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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偉新《導言:族譜與社會文化史研究》(下)
  发布时间: 2017-01-20   信息员:   浏览次数: 190

导言:族谱与社会文化史研究(下)


厦门大学历史系  饶伟新


现就各篇文章的内容及其方法论和认识论意义略述如下:

(一)族谱的编纂与生产

研究和解读中国的族谱,理应从考察和了解族谱文本的编纂、生产制作与使用实况入手。但由于现存的族谱原件(特别是刻印或手抄的册式纸本族谱),大多是明清以来留存下来的和近年来新编修的族谱,所以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就主要集中于明清以来的族谱文本的历史。

可是要理解明清以来的族谱,又不能完全忽视其与明以前、至少宋元时期的族谱在形式形制、体例结构以及编修方式和使用方式上的历史传承关系。一般认为,北宋欧阳修、苏洵为本族编修的族谱,开创了近世新式族谱的基本体例,此后经过南宋至元代,族谱体例和内容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扩充,至明清臻于完备。但是对于这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特别是对元代这个重要的过渡阶段,学界虽有考察和讨论,却仍不甚清楚收入本书的常建华的文章,就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仔细爬梳元人文集中的族谱序文等史料,对元代族谱的编修情形及其体例内容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考察,为我们了解和认识宋元至明清族谱发展的历史传承关系具有相当的帮助。文章揭示了三点值得注意的内容:其一,从两宋至元代,编修族谱的活动更为活跃和普及,除了江西、浙江、徽州、江南、福建等地较为盛行外,在河北、河南、湖南、甚至广东等地也有修谱的活动;而且“族谱”、“家谱”的名称变得更为通用。其二,元代族谱的体例结构,从总的情况来看,已经从两宋时期的谱序、谱例、世系图、世系录、先世考辨等5项内容,扩充到谱序、告身、家训、世系图、世系谱(录)、子孙排行字辈(派语)、科举、传记、墓图、先世考辨、著述等11项,后世完整族谱的主要内容在元代基本上出现了;而且元代族谱的收族范围,已经从北宋欧、苏谱系只收“五服”之内的族人,扩展到“五服”之外的世代,以致在元代就已出现通过“追远”与“合异”而编修通谱的活动。不过就元代单部族谱来说,体例形式和内容仍稍显简单;另外,元代族谱同明清族谱相比,尚缺乏祖先像赞、祠堂、祠产、余庆录、五服图、领谱字号等六项内容。这说明,元代族谱的编修,尚处于过渡发展的阶段,呈现出个体和地区的不均衡发展特点。其三,从族谱的形制及仪制来看,元代族谱付之于刻印的情形更加普遍;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元代的浙江、徽州、福建、江苏、四川、河北、河南、山东等许多地方,都有把族谱或谱系刻之于石碑或墓碑,置于坟庵或墓祠,并定期聚集家人族人举行祭拜和默诵仪式,这与元代墓祠祭祖的习俗密切相关诚如该文指出,这个做法并非元代的发明,北宋四川苏洵编修《苏氏族谱》,即将之刻于石,且筑谱亭于高祖墓茔。事实上,远在汉唐时代的华北乃至浙江地区,即便非世袭贵族的一般官吏和豪户之家也已有把私家谱系刻于碑阴或墓碑之做法元代石刻谱系和墓祠祭祖的做法,应该是继承了宋乃至汉唐时期的传统。而近年来关于华北乡村宗族的调查研究表明,自汉唐宋元降至明清乃至今日,在山西、河南、河北、山东等广大的华北乡村地区,仍保留了大量的石刻家谱或墓碑谱系及相应的墓地祭祖的传统。这篇文章提醒我们,重视宋元乃至宋以前与明清以来之间在族谱编修方式、形式形制及仪式传统上的异同和历史传承关系,不仅对于了解各个历史时期各地家族组织的发展形态和乡村社会秩序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更有助于从长时段和区域比较的角度,深化认识中国历史上家族组织的发展演变进程和乡村社会文化传统的历史变迁。当然,由于宋元时期留存下来的族谱已经非常稀少且难得一见,宋以前的谱牒就更为少见,所以要讨论上述课题,还得继续挖掘有关史料,特别是应当根据时代和地域的差别,放宽对“族谱”的界定范畴和观察视野,而不局限于明清以来常见的册式纸质族谱。

明代以来特别是清代至民国时期,民间编修族谱的活动非常普及和活跃,留存下来的族谱非常之多,并广为学界利用和引用,但是我们对于这时期各地族谱具体是如何编纂、刊印和管理等细节,知道的并不多。卞利的文章对这一问题作了专门的考察。作者利用徽州丰富的族谱文献,较为具体地详细考察和讨论了明清民国时期徽州族谱从纂修到刊印成书的具体环节和涉及的相关问题,包括发起修谱倡议,以“修谱通启”或“家书”通知和召集宗亲会商修谱事宜,成立修谱机构(谱局)、制订修谱章程以及确定修谱成员和明确职责分工,接着以按丁派捐和自愿乐输等方式筹集经费,制订修谱原则和采集资料开始编修族谱;族谱编定成稿后招请刻工开始刊刻和刷印族谱,这当中具体涉及如何与刻工订立协议或合约,约定刻工工价和其他待遇及支付方式,规定刻工的职责和刷印、装订族谱的质量标准,以及族谱刷印纸张的采买和刊印族谱的卷数、页数和套数等等事项。从中可以看到徽州族谱的编纂和成书过程牵涉修谱经费等各种具体事务和修谱人事安排或权力关系,所以研究一个族谱,亦应当从族谱成书的这个复杂过程来解读其中的内容及其所能反映和所不能反映的事实。譬如,由于族谱篇幅或版面的限制以及牵涉费用支出等规定,有的族人或房支的史料或“历史”得以进入族谱,有的则未进入族谱,族谱的内容也因此往往并不是家族历史的完全刊载或记录。这同时也说明,族谱以何种形式形制刊印以及以何种规模呈现,又与当地的刻书业传统以及社会经济条件息息相关。文章还讨论了清代徽州族谱行文如何避讳以及族谱如何获得政府认可的问题,从中反映了族谱成书与国家的关系。以上这些都是在认识和解读族谱文本时必须注意的社会历史内容,这也是我们强调必须从族谱的编纂和刊印及其成书过程入手来研究族谱的基本理由。

族谱的编纂成书,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的过程,也是一个涉及观念习俗和仪式活动的过程。刘永华的文章正是从仪式实践和象征建构这样一个独特的角度,讨论了族谱作为一种“物”如何被仪式化和被赋予社会文化内涵的问题。文章主要利用闽西的族谱及其他有关文献,以及口述和田野观察资料,着重考察当地族谱编纂、收藏、使用过程中的相关仪式和习俗,具体包括修谱过程中昭告祖先和建立义冢、安顿祖先亡灵的仪式,族谱修撰告成后建醮超度和抚慰亡灵的仪式,以及族谱颁发过程中的祭谱和游谱仪式,最后是族谱收藏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会谱”、开箱阅谱和烧香告祖的仪式及有关习俗。文章分析指出,人们通过这些昭告和超度祖灵等之类的族谱仪式,为的是解决修谱、用谱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麻烦和问题,如尽可能避免因族谱编修遗漏、讹误,或族谱保管使用过程中亵渎的行为,而招致的祖先亡灵的怨尤,说明人们在修谱过程中非常关注祖灵与人之间的关系,反映了修谱背后人们的一种祖灵观、鬼神观;而游谱活动则是一项界定房支关系和社会空间的重要仪式,游谱路线的变化往往反映社区关系的变化。作者向我们所揭示的是,族谱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文字资料,而是与仪式生活、社区关系至为密切的文献,一种仪式化的对象和产物,并因此被赋予象征内涵和社会内涵。这篇文章不仅体现了作者对乡村礼仪、仪式和社会文化史的一贯兴趣,而对族谱的研究颇具启发意义。据我们了解,除了闽西以及徽州、湖北黄州等地之外,在其他许多地区,如江西的赣南、闽南的安溪等地,也都有族谱编纂、收藏、使用的仪式活动和相关习俗。继续深入研究族谱文本与社区仪式生活的历史关系,不仅是应当引起重视的课题,而且还有很大的探讨空间。

从族谱的内容来看,族谱的编纂往往还是一个选择性的过程。蔡志祥的文章即讨论了这样一个问题。作者以当代广东丰顺汤坑丁氏族人编纂的《济阳世泽:附丁氏族谱》为个案,在介绍和考察这部新编族谱的文本结构的基础上,分析指出,这部以11世祖贤拔公派下七大房为谱系架构的族谱,在谱系内容的纪录以及图片文献的登载上以其中两个房支最为详尽,一是该族晚清重要政治人物丁日昌(第12世)子嗣一房(六房),一是当代著名华侨实业家丁家骏(第16世)祖孙一房(长房),凸显了那些过去和现在对宗族发展有突出贡献族人及其房支在整个家族和谱系中的地位,由此说明族谱的纪录是选择性的,是部分家族成员的选择的记忆,而非宗族所有成员的完全记录;而且,这部族谱正是1980年代以来由长房和六房子孙倡议、出资编纂的,并以他们最接近的共同祖先贤拔公作为连接点,把当代较有实业成就的一房和过去有显赫祖先的一房在谱系上建立起联系,从而进一步说明这个族谱的纪录不仅是选择性的,而且这个选择是当下一种政治的、“势利”的、排他的选择。作者还指出,这部族谱的第一至第十一世的直系祖先以及其他房支世系的纪录虽不一定详尽记录,但是却为将来其他房支认祖归宗或整个家族的通谱合族提供了可能性,也就是说为将来谱系的重修和记忆的选择性追加、重整提供了足够的弹性条件,因而族谱的谱系结构又是包容的、开放的。这篇文章虽篇幅不长,但作者所揭示的族谱谱系纪录、记忆的选择性、排他性和谱系结构的包容性,则是解读族谱文本内在结构及其形成逻辑的重要角度,值得重视和注意。

我们通常研究的族谱文本,大多是在传统乡村社会生活中编纂出来的纸质族谱,而近十几年来随着城市化以及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族谱的编纂方式及形式形制也发生了新的变化,特别是出现了数字化的电子族谱。那么这种新型族谱与传统纸质族谱究竟有何差别,对于理解和解读传统纸质族谱有何意义?程美宝敏锐地注意到这一现象和问题,并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她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料和访问所得的素材,分别考察了现代海外华人如何通过互联网信息寻根问祖、编纂电子族谱,以及现代城市知识分子如何利用现代通讯和人脉联系千里寻亲、编纂族谱的情形,她指出,此类现代族谱的编撰,已经从一个传统的、集体的、与乡村社会中其他事物配套的仪式,变成是现代的、个人的、城市的、或在网络空间里运转的仪式,换言之,是一种脱离了地方社会脉络的编谱行为。与过去传统社区编纂的纸本族谱相比较,这种很大程度上为满足个人情感需要而超时空建构出来的亲属关系和系谱,很有可能会抹杀掉探讨具体地方社会历史的可能性,但是她强调认为,这种“现代”系谱的建构,不仅在“家族成员”资料的比照选取、“亲属关系”的确认等方面,延续和继承了传统文字社会里编纂族谱的方法、标准和思维习惯,因而在族谱文本形成的内在逻辑上,与传统社区的纸质族谱具有某种一致性;更重要的是,从“事实”的社会建构和建构者的身份认同来看,电子时代的电子族谱与传统时代的文字族谱,都是一种历史叙事和“历史事实”的建构,后者并不比前者更实在、更真实,二者在本质上都是特定时代背景下缔造的“社会事实”而这也正是本书所强调的,族谱都是时代的产物,对不同形制的族谱文本的解读和研究必须与其相应的时代相联系。

(二)族谱与时代变迁

族谱不仅是时代的产物,不同时期编修的族谱及其编修的过程也反映时代的变迁。在明清时代乃至近代,一个家族编修的族谱,往往随时间的往后推移和历史环境的变化而有不同形式和内容,而透过这些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族谱及其纂修过程,又可揭示家族发展和时代变迁的阶段性特点。本部分的四篇文章就是以具体个案讨论族谱和族谱编修背后的时代内涵。

其中罗艳春和李平亮的文章,通过考察和分析清代江西两个家族编修族谱的变化和转变过程,讨论了清中叶前后的社会历史变迁。罗艳春所考察的是明前期始定居于江西万载高村的李氏家族,这个家族的族谱编纂经历了三个阶段和三种形式,即从康熙后期草创的“谱柢”(草谱),到乾隆中期发凡起例而编纂的初具体例的谱稿,再到嘉庆初年编纂和刊印成书的族谱。这个变化过程,正好是明末清初以来至清乾嘉时期高村李氏家族不断崛起和发展的一个历程,而嘉庆初年的族谱编修,则是李氏家族历史最为核心的一次建构,嘉道以后历次续修族谱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李平亮所考察的江西新昌天宝刘氏家族,早在南宋时期即已定居发展,元明以后至清代前期,不仅已历修族谱,而且家族内部开始分化发展,至清中叶嘉道年间,各个房支开始由原先合修族谱转变为分修各自的房谱,之后房谱的重修一直持续到民国初期。从中可以看到,天宝刘氏从族谱到房谱的过程,与高村李氏从草谱到房谱、族谱的过程,变化方向正好相反,但是转变的时机和趋势却几乎一致,都是在清中叶前后开始发生转变。而这两个家族族谱编修的变化和转变过程,除了分别与他们的发展崛起或分化发展直接相关,更重要的是,均与明末清初以来特别是至清中叶前后社会经济的发展、士绅阶层的成长以及商业的繁荣和商人势力的兴起息息相关。这两篇文章几乎同时强调认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清中叶前后的社会发展与时代变迁,导致了这两个家族族谱编修的变化和转变,而后者也反映了这一历史大背景,由此提示我们,解读和理解族谱要特别注意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

郑振满和杨国安的文章,则分别以闽西培田吴氏族谱和湖北黄陂东乡周氏族谱为中心,讨论了晚清民国时期地方宗族如何从传统家族自治向近代地方自治转型的这一重要历史议题。郑振满的研究显示,培田吴氏从清代前期的乾隆年间到晚清的同治、光绪年间,陆续制定和新增了一系列家训、家法、族规以及地方公益事业的管理规则,不仅强化了家族事务和地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还推动了传统家族自治向近代地方自治的发展与结合。值得注意和强调的是,这些陆续制定的家族事务和地方公共事务的管理规则,不仅先后收入和体现于乾隆、同治和光绪三个版本的吴氏族谱之中,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培田吴氏也正是通过这三次族谱的编修来确立和推动家族自治与地方自治的实施,或者可以这么认为,这三次族谱的编修,本身也是培田吴氏进行家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一个组成部分。培田吴氏的个案表明,无论是族谱的编修还是其内容的表达,都体现和反映了晚清以来传统家族自治向近代地方自治发展演变这一明显的时代变迁。

到了清末民初,许多乡村宗族进行的族谱编修及其他宗族建设活动,更加突出地呈现了宗族自治与近代地方自治这一时代潮流的紧密结合。如杨国安所考察的湖北黄陂东乡周氏宗族,民国初年编纂宗谱时,在一批受过新式教育和具有现代宪政观念的家族精英知识分子主导下,设计了一套宗族自治的章程,不仅明确地将西方民主自治的理念和规则“移植”其中,还通过一系列的自治组织活动将其付诸实践。也正是围绕这次宗谱的编修和自治章程的制定及实施,东乡周氏实现了传统宗族自治与近代地方自治的有机结合和现代转型。这就告诉我们,族谱文本不仅在内容上反映时代变迁,其本身也往往参与时代变迁和社会转型。

(三)族谱与宗族建构

众所周知,族谱的编修是家族或宗族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同时代不同形式结构的族谱文本及其成书过程,往往投射出宗族建构的不同形态及其背后宗族关系和地方权力格局的历史演变。本部分收入的四篇文章,为我们展示了明代至民国时期乃至建国后的族谱文本与宗族形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其中黄挺的文章以明代潮州名宦翁万达家族为个案,关注和揭示这个家族早期历史的文本叙事的变化与家族建构之间的关系,即通过对这个家族几份嘉靖时期不同时间段撰写的传记文献的仔细对读和分析发现,这个家族在从渔农小姓上升为地方望族的过程中,特别是在翁万达获得显赫地位之后,家族的制度化建设开始,家族建构逐渐完成,而其原先“谪发充军”的祖先经历也被改写和塑造为“诗礼传家”的士大夫世家。文章指出,这个被重写的家族历史叙事,不仅在翁氏后人续修的族谱文本中得到延续,而且今日研究翁万达家族史的学者也因此只注意到其“诗礼世家”的一面,忽视了其早期为渔农小民的历史,以致未能揭示这个家族发展、建构的转变过程这一历史真相。翁万达家族在明中叶前后的崛起和建构以及家族史的重新书写,其实明清时代许多大家族都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和转变,这篇文章的意义也就在于提示我们,在利用族谱研究家族历史的时候,应该仔细比对族谱文本中不同资料(特别是关于家族早期历史的文本资料)之间的异同,追问这些材料是否经过重写,重写是在什么样的历史情境下进行的,是怎样进行的,反映了家族发展、建构和社会变迁的何种过程和真相。

周荣的文章则是以湖北枝江百里洲垸田区一种比较特别的族谱和地名资料——“双姓谱”和“联姓地”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历史成因和历史内涵。作者通过考察明清以来百里洲垸田的水利特点和开发过程指出,这类中小型垸区的开发,适合和需要垸区内族与族之间、以及族内房与房之间的协作,而这种中小型水利开发中的宗族协作关系,不仅是明清时代两湖地区大型水利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垸区内独特的、由两姓合成的“双姓谱”以及跟两个或多个姓氏相联系的“联姓地”,也正是这种宗族协作关系的历史产物和历史见证。这一论述不仅有助于深化认识两湖垸区生态景观形成演变的历史逻辑和当地社会经济活动的内部细节,也有助于更清楚地了解“双姓谱”与“联姓地”这种独特的家族文献和地名资料形成的历史机制及其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看来,要理解全国其他地区也存在的“双姓谱”或“联姓谱”,亦应当结合当地的社会历史环境和宗族关系加以解读。

饶伟新的文章考察的则是明清民国时期另一种类型的族谱,即同姓合修的联宗谱。作者以明末清初以来移居赣南的闽粤客民编修的联宗谱为研究对象,运用具体事例,考察和分析了闽粤客民(“新客”)之间以及闽粤客民与土著居民(“老客”)之间同姓合修联宗族谱和建构宗族联盟的过程,从中可见,赣南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来源的外来客民,无论是明清以来的闽粤“新客”,还是唐宋以来就定居赣南的土著“老客”,在清中叶以来特别是晚清民国时期,他们通过同姓合修联宗谱和建立同宗关系这一文化策略,逐步整合成为具有共同祖先和以联宗谱为纽带的文化认同群体,而原先之间的族群界线逐渐变得模糊甚至消失,“老客”和“新客”的称谓也只适合于对他们过去移居历史的区分。作者由此认为,今日所谓的赣南“客家”,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这一文化变迁和社会重组过程的历史产物,而同姓客民编修的联宗谱,即是赣南“客家”形成的标志和重要的文化载体,它不仅对于当时的闽粤“新客”乃至土著“老客”具有现实的社会整合和文化认同意义,而且对于重新理解和阐释赣南客家文化的形成及其历史内涵,具有重要的文本社会学意义。作者还指出,在晚清以来特别是清末民国时期地方自治运动兴起的时代背景下,作为地方精英进行政治结盟和扩大社会基础的一种策略和手段,赣南客民联修族谱的活动或许还有着十分实际的政治功能和时代意义。我们相信,其他地区或其他时代也普遍存在的联宗谱,也与其特定的社会环境、背后的宗族关系以及时代背景有着内在的历史联系,而且也应该从这种联系出发来把握和解读此类联宗谱的生成过程及其历史文化内涵。

梁洪生的文章对20世纪江西鄱阳湖区张氏谱系建构及其变化过程的考察,其实要探讨的,也是一个有关同姓不同宗的家族如何和为何联修族谱的问题。文章的主要研究对象,即所谓“三张”的张氏家族是鄱阳湖区一个世代以捕捞为生业的渔民家族,而附近的“四林”张氏家族则是一个自明清以来人才辈出、以诗书传家自诩的大族,这个家族在乾隆、道光时期就已经数次修谱,且拟制出源远流长的谱系,民国初年开始把周边的许多张姓人群纳入其谱系之中,也就是联修张氏族谱,但是直到民国35年再次联修族谱时,为应对当时地方家族势力的消长以及地方议会选举拉票的新时局,才有条件地允许“三张”渔民家族参与联修族谱并收为大房,以壮大以“四林”张氏为首的张姓联盟的势力,而“三张”也借此契机获得谱系中“大房”的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建国以后,随着鄱阳湖区渔业生产环境和捕捞秩序的恶化以及渔业资源竞争的加剧,“三张”渔民家族的生计和传统渔业利益逐渐受到挑战和威胁,正是在此背景下,1988年当地张氏再次联修族谱,“三张”渔民家族成为倡导者和骨干,并将捕捞区域图附入新谱,不仅借此反映渔民的焦虑和利益诉求,也以此作为证明自己合法占有湖区渔业资源的历史依据。20世纪以来,渔民张氏家族从“四林”张氏谱系之外到进入这个谱系并最后成为其中的主导,文章把这个过程称之为张氏谱系建构的“渔民化”过程或结局。不论这个概括是否恰当,但是这个故事和这个过程确实呈现了张氏联宗谱系建构的变化和“四林”张氏、渔民张氏在其中地位的盛衰转变,也由此透露出20世纪以来的时代变迁和鄱阳湖区宗族关系与权力格局的历史演变。

(四)族谱与地方权力结构

族谱文本的内容结构,包括祖先谱系的编排和祖先历史的叙述,不仅是一套符号系统,也是文化权力的一种表达,它对于确立地方宗族的身份地位和社会权利有着十分实际的文化功能。而祖先谱系如何编排或重构,祖先历史如何叙述和书写,其文化权力的功能如何得以体现和实现,往往与地方社会的历史发展及权力结构的演变息息相关。要真正理解族谱文本的内容结构及其历史内涵和意义,关键在于将其置于地方社会的历史发展脉络中考察它的形成流变过程,解读其中的权力关系,而不是仅仅强调或考辨其内容的真假与可信不可信问题。

刘志伟对于珠江三角洲族谱的研究和解读深刻说明了这一点。他注意到,这一地区许多大族的族谱关于宗族历史的记事,有一个基本相似的叙事结构,如几乎都称自己的祖先宋代以后从“北方”南迁,先是在南雄珠玑巷落户,然后从珠玑巷南迁到珠江三角洲,之后经过数次流动,大致在明初或明前期定居下来,并取得当地的户籍,再过了若干代之后,开始建造祠堂、设立祭产、编修族谱等,宗族组织由此得以建立和发展。他进一步分析指出,这一由后人对于祖先迁移定居和宗族发展的历史叙事,不是反映宋以后或宋元时期的历史,而主要是反映明初以来至明中叶前后珠江三角洲土地开发和宗族发展的历史过程,包括明初以来当地土著居民如何通过里甲制度而登记户籍和土地赋税,以及依据宗法礼仪制度而建立宗族,由此获得编户齐民的社会身份和确立士大夫或正统性的社会地位。在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中,这些土著居民的后人通过编修族谱和叙述祖先迁移定居的历史,特别是珠玑巷南迁以及“品官之家”的历史叙事,不仅可以作为自己户籍来历和正统性身份的证据,更可以由此与国家拉上关系并获得土地开发和资源控制的资格与权利,也就是说,这种历史叙述对于当时的叙事者及其宗族而言,具有非常现实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意义。可见,珠江三角洲族谱关于祖先或宗族的历史叙述,是明代广东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地方社会秩序和权力结构演变的历史投射,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历史关联

早有学者注意到,在中国其他许多地区的族谱或口述谱系中,都有类似珠江三角洲族谱中的这种祖先移居历史叙事或所谓的“祖先同乡”传说故事,如华南客家族谱中的“福建宁化石壁洞(葛藤坑)”传说、华北族谱中的“山西洪洞大槐树”传说、福建族谱中的“河南光州固始县”传说、四川族谱中的“湖北麻城孝感”传说等等诸如此类的祖先移居传说故事,作为表象的历史叙事,应该都是各地特定历史过程的反映。近来亦有学者利用有关族谱或口述材料,从历史记忆或叙事结构的角度对此进行过一定程度的探讨,但是真正把族谱文本结构的解读与地方社会历史结构的分析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尚不多见所以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探讨空间,而科大卫、刘志伟关于珠江三角洲族谱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和解读,不仅提供了方法论上的参考,更提供了比较研究的案例和基础。我们相信,通过对各地族谱中的这种历史叙事及其背后社会历史过程和文化权力格局演变的比较研究,可以增进对宋以后特别是明清以来中国社会文化发展进程的系统认识。

还应该看到,族谱作为一套表达正统性、合法性和证明身份权利的文化符号和象征系统,在特定时代背景和具体社会情境下,族谱的编修及其内容的表述,往往涉及或引发当事各方的名分、利益诉求和权力(话语权)之争,而把握这种权力关系,不仅是理解族谱及其背后社会历史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解读族谱的一个重要角度。卜永坚和廖华生关于明清徽州婺源县谱牒之争的两个个案的探讨,即显示了族谱研究的这样一种关怀。在卜永坚文章考察的个案中,婺源县北乡的庐源詹氏与庆源詹氏,围绕孰为詹氏嫡派宗子的问题,从明嘉靖到清乾隆年间,三次编纂各自的宗谱,都驳斥对方而宣称自己是詹氏嫡派宗子,试图以谱系文本的方式建构或确立自己的“宗长”地位和名分,并由此确保文化、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现实利益。以这种方式展开的这场文化正统性资源的纷争,其背后的动因不仅直接源于明嘉靖年间《新安名族志》的刊行及其对“名族”身份的划定所带来的社会刺激,更深刻的根源可能在于明清以来徽州社会经济生活中盛行的“世仆制”、和大小姓矛盾所引发的社会紧张感、危机感,从中让我们看到了明清婺源詹氏宗谱编修中的权力关系及其社会历史背景,也反映了宗法正统名分或身份在明清时代徽州家族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廖华生的文章也是围绕这样一个主题,集中考察了明景泰年间至民国初年婺源清华胡氏“上市”、“中市”、“东园”三派争夺正统性名分和竞修统宗谱的历史过程以及三派族谱的书写策略。在这个过程中,三派均称自己是唐代散骑常侍胡学的“正传”后裔,排斥和诋毁对方为“非族”、“非种”,并不断通过编纂各自的统宗谱和重新编排谱系,建构和确立自己的“嫡宗”身份与正统名分。三派竞相纂修统宗谱,实质上是建构身份体系的竞争,也是对“正宗”、“正统”这一重要文化资源的争夺,统宗谱成了宗派之间权力斗争的工具。文章虽然没有深究这场纷争的社会历史根源,但确实呈现了清华胡氏统宗谱及其编修过程中的权力关系和权力斗争。


毋庸讳言,本书收入的这些文章尚不能全面反映中国族谱文本类型与内容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不过,我们认为,这些研究在总体上体现了中国族谱研究的一种新取向,即把族谱文本的历史与它的社会的历史有机结合起来加以解读,力图从社会的历史来理解族谱的历史,也通过族谱的历史来探讨社会的历史。这16篇文章,除两篇是1990年代发表的,五篇是近年发表的,其余九篇都是200912月提交“第一届民间历史文献论坛:族谱研究专题”(厦门大学民间历史文献研究中心举办)的新作,反映了族谱研究的最新动态。我们编辑这本论文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希望引起学界同仁积极参与探讨中国族谱研究和解读的新路径、新方法,共同推进中国族谱和中国社会文化史的研究。

(本文为饶伟新主编《族谱研究》导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注释从略。)

饶伟新《族谱研究》导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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