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洑口乡紫山村位于永泰县西部,西南与德化县水口镇毛厝村交界,东南与仙游县柳园村相邻。其地为戴云山余脉,濒临闽江支流大樟溪,是永泰境内海拔最高的村。全村辖区面积约22平方千米,现有居民800多人,主要是杨、李二姓,其人口比例大约为5∶1。
关于紫山村之得名,当地有两种说法:一说当地以造纸闻名,故称“纸山”,后以谐音改为紫山;二说当地盛产红豆杉,而红豆杉又名紫杉,故称紫山。二说都持之有据。在杨氏族人收藏的历代契约中,有不少买卖纸池的契约,可见当地历史上有造纸传统。《永泰县志》记载:“猫儿竹,方言谓之麻竹,大者径七八寸,紫山人用以造纸。”又云:“与德化分界处曰紫山,制有海纸。”寥寥数语,可以证实紫山的确以造纸著称。此外,在杨氏宗祠龙山堂的后山有一片紫杉,树龄已经超过900年,相关的风水故事在杨氏家族世代相传。据说,当年杨氏开基祖杨仪新刚到紫山,在建造龙山堂前听从风水先生的建议,在附近栽下了一片红豆杉(紫杉)。上述关于紫山村名之传说,承载了村民的历史记忆,我们可以由此得到启发,寻找当地生计模式与家族发展的历史线索。
2018年暑假,我们首次来到紫山村,发现并扫描了当地现存的民间历史文献,经初步整理约有800件,包括契约、族谱、阄书、账簿、祭簿、诉状等不同类型(图1)。其中大多是清中叶以后的契约,涉及山林、土地、房屋等财产的产权交易。这些文献原来都是保存在村民家中,较好地维持了原有的系统性与归户性,对于我们后续的整理和研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图1 紫山村历史文献
为了考察明清以来紫山村的历史变迁,笔者曾多次重返紫山,对当地的生态环境、族群关系、民间信仰和宗教仪式传统开展田野调查,收集了较为丰富的口述史资料。本文主要依据紫山村的现存历史文献,结合田野调查资料,考察明代以来紫山杨氏家族的山林经济与文化建构。
二、紫山杨氏的族源传说
据《龙山杨氏族谱》记载,紫山杨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汉太尉杨震。《后汉书》载:“杨震字伯起,弘农华阴人也。八世祖喜,高祖时有功,封赤泉侯。高祖敞,昭帝时为丞相,封安平侯。”紫山杨氏的入闽始祖濯缨公,“为汉太尉伯起公九世孙,实处华阴。因隋文皇帝拜公南平侯,固辞不得,遂于开皇十五年浮海逃闽,寓居南台钓龙井边”。这一族源传说不知从何而来,或是出自后人的附会。
如果仔细推敲,从杨震到濯缨公的传承谱系是不可信的,理由有二:其一,杨震于汉延光三(124)年罢官还乡,在途中饮鸩自杀,而濯缨公在隋开皇十五(595)年逃闽,相隔471年,而“九世孙”不过近300年,在时间上不符;其二,《龙山杨氏族谱》的谱系图以入闽始祖濯缨公为第一代,而从杨震到濯缨公的世系是缺失的,只是在谱序中点到即止,并未详述二者之间的传承关系。那么,紫山杨氏为何要选择杨震作为祖先?自然是为了建构家族历史的正统性。杨震与濯缨公的郡望“弘农华阴”,在秦汉时期属于关中要地,代表了中国文化的正统;杨震作为东汉名臣与世家大族,也能抬高杨氏家族的身份与门第。乾隆《德化县志》曾论及当地讲究门第的习俗:“闾巷细民,咸持门第以推流品,动辄举奴隶为诟谇,辨曲直惟期取胜。”紫山与德化交界,难免受到这种习俗的影响。
在《龙山杨氏族谱》中有《历代迁歌》,讲述自隋代濯缨公入闽到宋代仪新公开基的故事。兹摘录如下:
隋唐五代宋元明,十有一朝合大清。
欲问我祖来何纪,开皇十五干支盈。
迄今重光荒落岁,一千一百五九龄。
肇基南台傍龙井,三世移居嵩水汀。
原系井边仍名井,十有五世再迁莺。
龙井龙山贻嘉号,莫非我祖志箴铭。
计自入闽传代数,四十有一奕叶形。
迨处龙山世念七,故家真足令人评。
由此看来,从濯缨公入闽以来,杨氏族人经历了三次迁徙,即最初住在福州南台,后来迁至永泰嵩口,最后才迁居紫山。《历代迁歌》的序言对此有如下说明:
我祖传世及其历迁年纪,谱内俱有明载,考之纲鉴,无不允合。尝综而论之:濯缨公于隋开皇十五年癸亥入闽,迄今乾隆二十六年辛巳,阅朝十有一,阅主八十有三,阅甲子二十,阅年一千一百五十有九。始居南台五十有五年,第三世宾琦公于唐贞观三十年丁巳迁嵩阳,继居嵩阳四百年。第十五世仪新公于宋庆历三年丁酉迁龙山。今居龙山七百零五年,自入闽传至叶字行,计四十有一世。
在三世祖宾琦公行状后,明洪武四(1371)年修谱人大后公写道:
公有出乎尘世之外,矫矫之行也,常肆志于山岭水崖间……于贞观三十年,泛小舟,逆水渔于嵩阳地界。观其山秀水清,里道坦平,对从游家僮曰:“此处离州县最远,诚理乱所不闻,是岂不足以安居乎?”遂相地经营,架筑屋宇,搬家而移居焉……后人曰“未有月洲张,先有井边杨”……故后人地名嵩阳,自公号也。
不过,乾隆二十六(1761)年重修族谱的杨凤超为宾琦公续传时,对族源传说提出了质疑:
贞观时,福州为闽州,领县八。陈,嵩阳之地为尤县所管,尚非闽州管,至开元十三年改为福州。永泰二年,析侯官之西乡、尤溪之东乡置永泰县,属福州。宋崇宁,改为永福。公至,正于贞观三十年,是未有福州、永福之名,岂有嵩阳之名?诗曰“山始名嵩阳子号”,岂不信然?
祖先谱系通常会经历后人的重新建构,我们面对这种“层累”而成的祖先谱系时,关键在于揭示其文化认同的历史意义,而不是以此作为其家族繁衍的历史事实。在福建历史上,由于北方移民在地方社会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土著族群往往通过编纂族谱,掩饰或改变其族群身份。紫山杨氏族人不断修正其族源传说,其目的在于为家族历史提供体面的解释。不过,紫山杨氏家族的迁移故事,明显表现出从沿海到山区、从中心到边缘的区位特征,这无疑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我们认为,杨氏族人从福州迁嵩口、再迁紫山的历史记忆,反映了闽地开发由沿海向山区推进的历史过程,可以视为福建山区开发史的缩影。
三、紫山杨氏家族的山林经济
关于紫山杨氏家族的历史文献,主要是编纂于道光年间的《龙山杨氏智房谱》。此谱共有227页,前33页为谱序,后为历代祖先的世系与行状,记录了自隋开皇十五年到道光年间共43代族人的基本信息。其中记载,杨氏的开基祖杨仪新,于宋庆历三(1043)年从永泰嵩阳(今嵩口镇)迁入紫山,并修建宗祠“龙山堂”。从三十二代开始,杨氏族人分为仁、义、礼、智四房,现存道光谱为智房支谱,现存文献也主要来自智房族人。将契约文书与族谱资料相互比对,或能重建家族文献的内在系统。
杨氏族谱中的个人资料,大多是记录其生卒年月与婚姻及子女,显赫人物可能还有诗、赞、行传等资料。在族谱记录的历代祖先中,有不少经商致富的智房族人。其中智房第二代的杨良严,可能是第一位经商致富的杨氏族人:
天拱字良严,行瑞六,号对井,霖全公长子。生嘉靖丙午十二月廿四戌,卒万历庚戌九月午,享年六十五。传曰:公少负才志,□抑郁于功名,转学货殖……二十年而家累数千金。
从传记资料看,杨良严生存于嘉靖至万历年间,早年追求科举功名不得志,遂转而经商,并大获成功。此后不久,第三十五代杨善尚,“敦伦纪,笃宗族,行善积德,致家丰腴”。第三十六代杨仕僄,“康熙岁次癸巳春,延请乡饮大宾,恩荣八品顶带。……家资殷饶”。这几位发家致富的杨氏族人,显然都是因为善于“货殖”而致富。
紫山盛产竹木,濒临闽江支流大樟溪,水路运输较为便利。因此,杨氏族人的致富途径,主要是开发山林资源,利用山场发展多种经营。在紫山现存契约文书中,有两张万历年间的山契,反映了紫山早期山林经济的经营方式。其一如下:
立承批人梁日敬,凭中就在杨宅承出山场三号,坐落坑坪洋双髻埼冲顶,批承去砍做菇树。言约今年起不拘□熟,递年约纳山租三分,不敢拖欠。如拖欠,许山主自行采摘无□。立批字为照者。
万历十九年十月 日。立承批:梁日敬。代字人:梁明玉。<押>
在此契中,佃户梁日敬向“杨宅”租山,目的是利用树木培植蘑菇。杨氏作为山主,每年可以收入“山租三分”。当时有不少佃户向杨氏租山,其中甚至有来自浙江绍兴的菇农,如:
立承佃人绍兴陈玉人兄弟等,凭中就在永福□□杨善处承出山场一所,土名各险坑等处,东至□,西至埼,南至□埼,北至溪里,批承去砍做菇树。言约做十年内,递年约纳租银五分,不敢拖欠。如拖欠,许山主自行采摘无□。两家情愿,立批为照者。
□□元年十月十四日。立承批:陈玉人。中见人:方世德。<押>
此契年代不明,从纸质看应该是明代契约。上述两张契约中的梁姓与陈姓佃户,都是专门从事山林经营的外来移民,即明清之际的“棚民”。万历《永福县志》记载:“至于引水不及之处,则漳、泉、延、汀之民种菁种蔗,伐山采木,其利乃倍于田。”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杨氏家族作为“山主”,自然是有利可图的。
在紫山杨氏的现存契约文书中,尚未发现外来木客与木商的资料。不过,傅衣凌曾发现清末客商在闽北租山经营木材的契约,反映了商业资本对山区开发的影响。试转引其中一张契约如下:
立出泊杉木批字人吴长远,自己续置民秋竹坪土名白马案杉木山一片,……今将四至内杉木出泊与泰森源号,当日面议杉木价番四十四元正。其山四至倘有来历不明,不涉客人之事,山主自己出头料理清楚。至于杉木自泊之后,任凭客人随时登山砍伐。此系先商后定,各无反悔。恐口无凭,敬立批字为照。
光绪辛卯年八月 日。立出泊杉木字人:吴长远。说谕人:詹位奴。何际朗亲手的书。
在这一契约中,吴长远作为山主,将山场内杉木卖给木商泰森源,而木材的砍伐与运输则全部由泰森源自行处理。由于资料不足,我们目前还无法判断“绍兴陈玉人”是否也是租山经营的商人,还是自食其力的佃户。不过,像杨良严之类经商致富的杨氏族人,应该不会满足于出租山场,而是投资开发山场,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清代至民国时期,紫山的山场大多用于培植毛竹林,就地制造“麻纸”,或称“海纸”。在现存契约文书中,可以看到当地竹林和纸池的频繁交易,甚至也有外地人来紫山购买竹林和纸池。例如,从道光至同治年间,紫山杨声熙与德化黄起齐等签订了一系列契约,都涉及竹林与纸池的产权转让,如:
立卖契人永邑杨声熙,承祖置有猫竹林山场壹所,坐落紫山,地方土名长塆堀,上至横路并家雄竹林,下至振高竹林界,左至对仑直上并声纬竹林及奂贡、彬中竹林界,右至塆沟界;又毗连壹所,坐落田下,上至田,下至塆沟,左至塆沟,右至叶携竹林界,共弍所,肆至分明。今因乏用,自愿托中送卖与德邑黄起齐表兄处为业。叁面言议,时值价钱壹拾叁仟文正。其钱即日交讫,其猫竹林山场即付钱主前去管掌为业。别安他人守顾,任从其便。此山林系是自己祖置物业,与别兄弟侄无干,保无交加不明及重张典当他人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主支当,不涉买主之事,至有力之时凭契面赎回。今欲有凭,立卖契壹纸为照。
另又纸池壹口,坐落里烘田中,一并付管。
道光拾壹年拾壹月 日。立卖契:杨声熙。在见中:兄声野。同契:弟叶羆、叶煦。<押>
熙赎回出卖声瑞契,价钱壹仟肆佰文,熙自赎回管掌。(进益)
杨声熙原有祖先留下的两处竹林,还有一口纸池,他曾将这些产业买给族人声瑞,但只得到1400文,后来又赎回并以13000文卖给了邻县黄起齐。卖产原因是“乏用”,看来杨声熙经济状况不佳,难以经营竹林和造纸。其实,当时杨声熙还把另一处竹林和纸池卖给了德化黄家,到咸丰六年才以原价收回:
立倒收归回字人德邑南山黄名绣,承祖置有猫竹林壹派,坐落永邑紫峰地方,土名长塆堀伏兔望月墓边。此竹林为因隔远,管掌不便,现今抛荒,不成产业;又并有纸池壹口,坐落里烘田中,自愿托中送归回与永邑杨声熙处管掌为业。三面言议,时收原契价面银两足讫。其银即日交足,其猫竹林并纸池俱付杨家管掌回,守顾为业,任从其便。倘若后日兄弟侄或有原契取出,不得行用。此系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倒收归回字一纸,存执为照。
咸丰陆年拾壹月。立倒收归回字人:黄名绣。中在见人:叔祖黄起大。执笔同字:叔亲科。<押>(生利)
有趣的是,杨声熙在原价收回这些产业之后,并未自己经营,而是随即再次转手“活卖”给了其族弟声瑞:
立卖契兄声熙,自己手置有猫竹林壹所,坐落本乡,土名长塆堀田头伏兔望月墓边。上至声气弟竹林,下至横路仔与家成叔竹林为界,左至对仑直上与声纬弟并声铨弟竹林为界,右至田头坑沟并自己山为界,四至分明,又并里烘纸池壹口。今因抛荒,管掌不便,自愿托中送卖与弟声纬处为业。三面相议,时值价钱贰仟文正。其钱即日交足,其竹林并纸池即付弟前去管掌、守顾为业,任从其便。保无交加不明等情,及在先并无重张典当他人;如有此情,系兄出头支理,不涉弟之事。其□不拘远近,至有力之时,备钱凭原契面取赎。此系两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卖契壹纸为照。
咸丰陆年拾壹月 日。立卖契:兄声熙。在见中:兄声开。执笔:男彬管。<押>
同治叁年十一月赎。(进益)
到了同治三年,卖主果然赎回了这些产业,原来的卖契实际上成为典契。从咸丰六年至同治三年,买主获得了竹林与纸池的经营权,其收益相当于贷钱2000文的利息。
由于紫山的竹林中通常都有纸池,可以推断当地培植竹林的目的主要是造纸。此外当地也有单独经营的纸池,可能主要通过收购毛竹造纸。如以下卖契:
立卖契德凤,承父阄分有纸池壹口,坐落秀山堂厝右边田头,兄弟应分纸池半口。今因乏用,自愿托中送卖与兄班橏处为业。三面相议,时值价银壹千叁百伍弍正。其银即日交足,其纸池半口即付钱主前去管掌为业,浸纸生理,任从其便,不敢生端异言之理。如有交加来历不明,系是卖主出头支当,不涉钱主之事。其年限言约八年以外备钱取赎,两家情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卖契壹纸付执为照。
中华民国七年二月 日。立卖契:弟德凤。中见:兄德龙。<押>自笔。(大进益)
此契中的纸池,原为杨德凤兄弟共有的产业,分家后各得一半。契中约定,在卖主转让其一半产权之后,买主可以独立经营纸池八年,此后卖主可以随时赎回。因此,这一交易仍是活卖,即卖主实际上是抵押借贷。不过,这一纸池的一半产权“时值价银壹千叁百伍弍正”,应该是笔误,以“时值价钱”1352文较为合理。从这一契约可以看出,直到民国初期,紫山的造纸业仍然相当兴盛。
在紫山杨氏文书中,有49件乾隆至道光年间杨振干家族的契约,其中房契、山契、田契、借据各占45%、31%、18%、6%。可见其财产构成以房屋与山林为主,山林的比重超过了田产。通过解读杨振干和这些契约文书,可以考察清中叶杨氏家族的财产形态与经营方式。族谱记载:
方才,字振干,行六三。大昂公第五子,生乾隆癸亥五月廿六亥。嘉庆八年延请乡饮耆宾,恩荣八品顶带。本府正堂张讳采伍给匾,旌之曰“圣世耆英”。卒道光元年辛巳七月二十寅,享年七十九。
娶陈氏娥娘,石龙溪人,庠生讳炳麟公堂姑。生乙丑五月二十子,卒乾隆壬寅八月廿七,未得年三十八。考妣合葬垄坑坪上湖,坐辛拱乙兼戌辰石墓。男奕颖、奕眼、奕恭。女嫒娘配白沙蔡宗松。
杨振干为入闽始祖派下第三十九代、紫山智房派下第八代族人(图2)。他六十岁时应邀参加了乡饮酒礼,获得八品顶带和知府赠匾,可见他在当地有很高的声望。他并未考取科举功名,其声望自然是来自热心公益事业。这就是说,杨振干通过从事地方公共事务,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
图2 杨振干世系图
从现存契约文书看,杨振干主要致力于经营山林经济。清代紫山的山林主要是杉木与猫竹林,属于商品化程度较高的经济林,前者运销各地作为建筑材料,后者用于造纸和制作笋干。紫山杨氏大多数族人都是以开山种树为生,但由于山林的生长周期较长,需要长期投资,有不少族人难以为继,被迫转让自己的山林产权。杨振干家族的山林产权,主要是向其他族人收购的。如乾隆三十四(1769)年杨大极所立卖契:
立卖契叔大极,有自己天杉壹根,坐落后头山振干竹林内。抽出大者壹根,送卖侄振干处,前去长大砍伐,时收价钱壹佰肆拾文正。其钱即日交讫,其天杉付侄任从其便,不敢言说。两家情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卖契一纸为照者。
乾隆叁拾肆年五月 日。立卖契:叔大极。<押>
此契述及杨振干竹林中的一根杉木,原为其叔大极所有,以价钱140文出卖。杨振干买到此杉后,需要待其长大成材,再砍伐出售。可见,当时紫山杨氏的山场可以从事多种经营,而且可以由族人合作经营。在这一山场中,既有杨振干经营的竹林,也有杨大极经营的杉木,二者各有不同的产权归属。杨大极或许是急需用钱,才提前从自己的杉木中“抽出大者壹根送卖”。
从乾隆至道光年间,杨振干家族可能主要经营造纸与制笋业,因为其家族财产中有大量竹林。如嘉庆十(1805)年杨振炙所立卖契:
立卖契弟振炙,有自己猫竹林壹所,坐落本乡土名周边。上至振崇山,下至家怀山,左至大邑竹林,右至振干自己园坪为界,四至分明。今因乏用,托中送卖与兄振干处为业。三面相议,时值价钱壹仟伍佰文正。其钱即日收足,其竹林并山永付兄前去管掌,其杉仔并杂木亦付管掌。山内下节大杉贰根、柽杉壹根,付炙自砍其杉,砍明付还兄管掌。系无交加少欠等情;如有此等,系炙支理,与兄无干。今欲有凭,立卖契壹纸,永远为执。
嘉庆拾年十二月 日。立卖契:弟振炙。代字中见:兄振三。<押>
杨振炙将自己的“猫竹林”卖予同族兄弟振干,同时又保留了“山内下节大杉贰根,柽杉壹根”,待砍伐后再移交山场的经营权。从中不难发现,杨振干的目的在于收购毛竹林,这表明其主要经营领域是造纸或制笋。
杨振干通过经营山林经济而致富,这在清代紫山杨氏族人中并非特例。不过,我们也应当指出,在杨振干等发家致富的同时,也有不少族人陆续典卖山林,在家族内部出现了贫富分化。如能系统分析紫山历史上的山林契约文书,可以较为深入地探讨当地的产权交易及贫富分化过程。
四、紫山杨氏家族的文化建构
紫山杨氏家族僻处深山老林,却以世家大族自居。自明中叶以来,杨氏族人致力于家族建设,追求科举功名,参与公益事业,在地方社会确立了声望与权势;同时经营家族庙宇,操控民间信仰,建构了富有地方特色的宗教仪式传统。
1.国家权力的代理人
紫山杨氏的开基祖仪新公,据说于北宋庆历三年从嵩口迁来紫山后就着手创建家族祠堂“龙山堂”,但毁于宋元之际的战乱,以致“神栖无地,季族飘零”。到明代中叶,第三十一代族人甫明公“分五子以仁、义、礼、智、信为号”,同时致力于家族整合,“依旧址构祠宇以祀先,复苗产以贻后”,还制定了家规十条:
一、孝悌为先;二、处世以和;三、内外有别;四、耕读各勤;五、子侄□训;六、勿交非友;七、勿犯□典;八、勿□淫赌;九、莫争□□;十、勿抱螟蛉。
从上述家规看,杨甫明应该受过正统的儒家教育,注重家族伦理与礼教秩序。他希望子孙以耕读为本,安分守己,维护家族的纯正血统,不可抱养义子。他试图通过重建祠堂和恢复族产,实现“敬宗收族”的目的。杨甫明“生正统戊午年三月十二酉,卒嘉靖壬午正月初二戌,享年八十五”,目前紫山杨氏家族的五房族人其实都是杨甫明的后代。因此,考察紫山杨氏家族的发展,应该从明代中叶开始。
杨甫明分设五房之后,其子孙开始追求科举功名。例如,智房三十三世杨良严“少负才志”,却“抑郁于功名”,转而经商致富之后,“疏财重义”,全力经营“族户之事”。据《龙山杨氏族谱》统计,自三十六世以降,杨氏族人中有8人“业儒”,其中一人在家办学授徒,吸引了周边地区的不少学生。自三十九世后有6人捐纳太学生、岁贡生。杨氏族人娶妻或嫁女时,尤其注重对方的家庭背景,如有科举功名都要在族谱中标明。例如:
仕条字君嘉……男元莉、元弗、元庐,女嫁白岩庠生陈震元。
元高字子美……男德全、德驹、德韩,长女嫁承泽黄观侯,次女嫁本都南山邑庠生柯琼。
元珍字子宝……女翠娘嫁东湖太学生黄兴龙。
方珀字振坚……娶张氏则娘,仙西墘人,太学生讳玉琪公胞姑。
方才字振干……娶陈氏娥娘,石龙溪人,庠生讳炳麟公堂姑。
晋会字彬当……娶黄氏蕃娘,德湖坂西宁寨,邑庠生例授明经进士、候选儒学正堂讳宗仁公之玄孙女。
以上关于族人婚姻状况的记载,反映了杨氏家族对科举功名的高度重视。当然,与当地士绅阶层的联姻,有助于提升杨氏族人的社会地位,建构杨氏家族的社会网络。
在紫山杨氏家族中,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是传统美德,同时也是获得声望和权势的有效途径。据族谱记载,历代共有20位族人热衷于地方公共事务,或是创办地方公益事业,其中有12人获得官府旌表。如三十五代杨善尚“于坑口路旁建亭宇,以休息行旅”,至乾隆九年“宗族鸠银,建亭口拱石桥,以济行旅之艰”。三十七代杨子东“请匠琢石,铺筑康庄,于今行旅赖之”。这些积极从事公益事业的杨氏族人,在地方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自然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礼遇和表彰。在前述杨振干之前,尚有:
仕僄字君友,行廿三,善安公长子。生顺治元年甲申三月十六申,卒雍正己酉七月廿八卯,享年八十六。康熙岁次癸巳春,延请乡饮大宾,恩荣八品顶带,邑侯崔讳生灿赠匾曰“菡德兼优”。
在清代地方政治中,由知府、知县聘请为“乡饮大宾”,授予“八品顶带”并赠匾,可以说是极高的礼遇了。杨君友生平事迹不明,他不仅高寿,而且“家资殷饶”,应该是乐善好施的大富翁。在杨氏族谱中,还记录了不少节妇,如:
林氏之守节也,持斋致谨,不苟言笑,生平直如一日。乡族嘉之,报□官,邑主来,旌以匾,曰“操比松筠”。
这种表彰既是杨氏家族的自我标榜,也反映了传统国家的统治策略。自明中叶以后,地方财政日益萎缩,难以对地方事务实行有效干预,而借助地方精英实行社会治理,有助于弥补基层社会的权力真空。受到官府表彰的家族精英,其实都是地方政府的代理人。通过他们的身体力行,国家权力和正统意识形态才得以深入边远山区,维护社会秩序的长期稳定。
2.族群起源与“在地化”
紫山杨氏家族经营的庙宇,同样经历了文化建构过程。紫山村现存七座庙,其中属于杨氏家族的有五座,即龙山境闽越王殿、银凤亭、圣君殿、坑头亭和马峰宫。另两座属于紫山李氏家族,即峙溪越王殿和圣君殿。这些庙宇与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每年都要举办游神仪式和神诞庆典,有助于改善族群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由于李氏家族人口较少,其家族庙宇规模不大,在社区生活中日益边缘化。在此着重考察杨氏家族的闽越王殿与银凤亭,探讨其象征意义及建构过程。
龙山境闽越王殿由紫山杨氏开基祖仪新公始建于宋庆历三(1043)年,嘉庆十九(1814)年族人重修,现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庙中主祀闽越王无诸,同时供奉恩主尊王、皇后娘娘、杨公太使、田公元帅、笔使、判官等神像。据族谱记载,杨氏家族之所以奉祀闽越王,是由于其始祖濯缨公于隋开皇十五(595)年入闽后住在福州南台,“在其庙侧,是以世奉香火,故至此遂建庙以祀”。然而,据《八闽通志》《福州府志》等记载,闽县钓龙台西的闽越王庙始建于唐大中十(856)年。因此,杨氏族谱中关于奉祀闽越王的解释明显是附会之说。
闽越王无诸为汉初闽越国之主,即福建土著闽越族的首领。《史记》记载:“闽越王无诸及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句践之后也,姓驺氏。秦已并天下,皆废为君长,以其地为闽中郡……汉五年,复立无诸为闽越王,王闽中故地,都东冶。”对于福建土著来说,闽越王崇拜具有特殊意义,可以说是族群认同的标志。由此看来,杨氏族人可能原来就是土著,其闽越王崇拜是与祖先记忆密切相关的。不过,到了宋代以后,杨氏族人的历史记忆受到儒家正统观念的影响,试图通过建构从华北南迁的祖先故事,掩盖其土著身份。
紫山杨氏家族关于“龙井”的记忆同样与闽越王崇拜密切相关。族谱记载:
濯缨公却侯封而入闽,以清示志者也。观钓龙井之清而曰:“可以栖迟。”爰傍井而寓。宾琦公之徙嵩阳也,初非本有“井边”之名,盖曰我祖以清示志者,铭心于井,是以到其地而凿井,名以井边;至于嵩阳,亦自公始而名,其题咏可考。仪新公之开基龙山也,初亦非有“龙山”之名,因九日携友登高歌咏得名,而其后遂以定名,且凿井题诗,示以南台井边之派,清白相传。
这就是说,杨氏祖先在历次迁移过程中,始终都保持对“井”的记忆,其意义据说是“以清示志”。而在实际上,井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水源,这对生活在山区的族群尤为重要(图3)。在福建历史上,民间曾经以闽越王为祷雨之神。例如,“洪武十年,布政使叶茂率僚佐祷雨祠下,即获嘉应。因具其灵迹达于中书,下礼官议,从神故封,称曰汉闽越王之神”。我们可以推测,崇拜闽越王与对“龙井”的记忆相似,都是表达了对水源的渴望与敬畏。
图3 紫山村龙井(张培奋摄)
银凤亭位于紫山安厝寨旧址附近山巅,俗称“仙妈亭”,是木结构的单体建筑(图4),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庙中主要供奉三仙妈(潘龙、付凤、玉枝),又称三显真仙,另有仙父仙母、五谷真仙和伽蓝、土地的神像。在正殿神台下方的石条上,刻有题记:“宋绍兴戊寅年仲春吉旦,紫峰信官杨世秀肇建。”据当地人介绍,银凤亭的主祀神是银凤(付凤),其姐姐是金凤(潘龙),妹妹叫飞凤(玉枝)。在德化石牛山有金凤亭,尤溪有飞凤亭,紫山的银凤亭其实是老二。据说仙妈对求子很灵验,每年正月初九、十二、十五都有紫山和德化毛厝村等地的信众来银凤亭上香。
图4 紫山村银凤亭
在闽中山区,三仙妈信仰由来已久。据德化民间传说,宋代尤溪县马老汉生了三个女儿,后来马老汉遇害,三位女儿带着母亲流落到戴云山的石洞中。大姐去附近村庄买米,回来的路上遇到歹徒,大姐情急跳崖,为观音所救,醒来后发现自己在道观中,遂拜仙姑为师,得道成仙,道号“岱仙”。于是驭龙回戴云山,途中连失青龙、灰龙,乃在当地建庙修真,就在今天的“岱仙瀑布”附近。大姐又去石牛山拜访张、肖、章三位真人,得知其母亲和妹妹在山北的八逞村鼓山中定居,遂前往鼓山与姐妹一起建观修仙,二妹号飞凤仙子,三妹号银瓶仙子。最后,大姐回岱仙瀑布建飞仙亭,二妹在白潭山建飞凤亭,三妹在崎山巅建银瓶亭。
上述传说中的三仙妈庙宇都在德化境内,并未提到紫山的银凤亭。实际上,在戴云山区的永春、永安等县,都有关于马仙姑的传说。永春蓬壶镇百丈岩的马仙庙,据说始建于宋代,当地人称为马寺。庙中供奉三显真仙,中间为马氏仙姑,左右为其妹嫂。传说马氏仙姑为马文忠之女,15岁时与嫂杜氏一同前往马德山结庐修道,为乡民采药治病,被认为是神仙下凡。仙姑17岁时,父被奸臣陷害,遂到百丈岩下掏蜜洞取石乳十八担,上京为父鸣冤,皇帝封她为马氏公主。后来与杜氏在百丈岩坐化升仙,皇帝下旨在百丈岩建庙奉祀,称公主殿。永春石鼓镇桃星村现存马氏母亲白氏坟,其嫂杜氏在石鼓镇凤尾村水吼宫亦有香火。马氏仙姑号称三显真仙,据说是因为她曾三次显灵:第一显是在百丈岩得道成仙,第二显是为皇后助产,第三显是在皇宫救火。因此,“三显真仙”来自皇帝的敕封,显示其身后备极恩荣。在永安县也有百丈岩,其中也有马仙姑庙。《永安县志》记载:
马氏名五娘,二十七都铜盘人。父马大相,母罗氏。广道元年正月十五日生,容貌丰美。及笄归婚,是夜,身中毒病,夫家弃还其父。父请僧徒送河边,将沉之。忽云雾飙起,有神附人语之,降童引上百丈岩头,得仙果食之。二妹及嫂杜氏来看,五娘以果分与之食,俱得飞升,云是九天玄女度之。今铜盘殿,其祖居地也;及百丈岩、上坪云峰洞,三处皆有显迹。乡人以木刻像祀之,随所祷祝皆应。唯云峰洞木像一出,即大风随起,彼二处则不然也。
在这里,马氏仙姑同样是与二妹、杜氏嫂一同得道成仙,其飞升地也叫百丈岩,但并无皇帝敕封故事,而是由九天玄女度化。
比较德化、永春、永安与永泰紫山的马仙传说,可以看出其内在关联或者说同源性。首先,马氏仙姑是三姐妹,在永春、永安又加入杜氏嫂;其次,马氏的父亲曾经受难,这是促使马氏姐妹修道成仙的关键环节;最后,马氏仙姑的成仙过程,得到了观音、张真君、九天玄女等神明的指引。很明显,这些故事有共同的来源,而不同的细节则来自传播过程中的“在地化”。在紫山的银凤亭中,如今不仅供奉马氏三仙妈,同时也供奉仙父仙母、五谷真仙等,这显然是不断吸收其他外来因素的结果。
不过,紫山银凤亭中现存的南宋绍兴年间“紫峰信官杨世秀肇建”的题记,无法证明南宋建庙是崇拜马氏仙姑,杨世秀也未必是紫山杨氏家族的祖先。从现存历史文献看,马仙信仰最初流行于浙南山区,唐代书法家李阳冰撰写的《护国夫人庙碑记》可能是现存最早的有关记载。兹摘录如下:
护国夫人马氏,括苍下邑鸬鹚人也……上元间连岁苦旱,郡守太子率更令司马公与郡属吏遍祷境内之灵湫。未沾之间,有二老告诸司马公曰:某之下邑有马氏之祠与井,里人祷有所验。郡守遣吏同二老抵祠所,置享礼,吏未旋踵,合境告足。公异之,乃复命二老至黄堂,问仙姑始终出处之迹。二老曰:“某儿时,闻诸故老云:仙家贫,事姑孝,工辟𮉡机杼事以致养。……后莫识其所往,忽里人见之井所,自言‘名在仙籍,邻邦合为我祠,我其福汝!’。由是里人共立祠以祭之,故时无疫疠,所种必稔,则地稍辟,日有自他乡至者。采于山,获栋梁之材;钓于水,美鲜鳞之食;含哺鼓腹,不知帝力之有在矣。于时乡人为戎卒者,事仙益谨,遂立边功,得美官;以阴府助国,疏神善以告诸当路者,请闻于朝,乃赐命‘护国夫人’,并其纶诰以进之。”司马〔公〕敬开其函以语阳冰,阳冰时为缙云令,并记之以示不朽。
在今浙南景宁畲族自治县有“鸬鹚殿”,当地人称之为马仙信仰的“祖殿”。鸬鹚殿的门联为“永久感德感永久,深山仰信仰深山”,可见马仙信仰与山区开发密切相关。唐朝敕封马氏为“护国夫人”,据说是因为戍边军官“以阴府护国”为由疏请;而当地民众对马氏的信仰,则是为了“时无疫疠,所种必稔”。
清康熙年间,景宁贡生潘可藻著有《马孝仙传》,记述了马仙信仰在浙南、闽东地区的传播过程:马氏原为华亭“著族”,其父曾任晋阳县尉,母卢氏,生育五娘、六娘、七娘。石敬瑭之乱时,马公辞职归田,“避来温之瑞安,叠迁至罗阳、百丈、仙居诸乡”。马公去世后,其妻女至青田十三都鸬鹚村,“诛茅结庵而居焉”。北宋建隆年间,七娘首先“证仙道”,“两姐精修日进,功满后五娘著仙灵于闽之松溪、仙岩,六娘著仙灵于瓯之瑞安、罗阳”。潘氏的马仙故事是从民间传说改编的,“谒马仙祠,见壁间黏记一篇,惜文辞鄙俚。特备序芳躅,而为之传”。
从上述故事看,马仙信仰应起源于浙南山区,而后逐渐向闽东、闽中地区传播。地处浙南山区的景宁县是畲族聚居地,也是世界香菇栽培的发源地之一,至今还有“菇民戏”“菇民节”等民俗活动。明清时期,浙江景宁、龙泉、庆元等地的菇民陆续前往闽北、闽中山区,利用当地的山林资源培植香菇。紫山杨氏家族保存的明代契约,记载“绍兴陈玉人兄弟等”向杨氏租山,“批承去砍做菇树”。这说明,当时浙江菇民已经来到闽中山区,因而可能带来了马仙信仰。当然,马仙信仰在闽中山区的传播,同样必须经历“在地化”过程,逐渐与当地的民间信仰相结合,形成各种新的神话传说与仪式传统。
紫山杨氏家族的闽越王殿和银凤亭,承载了不同的历史记忆。大致说来,闽越王崇拜与祖先记忆相联系,表明杨氏家族可能是土著族群。不过,自明代以来,杨氏家族精英通过建构族源传说,使闽越王崇拜与入闽始祖相联系,试图遮蔽其族群身份;在庙中同时供奉恩主尊王、皇后娘娘、杨公太使、田公元帅等神明,其仪式传统日趋多元化,进一步冲淡了闽越王崇拜的族群色彩。至于马氏仙姑,可能是外来“菇民”的保护神,后来在紫山立庙奉祀,反映了这些外来移民的“在地化”过程。在银凤亭中同时供奉五谷真仙等神明,同样有助于淡化族群色彩,促进不同移民群体的融合。
五、结语
紫山村地处永泰与德化、仙游交界的高山地区,山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得天独厚。自明代以来,当地村民通过开山造林,发展制笋、种菇、造纸等林业经济,逐渐发家致富。在此过程中,历代紫山人留下了大量契约文书,为研究山区开发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紫山村的主要居民为杨氏族人,其祖先据说于北宋迁居此地。不过,从现存历史文献看,杨氏家族的历史只能追溯至明代中叶。明嘉靖年间,紫山杨氏族人分为五大房,并重建祠堂、置族产、立家规,致力于家族建设。清代杨氏族人追求科举功名,参与公益事业,经常应邀参加乡饮酒礼,在地方社会确立了声望与权势。
紫山杨氏家族的闽越王殿与银凤亭,承载了不同的历史记忆。前者为土著族群的象征,与杨氏家族的祖先记忆相联系;后者为外来移民的寄托,反映了族群融合的历史。杨氏族人通过经营家族庙宇,操控民间信仰,建构了富有地方特色的宗教仪式传统。
尽管紫山村并未保存完整的庄寨建筑,但当地在历史上以造纸著称,又有红豆杉等珍稀林木,可以说是永泰山区开发史的活化石。研究紫山村的历史和文化,可以为永泰庄寨研究提供不同维度的参照。
(本文經出版方授權發佈,原載《莊寨密碼:永泰文書與山區開發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20年,頁153-164。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