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1917年韦伯在德国图灵根州的劳恩斯坦城堡参加一场会议。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梳理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共产国际内部围绕中国历史、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问题展开的争论,揭示韦伯及其在《儒教与道教》中关于中国的社会经济学学说如何一度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进而,韦伯的中国社会学通过共产国际这一政治渠道曲折地传播到中国,不期然地对大革命失败后中国思想界关于中国社会史、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性质的讨论产生影响。可以说,韦伯已成为当时中国新社会科学运动的一个“缺席在场”。这构成中国现代思想史与学术史上一道久被遮蔽乃至完全被遗忘的思想暗流。
【关键词】韦伯 共产国际 大革命 中国社会性质论战 学术史
1920年,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关于中国文明的重要研究成果——《儒教与道教》收入其《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第一卷出版。这部韦伯为之倾注无数心血的恢宏作品可以说是其比较“宗教”(文明)社会学研究的巅峰之作。同时,这位“伟大的外行”也给中国研究留下了一笔弥足珍贵而又充满争议的学术遗产。20世纪90年代初《儒教与道教》在中国大陆翻译出版后,对当代中国思想界产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上世纪20年代、30年代的中国社会性质与社会史论战中似乎不见韦伯的踪影。当时,他的著述似乎完全没有引起中国学人的重视,既没有构成这场运动的理论资源,也没有成为讨论或者批判的对象。据何干之的总结,社会史论战有三大议题——亚细亚生产方法问题、中国奴隶社会问题、中国封建社会问题,完全为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公式设定。陶希圣是论战的主要发起者、参与者之一。1935年,他在为日本《经济往来》月刊写的一篇文章中梳理了大革命后的中国思想状况。陶希圣把1927—1931年这一时期称为“革命运动之客观的衰退”而“革命诸党派之主观旺盛的时代”。他指出,当时“主观旺盛的各党派之理论,多带有社会主义的左倾与历史的唯物论之倾向”,而“在中学与大学中,反对马克司的社会理论和社会主义的教师,差不多即无立足之地”。在这样的思想氛围下,韦伯这样一位资产阶级学者没能引起中国思想界的重视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了。直到1936年,韦伯的课程讲义《社会经济史》才由曾留学德国的郑太朴译介到中国。社会学界一般将此视为韦伯思想东渐的起点——“马克斯·韦伯的大名第一次出现在中文世界里”。
事实上,早在1928年由国际学术书社推出的辛迈尔(Georg Simmel,今译齐美尔)所著《德国社会学史》一书中译本里就已出现韦伯的大名(旧译伟柏,刊印时误为“伟相”)。不过,如本文所示,更为实质的则是韦伯的中国社会学(《儒教与道教》一文)在20年代晚期通过共产国际这条途径曲折地传到中国。本文尝试通过勾勒大革命期间共产国际内部关于韦伯、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的争论,以揭示《儒教与道教》与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在中国学界展开的中国社会性质与社会史论战之间隐性的关联。这是一条久被遮蔽然而切实存在的政治史、思想史与学术史线索。
一、瓦尔加:援入韦伯
1925年上海五卅运动的爆发,在莫斯科共产国际激起了热烈的反响。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关于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性质的论争首先在共产国际的革命理论家之间展开。运动的迅猛发展,吸引着他们密切关注中国局势,并努力辨析中国革命的特点、性质与方向。尽管他们可能没有到过中国,也不懂中文,但是他们有着良好的理论素养与分析能力,以及在欧洲革命中积累的丰富的政治经验。
1925年12月,经济学家瓦尔加(Eugen Varga)发表《中国革命的经济问题》一文。他在开篇盛赞了中国的无产阶级在反帝斗争中展现出的英雄气概与坚韧精神。紧接着,他便沿着列宁主义的领导权理论思想提出农民问题。瓦尔加指出:中国革命的未来,取决于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无产阶级只有赢得农民的支持,革命才能胜利。这一看法是对共产国际关于农民问题的政策纲领的具体响应。1925年4月初,布哈林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五次扩大全会上作关于农民问题和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报告,呼吁各党要重视土地问题与农民问题的研究。大会通过的《农民问题提纲》引言中指出:“现在农民问题对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巨大意义越来越突出。共产主义运动越是成为国际运动,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前景越是清晰,纷繁复杂的革命具体过程就越是看得清楚。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农民以及所谓‘文明’国家的各个农民阶层在这一革命中必然起着最大的作用。”因此,争取农民的斗争成为共产国际的中心政策之一。
瓦尔加是匈牙利犹太人,早年思想倾向于社会主义,加入匈牙利社会民主党。他参加了1918—1919年匈牙利革命,并一度在社会民主党与共产党联合组成的苏维埃共和国政府——人民委员会中出任财政人民委员,后又担任经济委员会主任。革命失败后,瓦尔加流亡到苏联,并参加共产国际的工作。很快,他就成为共产国际的世界经济权威专家。瓦尔加对土地问题颇有研究。匈牙利革命前,他曾出版过研究匈牙利土地问题的小册子,并呼吁土地改革。1922年底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问题行动纲领》是由他领导土地委员会起草的,并受命在会上作关于纲领的说明。1924年6月,瓦尔加在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上作关于世界经济形势的报告。他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将进一步恶化,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将无可避免地发生重大的战斗。在这个过程中,农民问题就更加凸显出来。1925年初,瓦尔加主编了一部重要国家的农民运动状况资料集,并撰写了导言。这部德文资料集虽然还不到200页,但将世界五大洲的重要国家(包括中国)纳入进来。看起来,这应是为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五次扩大全会拟定《农民问题提纲》作资料方面的准备。
《中国革命的经济问题》一文则是瓦尔加在共产国际发布《农民问题提纲》后专门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的成果。瓦尔加承认,由于相关资料的缺乏,当前共产国际对中国农民的状况知之甚少。他抱怨道,即使是在中国人撰写的现代经济著作中,也鲜能找到关于中国农民生活状况的具体可靠的数据。饶是如此,由于形势的需要,瓦尔加还是尽其所能尝试对中国农村的整体状况做出估计。
首先,考察中国的人口分布,发现主要集中在河流谷地与平原地带。瓦尔加指出,人口密度的差异与中国的农业模式有直接关系。和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看法一样,他认为中国农业的成功主要仰赖于人工灌溉。因此,中国的农业模式体现为非常原始的耕种方式与高度发达的水利系统相结合。为了证明这一点,瓦尔加在文中大段引述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对四川成都府灌溉系统的描述。正是在李希霍芬的描述的基础上,瓦尔加获得了关于中国土地状况的一般印象:在那些人工灌溉的区域,土壤肥沃,人口高度密集,而地权则极为分散。随后,瓦尔加征引了一个具体数据作为支撑:一个五口之家可以仅靠15亩耕地过活。这个数据正是引自韦伯的《儒教与道教》一书。瓦尔加在脚注中特意向韦伯致敬,对《儒教与道教》一书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韦伯的这部著作,尽管其书名有点异乎寻常,而且还常常把经济问题与宗教伦理问题搅缠在一起,但仍可算得上是一部对中国经济关系有精深研究的佳作。”显然,瓦尔加对韦伯的经济史素养赞赏有加。
接下来,瓦尔加就在《儒教与道教》提供的经验数据——他评论说,韦伯已尽可能搜集了欧洲各种语言的相关资料——基础上考察中国的土地关系问题。他指出,事实上中国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大土地所有制。当然,如果照中国人的看法——往往拥有10英亩以上的水田就算大地产了——则还是存在的,不过往往分散为许多小块土地租给佃户。而且,佃农与地主的关系常常被宗族关系所遮蔽(如佃耕族田)。农民除了向地主交租外,还要忍受地方总督的征税以及各种盘剥。瓦尔加进而指出,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将可使农民免除田租,减轻税负,摆脱军阀的盘剥。此外,革命还将产生更为长期的后果:有效的水利管理,保护农民免受旱涝之灾;现代文明的输入,等等。
随后,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障碍”一节中,瓦尔加进一步梳理了韦伯的分析理路。韦伯的中心问题是:为何中国本土的资本主义没能发展起来?毕竟,中国在欧洲资本主义发达之前很久就已进入商业资本主义阶段。虽然中国历史上屡见发达的商业资本与大型贸易,但工业资本主义却未能发生。据瓦尔加的总结,韦伯在分析中强调了三个原因:首先,缺乏足够强大的国家力量来驱使劳动者服务于资本家。中国的国家政权诞生自水政(供水、防洪、灌溉)需要,亦即出于和平的目的。这一点与欧洲情形非常不同。结果,形成了欧洲历史上没有出现过的独特的统治阶级类型——文人(士大夫)阶级。就政权结构而言,中央皇权之下,地方基本处于非军事化状态。结果,中国未形成欧洲式的强制型集权国家。而在社会层面,氏族、宗族的力量大,保护族人免受外界(包括国家)的欺凌。这也使得资本主义发展所必需的严苛的劳动纪律无法形成。其次,中国直到最近还没有形成马克思意义上的“自由劳动者”。氏族成员到城市务工,但仍保留在农村的土地权利。这阻碍了现代资本主义必需的无产阶级的生成。第三,中国文化中数学、物理等自然科学欠发达。因此,中国欠缺劳动分工的技术基础。工业生产基本维持在手工业阶段。
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传统的小农家户经济受冲击严重,游民大量出现。学生群体无产阶级化,倾向革命。五卅运动的爆发,标志着无产阶级走上反对帝国主义的历史前台。最后,瓦尔加指出,未来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能否胜利,将取决于中国农民选择与资产阶级联合还是与无产阶级联合。
通观瓦尔加关于中国革命的分析,他大体遵循了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领导权与工农联盟思想。但是,他关于外国资本主义侵入前中国社会经济状况的分析则明显借重韦伯的社会经济学研究。应该说,瓦尔加注意到韦伯关于中国的最新研究并非偶然。在他的智识与政治成长的时代,布达佩斯的知识生活深受德语著作的熏染。马克思主义在当时常被人们视作德国经济学历史学派的一支,并与韦伯、桑巴特(Werner Sombart)的作品结合起来。特别是桑巴特的《现代资本主义》一书——代表了历史学派将马克思结合进来的一种新综合——在匈牙利广受欢迎。瓦尔加的知识结构是多元的。1921年,他受命向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报告世界经济形势。瓦尔加在自己的理论框架中结合了马克思的经济分析与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但是,他的报告令列宁感到不快。报告中没有引述列宁,反而“加塞”进了阿尔弗雷德·韦伯(Alfred Weber)提出的工业区位理论。在此次关于中国农村经济的分析中,瓦尔加又大篇幅引述了马克斯·韦伯(阿尔弗雷德的哥哥)提出的理论。
当然,瓦尔加首先是个马克思主义者。他对韦伯学说的吸收并不是无所保留,而是高度选择性的。瓦尔加对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的经济史研究高度关注,而根本不屑于韦伯热衷讨论的宗教伦理。他接受了韦伯关于中国国家政权与治水之间存在密切关联的理论假说(与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的看法一脉相承),但完全拒绝采用韦伯提出的“家产官僚制”概念。瓦尔加对韦伯关于中国为何未能发展出本土工业资本主义的分析的梳理,侧重他所关心的“自由”劳动者、国家强制与劳动纪律等因素,而基本忽略了韦伯关于士人、官员利益群体及其“心态”的分析。在韦伯勾勒的中国文明图景中,基本看不到自身实现内在突破的可能。无论是正统的儒教还是异端的道教,都无法提供类似英美清教那样的“改造世界”的精神动力。这就更不是瓦尔加关注的问题了。他将韦伯关于“宗教”经济伦理的分析作为经济史分析的“干扰”因素而悉数摒弃了。
饶是如此,瓦尔加这篇文章还是引致了尖锐的批评。
二、拉狄克:批判韦伯
对瓦尔加发难的是时任莫斯科中山大学(以下简称“中大”)校长的拉狄克(Karl Radek)。这位波兰犹太人是个老革命家、国际主义者。作为共产国际早期领导人、德国问题专家,他曾代表共产国际参与发动1923年的德国革命。列宁逝世后,拉狄克成为联共(布)党内的反对派领袖之一。1925年夏担任中大校长后,他开始投入对中国问题的研究中。
1926年11月26日,拉狄克在苏联马克思主义历史学会做关于中国历史之争议问题的演讲。他在演讲伊始就强调,研究中国历史对于指导中国当前的革命运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时无论是中国的革命者还是苏联中国专家,都还不能对中国历史发展进程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分析。拉狄克特别点名批评了新近的两篇研究论文,其中一篇就是瓦尔加的《中国革命的经济问题》。他挖苦说,这篇文章的观点表明“我们对于中国历史的认识还停留在儒家的认识水准”。拉狄克引述了瓦尔加关于中国国家政权特点的论述,并指出其来源乃是韦伯的一部“献给孔夫子的”著作(即《儒教与道教》)。中国专家坎托罗维奇(A. Ya. Kantorovich)在《新东方》杂志上发表的《前资本主义时期中国的社会关系体系》一文也毫无马克思主义观点,而只是表明“资产阶级科学及其关于中国历史的论断仍旧被我们全盘接受”。拉狄克对瓦尔加等人过分依赖资产阶级学者韦伯的分析论断感到不满,着意从马克思主义观点出发提出一套关于中国历史进程的全新理论解释框架。
拉狄克首先提出一个理论预设,即马克思主义建基在欧洲历史经验基础上的社会发展图式完全适用于中国历史。当然,不排除一系列的例外可能存在。他认为,孔孟的言论可以证实封建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存在。但是,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封建制度被逐渐破坏。18世纪的中国则是“货币经济与商业资本主导的时期”。在封建时代与商业资本时代之间的历史时期,中国的货币经济与商业资本经历了漫长而充满斗争的发展过程。然而,货币经济的发展最终未能产生工业资本主义与资产阶级。这主要是由于蒙元帝国崩溃导致其一度建立起的世界市场与长途贸易线路的衰落,从而导致中国与亚洲的整体衰落。中国的商业资本由此丧失了向全球拓张的历史机遇,而只能拘束于中国的内部市场。这和欧洲早期现代时期的情形构成鲜明对照。意大利、荷兰、英国三个海洋国家之所以能够完成从手工业向工业制造业的现代转型,实则由于通过殖民扩张政策而得以实现资本积累。中国、欧洲真正的历史差异就在于此。演讲最后,拉狄克不无得意地说,他的马克思主义分析足以让“韦伯和其他欧洲历史学者抛给我们的所有迷思都灰飞烟灭”。
与瓦尔加专门从事研究工作不同,拉狄克在莫斯科中山大学的主要工作是教学,为中国革命培养干部人才。这次演讲实际是他为中大第一期学生(其中有邓小平、蒋经国等)开设的《中国革命运动史》课程的浓缩提炼。从1926年秋季开始,拉狄克讲授这门课程。直到1927年初,课程由于不明原因而中断。据曾听过课的第二期学生斯施云回忆:
他主讲的《中国革命史》,几乎征服了所有中国学生。拉狄克讲课时大教室里总是座无虚席,不同班级的学员和一部分感兴趣的教师,甚至校外如东方大学的学员和教师以及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等,都来听他讲课。拉狄克给我的印象很深,他样子有点古怪,不修边幅且高度近视,但讲课生动有趣,言辞幽默,表情丰富,能紧紧抓住听众,课堂里会不时发出哄堂大笑。拉狄克既是老布尔什维克,又是著名学者,学识渊博,能说好几国语言,待人热情没有架子。他的学识和为人,使他在全校师生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这段记述生动地再现了当年拉狄克给中国学生们讲授中国历史的情形。通过课堂,拉狄克得以把他的理论观点直接传播给来俄求学的中国学生。事实上,他在中大的确赢得不少追随者。1929年11月,拉狄克的课程讲义由中大学生携带回国后译成中文出版。署名“克仁”的译者显然是拉狄克的推崇者,在第一版序言中盛赞“这本书是世界历史学家开始用唯物史观的眼光来分析中国历史的第一本书”。该书问世后,短短几年内数次再版,足见颇受中国思想界的关注。拉狄克的课程原计划分两部分,前半程讲20世纪以前的中国历史,后半程则分析义和团运动以后的中国革命运动。然而,由于课程的中断,讲稿内容实际只有关于中国历史的分析。因此,到1932年该书由辛垦书店再版时,译者把书名改为《中国历史之理论的分析》。
拉狄克的学说传入中国后,对中国学界(特别是左派史学)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影响。例如,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社会史论战的主要发起人陶希圣就受到拉狄克史观的直接影响。就本文研究目的而言,我们把关注点主要放在拉狄克与韦伯的学术对话上。正是通过对韦伯的批判,拉狄克才发展出自己的理论框架。反过来,正是通过拉狄克的批判,韦伯关于中国的社会学才能以一种扭曲的方式传入中国学界。
开课伊始,拉狄克就强调要研究的是中国的实际。他在最初的两讲中尝试对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及其性质进行分析研判,并将研究的基本问题锁定在农业问题上:土地私有制是否存在?大土地所有是否存在?农业的商品化程度如何?考茨基曾在《中国与欧洲》一书(1889年)中提出,中国停滞不前是因为保有自给自足的农村公社经济。拉狄克在经验证据的基础上驳斥了这种欧洲想象,指出货币经济很早就在中国发展了。关于19世纪中国的情况,他特别征引了李希霍芬关于中国的著作以及信札。拉狄克认为:“十九世纪中叶,中国社会关系与西欧各国在未发展到现代工业以前的社会关系没有什么原则上的不同。我们看到小私有制的农业国,因为受了货币经济的影响,定要发生分化的过程。这种分化形成了贫农与富农,形成了大地主、商人、商业资本家与城市贫民。”
在破掉欧洲关于中国社会结构的虚构想象后,接下来拉狄克转入探讨中国国家政权性质问题。他指出,在欧洲关于中国的一切著作中,孔子关于国家政权性质的观念还在支配着人们的想象。韦伯(旧译维贝尔)的《儒教与道教》一书就是范例。拉狄克首先高度评价了这部著作,誉之为“关于中国的社会学、中国的特性及其与欧洲之异同的最为杰出的一部资产阶级作品”。饶是如此,拉狄克指出,韦伯几乎全盘接受了儒家的政治神话,即中国国家政权是超阶级的学者-官僚(士大夫)的权力,不服务于特殊的阶级利益。这种观点也被瓦尔加所接受。拉狄克则对韦伯、瓦尔加的看法嗤之以鼻,指责他们无视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而误信儒家编造的大禹治水的神话。
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论及徭役时确曾提到大禹治水、秦始皇开凿运河的传说,并认为这些中国传说揭示了“家产官僚制之起源于洪水的治理与运河开凿”。当然,在他看来,家产官僚制并不是帝制中国的特性所在,而是中国、埃及、两河流域等“东方”文明的一般特征。此外,韦伯认为,这些传说还揭示了“统一的帝国是如何发展而成的:这是由于面对广大的领域,治水的统一管制愈来愈受关注,此一关注则与保护农地免受游牧民族之侵扰的政治需求相关连”。总之,韦伯的确认为治水——理性经济的前提条件——的需要对于中央权威及其家产官僚制的建立是决定性的。他还曾援引《孟子·告子下》中记载的葵丘之会(公元前651年)达成的一条盟约——“无曲防”作为例证。
拉狄克比较了古埃及与中国在人工灌溉方面的差异:埃及只有一条大河贯穿全国,故法老的权力必须遍及整个尼罗河谷;而中国有三条大河,且支流众多、湖泊遍布,故大型的中央集权国家根本无法在灌溉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于是,拉狄克针锋相对地提出,中国国家政权不是由于为水斗争或治水斗争而产生的,而是在农民和游牧民族的斗争中产生的。例如,13世纪的蒙古人、17世纪的满洲人,他们入主中原不是为了来帮助中国人治水的。因此,中国的国家政权是从战争中产生,而不是和平性质的。其次,拉狄克强调必须从阶级分化与阶级斗争的观点来看中国古代文献中记载的历史。例如,《孟子》中赞美的“井田”制度并非原始共产主义的形式,其实质乃是古老的村社被封建力量所征服,农民被迫向封建主交纳赋税。
实际上,韦伯在其研究中已考虑到中国北方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在治水问题上的重大差异:在美索不达米亚,人工灌溉是沙漠地区开垦的首要先决条件;而在中国北方(文明的核心地区),首要工作是筑堤防洪或开凿运河以通水运,出于灌溉目的的工程则在其次。而且,韦伯也提及了防范游牧民族侵扰的政治需求。不过,总体而言,他的确把治水(防洪、灌溉)视作农业经济的前提条件,并强调治水需求与中国国家政权性质的关联。就此而言,的确如拉狄克所言,韦伯与孟子的看法(禹治水成功而“中国可得而食也”)大致无异。
另一方面,拉狄克认为韦伯关于中国国家权力的分析仅仅是重复了儒家政治神话则非公允之说。事实上,韦伯关于中国政治史的社会学分析贯穿着“斗争”观。只不过,他没有像拉狄克那样把政治斗争史全都归结为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及商业资本家之间的阶级斗争。
三、亚细亚论者:吸纳韦伯
拉狄克以正统马克思主义者自居,通过与资产阶级社会学家韦伯展开论战,激发自己提出关于中国历史与中国社会的一整套理论阐述。前文已述及,他的理论分析以其商业资本主义主导论著称。1927年3月13日,拉狄克在共产主义学院发表关于中国革命动力的演讲。在这次长篇演说中,他对中国农村的经济关系作出研判,认为中国农民生活困苦,半数农户深陷高利贷之中,而商业资本汲取了农业收入的大半。此即他所谓“资本主义在农村的影响”。进而,拉狄克从理论上对革命形势作出预判。他认为,中国农民很快将在水深火热中爆发——这是中国革命深层的源泉。而中国工人阶级的诞生,将给农民的革命提供领导力量。拉狄克热切地讲道:
中国革命的根基不比我们1905年革命的根基浅。人们可以充满信心地认为,工人阶级和农民的联盟将会比我们的1905年还要巩固,这是因为他们将不会与两个阶级战斗,而只须与一个资产阶级战斗。
拉狄克提出的这套理论直接挑战了1926年底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七次扩大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问题决议案中关于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性质的正统论述,随即招致联共(布)党内多数派的猛烈批驳。1927年4月5日,布哈林在联共(布)莫斯科积极分子大会上作关于中国革命问题的报告。他在报告中尖锐抨击了拉狄克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错误认识,并重申中国革命具有反封建主义与反帝国主义两个面向。此后,《真理报》接连发表了多数派的一系列批驳文章。
就本文研究目的而言,最值得注意的是1927年5月1日《真理报》发表的《欧美帝国主义与中国的反革命》一文。这篇文章的作者佩佩尔(John Pepper,又译佩珀)时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立场属于多数派。不过,他在文中就中国社会性质问题提出了与正统观点不尽相同的观点。佩佩尔在文中批评拉狄克错误地把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力量雄厚视作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完成,进而指出:
尽管中国已有了资本主义发展的萌芽,但这个庞大的国家仍然处于资本主义前的状态。如果我们把帝国主义者的实力和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等同起来,那就无法理解中国革命的基础。按照马克思的术语,中国经济的基础仍然是“亚细亚生产方式”。差不多全中国农村仍然是荒芜不堪。农产品很少有机会同家庭工业分离。农业村社仍然采用独特的关闭自守的管理形式。中国大部分地区仍然保留着氏族制和部落制。农业村社中甚至仍然存在着许多原始共产主义的残余,城市中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行会和帮会。拉狄克同志以及其他同志关于中国已经再也没有严重的封建主义残余的论断同事实完全相反。
佩佩尔的论述在支持了“封建主义残余”论的同时,又提出来中国的经济基础是马克思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这是“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首次在关于现代中国的分析中出现。佩佩尔进而指出:
拉狄克在中国到处看到的都是资本主义,他之所以误入歧途,是因为中国没有大土地所有制和固定在土地上的农民,也就是说没有典型形式的封建主义。他把不存在典型的封建主义理解为存在发达的资本主义,而不是理解为:中国经济的基础还是封建主义前的东西,即“亚细亚生产体系”。
可见,与拉狄克一样,佩佩尔也认为中国社会经济基础不是封建主义的;但是,与拉狄克不同,他认为商业资本的发达与否不能作为社会性质研判的标准,而主张中国的基础还是“封建主义前的”,是“亚细亚的”。
佩佩尔批评拉狄克无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一条规律,即商业资本的作用和地位同资产阶级生产体系发展成反比。他根据马克思和梅因(Henry S. Maine)关于印度的研究指出:商业资本和帝国主义开始破坏农村村社、宗族和行会,其结果并不一定导致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发展,而“可能出现封建主义的新产物”。另一方面,如果中国革命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和在欧洲社会主义革命的配合下取得胜利,则“可能发展社会主义生产体系”。
值得指出的是,这位有着美国名字的“佩佩尔”实际上是匈牙利犹太人,其匈牙利名字叫珀加尼(József Pogány)。他当年也曾参加匈牙利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出任国防人民委员。失败后,和库恩·贝拉(Bela Kun,外交人民委员)、瓦尔加(财政人民委员)等人一道流亡苏俄。1922年夏,珀加尼(化名“佩佩尔”)作为共产国际代表之一被派往美国协助美国共产党工作。1924年返回莫斯科后,他进入共产国际工作,并担任要职。此番佩佩尔出马抨击拉狄克与反对派,多少也有为老战友瓦尔加“出气”的意味吧。而且,他拥有新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器。
其时,共产国际内部就中国问题的争论正趋激烈。这为亚细亚论的登场创造了政治空间。大革命失败后,多数派的观点一度遭到反对派的激烈挑战。此时,亚细亚论也开始赢得不少拥护者,甚至一度写进了中共关于土地问题的党纲草案中。在此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是共产国际代表罗明那兹(V. V. Lominadze)。1927年夏,他受命赴华,敦促中共执行更为激进的革命战略,12月返回莫斯科。在苏共十五大上,罗明那兹力主通过武装暴动推翻国民党统治。他认为中国经济不是“封建的”而是“亚洲式的”,在此基础上中国可以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米夫(Pavel Mif)与罗明那兹在会上展开激烈争论。会后,双方在报刊上继续辩论。直到1928年2月,在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九次扩大会议上,布哈林强调中国的生产方式与封建主义之间没有本质差别,并严厉批评罗明那兹的“无间断革命”论。
罗明那兹在华期间,实际上发挥重要作用的还有一位来自共产国际的理论家——马扎亚尔(Lajos Magyar)。他也是匈牙利人,曾经是左翼记者,革命失败后一度被捕。1922年到苏俄后,加入联共(布)。1926年到中国,有机会就农村经济状况开展调查研究。1927年下半年,他到上海专心写作《中国农业经济研究》一书。次年夏,这部书在莫斯科出版,并一度被誉为“现代中国土地关系之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之第一个有力的尝试”。马扎亚尔在上海期间,受共产国际委托参与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的决议草案。1927年11月通过的草案中专辟一节论述中国的农业经济与土地关系,指出其与中世纪欧洲的差异之“最重要的前提,实在就是中国生产之自然界的环境与中国历史发展之特殊条件”。关于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的特点,草案中论述道:
自觉的整顿水利之重要(必须人工灌溉),多量的调剂水旱器械与建筑之必需,……如此的农业生产方法,再加上商业重利资本的早期发展,防御游牧民族侵犯及水灾必须巨大的工程(如长城、运河、黄河河工、堤工等),应付天灾又须有种种救济组织,对于游牧民族要能征服他们,强迫他们变成农业民族:这些情形综合起来,便造成中国这样的社会经济制度——就是马克思列宁所称为“亚洲式的生产方法”制度。中国如此之多的小农经济,实际上不相关连,可是中国很早便有貌似统一的国家政权。这种国家政权的物质基础之一,便是人工灌溉。中国官僚制度的作用向来非常之大,这个原因便在于此。中国的官僚不但是地主和商业重利资本利益之政治上的代表,他们并且就是直接实行重利盘剥和大商业的本人。
总之,中国农村生活的特点是:
人工灌溉有能决定一切的重要意义,官僚的作用非常之大,官僚和土地私有制及商业重利资本有密切的关联,欧洲中世纪所未有的地主与商业重利资本大规模的剥削农民,土地使用时分割得非常之琐碎细小(同时,并不妨害土地所有权的集中),资本主义前期式的地方市场对于农民经济有相当巨大的威权。
对照马扎亚尔的著作可知,草案中这些论述与他在书中的论述如出一辙。而且,这些论述与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关于中国经济的论述有直接渊源,尽管韦伯从未采用过“亚洲式的生产方法”这个马克思主义概念。
马扎亚尔认为,“亚洲式的生产方法”在中国呈现出特殊的形态。这是因为,它在帝国主义侵入之前就已经被中国高利贷资本所破坏。帝国主义的侵入以及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只是“加速了这个过程”而已。论及中国的官僚制度,马扎亚尔强调了其与地主经济、商业资本、高利贷之间的密切联系:
这个官僚制度不仅是和地主连系着而且他本身便已“领土化”了,成为地主(禁止官僚为地主的谕告是一个荒诞之谈,可从全部中国历史见之);他不仅和商业资本连系着,而且自己成为最大的商人,把铁贸易的垄断、丝贸易的垄断都夺取得。……这个官僚制度也不仅和借贷资本连系着,而且本身是个最大的高利借贷者,利用着仓库制度、土著的银行(钱庄)制度和典当制度使商业手工业农业运输与其他一切经济活动的表现服从自己。伟大的民众运动,历史上稀有其规模和摆动的农民暴动屡屡推翻过这个中国历史的“三位一体的公式”,推翻这个高利贷官僚、高利贷商人和高利贷地主的奇异的联合,但是农民的浪潮一平静下去,城市又重复骑在农村的头颈上。
不难看出,马扎亚尔总结的这个“三位一体的公式”在结合马克思、韦伯的理论基础上,也融入了拉狄克关于中国历史的理论观点。
实际上,马扎亚尔了解拉狄克的理论观点以及他对韦伯的批评。他在其书关于水的一章中专门就水在中国农业经济中的作用与意义问题回应拉狄克的质疑。拉狄克否认韦伯关于中国国家起源于治水之必要的解释,而提出自己的理论,说中国的官僚制国家是在和游牧人的争斗中产生的。马扎亚尔则采取折中的立场,兼采两论:
中国的官僚制度不仅是在和游牧人争斗的场合上产生,而且也在和水的争斗;并且也不仅在和水(洪水)争斗,如拉狄克之了解韦伯尔——而且也是为着求水的取得(灌溉)。中国的官僚制度不仅是在和游牧人争斗中产生的(组织军队的必要,防御设备如万里长城修筑的必要),而且还在取得游牧人的争斗里面(中国的殖民,平定野蛮和半开化的部落和使之由游牧人变为固定的农夫,此种部落的残余现今在福建、贵州、四川、云南还存在着)。中国的封建官僚制度是在商品关系早期发展的场合上发生,而商品经济很早的便在中国发生了。这因为是两个经济制度:中国农业经济和游牧人的畜牧和渔猎经济的冲突和自然的灾害给中国经济内部的广泛交换以初步推动的缘故。这个官僚制度是因为实行密度灌溉经济的必要,指导这经济的必要,和一方面组织防御抵抗游牧人的侵入,而他方面化游牧人为农夫的必要而产生的。
马扎亚尔认为,拉狄克正确地指出了韦伯关于中国的理论是不够真确的,如“企图描写中国的经济制度系建基在氏族公社,简直是闹笑话”;另一方面,拉狄克否认韦伯提出的灌溉种植对于东方经济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理论观点则是错误的,因为正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关于东方社会的理论中强调了人工灌溉、治水的重大意义,而“韦伯不过是从马克思那里借用这个理论而已”。
众所周知,1928年7月莫斯科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通过的《土地问题议决案》中明确中国的经济政治制度应当规定为“半封建制度”,并否定了亚细亚生产方式对中国的适用性。随后召开的共产国际第六次代表大会,则由于马扎亚尔、瓦尔加等人的努力而最终将“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术语写进了大会通过的《共产国际纲领》。
此前,瓦尔加在联共(布)的《布尔什维克》杂志(1928年4月30日)上发表长文《中国革命的诸根本问题》。文章开门见山,提出:“中国现今正是在以单纯再生产为基础(即马克斯所谓‘亚洲的生产方法’),由内含着许多封建的要素之前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通过未完成的半殖民地的资本主义阶段,而进向劳动者与农民的执政之革命的变动时期。”这里,瓦尔加将中国社会性质规定为“前资本主义的”。他在文中虽然也使用了“中国封建主义”这一说法,但强调“只有在与‘前资本主义的’同其意义而应用时,我们可以把中国社会的构造唤作封建制度”。瓦尔加对中国的情况和欧洲封建主义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欧洲封建制度的基础是土地支配制与农奴制,其要核是封建领主对劳动力(农奴)的支配;中国则完全不同,土地支配制早已崩坏,对于劳动力的支配不是决定的。中国尚有农奴制,但实际并不带有封建性质。贫穷佃农系因土地缺乏而被地主束缚,常向地主借款,以致在地租以外不得不将其劳作的大部分归于地主。欧洲农业是干燥农业,而中国农业是灌溉农业。相应地,国家的机能亦有差别。在中国,国家具有广及全领域的重大机能,而最重要的是水利经济之组织化。故,“在中国有国家官吏这样的特殊阶级,他们受过规则的考试,为带着封建性质、具有学识的官僚贵族阶级”。与1925年论中国革命的那篇文章不同,瓦尔加在这篇文章里没有再征引韦伯,但其论述仍可清晰看到韦伯的影响。
笔者无意对共产国际内部这场关于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性质之论争的是非对错进行评价。通过对这一时期的关键人物与文本的梳理,本文试图揭示出韦伯的中国研究(《儒教与道教》)在这场争论中所处的关键位置及其发挥的作用。可以说,正是瓦尔加1925年将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关于中国历史的理论援入其关于中国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分析,从而引发了共产国际内部关于中国历史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理论论争。而在大革命失败后,随着亚细亚生产方式论的引入,韦伯学说逐渐隐没在其后,或者说被吸纳进这一理论当中了。亚细亚生产方式论在政治上虽然遭到否定,但是在思想上产生了广泛影响。魏特夫(旧译维特福格尔)、马扎亚尔(旧译马迪亚)的文字在1929年被樊仲云等“新生命派”引介到中国后,这一关于“东洋的社会”的理论开始引起学界的广泛注意。特别是1930年马扎亚尔的《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一书中译本的出版,进一步激发了中国学界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与社会史的大讨论。而就在这个横跨欧亚的知识传播与交流的过程中,韦伯及其学说悄然登陆中国。
四、结语
本文通过梳理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共产国际内部围绕中国革命问题展开的争论,揭示了韦伯如何一度成为争论的焦点。进而,韦伯的中国研究(《儒教与道教》)如何通过共产国际这一渠道曲折地传播到中国,并不期然地对大革命后中国思想界关于中国社会史、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性质的讨论产生影响。这构成中国现代思想史与学术史上一道久被遮蔽乃至完全被遗忘的思想暗流。
在韦伯思想首次东渐的曲折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共产国际内部一些关注中国时局、研究中国问题并能阅读韦伯德文著作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瓦尔加、马扎亚尔等来自匈牙利的流亡革命者。他们关于中国历史与中国革命的思考与看法,将资产阶级学者韦伯的学说结合进来,在共产国际内部构成一种重要然而非正统的存在。当然,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约束下,韦伯学说很快退出了共产国际内部争论的主舞台,取而代之的则是(经过普列汉诺夫阐发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论。不过,应该看到,在“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空泛的理论术语之下,实际已将韦伯中国研究(主要是社会经济史部分)的一些具体观点(特别是东方治水文明论)包含在内了。马扎亚尔等亚细亚论者将韦伯与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的观点会通后,形成了关于中国历史与中国社会性质的理论阐说。他们的观点传播到中国后,为当时的思想界围绕中国社会史展开的论战注入了新的思想元素与活力。
韦伯思想东渐过程的另一重曲折,则是由于拉狄克在其中国历史讲义中针对《儒教与道教》一书展开的批判与对话。他以马克思主义正统理论家的身份自居,意欲与韦伯所代表的关于中国历史的“资产阶级科学”一较高下,并在中国国家权力性质,中国社会性质,中国为何没能发展出本土资本主义等一系列理论问题上提出自己新的理论解释。不过,他的主张在联共(布)党内被视为异端,遭到布哈林等正统派领导人的严厉批判与打压。这场联共(布)党内的论争进而波及中国思想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这场论争中,韦伯只是充当了“陪斗”的角色。拉狄克把韦伯作为理论假想敌加以批判,今天看来多少有点“项庄舞剑”的意味。不过,在这个理论对话、批判、传播的过程中,韦伯关于中国文明的社会经济学学说不期然间也以一种扭曲的图样进入了中国。至迟到1929年底,随着拉狄克的《中国革命运动史》在上海出版,韦伯的大名及其思想已为国内学界所知当属无疑。
当然,在瓦尔加、拉狄克等共产国际理论家有意无意的“过滤”下,晚期韦伯在《儒教与道教》及其比较“宗教”(文明)社会学系列研究中关注的世界诸主要宗教之经济伦理这个核心论题完全被屏蔽了。20世纪30年代初期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与社会史的大论战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社会经济构造/形态/性质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问题。饶是如此,无论是在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商业资本问题还是关于治水国家问题、士大夫身分问题的论战中,都能隐约看到韦伯的身影。可以说,他已成为中国新社会科学运动的一个“缺席在场”。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佈,原載《開放時代》2022年第2期。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