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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帥 | 三洋鮑氏家族與愛荊莊
  发布时间: 2021-10-25   信息员:   浏览次数: 802

一、引言

爱荆庄,又名美祚寨,坐落于同安镇三洋村洋尾自然村。三洋即洋尾、洋中、洋头,其地西接嵩口,东毗富泉,南临梧桐,北靠大洋、霞拔,呈长形平原地貌,四面环山,有大小溪流贯穿其中。在洋尾村、坂头村与洋中村的丁字路口,近年新建了“三洋”牌楼。

在爱荆庄创建之前,其地称“十五营”,据说原为屯兵之所。清道光十二(1832)年,三洋鲍氏家族的第十四世祖美祚公买下了这里的地基,开始创建集居住与防御为一体的爱荆庄。这一庄寨为土石木混合方形寨堡式建筑,占地面积5200多平方米,共有361间房屋。外部建有高大的垒石夯土围护墙,辅之以跑马廊、角楼等设施,具有较强的防御功能。跑马廊采用悬山顶,白墙黛瓦,风格简洁而活泼。建筑史专家认为,爱荆庄设计巧妙,构筑奇特,易守难攻,功能齐全,堪称永泰庄寨建筑的典范(1)

1 爱荆庄(赖泽樟摄)

关于“爱荆庄”之名的由来,当地民间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说,庄寨原址为一片长满荆棘的山坡,故以此命名,告诫后世子孙勿忘开基祖创业之艰辛。也有人考证,“爱荆”即“爱妻”之意,因庄主美祚公敬重勤慧持家的妻子,因而以此命名。当地世代相传,鲍美祚年轻时家境贫寒,娶不上媳妇,刚好当地有长相不好而大龄未嫁的李姓女子,经中人说媒,双方一拍即合。鲍美祚雇不起轿子,就一口气把新媳妇从山下背到了山上,成为一段佳话。新媳妇真名鲜为人知,后人都尊称她为“美祚嫲”。

笔者认为,寨名中的“荆”字尤为关键,只有将其置于闽地语境下,才能充分理解、释读。无独有偶,西面尤溪县盖竹村有一处茂荆堡。其名称由来,以藏头楹联的方式刻在檐柱之上:“茂树乘风神做主,荆花映日色成金”。此处“金荆”意蕴嘉美,显非荆棘之意。考诸文献,西晋稽含《南方草木状》载“金荆可作枕,紫荆堪作床,白荆堪作履,……杜荆指病自愈”,南朝江淹谪居闽北时作《草木颂·金荆》云:“江南之山,连障连天。既抱紫霞,亦漱绛烟。金荆嘉树,涵露宅仙。姱节讵及,幽意谁传?”金荆作为南方嘉木,自古被视为吉利高洁之物。徐晓望认为金荆木产于福建等地,但由于大树难得,南北朝时期就已砍伐殆尽,后世甚有为得一木远渡重洋者。笔者在《中国方志库》V7.0中检索金荆150条记录中福建地区占了92条,如宝祐《仙溪志》、弘治《八闽通志》等均引《闽中记》云金荆木坚有文彩,可为床榻器用,万历《福宁州志》称金荆产于深山,坚直可作轿杠,频年征取,砍伐将尽,乡民苦于此木之累,尽自戕之”“金荆一木殊为地方之累,即今斧斤歼尽,而中使借口征之为上供之用,每一檄下,官民交困。种种迹象表明,爱荆庄的可能是指闽地珍稀木种金荆树,爱荆意在告诫后人爱惜山林,以期嘉木荫庇宅厝、福佑子孙。

爱荆庄的防御体系异常坚固,易守难攻。其四周围墙内建有跑马道,寨墙西南角和东北角各建有一个下石上土的碉楼,亦称铳楼。楼上有内宽外窄的斗形观察哨窗、土枪枪眼;楼下有地窖,平时可以储食,乱时可以关押匪徒。这种在西南和东北两角布置的铳楼(2),目的是扼守交通要道和贼匪必经之地。两座角楼皆为五边形双层重檐结构,凸出于寨墙,内部防御全方位无死角,外部则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使得庄寨的外观更加宏伟。另据村中老年人回忆,旧时爱荆庄内还有两大两小四尊大炮,射程可与林则徐扼守海疆时的炮台媲美。20世纪50年代末,这些大炮献公炼铁”,不复存在。

2 爱荆庄的铳楼

爱荆庄的外墙以夯土为主,最厚之处足有80厘米。在三洋地区,这种夯土建筑颇为常见。如曾于民国时期担任三爱游击队队长的鲍修潮,其故居房屋外墙厚达50厘米。三洋民居中的厚实外墙,可能延续了防御性寨堡的建筑传统。

此外,在爱荆庄建筑群的北部,建有又高又陡的“百草台”,内有巧妙的通风系统与防火设计,从表面上看是为了种花、种菜的需要;后来我们发现此处地形突然升起,可造成空气流动,实际上是生成穿堂风的风源。从爱荆庄的整体布局来看,建筑设计中预留了三条南北向、四条东西向风道,三纵四横,贯通庄寨,有主有次,是一个完整的通风系统。在建筑群的东西两侧,各修建了一条南北向高出屋脊的鱼鳞片状防火墙,或称马鞍墙、鱼鳞墙,高低起伏,装点了爱荆庄内的天际线。为了保护夯土墙,在外墙的表面饰以鱼鳞状挂瓦,俗称“瓦封墙”。(3)实践证明,防火墙在阻止火灾蔓延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爱荆庄的西侧原有一排厢房,后来因火灾而被焚毁殆尽,至今中轴西侧的马鞍墙还有火烧的痕迹,而正座却依然保存完好。

3 爱荆庄的覆瓦防火墙

永泰庄寨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承载了当地民众的历史记忆。据说,在专制王朝统治时期,福州地区并不允许民间私建高楼。后来有福清人当了宰相,从京师还乡时发现,家中的老母亲还住在低矮的平房中。于是请求圣上恩准,为其母建高第。皇帝念其功绩,特准其奏。后来,永泰地区受其影响,也开始创建高楼,垒筑寨堡。其实,永泰庄寨不仅是南方民居-防御建筑的瑰宝,也是农耕社会家族聚落和传统乡绅文化的载体。

2016年以来,厦门大学民间历史文献研究中心与永泰县村保办合作,到三洋地区开展田野调查,搜集了丰富的民间历史文献。爱荆庄现存的历史文献,主要有民国年间编纂的《象山鲍氏族谱》、咸丰五(1855)年的《智房阄书》、民国八(1919)年的《恭宽信敏惠温良七房阄书》、民国二十(1931)年的《仁义礼智信五房置业簿》。从这些家族文献可以看出,三洋鲍氏原是明代的屯田军户,明清之际发展为强宗大族,清代控制了大量的土地和山林,并致力于建造庄寨。本文主要依据这些历史文献,结合田野调查资料,考察鲍氏家族的发展历程与庄寨建筑,并探讨军户家族在永泰山区开发史中的地位及影响。

二、三洋鲍氏家族的由来

地处永泰中部山区的三洋地区,为明代卫所军队屯田之地。明制自京师至州县皆立卫所,每个卫所都有屯田之责,于驻地附近“闲旷之土”分军设屯,倚耕以守。因此,卫所屯田星罗棋布,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三洋鲍氏家族的开基祖,就是明初来永泰屯田的卫所军户。

永乐二(1404)年为明代卫所分屯的重要时间节点,南方各省多有扩大屯军之势。海瑞就任兴国知县时曾上《兴国县八议》,开篇即言屯田之事:永乐二年发军下屯,大造屯田黄册,军民各有定分,诚足兵足食良法也。自是而后,军无耕作之劳,倍收子粒之利,事犹可言。《八闽通志》记载:洪武二十八年并永乐二年,制令分军屯种,以赡军储。鲍氏祖先作为屯田军户,就是于永乐二年来到永泰的。

三洋鲍氏家族的开基祖淑明,据说原籍为浙江宁波,明初随军入闽,授世袭千户,派拨永泰。康熙年间,鲍氏族人在族谱序言中说:

余考鲍氏出于江左之四明象山,盖自受封于上党,支派已蕃,甲于天下矣。然历世久远,不能殚述。唯我远伯祖淑牙公登大明进士,任河南道御史,同我始祖淑明公,于洪武九年随征入闽,戡乱辑宁,地方安堵。而远伯祖时回原籍,唯我淑明公授福州之左卫千户,功加世袭。迨永乐二年,拨屯永阳,隶而居焉。

鲍淑明作为屯田千户,其督垦之地可能并不限于一处,而是包括福州左卫在永泰的大部分屯所。这是因为,明代的军屯一般为每屯派军士百名,由百户统领,而千户所辖可能是数屯至数十屯。永乐二年福州左卫的屯田区域大致分布如下:

左所屯五所,俱在侯官县二都西禅铺起至二十二都岭柄白沙止。右所屯五所,俱在闽清县升平坊渡口起至十都鱼坑止。中所屯五所:闽清县三所,在十六都大樟起至二十一都林浦门止;永福县二所,在一都大樟起至四都牛斜止。前所屯五所,俱在永福县八都郑洋起至十二都鱼坑止。后所屯五所,俱在永福县十九都铁场起至二十四都杉洋止。中左所屯五所,俱在永福县二十五都界竹口起至三十都葛洋止。

明代永福县共三十六都,其中大部分地区都有屯军,而福州左卫在永福一县就有十四所屯区。由于现存明代卫所《武职选簿》缺少福州左卫的记载,很难确定各屯所的军官姓名。若以二十四都杉洋为中心,从十九都铁场起到三十都葛洋止,即后所五所、中左所五所屯地,可能就是千户鲍淑明的督垦之地。

在鲍淑明之后,其子孙逐渐分迁各地,留居永泰的族人大多聚居于三洋。民国年间的《杉洋鲍氏重修族谱序》记述:

<淑明>公于洪武九年随军入闽,戡乱有功,授福州左卫,世袭千户。永乐二年,拨屯永阳居焉。至三世,垢、垣、城、垷兄弟四人,城公迁闽邑,垷公迁仙游,垢、垣二公仍住永阳,是为支祖。于今二十余世,地属杉洋,聚族而居。

从鲍氏家族的第三代开始,有些族人已迁居闽县、仙游等地,可能与明代的军户世袭制度密切相关。这是因为,军户家族必须有一人世袭军职,其余皆为“余丁”,可以自谋生计。因此,鲍氏第三代分迁各地的族人,很可能是自谋生计的“余丁”。据族谱记载,鲍氏第二代仅德宝一人,为世袭千户;第三代有五兄弟,其中仅垢为世袭千户,其余皆无军职。在留居永泰的族人中,第四代共有男丁四人,其中仅垢之长子宗锡为世袭千户;第五代共有男丁六人,其中仅宗锡之长子惟漳为世袭千户。这一时期,由于屯田军户大量逃亡,军屯制度开始发生变化,逐渐允许余丁顶种屯田。鲍氏作为屯田千户,可以通过顶种屯田安置余丁,这无疑为家族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自鲍氏第六代以后,不再有族人继任世袭千户,其原因不明。不过,正是从第六代开始,三洋鲍氏家族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据族谱记载,其第六、七、八代各有男丁202348人,在当地可以说是强宗大族了。与此同时,鲍氏族人开始积极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在地方社会崭露头角。如第六代孔松等,于明万历辛酉年喜舍花银,建造本乡凤凰寺宝座一台。到了明末清初,鲍氏族人更是利用当时的社会动乱,迅速确立了对周边地区的控制权。

三洋鲍氏作为军户家族,长期维持聚居形态。现存于洋中村的鲍氏宗祠,据说就是明初鲍氏祖先的开基祖厝。鲍氏家族在定居永泰之初,分为东房与西房两支。由于现存资料有限,我们对鲍氏家族的早期历史所知甚少,但仍可梳理其大致过程:洪武九(1376)年,随军入闽的鲍氏族人除淑明公、淑牙公外,还有另一兄弟淑源公。永乐二年,淑明公、福华公(淑源公之子)同时拨屯永福县,淑明公托殖东祠(池狮厝),福华公托殖西祠(下梧),分别成为三洋鲍氏东、西两房的开基祖。到了清代初期,三洋鲍氏族人开始编修族谱,致力于家族建设。如第八世族人应须,“于康熙癸亥鸠修谱牒,以示后人”东房十四世鲍美祚建造了爱荆庄,并将诸子分为五大房(4)

4 三洋鲍氏世系图

三、明清之际的鲍氏族人

明清之际,永泰长期处于社会动乱之中。从表面上看,这是改朝换代导致的社会失序,究其根源,则是山区开发过程中的族群冲突。这一时期,三洋鲍氏发挥了屯军家族的传统优势,与当地倪氏、李氏等家族建立地域联盟,广泛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形成了对地方社会的有效控制。

在明末清初的永泰山区,许多家族都创建了寨堡等防卫设施,也组织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地方武装。三洋鲍氏与倪氏、李氏组建的“乡兵”,可能是当时同安一带最有名的地方武装。《象山鲍氏族谱》记载:

永泰明清鼎革之时,深山穷谷,寇氛未靖。时汀郡有铁匠吕瑚者,在瓢坑程家生理,程氏恃豪,有得罪于吕瑚。后吕遂归,聚众为贼,首率兵攻围瓢坑,程氏几陷于寨中,遂求援三洋。彰公统率乡兵百余往救,围遂解。后公为贼所戮,程氏颂其德,遂葬公于本厝花台上。

上文中的“彰公”,即三洋鲍氏的九世祖鲍德彰,而瓢坑程氏也是当地的世家大族。程氏虽然建了寨堡,但却无法抵御汀州流寇的围攻,只好向三洋“乡兵”求救。铁匠吕瑚,亦称李胡,应该是清初来永泰谋生的汀州移民。乾隆《永福县志》对此事有如下记载:

程奏公,生平好义乐施。康熙甲寅,山寇李胡围寨半月,寨内无水,众几莫支。奏公夜缒而出,自捐银三百两,往二十四都杉洋请鲍、李、倪三姓计百许人护救,寇乃退,寨内一族赖以生全。

三洋历史上的倪氏与李氏都是土著大族。据说,在鲍氏祖先来三洋之前,这里已有倪氏与李氏的聚落。洋中村现存倪氏宗祠,青砖绿瓦,高大雄伟,与鲍氏东、西祠鼎足而立。因此,鲍、倪、李三姓联合组建的乡兵,可以说是屯军家族与土著族群的军事联盟。在田野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一军事联盟在三洋历史上影响深远,如今已演变为以庙宇为中心的地域联盟,每年都要定期举办游神仪式。

在三洋的门户鸡髻山(又称鸡冠山)上,有一座鲍、倪、李等姓共同供奉的元帅庙。庙中供奉的神像,居中为黄渠元帅,旁边为师爷鲍若愚,外侧为李万友、倪子文将军。那么,为什么会在高山上建造这一庙宇呢?据传,鸡髻山是当年保境安民的黄渠(居)与鲍若愚所率义军安营扎寨的地方。后人为了纪念黄渠功绩,特地在山上建庙祭祀,并尊称其为黄元帅。为了使庙宇建筑合法化,当地还流传与此相关的神话故事:有一次乾隆御驾西征,在路上突遇敌军,难以突围,幸好有一队阴兵杀入解围。事后乾隆回忆,在阴兵旗帜上书有“黄渠”二字,急令各地查访此人,最终在永福境内找到。于是敕封其为“元帅”,并为之建庙奉祀。这一神话表明,元帅庙的仪式传统导源于地方军事化过程。

三洋故老相传,黄元帅约生于康熙三十九(1700)年,曾放过牛、做过长工,因目睹世道不公,匪盗横行,起兵于三洋鸡髻寨,荡匪保民,深得民心。在攻打闽清土抔(堡)寨时,不幸被铁网罩住而亡。不过,笔者查阅永泰、闽清两县的地方志和相关族谱,却发现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黄元帅。在永泰大洋《李氏谱志》中,有关于族人李六锤的记载:

公生于明朝末年……曾在盘谷上洋里交界处据险建寨,今墙基尚存。随着清朝统一中国渐成定局……反清之志渐消。嗣后,有三洋鸡冠山黄居起事,说服蔡、汪二人,同邀公加盟,公力陈时势而坚辞……后黄居败,众皆服公智勇双全。

在这里,黄居据寨起事被视为反清复明的义举。而三捷《辅弼张氏族谱》关于先祖张伯逊的记载则称三洋鸡髻寨之众为“贼”。很显然,在明清鼎革之际,辅弼张氏是与鸡髻寨相抗衡的地方军事实力。不仅如此,当时三捷一带的“四邻堡众”无不听命于张伯逊,可能同样形成了以张氏家族为首的军事联盟。在《闽清县志》中,我们发现了更多关于黄居(渠)的记载,试举二例如下:

永邑七尺黄居作乱,窜入闽清五七八九十等都,掳掠焚杀,无所不至。有邹六者,与黄尔侯等同立义民社,以保乡闾。居率匪党围攻五都龙溪土堡,邹六开枪击伤居肋,复与尔侯等追之,居退至永邑菰洋寨,创重死,匪乃平。

康熙……十五年三月十二日,永邑寇名七尺黄居者剽掠七都,阖族房屋付之一炬。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明末清初在三洋鸡髻寨起事的“黄元帅”,原名黄居,曾经攻掠永泰、闽清等地,被视为“贼”“寇”“匪党”。而在三洋地区的民间信仰中,“黄元帅”却被塑造为保境安民的英雄、舍生取义的象征。这说明,在明清之际的永泰山区,军事实力是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在地方历史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三洋地区有不少庙宇,其中大多与鲍氏家族密切相关。明清之际,鲍氏族人通过创建庙宇、捐助庙产和参与相关仪式活动,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加速了其“在地化”进程。例如,三洋凤凰寺(5)创建于明万历三(1575)年,由乡人鲍元楚、元相等募建。崇祯年间曾发生火灾,由鲍氏族人募款重修,大殿木梁上刻有皇明天子崇祯十四年岁二月造。大殿前现存古碑二通,一为崇祯辛巳(1641)年的《凤凰寺觉印师功德碑》,由居士李天宝等立;一为乾隆三十五(1770)年的重修碑记,由三洋鲍感闳撰写。从这二通碑记中,可以清楚看出历代鲍氏族人对凤凰寺的赞助与经营。乾隆三十五(1770)年的碑文记载:

鲍元楚前买东山寺地一座,至乾隆年间,元孙璧玉等允付族侄永天起盖,换出田三号,土名远里马鼻墘五亩,夫人宫前开濑口二亩,共租壹仟斤。鲍永天舍田八分,载租一百六十斤,俱在对换濑口内。

5 凤凰寺

鲍元楚生存于明代后期,为凤凰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从碑文看,当年鲍元楚捐出寺地之后,其后人仍持有经营权,因而可以转让给族人盖屋,并对换其他的田产。此碑又载:“募都缘首鲍启渊捐银十五两。”鲍启渊为三洋鲍氏十一世祖,号称“溥公”,在族谱中有如下记述:

溥公生平行事不任苟简,以勤俭成家,而享丰盈之乐。乾隆十九年卜筑南阳庄,时荆棘载道,不殚披辟而图之,其为燕贻计至深远也。晚年尤发菩提心,造三捷桥,捐白金五十两,为都缘首;修凤凰寺,复捐金十五两,为募都缘首;又为丽坛募缘首。外此好施不胜纪。

上文中的“丽坛”,亦称“无嗣坛”,当地俗称“北坛”。坛内主祀唐代因睢阳保卫战而死的张巡元帅,但民间主要用作未婚未育的女子死后停放香火之地。据说,当年据守睢阳城的将士大多绝嗣,故以张巡为坛主来管辖这些无嗣阴魂。这实际上是来自国家正统观念的民间信仰,与潮汕地区的“双忠公”(张巡、许远)崇拜颇为相似。

乾隆年间,鲍氏族人在创建无嗣坛的同时,还迁建了古皇仙亭和五谷仙亭。皇仙亭原在狮岩仑顶,据说始建于明初,乾隆三十六(1771)年在鲍氏西房十四世祖鲍感闳主持下迁到山下青坪园后。故老相传,在迁建两亭一坛后,之前在下保等地耕作的外乡十八姓人开始衰落,三洋鲍氏开始收田发势。这一传说表明,鲍氏家族试图利用庙宇系统,排斥当地的其他族群。这是因为,皇仙亭和五谷仙亭都是代表官方意识形态的正统信仰体系,可以作为鲍氏家族的身份象征。据庙祝介绍,皇仙亭中供奉三皇五帝,不同于洋尾慈荫堂的张圣公和洋头后泽宫的三娘娘,因此并不参与每年的“游神”活动。皇仙亭的日常管理和经费收支,一般都是由鲍氏族人负责,当地其他家族无权过问。

三洋地区的后泽宫和慈荫堂,可能原来是土著族群的庙宇,现在已是全体居民共同信奉的庙宇。后泽宫又称“夫人宫”“临水宫”“三奶宫”,主要奉祀“顺天圣母”陈靖姑,两旁分祀林九娘、李三娘,大厅两侧供奉三十六宫婆。据考证,此庙始建于明朝,清乾隆年间重建。庙中现存两通古碑,其一为乾隆四十一(1776)年的重建后泽宫序,由倪、鲍两姓族人充当募缘首;其二为乾隆四十三(1778)年的酬恩碑,由通社同立。三洋民众每年在此举行元宵庆典、圣母诞辰庆典和请花添丁仪式。慈荫堂主要奉祀张圣君(红脸定正将军),左右配祀千里眼、顺风耳,神案上还有一尊黑脸判官。当地村民称张圣公为“蛇头公”,其神像之上缠绕一条巨蛇。在永泰历史上,陈靖姑与张圣君信仰源远流长,至少可以追溯至宋元时期。因此,后泽宫与慈荫堂不可能是外来移民创建的庙宇。当然,在鲍氏族人参与庙宇修建与相关仪式活动之后,这两座庙宇已经成为族群联盟的象征。

如今的三洋地区共有五个村委会,其中坂头、洋头、洋中、洋尾四村以鲍姓族人为主,而三捷村以张姓族人为主。在明清之际,鲍、张二姓曾经发生武装冲突,可能分属于不同的军事联盟。到了乾隆年间,鲍、张二姓已经可以和平共处,甚至可以在地方公共事务中密切合作。地处鲍、张聚落之间的三捷桥(安捷桥),就是由二姓族人共同集资修建的。在三捷村头的新安庄大门左侧,现存两通清代的建桥石碑,记录了鲍、张二姓合作重修的募捐芳名。其一立于乾隆三十三(1768)年,部分碑文如下:

廿四都募缘首鲍启渊凑成乐捐银五十两正。廿三都募缘首张季良乐捐银三十两正。廿四都募缘首鲍启清乐捐银二十两正,陈文丹乐捐银六两正。廿九都都缘首张文隅乐捐银五十两正。廿三都都缘首吴文贤乐捐银五十两正,余允助乐捐银二十两正。廿四都都缘首鲍永严乐捐银十两正,副缘首鲍彦春乐捐银六两正。

从碑文看,此次修桥主要由鲍、张二姓负责募捐,其中鲍姓族人共捐银86两,张姓族人共捐银80两,另有吴、余、陈等姓共捐银76两。到道光二年,鲍、张二姓再次重修安捷桥,并刻立重修安捷桥石碑,署名为募缘首鲍宗礼、张序善、张序捷同立,其中耆宾鲍启渊乐捐银廿六两,可见他是当时三洋地方社会的领袖人物。

《象山鲍氏族谱》记录了许多急公好义的族人。如第十一世鲍启蔚,“待族党以梗直,解忿释纷,每免讼于官府。或为人谋,或勷义举,彼必争先而鼓舞”;十五世鲍长珪,“为人好交游、重意气、和宗族、睦乡邻,且里党中有义举,必竭力以劻勷之”。这些积极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的族人,为三洋鲍氏家族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爱荆庄的建造过程

清代中期,三洋鲍氏的人口迅速增长,家族内部的资源竞争相当激烈。鲍氏家族中的成功人士,到处购田置舍,建造大厝,在族谱中留下了不少记录。如十一世鲍启渊,“克勤克俭,家颇丰盈,便切燕贻计。于乾隆十九年卜盖南阳庄,坐乙向辛,虽历盘根错节,卒能构成其栋宇。后于乾隆中年,复买置倪家洋中寨全座,又买鸭牳丘厝地以及田园产业,创置多端”。又如鲍启静,“勤耕守业,徇分自乐。雍正己酉起盖坑里厝后,乾隆甲戌年复盖鸭牳丘。拓祖宗之鸿基,绵子孙之燕翼”。从族谱记载看,这些鲍氏族人发家致富的主要标志,就是为子孙后代购置田产和建造大厝。那么,为什么建造大厝如此重要?其历史意义是什么?在此试以爱荆庄为例,探讨其中奥秘。

爱荆庄的建造者鲍美祚,为三洋鲍氏东房第十四世族人。据族谱载,鲍美祚在四兄弟中排行第二,分家时“家已中落”,以致“甘劳劳而食力”。因此,鲍美祚生平“朴诚勤谨,一言不苟,粒谷必珍”。这就是说,鲍美祚并未继承祖先遗产,而是自食其力,白手起家,为子孙创立了丰厚的家业。根据爱荆庄现存的《智房阄书》记载,咸丰五(1855)年,鲍美祚为诸子分家之际,一共有农田240余处,总计313亩,另有山场21所,水牛、黄牛100余只。而族谱中记载的鲍美祚毕生业绩,主要还是其购置和建造的大厝。例如:

<日镶公>于道光中年,买置牛栏壑厝屋十余㭴。于道光十二年,复买置走福坪厝全座十五营建爱荆庄土堡,坐子向午;以及田园产业,创置多端。其为燕贻计至深远也。

由此可见,在鲍美祚的发家史中,买屋、建厝是标志性事件。值得注意的是,鲍美祚致富之后,最初并未建造大厝,而是购买别人已建好的住宅,如“牛栏壑厝屋十余㭴”和“走福坪厝全座”。这些现成的住宅,原来属于三洋鲍氏的其他族人,其产权转移反映了家族内部的资源竞争,这是下文拟着重探讨的问题。

鲍美祚生有五子,其长子过继给长兄,但在咸丰五年分家前仍与诸兄弟同居共财。在分家之际,鲍美祚年已八十二岁,全家“四代同堂”,其总人口近70人。很明显,鲍美祚发家致富的秘诀,首先是维持大家庭的生活方式。在这种大家庭中,通过父子兄弟的通力协作,可以从事多种经营,尽可能拓展生财之道。鲍美祚的长子新芝,始终辅佐其父母,对大家庭贡献尤多。其子记述:

吾父新芝公,日镶公之长子也。时伯祖日联公寿夭,奉太祖命,以吾父为之嗣。余犹闻,公方少时,家值窘乏,乃殚心竭力,以勉佐家政。凡采樵、饲牛及为人佣工,诸劳逸奔走,风霜雨雪,胼胝饥冻,莫不备经。又常茹草蔬粗粝、服垢敝,虽贫不轻至戚属家。后衣粗给,尝制一棉衣,非严寒不轻服,约十余年犹新。故至今家颇余资,而自奉极节俭,不苟费。虽外衣,不厌补缀。生平以勤俭传家,及接物则恂恂和婉,亦无刻薄心。咸丰甲寅冬,叨学政李给耆宾,批示匾额“稀龄介祉”。若父者,亦堪不愧矣。

如上所述,鲍新芝年幼时,家里还很贫困,他曾从事“采樵、饲牛及为人佣工”,历尽艰辛。因此,他毕生勤俭持家,不敢有丝毫浪费。鲍美祚的夫人李氏,同样是以勤俭闻名。族谱记载:

吾祖妣<美祚嫲>勉佐中馈,俭理内务。凡缝纫补缀、浣濯井臼,振作之劳,靡不勤修。以故家日兴,一生得康泰之乐。

从上述记载可以看出,在鲍美祚的大家庭中,夫妻、父子同甘共苦,勤俭持家,这是其发家致富的主要秘密。当然,为了维持这种大家庭的生活方式,还需要不断积累财富,购买或建造大厝。

在爱荆庄内,现存一册1931年的《仁义礼智信五房置业簿》,较为详细地记载了鲍美祚生前购置的部分田地、房产。兹分类统计,列为表13

注:“亩数”一项实为种子量折算的亩数;

“大租契”指出卖人把多处田、佃统缴卖断与鲍美祚;

”代表卖、买双方对换亩数。

由上表可知,这些田地、房产集中购置于道光年间,分布于上中下保,几乎遍及整个三洋地区,交易对象多为三洋鲍氏族人。当地田产交易通常要经过“卖”“找(退)断”“洗断(荡根)”等流程,往往“卖而不断”,这反映了民间田土交易的复杂性,也表明同乡同族的人情因素对产权交易的影响。

置业簿中记录了一组“做福坪书斋”的有关契约,应该就是族谱记载中“买置走福坪厝全座”的原始文件。其中年代最早的契约如下:

立卖契侄长祯,祖手盖有厝屋叁㮼弍橺并园坪东西空地,坐落本乡中保地方,土名碓兜等处,上至椽尾四围门窗户牖,下至磉石地基,东至田直上为界,西至弟长玉园坪沟直上为界,前至田横过为界,后至田横过为界,四至分明。今因乏用,自愿托中将此厝屋并四至内空地、园坪统卖与叔美祚处。三面言议,得讫价银叁拾两正,足色纹广,每两折钱壹仟叁佰文正。其银随契交足,其厝屋并四至内空地即付叔前去修理封锁住居,随便造作。叔要将空地处再行帮盖,亦听叔自便,侄断不敢生端言说。其年限面约三十五年外,限满听侄备银,照契面银两、月期赎回,如未赎仍听住居掌管。倘弍橺外空地四围叔果有另行帮盖做作,侄赎回厝之日,自当凭公妥议,再备出帮盖应值价银,向叔取赎,侄永不敢借契面银两取赎。此厝屋、四围园坪,系是祖手己业,与别无干,在先并无重张典当他人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系侄出支,不涉叔事。今欲有凭,立卖契壹纸,并缴原卖断契叁纸,共成肆纸,统付为照。

道光拾壹年十一月 日。立卖契:侄长祯。在见:伯友祚。同见:兄长盛。同见:兄长凌。代字中:弟长望。

在这一契约中,鲍美祚向侄长祯买下了地处中保、土名碓兜的厝屋及园坪东西空地,后来就成为建造爱荆庄的基址之一。“前去修理封锁住居,随便造作”“将空地处再行帮盖”说明鲍美祚准备在此建造大厝。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房产交易约定回赎期限,可见其交易性质为活卖,相当于典押。在这种产权不稳定的地产之上,自然是很难建造大厝的。因此,在一年之后,鲍长祯再次立下了“尽断契”,把这一地产卖断给鲍美祚。其契约如下:

立尽断契侄长祯,自己有三㮼弍橺厝屋及东西上下空地园坪,前统卖与叔美祚处掌管住居、起盖造作,其土名四至俱载在原契内炳据。今因要用,自愿托中将此厝屋及四围起盖园坪,统尽断与美祚叔处永远为业。三面言议,尽断出价银壹拾弍两正,纹广色足,每两折钱壹仟叁佰文正。其银随契交足,其厝屋、园坪即付叔前去永远住居、修理、耕作管业。此厝屋及四围空地园坪起盖,自尽断之后,侄子孙永不敢言尽说赎,价足心愿,永断葛藤,嗣后不敢生端言说枝节。今欲有凭,立卖尽断契壹纸为照。

道光拾弍年十一月 日。立尽断契:侄长祯。在见:叔东祚、兄长盛。代字中:郑应参。

在此次“尽断”交易之后,鲍美祚可以在此地随意建造大厝而无后顾之忧。实际上,爱荆的建造工程,也就是在此时启动的。然而,时过不久,鲍长祯又以“洗断”的名义要求加价,立下此契:

立洗断字侄长祯,自己有厝屋并园坪空地,坐落本乡中保地方,土名碓兜,其橺数并园坪四至俱载原卖契内明白,已陆续断与叔美祚处永远为业,起盖住居,本不应启口。兹因年荒苦迫,无可奈何,借叔侄亲情,再向叔处洗断出钱壹仟捌佰文正。其钱即日交足,其厝屋园坪并空地永付住居耕管。自洗断之后,侄子孙永不敢再生端枝节等情之理。今欲有凭,立洗断字一纸为照。

道光拾叁年七月 日。立洗断字:侄长祯。在见:兄长盛。代字:郑兆腹。

从上述契约可以看出,清代永泰山区的房地产交易过程相当复杂,需要经过典、卖、尽、断、洗等交易环节,才有可能最后买断。即便叔、侄之间交易,也要经历这些曲折的交易过程,可见当时的土地资源相当紧缺。

鲍美祚为了建造爱荆庄,还通过“对换”的形式,扩充了周边的地产。如道光二十五(1845)年十一月,鲍美祚用土名大垄头等处的田产,交换族侄鲍长雪、长龙在下保地方土名曲丘尾的田产,契载:今因田近伯楼前……对换之后,即付伯前去永远耕纳,或凑成起盖造作。道光二十六年正月,族弟鲍守祚用地处下保赤尾洋的一亩地,交换鲍美祚的两亩田产,契载:今因田近兄墙外……对换之后,即付还兄前去自佃自耕管业,或凑成做作大路围墙,听兄随时自便做作。从这些对换字可以看出,在爱荆庄的建造过程中,鲍美祚不惜代价,陆续向其他族人交换周边田地,不断拓展爱荆庄的占地范围。

在三洋鲍氏家族中,由于土地资源较为紧缺,经常发生为了建筑用地而对换田地的做法。如咸丰四(1854)年,鲍振书为了建造横洋寨,用自家的根面全田四号,向叔祖鲍美祚对换周边田产。其契约载明:今因横洋本厝在花台后东西砌造寨墙、起盖后城楼等屋,此东西后花台之田亩系是叔祖管业,切思叔侄情面,凭中相议,侄孙即将父手并手置此四号之根面全田对换……其粮两家各自赴柜,割挂入户完纳。这一契约表明,当时建造庄寨的人家,通常都会通过交换田产的形式,尽可能扩充庄寨的占地范围。

在鲍美祚一生中,建造大厝是他的终极理想,这与维持大家庭的生活方式密切相关。随着家庭人口日增,他先是“买置牛栏壑厝屋十余㭴”,后来又“买置走福坪厝全座十五营”,并通过交换田地等方式,不断拓展建筑用地,建造了规模宏伟的爱荆庄土堡。在此过程中,他与五个儿子始终同居共财,维持大家庭的生活方式,在分家前已有人口近70人。这一大家庭既是鲍美祚发家致富的依据,也是他建造爱荆庄的动力。

五、爱荆庄的文化传统

咸丰五年分家之后,原来的大家庭演变为以鲍美祚为标志的继承式宗族。鲍美祚在分家阄书的序言中记云:

余兄弟四人,分元、亨、利、贞四房,前产无多,阄分久矣。……今将五男立仁、义、礼、智、信五房,余前所分阄下物业及以后创置物业皆仁、义、礼、智、信五房均分,所抽蒸尝及励贤延师诸租亦照仁、义、礼、智、信五房轮值。

从中可以看出,鲍美祚在分家之际,除了为诸子均分家产之外,又提留了用于祭祖和教育的田租,由五房轮流收租和管理。这些公共财产的设置,为家族发展奠定了经济基础,同时也建构了注重敬宗收族和科举教育的文化传统。

今天洋中小学附近的三洋鲍氏宗祠,据说始建于明永乐二年。祠门对联“俊逸参军裔,端方司隶家”,典出南朝诗人鲍照、西汉谏臣鲍宣,标榜鲍氏作为屯军家族的历史渊源。祠堂为二进,上厅供奉历代祖先牌位,祠前建有戏台。祠分东、西,爱荆庄隶属东祠。

在三洋鲍氏家族中,祭祀祖先是非常隆重的仪式活动。每年农历八月初一,三洋所有鲍氏族人聚集于洋中村的东西祠堂,举办祭祖仪式,号称“大宗祭祖”。到农历十月初一,爱荆庄的鲍氏族人还要再次举办祭祖仪式,号称“小宗祭祖”。爱荆庄的正厅类似家族祠堂,设有内屏和外屏,中为“公妈龛”。内屏中的神案安置祖先牌位,一般不轻易示人;外屏的案几上摆放供品,如茶、酒、干果等(6)。逢年过节及婚丧嫁娶,爱荆庄族人都会在厅堂中举办祭祖仪式,至今仍未间断。

6 爱荆庄正厅

在爱荆庄中,最重要的文化传统是尊师重教。鲍美祚曾为三子新光捐纳太学,让五子新积“入儒业”,表达了对科举功名的追求。在分家之际,他又专门设立了“延师励贤”田租,用于资助科举教育。其“励贤”条例如下:

余励贤,抽出根面全田肆亩……付尔仁、义、礼、智、信五房轮值。或五房子孙,不论文武,能入泮者当收柒年,补廪出贡者俱各当收叁年,中举者当收捌年,中副榜者当收伍年,中进士者当收玖年,捐监者当收五年,捐贡者当收捌年,捐职员者当收叁年,监转贡者亦叁年。再高者,照凭等级当收,毋庸备载。或有同年,或有上下年,不论科甲捐纳,照凭年齿少长、发甲后先轮值。轮满之日,或未有接继者,此租付五房为公用。

这就是说,在爱荆庄的五房长孙中,凡是考上科举功名者,都可以按照其等级收租若干年。即使是通过捐纳获得功名或职衔,也同样可以获得奖励,单独收租若干年。与此同时,鲍美祚还设置了“延师”田租,专门用于聘请私塾先生。其条例如下:

延师,抽出田根面全共计肆亩贰升,又正租共计贰仟余斤,付尔仁、义、礼、智、信五房照次轮值。递年发出贰拾两延师,以课五房子孙。或轮值者鸠集外人凑成束脯,或不用贰拾两,此所剩之钱付轮值者收回。如有大学出外从师,自己出钱。其施食乞丐并渡债,以及朔望油火耗费,俱在其中。五房循其规焉,可也。

这些田租主要用于聘请五房长孙的启蒙教师,其定额为年薪20两白银,此外还要用于施舍乞丐、渡船及朔望敬神等费用。由于有这一公共教育基金,爱荆庄中常年延师设教,甚至开设学堂,家族子弟都可以受到良好的教育。鲍家子孙读书的公共场所,就在庄内东南的书斋楼上,而私塾先生吃住都在楼上。民国年间,鲍家还曾经延请外国籍的伊老师,来爱荆庄为族内子弟授课。

在爱荆庄中,流传美祚嫲支持女性接受教育的佳话。据说,美祚嫲出身富裕人家,知书达理,亲自为庄里的女孩授课,传授礼仪和妇德。她对所有女孩一视同仁,无论丫鬟还是小姐,都可以在夜晚来上课。爱荆庄百花台后的联排楼,据说旧称“闺楼”,是未出阁鲍氏女子的居所,乡人或称“媳妇斋”,美祚嫲可能就是在此为鲍家女性授课。

晚清至民国时期,爱荆庄有不少文化人,可以自行教育家族子弟,在地方政坛也有一席之地。例如,乡人张维春在《鲍公俊卿先生传》中记述:

先生居三洋下保爱荆庄,与春家相近也。春少时受业鲍幼韩先生,早出晚归,必经先生之庐。斯时先生年才弱冠,亦设帐授徒于家。春常过其斋头,从而请教之。先生极喜爱春,一一为之讲解不倦。久之,亦无异先生之弟子矣。民十年,先君董三洋保卫团团务,聘先生主办文书,因其擅枚工马速之能,不数年即升任中区总团团副。从此任三瑞联保主任□年,任中区干事二年,任中区土地陈报员二年,前后服公务凡二十余载。所至有声,人皆称贤。

鲍俊卿原为私塾先生,在爱荆庄“设帐授徒”,可能主要教授家族子弟。到民国时期,他历任地方公职20余年。

在爱荆庄子孙中较有名的是民国末年三爱游击队的队长鲍修潮。民国时期,三洋为三爱乡公所所在地。三爱游击队的驻地在凤凰寺,这是鲍氏家族的传统势力范围。鲍修潮率领的三爱游击队,主要成员是鲍氏族人,据说有50余人-枪,担负了守卫乡里的职责。爱荆庄中现设有鲍修潮纪念馆,收藏了许多文物。

六、结语

明初以降,军户以外来移民的身份进入地方社会,究竟如何实现“在地化”,这是笔者关注的重点。为了深入考察军户家族在永泰山区的日常生活,我们必须走进历史现场,从地方历史脉络理解民间文献的形成过程与叙事策略。

宋怡明指出:“和中国其他边疆不同,东南沿海的屯军不是直接复垦空闲空地。他们被分派到的是充公或废弃之地,零散地分布在民户的私田中间。他们必须与新环境打交道,努力安家立业。”因此,三洋鲍氏家族的“在地化”过程,其实就是生存竞争的过程。在明代永泰山区的开发进程中,鲍氏作为世袭的屯田千户,可以控制较多的土地资源。直到晚清时期,鲍氏家族仍在持续购买外姓的民田和屯田,可见其“在地化”过程始终伴随土地资源的争夺。

三洋鲍氏家族作为屯军后裔,长期保持着尚武的传统。从鸡髻寨元帅庙的鲍、倪、李三姓联盟,到爱荆庄的寨堡式建筑,再到民国时期的三爱游击队,可以说都是尚武传统的体现。在明清时期的永泰山区,社会动乱持续不断,必须依靠武力才可以立足。在取得“入住权”后,鲍氏家族通过创建庙宇,建构了超家族仪式联盟,在地方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与此同时,鲍氏族人长期维持同居共财的生活方式,为家族经济与庄寨建筑提供了社会基础。

(本文經出版方授權發佈,原載《莊寨密碼:永泰文書與山區開發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2020年,頁47-62。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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