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圆桌会议发言的题目,是《什么是“中国”?——经济史中的“微观”研究》。这个题目是我在过去几十年做研究中始终在考虑的问题。我们研究中国经济史,但是什么是中国?这个问题却很少被关注。在文化上、政治上,可以说从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就是个明确的概念。但是就经济史来说,这个问题却很大。这是因为中国广土众民,各地经济状况千差万别,很难一概而论。
这里,我就以昨天和文凯和陈志武两位讲到的一个问题——“清代中国的识字率”——作为由头讲起。众所周知,教育与经济之间有着很密切的关系。在近代经济发展中,劳动者必须受过一定程度的教育,才能比较容易地学习和掌握近代生产技术。识字教育是初等教育的起点,一个社会或者一个群体识字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是这个社会或者群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反映,因此识字率问题是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珀金斯(Dwight Perkins)说中国传统文化一个主要特点是高度重视正规教育。教育有各种各样,正规教育就是读书,学习识字和写作。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的特点。但是,虽然有这个特点,实际的情况又如何呢?
这里我要问一问,什么是清代的“中国的识字率”?这个“中国的识字率”到底是中国某一个地区的识字率,还是中国全国的识字率?在20世纪以前的中国,没有做过任何关于识字率的调查,所以现在我们所讲到的清代中国的识字率,都只是一些学者进行的估计。和、陈两位都谈到罗友枝(Evelyn Kawski)等学者关于18-19世纪中国识字率的估计。他们的估计是在1970年代做的,结论是“拥有某种读写能力的男性约占30%到45%,而女性只占2%到10%”。这是对全中国识字率所作的估数,我在关于明清江南教育的文章中也引用过这个估数。但罗友枝等并没有对这个问题做第一手研究,而是通过参考近代调查所得识字比例,侧重考察科举制度、教育制度、书籍出版等问题,间接推断出来的清代识字率。现在我们可以看到的比较可靠的清代识字率的数字,是港英政府1911年在香港新界地区做的统计。1898年6月9日,英国政府与清政府在北京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从中国强行租借了广东省新安县境内由九龙界线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土地,连同附近233个岛屿,为期99年。1911年时,新界基本上还是一个农村地区。根据港英政府做的这个统计,当时香港新界北区男子识字率是42%-56%,南区是51%-60%。这里说的“识字”,其实只是认字,而并不是能写文章或读比较困难的书,与罗友枝说的“拥有某种读写能力”意思相近。由此而言,我们看到,罗友枝所得出的18-19世纪中国识字率,虽然低于清末香港新界地区,但很可能接近珠三角地区的识字率。
广东之外的识字率,有一些20世纪前半期的调查数字。在我所看到的材料中,比较可靠的是毛泽东1930年在赣南寻乌县进行的调查(即《寻乌调查》)所得到的数字。当时寻乌县有12万人,有150所初级小学(1-3年级),7所高小(4-6年级),没有中学。赣南是一个很穷困的地区,寻乌县大约3%的土地是河谷平原,其他97%是山地和丘陵。但是在寻乌县,全部人口的识字率达到40%。其中女子识字率不过300人,几乎可以说全部不识字,因此男子的识字率达到80%。这个数字很让我吃惊。毛泽东说的“识字”的标准,其下限是识200个字及以上,大体相当于罗友枝所说的“拥有某种读写能力”。对经济史研究来说,能识200个字有很大意义。一个农民认识200个字,就可以看懂自己的名字、简单契约、汉字数字和一些计量单位,这是进行最基本的商业活动所必需的。珀金斯说19世纪中国农村已经具有相当的商业知识和才能,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买卖、借贷、典当、抵押、租佃、雇佣、承包等行为,而且知道书面文契的重要性。没有一定的识字能力,这些知识和才能是很难获得的。从以上两个例子可见,中国东南沿海识字率很高,中部贫困山区识字率也不算低,从而为这些地区的商业化创造了人力资源方面的条件。但是在西北地区,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中共领导的红军长征到西北后,建立了陕甘宁边区。根据1941年6月5日的《解放日报》和边区文教主管徐特立提供的数字,当时整个边区有200万人,仅只有120所小学,文盲率达98%,小学老师的水平也低得惊人。这不单是因为这里农民穷,孩子上不起学,实际上,无论国民党还是共产党在这个地区的政府都试图实行义务教育,但农民仍然不愿意让孩子去读书。政府规定如果不让去孩子读书,家长要罚款5块大洋。在当地,5块大洋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大多数人宁愿缴纳罚款,也不愿意让孩子读书。为什么?因为他们认为一个孩子去上学,家里就少了一个劳动力。这导致的超低识字率,也是这个地区经济上贫穷落后的原因之一。
由上面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在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东南、中部、西部识字率差别如此之大,因此我们不能把广东、赣南、西北任何一个地区的识字率当做全中国的识字率的代表。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什么是中国的识字率这个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是无法回答的。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对各个地区进行“微观”研究,然后在以各个地区研究为基础的情况下,才能对全国识字率问题进行“宏观”研究。否则,所做出的关于全国识字率的任何结论都是有问题的。
这就涉及到我今天要谈的“微观研究”的问题了。微观研究并不等同于地方性研究,除了地方性研究之外,还包括多方面的研究。比如就识字率问题而言,不仅各地的识字率有很大差别,而且不同的阶层、不同的职业人群的识字率也差别非常大。识字率是教育的结果,过去教育史方面做得比较多的是科举制度下的教育。但这只是精英教育,此外还有大众教育。受过科举教育的人群,识字率当然很高。而大众教育导致的识字率,过去研究很不够,主要是因为史料不足,只能从地方志、笔记小说等来源收集一些零星的记载来进行研究,而这些史料来源因时因地而异,不是到处都可以获得的。我搜集到的史料是明清江南的苏州、湖州、杭州、嘉兴的史料,这些史料表明在这些地方,大众教育在明清时期已经开始普及。在16世纪后期到19世纪前期,这里农村的男孩都要去私塾读三年书。但我们仍然无法知道具体识字率有多高,只能就更小的地域进行计算。至于其他地方的材料,我就不清楚了,需要大家去找。因此,我只敢就明清江南的情况说事,其他地方则不敢瞎猜。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研究江南几十年,从来不说江南就是中国。相反,我常常说明江南不具有典型性,而中国也不仅仅是江南一个地区。在今天,在江南地区,从直辖市到省级市、地级市,再到县级市,共有16个各级“市”,总人口8000多万。这个地区的人均GDP,超过苏联集团中除捷克外的任何国家,可以说已经跨入发达地区的门槛。这样一个地区,和我国的西藏、甘肃等地相比,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差别非常大,难道可以说江南能够代表这些地区吗?昨天会议上一些学者提到“大分流”的问题。“大分流”理论的提出至今已经有20年了,很多学者都指出这个理论有尚不完善之处。我认为确实如此,但“大分流”理论中有一点很正确的是,研究中国也好,欧洲也好,不应该在现代民族国家的框架中进行研究,而要打破国家界限,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进行研究。这就是“全球史”的主要理念。
现在再回到识字率的问题上。如果从“微观”研究出发,我最近在读近代早期英国史专家怀特森(Keith Wrightson)的书,觉得他的研究方法很值得参考。他讲到在14世纪后期,英国上过某种形式学校的人不超过人口的10%。16、17世纪英国出现了“教育革命”,导致了识字率的明显提高。1642年英国革命爆发,国会要求英格兰各教区内的所有成年男性都去签名,表示拥护国会。以能否签名为识字与否的标准,结果发现不同区域识字率的差别很大。例如在英格兰南部,成年男子识字率为90%,中部为50%,而西部和北部就很低了。不仅如此,城镇识字率大大高于农村。此外,不管在城市、农村,识字率都有明显的社会等级性。在农村,比较富裕的自耕农(yeomen)识字率为33%左右,卖苦力的雇工(laborers)则100%不识字。整个农村里商贩和工匠能够签名的比例为42%,而城市里不能签名的商贩和工匠只有28%。就英格兰地区而言,只有30%的成年男子能够签自己的名字,而70%的成年男子不识字,只能画押。这个研究表明:我们研究识字率的问题,应当先把这些“微观”问题弄清,在此基础上才能得到宏观的结论。中国在地域和人口规模上比英国大得多,更不能把从某些地区得到的估数当成全国的情况。
这个结论不仅适用于社会经济史研究,而且也适用于整个中国史研究。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这种“全国平均数”之类的全国性结论,有许多因为缺乏坚实的微观研究作为基础,因此难以成为评判中国历史状况的重要指标。我们现在亟需进行的工作,是对中国历史上各时期、各地区、各行业、各社会阶层等方面的具体状况进行深入的“微观”研究,在此基础之上,才能进行全国性的“宏观”研究。
进行“微观”研究,不仅是我们目前需要做工作,而且我们在这方面可以做很多有意思的工作。比如就识字率研究而言,它所体现的教育水平问题,不仅对于经济史和社会史的研究,而且对政治史、军事史、制度史等的研究,都很有意义。例如,在政治史和制度史研究中,国家决策机制是一个重要课题。国家重大决策由谁来做?这是决策机制的关键。我前些日子做了一个关于明代国家决策机制的研究,其中讲到在晚明时期,国家大政的决策,事实上主要由“廷议”进行。这种“廷议”是常设机构,由在朝的文官组成,但皇室、宦官乃至内阁成员不得参加。他们每月在东华门内开会,就国家当前遇到的各种重要问题和重大人事任命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各自解决方法,然后投票,票决出几条决策,送请皇帝批准。当时英国有一个相似的决策机构,就是议会。明朝有资格参加廷议的官员都是进士出身。要获得进士功名,必须接受长期而严格的儒家教育,并经过全国性的公平的考试,层层选拔,才能取得。因此他们是接受了当时高等教育的人。在这个时期的英国,有牛津、剑桥等有限的几所大学,是全国高等教育的中心。这些大学虽然也有像牛顿这样的伟大学者,但主要进行的还是宗教教育,并不比中国的儒家教育高明多少。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个时期中国进士功名获得者和英国大学毕业生,都代表了当时两国受过高等教育的政治精英。在晚明,100%的廷议官员都拥有进士功名。而在英国,1563年国会议员里只有26%上过大学,这个比例到1642年增加到50%。也就是说,在参与决策者的政治精英的教育程度方面,明代中国明显高于英国。在地方上,英国有6个县的地方材料表明,在1562年,地方治安官只有5%的人上过大学,这个比例到1630年上升到62%。与此大体相当的是明代中国的县巡捕官。明代的县巡捕官一般是从县丞、主簿和典史三者中选出一员来任此工作。嘉靖之后,县巡捕官职权逐渐向典史集中。县丞和主簿都是品官,通常要有举人的功名方能任职,可以说受过高等教育。典史是“群吏之长”,即负责统领县的吏员;“其职专掌案牍,先署书然后达于上而完署之,不然则否”。这句话说,县政府(县衙)所有的公文先由各房吏员禀报首领官,经过首领官初步处理并签署之后才能上报知县签署实行。必须受过相当的教育,才能从事这种工作。典史虽然未入流,但也要经过考核才能入选,考核的内容,依照明代后期的规定,包括“刑名、行移、写字”。要能通过这样的考核,并非只是接受过识字教育就行的。因此,两相比较,可以看到在基层政府任职的官员的受教育程度,明代中国也比同期的英国高。这样的“微观”研究,有助于我们认识一个非常重要的现象:为什么在明清中国,一支规模很有限的官员队伍,能够相当有效地治理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原因之一就是这支队伍具有较高的教育程度。
最后,我们再回到清代经济史研究来。经济史研究必须建立在充分和可靠的资料基础之上,即如吴承明先生所言:“史料是史学的根本,绝对尊重史料,言必有证,论从史出,这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治史者必须从治史料开始,不治史料而径谈历史者,非史学家。”研究近代以前的中国经济史,史料(特别是做计量研究所需的史料)不足是一个严重问题,所以我们目前当务之急或者说一个主要任务,是努力搜集、发掘地方的各种史料,就像刘志伟先生他们做历史人类学研究那样。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的“微观”研究。在做了相当数量的“微观”研究的基础上,再做关于全国性的“宏观”研究。如前所说,中国广土众民,各地区在经济上的差异巨大,要做长时段和全国性的经济史研究非常困难。因此就目前而言,一个合理的方法是选择若干资料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合适的时期,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全国性和长时段的研究。选择一个小地区和短时段进行的研究,结论可能是重大的。马克垚先生指出:“西方学者把封建作为一个政治、法律制度概括时,所依据的主要是狭小的罗亚尔河、莱茵河之间地区9到13世纪的材料。用这些有限的材料概括出简单的封建主义的理想典型。”可见,以一个小地域作为研究重点,构建出一个封建社会的理论。这个理论的内容是“宏大叙事”。由此而言,微观研究只要做得足够好,也能变成未来宏大叙事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我提倡做“微观”研究,并非反对做“宏观”研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微观史”(micro-history)提供的是一种“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微观史研究如果不放进一个大的历史框架之中,有可能导致研究的碎片化,其所获得的“地方性知识”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古尔迪(Jo Guldi)和阿米蒂奇(David Armitage)指出:在20世纪后期的西方史学界,“微观史成为了史学的主流”,而“‘宏大叙事’(grand narratives)——大框架、大过程、大比较——变得愈发不受欢迎”。有感于此,他们于2014年发表《历史学宣言》(The History Manifesto),指出“微观史若不与更大的历史叙事相联系,不明确交代自身的研究想要推翻什么、坚持什么,那就很容易被人称为好古癖。我们希望复兴的是这样一种历史,它既要延续微观史的档案研究优势,又须将自身嵌入到更大的宏观叙事”,而“微观史档案研究与宏观史框架的完美结合将为历史研究展现了一种新的境界”。由于我们清代经济史研究队伍人数众多,如果大部分人都找一个合适的题目进行“微观”研究,把大家的成果汇集起来,在此基础上进行“宏观”研究,相信这将会使我们的清代经济史研究达到古尔迪和阿米蒂奇所说的这种“新的境界”。
李伯重,北京大学人文讲席教授。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原载《清史研究》2020年第6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