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三线建设时期的老照片之一
摘要:“以厂带社”是我国在三线建设时期所尝试的一次基层管理制度创新。从“厂社结合”的实践经验到“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的制度创新,工厂与公社平等的互利合作转而成为工厂全面领导下对公社的管控与支配。“以厂带社”试图通过构建一体化的厂社管理体制,为我国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建设找寻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路径。该制度的出现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其贯彻执行过程也蕴含了政策制定者对于新制度的美好想象。然而,在进一步的全国推广实践中,这个制度却难以避免地出现了“南橘北枳”的状况,由此成为研究者观察这一制度改革的重要切口。
关键词:厂社结合 以厂带社 三线建设 体制创新
“以厂带社”或者说“以厂带社,厂社结合”是我国在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从解决三线建设大规模推行后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在总结前期大庆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创新。此前的三线建设研究者对于“以厂带社”的关注甚少,即使偶有涉及,也往往是从工农关系的角度切入,将其作为三线建设时期工农互动关系的一个研究例证,从制度创新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探索这个角度切入的研究并未有更多深入。
“以厂带社”提出之初,其初创者可能仅是为了弥补“在农村建设工厂”时出现的人、财、物缺口,本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的应付。但随着其间蕴含的制度创新信息被发掘,尤其是透过“以厂带社”模式所揭示的工农联盟新尝试,依稀可见“消灭三个差别”的理论曙光,使得中央领导层将其从西南一域的三线建设经验发展为一种有必要向全国各地、各领域努力推广的制度创新。因此,本文拟从三线建设时期“以厂带社”模式的创制、推广和流变路径入手,着重关注其在经验提炼和全国推广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变异,在复现这次改革探索基本过程的同时,对其间所产生的历史经验及可为今日镜鉴的信息做一点梳理与总结。
一、“以厂带社”的制度背景
“以厂带社,厂社结合”制度的理论源起,是中共中央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提出的关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落实工农结合,发展工业与发展农业问题的一系列指示。其最初的尝试甚至可以回溯到“大跃进”时期曾经煊赫一时的“厂社挂钩”模式。所谓“厂社挂钩”,是指“国家的一般工厂、矿山企业特别是农业机械制造和修理企业”根据自身从事工业生产所形成的优势条件,和附近地区的一个或几个公社“建立技术合作协定,实行互相合作,互相支援和互相学习。工厂实行技术下乡,如对机器使用实行包教、包修等”。当时,这种安排被认为不但“有利于发展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的结合,也有利于发展和巩固现阶段的工农联盟”。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利用大工业生产的优势资源来反哺农业,以期能迅速实现农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的机械化。
政策出台之初,《人民日报》就曾刊发多篇宣传“厂社挂钩”的文章,认为该政策是“群众性的工业支援农业技术改造的一种有效形式。这种形式对象固定,责任明确,便于订出长远规划和具体措施,发挥双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推动该政策的贯彻执行,能够有效实现城市对农村、工业对农业的援助,“大大加强了厂社双方努力实现农业技术改造的责任感,空前地密切了工农双方的联系”。
“厂社挂钩”最如火如荼的时期是1960年,全国各地都在推动以工业支援农业技术改造为主题的群众性运动。“黑龙江、辽宁、上海、甘肃、成都等许多省市的厂矿企业普遍采用‘厂社挂钩、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办法。”辽宁全省“已有2132个工厂矿山、交通邮电、商业金融、科学技术、文教卫生等单位投入到支援农业的活动中,各地纷纷组成了支援农业的合作委员会,与县、社联合挂钩,统一规划,全面安排,固定支援,一包到底”;安徽省利用“大小厂搭配、小厂联合、专业对口的办法,统一调整‘厂社挂钩’关系,加强工业对农业技术改造的支援。……全省80%以上的厂矿企业已分别与人民公社挂了钩,被挂钩的公社占全省农村公社总数的90%以上”;上海市则因地制宜创设“区县挂钩,厂社挂钩,一竿子插到底”的方法,“12个区的1000多工厂与11个县的172个人民公社实行对口挂钩”,“组织了两三千名技术工人下乡支援农业”。
但在政策实际执行中,因为工业与工厂不但拥有相对丰裕的生产资料且在政治话语中被置于“老大哥”的位序,其对农村和农业的挂钩被片面地理解为支援与输血,结果,公社从生产资料到衣食住行都赖上了工厂,邓小平曾说:“搞厂社挂钩,不是白菜、猪肉都挂上了吗?”而这种“厂社挂钩”最终也演变成“一平二调”和“刮共产风”,在混淆两种所有制的同时,甚至对常态的政府运行机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20世纪60年代中期,随着中央决定建设三线,轰轰烈烈的三线建设大规模上马,并在短时间内全面铺开。作为三线建设的重点区域,西南三线“建设规模大,项目多,任务十分繁重”,再加上为了迅速完成战备,“同帝国主义、修正主义抢时间”,整个建设时间被安排得非常紧凑。一时间人、财、物都出现了捉襟见肘、不堪支应的情况。
为解决现实困难,当时的中共中央西南局(以下简称“西南局”)在总结广安县国营明光仪器厂(代号“338厂”)和国营华光仪器厂(代号“308厂”)开创性试行工农结合建厂经验的基础上,于1965年8月做出了发扬大庆“干打垒”精神,试行“厂社结合”和贯彻小城镇方针的决定。闫秀峰等西南三线建设委员会领导还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党委到当地召开现场会议,在338厂和308厂进行“厂社结合”的试点。
从试点工作出发,西南局用八句话和三个原则概括总结出“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的经验。所谓八句话即“厂社结合,工农并举,两种所有,分别核算,互相支援,等价交换,大庆大寨,共同发展”。三个原则强调必须实行两种所有制,两种分配制度;在相互支援中,坚持互利和等价交换的原则;发扬大庆大寨精神,工农共同发展。
为便利实践,西南局还对“以厂带社,厂社结合”实施环节的具体操作细节进行了明确:一是“以厂带社”,工、农业相互支援,互相促进,特别是要搞好工业对农业的支援;二是实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包括定期轮换工和临时季节工两种形式,同时要大力普及初等教育,搞半工半读的教育制度,培养技术后备力量;三是组织职工家属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四是贯彻小城镇的方针,依托乡场或城镇,厂社合办福利设施。
到1966年2月,邓小平在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交通政治工作会议上,向参会人员转发了由红旗杂志社王力提交的,关于“厂社结合”问题的分析报告。该报告认为“厂社结合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际的意义”,“把工业和农业结合起来,逐步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差别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明确地谈到这个问题。……现在,三线建设提出来的这个问题,也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同志这个论点的正确性”。
会后,“以厂带社,厂社结合”作为“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工业的一个方向性问题,也是消灭‘三个差别’,防止修正主义的重要措施”被推向全国,成为当时各地进行社会主义道路建设探索的重要一步。
二、“厂社结合,以厂带社”的制度设计与流变
从1965年9月西南三线建设单位开始在广安县尝试“厂社结合”的试点工作,到次年3月《一九六六年工业交通工作纲要》确定要在全国普遍试行“以厂带社,厂社结合”,并明确规定“以厂带社,就是要带政治、带生产、带科学技术、带文化”,“厂社结合,以厂带社”的制度内核和相应的侧重点经历了一个从坚持“厂社结合”到强调“以厂带社”的微妙调整。
比对广安县委领导石永寿于1966年1月初所做的报告和1966年3月底被转发全国,标识为石永寿发言的报告,尤其是其中关于“厂社结合”的相关论述,不难发现蕴含其间的政策导向与实际考虑。
(一)“厂社结合”阶段的制度设计和实践
从最初的组织驻地民工参与建设工厂,尝试融洽工厂与驻地群众关系的基本方法出发,被赋予“厂社结合”试点任务的广安县委可能很长时间都没有认识到“以厂带社,厂社结合”在制度创新上的意义。在此阶段,作为试点的广安地方,不但在政策实施层面停留于不推不动的状态,其对于“厂社结合”的认识,似乎也止步于“工农结合建厂”和“厂社相互支援”上。
1966年1月9日,石永寿代表广安县委所做的《关于支援国家重点建设和进行厂社结合试点工作情况汇报》提及本县如何进行“厂社结合”的试点时承认,直到西南局于1965年9月到338厂召开现场会以前,他们对于“厂社结合”仍止步于筹划酝酿阶段,并有“厂社是否可以结合的想法”。直到西南局召开现场会后,他们才真正组织力量前往双河公社进行试点建设。
大规模推动此事的契机,则到了1965年10月。其时,主政西南的李井泉亲自视察并对“厂社结合”做出重要指示。此后,广安县委才“正式宣布双河公社与明光仪器厂,天池公社与华光仪器厂、六市公社和红光仪器厂实行厂社结合”。
也因为对于“厂社结合”的认识仍停留于“建工亦建农”,认为“厂社结合”就是“厂社互相支援,互相促进”,以石永寿为代表的广安县委虽然自认经过了一个“是否结合——怎么结合——坚决结合”的过程,对于“厂社结合”的意义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逐步明确了实行厂社结合,亦工亦农,工农并举,是加快工业建设,发展农业生产,更好地巩固工农联盟和缩小三个差别的正确道路”,但广安县委在总结试点阶段设计的“厂社结合”方案和具体的实践经验时,仍显现出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局限。
在前述石永寿1966年1月9日的报告中,他们对于“厂社结合”阶段的制度设计进行了明确的阐释。在基本原则方面,广安县委强调“厂社结合必须要遵循主席关于‘工业靠大庆,农业靠大寨’的教导,工业要走大庆之路,公社要走大寨之路……厂社结合不是厂社合一,必须坚持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坚持独立核算和两本账,坚持两种分配制度……厂社结合后,工农应积极互相支援,但必须坚持工农两利等价交换和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不得一平二调,既不能恩赐,也不能依赖”。
对于“厂社结合”之后,厂社之间的领导关系问题,广安县的方案是“厂社结合后,工厂党委书记兼任了公社党委第一书记,公社原党委书记为第二书记。三个工厂所在区委负责人分别参加工厂党委会,县和工厂对公社实行双重领导,以厂为主合理分工各有侧重”。
在具体的工作任务分配中,工厂党委对于公社的实际领导体现在“讨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加强和指导公社的政治工作,特别是用毛泽东思想武装广大农民群众;研究制定公社农副业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支援公社大搞农田基本建设,逐渐实现农业四化大力发展生产,使得公社成为一个经得起战斗灾荒考验的基地;对工农业所需的劳力培养调配做出统一安排,研究普及初等教育,推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和办福利事业等重大问题,为建设小城镇和向共产主义过渡创造条件,至于在生产、生活中的日常工作,仍由县、区、公社负责”。
分析广安县执行“厂社结合”策略后所设计的新单位管理模式,虽然形式上强调了“厂社结合”之后,以厂为主进行管理,也在制度上明确了新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工厂党委书记”,但其后在工厂党委书记的职能设计上,明显有务虚的倾向。行文最后关于“生产、生活中的日常工作,仍由县、区、公社负责”的明示,事实上拒绝厂方对于公社的日常管理和常态介入。
在工厂事实上几乎不能插手公社日常管理的情况下,如何才能通过“厂社结合”来实现缩小三个差别,为共产主义过渡创造条件的目标呢?广安县设想方案的核心实质仍然是对前期“厂社挂钩”政策的延续,即工厂掏钱给资源,帮助公社脱贫致富。根据这种设想,“公社在工厂的带动下,利用建厂带来的电力技术等有利条件,狠抓农田基本建设,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为四化积累更多的资金”,为能有效实现这个目标,广安希望由工厂“从工农结合建厂所节约的资金中,拿出三分之一作为支农资金,用于公社实现‘四化’的骨干建设项目……计划双河公社实现‘七机’,即每个生产队有一部打谷机,有一部玉米脱粒机,全公社有三部饲料粉碎机,六部打米机,三部磨面机,三部红薯磨粉机,抽水使用电动或柴油机。天池公社实现‘五机’(打米、磨面、玉米脱粒、打谷、抽水)。同时,工厂还计划去老厂要一些边角废料,组织当地铁匠生产锄头、镰刀、钉耙、网耙、二锤、十字镐等小型农具,两个工厂计划生产27,000件”。在对工厂提出了这些要求之后,公社所要做的则主要是“在不影响生产建设的条件下,根据工厂需要支援劳力,为工厂生产蔬菜,副食品和三类物资,发动群众搞好‘四不三要’,保卫工厂”。
根据上述方案,“在农田基本建设运动中,工厂领导和广大职工也参加了战斗,明光仪器厂帮助公社修了两处电灌站,可灌田3700亩。华光仪器厂的职工利用工余时间帮助生产队新开了一渠(二百七十公尺),三亩地。红光仪器厂的领导同志利用星期天,组织1000多人参加了改土战斗”。但在这个过程中,公社能够为工厂提供什么资源呢?“我们帮工厂搞‘干打垒’。”根据当时的规定,这个工作仍然需要工厂按照用工数量足额支付民工的报酬。
(二)“以厂带社”阶段的制度设计和实践
广安县的“厂社结合”方案,尤其是其间涉及的关于公社日常事务的实际领导权和厂社结合过程中怎样实现工农相互支援的设想,在具体实践中是如何被一步步调整的,限于资料尚不可考。但调整的结果,在江西省委国防工业办公室于1966年3月24日翻印的,标识为石永寿在西南地区基本建设政治工作会议上所做的发言中(题为《我们是怎样支援国家重点建设和进行厂社结合试点工作的》),却非常明确。
在这份向全国传达贯彻的文件中,对前述几个问题做了非常有意思的调整。
文件中,石永寿着重强调的仍是当地所做的两方面工作:首先,“做好政治动员和组织工作,保证建厂对劳力、地方材料和生活资料的需求”,这一部分和石永寿在当年1月份的发言没有什么质的差异;其次,仍然是关于“厂社结合”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关于“厂社结合”问题,宣传上虽然有次序的微调,比如开篇着重强调的是“厂社结合不是厂社合一,要严格区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工厂、公社仍然执行各自独立的经济核算制度和分配制度”,但其基本主旨仍和前文一致,并无大的调整。
似有深意的调整出现在该文件的第二部分,即“协同工厂做好厂社结合的各项具体工作”这个部分。
在如何确定厂社结合之后公社的实际领导权归属方面,文件规定“厂社结合后,工厂党委有一个负责同志兼任公社党委第一书记并参加县委,公社原党委书记为第二书记,工厂所在区委负责人参加工厂党委”。对比前述1966年1月文件中的设计,这里被安排担任厂社结合后公社第一党委书记的人,不再是原厂的党委书记,而只是工厂党委中的一名普通成员。从党委的制度设计来说,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兼任了公社第一党委书记的同志,显然要隶属并服从于工厂党委书记。并且,由于这位公社第一党委书记被任命为工厂所在县的县委成员,其在职级上理所当然的高于“厂社结合”前的公社原党委书记,这显然有助于工厂的要求在公社层面获得贯彻。再加上,文件进一步规定“工厂所在区委负责人加入工厂党委”,这也就意味着工厂的党委书记至少与县(区)委负责人平级并因之在职级与权威上凌驾于公社的任何一位党委成员。根据这种安排,与县(区)委书记职权相当的工厂党委书记在其管辖的公社内,显然可以获得充分调动公社党、政各部门资源,来配合工厂建设的完整授权,这也意味着该模式下的“厂社结合”在领导权层面上已经过渡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以厂带社”。
被完全纳入工厂管理的公社在工农互动关系上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动,前述1966年1月的设计方案突出强调的是工厂应对公社进行输血,从资金到物资,甚至人力,支援的要求详细且明确。但在3月的方案中,这些包含具体种类和数据的要求被修正为抽象且无法具体考核的希望,核心转而强调公社的自力更生,“在工厂带动下,依靠自力更生加快农业‘四化’,……利用建厂带来的电力技术等有利条件,狠抓农田基本建设,大搞水利改土,根据山区特点准备就地取材,生产竹木藤等手工产品,并大搞农副产品加工,增加集体和社员收入,为‘四化’积累更多的资金。争取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内,使厂社结合的公社的用电、用水、改土、肥料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在构建“厂社结合,以厂带社”新模式的过程中,“厂社结合”后的公社还有两个重要职能:一是为工厂提供亦工亦农,不脱离农业生产的轮换工;二是为职工家属插队工作提供条件和便利。这两个制度的设计本意都是在为工厂的建设和维持提供便利,所以在前后两个方案中的变化并不明显。
比对从强调“厂社结合”,以农业发展为标的转变为偏重“以厂带社”,以工厂为主的政策变化细节,再考虑到工厂进入到公社所在区域后,需要从公社获得农副产品供应、竹木砖石类建筑材料,还要在当地招用不能享受与工厂职工“同工同酬”待遇的农村轮换工的实际情况,“以厂带社”的制度设计上对于工业与工厂的偏重之意是不言自明的。
三、“以厂带社”推广后的问题
1966年的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对于“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理论创新意义的明示和总结,使得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方案与执行细节的“以厂带社”模式从西南三线开始,迅速向全国铺开,“各地区、各部门,都要选定几个靠近农村的企业,进行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的试点”。
为落实要求,各地闻风而动。1966年2月中旬中共中央西北局在陕西凤县山区“选点建厂,实行工农结合、厂社结合的试点,建设成代号为7103工程的红光机械厂”;1966年2月下旬,江西组建了12人的工作组并选定江西钢厂作为“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的试点单位;当年3月,邓小平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时,要求三线建设应“从国防角度,地区角度,厂社结合等方面统一考虑”;1966年4月,四川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向“铁道、冶金、煤炭、水电、石油、建工、一机、三机、四机、五机、六机、八机部和西南铁路、渡口总指挥部”转发《一九六五年西南三线建设工作总结和一九六六年工作要点》,推动“以厂带社”在当地继续深化;1966年7月,山东省委批转《苏毅然同志关于贯彻执行全国工业交通工作纲要意见的报告》,要求“工业交通企业积极试行以厂带社、厂社结合”。
凭借这些只言片语的记录,也可想见当时这场运动的蓬勃与煊赫。然而,对其推广效果的具体分析,仍需借助个案。作为华东小三线建设的重点区域之一,江西落实“以厂带社,厂社结合”要求时的操作方法与实际成效,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这个问题揭开面纱一角。
(一)择优试点的问题
1966年2月,还在全国工业交通工作会议召开期间,江西省政府就组建了以省委万迁、宜春地委田虹、省基本建设第二指挥部负责人戚铭领队的12人工作组,前往江西钢厂进行“以厂带社,厂社结合”工作的试点。
江西钢厂是“原中共中央华东局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作为华东地区的小三线特殊钢厂而建设的。”作为由上海市包建包产的重点企业,江西钢厂在筹建之初就从上海市输入了大量的资源,大量迁入的工人和相对充足的物资与资金支持使得江西钢厂在与地方交往的过程中处于一种比较良性的环境,而军工生产辅助企业的性质又使得江西钢厂在与地方交往的过程中较少禁忌。在宜春地区1966年初的一份报告中,江西钢厂宣称其在建厂之初就“遵照党的指示认真贯彻了四个观点、十八字原则,尊重当地党委、社、队领导,厂领导同志曾几次深入到社队群众家去访问,春节请社队同志开了联欢会,党政领导向他们拜年,并一再教育职工注意工农关系,搞好工农关系,爱护农民一草一木。经过不断的教育,不仅使职工对搞好工农联盟的伟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而且在实际行动中已经做到了大力支援农民和尊重农民兄弟”。进而,还谈到当地“农民群众反映说,……我们职工纪律好,下雨都不进民房避雨,爱护庄稼不踏青苗地,……说我们领导干部没有架子,见面就问好,并亲自找汽车帮助运输上缴公粮”。因此,江西钢厂认为“当地农民群众对我厂是爱护的”。
在遴选试点单位的调查过程中,准备划拨给江西钢厂进行试点的白沙公社,其基础条件也有极强的针对性。
白沙公社虽然有三万六千多亩的耕地,但因农田供水不足,“每年平均受旱面积达一半左右”。与此同时,该公社的农业生产还受限于劳动力供应不足,因为全体社员虽有“九千三百余人”,全劳动力却只有“二千五百余个”。从工厂支援公社的角度来看,这个“地多劳少,严重缺水,肥源不足和低产”的白沙公社对于拥有大量青壮年工人,在水源调配方面因钢铁生产大量用水而具有充分经验的江西钢厂而言,几乎就是一个量身定做的“以厂带社”政策施用目标。
因江西钢厂的建设,白沙公社在前期的“四化”建设中已经形成了一些有利于推行“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的基础。“全公社16个大队中,有9个大队接通了电力输电线路。现有电排站19个,共151千瓦,受益面积为4100亩,全公社现有大小水库55座,总容量为400万立方,受益面积为5000亩……现有完全小学两所,各生产队都有社办小学。”
江西钢厂作为试点的优势也许尚不止于此。根据试点方案的设想,“在公社良山大队的上左江和下左江两个生产队的所在地,有停建的新余钢厂良山铁矿的维修队,在公社北面还有个国营九龙山综合垦殖场,目前工厂工地上有3000余名施工队伍和民工队伍。这些力量只要我们组织动员的(得)好,都可以为支援农业、支援工厂建设发挥很好的作用”。
即使条件优越如斯,在试点前的调查阶段,厂社双方仍对试点工作表现出了畏难情绪及对试点相关方的不信任。江西钢厂认为要考虑“带多带少,带得起带不起”的问题,并强调“工厂现在搞基建忙得很,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还带公社”,“包袱确实重了”;公社则说“工农结合、工农联盟过去也搞过,到头来还不是年节联联欢,或者互相来个拖拉机、老母鸡”。
最终,在一系列的盘算与博弈后,江西钢厂的试点方案得以确定:“工厂提前在今年完成基建生产,……创大庆式企业;和公社今年粮食亩产力争达到四百斤,……创大寨式公社的近期和远期规划。明确了工厂对公社必须从政治、经济、生产技术、科学文化等方面起主导作用;公社党委受工厂党委和县委双重领导,以工厂党委为主的领导关系;确定了工厂对公社实行‘三带’……提出了公社对工厂做到‘五保’;职工和社员之间开展相互学习……组织职工家属参加劳动,逐步推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等”。
分析江西钢厂“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的实施方案,其基本落脚点仍然止步于工厂对地方的输血与让利。以上述工厂对公社的“三带”为例,“带政治思想作风”的一个重要落脚点就是“工厂还要发动职工为农村、为社员做好事”;“带生产技术和科学”的要求则更为庞杂,不但总的原则是要求工厂“在物资、技术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尽力在水、肥、电、机和其他方面支援公社,逐步实现农业四化”,而且,这份方案还进一步从水利、肥料、电力、机械化和运输等多方面为工厂明确了责任。“在水利方面:工厂将支援公社实现‘三五’规划中兴修大小水库四十九个,水塘一百四十三口的水利规划。在供水管道经过的地区,给农业用水留一些备用的阀门。规划备用水源时,选择适当地点,既考虑工厂用水,又考虑供给农业用水。在肥料方面,工厂将帮助公社提前实现‘三五’规划中每亩平均施肥一百担的指标。免费供给人肥,无偿供给馊水养猪。发动职工为农业积肥。在电力方面:工厂现设计的十一万伏电路,对农业用电已做了安排。对公社‘三五’规划中建立的三十二个电排站,将从物资上和技术上给予积极支援。在可能的范围内,帮助解决社员照明用电。在机械化和半机械化方面:工厂将为公社承担农业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电排设备等农机农具修理任务。农忙时组织巡回检修队到现场修理。帮助公社逐步实现手工业、加工工业的机械化。在运输方面,工厂将支援公社送公粮、运化肥、运农药,为公社捎脚运输。为公社提供废钢管,加工胶轮车,逐步实现车子化。”至于“三带”中的“带文化卫生”,工厂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少:“在文化方面,……工厂的子弟学校和职工业余学校将吸收社员子女和社员插班读书;同样农村学校亦允许职工子女插班学习。工厂将从师资上帮助公社办夜校,帮助大队培养会计人员。帮助建立俱乐部、图书馆、辅导社员开展文娱活动。组织文化演出队到农村巡回演出。方便社员到工厂看戏看电影;在卫生方面,工厂将帮助公社逐步培养不脱产的医务人员,社员急病和疑症可到工厂医务部门诊疗”。
“三带”要求是否对工厂造成了压力,因缺乏必要的信息,暂不可考,但其中关于水利的一条可以从旁证中获得一点信息。基于“三带”规划,江西钢厂要在“供水管道经过的地区,给农业用水留一些备用的阀门”,所以当公社“建议在工厂的输水管线上给农业抗旱几个备用阀门”的时候,虽然“有个科长,算了管径、流速等五六笔账,算的结果是工厂还不够用,一个阀门都不能留”,但最后工厂领导并没有考虑这个意见,仍然确定为当地的农业用水保留了三个阀门。而事实上,这个科长的意见可能很有道理,因为此后,江西钢厂为了保障生产用水不得不设法增建管路,“1978年初,厂里对原有的袁河划江水源泵站进行了扩建改造……吸水量由原来的1060吨/时提高到3500吨/时……以解决厂区水的供应”。
在江西的政策响应者眼中,江西钢厂无疑是一块优良的“以厂带社”试验田。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试点推广方案的制定者也确实为江西钢厂提供了尽可能充分的资源要素支持,但从江西钢厂在试点之初中所采取的实际措施和部分政策的后续影响来看,过于优越的条件本身使得该试点从一开始就不可能真正形成可供大面积推广、实施的“以厂带社”经验,政策制定者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新路径的意图在推广之初,就在江西发生了关键性的扭曲。
(二)仓促扩大的试点
江西钢厂的试点尚在进行之初,1966年3月底江西省委国防工业办公室便召开了以推动“以厂带社”为目标的第三次全省国防工作会议。汇编的会议文件集开篇即为强调邓小平重视“厂社结合”问题的领导批示,另有西南局书记闫秀峰关于实行厂社结合的初步情况和体会的讲话;五机部308厂《工农结合,厂社结合,工业农业并举》的发言稿;“✕✕县委副书记石永寿同志在西南地区基本建设政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题目是《我们是怎样支援国家重点建设和进行厂社结合试点工作的》;试点“以厂带社,厂社结合”仅32天的江西钢厂提交的《关于江西钢厂试行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的初步情况》。
文件所透露出的迅速推进“以厂带社”工作的压力,对于参会的江西小三线各个军工厂无疑是触手可及的。江西三线建设重要指挥机构之一的江西省基本建设第一指挥部的反应是“过去的一年中,我们曾经强调后方建设必须有利于巩固工农联盟,有利于农业生产,不损害农业、与民争利。也强调过生活福利应当从简从低,向当地农民看齐,把生活区分散建设在附近农业村落中。……还有不少单位,在搞好工农关系、支援农业生产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但是由于我们对新生事物敏感不够,对这方面的点滴经验没有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和总结,没有明确地、响亮地提出厂社结合、亦工亦农组织家属参加农业生产的问题,致使这一工作落后了一步”。在这些颇显无力的辩解后,该单位更表示“今后必须急起直追,认真学习大庆、西南的先进经验,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任务抓起来”。
伴随江西省基本建设第一指挥部的表态,江西小三线各厂对于“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的试点热情迅速高涨。宜春第一机械厂在3月6日拿出了《宜春第一机械厂、九龙垦殖场、藏溪大队关于试行工农结合的方案》,3月16日,该厂在贯彻执行“工农结合、厂社互助、以厂带社、共同跃进”的要求下,还进一步做出了《关于支援厂区农业生产队春耕生产的具体安排》,并被转发各相关单位。3月20日,江西电工厂也制定了《江西电工厂与敖城公社实行厂社结合,工农相互支援的初步方案》。
在宜春第一机械厂的方案中,核心的内容是其总结的“三带三帮一落实”,即“带政治,帮助贫下中农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带科学技术,帮助跨纲要,实现‘四化’;带文化卫生,帮助农民群众移风易俗,……落实今年的增产措施,保证补偿由于工厂建设占地而减少的粮食产量”。其对于公社的要求则是以护厂公约为核心的“六保四帮”,其中“六保”涉及民兵、保密和厂区维护与维持等,“四帮”则主要是希望公社方面为工厂开办的农场提供农业技术和维修物资,并为工厂的日常生产活动提供亦工亦农轮换工。
江西电工厂的方案也围绕“三带”展开。“带政治”一节中强调要对公社加强政治思想领导,加强学习;“带生产和科学技术”提到从用水、用电、用肥和农机修理方面对公社进行资助,并发动职工开展义务劳动和支援农业生产办好事;“带文化卫生”则提出要与公社分享工厂的优秀文化资源,并帮助所带的公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在提供“三带”的同时,江西电工厂对于所带公社的要求更为简单,该方案将之总结为提供“劳动力、蔬菜、副食品和三类物资”,并在工厂的基建和生产过程中“发动群众保卫好工厂”。
从宜春第一机械厂和江西电工厂的这两个“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的落实方案分析,其所认识的“三带”,实质上仍是在强调作为负责带领公社的各个工厂应该利用本厂的经济和物质资源为其所对口负责的公社进行无偿输血。在此过程中,西南经验中曾经明文强调的“两种所有制”和“等价交换原则”并没有被刻意凸显出来,也未提及西南地区在推动“以厂带社,厂社结合”过程中,曾大刀阔斧地调整所带公社的原有管理架构,并允许工厂对所带公社日常管理活动深度介入,使其能更好地落实和执行工厂意愿的政策等做法。
江西小三线各厂对所带公社日常事务的不用心,同样还表现在对公社维护工厂职能建设的不在意上。这两个厂的方案中对于所带公社的要求几乎都提到了工厂的安全保障和物资供应,但如何调动公社和社员来有效实现上述要求,却多未涉及,在西南地区曾经激起双方争夺的对公社日常生活的领导权似乎并未引起江西小三线各厂的兴趣。考虑到作为军工生产企业的小三线各厂在建设之初,就曾经非常注意通过地方政府对所在地区的民众进行与爱厂、护厂、保密有关的教育和引导,这些要求不过是再一次重复前述国防建设单位的基本安全要求而已。
分析江西地方推广期间的三个典型样本,政策制定者与实际执行者之间的脱节非常明显。这个被政策制定者认为前途光明,甚至是“实现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发展。……既能多快好省地发展工业,又能带动和促进农业的迅速发展,有利于巩固工农联盟”的重大制度创新,在推广落实过程中,遭到了来自具体执行的工厂和公社两方面的质疑。
工厂方面认为“工业、农业性质不同,只能搞互相支援,不能互相结合;……军工的技术性强,实行亦工亦农,会影响工业生产,结合后会两头搞不好,两头受批评;工农结合要物要钱,……物资要钱,人要工资,国家不拨款,我们没办法”,为了增强这种观点的说服力,工厂方面还找出了历史经验,“五八年农业划进工厂管就减产,划出来就大增产”。
公社方面则具体提出了“两想五怕”,“青年想借机脱离农村进工厂,干部想工厂多给物资支援……一怕划归工厂,多头领导不好工作;二怕家属架子大,能说会辩,不好领导;三怕家属生活作风特殊化,吃好的穿好的,影响社员不安心农村;四怕家属吃农村粮,降低社员口粮,减少收入;五怕家属不愿参加劳动和挤掉自留地”。值得注意的是,按照“以厂带社,厂社结合”的设计,公社方面的“两想”已经基本破坏了制度创设的本意,实质上变成了邓小平此前曾批评的“白菜、猪肉都挂上了”的“厂社挂钩”模式,这也就意味着在江西推广的“以厂带社”本质上仍是一个难以为继的“新瓶装旧酒”。
四、结语
“以厂带社”是新中国建立后,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次制度创新尝试。不同于此前的“厂社挂钩”止步于利用工业技术支援农业进行生产技术革新,促进农业发展,“以厂带社”的制度渊源应回溯到1964年6月中共中央为大庆油田的建设特置的实行政企合一体制的安达特区(今大庆市)。一如“以厂带社”在管理上强调以厂为主、公社为辅的设计,安达特区执行的也是“以石油部领导为主,黑龙江省领导为辅的双重领导制度”,其政策核心原则仍然是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强调的“集中力量办大事”。
回看“以厂带社”这一段短短的历史,该制度得以乍然而起,并迅速走向全国的重要原因,显然是满足了三线建设的某些关键需求。
首先,三线建设是在国家财力紧促的情况下,为了人民政权能够永续生存而不得不勉力为之的庞大工程。建设之初,很多三线建设单位都试图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来获取工厂建设与生产相关的资源。从这个角度说,不管是通过“以厂带社”的形式帮助工厂获得对周边社、队物资的优先处置权,还是强调组建代价低微却回报丰厚的“亦工亦农”轮换工队伍,都有其不得不为之的时代合理性。也正因此,在当时的政策制定者眼中,这种低付出、高回报,似乎能够高效调动资源投入基本建设的制度创新自然闪现出明显的吸引力。而其间明显可见的,如“亦工亦农”政策对农民工群体造成的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问题,却在这个过程中被政策制定者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其次,三线建设关于对空隐蔽的苛刻要求,一定程度上超出了当时我国拥有的防空实力甚至潜力。“靠山、分散、隐蔽”和“民居化”“村落化”的三线厂建设要求,就是对这种现实压力的策略回应。然而,分散、隐蔽和村落化的另一个后果就是把厂房和民房、工人和农民在空间上混同起来,如何有效管控厂区及其附近,甚至厂区内的非本厂工人,使其服从并服务于工厂的战备需要就成为政策制定者必须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以厂带社”突出了工厂对于公社的管控,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更直接把周边的村社纳入工厂的统一管理之中,用行政权威保障了周边村社对工厂军工生产活动的服从和服务,从制度设计上看,这显然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
但是,这些基于战备需求而衍生的三线建设的军工生产特色,在时代主题转为和平与发展,外部的压力持续消减之后逐渐褪色,随之,曾经依靠外部压力聚合出来的“以厂带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也迅速消失。尤其是在全国性推广过程中,各省追随者们在推动时有意无意造成的政策扭曲与变形,更进一步使得“以厂带社”政策缺乏生命力。随着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央决策进行三线企业调迁,大量三线企业离开原来的山区驻地,迁往人烟稠密、交通便利的城市枢纽,“以厂带社”政策彻底失去了施用的必要,这一次基于扭曲的“在农村办工厂”的现实前提,试图以工厂全面领导农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尝试的新模式,最终彻底沉寂,甚至多不为人所知。
(本文經出版方授權發佈,原載《開放時代》2021年第5期,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