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潮学研究会设立潮汕历史文化研究博士、硕士论文资助计划,旨在鼓励对潮汕历史文化研究有学术兴趣的青年学者,培植新一代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潮学研究人才。本计划资助以潮汕地区社会、历史、语言、文化等领域为研究课题的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
一、申请资格
国内外各大学的在学研究生,其博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以潮汕地区社会、历史、语言、文化等领域的研究为题,已经开题并获准通过者,均可申请本资助计划。
二、资助金额及用途
1、每年资助博士论文写作计划5-8项,每项资助人民币一万元至二万元;每年资助硕士论文写作计划10-15项,每项资助人民币五千元至一万元。
2、对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重大学术积累价值,需进行较长期研究工作的课题,经评审委员会个案讨论批准,资助额度可适当调升。
3、本计划的资助经费课用于与博士论文、硕士论文研究和写作直接相关的差旅开支、资料收集、文献分析、印刷、办公耗材等方面的费用,但不能用做学费。
三、申请程序
1、国际潮学研究会每年年底受理一次申请,每年收取申请材料的截止期为12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申请者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 申请说明信(英文和中文各一份)
* 简历(英文和中文各一份,包括学习与工作经历、论著、曾参加的学术会议及所提交的论文或演讲报告等)
* 已获通过的博士论文或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 经费预算 (英文和中文各一份)
* 两封推荐信(其中一位推荐人应为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由推荐者另函寄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
3、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中国 广东省
潮州市湘桥区东兴南路
韩山师范学院潮学研究所
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21041;tel:(0768)252-6226 fax:(0768)252-)
四、遴选标准与程序
1、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每年年底邀请国内外专家对所有申请进行评审,严格按学术标准进行遴选。
2、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在次年1月15日以前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遴选结果,并分别通知所有的申请人。
3、入选的申请者与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签订资助协议后,资助计划即告开始。
五、资助程序
1、受资助者在与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签订资助协议时,可在以下两种资助款支付方式中,选择一种:
a.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根据协议,一次性将资助款全额拨付至受资助者所在大学财务部门的银行账号;
b.受资助者委托韩山师范学院潮学研究所代管其资助款,随时凭单据向该所报销,在批准的资助额度内,实报实销。
2、若选择a种付款方式,受资助者所在大学的财务部门开具正式的收款收据;根据该大学的财务规定,对该项经费进行管理;并在项目结项时,向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提交财务报告。
3、若选择b种付款方式,则相关报销手续根据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财务规定办理。
六、结项奖励
1、受资助者完成研究计划,其博士或硕士论文通过答辩并获得学位之后,应向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提交其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原件一份,作为结项报告。
2、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收到相关的学位论文后,将向博士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分别颁发人民币3000元的奖励金;向硕士论文作者及其导师分别颁发人民币1000元的奖励金。
七、附则
本章程之解释权属国际潮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