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ENGLISH
網站首頁
中心簡介
研究人員
學術活動
出版品
研究資源
所內專區
首页  学术活动  演讲纪要
講座紀要|陳鋒:探尋歷史的細微——檔案與財政史研究
  发布时间: 2021-04-30   信息员:   浏览次数: 227

2021428日下午,武汉大学陈锋教授应邀做客“清华社会经济史读书会”,以《探寻历史的细微:档案与财政史研究》为题,与同学们共同研读清代档案。本次读书会由阿风教授主持,由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学系与《清华大学学报》编辑部共同主办。中国人民大学何平教授、清华大学仲伟民教授、龙登高教授、倪玉平教授应邀作为嘉宾列席。

 

一、档案一般知识及值得注意的问题

陈锋教授首先引述学界现有观点及史料记载揭示“档案”一词的来源及档案的产生存留状况,随后结合研究经验,生动细致地展现了清代宫中档案对于清史研究的重要性。陈教授指出已刊与未刊档案在利用时各有短长,已编辑出版的档案,如《史料旬刊》《明清史料》《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等,利用方便,对于财政史研究有莫大的助益。但档案刊编往往经编辑择选,未见得全面。职是之故,学术研究不能满足于对已刊档案的参考,一档所存未刊档案及社科院经济所所存奏销黄册抄档等档案亦需特别注意,加以充分利用。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清代档案中,题本、奏折与录副构成其中最为重要的三大类。陈教授认为,六科题本中,除户科题本外,吏、礼、兵、刑、工五科题本之于财政史研究同样重要,不可偏废。相较于奏折,题本因题奏程序复杂,故内容通常繁复冗长,对于追溯事件原委有莫大的助益,史料价值极高。陈教授指出,阅读题本时宜先读贴黄及部臣结论部分,以便迅速掌握题本内容,判断是否需要细读全文,进而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与题本相比,奏折决策程序简单,不通过通政司、内阁部院,直达御前,内容更加简单明晰,朱批灵动而富有色彩。陈教授认为题本与奏折的区别并不若此前学者在研究中指出的那样复杂,并特别指出几个需要注意的误区:其一,所谓“公题私奏”,“私奏”中亦包含“公事”,只不过这些“公事”不是例行的,是需要特别请示的,或奉旨需要回奏的,而且也存在着“改奏为题”和“以奏代题”的奏事体例的变动;其二,所谓“奏折与奏本”,清代“奏折”与“奏本”往往混用,并没有严格的区别;其三,所谓“密折”,从具奏程序来看,奏折确有“密”的成分,但不能把奏折一概称为“密折”,“密折”一般在奏事时都有明确的“密奏”标示。

除题本、奏折外,军机处录副也是财政史研究的重要资料。陈教授提醒大家,万不可因录副行书难读便望而却步。陈教授认为,军机处录副的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原折返还具奏者并未留中抑或销毁等原奏折无存的情况下,录副成为独一无二的一手档案;其二,附录清单通常附在录副中,这些清单对于财政经济史研究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二、财政史研究的特点与资料依仗

财政史研究因存在大量难以考证的专门性术语及不断处在变化中的数据,而成为难度较大的研究领域。陈教授认为,大量的档案阅读成为攻克财政史研究难关的不二法门。例如,税款征收数据的变动往往暗藏玄机,而这些细节不依靠档案,单看官书中结构化的收支往往无法参透。

另一方面,陈教授提醒道,亦不可将档案奉为圭臬,认为单单依靠档案便可一劳永逸。事实上,档案与一般文献各有短长,需要互相参照,以补不足。档案文献通常反映执笔者当下的见解,不能折射事件全貌,必要时应与《实录》等历史文献进行对读。

至于各类档案在财政经济史研究中的重要程度,陈教授认为,若欲窥察财政史的细节,清单、黄册、奏折与题本均不可偏废。

 

三、档案的精准性与“舛误”

档案在实际运用时亦有许多问题需引起特别注意,同是运用档案进行的研究,亦有可能得出相距甚远的结论。陈教授利用他在撰写《清代军费研究》一书时,就“乾隆台湾之役”所耗军费问题与赖福顺先生的商榷为例,生动展示了档案使用时,广泛查照,小心求证的重要性。

乾隆台湾之役军费《清史稿》等书缺记,魏源的统计为800余万两(《圣武记》),赵翼的统计为833万两(《檐曝杂记》)。赖福顺根据档案材料的统计,拨款数额为894万余两,实销军费为371万余两。陈教授根据8份档案统计的拨款数额为897万余两,加上制钱折银合算为910万余两,另外加盐商报效银320万两,总数为1230万两。陈教授指出,赖福顺所说的实销军费371万两,虽是根据档案材料统计而得,但存在相当大的错误。台湾之役的军费报销设有内地(福建)军需总局和台湾军需总局,内地军需总局共实收银4740482两,制钱119780串,分为34案报销。台湾军需总局共实收银4237430两,制钱90000串,分为28案报销。赖福顺所计算统计的仅仅是内地军需总局的报销数(参见《清代军费研究》)。

最后,因应本系师生的研究兴趣,陈教授特别提出了税契与契税问题,与仲伟民教授、阿风教授共同讨论。陈教授认为,目前学界的契约文书研究存在同质化的问题,民间契约文书与官方的契尾契纸的关系亟待厘清。民间契约文书究竟粘连官颁契尾与否?民间行为如何与官方行为相结合?契税如何解交,比例如何,怎样变动,如何整顿规范?这些问题同中央、省级、县级经费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尽征尽解的杂税构成地方经费的重要来源。未来地方契约文书同官方档案的结合当能激发出财政史研究领域的新潜能。

近三个小时的讲座中,陈锋教授既为我们驱散了档案之“魅”,又为我们呈现了档案之“魅”,激励后学入档案之宝山,“虚往而实归”。

(原載清華歷史系資訊51日訊引用請參考原文。)



版權所有:廈門大學民間歷史文獻研究中心 地址:廈門大學南光一號樓二零四
         電話:0592-2185890 服務信箱:crlhd.amu@gmail.com
Copyright © 2010 , All Rights Reserved 廈門大學ICP P30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