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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亮_房譜的編修及其意義——以天寶《墨莊劉氏堦下重修房譜》為例
  发布时间: 2017-02-13   信息员:   浏览次数: 281

房谱的编修及其意义

——以天宝《墨庄刘氏堦下重修房谱》为例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  李平亮


族谱作为一种历史文献,历来就受到治史者的关注。尤其是从20世纪中期以来,随着史学研究的转型和社会经济史的兴起,族谱成为众多史学研究者了解明清以来地方社会文化变迁的重要史料之一。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或是从谱牒学的角度,对族谱编纂的体例以及纂修者的指导思想进行分析和论述,或是围绕某个主题,引用族谱中的相关史料,进行阐述和论证,忽视了族谱编纂背后的社会性和文化性。近年来,一些学者将族谱放回具体的历史场景,通过对其文本生产及流变的历史考察,展示了族谱编修背后的国家制度与地方社会变迁的互动过程。但是,学界对于明清时期,特别是清代以来华南族谱编修过程中从族谱到房谱的转变这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讨论的并不多。事实上,作为一种民间历史文献,房谱的产生既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地域环境,又是明清时期社会结构和宗法观念长期演变的结果。因此,对从族谱到房谱这一转变的考察,不仅有助于厘清族谱这种民间历史文献的发展脉络,还能进一步揭示族谱生产的社会机制与文化意义。本文试图以江西新昌县(今宜丰县)天宝乡《墨庄刘氏堦下重修房谱》为例,考察从族谱编修到房谱编修的转变,以及房谱内各种文本的产生的历史过程,分析房谱的编修与家族结构转型的内在关联,揭示房谱编修背后的社会文化意义。不足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一  从族谱到房谱

天宝乡位于新昌县的北部,距离县城约九十里,与南昌府奉新、义宁二州县交界,是新昌通往湖广地区的必经之地。该乡四面环山,东南为洞山,西南有桶木黄岭,西北亘大姑岭,东北矗古阳寨,形成一个四周高、中间低的盆地和独立的地理单元。境内溪流众多,其中耶溪是新昌县内最大的河流。该河在流经县城后与锦江合流,最终汇入到赣江-鄱阳湖水系。在明清时期,顺耶溪河而下是天宝乡通往县城以及外部世界的主要途径之一。在生计模式上,除了农业生产之外,纸张的生产和销售对天宝乡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早在宋代,天宝乡就有土纸生产。明清时期,天宝乡生产的土纸占宜丰全县总量之半。直至民国初期,宜丰的地方志仍是认为天宝乡“力农者少而游食者多,不若东南勤苦,贫富均俭而易足也”。

明清时期,天宝乡下辖第三十一都至三十六都,各都管有数个或十数个村落,其中三十三都内的辛会村即为本文所要讨论的墨庄刘氏家族聚居之所。据《墨庄刘氏堦下重修房谱》记载,宋光宗时期,时任大姑岭巡检司的刘椿“见天宝辛会形势颇胜,遂家焉”。刘椿生子一,名承全。承全生念,念生允迪,允迪生阳祖、阳可。阳祖生四子,分别为孟洪、仲洪、季和、季珍;阳可亦生四子,分别为季铭、季昭、季华、季荣,“而子孙繁昌,实自兹始矣”。元明时期,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一些刘氏族人开始由辛会向外分居。如六世祖季和携子孙迁往新居,季荣与子孙迁往大楼,七世祖敬翁和子孙分居仓背,奇翁和文翁的子孙则分居堦下,八世祖彦谦同子孙迁居庙下,等等。至清中叶,这些迁居各地的刘氏分支,先后形成了新居、镇居、仓背、下房、堦下、上屋、大楼、庙下等房派,而各房内部又形成了为数不等的支派,从而使刘氏家族在组织结构上变得更为完善和复杂。

在房支不断增多的同时,刘氏家族在科举上也逐渐取得了巨大成功。据方志记载,明清两代,刘氏家族共产生了进士9名(其中明代1名,清代8名),举人100多名,以及为数众多的生员。在清前期,由于刘氏子弟中举者颇多,以致时有江西乡试“无刘不开榜”之说。这些拥有进士、举人及生员等各类科举功名的家族成员,构成了族内的士绅阶层,主导了各项家族事务的建设与管理,展开了修谱建祠等一系列的收族活动。据史料记载,刘氏族谱的编修始于元末的和翁公。至明永乐九年(1411),时任秋官主事的彦铭之子用实鉴于“宗族浩繁,年派辽远而谱不重修,恐遂紊乱”,与叔父彦伦重修了族谱。此后,在族中士元、士会、金峰、云溪等士绅的领导下,刘氏族谱先后多次得到重修,“迄盛朝乾隆乙亥庚子计八修矣”此外,为了强化家族成员对大宗祠的认同,明隆庆二年(1568)的进士刘体道重修了开基祖刘椿及其夫人的坟墓,重建了大宗祠,制订了“天宝墨庄家约”,强调凡是刘氏子孙“宜念水源木本,无忘天经地义。尚有灭伦犯分,轻则绳以家法,重则送官究治”。

通过族谱的编纂和不断重修,以及大宗祠的重建,刘氏家族确立了一套用以界定族人社会身份、规范族人行为的准则,保证了在各房支力量日益凸显的情况下家族组织的整合与发展。尤为重要的是,在此过程中,刘氏家族不仅通过世系的建构,达到了与新喻墨庄刘氏在世系上的对接,还借助在纸张贸易中获取的商业利润,对整个村落的布局进行了整体的规划,新建了墨庄阁等众多具有文化象征意义的建筑,完成了从天宝“辛会刘氏”到天宝“墨庄刘氏”的转变。至道光初年,刘氏家族在文献中自豪地宣称:“墨庄,吾望族也!新昌刘氏以十数而望墨庄者,无他族,其丁财文物,他族亦无及墨庄者,故墨庄在郡邑中赫然为诸刘首族。”

尽管刘氏家族在士绅的主导下,通过修谱建祠等各种方式,达到了对家族组织进行整合的目的,成为地方社会中的望族,但是我们也发现,自明后期以来,该家族内部出现了分化的趋势。如刘体道在重建大宗祠时就发现,族人对始祖刘椿之墓已有了“地势穷隔而疏旷者亦久矣”的现象,而进士刘大成主持的八修族谱活动,亦因为族内各种意见一时难以整合,最后历时二十五年才完成。所有这些现象都表明,随着族内各房支发展程度的不一,刘氏家族自明代以来形成的编修族谱的传统,已经难以继续维持下去。而嘉庆朝以后各房支谱的出现,则是这种趋势的必然结果。

刘氏家族房谱的编修,发端于清中叶而滥于清后期。嘉庆十五年(1810),该族的堦下房鉴于族谱三十多年未修,而“每月登祠酌议,各房意见虽同,而计议方兴,尚待有因”,故纂修了本房的《蘭玉集》。道光十一年(1831),刘氏家族第九次编修了族谱。不过,与此前历次族谱编修不同的是,这次族谱编修并不是一次性编修完毕,而是“商定各房先行纂就蘭玉集,汇齐交祠”,然后由谱局统合而成。因此,刘氏九修族谱实际上是各房房谱(蘭玉集)的合成。同治朝以后,编修房谱更是成为刘氏家族中的一种普遍现象,甚至出现了以支派为主的支谱。如同治《墨庄士元支谱》就说到:“吾族谱修有年,今欲重修,族大人繁,各持意见,恐一时不能遽协,不如纂集蘭玉,留以待后之贤者,由分而复合,但事不宜延,择日兴工可也。”

族谱编修的不断受阻与各种房支谱的先后出现,反映了刘氏家族文献编修的重心,已由族谱转到房谱。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表面上看,其直接的动因是刘氏家族人口的增长和房支分化,即各房在编修房谱时所说的“族大人繁,各持意见”。但是,如果我们做进一步的探究,不难发现在这种表象的背后,实际上是明后期以来刘氏族人的认同,逐渐由“大宗”转向“小宗”的结果。如该族的堦下房在初修《蘭玉集》时就说到,“将来大宗重修谱牒,持此以付合编,亦较易也”。在第三次编修房谱时亦云:“族谱之修,既以族大人繁屡梗其议,而修辑房谱之事,断有亟亟而不可缓者也。”另外,从一些房谱编修的具体背景来看,清中叶以后刘氏家族中房谱的编修,还与族中商人阶层的出现及其在家族生活和地方事务中地位的抬升分不开。这一点,充分体现在《墨庄刘氏堦下重修房谱》这一文献的生产过程中。

二  《墨庄刘氏堦下重修房谱》的编修及其文本的变化

如上所述,清中叶以后,随着房支的分化,房谱的编修逐渐成为刘氏家族中的一种普遍现象。那么,作为一种新出现的家族文献,房谱在文本上与族谱又有哪些联系和差别?时代的变化和编修者的身份又分别对房谱文本的构成产生了什么影响?等等,均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下面试以《墨庄刘氏堦下重修房谱》(下简称《房谱》)为例,对此做进一步分析。

我们现在所见的《房谱》为民国五年(1916)刊本,连同卷首在内共13卷,计16册。各卷具体内容分别是:卷首包括此次编修房谱的序言和各卷目录;卷1包括凡例、列祖考妣坟山图、房祖祠图以及历次房谱编修序言;卷2为刘氏历代本源世系和本源世系总图;卷3是肇基天宝墨庄世系总图和墨庄世系分图;卷4为合房世系分图;卷5为宸翰表,包括诰、勅;卷6为旌表录,包括忠臣、名宦、乡贤、义士、善士、节孝、百岁及五世同堂;卷7为阀阅汇,包括科第、恩荫、仕宦、援例、国学、文武庠、从九、掾职、乡饮、恩例和恩赐官带等各种功名和职衔;卷8为艺文集,收录各朝名宦大儒为刘氏及其族人所作的记文、墓志铭、寿序、诗序、传和诗歌;卷9为祀事纪,包括庙制、祭期、祭器、祭品和祭产等五类。卷10为义产志,记载该房中为祭祖、兴学以及其他事务设立的各种会社及其产业;卷11则包括房谱跋、领谱字号和新旧修谱时乐助的名单,以及修祠时捐款族人的名单;卷12为各会根基,记载该房其他各种会社及其所置田产。这13卷又分成16册,其中卷首至卷41为第一册,卷42至卷413分别各成一册,共13册,第14册则包括卷5、卷6、卷7以及卷8的记和志铭部分,第15册为卷8的寿序部分,第16册由卷8的诗序、传及诗歌部分和卷9至卷12等组成。

据《房谱》的记载,它的编修是在该房二十二世孙刘嘉会的倡议和主持下完成的。嘉会谱名震兴,字元及,号礼丞,生于清道光三十年(1850),为优廪生。光绪十一年(1885),因监修瑞州府考棚,获加奖五品衔。光绪二十三年(1897),成岁贡,分发云南按察使司经历,署理昆明县分县,后调署鄂嘉州州判。民国四年冬,嘉会由云南任所归里后,倡议重修房谱,房下成员“群情踊跃,靡不乐而赞成之”,并当即推选出相关人员,议定先由各支拟定稿谱,交祠以总其成。次年四月,该房设谱局于房祖祠,将各支汇齐来的稿谱作统编,并由族人捐赀将房谱刊印。

尽管《房谱》在名称上并没有显示出是几修,但从谱中的内容来看,应是堦下房第三次编修房谱的结果。有关该房前两次编修房谱的时间和经过,《房谱》中收录的、民国五年合房公撰的《墨庄堦下合修房谱序》有详细追述,兹引述如下:

我房谱牒之修,创于清嘉庆庚午之岁。是时距八修族谱仅三十年,而素园、石泉二公用是斤斤,尽出所赀而不恤,仁孝之心发于至性,非偶然也。迨咸丰丁巳,诸先达踵而行之,缕析条分,较诸庚午,前后辉映。然距族谱九修之时亦不过廿余年耳。今何如也?房谱未修已六十载,族则八十余年矣!此间之生葬未书,婚娶未书,旌表阀阅未书,搂指而莫能数。长此以往,保无杂还坠遗之虑乎?族谱之修,既以族大人繁屡梗其议,而修辑房谱之事,断有亟亟而不可缓者也。适于民国初年,礼丞先生自滇解组归田,言念及此,力倡重修。乙卯冬月,登祠提议,群情踊跃,靡不乐而赞成之。公推办事十余人,议定先由各支拟定稿谱,限期交祠,以总其成。亦以采访易而成功速也。丙辰三月,稿谱既齐,而颍州一派又举执事而远至,要皆仁孝之心所见端也。于是诹定四月吉日告庙,就祠设局。捐赀者解囊不靳,襄事者竭力无遗。其专抡各编,矢公矢慎,毋紊毋淆,踵旧增新,弥罅补漏。未尽者必求其尽,未详者不厌其详。始事于夏,脱稿于秋,不数月而剞劂告成,易“蘭玉”之名,扩而大之,曰“堦下房谱”

由此可知,墨庄刘氏堦下房的房谱,初修于清嘉庆十五年(1810),继修于咸丰七年(1857),三修于民国五年。在历次编修过程中,房谱的结构和内容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由最后易“蘭玉”之名为“堦下房谱”。由于未能得见《蘭玉集》,《房谱》的内容有多少来自《蘭玉集》不得而知,但是从《房谱》卷1至卷4和卷8中文本的类型及产生的时间来看,《房谱》的文本应是集合不同时代的族谱和《蘭玉集》中的内容而成。

首先从卷1说起。该卷除收录前两次编修房谱和九修族谱的序言外,还有宋人刘永、刘敞、元人刘杰年、明人刘季鹏所作 “刘氏得姓源流考”、“集贤公彭城考辩”、“杰年公考谱序”和“季鹏公墨庄辩”等4篇文章。从这些文章的内容来看,前3篇为房谱或族谱所作的序文,应是分别来自嘉庆和咸丰版《蘭玉集》及九修族谱。后4篇由刘永等人所作的文章,最晚产生于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的文章,则有可能来自于此前刘氏家族的二修族谱。如《房谱》记载:“吾族旧谱自和翁公提其端,彦伦、用实、士元、士会诸公理其绪。”这里提到的和翁公与堦下房祖文翁公同辈,文翁公生于元延佑三年(1316),殁于元至正十四年(1354),因此和翁公应属元末之人,其初修的族谱中不可能收录明人的文章。又据《房谱》记载,彦伦生于明洪武七年(1374),其完成族谱的编修是在永乐九年(1411)。因此,有可能是在此次修谱时,将四文全部收入。不过,从对卷二、卷三的文本的分析来看,这些文章更可能迟至清乾隆年间才被编入族谱。

2和卷3包括本源世系、本源总图和合族系世总图三个部分。在本源总图中,刘氏将新喻刘氏的始迁祖刘逊视为天宝的启源祖,而在本源世系中,又将刘逊以前世系全部建立起来,并上溯至西汉的楚元王交,从而使天宝、新喻、彭城三地的刘氏有了一个完整而分明的世系。但是,新喻墨庄刘氏的子孙、宋人刘敞在《先祖磨勘府君家传》却这样说:“刘氏之先出楚元王,世为彭城人。西晋末,避兵乱,迁江南。其后又迁庐陵,世次皆不明,不可得而知,然犹以彭城为望,自庐陵迁新喻者,曰逊。”可见,刘敞虽然也称自己为彭城之后,但对于刘逊之前的世系却不甚明了。因此,《房谱》中完整的世系图其实是天宝刘氏建构而成。那么刘氏家族究竟于何时完成了这种世系的建构呢?《房谱》收录的《墨庄刘氏九修族谱序》曾说道:“藉先贤参稽博考,而宗源昭晰无虑其略矣;由聚族见真闻确,而世系分明无虑其淆矣”。这说明最迟在该族乾隆四十六年的八修族谱中,就已经完成了与新喻墨庄刘氏(即宋人刘敞一族)的对接,并在此后通过建立“墨庄阁”等一系列家族文化建设,完成了由“辛会刘氏”向“墨庄刘氏”的转变。因此,上述4篇有关刘氏得姓与郡望的文章,极有可能是乾隆时期天宝刘氏在编修族谱之时将其收录,从而达到与世系图的建构相互呼应的目的。至于《房谱》中的这些文章与世系图是否为初次出现在房谱中,还是在此前的两部《蘭玉集》中就已经收录,则有待于《蘭玉集》的发现。

4为合房世系分图,由天宝各支的世系图、颍川支的世系图和皖北支的世系图三大部分组成。由《房谱》中“稿谱既齐,而颍川一派又举执事而远至”,以及“及迁徙皖北之支派莫不一一而记载之”等内容来看,颍川、皖北两支的世系在此前的《蘭玉集》中并没有收录,而是在民国五年才编入《房谱》。至于《房谱》内天宝各个支派的世系图,应是糅合了《蘭玉集》中的相应内容和各支的谱稿。

8艺文集中的文章,除“记文”和“寿序”两类外,其他几类产生的时间均没有晚于咸丰七年(1857),即该房第二次编修《蘭玉集》的时间,这说明它们应是来自于咸丰版的《蘭玉集》。在“记文”中,只有《房谱》主修者刘嘉会所作的《南轩书舍记》一文,产生的时间晚于咸丰七年,而这显然是刘嘉会主持编修《房谱》时所增加进去。如刘嘉会在文中就说:“七月房谱告成,已付剞劂,爰撰是记编次其中,以表公之遗迹云。”至于“寿序”中的文章,其实也是在咸丰版《蘭玉集》基础上增编而成。因为从第一篇作于乾隆三十二年的文章,到道光五年的文章,乃是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编排,而此后的文章则有先有后。造成这种结构的缘由,《房谱》中的一条凡例做了最好的注解。该条文云:“记序传墓志铭,旧谱已录全文登载艺文者,仍之。以后惟忠孝节义受旌典及善行众著而名公为之传记者,呈稿核实,亦许登载。”换句话说,“寿序”中前半部分作于咸丰五年前的文章,在《蘭玉集》中已登载,而后半部分文章中有的虽产生咸丰七年之前,但是《蘭玉集》并没有收录,故而在三修房谱时要求登载,谱局在按照凡例中的标准核实后,将其与咸丰七年后的文章一同加入到《房谱》中。

另外,“记文”中合族作于道光八年的“墨庄阁记”一文,在道光十一年的九修族谱中有收录,这说明咸丰版《蘭玉集》的文本,又吸纳了九修族谱的部分内容。而“序”中产生于永乐九年的两篇文章,均是时人为刘氏二修族谱所作,因而完全有可能初收于永乐版的族谱中,此后历次修谱再将它们编入。因此,我们所见《房谱》中“艺文集”,应是明前期以来族谱和房谱交替编修的结果。

尽管《房谱》的文本有不少来自族谱和《蘭玉集》,但是与原来的文本相比,这些文本在世系成员的记述和各种封赠和科名的表述等诸方面均有了变化。如《凡例》说道:

是集生殁、配娶、嫡庶、继嗣、尊卑、爵秩,俱遵族谱,即间有未合而旧谱已载者,仍之。

旧谱于渎紊伦纪之辈,例以阴文黑圈示惩,兹从宽,仅缺其本身齿行殁葬。

旧谱纪庠生分郡邑,文载习经,后因公令士子普习五经,故不载习经,书廪、增、附为区别。旧谱曾载习经者,仍之。武庠生照旧分郡邑科第加载科目、名次、官职。恩荣、援例各功名据实直书,各学校毕业照依凭单。

封赠凭诰勅本身实任随品级书诰授、勅授,封赠父母及祖父母,书以子孙某贵诰赠某地某职,捐封赠贵字换职字。命妇照品级书,有例得封赠未膺勅命者不录,旧谱已载者仍之

另外,据《房谱》记载,该房的《蘭玉集》曾经依据地方志的记载,来确定房族成员的事迹。而民国五年编修房谱时,则“核办虚实,不尽凭志,以新志所载未尽传信,故分别书之”。而卷八“艺文集”中的“凌云塔记”一文,道光《新昌县志》亦有收录,其中原为“俱面膺圣朝封诰”的语句,《房谱》则将其改为“俱面膺封诰”,而删掉了“圣朝”两字,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文本生产过程中的时代变迁。

除受到房谱编修时代的影响外,编修者的身份也制约了《房谱》文本的形成。从前引文来看,堦下房初修《蘭玉集》,乃是“素园、石泉二公用是斤斤,尽出所赀而不恤”的结果,民国五年的《房谱》编修,则是刘嘉会极力倡导的结果。那么,这些在不同时期房谱编修的主导者又是什么身份呢?据《房谱》卷四《世系》记载,素园、石泉二人实为兄弟关系,谱名分别为瀛芳和浯芳,他们的父亲是该房十九世孙刘应份(朗窗公),刘应份与兄刘应葆(蒞堂公)则是拥有巨资的商人。而刘嘉会(震兴)则为应葆第五子涧芳之孙。换言之,应份、应葆二人派下的子孙在堦下房谱编修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看到“艺文集”中的文章,大部分都与这一支派的成员有关。如荣轩公为应葆、应份二人之父,松亭公则是荣轩公第六子,云阶公、黻亭公、藻园公三人为刘应葆之子,石泉公、素园公、秀圃公三人为刘应份之子,梦岩公为刘应葆三弟应俊之子,伯瑗公则是梦岩公子孙,等等。而刘嘉会则在《房谱》修成刊印之际,特作《南轩书舍记》,以表其父之遗迹,并将其收入房谱。

此外,由于该支派经济实力较强,自清中期以后先后有多人为房祠捐献了大量的祭产,并成立了众多的会社作为管理机构。有关该房祭产的数量,在《房谱》的第9卷至第12卷中有较详细的记载。从这部分的内容来看,该房的祭产大约出现在乾隆后期,至道光年间有了大幅增加,直至民国五年(1916),仍然有新的会社产生。正是由于会产的增加,因此刘嘉会在主修《房谱》时,新增了卷九至卷十二的祀事志、义产志、跋和各会田产,以此对房内各种会产的数量和所有权做了明确的界定。如《房谱·祀事纪》说道:“吾房祀典,循族旧规,悉遵温公家礼,参考折衷,不僭不忒。第祭产未丰,藉后裔佽助,始得告虔洁、罔厥仪、披斯篇也”;《房谱·义产志》亦云:“吾房自文、奇两翁分房,而后厚积储……种种盛举,俱仗豪杰义士先后捐赀,各解余囊,公制义产,以垂久远而励风俗,故分别造册,附载谱尾,俾后有考据云。”

综上所述,《房谱》的文本,来自于明初至民初历次编修的族谱和房谱。在此过程中,由于时代的变化和编修者的身份,《房谱》在人物记载、表述方式以及篇章安排等方面均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最后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这种文本结构。正是由于文本与时代及人物的社会活动之间有着内在关联,因而要对《房谱》的生产与变化有进一步的认识,还必须回到刘氏家族和堦下房的发展以及更大的社会背景中。

三  商业活动与清中叶以后堦下房的发展

据《房谱》记载,堦下一房出自季昭公的二子文翁公和四子奇翁公。文翁生于元延佑三年(1316),殁于至正十四年(1354)。奇翁生于元至正三年(1343),殁于明洪武十二年(1379),生彦立、彦伦二子。由于文翁公无子,以奇翁公次子彦伦为嗣,故该房尊文、奇两人为始祖。分房之初,该房人丁较为单薄,直至三世才有了一个较大的发展。如《庚午蘭玉集序》就说到:“我房文、奇两翁以花萼开宗,二彦相承,棠隶竞秀,人称玉友,金昆当世,同堂兄弟,十有八人。有瀛洲学士之目,玉质兰枝,挺生一门,可谓椒条之盛矣!”此后,随着房内人口的增多,该房又先后分化成更多的支派。自第五世起,一些支派中的成员开始寓居外地。如五世士隐公支寓仪真,其子必仲、光仲,其孙亦聪、亦缣、亦绛随寓;七世亦卦公及其子豸正,寓河南;八世情正公寓襄阳,补正公与运正公寓湖广,幸正公寓颍州;九世全宋公与三子寓淮安山阳县,全火具公与一子四孙寓孝感;十世昺成公与三子寓亳州;十一世守颛公寓浏阳,等等。这些寓居外地的成员,大多在一至两代之后就趋于消亡,只有寓居颍州府阜阳县的幸正公系下繁衍较为兴旺,形成了一个单独的支派,并在民国初年编修房谱时将世系附辑其中。

凭借房支的发展和一些成员的个人能力,至明中期,堦下房已成为刘氏家族中最具势力的房派之一。从《墨庄刘氏九修族谱序》中“吾族旧谱自和翁公提其端,彦伦、用实、士元、士会诸公理其绪,金峰、云溪诸先达相继续编”的表述来看,该房自彦伦公后,一些成员在此后的族谱编修中仍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一点,也成为该房在嘉庆时期初修房谱时引以为豪之事。据《(嘉庆)庚午蘭玉集序》记载:

忆我房二世祖彦伦公,博学淹通,根究世系之渊源,辨分宗支之酌派,于前明永乐间偕侄用实编辑族谱,有内翰刘、周二公序,其事详载家乘。后越五世,有运使金峰公踵继其编。又越三世,有行人云溪公专任其集。谱经先辈之手,脉络分明,次第有序,洵乎董事之不可无人也。

另外,从卷五至卷八的内容来看,从明前期开始,该房先后有不少成员取得科举功名,或出仕为宦。不过,从他们所获功名和任职来看,该房在科举上并没有取得太大成功。如三世用节公“由选贡任浙江上虞知县”,十世全证公“由礼部儒士历工部营缮所所丞相,升北直武清县县丞”,十一世守顺为国学生。此外,该房在明代还有3人获得乡饮冠带,13人获得恩例冠带,51人获得恩赐顶戴,另有32人为文庠生。至清前期,该房的一些成员或因受困科场,或因家贫而弃儒从商,从而使该房的发展由专治举业转向经商为重。如南滨公“少时从学……习举子业,潜心典籍,勤等向郎,而屡困名场,幡然以裕后为计,拥有余赀”;瑞庭公“因弃儒就商,致富累万”。而蒞堂公由“赤手起家”,到“财几为一邑最”,更是集中地反映了该房在发展策略的转型。在后人为蒞堂公所作的传纪中,有如下记载:

公系出墨庄,父容轩翁,讳寿世,举雍正壬子孝廉,又举族正,族中倚为柱石,年逾大衍而遽卒,未竟所施。卒时子男七人,家薄瘠,而蒞堂、朗窗居长,蒞堂谓朗窗曰:五翁冲穉,责任在我二人,倘不能撑持门户,抚诸弟以成人,何以见吾父于地下。朗窗曰:敬诺。乃俱弃举子业,转谋生理。天宝故产纸,而力少者难图。一载之中,购售各虚半载,二公则伯出仲处,消息时时相通,如奕者之每得先手,故所获恒兼人数倍,五弟亦卒以此起其家。

蒞堂、南滨诸人在商业上取得成功后,他们及其后人又转而致力于房中的文教事业。据道光《新昌县志》记载,墨庄刘氏创建的书院有观澜山房、青萝园、尚友山房、琢玉书舍、南轩书舍、传经堂等十数所,其中尚友山房、南轩书舍分别为该房的朗窗公刘份、南滨公刘涧创建。此外,堦下房还倡立了诸多文社和义学,创建者及其后人亦捐献出足够的田产,为房(族)中子弟治举业提供有力的保障。如《房谱》卷八《石泉公七十寿序》记载:

翁墨庄世族,先世皆慷慨仗义,王父容轩公以孝廉奉例推为族正,凡有利于乡族之事无不解囊倡助,如兴立课文诸会,鼎建凌云文塔诸义举,啧啧人口,刘氏人文蒸蒸日上,为一邑弁冕,大率公之力居多。尊甫朗窗公益恢先绪,见义必为,其助修章江桥、捐建筠阳试院、兴文社、创书院、立义产,义声丕振,当事采访,题请旌表义士,崇祀忠义祠,诚盛事也。翁承先绪,兢兢以继述为己任,时族议举行义学,商于翁,翁曰:此吾父夙志也,当力成之。遂谋于家,捐田租百石为族人倡,且以父所创建书院为学馆授生徒地,而又不掠其美,善则归亲。

这些宾兴组织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堦下房的科举事业。至道光初年,该村“俊秀之士、蒙养之童,约计百余人”,出现了“每当清风月夜,周览衢巷一遭,诵读之声,比屋相闻”的景象。道光二十四年(1844),刘拱宸的会试获俊,更是将该房的科举事业推向高峰。

这些科举成功之士不仅获得了比此前族人更高的官职,还为家庭和房族成员带来了各种荣誉。如进士刘拱宸就先是出任河南西华知县,后升任南阳知府。由于其政绩卓著,同治十二年(1873)江西巡抚刘坤一奏请入祀乡贤祠,光绪三十二年(1906)河南巡抚陈夔龙奏请入祀名宦乡贤祠。而卷五之“宸翰表”亦表明,该房许多举人、贡生及为官之人的父母、甚至祖父母,也得到了诰勅和封赠。此外,清中叶之后,该房还产生了大量的国学生、文庠、武庠和从八、从九官衔之人。在捐纳制度的日益盛行的情况下,这些获得低级功名的成员,又通过筹办军饷、捐纳等各种方式,获得了更高的虚衔或实职。如《房谱》记载:“馨芳,由国学生加捐州同,敕授文林郎”;“理中,由从九导筹饷例报捐知县”;“镇南,由庠监生加捐按察使经历”,等等。

凭借各类高级科举功名,堦下房成员进入到更高层次的官僚系统,与全国各地的精英建立起了一个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从卷八“艺文集”的内容可以看出,堦下房的官绅与省内外的名宦巨绅建立联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通婚。如赐进士出身、吉安府教谕卢殿衡在为石泉公所作寿序中就说道:“衡与翁令侄孙家彦有朱陈之谊,复与令嗣学博、大棻姻长相友善”。而南昌府学训导漆道基在《瑞庭公六十寿序》中,亦称瑞庭公为姻兄二是同事和同年。嘉庆九年,曾任福建盐法道员的陈观应同事刘日炳之请,为其兄蒞堂公八十寿辰作序文。同治十二年(1873),赐进士出身的刑部广东司主事陈炳星,以同年的身份,为仙舫公五十大寿作序文三是师承。如曾三次为堦下房成员做寿序或传文的举人李迪修在文中就谈到:“嘉庆十年至十六年,予三次馆先生家,每间一岁而至,踪迹益密比”,“其子侄从予游者十余人”。而时任江西学政的项家达之所以为该房容轩公修建的凌云塔作记,主要原因在于容轩公后裔中九穗、澯芳等人皆为其门人四是同乡和同姓。嘉庆十三年(1808),福建延平知府雷维沛以同乡的名义,为鸣翁公做七十寿序。道光年间,该房的学博公任职吉安府,与状元出身的永丰人刘绎建立了联系。道光二十六年(1846),刘绎为学博公之子和圃公及其夫人六十寿辰作序。

在加强与各地精英联系的同时,堦下房还积极参与到地方事务中,尤其是蒞堂、朗窗兄弟二人,在府县诸多的重大公共事务中均扮演了重要角色。据史料记载,嘉庆壬戌年间,瑞州府兴修考棚,在总共十号考棚中,“新邑之刘实分任其三,而蒞堂偕其难弟朗窗乃各肩其一”。新城人鲁籣枝在《朗窗公八十寿序》中,亦称朗窗公“造章江浮桥、修瑞郡考棚及近议贡院号舍等事,且不仅为善乡隅,且有利济民物意焉”。嘉庆二十五年(1820),两人因对地方事务贡献良多,得以旌表义士,并入祀忠义祠。此后,朗窗公之子刘观与兄弟廷辉等遵伯父与父遗命,“建本乡文塔、郡城考舍、合邑考棚,均竭尽心力,矢公矢慎,都人士皆称颂之”。

另外,根据卷八“艺文集”和卷九至卷十二的记载,我们还发现清中叶堦下房还经历了一个房内建设和整合的过程。首先,通过设立义产,为房(族)内贫困的成员提供各种保障。如《裕轩公墓志铭》记载:“公谊重本源,情隆报答,念祖德宗功之懋,捐田以佐其丰洁,使牺牲粢盛丰而不致于啬,且勇于从善,有死而无归者,或棺或赙以资之;苦节者,义助之;贫乏者,乐给之。室家不相保聚者,时解囊以周之。乾隆癸亥岁大饥,公减价出粜,多赖以全活之。”朗窗公,“凡族戚乡邻有关祭祀及风水并赈恤诸义举,无不解囊,累百累千,俱所不惜”。

二是通过制定祭规、完善祭仪和创设祭产,维持了房内祭祀,强化了对房祖的认同。如卷9《祀事纪》就说到:“吾房肇修祠宇,以祀以享,用妥先灵,庙制所登,不敢从略。”此外,堦下房还对房祖和其他世祖神台的摆放、祭期、祭品、祭器以及祭仪做了详细的规定。至于该房创设的祭产,单是文奇公名下的祭田产业,就有崇本会、新祭会、祔礻石会、继世堂、胙会等多个会社组织。

三是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村落建设。嘉道时期,在堦下房的主导下,刘氏家族疏浚了环绕村落的护村河,重修并加固了村北的城墙,新建了凌云亭、文昌阁、西门楼等多所亭台楼阁。在该村四季公祠内,至今还保留了一通重修北门楼的捐款碑,上面记载文奇公、老拱宸会、少拱宸会分别捐款六千文和三千文。另据卷八中的《墨庄阁记》记载,嘉庆二十五年(1820),该房的九穗、洵芳二人先是“捐千数百金”,于宜阳桥之阳兴建了墨庄阁,作为整个村落建筑的总门。八年后,“因风水不利”,二人又循族人之请,将墨庄阁迁建于村东半里的林间。上述亭台楼阁的兴建,完善了村落的布局,提升了村落的文化意涵,墨庄阁也因之成为该村的一个文化象征。

总之,通过对明清时期堦下房的历史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在清乾隆时期,该房经历了一个耕读并重向商业经营的变化,出现了一个以应份、应葆兄弟为代表的商人群体。这些房内成员在商业上的成功,为该房重新开拓科举事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培养出了以刘拱宸为代表的一个士绅阶层。在商儒并重的策略下,该房不仅与各地的官绅建立起一个庞大的社会网络,还为自身参与地方公共事务、加强房内的整合及家族建设提供了必要经济基础和文化资源,成为主导家族生活和地方事务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当族谱的编修因房支的分化而出现困境之时,堦下房不仅成为第一支编修房谱的房派,而且将房谱的重修一直持续到民国初期。

四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似可得出如下结论:

一是自明代以来,在士绅阶层的主导下,刘氏家族形成了一个以大宗祠祭祀和族谱编修为核心的宗法传统。至清中叶,随着房支的发展,“小宗”逐渐取代“大宗”成为各房的认同对象。加之族中商人阶层的出现,及其在家族事务中的地位抬升,这就必然要求建立起一套新的界定族人社会身份、规范族人行为的标准,最终导致了族谱编修向房谱编修的转变。

二是作为一种民间历史文献,房谱的编修,既受族谱的影响与制约,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通过对《房谱》中“世系”和“艺文”等内容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房谱》的文本是由族谱和《蘭玉集》的相关内容整合而成。在编修的过程中,由于主修者的身份和时代变化,《房谱》在房内成员的记载、封赠和科举功名的表述方式、艺文集收入的原则以及卷目安排等方面均发生了变化。

三是《房谱》的历史及其文本,集中反映了清中叶以后堦下房的历史变迁。《蘭玉集》的出现,反映了堦下房在商业上的成功,及商人阶层成为房内事务的主导者;“宸翰表”、“旌表录”和“阀阅汇”,反映了堦下房由耕读并重向商儒并重的转型;“艺文集”反映了堦下房建立社会关系网络、参与地方事务的过程。“祀事纪”反映了堦下房在“大宗”之祭内建立“小宗”之祭的变化。而“义产志”的出现,更是表明家族祭祀权力的分配,已经难以按照原来的宗法原则来进行,而是要以会产股份为依据。这一点,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宗族结构已由依附式宗族转化为合同式宗族。

最后应当指出的是,《房谱》的出现,除与堦下房的发展息息相关之外,还与明清时期家族组织的发展,以及特定的时代背景密不可分。明清时期,宗法伦理的庶民化导致了家族组织的普遍发展。在士绅的主导下,家族组织通过编纂族谱,建立起一套界定社会身份的准则。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商人阶层逐渐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在家族生活和地方社会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尤其是自清代以来,许多商人通过捐纳或封赠等不同途径,开始了由商而绅,进而商绅一体的过程,成为家族建设和基层社会自治中的主导者,这就必然导致他们要求建立起一套新的界定社会身份的准则。正是这种社会文化变迁的背景和具体的家族历史相结合,清代以来华南族谱编修过程中出现了从族谱到房谱的转变。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研究房谱这种民间历史文献,正是为了揭示由“族谱转向房谱”这种现象的时代特征及其社会文化内涵。

当然,由于资料的限制,本文对《房谱》文本的流变未能有更为深入的分析,对《房谱》与其他文献的内在联系也没有做更多的讨论,因而无法对其背后的社会文化意义作全面的探讨。所有这些,有待于今后的进一步研究。

(原载饶伟新主编《族谱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171——188页。)

李平亮_房谱的编修及其意义——以天宝《墨庄刘氏堦下重修房谱》为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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