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客家宗教文化(Hakka Religious Culture) 專輯】
Introduction / Paul R. Katz
導論 / 林桂玲
[研究論文]
臺中東勢客家釋教的齋醮傳承:以龍華佛教會瑞德壇為核心考察 / 劉懷仁
信仰與族群關係:以馬來西亞仙四師爺信仰為例 / 張翰璧、白偉權、蔡芬芳
當信仰超越族群:1907年吉隆坡仙四師爺宮廟產訴訟案與當地華人權力結構的轉變 / 黃佩雯
清代以來浙南石倉客家移民聚落的象徵世界 / 巫能昌
摘要
劉懷仁。〈臺中東勢客家釋教的齋醮傳承:以龍華佛教會瑞德壇為核心〉。《民俗曲藝》214(2021.12): 21-95。
Liou Huai-ren. “The Transmission of Hakka Buddhist Rituals in Taichung’s Dongshi District: A Case Study Centering on the Ruide Altar of the Longhua Buddhist Association.” Journal of Chinese Ritual, Theatre and Folklore 214(2021.12): 21-95.
Abstract
臺灣的客家研究中,近年來已有相當成果的積累。長期以來,專研客家相關宗教者,因歷史進程之緣故,多以南北部客庄為首要調查,而中部客庄的宗教信仰文化,學術研究尚在發展中,尤其是臺3線及臺8線交迭的「東勢」,客家人口數突破七成,被關注之程度較其他客庄要來的低。職是之故,本文以東勢鮮少被討論的客家釋教作研究核心,聚焦龍華佛教會瑞德壇(緇門香花,民間奉佛之儀式專家)為考察對象。龍華佛教會瑞德壇主要負責的齋醮有「祈安獻醮」、「做功德」及「瑜伽蒙山」等,而參與式觀察將以中元普度法會的瑜伽蒙山科儀做為記錄。質言之,藉由東勢釋教壇門的線索蠡探,再結合官方文獻、民間史料等,建構出龍華佛教會瑞德壇傳承淵源和系譜,並分析其在地方社會之間的影響,以及文化網絡之關係和經營困境。
張翰璧、白偉權、蔡芬芳。〈信仰與族群關係:以馬來西亞仙四師爺信仰為例〉。《民俗曲藝》214(2021.12): 97-148。
Chang Han-pi, Pek Wee Chuen, and Tsai Fen-fang. “Religion and Ethnic Relations: The Cult of Sin Si Sze Ya inMalaysia.” Journal of Chinese Ritual, Theatre and Folklore 214(2021.12): 97-148.
Abstract
惠州客家華人於十九世紀大量被引入馬來西亞開採錫礦,主要集中在森美蘭州、雪蘭莪州。在開採錫礦的同時,移民需要心靈力量與精神寄託,再加上在異鄉開發過程中,不同幫群與會黨之間的械鬥,仙四師爺信仰因而產生。該信仰並非由中國原鄉帶到馬來半島,而是鑲嵌在馬來半島的歷史與社會發展過程之中。現今西馬地區的錫礦客家帶並非在殖民前就存在,而是在長時間當中,人(客家內部、客家與其他族群)—地(沿山地帶、錫礦產地)交互作用下的區域化(客家聚落、信仰分布、產業發展與特有族群:原住民、馬來人、印度人、華人內部的方言群等互動模式、都市化程度等)過程,成為族群互動的生活實踐空間。十九世紀因錫礦產業而產生的仙四師爺信仰,經過時代變遷,產生不同類型的在地化現象,其意義不僅在於呈現客家╱華人在移民海外後的文化多樣化與在地化的過程,更有助於了解國家脈絡下馬來西亞社會發展與族群互動關係。本文將在上述的歷史脈絡下,以產業變遷為基礎、宗教在地化為過程,勾勒錫礦客家帶中信仰與族群互動間的關係。
黃佩雯。〈當信仰超越族群:1907年吉隆坡仙四師爺宮廟產訴訟案與當地華人權力結構的轉變〉。《民俗曲藝》214(2021.12): 149-95。
Ng Pui Bun. “When Religion Transcends Ethnicity: A Temple Property Dispute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Overseas Chinese Power Structures in Kuala Lumpury.” Journal of Chinese Ritual, Theatre and Folklore 214(2021.12): 149-95.
Abstract
位於吉隆坡市中心的仙四師爺宮乃當地華人社群中最早出現的廟宇之一。十九世紀中葉雪蘭莪內戰 (1867–1873) 結束後,在代表惠州客家移民勢力的華人甲必丹葉亞來的倡議下,廟宇始建於1881年。本文試從1907年仙四師爺宮廟產訴訟案的判決入手,探討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吉隆坡華人權力結構的轉變。此案肇因於原告葉亞來 (1837–1885) 後人對於廟宇管理權和廟產處理權歸屬的不滿。通過對案件原委的分析,本文擬探究勝訴與敗訴雙方各自代表的新舊勢力交替。訴訟的判決規定由十二位不同籍貫代表組成一個受託組織。依其章程為廣府三位、惠州三位,福建、大埔、海南、潮州、廣西和嘉應各一位。據此,本文進一步探究這種跨祖籍群與跨方言群的受託成員配額如何呈現出吉隆坡華人權力結構的轉變。為了說明上述權力結構變遷的歷史意義,本文將探討英方的“trustee”概念在訴訟案中如何被華方運用,使之與「受託人」概念對應,從而影響了當地華人寺廟的管理形式。
巫能昌。〈清代以來浙南石倉客家移民聚落的象徵世界〉。《民俗曲藝》214(2021.12): 197-271。
Wu Nengchang. “The Symbolic World of Hakka Migrant Communities in Shicang (Southern Zhejiang) since the Qing Dynasty.” Journal of Chinese Ritual, Theatre and Folklore 214(2021.12): 197-271.
Abstract
明代中後期以來,大量福建移民進入浙南,在一定的程度上形塑了該區域的社會文化。處州府松陽縣的石倉就形成了以清代中前期閩汀籍客家移民為主的鄉村聚落,以客家人為主的移民不僅帶來了山區開發所需的人口,促進了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還帶來了祖籍地的文化傳統,尤其體現在神明和祖先崇拜,以及宗教儀式方面。本文結合族譜、科儀本等民間歷史文獻和田野考察,對清代以來浙南石倉客家移民聚落的神明和祖先崇拜、儀式傳統及其實踐作系統梳理,重點關注移民帶來的宗教文化與當地原有宗教文化之間的關係,宗教文化在石倉鄉村社會生活,以及移民在地化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本資訊經出版方授權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