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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振滿 | 仙遊沿海的生態環境與人口變遷
  发布时间: 2023-02-26   信息员:   浏览次数: 10

一、 引言

1989年以来,在美国鲁斯基金会的资助下,依据「闽台社会文化比较」研究计划的统一问卷,笔者对福建仙游县沿海地区的三个村落进行田野调查,获得了三百多份口述历史资料及一批族谱、祭簿、账本、乡土志等文献资料。有关问卷资料已由民族学研究所的同仁输入电脑,即将开展综合性的比较研究。为了便于揭示社区特点,澄清历史底线,有必要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与人口变迁略作分析,以供讨论。

关于本地历史上的人口与生态,地方志中没有留下具体的记录,只能依据现存族谱和田野资料,推测其演变轨迹。我们在仙游沿海选择的三个调查点,分属于枫亭镇的海安村、荷珠村及和平村,各点之间相距约五华里。这三个村落的早期开发史,可以分别追溯至北宋末年、明代中叶及清代后期,其生态环境则分别处于沿海平原、港口市镇及山间丘陵地带。因此,选择这三个调查点,有利于探讨当地人口与生态的长期演变趋势。本文拟先对仙游沿海的自然地理与社区历史作一概述,再分别考察各村人口与生态演变的历史特点。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二、枫亭镇:自然地理与社区简史

仙游沿海位于湄洲湾西岸,南与惠安县南埔乡交界,北与莆田县灵川乡接壤,是兴化方言区向闽南方言区过渡的边界地带。境内北、西、南三面环山,丘陵起伏,中有枫溪、沧溪二河会流于东,孕育了若干狭长的河口冲积平原。宋元明清时期,这里为仙游县连江里辖地,民国以来先后设立了镇、区、乡一级政区,现属枫亭镇管辖,居民近十万人。

仙游地图

自古以来,仙游沿海为福州与泉州、漳州等地的交通要道。唐代曾在此设立枫亭馆,宋代升格为太平驿、枫亭镇,元代复设枫亭馆,明清两代改为枫亭驿。福建沿海目前最重要的交通干道福厦公路,也从枫亭境内穿过。枫溪和沧溪的入海口,可以停泊载重数千担的海船,是湄洲湾沿岸的重要通商港口。早在宋元时期,这里的商业经济已经相当繁荣。南宋编撰的《仙溪志》记云:「枫亭市在连江里,人家并海,土产砂糖。商舟博贩者,率于是解缆焉」。元代状元林蒙亨的〈螺江风物赋〉,更是盛赞枫亭市容之繁华。其略云:

一巷之市,百货骈集;五达之逵,四方会通。千门楼阁而鳞叠,万室罗绮而尘红。……通道而南,列肆喧雷,长桥跨虹。北首而近长安之日,东游而快沧海之风。若乃扶桑日出,阳侯波暖,舳舻衔尾,风涛驾空。粒米之狼戾,海物之惟错,遐珍远货不可殚名者,无不幅辏于南北之贾客、朝夕之渔翁。……高资富室,醉醴佨鲜,其波之余,旁及于负贩而耕佣。

这一时期枫亭商业经济的繁荣,是与当时活跃的私人海上贸易相联系的。明清之际,由于倭寇的骚扰和海禁、迁界政策的冲击,仙游沿海的商业经济一度趋于衰落,但枫亭作为「鱼盐辐辏之区,上司过往之地」,仍是当地最重要的商业中心。近代以来,公路交通的发展加强了福建沿海与内地山区的经济联系,枫亭成为仙游内地及永春、德化、大田等闽中各县的主要对外通商口岸,仙游沿海地区的商业经济也随之再度复兴。民国年间,当地士绅宋俊卿在〈经济讨论〉一文中述及:「若论商业经济,亦分大富商、商行、栈房、坐贾商、小商店等。大富商是集合大资本的股东,购置商船巨舰,往来上海、台湾、香港、广州、温州各重要商埠,采购各货,运出载入,懋迁有无,惟利是务。……此种营业,多在霞桥、陡门港内开张。若沧溪港,则有乌龟()、湄洲、南日、海山各岛屿渔船,运载各种鱼类,寄栈发售,每船千担,亦大利市,商业亦很发展,市肆亦大繁华。若枫市商店,俱多零售。大资本者多投股于商行,若小商则贵买贵卖,对市价涨落发售,每日得利足于糊口用度,以维持其家用之生活」。另据记载,枫亭镇于1940年底成立商会,至四〇年代末共有二十六种同业公会。其中糖、桂元、木、竹篾、石灰等行业,主要经营本地土产的外销业务;肥料、百货、粮食、鱼、布、鞋、京果、国药、图书、纸等行业,主要经营外地商品的内销业务。另有酱油、糕饼、铁器、豆腐、屠宰、油、面、生果、客栈、粮食加工等行业,主要是为本地消费市场服务。这种以经营转口贸易为主的商业经济,使枫亭成为闽中地区的主要商品集散中心之一,这无疑得益于当地特有的水陆交通条件。商业的发展,为少数富商带来了巨额的财富,也为大量的小商贩提供了谋生的机会。但是,这种中介性的转口贸易,对当地的产业结构并无多大的影响,市镇周围的农村经济仍是很落后的。

仙游沿海地区的耕地,原来大多是「海埔」,唐以后历经围海造田,兴修水利,逐渐形成了若干小块平原。如云:「自五侯陈氏筑海堤后,遂垦辟南庄洋,计开数千亩田地。王氏筑陡门至霞桥海岸,亦垦后洋千余亩。许氏筑后萧洋,更垦千余亩。他如南屿仔洋,皆系海埔」。元明之际,枫亭平原的开发已基本定型,农田水利系统也日趋完善。依据明人陈迁的〈石马陂记〉,早在元代以前,枫溪上游已有三峰总坝、岩头堰、东西圳等水利设施,分别引水灌溉沿海一带的东西二洋土地。元大德八年(1304),全安庄僧人又于枫溪下游筑成石马陂,「实收堰之漏水,以助其不敷也」。这一水利系统一直沿用至今,其受益范围也与目前的枫亭平原大致相同。明末清初,由于农田水利系统受到破坏,枫亭平原的可耕地面积反而大幅度减少。清康熙六年(1667),里人薛昆山在〈石码陂后记〉中述及:「此陂明季极盛。……迨余十二三之时,则陂、圳俱圮,沙壅将满,水不由故道,所见者水门石柱、陂址横石及南傍一片石岸安然如故。先君子每指以示予,尝为叹息,而南庄、全安庄之田,尽为海荡。……后龙华庄有僧名清者,自云全安庄嫡派,雇工砌筑陡门庄埭捍御海潮,便以成垦,想即迁公记所云东圳水灌东洋田是也。工未成而尽卖与威略将军吴浚洰,筑堤延绵不可以丈计,已成膏腴之产矣。独南庄之田俱系外衣人氏,前后未垦,以地卤水碱终莫能成,后尽归泉。」自此以后,枫亭平原虽然渐复旧观,但南庄一带的近万亩水田长期为泉州富室所占有,至近代仍未能收回。

枫亭平原

根据近期气象资料,仙游沿海地区的年平均气温为摄氏20.5度,年平均降雨量为1283毫米,年平均气压为1005.8毫巴,年平均日照为2003.6小时,属于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对植物生长十分有利。宋元时期,由于商业经济的繁荣,枫亭一带的园艺业和林果业都颇为发达。林蒙亨在〈螺江风物赋〉中,对当地的商业性农业作了详细的描述。其中除了为「高资富室」而生产的各种蔬菜、花卉、鱼类之外,尚有荔枝、地栗(荸荠)、蔗糖等本地名产,大量运销外地。以蔗糖业为例:「其沃衍之畴,则植蔗以为糖。春养其萌,夏粪其株;秋敛其叶,茎修节疏;冬实其干,肤腻液充。伐者如木,束者如竹。……于是刳木为槽,断木为杵,饱万夫之食,而明烛继夜,长歌相舂。棰璧成哨,擘圭作甘,酾以清泉,甑不炊而琼液滋漉;高灶蒸云,列鼎腾烟,调以甘膏,火不停而灵砂自熔。于以盛之,万瓮竹络;于以奠之,千艘桂楫。顺风扬帆,不数日而达于江、浙、淮、湖都会之冲。」延及近代,蔗糖及蒸枝、龙眼等果品,仍是本地的大宗外销产品。不过,由于人口的持续增长,粮食供应日趋紧张,本地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受到了很大限制,大多数农户以种植水稻、甘薯、大小麦等高产粮食作物为主。

在本地历史上,有不少声名显赫的世家望族。清人郑得来在〈序钱江朱氏族谱〉中记云:「逖稽我里宋世贵族,曰蔡、曰许、曰陈、曰洪、曰郑,而朱即与焉。其时公侯科第,一姓多至三四十人,或十数人,少亦六七人。元代竟朝请一人。明兴益衰,合里不满二十人,又多属崛起。然名家族处,则有薛、有陈、有林、有陆、有李、有郭、有郑,而朱复与焉。源流深长,非他所及。」这里列举的「宋世贵族」,较著名的有宋初南康郡王陈洪进家族、北宋名臣蔡襄及蔡京家族,其余各族亦皆为仕宦世家。清同治年间编修的《枫亭志》,详细记述了枫亭历史上的科举成就,兹对宋代各主要族姓的科名人数略作统计,列为下表:

上表中的同姓者,基本上也是同族人。这些家族世代为官,相互援引,在当地的社会生活中据有支配地位。元代以降,尽管由于士风不振,有些世家大族趋于衰微,但又有不少新兴家族开始登上政治舞台。根据《枫亭志》的记载,明代枫亭各族姓经由科举入仕者,郑氏共有九人,薛、陈二族各有五人,林、戴二族各三人,徐、黄二族各有二人,另有朱、蔡、陆、叶等姓各一人。由于各族皆以「名家族处」相标榜,聚族而居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从而促进了各族人口的迅速增长,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

明清之际,仙游沿海地区历经倭寇之乱和迁界之变,世家大族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有的甚至因此而一蹶不振。清康熙六年(1667年),钱江朱氏族人重修族谱,里人郑得来应邀作序,不无感慨地说:「年来大家流散,我里之中涣而能萃者,惟朱与薛!」此后,大族支配地域社会的局面逐渐被打破,村社组织和族际联盟在社区生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清代后期,本地爆发了大规模的「乌白旗」械斗,开始形成若干相互对立的村落集团。近人宋慎杰在<连江里社会之兴革事变与天时人事之异状>一文中,对这一历史过程有如下概述:

清末社会,因弱小民族被强大者压迫,控告不易申冤,县官亦且隔远,弱小者受迫不甘,遂起暗行团结抵抗,故有乌白旗的恶习惯。查乌白旗的缘起,因乡中奉祀玄天上帝,造有七星乌旗,遇两乡争斗时,民持七星乌旗出阵,指挥得胜,败者用圣母白裙挂在长杆上以抗制之,成乌白旗的分派。……结联六乡是抵抗朱寨,五宫是拒敌三薛,九社与五三互有争隙事端。六乡始自东岭、东林、霞珠、双溪、沧溪、秀郊六乡起,今则有麟山、斗北、斗东、斗西四保,计共四十余乡,地点应连江半里,最为巨大的团结力。六乡属白旗,朱寨、五宫属乌旗。五宫即霞溪、北门、兰友保、学士保、泉霞、海地六宫。三薛属白旗,即霞桥、后陇、青泽亭三乡,俱姓薛。九社俱白旗,外慈五三乡俱乌旗。

在上述村落集团之间,曾经因各种不同的争端而连年械斗。例如,「光绪间,六乡与朱寨因争坝水械斗;五宫杨建与三薛阔啐田头争水利械斗;六乡东岭人向张红吾讨会银,弄成六乡、五宫械斗;角头黄廉与宅兜人争风水,遂成五宫、九社械斗。……械斗发生,常至数年不能解决,破家荡产,株累他人,祸无底止。」不仅如此,「若有乌白旗械斗,虽外里外县人,白旗派助白旗,乌旗人助乌旗。……战斗时,乌白两派各立一党,议论谁胜谁负,或有语言不合,在山亦同互殴。」在此情况下,每一次械斗都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有的甚至波及数县。

由于「乌白旗」械斗与村落集团的形成,促使社区内部的地域格局趋于凝固,进一步限制了各村乃至各族的生存空间。笔者调查的三个村落,分属于「乌旗」朱寨集团与「白旗」六乡集团。自清末以降,这两大村落集团长期对立,相互封锁,无法共享本地自然资源。因此,尽管这些村落之间相距不过数里之遥,各自的生存环境却是很不相同的。

三、海安村:人口外流与生态的恶化

海安村位于枫亭镇东北部沿海,濒临湄洲湾,是本地大族钱江朱氏的主要聚居地,俗称「朱寨」。据清雍正三年(1725年)编修的《钱江朱氏族谱》记载,朱氏原籍为莆田县水南琳井,至第十代有通直郎号「逸斋」者,于北宋宣和七年(1125年)始迁居本地。逸斋传有五子、十四孙、二十三曾孙,其中共有四人先后登第入仕,不上百年已是本地望族。南宋绍熙元年(1190年),逸斋之孙子游在〈钱江朱氏祖庙碑刻谱系记〉中宣称:「王春昼朔,会拜斯堂,少长咸集,济济有序,足以起乡闾之歆慕。祖坟拜扫,冠者数百,奔走豆笾,翼翼有仪,足以动祖考之来格。加之连薨比屋,弦诵相闻,月书季考者有人,乡漕舍选者有人,登文阶武弁者有人,祖宗积善之余庆,盖方来未有艾也。」然而,这一盛况并未维持多久。宋元之际,在逸斋派下五大房中,已有三房失传,一房外迁,仅存老二义房后裔留居本地。义房派分子唐、子尧二支,其后裔以子唐一支较为兴盛,而子尧一支则相对衰微。据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的朱氏〈重修祠堂合约〉记载,当时的朱氏族人共分六房,其中五房属于子唐支派,仅有一房属于子尧支派。不过,即使是在子唐派下,历代也有不少族人失传或外迁。子唐共有三子四孙,而在七传之后,派下始有男丁十二人,其中又有三人无后失传,二人出赘外地,一人随母改依他姓,自立门户者仅占半数。另据《朱寨风物》的「外迁记载」,历代迁往外地开族者共计十八支系,内有广东临高县及本省晋江县各一支,惠安县及莆田县各二支,其余皆迁往本县内地山区。至于其他零星的外迁族人,在族谱中未及备载,为数自然更多。那么,为什么这些族人不能留居本地,而要离乡背井呢?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受到了生态环境的制约。

在近人编撰的《朱寨风物》中,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作如下概述:「东邻莆田东沙,西近三十六村东岭,南隔惠安南庄,北连灵川坪洋,面积方圆十六公里。……面海背山,四季常青,水源缺乏,大部分耕地是旱地。」这里述及的地理范围,包括了清代以来由朱氏族人拓垦的一些山间丘陵地带,比历史上的「朱寨」略大一些。清代以前朱氏族人赖以生存的土地,主要是一片半月形的海滨小块平原及长约三公里、宽约二公里的低丘台地,总耕地面积近二千亩。宋元时期,朱氏先人及邻近大族曾在沿海浅滩筑堤造田,一度拓展了生存空间,而在明清时期,沿海平原已无拓展余地,朱氏族人的生存环境也就日益恶化了。清雍正年间,朱氏族人在《海埭记》中称:「宋朝时只有埔头埭,就横路下筑堤,一直通及东仓已下,俱是闲海,钱江富贵多有。迨元至正二十六年,陈都事请赋筑堤,将海开河,约田有六顷余。截断海堤,锁带钱江,被伤风水,莫此为甚。……嗣后富者贫,贵者贱,易进而易退,倏兴而倏替,代代然也。异日者倘或气运循环,桑田如故,沧海如果,是吾族之幸也。切莫听射利之徒,议修筑不顾风水。我子孙居此地者,尚其戒之,慎之!康熙六十一年,仙盐商议筑此堤,族一二欣从之,乃示以谱记,力阻乃止。」这里虽是以风水为由禁止围海筑堤,却也透露了对生态恶化的无奈心理。由于人口日增,耕地不足,朱氏族人多以近海养殖为生。然而,在族运衰微之际,海界又往往为强邻所侵,使朱氏族人的谋生之道更为狭小。其《争海总览》记云:

始祖逸斋公遗下门前海荡一所,历管三百年。……至成化十一年,邦基公与蔡元昭告争东边海界,蒙本府踪勘判还,给帖付照,与世承房对半管掌。嘉靖二十七年,蔡道又争西边海界,时世承出名讦告,用费数两,独累世承,致世承将海四十五坵献与莆田张给事家,递年认回种蛏纳租。奈本户课纳不堪,合族会议,思吾祖管海年久,岂可一旦弃之?长房惟凤等执邦基公府帖,用费不出毫厘,惟次房仕阶、仕昂,有重、子义等奋而作之,将本房分过蛏埕照坵出银,当官告理,准为现今买海之资,每坵出银八钱二分,共银十五两,就张给事家赎出世承写献文字。……不数年,又被莆宦戴科家人强取河内鱼美,众人不与,家人回去生事。时本县彭三府掌印,与戴科有旧,委典史踪勘后,东珠蔡氏以两家亲眷和解劝息。众被告有名者,纠银百余两以赎咒詈大臣之罪,其海地立字,一半与之,是讼方息。至万历十一年,戴宦身故,众取回管掌。……

如上所述,在有明一代的近二百年间,朱氏族人为了保住祖传的海地,与强邻豪族进行了长期的抗争。应当指出,朱氏的东邻锦南蔡氏宗族,是莆田灵川一带最强盛的世家大族,这对朱氏族人的生存和发展是很不利的。锦南蔡氏据说是蔡襄的后裔,于南宋时期定居于灵川东沙,当时曾与钱江朱氏「合一宫社」。嗣因朱、蔡二族人口日增,各立一社,「蔡家改为安民社,朱寨改为东社」。分社之后,「因东沙地名争执,引起械斗,经莆、仙县尉解说,二家和息。」然而,自明清以来数百年间,朱、蔡二族的争端从未间断,在双方的族谱中都有不少此类记载。例如,朱氏族人在雍正三年(1725年)的《续修族谱序》中记云:「丙申岁十月, 族人修十代祖德祖墓,难起于锦南蔡姓,争讼变业,而吾宗之祀田殆尽矣。」道光年间,朱氏族人在《皇宋诰授通直郎逸斋朱公重修墓志铭》中记云:「道光二十五年乙巳,因族人与蔡家惹事,本穴被蔡家毁挖,窀穸俱亡。」实际上,朱、蔡二族长期冲突的根源,在于争夺对东沙海港及市集的控制权。在朱、蔡二族毗邻的东沙街上,至今仍可看到历代因械斗而构筑的碉楼、土城等防御工事。由于钱江朱氏的实力无法与锦南蔡氏抗衡,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因而也一直未能争得对东沙港及市集的控制权,这就使之难于在传统农业之外另辟生财之道。

明后期的倭寇之乱与清初的迁界之变,对钱江朱氏的发展也有深刻的影响。明万历元年,朱氏族人在《重修家庙序》中记云:「本朝嘉靖末,倭夷蠭起,闽粤鼎沸,肆行州里,草菅民命。积尸流血,天地为愁,横槊利刃,草木凄悲。田不耕而污秽草莱,路不由而蓁芜荆棘。火燃之灾,烈焰幛天,斯民曾不得聚卢而讬处。伤哉斯世,何其惨也!」在这场历时近十年的战乱中,钱江朱氏的生命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失,也有不少族人为避难而迁居外地。清顺治末年,为了阻止郑成功集团与内地抗清势力的联系,在东南沿海地区实行迁界,强迫沿海数十里之内的居民全部迁往内地。钱江朱氏的聚居地朱寨一带,全部划为界外,朱氏族人被迫举族外迁。康熙二十年(1681年) 复界之后,朱氏族人或迁回故土,或留居界内,其聚居人数再度锐减,参加祠祭者仅有数百人。

从康熙中期至清末光绪年间,经过近二百年的休养生息,钱江朱氏族人剧增至三千余丁,总人口不下一万,其聚居范围也一度从朱寨扩展到本里的坑内、南山、琳宅、后陇、过山、下磨陇等村。然而,在光绪年间爆发的六乡与朱寨的「乌白旗」械斗中,凡属在六乡势力范围之内的朱氏族人,一律被驱逐出境。如过山、下磨陇、后陇诸村,此后遂由六乡诸姓占居,仅存靠山的坑内、南山、琳宅诸村归朱氏所有。另一方面,六乡也划出靠近朱寨的下房、寺头、厝头等村作为补偿,交由钱江朱氏族人占居,经过此次「领地」大交换后,六乡与朱寨之间疆域分明,彼此不得越雷池一步。因此,朱氏族人再也无法在本地拓展生存空间,或是更有效地利用周边地区的自然资源,许多族人只好远离故土,另找安身立命之地。

自宋代以降,尽管有不少朱氏族人失传或外迁,仍有若干较为强盛的支系,依然世代聚居于本地,其人口增长速度也是相当快的。兹以子唐派下十六至三十二世的某一支系为例,探讨朱氏聚居规模的扩展趋势,见下表。

如表所示,从文一至钟英一系的十七代人中,共传育男丁五十二人,其中外 迁二人,失传二人,留存本地四十八人,平均每一代留存数约2.8人。上表中的留存数,是指留居本地且传有后裔的朱氏族人。因此,每一代的留存数即为下一代聚居规模扩大的倍数。换句话说,从文一至钟英一系的朱氏族人,平均每隔一代的聚居规模扩大了2.8倍,其繁衍速度不可谓不快。当然,在朱氏族人中,如此兴盛的支系并不多见,但只要有少数此类支系,其总体聚居规模也就很可观了。清道光末年,朱氏族人在《宋诰授通直郎逸斋朱公重修墓志铭》中记云:「传至今道光时,中间移居远地及所出人物有难胜数,第在钱江与本里住者,有三千余丁。」在当时的生态条件下,这一聚居规模可以说已经达到了极限。实际上,目前留居本地的朱氏族人也不上一万,其成年男子约有三千人左右,与道光年间的丁数大致相同。这种相对稳定的聚居规模,并不意味着人口的自然增长率等于零,而是表明人口的增长为各种形式的人口流动所抵消。据调查,近代以来迁往台湾及其他海外地区的朱氏族人,就有上千人之多,而迁往国内大陆各地的更是不计其数。导致人口流动的原因和形式,可能是多种多样的,除了外出谋生之外,婚姻、收养及继嗣关系,也是人口流动的重要途径。在笔者调查的四十五位出生于本村的男性报导人中,共有十三位报导人的同胞兄弟以各种不同形式外流,未能在本村成家立业。兹将有关资料列为下表,以供参考。

如上表所示,在十三位男女报导人的五十二位同胞兄弟中,以各种不同形式离开本村的共有十九人,约占总数三份之一。其中因自幼送人而外流者九人,居第一位;因外出谋生未回原籍者五人,居第二位;因出继而外流者三人,居第三位;因出赘而外流者二人,居第四位。当然,由于笔者的调查未能包括全村每一家庭,这些个案可能还不足以说明本村人口外流的基本态势,这是有待于继续探讨的问题。

四、荷珠村:人口增长与商业的发展

荷珠村位于沧溪的入海口,是商业较为发达的港口小镇。全村现有居民一千三百余人,其中绝大多数为郑氏族人,另有曾、游、萧、杨、陈、林、蔡等零星小姓,每姓只有三至五户人家。根据清雍正十年(1732年) 编修的《三峰郑氏族谱》,荷珠郑氏的原籍为漳洲府海澄县卢仔上门村,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始迁来本村。当时迁居本村的开基祖共有三位,即海澄世系二十五代的邦盛及二十六代的穹顺和穹杰,他们分别为二十一代祖福元派下的三房及二房子孙。与此同时,福元派下的长房子孙也迁往莆田平海等地,至清初仍与荷珠郑氏合修族谱。这一时期正值倭寇大举骚扰东南沿海之际,海澄是重灾区之一,此次迁移可能与倭寇之乱有关。在郑氏迁居本村的最初几代中,人丁颇为兴旺,人才也很可观。清雍正十年(1732年)的〈谱序〉记云:「当明盛时,伯祖科甲联芳,夺矛而登者尚有若而之人。」清初迁界之后,郑氏人口一度锐减,清中叶以后迅速回升,至近代仍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兹依据《三峰郑氏族谱》的有关记载,将郑氏各支派二十六至三十三代的男丁数和留存数列为下表:

如上表所示,郑氏定居于本村之后,除了第三十代的丁数呈下降趋势,历代的总丁数都有显着增长。据《三峰郑氏族谱》记载,第三十代的生存年代约为清康熙至雍正年间。这一时期正是清王朝从夺取政权到巩固政权的过渡时期,东南沿海地区历经战乱和迁界的双重冲击,人口大幅度下降。因此,清初郑氏人口的下降趋势,是由外在的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不具有内在的必然性。与此相反,清中叶以后郑氏人口的持续增长,是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条件相适应的,因而更具有典型意义。

在现存的荷珠郑氏族人中,穹顺支派约占百分之六十,邦盛支派约占百分之三十,穹杰支派的比重不到百分之十。这种族内人口发展的不均衡现象,实际上也导源于清初的大动乱。穹顺共有四子、十二孙、二十四曾孙,其曾孙辈在清初曾严重流失,只有七人留居本村传宗接代,失传者占三分之二。第三十代,穹顺派下虽然仅存十丁,但却有九人传育后代,至三十一代增至三十丁,三十二代增至五十八丁,三十三代增至八十二丁,几乎每一代都是成倍增长。穹杰支派在清初的人口流失最为严重,第二十九代的十六丁中只有五人传育后代。因此,穹杰支派在清初动乱之后的人口基数甚低,至第三十三代始增至九丁,这就使之在此后的族内人口发展中长期处于滞后状态。邦盛支派的第三十代丁数高于穹顺支派,而三十一代丁数反而大大低于后者,这主要是由于邦盛支派在族内的辈份较高,其三十代的生存年代与其他支派的二十九年代大致相同,基本上尚未脱离清初的动乱期,因而失传者的比例较高。族谱中未记录该支派第三十三代的男丁,对其三十二代男丁的记录也是不完整的,目前难以确认该支派在清代的人口发展基数,但显然不会髙于穹顺支派。另据调查,邦盛派下曾有一支迁往莆田湄洲岛开族,以前时常回乡祭祖归宗,其世系始自第三十一代。关于这一支系的迁徙年代,在《三峰郑氏族谱》中未见记载,估计是在清初复界时迁去的。除此之外,尚未发现郑氏有其他外迁开族的支系。这说明,在清中叶以后的和平环境中,郑氏人口的增长是较为稳定的,各支派之间亦未出现此消彼长的不平衡现象。

清以来郑氏人口的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沧溪港的商业经济。据调查,本村现有耕地近三百亩,其中约三分之一是公社化期间新开垦的旱地。土地改革时期,本村每人分地不到五分,平均每户占地只有二亩左右。当时本地上好水田的年产量,折合稻谷约七八百斤,养活五口之家至少要有三亩好田。因此,本村长期未能实现粮食自给,每年都要从外地买进大量口粮。本村的传统家庭手工业也不发达,最主要的手工业产品是妇女纺织的苎麻布,其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家人的衣着需要,而不是营利性的。由于农业和手工业都不足以维持家庭生活,大多数村民的生计依赖于沧溪港的转运贸易。

清同治《枫亭志》

根据同治《枫亭志》的记载,当时在靠近枫亭镇的陡门港「有海关抽分」,致使商人裹足不前,「商舶从此绕塔斗山后,溯沧溪港而上」。因此,在沧溪港沿岸一带,「今又为鱼舶凑集之所,交衢列肆」。这就是说,至迟在清同治年间,沧溪港已成为陡门港之外的又一商业贸易中心。本村位于沧溪港北岸,清末已在码头及驿道附近修建了街道,并开设了「泰兴」、「春泉」等著名商号。抗日战争期间,由于日军占领了福州、厦门等沿海城市,福建内地的对外贸易口岸被迫转移到沿海各地的小海港,沧溪港的商业经济空前繁荣。当时陡门港主要与上海、台湾、香港、广州、温州等各大城市通商,而沧溪港则主要与乌龟()、湄洲、南日、海山等沿海岛屿通商。据本村一些老人回忆,在四〇年代中期,每天进出港的海船多达数十艘,而在码头附近开设的大商行也有三十余家。这些商行主要经营鱼类、干果、蔗糖、木材等本地产品的外销业务,同时也经营粮食、肥料、棉布等外地商品的内销业务。此外,有些商行还从事鱼类等商品的加工,或是兼营海上运输业。村里无力开设商行的贫民,大多从事进出港货物的搬运工作,或是担任小商贩。依照惯例,沧溪港的货物只能由本村居民搬运,而且报酬较为优厚,因为商人无法选择更为廉价的劳动力。在商业正常发展的年代里,经商是少数村民的主要致富途径,而当搬运工则是大多数村民的主要谋生手段。因此,商业经济的稳定发展,是本村人口得以持续增长的基本依据。1947年,本村又在码头对岸修建了一条新街,把商业区的范围扩展至邻村的地界,一度因此而引起了村际械斗。

自近代以来,本村具有某种程度的都市化倾向,因而曾以不同形式吸收了一些外来人口。沧溪港沿岸的商行和店铺,有不少是由外来商人开设的,其中有些人遂因此而定居于本村。例如,本村蔡氏最初是由莆田东沙来此开药铺的,而游氏原来是开鱼行的,陈氏原来是做桂元干生意的。还有一些小姓是因姻亲关系而迁来本村的。例如,杨姓祖上原与郑氏族人有兼祧关系,其后裔遂举族迁来;林姓有一女子嫁来本村,其兄弟数人也随之迁来。收养螟蛉子及招上门女婿,也是吸收外来人口的重要途径。在本村的五十位男性报导人中,有四位是螟蛉子,即在五十位女性报导人中,也有三位的丈夫是螟蛉子。本村招郎上门的女性报导人共有八位,而当上门女婿的男性报导人也有五位。这就是说,在笔者调查的一百个家庭中,共有二十个家庭的男主人是螟蛉子或上门女婿。在一般情况下,收养螟蛉子与招上门女婿是由于家中没有男子继承香火,而在本村却不尽如此,有不少家庭既有亲子又有螟蛉子或上门女婿。试见下述问卷资料:

男性问卷一,本人已成家,一妹招夫上门。

男性问卷四,本人为上门女婿,妻子尚有一弟。

男性问卷三一,有一养兄,一亲兄。

男性问卷四三,本人为上门女婿,妻子尚有二弟。

女性问卷五,丈夫为上门女婿(兼祧),本人尚有一弟。

女性问卷八,丈夫为上门女婿,本人尚有兄嫂。

女性问卷四四,丈夫为螟蛉子,另有二养兄弟。

女性问卷四七,丈夫为上门女婿,本人尚有二弟。

女性问卷四八,丈夫为上门女婿,本人尚有二弟。

在上述九例中,有二例是既有亲子又有螟蛉子,有七例是既有亲子又有上门女婿。应当指出,本村招赘上门女婿的人家,大多并不富裕,如果是在其他村落,未必有人应招,而在本村却不难做到。有一被招赘上门的男性报导人表示,由于本村有一个好码头,比在别处更容易谋生,因此,虽然女方家里很贫穷,他还是愿意当上门女婿。本村同族过继的事例十分罕见,在一百份问卷中仅有一例,而收养螟蛉子却较为常见,这也是值得注意的现象。收养螟蛉子和同族过继虽然都是一种拟制的继嗣关系,但对家族人口的发展却有不同的影响,前者扩大了人口发展基数,而后者则不引起同族人口的增减。在人口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收养螟蛉子通常会受到族人的反对,同族过继则被视为更合理的安排。因此,养子之风的盛行,不仅直接导致了本村人口的增长,而且反映了村民对于外来人口的接受与宽容。

五、和平村:人口压力及其对策

和平村地处枫亭镇东北部山区,俗称「坑仔内」,是以低丘陂地为主的山间小盆地。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当地宗族聚居的规模较小,自然聚落相对分散。全村现有人口近二千人,分布于顶厝、下厝、田中、岭后、上埔、后埔六大聚落。其中上埔以蔡氏居民为主,后埔以余氏居民为主,其余聚落皆以朱氏居民为主。朱氏为本村第一大姓,现有人口约一千三百余人,其开基祖来自于邻近的朱寨。依据1989年重修的《钱江朱氏分支谱系记》,清道光年间始有朱氏族人来本村买田建屋,其后裔遂定居于此,逐渐形成了顶厝、下厝、田中三大聚落。岭后原有吴、 李二姓居民,后为朱氏族人所蚕食,现在已无其他杂姓。最初迁来本村的朱氏族人,分属于朱寨朱氏的大五、大八、小头等支派,迁顶厝者为大八支派,迁下厝者为大五支派,迁田中者为小头支派。这些支派至今仍与外村的本支族人合办宗族事务,在本村尚未形成统一的宗族组织。后埔余氏为本村第二大姓,现有人口近五百人。余氏开基祖于清初迁界时从莆田平海半岛迁来,至今已传历十多代,派分四大房。由于余氏迁居本村的年代较早,占垦的农田多属低丘平地,水利条件较好。不过,在土地改革以前,后埔余氏的耕地大多归邻村的华侨地主所有,余氏族人每年需交田租五百多担,因而其经济状况并不乐观。上埔蔡氏于清末从莆田东沙迁来,现有人口不足二百,是本村最小的聚居宗族。据说,最初迁居本村的蔡氏祖先共有三位,他们是随寡母回娘家寄居的三兄弟,后来都在本村娶妻定居,派分三房。在本村各姓中,蔡氏的经济状况最差,历代都有不少族人外出谋生,或是出家为僧,因而其人口增长也是相当缓慢的。

和平村

从清末至民国初年,是本村历史上经济发展的转折时期。在此之前,本村人少地多,吸引了不少外来移民,人口与耕地同步增长,新的居民聚落不断形成。在此之后,丘陵坡地开发殆尽,人地关系日趋紧张,开始出现人口外流。以下厝朱氏为例,其开基祖于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从朱寨迁来,至第二代派分十房,第三代共有男丁四十二人,第四代共有男丁八十一人,这是该聚落人口发展的鼎盛时期。自第四代以降,下厝朱氏的人口一直徘徊不前,其丁数至今尚未超过第四代的规模。关于本村历史上的人口流失现象,在问卷调查中也有充分反映。例如,在五十位男性报导人中,曾与兄弟分家析产的只有十三位,其余都是单丁过代。在三十七位未曾与兄弟分家的男性报导人中,有二十一位原有若干兄弟,但由于其兄弟自幼送人、早夭、出赘、外出未归,或是由于报导人自己出赘外姓,因而未能与其他兄弟共同组成大家庭。此类现象表明,由于男丁的大量流失,大多数村民的家庭规模日益缩小。另据不完全统计,在四十三位出生于本村的男女报导人中,其同胞兄弟姐妹共有一百六十七人,其中未婚夭亡者为四十四人,约占百分之二十六;送养者为三十四人,约占百分之二十。由此可见,当时在本村出生的儿童中,最终能在家里长大成人的只有一半左右,这自然也就导致了全村人口的下降。

本世纪以来本村各聚落人口的流失,主要原因在于耕地不足和严重缺粮。土地改革中,本村人均分田0.8亩,其分田标准在枫亭地区是高的。然而,由于本村地处山区,水源不足,大多数农田是旱地,平均粮食产量并不高于周围地区。另一方面,由于本村对外交通不便,也难以发展商业及手工业经济。因此,当地的大多数青年男子,都曾经外出挣钱维持家庭生活。他们有的去南洋、台湾、厦门、泉州等地做工,有的受雇于外村富农或镇上商号,有的卖身当壮丁,有的则出家为僧。这些外出谋生的男子,有不少人滞留在外地,未能回村成家立业,从而缓解了人口压力。

在安土重迁的农业社会中,外出谋生毕竟不是一种理想的选择,人们便试图通过婚姻或收养关系输出人口,以减轻本家族的人口压力。以童养媳的名义把女儿送人,这可以说是一种合法的弃婴,对贫穷人家来说是习以为常的做法。笔者调查的四十三位出生于本村的男女报导人,共有同胞姐妹六十八人,其中夭亡者十二人,而被送养者共二十七人,约占尚存女孩的一半。有些濒临破产的家庭,甚至也把男孩送人。如男性问卷四、五、三〇、四六,都有此类事例。以「兼祧」的名义出赘妻家,是本村成年男子外流的主要途径。试见下述问卷资料:

男性问卷四,兄弟三人,本人及兄出赘,一弟送人。

男性问卷五,兄弟三人,一弟出赘,一弟送人。

男性问卷一四,兄弟二人,本人随母在娘家,弟兼祧父家。

男性问卷一七,兄弟三人,兄去南洋未回,弟出赘妻家。

男性问卷三〇,兄弟四人,本人出赘妻家,三弟皆送人。

男性问卷三五,兄弟二人,本人出赘妻家。

男性问卷三九,兄弟三人,本人出赘妻家,兄及弟皆夭亡。

男性问卷四〇,兄弟三人,一弟出赘妻家。

男性问卷四一,兄弟四人,本人出赘妻家,三兄皆夭亡。

男性问卷四五,兄弟二人,兄出赘妻家。

男性问卷四八,兄弟三人,本人出赘妻家,二弟皆夭亡。

男性问卷五〇,本人为养子,出赘妻家,无养兄弟。

女性问卷一〇,丈夫先出赘妻家,后迁回夫家。

女性问卷一七,丈夫先出赘妻家,后迁回夫家。

在上述十四例中,有七例属于单丁出赘,可见这些家庭已经濒临灭绝。不过,由于当时的招赘婚大多采取兼祧的形式,即出赘者的后裔可以兼顾两家的香火, 这就使此类家庭有可能得到重建。此外,有些出赘者在经济状况好转之后,也会以兼祧为由而举家迁回。如男性问卷三〇、三五、三九、四一、四八、五〇及女性问卷一〇、一七,都是属于此类情况。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村一百位男女报导人中,有二十六位的第一次婚姻为招赘婚,其比例大大高于其他村落。从表面上看,招赘婚的盛行似乎导致了本村人口的增加,而在实际上却并非如此。这是因为,其中有不少入赘者不是来自外村,而是本村男子。如上述八例,都是本村男子先出赘而后迁回的,这自然并不意味着本村人口的增加,而是表明本村人口一度外流。又如女性问卷二二、二三、二五、二六、四六等,都是由养女招赘本村同姓男子。这些事例具有同族过继的性质,并未引起本村人口的增减。还有一些招赘外来男子的事例,实际上与本村男子的流失有关。如男性问卷二二,是由于妻子的兄弟去南洋未归而招赘;男性问卷三二、四三、四九,是由于妻子的前夫死亡或外出未归而招赘。凡此种种,都说明婚姻形态与人口变迁密切相关。在本村,儿童送养与招赘婚的盛行,都不失为缓解人口压力的一种对策。

六、结语

本文考察了宋以后仙游沿海地区的生态环境与人口变迁,以期有助于说明本地历史上的某些社会文化现象。笔者认为,由于本地气候宜人,水陆交通都很方便,早在宋代已是「名家族处」之地,明清时期则有人满之患。在人口压力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有效地改善原有的经济结构,就必然导致人口外流与生态的恶化,海安朱氏就是典型例证。荷珠郑氏凭借地处港口之利,通过发展商业广辟财源,使本村人口得以持续增长,和平诸姓僻居山区,资源有限,虽然聚居时间不上二三百年,人口压力已相当严重。为了缓解人口压力,有不少村民外出谋生,也有的则通过婚姻、送养等途径,向外村输送过剩人口。在某种意义上说, 本地区历史上的宗族聚居、乡族械斗及家庭、婚姻、亲属制度的各种变异形态,都是与当时的生态环境与人口形势密切相关的,这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佈,原載莊英章、潘英海合編:《臺灣與福建社會文化研究論文集》,臺北:「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1994年,第61-80頁。註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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