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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聖明_漢代羌人的社會政治組織與族群認同(下)
  发布时间: 2016-12-19   信息员:   浏览次数: 157

漢代羌人的社會政治組織與族群認同(下)

廈門大學歷史學系  朱聖明

三、漢代羌人的分散與聚合

相對於商周「羌人」記載的語焉不詳且相互抵牾,史籍對戰國秦漢羌人的記錄則翔實許多。《後漢書·西羌傳》對戰國以來西羌的祖先傳說、遷徙路線、各部關係均有較為明確的記載。這是因為戰國以降,特別是入漢後,中原與西羌的接觸逐漸頻繁,對其的瞭解也日臻成熟。史書中有關這一時期西羌的各種信息,或徑直來源於羌人,或有中原政權與官民的直接參與,其可信度是相對較高的。

在祖先傳說上。依《後漢書·西羌傳》,秦厲公時,秦國奴隸無弋爰劍逃入河湟間,為諸羌敬信,「推以為豪,……其後世世為豪」。薛生海先生考證認為無弋爰劍的傳說源於西羌人的記憶,其史事最早為東漢官修史書《東觀漢記·西羌傳》所記載,最後經過范曄整理、加工,演繹出爰劍故事。即該傳說的基本內容來源於西羌。

在遷徙路線上。西羌的遷徙多與秦漢政權的舉措緊密相關,史書於此記載甚詳。據《後漢書·西羌傳》,蜀、廣漢徼外的諸種羌人便是爰劍之孫卬因懼怕秦國,率眾南遷,其子孫分枝繁衍而形成;留居湟中的西羌(爰劍曾孫忍及其弟舞之後)在西漢武帝時被迫遷離故土,依西海及鹽池附近河谷而居,此部羌人便是日後與漢朝之間戰爭不斷的河湟羌人;景帝以來,河湟羌人開始內遷進入塞內。宣帝之後,其內徙者逐漸增多。東漢以降,在各種因素的推拉下,河湟羌人更是大量內徙,漢朝西北沿邊諸郡乃至三輔三河之地均見其蹤跡。與此同時,西南徼外諸種羌人也紛紛內附。

在各部關係上。無弋爰劍之後,西羌興起了所謂的種姓家支制度。爰劍子孫分別為西羌諸種豪酋,各領種人。其中,卬率種人南徙,「其後子孫分別,各自為種,任隨所之」;忍及其弟舞留居湟中,「忍生九子為九種,舞生十七子為十七種」。「即每個兒子都可以從大的家支中分離出去,形成獨立的家支,並成為自己家支的酋豪。」近些年來,敦煌漢簡、懸泉置漢簡的出土均證實傳世文獻所載不虛,這一分支獨立的制度的確存在於西羌之中。

以上可知,漢代西羌各種落雖然散居在華夏西緣廣大的高原河谷間,但其有着共同的祖先記憶、明確的遷徙源流、或近或遠的親緣關係。這些都是客觀存在的促使各羌落得以凝聚的紐帶。因而,此時的「羌」絕不像前述一些學者認為的只是河湟土著遊牧人群的泛稱或僅為華夏人的一種西方異族「想像」或「概念」。否則,我們很難理解在面對共同壓迫時,燒當、燒何、煎當、當闐等近親羌種為何較他種更易聚集(見附表);安帝永初二年(108)滇零稱帝於北地郡時,又何以能召集遠在西南的武都、參狼諸雜種。正因西羌各種落有着事實上的血緣或同源關係,在與外界發生衝突時,眾羌便能很容易地集聚在一起而產生族群認同感。在這一過程中,來自漢朝的壓迫所造就的羌人共同利益雖然也起着重要誘導作用,但其終歸只是扮演着一種催化角色,沒有羌落內部本身的血緣等紐帶,很難說這種短暫的利益趨同能在多大程度上促成羌人的凝聚。漢代西羌雖以部落散居,聚合無常,尚未形成穩定的民族共同體,但在某些方面,其已具備了「近似」於民族的特徵。而單純將此時的「羌」視為泛稱、想像或概念均緣於一種客位視角,其容易讓人忽略各羌人種落或同一種落大小豪之間的某些內部關聯或凝聚因素。況且,「即以秦漢而論,在中原人看來,西北不僅只有一個西羌,而且還有匈奴、月氏、烏孫等族」。「(兩漢王朝的漢人)將特定的人群都稱為『羌』,應當是發現這些人群在語言、經濟生活方式和風俗習慣等方面是比較接近或基本相同的,並非僅僅只是簡單的將西邊的異族人群統稱為羌。」

很明顯,在西羌內部,促使種落分散與聚合的因素同時存在着。一方面,諸羌部落分佈零散,聯繫不便。由於分支獨立制度的存在,各種落彼此之間互不統屬,「強則分種為酋豪,弱則為人附落」。為爭奪生存空間和生活資料,各種落相互抄掠、彼此仇殺;另一方面,也正是因為種姓家支制度的作用,各種落之間存在或多或少的血緣關係,當受到外界壓力時,各羌落便能以結盟對抗。

同樣,在西羌外部,外力亦可引致羌落的聚合與分散。如羌人的結盟往往以漢朝的壓迫為誘因。兩漢統治階級對羌人的強迫遷徙、剝削掠奪、殘酷鎮壓及漢人對羌人的歧視等均能促進羌人的凝聚。與之相異,並非所有的羌落都能團結在反抗中原王朝的旗幟下,部分羌落一開始便會選擇遠徙以避鋒芒。如前述爰劍之孫卬之種落。而有些羌落在受到漢軍重創後也會轉而遷徙避難。如和帝永元十三年(101),燒當種迷唐部在護羌校尉周鮪、金城太守侯霸的打擊下,「其種眾不滿千人,遠逾賜支河首,依發羌居」。在這裡,來自外部的壓力則使得原本散居的羌落在地域分佈上更加分散化。

此外,伴隨對西羌內部組織形態的瞭解漸趨深入,面對羌人的結盟,漢朝統治者也有相應政策分化瓦解之。其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採取財物利誘、誅主釋從、軍事震懾等措施分解現有聯盟。如宣帝時期,應對先零與罕、開等羌種的解仇作約,老將趙充國便採用了此類策略。充國釋放在漢朝的開羌酋豪雕庫,遣其返歸轉告諸種:「大兵誅有罪者,明白自別,毋取并滅。天子告諸羌人,犯法者能相捕斬,除罪。斬大豪有罪者一人,賜錢四十萬,中豪十五萬,下豪二萬,大男三千,女子及老小千錢,又以其所捕妻子財物盡與之」。此為以財物利誘眾羌。針對罕、開羌曾通報漢廷先零欲反之狀,且其與先零結盟後並未有實際犯邊之舉,趙充國力排眾議主張應先擊先零羌,認為「先誅先零已,則罕、開之屬不煩兵而服矣」。此為誅主釋從之策。該策取得了明顯收效,「後罕竟不煩兵而下」。趙充國所以能提出這些有效的破羌策略,是因為其對羌人的內部組織及聯盟機制有着全面、深刻的瞭解。他曾對宣帝說:「羌人所以易制者,以其種自有豪,數相攻擊,勢不一也。」正因各羌落的互不相統更易於掌控,充國便要力阻羌落合一的局面出現。也正因羌人原本各自有豪、其勢不一,在結成聯盟後,各羌落均是獨立為戰,並未建立統一的領導機構,此為充國著意於瓦解羌人聯盟的措施得以發揮功效提供了很大可能。另外,除這些從內部分解羌人聯盟的措施外,漢軍強大的軍事震懾力更可直接從外部破壞聯盟的維繫。如同樣是應對上述先零羌與諸羌之結盟,宣帝起初希望通過派遣三路漢軍馳援趙充國,「東方北方兵並來」以震懾眾羌,「分散其心意,離其黨與,雖不能殄滅,當有瓦解者」。事實上,羌落因懾於漢軍兵威而脫離聯盟的事例在漢代絕不鮮見。以上三種分化羌落聯盟的策略在兩漢對羌戰爭中均屢次為漢廷所使用。

二類是遷徙「叛羌」入漢郡以防范其與塞外種落結盟並舉。如東漢光武帝之前,西羌諸種中尤以先零羌最為強盛,其多次發起或參與各羌落為抗漢而結成的聯盟並佔據主導地位(見附表)。建武十年(34),「先零豪與諸種相結,復寇金城、隴西」。著一「復」字,說明諸羌結盟攻掠漢郡並非第一次。此次進攻為中郎將來歙擊退。次年夏天,「先零種復寇臨洮,隴西太守馬援破降之。後悉歸服,徙置天水、隴西、扶風三郡」。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安帝永初元年之前),史書再無先零羌與其他河湟羌種結盟犯塞的記載。應該說,馬援徙羌之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將勢力較強且反叛無常的先零羌遷入塞內置於郡縣管理體制之下,切斷其與塞外諸羌的聯繫,這樣既易於漢朝控制,又可一定程度上防止諸羌聯盟的形成。自馬援後,羌人內移入塞在東漢成為一種常態。這其中又以西羌豪酋率眾犯塞(包括各羌落聯合犯塞)為漢軍所俘或降附漢朝而被遷入郡縣的情況為最多。眾多羌人乃至某些羌落大部被遷入塞內,不僅削弱了塞外羌人的勢力,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阻止相關羌落再次結盟的作用。

當然,這並不意味着眾羌被徙入塞後便不再聚合結盟了。通檢漢代史籍,塞內羌人響應塞外諸羌叛亂或衝破邊塞與其結合而犯塞的例子絕不少見。但此時用以凝聚塞內外羌人的因素——「同族(種)」情感的發揮因政治邊界(不同的政治歸屬)的存在而變得異常復雜。一些塞內羌人需要根據自身的利益訴求在族群認同與政治認同中進行抉擇,從而決定是否與塞外羌聚合。此類羌人主要分為兩種:屬國羌與保塞羌。關於他們的族群認同情況,筆者曾有專文涉及,此處不論。另外,除與塞外羌聚集外,塞內各羌種彼此之間也會相互集結。如附表所見徙居塞內的先零與上郡沈氐、隴西牢姐等羌種的結盟即屬此類。

以上我們分析的多是漢代西羌的情況,對於居住在安定、北地、上郡等地區的東羌,在其內外亦有着影想分散與聚合的因素存在。根據陳琳國先生的研究,東羌多數在春秋戰國時期便已居住在上述地區。此外,還有一部分由內徙西羌轉化而來,如移居北地、安定等地的先零羌等。一方面,東羌「同西羌一樣,也是以種落的形態存在。因為沒有出現強有力的羌豪,各種落之間不相統一。在匈奴統治蒙古草原時,他們從屬於匈奴;在匈奴衰落後,東漢朝廷徵發他們為騎兵參與作戰」。同西羌相比,東羌各種落在秦漢以來一直依附於其他勢力,自主性不強,未能出現像西羌先零、燒當種那樣勢力強大的羌落。另外,受周遭環境及歷史源流影想,東羌也未形成類似於西羌的種姓家支制度。在缺少主導型力量與凝聚紐帶的情況下,安帝永初二年(108)之前,史籍鮮見東羌諸種聚合抗漢的記載。

另一方面,馬援徙置先零降羌於塞內後,「先零別種滇零當即由天水、隴西進入北地,發動東羌進行一次大規模的反叛,並於永初二年在北地稱天子,建立第一個羌人政權,而同時,先零種也加入了東羌的行列」。因先零羌的轉化,東羌內部產生了實力較強的種落。在此後幾次的東羌聯盟中,先零羌均位列其中並發揮着重要作用(見附表)。此外,安帝之後,朝政頹敗,漢廷對塞內羌人的控制越來越弱。加上漢朝統治者的殘酷剝削與西羌種落抗漢鬥爭的衝擊,使得東羌諸種的反抗與聚合日益頻繁。同時,因居地毗鄰南匈奴與鮮卑,此二者的政治招誘亦能促成東羌的凝聚:「永壽元年,(張奐)遷安定屬國都尉。初到職,而南匈奴左薁鞬台耆、且渠伯德等七千餘人寇美稷,東羌復舉種應之,……遣將王衛招誘東羌,因據龜茲,使南匈奴不得交通東羌。諸豪遂相率與奐和親,共擊薁鞬等,連戰破之」;延熹九年秋,「鮮卑復率八九千騎入塞,誘引東羌與共盟詛。於是上郡沈氐、安定先零諸種共寇武威、張掖,緣邊大被其毒」。

對於東羌自身或與其他外族(包括西羌)的集聚或結盟,東漢除短時採用「柔性」措施(如張奐的招誘、隔絕之策)分化外,更多的時候則是以武力鎮壓為主。在永初二年開始的持續十餘年的東羌大叛亂中,面對東羌種落結成的羌人政權,招撫與誘降收效甚微,漢朝官員只能多次採用「刺殺」方略。而直到杜季貢、零昌、狼莫等東羌政權首領相繼被殺,才出現「諸羌瓦解,三輔、益州無復寇儆」的局面。以往漢廷從內部瓦解羌人聯盟的策略在東羌這裡較難奏效。此從側面表明,相比於西漢西羌,東羌種落聯盟(政權)的穩固性要更強些。

上述可知,在漢代羌人種落內外,影想其聚合與離散的因素均同時存在着,且某些因素還具有雙重性。如西羌的種姓家支制度既可引致羌人種落的分散化,又可促成帶有血親色彩的羌落聯盟;在羌人種落之外,漢朝作為重要的外在力量而存在。羌人既可因「外力」(漢朝的壓迫)而聚合,又往往由於「外力」(漢朝誘降遷徙、武力震懾等措施)的作用而脫離聯盟。此外,還有兩點必須指出:其一,同一因素對羌人種落的影想並非絕然相同。如種姓家支制度下,親緣關係較近的羌落相比其他種落更易聚合在一起。漢朝軍事壓力之下,勢力較弱的羌種總是首先脫離聯盟;其二,各因素本身也是發展變化着的。以外在壓迫為例,東漢西羌種落因大量內移,其受漢朝壓迫的力度及持久度就遠超過西漢時期。另外,有些因素要在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才會凸現並發揮作用。如導致東羌聚合的核心力量(先零羌進入北地)及其他凝聚因素等。

這樣,對於不同時期、不同地域的不同羌落來說,漢羌矛盾激化後,其由上述各種因素造就的外部社會政治環境各不相同。每個羌落需要根據不同的外在環境進行自己的政治抉擇:遷徙避難或結盟抗爭;何時加入或離開聯盟;是否臨時或長久結盟,等等。在漢代羌人那裡,社會政治組織的形成或解散都與其外在環境息息相關。也正是因為外在環境的影想,使得羌人得以突破其分散化的生計模式和社會結構,結成更高層次的社會政治組織。

、三種社會政治組織的產生、存在、發展與羌人族群認同的特點

西漢初年以前,河湟羌人在親緣關係下各自結成不同部落以適應遊牧生活、保衛或掠奪生存資源與空間,「部落」成為其最為重要且恒定的社會組織。正因如此,在初次遭受中原勢力威脅時,河湟羌人更多的是選擇以部落形態遷徙避難(如卬率種人南徙,西羌由湟中遷往西海、鹽池附近),而非超越「結構」邊界組成部落聯盟以抗拒之。伴隨漢人勢力漸入湟中及漢羌互動的逐步深入,羌人部落間的結盟才開始零星出現(見附表)。

進入東漢後,由於西羌的大舉內遷,漢羌互動的深度及廣度均遠甚於前,能夠引致漢羌之間矛盾爆發的契機也愈來愈多。在漢廷的暴政和地方官吏的壓迫剝削下,羌人的族群認同意識極易被激發。在這種情況下,羌人各部落結盟的次數越多越多,頻率越來越高,規模越來越大,時間也越來越長(見附表)。不僅如此,漢安帝永初二年(108),在與漢軍作戰的過程中,先零別種滇零還在北地郡建立了羌人國家政權。自此,漢代羌人的三種主要聚合形式(羌落、羌聯盟、羌政權)均已出現。

這其中,突破部落形式的羌人聚合(部落聯盟、國家政權)的產生與漢羌往來的深入是密切相關的。漢羌互動不僅改變了羌人原有的族群認同體系,也促成了新的、更高層次的社會政治組織的產生。王明珂先生曾舉例指出:漢代初年,一個河湟地區土著(羌人)的族群認同體系可能是:牧團→次部落→部落。在與漢人密切交往後,其族群體系成為:牧團→次部落→部落→羌。而很顯然的,漢羌互動造就的「羌人」認同需要高於「部落」形式的社會政治組織來承載與體現,這便導致了更高層次的部落聯盟及國家政權的出現。於是,我們又可將王先生「部落→羌」的族群認同體系具體化為「部落→部落聯盟」、「部落→國家政權」兩種模式。對於漢代羌人來說,其族群認同體系與社會結構是二位一體的。

關於漢代羌人聚合的不同形式及特點,現代學者多有論及。如王俊傑先生很早便指出:「漢代的諸羌,部落繁多種系復雜,再加以分佈零散,受制於各郡縣,因之他們不可能組成一個包括較多部落的聯盟。……漢代諸羌多次出現的聯盟只是一種局部、單純軍事性的、低級階段的部落聯盟,是出於一時緊急需要的聯合,很不穩定,極易分裂。」王明珂先生也認為羌人「部落間的結盟,只在非常必要時才會出現,通常是為了戰爭」。

兩位王先生均認為羌人結盟的特點在整個漢代都沒有什麼實質性的變化。黃烈先生則指出,在安帝永初年間的東羌大起義之前,「(羌人的)結合只是停留在諸種之間『解仇交質』的原始結盟狀態。這種結盟沒有固定的政治內容和組織形式,因此是鬆散的,不穩固的,但到了東羌的起義,情況就不同了」。黃先生的眼光尤為獨到。西漢時期,各羌落在結盟後均是各自為戰,並沒有形成統一的領導機構。宣帝時期先零與罕、開等羌種的聯盟便是如此。趙充國在給宣帝的上書中提到:「今先零羌楊玉將騎四千及煎鞏騎五千,阻石山木,候便為寇,罕羌未有所犯。」同為聯盟羌落,先零與罕羌的軍事行為卻並不一致。這也為趙充國將他們各個擊破提供了可能。然而,進入東漢之後,特別是自東羌政權建立起,羌人聚合的確出現了一些新的動向。

第一,羌人聯盟向固定化、經常化、規模化與長久化發展。東羌種落中,先零羌從轉化為東羌之初便有招集居於上郡的羌種。東羌政權瓦解後,安定、北地等郡的先零羌同上郡沈氐羌更是經常性地聚合聯盟。西羌種落中,燒當、燒何、當煎、當闐等羌種的固定結盟則自和帝初年以降一直延續着;此外,從筆者所制附表可知,東漢羌落結盟的頻率要遠高於西漢;再有,「到東漢時,羌人各部落聯盟的規模越來越大,聯合的時間也越來越長,互相殘殺的情況逐漸減少」。這其中,尤以東羌政權下的諸羌聯合最為長久,歷時長達十餘年。

第二,東西羌聯盟(聚合)的出現。東羌政權在其建立之初曾招集武都、參狼等西羌種落,此為史載最早的東西羌聯盟;永和六年(141),由西羌且凍、傅難等種發動的叛亂造成「東西羌遂大合」;「(延熹)四年冬,上郡沈氐、隴西牢姐、烏吾諸種羌共寇并涼二州。」另據《後漢書·西羌傳》記載,零吾羌與先零羌也參與了此次共同寇掠。這其中,先零羌、沈氐羌為東羌,隴西牢姐屬西羌,烏吾疑為西羌,零吾羌疑屬東羌。顯然,這也是東西羌聯合作戰的事例。如果說西羌燒當、燒何等種得以結盟除維護共同利益外,親緣關係依舊發揮着重要作用,那麼,跨地域、跨血緣的東西羌聯盟的出現則意味着羌人的族群認同上升到了新的高度。這一點也為常倩所指出,她認為:「羌人部落聯盟由最初有血緣關係的近親和近鄰部落之間的聯盟到後來不同部落之間的聯盟,逐漸地突破血緣關係,說明其自身族群認同在不斷加深」。

第三,外部勢力的滲入。西漢時期,漢羌之間的互動比較單純,尚未有過多牽涉或參雜其他政治勢力。東漢以降,這種情況發生了較大變化。安帝永初五年(111)秋,「漢陽人杜琦及弟季貢、同郡王信等與羌通謀」。其後,杜季貢更是直接參與到東羌政權中,被任命為將軍;中平元年(184),北地先零羌與湟中羌、義從胡共同起兵,「劫致金城人邊章、韓遂,使專任軍政」。諫議大夫劉陶在給靈帝的奏疏中說:「今西羌逆類,私署將帥,皆多段熲時吏,曉習戰陳,識知山川,變詐萬端。」王勖注意到了第二次羌漢戰爭中(永初元年到元初五年)與羌人聯合對抗東漢政府的只是像杜琦、杜季貢、王信這樣沒有多少背景的普通涼州百姓,而到第五次羌漢戰爭(中平元年到建安十九年)時,則有一大批涼州地方實力派卷入到了「羌亂」中。 這些漢朝官民的涌入使得羌人的聚合更為牢固、持久,規模也愈加壯大。而除漢人外,南匈奴、鮮卑等外部勢力亦能引致各羌種之間的聚合,前已述及。

第四,突破單純軍事性質的部落聯盟或國家政權的產生。黃烈先生認為:「先零政權已經拋棄了解仇結盟的舊有形式,走上了軍事政治的組織結合。」此與之前無固定政治內容和組織形式的眾羌結盟形成鮮明對比。高恒天等先生更指出滇零自稱天子等政治舉措,「在某種程度上產生了秦漢歷史上最大一次少數民族對漢族的政治挑戰,它在短時間內煥發出了羌人所向披靡的戰鬥力和前所未有的政治凝聚力」。值得注意的是,滇零自稱「天子」在前,接納杜季貢等漢人在後,即「稱天子」並非漢人為其計策,乃是先零羌的自主行為。在「天子」之外,滇零政權不僅配備了將軍等官員,還制有官方文書及諸將印綬。滇零政權之後,塞內羌人結成具有固定政治內容的聯盟或政權的事例還有以下幾次:據《東觀漢記》記載,「段熲上書曰:『又掠得羌侯君長金印四十三,銅印三十一,錫印一枚,及長史、司馬、渉頭長、燕鳥校、棚水塞尉印五枚,紫綬三十八,艾綬二十八,黃綬二枚,皆簿入也』」。此可證明東漢桓、靈時期,相關塞內羌人有着較為嚴密的社會政治組織,且這種組織有着顯著的政治訴求;前述中平元年的「羌亂」中,眾羌劫掠「著名西州」的漢人掌控軍政,並能以「托誅宦官為名」進軍三輔,政治手段甚為嫺熟;靈帝末年,「義從胡」宋建在隴西枹罕縣建立的帶有濃郁羌人色彩的「河首平漢王」政權曾「改元,置百官,三十餘年」,與漢人政權並無兩樣。

第五,地緣關係及共同利益在塞內羌落結盟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王力等先生指出:「東漢時期,羌族的內遷以漢安帝永初年間(107—113)為界,永初年間以前,主要表現為塞外羌的內遷。」然史籍所見羌人內徙之例多只是塞外羌種的某一部分,羌種整體內遷則較為少見。加上內徙羌人多被漢朝分置於不同郡縣(如馬援徙置先零羌於天水、隴西、扶風三郡),使得內遷羌人的血緣關係日漸淡薄。在這種情況下,地緣關係及共同利益在羌人聚合中的作用就日漸凸顯出來。如永初二年(108),滇零招集諸郡雜種,打破了羌人內部原有的種族家支界限;東羌先零、沈氐等種彼此之間未見直接親緣關係,卻屢次結盟。他們的集聚顯然是基於同處塞內,反抗漢朝殘暴統治的共同目標;上述東西羌的幾次聯盟也是羌人血緣關係被突破的顯例;在此之外,東漢郡羌、州羌稱謂(如隴西羌、金城羌、北地羌及涼州羌等)的大量出現本身也表明同郡、同州的地緣關係在羌人聚合中的特殊作用。

以上羌人聚合新動向的形成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從縱向時間脈絡來看,這是漢代羌人不斷鬥爭的結果。在面對外在壓迫時,各羌落力量需要協調一致,於是就有了鬆散的聯盟,而當這種鬆散的聯盟在漢朝分化政策下一次次遭受解散時,組建穩固聯盟或國家政權的行動便又呼之欲出了。換言之,羌人社會政治組織由鬆散結盟向穩固聯盟乃至國家政權的演進是在與漢朝抗爭中逐步實現的。如先零羌在建立東羌政權之前有着多次與西羌種落聯盟的經歷;燒當、燒何等種在結成較為穩定的聯盟之初也曾依循着羌人原始的「解仇結婚,交質盟詛」的鬆散結盟形式。然而伴隨漢羌互動的深入,上述羌人的鬥爭方式也隨之而變。在這一過程中,相關羌種的族群認同意識亦日漸增強。

從橫向時代背景來看,這些新動向可視為是羌人對現實環境所做出的政治、軍事抉擇。東漢以來,尤其是安帝永初之後,塞外羌人的大量內徙使得其原有的生存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由先前的聚族而居、分散獨立轉變為與漢人雜處、接受中原政府的管轄。羌人彼此之間及其與漢人、漢政權之間的接觸形式、程度也遠異於前。加上安帝以降朝政的腐敗、統治階級的盤剝、帝國東西方矛盾的加劇及朝廷對涼州地方勢力的防范,這些都使得塞內羌人所處的族際、政治環境變得甚為復雜,促使其不得不根據變化了的外在環境調整原有的聚散策略或創造新的組織形式。

然而,羌人結成同盟或政權以反抗漢朝壓迫並不是漢羌鬥爭的全部。通覽史籍,單一羌落與漢軍進行軍事對抗、部分羌人在漢軍驅使下鎮壓同族、各羌種互相攻掠的事例在漢代俯仰皆是。甚至在東羌起義之後,這些現象依舊存在。如羌落單獨反抗漢軍的事例有:「永甯元年春,上郡沈氐種羌五千餘人復寇張掖」;「順帝永建元年,隴西鐘羌反」;「(陽嘉)三年,鐘羌良封等復寇隴西、漢陽」;「桓帝建和二年,白馬羌寇廣漢屬國」,等等。羌人在漢軍驅使下殘殺同族的事例有:建光元年(121)秋,當煎種忍良與燒當種麻奴等聯兵寇掠湟中,進攻金城諸縣,「(馬)賢將先零種赴擊之」;陽嘉四年(135),應對鐘羌良封等攻掠隴西、漢陽二郡,「馬賢亦發隴西吏士及羌胡兵擊殺良封」;永和四年(139),馬賢率領湟中義從及羌胡騎兵萬餘人擊殺了反叛的燒當種那離,等等。各種落間的彼此攻殺足以證明涵蓋所有羌人的族群認同並未形成。即便是前述較為穩固的羌聯盟、羌政權也都是局部性質的,其並不能團結所有的羌種。各個羌人群體依然可以自主地根據外部環境決定戰與和或結盟與否。也正因不同的羌人部落各有打算、各行其是,「客觀上東漢與羌人集團難以形成足以涵蓋其整個群體的和平交往機制」。由此,對於不同時期的不同羌人群體,其政治、軍事行為中體現出的族群認同意識需要我們具體地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一般而言,族群認同的強度與族際互動的程度息息相關。因此,在族群自我認同感上,東漢羌人要明顯強於西漢羌人;位處漢郡之內的羌人則高於居於塞外的同族;而對於同居塞內或塞外的羌種,又以與漢朝往來頻繁的羌種的族群意識較為顯著。這些可以通過以下現象得到證明:從歷史進程上看,西漢時期的羌落大多數時間都以部落形態散居在河谷間,只有靠近漢塞的少數羌種在遭受漢朝壓迫時才臨時結成鬆散的聯盟。這種聯盟無論是在規模、頻率還是穩固程度上均遠遜於東漢羌人,更別談向政權層面發展了。從地域與接觸度上看,那些遠離漢塞(發羌、唐旄等)或與漢朝接觸相對較少(白馬羌、參狼羌除外的蜀、漢塞外各種羌)的羌種,多以部落形態散居,與其他羌種聯繫甚少,他們的族群認同意識是極其微弱的;居於漢塞附近且與漢朝互動頻仍的羌種(西漢為先零等種,東漢則為燒當等種),則能團結他種結盟以對抗漢朝;位於漢塞內的羌人群體(東羌、湟中羌等)在面對漢朝壓迫時更能相互凝聚,甚至突破單純軍事性質的結盟而組建區域政權或帶有強烈政治色彩的聯盟。而組織形式從部落到部落聯盟再到國家政權,族群認同感顯然在逐漸增強。

再有,同樣是羌落聚合,東漢永初二年(108)之前諸羌的結合多僅為軍事目的,此後其政治訴求則甚為顯著。政治目的及行為的介入使得羌人的族群認同感得到了質的提升;同樣是跨越「結構」邊界的組織形式,塞內外的羌落結盟多限於固定的羌種,而東羌政權建立後,卻能主動招集塞內外同族。從固定羌落的聚合到主動招集其他種落,羌人的同族意識明顯在提高;同樣是羌聯盟,塞外燒當、燒何等羌落的聯盟帶有明顯的親緣色彩,而塞內羌種的聯盟則更多地建立在地緣及共同利益的基礎之上。聚合目的的多種、組織成員的多樣、凝聚紐帶的各異標示着相關羌種在族群認同上處於不同的層次或階段。

以上對族群認同的考察是針對總體羌人而言的,事實上,族際互動對族群認同的影想在單一羌種那裡亦可得到很好的體現。如在前述先零羌由西漢與其他羌種結成鬆散聯盟向東漢建構羌族政權、燒當等羌由原始的鬆散結盟向穩固聯盟發展的過程中,族際互動所起的作用是無法抹殺的。正是由於漢羌互動的逐步深入,相關羌種的族群意識日益增強,這才引致了政治行為及其承載組織的升級或鞏固。

很明顯,羌人社會政治組織的形態與其族群認同的狀況有着莫大關聯。正因族群認同感的產生與增強,才有羌人突破各種「結構」邊界組成聯盟或政權等情況的發生。反過來,各種政治組織一經產生也具有凝聚羌人、促成認同的功能。如經常參與聯盟的羌種,其族群認同感會明顯高於他種。以燒當、先零為例,此二者在對面漢朝壓迫時均曾主動招集他種共抗漢軍,「同族」意識甚為強烈。永和三年(138)冬,燒當種那離等率三千余騎攻打金城塞,為時任護羌校尉的馬賢擊退,「那離等復西招羌胡,殺傷吏民」。永初二年(108),先零別種滇零自稱天子後,更是大肆招集塞內外諸羌。另據附表所見,越是有過聯盟經歷的羌種越易再次集聚。入東漢後,無論塞外或塞內的羌聯盟,其成員多趨於固定。此外,我們還注意到,塞內羌人有意識的政治行為並未伴隨東羌政權的覆滅而消失,相反卻愈加強烈且頻繁。這顯然與東羌政權的建立一定程度上鞏固並提升了塞內羌人的族群認同意識有關。此可在兩個方面得到明顯體現:第一,滇零政權自製印綬文書、任命漢人為官的做法為後世羌人所沿襲。如段熲、劉陶上書中分別提到的塞內羌人;第二,作為東羌政權的建立者,在此後的羌人政治行動中,我們總能看到先零羌的身影。這意味着,先零羌的政治訴求並未隨着東羌政權的滅亡而終結。以上種種均可說明,相關羌種的族群認同意識在聚合解散後依然存在。因而,那種以羌人集聚的斷續性來論證其族群認同不穩定性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更何況東漢羌人聯合的時間都較長,最後多是因為漢軍鎮壓而被迫解散,而且也並非所有來自漢朝的壓迫都需要羌人聯合以應對之。

由此,我們可以根據不同羌落在應對外來壓迫或對外掠奪時所能凝聚形成的社會政治組織的形態來判斷相關羌人群體的族群認同程度。這相比於單純以地域及互動程度甄別的方法更為準確和直觀。因為同一地域的羌人在應對漢朝壓迫時的政治抉擇並非全然一致,其所體現出來的族群自我認同的程度也參差不齊。這一點,前有述及,現再舉一例加以申說。順帝永建五年(130),護羌校尉韓皓將原湟中屯田轉置於兩河間,以震懾羌人。「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可見,處於較低水準的「解仇詛盟」的聚合形式在東漢中後期某些羌落中依舊存在。這些羌種只有在外在壓力迫近時,才放棄彼此間的仇殺,結成同盟。此與同時期同樣位處近塞的燒當、燒何等種在與漢朝對抗時能夠結成較為穩固的聯盟形成鮮明對比。燒當等種的族群意識明顯高於兩河間羌;同樣,單以互動程度確定族群認同感的高低也會有所偏差。譬如,就東羌而言,其早在秦漢之前便已居於塞內,在與漢人的互動上其絕不遜於西漢西羌,然而位處塞外的西羌有過結盟抗漢的具體行動,史書卻未見東羌反抗西漢王朝之記載。直到能夠引致聚合的核心力量及其他凝聚因素的出現,東羌種落的族群認同感才通過羌聯盟、羌政權的建構而爆發出來。

兩漢四百餘年間,羌人中先後出現了部落、部落聯盟、國家政權三種不同的社會政治組織。其中,部落聯盟又呈現出多種形式:以解仇交質為紐帶的較為低級、鬆散的聯盟,如西漢先零等羌、東漢兩河間羌的結盟;主要以親緣關係為紐帶的較為穩固的聯盟,如東漢燒當等羌的結盟;主要以地緣關係及共同利益為紐帶的較為穩固的聯盟,如東漢先零等羌的結盟;以軍事作戰為目的的聯盟,如東漢永初二年之前的諸羌結盟;帶有顯著政治目的的聯盟,如永初二年之後的眾羌結盟。歷時上,從西漢到東漢,羌人各部落聯盟經歷了次數上由少到多、規模上由小到大、穩定性上由弱到強的發展,羌人政權也歷經了從無到有的過程。某些羌落的組織形態在這一歷程中得到逐步提升,如先零、燒當分別主導的鬆散結盟向穩固聯盟甚至國家政權的發展;共時上,同一時期的各羌種因外在環境的差異,聚合形式也有所不同。那些較少與漢人往來和少受漢朝壓迫的羌種,如兩漢時期遠離漢塞的羌落,其恒久以部落形態散居在山谷間。而對於與漢朝互動較多的羌種,在應對外部壓力時則往往會結成更高層次的社會組織。然而,其所能主導或參與的聚合形式並不完全一致。如東漢中後期,羌政權與不同形式的羌聯盟幾乎同時存在着。

於是,根據上述族群認同與社會政治組織的關係,我們也可以從歷時與共時的角度概述兩漢羌人族群認同的特點:歷時上,從西漢到東漢,羌人的族群認同感總體上在逐漸增強;共時上,不同外在環境影想下的羌種,其族群認同意識有着較大差異。此從不同羌人聚合形式的先後出現與同時並存上可以得到較為直觀的體現。因而,無論在共時還是歷時上,羌人的族群認同都具有層次性和多樣性。單純以缺乏凝聚力、並未形成強烈族群認同或凝聚力空前增強、形成了十分強烈的族群認同意識來概述整個漢代或者東漢時期的羌人都是有失偏頗的。

五、餘論

以上可知,在漢代羌人中間曾歷時或共時的存在過部落、部落→部落聯盟、部落→國家政權三種不同的族群認同體系。在後兩種體系中,關於「羌人」的認同意識得以產生並維繫。雖然終漢之世這一認同意識並未能涵括到所有的羌人,且凝聚在部落聯盟與政權下的各羌種,在組織解散後也最終重新回歸到部落形態,但是,相比那些恒久以部落形態生存、彼此相互攻掠劫殺的羌落,相關羌種能夠跨越種種「結構」邊界結成聯盟或政權共抗外部壓力,其同族自我認同意識得到大大提升是不言而喻的。

不僅如此,有過參與聯盟或政權經歷的羌種,因社會結構、政治意識、生計模式、文化形象等方面的改變,其彼此或與遠離漢塞的羌落之間的差異逐漸形成。於是,階序化、等級化的羌聯盟或政權與分散化、平等化的部落結構,建構國家政權同漢朝爭衡或介入漢人政事的政治舉動(如東羌政權的建立、中平元年羌亂)與彼此分散獨立、以力稱雄的仇殺行為(如大部分蜀漢塞外羌落、東漢兩河間羌之間的相互抄掠),因聯合作戰而失調的生計模式與因遠離對漢戰爭而保存的傳統經濟生活方式,因吸納漢人官民及漢朝文化而提升的「華夏化」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如東漢先零羌及劉陶和段熲上書中所談到羌人的文書、印綬、官職,等等)與不曉文字、無相長一、無它禁令的羌人舊習在漢代,特別是東漢中後期,先後出現與同時並存於不同羌人群體中。

這樣,伴隨漢羌互動的展開,原本生存狀態幾近一致的羌人分別走上了不同的發展道路。由於不同時期外在環境的差異,影響各羌落分散與聚合的因素各不相同,加上涵蓋所有羌人的決策機構尚未形成,多數羌落均能自主地決定自己的命運(少數因勢力弱小,常依附或受脅迫於羌人大種的羌落除外),如此,在應對外部壓力時,各羌人群體的政治抉擇就難免會有所出入,社會政治組織的建構及族群認同狀況也因此而參差不齊。

對漢代羌人不同社會政治組織產生過程及族群認同狀況的考察反過來或許能為我們探討商周時期不同「羌人」群體在政治、文明形態上的差異及「羌人」族屬問題提供一種新的研究思路或解釋模式。前面筆者提出導致商周不同「羌人」群體各方面差異的主要原因在於外在族際環境的差別,並結合商周至秦漢時期「華夏」西緣人群因外部環境變化而引致社會結構發生變遷的實例進行了分析。但是,由於史載過略,我們無法確切比較族際互動與族別差異在造就商周不同「羌人」群體上的具體效應。而通過對漢代羌人的考察,我們可知與外在不同族際環境的互動是可能導致具有相同族源的族群最終走上不同發展道路的。如建立羌人政權的先零、主導羌人聯盟的燒當、游離漢塞之外的發羌本同為西羌;同樣是先零羌,西漢時期,其還只是偶爾與其他羌種結成鬆散聯盟對抗漢朝,東漢安帝后,則建立了規模較大的國家政權。諸如此類,在漢代羌人那裡還有很多實例。逆向來看,東漢中後期不同羌種在政治形態、社會結構、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差異與商周不同「羌人」群體在這些方面存在顯著差別的情況極為相似。既然族際互動可以導致具有相同族源的漢代羌人在生存狀態上走向多樣化,那麼將政治、文明形態的不同歸因於族別差異並以此否認商周各「羌人」群體之間可能存在的族源關係甚至將「羌」視為西方土著人群的泛稱、概念或想像便稍顯輕率。

綜合來看,從商周到秦漢,隨着中原政權勢力的持續向西擴張,「華夏」西部人群漸次與「華夏」人群發生互動,通過應對不同族際環境的變化而走上了各自相異的發展道路。這種現象與模式一直在「華夏」西緣不斷上演着

(原载《歷史人類學學刊》第十四卷第一期,20164,注释从略。)

朱聖明_漢代羌人的社會政治組織與族群認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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