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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泰_荷蘭東印度公司與中國海寇(1621—1662)
  发布时间: 2016-04-15   信息员:   浏览次数: 334

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中国海寇(1621—1662)

埃默里大学历史系   欧阳泰

十七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骤至中国水域,试图对华贸易。他们要求自由贸易,然而被不信任“红毛夷”及其强大舰队的中国官员断然回绝。然而这批同样的官员却经常向中国的海寇许以高位以劝其放弃不法的生活。当看到海寇接二连三变为显贵时,荷兰人渐感挫败。他们想知道:为何海寇可以因罪得赏而我们的公司却被无视?考虑到“中国的海寇……能充分向我们展示怎样并且以什么方式向中华帝国施压,”荷兰人于是决定贯彻一项巧妙的计划:联合海寇攻击中国,他们设想在此之后“满大人们”将同意他们自由贸易。

然而,海寇是许多不安分的群体。他们经常组织成小的、互相竞争的团体,有时又结合起来成为大的联盟以攻击在中国海面繁忙航线上的船只。有时他们乐于与荷兰人合作,但在乱世之中,一个盟友随时会被新贵所取代。公司的海寇联盟因此被证明是不稳定的,海寇混战被郑芝龙的胜利所取代。郑芝龙是一个曾为荷兰人翻译并由寇转官的海寇。他同荷兰人一样,与海寇斗争,但由于拥有官方背景和地方的纽带,他逐渐控制了台湾海峡。当他的儿子郑成功继承了他的组织后,海寇们变成为自由而战者,致力于恢复新近崩溃的明朝。郑的儿子创造了一个中国人的海上国家并最终夺取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台湾的殖民地,使仅有的少数欧洲殖民地落入非欧洲势力手中。

因此,我们的海寇故事在全球史的基本问题下显现:海寇及其与国家的互动如何帮我们理解欧洲扩张。从一个泛欧亚的观点看,欧洲国家非同寻常地愿意利用海寇来拓展其在海外的战略与经济利益。欧洲的航海者享受国家支持,因此比绝大多数的亚洲对手更能投放致命的海上武装与经贸企业联合体。荷兰东印度公司是世界上最大最好的资本化私掠企业。只要获得少许国家支持他们就能超过其东亚的竞争对手。然而郑成功海洋国家的崛起改变了势力的均衡,公司输给了原先的中国海寇。

海寇在中国海已经活跃很久了,尤其在明代(1368-1644)。其官员视海洋如长城:作为抵挡蛮夷进入中国的屏障。明朝的建立者在他的祖训中写道:“海外蛮夷之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 “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正是他推行了著名的海禁政策,依此法令中国与海外人士的接触只能通过我们熟知的朝贡使团的官方外交人员进行。朝贡体系对中国来说并不新鲜,但明朝的政策比较极端。它规定中国人与外国人所有的交流都必须在正式使团范围之内进行。不允许任何非官方的外商访问,同样也不允许中国人航海出国,除非事涉朝贡。正如长城可以保障中国远离北方蛮夷的妨害,海禁将使中国远离海外蛮夷的妨害。

然而中国的民众仍然追寻着外国的产品和市场,所以海禁造成了两个问题。首先是朝贡使团规模和费用增长的趋势。明朝建立者用非经济的关系考虑朝贡:因为中国是上国,他可以支付所有的外使开支,他的赏赐在价值上将高于外使携带的物品。然而中国的商人和他们的外国伙伴却视朝贡使团为合法贸易的唯一途径,于是满载货物和人员。因此朝贡的花费越来越高,在十五世纪中期,明朝官员开始压缩其规模以节省开支。第二个问题是走私。因为朝贡使团太小并且间隔太久无法满足需求,非法贸易便兴起,尤其是在十六世纪,当中国正转向白银经济而日本正大量开放银矿之时。最初,明代官员维持着巧妙的海防以阻止走私,但到了1500年水师和卫所的数量降低到明代早期水平的百分之二十,而走私相应地增加了。大多数走私者以沿海省份福建为基地,在那里强大的宗族组织规避了贸易禁令。

最初,北京的官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走私带来海寇问题。由于走私者没有法律保护,他们倾向于用武力执行合约。淘汰的压力因此创造了武装的海上帮派,他们用勒索和掠取来增补贸易收入。在1540年代,明政府试图镇压。他们加强了水师,重建了海岸和岛屿要塞,并且开始攻击走私者。但明政府只是提高了赌注。1540年后,走私者结成更大、更紧密、更好战的组织,占据了军事基地、村庄和城镇。他们也在日本找到了支持者,其战国大名们渴望新的收入来源。明政府试图加强海禁却仅仅导致了典型的“气泡效应”:当他们镇压某一区域的走私时,其被代之以其他区域。

1550年代,一些明朝的官员们意识到外贸的要求是如此强烈以至无法抗拒,他们开始辩论废除海禁。他们争辩说如果合法的贸易代替走私,那么海寇也会随之减少。1567年,一个新的皇帝出乎意料地选择了他们这一边并颁布了一项“开海”的法令。外国商人仍被禁止在中国登陆,除非是朝贡使团,但中国人被允许航海出国,只要他们获得许可证并交纳通行税和货物税,且只要他们不航往被认为对海寇太友好的日本。新的政策生效了:走私和海寇减少了。然而仍然还有一个问题,最有利可图的贸易——和日本的——仍然非法。中国商人找到三个办法迂回解决这个问题。第一个是老办法:无数的走私者继续不法地航向日本。第二个办法是在东亚和东南亚等其他地方与日本商人碰头,尤其是在台湾。第三个办法是与欧洲的中介者贸易。中日间的贸易为欧洲人占领竞争激烈的东亚商贸世界提供了用武之地。正是这一点驱使荷兰人和他们的前辈葡萄牙人来到中国。

然而欧洲人带着奇异的海洋贸易观念到了东亚。虽然明代国家视海上贸易为一种必然的罪恶,某种最多是能容许的东西,欧洲国家却常常凭借武力积极促进它。事实上,他们支持中国官员称为寇掠的行为,使用私掠船船长——得到国家许可的海寇——攻击敌方船只。葡萄牙人是最早向亚洲海域进行欧式扩张的,因为他们重型武装的舰队在1498年使印度洋的贸易陷入混乱。1511年,他们围困了马六甲,控制了印度洋与东亚之间的主要走道。中国的商人们对马六甲的统治者不满,鼓励葡萄牙人并借给他们舢板以登陆军队。围攻非常成功,但当葡萄牙人试图打开与中国的贸易时,他们遭受到了阻力。明朝官员认为佛郎机(他们这么称葡萄牙人)是篡位者,因为马六甲的前任国王是明朝的一个朝贡者。葡萄牙的使节解释说他们在遭受前国王暴政的中国商人的要求下接管了马六甲,这是一个使明朝官员尴尬的解释,因为中国人不被允许贸易海外。由于合法贸易被阻,葡萄牙人转向走私。1542年,他们的一条船在暴风雨中迷失了方向并在日本靠岸。船员们发现其东道主是最友善的,并且在他们停留的过程中意识到只要他们可以找到一个获取中国商品的办法,就可从中日贸易间赚取巨大的利润。

1552年,一个葡萄牙商人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了解到广州的地方官并不强行海禁,并且外国人可以在广州贸易,“除了那些黑心的佛郎机”。他与一个用丰厚礼品巴结的中国官员亲密共事,该官员弄了一个替换名,因此葡萄牙人便不再被等同为佛郎机。到1577年,葡萄牙人在澳门半岛立足,并得以进入南中国的丝绸市场。广东的官员谨慎地盯着他们的客人。葡萄牙人不被允许越过半岛顶端的拱门(关闸)(Porta do Cerco)。由于澳门极少农业用地,这个城市的居民依赖中国的食物供给。如果中国的官员觉得他们的客人胡作非为便可以切断供给。尽管有这些限制,澳门半岛还是兴旺了。运丝的“大帆船”(carracks),或“中国船”(naos),每个夏天驶离澳门,十二到三十天后到达日本。它们十一月或十二月归来,满载白银。到1571年葡萄牙人已经被允许在长崎永久性居住。在澳门的葡萄牙人实际上被驯服为良民了,完全依赖于中国。他们不试图把在印度洋建立的咄咄逼人的体制强加于中国或日本商人。在印度洋,亚洲的商人需要购买通行证,或忍受葡萄牙巡逻队的掠夺。

荷兰人1600年左右到达,决意从葡萄牙人那抢夺贸易。荷兰联省共和国已在1579年宣告从西班牙独立。对于这个小国来说,找到一个收入来源以抗衡西班牙至关重要。他们是娴熟的海上贸易者,控制了大部分的欧洲贸易。许多商人想向东扩展他们的商业组织从而包围葡萄牙人,阿姆斯特丹当局可以从他们那里获得香辛料以转贩其著名的批发市场。1596年,范林斯霍滕(Jan Huygen van Linschoten)(1563-1611)出版了一本描述他作为一个葡萄牙的雇员游历东印度的游记。他的书,《水路志》(Itinerario),提供了采自葡萄牙机密档案的精细航海图。《水路志》使荷兰的船长们得以航向东方。当他们1597年第一次远征归荷时,那是一个极大的成功。只有五分之一的船成功返航,但【带回的】货物抵上远征的所有花费。

荷兰的投资者建立了几十个东印度公司,都竞争购买相同的香辛料,抬高了价钱而降低了利润。相互竞争的公司也无法产生一个联合阵线对抗葡萄牙和西班牙。因此尼德兰的国家议会决定创建一个联合的东印度公司(Vereenighde Oost- Indische Compagnie,VOC)。它被指定用来通过攻击伊比利亚人为祖国赚取利润,并且因此获得通常主权国家才有的权利:发动战争及对外订立条约的权利。在东印度(即阿拉伯海以东的所有地区),东印度公司代表着荷兰共和国。荷兰人创造了一个巨大、公开的贸易私掠集团。事实上,由私掠所得是其前十年间存活下来生死攸关的收入组成部分。

 

     图1 十七世纪早期台湾海峡地区部分地点示意图

公司运用他的军事力量在巴达维亚(今日雅加达)建立了一个司令部,并发动了一系列远征以获得对东南亚和东亚的贸易控制。甫立足香料群岛,即北向前往澳门。1622年,公司的一支舰队包围了澳门,但该城在西班牙军队增援下获胜。所以公司转而去中国大陆和台湾间的澎湖群岛。因为群岛横跨澳门和日本的海上航线,荷兰人计划利用其作为截击葡萄牙船只及对华贸易的一个基地。然而,中国官员要求荷兰人必须撤走,而且按照荷兰材料的说法,代之以让他们去台湾,并承诺允许中国人去那与他们贸易。荷兰人极不情愿地将他们的经营移往“大员湾”,即今天的台南市附近。在这里,1624年,他们建立了一个新的代理站交易中日之间的丝绸和白银,但贸易发展极为缓慢。中国官员允许一些中国交易者前往台湾,但荷兰人想要更大宗的贸易。他们面对一个抉择:他们应该用外交还是武力?正当他们对此犹豫不决,他们遭遇了台湾海峡的海寇。

当公司到达台湾时,岛上居住的是南岛语族的猎头者,但中国人在当地的利益正与日俱增。许多前往台湾的中国人是福建的渔民,他们每个冬季都到那捕捉鲻鱼。捕鱼舢板也带来了小贩,他们冒险进入内陆与土著贸易,用铁罐、盐和丝织品交换鹿皮、鹿肉。更多富裕的中国商人将岛屿作为与日本商贸的平台。台湾的海湾和小水湾藏着许多中国海寇。当他们到达时,荷兰人发现了大员湾旁的两个中国村庄。一个住在那的中国人形容他们都是盗贼渊薮。

这些海寇的首领是令人讳莫如深的颜思齐。据一部富于传奇色彩但不太可信的文献《台湾外纪》所述,在意识到“人生如朝露耳”并投身海寇之前他曾经在日本当裁缝。在该文献中讲述的故事读起来像一部武侠小说。颜聚集了一帮可靠的人,其成员包括铁骨张弘(译者案:一作宏),还有另一个伙伴叫深山猴,善使标枪火炮。各人立誓祷于天(“虽生不同日,死必同时”),共拜颜思齐为盟主,最后在台湾建基设寨并从此流亡海上。故事是充满想象力的,一些学者甚至认为颜思齐不存在。然而颜思齐的名字(或他的字,振泉)确实见于其他更可靠的早期文献,只是没有传奇式草莽的细节。颜思齐确有其人但仍旧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我们有更多关于另一个海寇的信息:李旦,荷兰人与其广泛互动,因为他们都致力于在中国贸易中立足。李旦是一群住在日本的中国人的首领,他们被明政府认为是非法的人,他便是西方人熟知的“中国船长”。他也似乎曾在台湾控制了中日贸易。台湾的一些学者认为他是颜思齐的一个伙伴,虽然证据是不确定的。无论怎样,李旦同意帮助公司获得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并代表他们带着荷兰人给中国官员的礼物到福建省拜访。虽然他在一些中国官员眼中具有合法性,也许是想通过他劝说荷兰人离开澎湖列岛,中文文献里常称他“海寇李旦”,并且很显然他确实不时劫掠。比如,他一度督促荷兰人卖给他一些舢板,那样他可以“以荷兰国家的名义……抢劫中国人。”然而他与荷兰的合作为期甚短。1625年,公司的官员发觉他扣留了本应给中国官员的礼物。他们还发现他的人曾试图掠夺为荷兰在台湾殖民地装载货物的中国舢板。

无论是谁领导,台湾的海寇是公司的烦扰,影响到他们和中国贸易的尝试。许心素,一个与公司密切合作的中国商人,告诉荷兰人他必须做“非同寻常的准备”以防他的舢板被海寇攻击,并且要求额外人力和军事供应的补偿金。公司派出远征队去找这些海寇,但他们经常能逃到台湾西部的小海湾与河中。荷兰人思忖着这些地方必须被控制以便“海寇在此无立足之处”。

但有些海寇能在荷兰东印度公司自身的行政部门之内工作。看看萨尔瓦多·迪亚兹(Salvador Diaz)的故事吧,他是一个从澳门来的信奉天主教的中西混血儿1622年,他在去马尼拉的船上被荷兰人捕获,荷兰人将他和同船水手带回他们的基地。由于迪亚兹通晓汉文和葡萄牙文,他比其他犯人受到更好对待。当其他犯人在烈日下工作、忍受饥饿时,他则坐在荷兰的堡垒中并翻译与中国官员联系的信件。荷兰人甚至开始付给他工资并允许他有一些自由。他逐渐获得荷兰官员的信任,包括荷兰的副总督德·韦特(Gerrit de Witt),此人透露给迪亚兹一个惊天秘密。他告诉迪亚兹他是天主教徒,展示了他在新教同事面前隐藏起来的一个金色的圣物箱和一份教皇的特许状。在公司翻译的特权位子上,迪亚兹见证了荷兰在台殖民地的建立和早期运作。为他的捕获者所不知的是,他“用汉语在一个本子上”保存了详细的笔记,因为他计划回澳门,在那里荷兰殖民地的信息将颇有价值。16264月,他动身了。从一个中国渔民那买了一条小舢板后,他和十五个同伴起航穿过台湾海峡。四天后他们在澳门登陆,在那迪亚兹许多次被问起他的故事并提及荷兰殖民地的细节。荷兰人对他的潜逃极为恼怒。他们更恼怒的是迪亚兹背地里为海寇办事,告诉海寇离开大员湾的舢板在哪最容易被捕获并为中国商人提供保护。事实上,中国商人许心素声称付给迪亚兹2000两银子以保证他的舢板免遭海寇攻击。

收取保护费,或“报水”(water taxes),是中国沿海商寇的惯例。迪亚兹和李旦的组织合作是可能的,因为在迪亚兹逃走的同一年,公司获悉李旦的儿子李国助向中国渔民收取保护费。渔民们以收获的百分之十即可买到一张签字证明,遇到海盗时出示即可保证免遭抢掠。这个发现推动公司本身加入收取保护费的生意。荷兰人分派三艘战舰于一批新近到达的120艘捕鱼舢板旁巡逻。荷兰人与海寇收费一样:所获的百分之十。这是公司在其新殖民地最早征收的税额之一。

颜思齐和李旦都死于1625年,并为一个更具影响力的海寇领袖所继承:著名的郑芝龙。生于南安(厦门和泉州之间),芝龙是所有文献公认的英俊而有才能的青年,他极有可能在一次和父亲争执后,离家前往澳门碰运气。在澳门他改信基督教,获得教名尼古拉斯·贾斯帕(Nicholas Gaspard)。在马尼拉(在那他似乎惹上了些官司)和长崎待过之后,他前往台湾加入颜思齐的海寇帮派。与此同时,他可能还以他尼古拉斯·贾斯帕的教名当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翻译。极有可能的是,像迪亚兹一样,他在荷兰人的行政层内为海寇服务,如果是的话,至少荷兰人并没有发觉。大约在1625年底,他离开公司去从事全职海寇。1625年,颜思齐和李旦死后,芝龙顺势被推为中国海寇的领袖。一些中国文献显示其他海寇首领推举他为领袖是由于神示。然而事实上,郑芝龙看起来已为领导权斗争多时,【在此过程】逐渐掌握了权力。

他与荷兰的联系帮助了他,因为他们希望吸引他成为私掠船长。公司在巴达维亚的领导人毫无疑问关心寇掠行为。比如他们很恼怒迪亚兹的背叛。但他们也知道海寇可以很有用。一个巴达维亚的中国居民为他们献计:

由于中国海寇主要立足于靠近大员湾的福摩萨海湾并因此屈从于我们的权威,中国人在这里【巴达维亚】的首领请求我们禁止【海寇】攻击任何我们从巴达维亚通往中国或从中国往巴达维亚航线之下的中国舢板……至于航向其他地方的舢板……如果他们需要,【他们应该被告知】我们不会对此感到不快。前述的首领觉得如果在中国的中国人明白这点,那么他们将更有可能驾驶大量的舢板来巴达维亚,而尽量不去其他地方。

荷兰巴达维亚的官员依此指示台湾总督要克制无差别攻击海寇,并告诉他要代之以鼓励中国海寇对付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台湾的官员是十分乐意利用海寇的。比如,1625年,他们给了李旦的下属一些通行证,允许他们袭扰马尼拉附近的船只。同样的,1626年,当荷兰出巡驱逐隐藏在大员湾附近的海寇团伙时,海寇并未被驱逐或像平常对待中国囚犯那样被送往巴达维亚当苦力,却被邀请开始定居在荷兰堡垒附近的中国乡村里。通过这种方法公司可以利用他们帮助巡掠从中国航往马尼拉的船只。

郑芝龙也在荷兰的旗号下进行掠夺。例如,早在1626年,他驾驶一只船体渗漏、桅杆损坏的大船进入大员湾,告诉荷兰官员他来自北方,在那同大约四十只艘舢板共事巡掠。“从他的船上”,台湾总督报告说,“公司按照我们和他约定的取一半【收益】,约960里尔。”同年另一次,郑芝龙把九艘捕获的舢板及其货物转交给公司,总价值超过20000两。这些和其他荷兰的记录显示芝龙当了荷兰的私掠者:公司以对芝龙的支持与航海权的保护作为交换,分享其战利品。这种合作在大西洋和加勒比海是普遍惯例,在那里一国的海寇经常从外国领袖手中获得捕拿特许证。

由于来回航行于中国海岸,侵袭沿海城镇并吸引新的成员加入其组织,郑芝龙的力量增长了。他塑造了“高贵的劫匪”的形象,一个海上罗宾汉,专门劫富济贫,关于他慷慨的故事流传四方。他似乎也很小心地避免对普通民众施暴,阻止了他的追随者掠夺那些与他合作的人,尤其是那些他南安故土附近的人。这种形象效果极好,成千的人加入他的船队。许多是出于绝望而加入的,干旱和饥荒迫使他们冒险与海寇为伍。随着他的力量增长,中国官员开始忧虑。例如,在一份给北京兵部的报告中,两广总督写道,海寇是“狡黠异常,习于海战……其船器则皆制自外番,艨艟高大坚致……器械犀利,铳炮一发,数十里当之立碎……而我沿海兵船,非不星罗棋置,而散处海滨,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

福建的官员以提供自由贸易的可能相诱,要求荷兰人帮忙对付芝龙。荷兰官员进退维谷。是支持芝龙还是安抚中国官员更有利可图呢?他们尝试着妥协。1627年的夏天,一艘荷兰军舰捕获了一条属于芝龙的舢板。许心素,唯一一个允许同荷兰贸易的中国商人,希望公司把舢板及其成员移交给中国官员。如果不这样,他说,中国官员会“严惩他并永不重用,这样公司会立刻告别对华贸易。”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移交舢板给当局会导致“怀恨……在海寇中间,他们在这个关头上很有必要……被作为朋友。”最后公司下定决心将舢板及其船员(“除了三四个头领”)给许心素移交当局,但这没有使中国官员满意,他们要求公司对付芝龙不能仅仅是一个姿态。

162710月中国官员要求公司帮助一支中国舰队摧毁芝龙的武力。如若不从,他们说:“【许心素】将不再被允许与公司贸易并将被诛族。”公司同意帮忙,一个月后副总督德韦特只身到达中国海岸。他告知福建官员:“公司将在没有中国船只或人员的参与下(除五艘荷兰人驾驶的舢板之外)保证从海岸驱逐(通过武力或友谊)海寇【芝龙】及其伙伴。”作为交换,他希望“中国的【伟大的】(de grooten)官员们给予公司永久的自由公开贸易。”中国当局同意这个交易,但荷兰人动作还不够快。芝龙攻击了厦门城,毁坏上百艘舢板并烧毁房屋。攻击迫使明廷断定芝龙太强大而无法用武力征服,并决定代之以“招抚”政策来招引他。

所以,1628年初,皇帝给予芝龙一个官衔、一个帝国官职和一个证明他忠诚的机会。芝龙被授予“游击将军”,条件是荡平沿岸海寇。这个任务很适合他。他现在有合法的理由摧毁他的竞争者,并且他的头衔让他很容易为他迅速成长的舰队获得供应和军备。他扎根于厦门城并致力于扩展他的贸易网络。荷兰人也在芝龙的官方地位中找到机会。162810月,荷兰驻台湾总督利用芝龙在一艘荷兰船上访问的机会强迫他签署一份三年贸易协定:芝龙以固定比价提供丝、糖、姜和其他货物换取白银和香辛料。如此看来,芝龙新的合法地位可能会为大员湾带来和平和贸易。然而麻烦仍在。合同规定公司将被允许与中国的私商自由贸易,但荷兰怀疑芝龙垄断了贸易。更重要的是,芝龙自身的权威并不稳固,因为一个新的海寇组织出现了。

一旦芝龙转为合法,他不可以再允许曾支持过他的海寇成员继续掠夺。未被雇佣而离开后,他们聚集在一个新的领袖旁,那是一个叫李魁奇的人,曾是芝龙手下的一位指挥官。据中国的文献记载,魁奇担心芝龙会把他出卖给中国当局并因此叛变。迟至1629年末,魁奇已拥有一支超过四百艘舢板的舰队,他赖此将芝龙赶出厦门。因而,对台贸易大大缩水。荷兰的官员仔细讨论,他们应该支持哪一方?一方面,芝龙已垄断了大员湾的中国贸易。另一方面,魁奇正在捕掠台湾周围的舢板并危害荷兰的利益。两方都给公司【一定的】提议。公司决定支持任何可以帮助达致自由贸易的一方。当大员湾的管理者写信给芝龙并保证帮助对抗魁奇以换取贸易权利时,芝龙做了清晰的回复。他说这是行动的好时机:一场对魁奇的胜利可以为荷兰赢得全中国上下的大名。荷兰决定支持芝龙。“我们期待”,总督写道,“公司将因此获得一个忠实而可靠的伙伴并将从他那获益最多。”

163029日,荷兰利用海寇组织的内讧在厦门的一个海湾袭击了魁奇。魁奇的一个指挥官,一个叫钟斌的人,因与其不和倒向了另一边。当荷兰航入港湾时他带领他海湾周围的追随者截断魁奇舰队的后路,牵制住了魁奇的船队。魁奇的武力粉碎了,他自己也被俘。这是一个极大的胜利。芝龙很高兴并答应尽其所能劝说中国官员允许自由贸易。然而他无法同意公司要求的禁止【船只】航向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事实上,他说,他宁死也不同意,因为与伊比利亚人的贸易为中国官员带来巨大的收入,他们决不愿意取消它。

1630320日,中国官员在厦门召开了一个特殊的庆典来表彰胜利者。一个代表福建巡抚的官员授予荷兰官员奖章、一把小伞和一件官方长袍。然后荷兰人以胜利的姿态列队巡游城市街道。然而相对于庆典,荷兰官员对商业更有兴趣,他们就贸易特权向代表施压。他回复道他自己在这方面没有权力,但他的长官则无疑乐意帮忙。荷兰想立刻谈妥细节,但代表另有顾虑。钟斌,先前魁奇的副官,对此次胜利至关重要的人,也预定要在庆典上给予荣誉的人,却没有出现。忧虑于他的缺席,中国官员突然离开厦门,没有给荷兰人自由贸易的保证。

钟斌确实回去当海寇了,摇身一变迅速如同他刚帮忙击败的魁奇一样强大。他将芝龙赶出厦门,奇袭福州城,并且在16306月俘获六艘荷兰船和十九个荷兰人,扬言只有公司和他一起对抗芝龙他才会放人。公司官员假装顺从,但事实上他们和芝龙谈判。然后事情有了相似的转变:中国官员决定给钟斌一个芝龙曾在厦门获得的官职(芝龙在福州北部获得一个新官职)。钟斌同意了。令荷兰极为惊愕的是,另一个海寇完成了由非法到公职的转变。荷兰人无所依凭只得接受新形势并与钟斌达成贸易协定。但是两周后,芝龙袭击了他。在钟斌一个叛逃到芝龙一边的“中将”的帮助下,芝龙再次成为台湾海峡的主人。

所有的这些海寇变局都使荷兰人感到沮丧。他们希望贸易,需要稳定。他们希望在芝龙重新控制局势后,贸易额可以增长,但极少中国商人被允许与他们贸易,无论在中国海岸还是在台湾那边。当公司官员向芝龙诉苦时,他说他无权批准自由贸易。当他们诉诸中国官员时,他们得到的只是托词。他们顿挫之余想到了一个对华贸易的新策略:采用海寇本身的做法。

此策略的创设者是普特曼斯(Hans Putmans),1629年成为台湾总督。他相信公司的老路已被证明行不通,他写了一封长信来解释他的观点。“这是一个糟糕的形势”,他写道,“这么富有油水的中国贸易被这些背信弃义、奸猾迂腐、忘恩负义的高官们阻挠。”他相信,公司已经很好地履行承诺帮中国官员清除了海上的寇盗。在打败魁奇后官员们已表示感谢并给予礼物,但其后新官上任,声称对其前任们的任何承诺一无所知。只要一个海寇被击败,新的就会浮现。中国官员对海寇似乎是赏赐安抚而非剿灭,正如芝龙和钟斌的案例。普特曼斯总结说唯一可以向高官们施压的方式是通过暴力手段。公司必须仿效海寇的做法:

中国海寇……可以充分向我们展示如何并以什么方式可能施压于中华帝国,对于如芝龙、魁奇和钟斌已展现的,一位仅在被下一个【海寇】推翻前获得权力的首领,将获得这种权力,中国官员试着用各种方法羁縻他们,授予他们厦门和水师的高官职位……为何我们不这样对华施加武力,而只让他们享受部分战利品呢?

他建议道,十二艘欧洲军舰足以根除其他海寇并成为海寇武力的核心,中华帝国将被迫“跟着我们的调子跳舞”[near onse pijpen…dantsen]。如海寇一般,荷兰可以以劫掠富饶的中国海上贸易为生。确实,他写道,荷兰巡逻艇经常在一天内遭遇“40-50,其实是80艘舢板,全部满载大米和其他船货。”他认为公司将无需担忧中国官员一致的回应,因为“【中国的】一省极少或从未在这些寇掠行为爆发时援助另一省,他们大都各自顾自己。”事实上,他说,无论何时一个海寇攻击一省然后离开,省级官员常叫海寇回来并给予他官职。(更不用说,普特曼斯写道,中国人是鸡奸者和罪人并应受攻击。)

起先,公司在巴达维亚的决策层不打算采用普特曼斯的策略。他们征求一个中国商人的意见并得到一个令人失望的回答:荷兰不可能获得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并且他们因此只能自我满足于特许贸易。那位中国商人建议他们同芝龙合作,巴达维亚命令普特曼斯遵照这一建议。但普特曼斯很快便坚信芝龙本人在阻挠对荷贸易。1631年秋天,他和其他官员听说芝龙已经贴出布告禁止中国人未经官府批准赴台贸易。许可证很难取得,而且当荷兰官员问芝龙要时,他回答他正游说福建的官员,但任何实质行动都必须取决于帝国的朝廷本身。芝龙也许说的是真话,但普特曼斯觉得芝龙所有的承诺“如烟云散”。16333月芝龙送了普特曼斯一封信说“朝廷”已决定给中国商人每年八次的通行证,同意其与荷兰自由贸易只要公司不要试图在中国贸易。这是好消息,但普特曼斯和他的同事却持怀疑态度:“中国人至今多年只用轻率的甜言蜜语设法使我们保持满意。”

因此,1633年夏天,巴达维亚的官员决定让普特曼斯实践他新的海寇政策。这颇合时宜。芝龙正被分心,因为另一个海寇组织崛起了,其为两个人所领导:李旦的儿子李国助和更重要的一个叫刘香的人。他们两个攻击了厦门并俘获了台湾海峡的船只,而芝龙正在准备一支舰队去反击他们。虽然海寇队伍由小舢板和改进的商船组成,芝龙建造了三十艘特别的战舰,有些得到欧洲舰船的启发而两边甲板都配有大炮。“据说”,普特曼斯写道,“由如此壮观、巨大、精良武装的船组成的舰队……在此之前从未见于中国。”但荷兰没有给该舰队机会。1633712日,一支公司的舰队驶入厦门港并毫无预警地攻击了它。芝龙以为荷兰人来贸易,措手不及。他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荷兰烧毁和击沉所有的船只,仅余四艘。荷兰的要求野心勃勃。他们要在中国自由贸易并且他们自行决定任何地与任何人。他们还要求在厦门的鼓浪屿(在鸦片战争之后成为厦门的国际租界场所)和福州建立永久贸易建筑。芝龙的回复礼貌而强硬。

荷兰继续像海寇一样行动,俘获舢板并索取保护费,尽管他们谨慎地让中国战俘获得自由,希望保持中国商人和潜在盟友的好感。他们也试图吸引其他海寇个体加入他们。普特曼斯派遣一艘船去海寇刘香和李国助那,邀请他们加入他的袭击。海寇发出了一个和解性但机警的回复:他们很高兴加入荷兰这一边但担心这是芝龙的诡计。普特曼斯误捕了刘香和李国助的一条舢板并籍此机会表明了他的善意:他归还船只,同时邀请他们参与对华掠夺。刘香和李国助开始派遣舢板,为荷兰提供热情的帮助。同时,其他海寇组织也依附于荷兰舰队。“海寇们”,荷兰总督写道,“与日俱增……现已增加到41艘海寇舢板,士兵加水手共450人。明天还会有1415个加入,所以这个数目正在快速增长。”芝龙试图以特赦这些海寇指挥官为条件劝说他们叛逃,但不太有用。对于普特曼斯来说,海寇基层分队的领袖们彼此间互相猜忌监视,并会通告他任何背叛行为。看起来普特曼斯的计划奏效了。荷兰人会成为一个新的“联盟首领”吗?

芝龙决心阻止这种事发生。与海寇们的集结同时,在中国省级当权者们的帮助下他准备了一支新舰队。他不慌不忙,通过一个巧妙的计谋知悉了荷兰人的计划。荷兰人纠集了他们的海寇大军的同时,写了一系列信件给中国官员们要求自由贸易。芝龙中途截取了信件然后模仿中国官员伪造了回应。用这种方法他既了解了荷兰的计划又拖延了时间,他知道台风时节会在他行动之前削弱荷兰。一场台风确实袭击了荷兰舰队,使其四艘船丧失了战斗力。163310月,芝龙准备好行动了。他派了一个使者去普特曼斯的旗舰上递送一封信:“要怎样”,他问道,“才能令一条狗温顺俯首于帝王休憩之枕下?”然后芝龙用150艘舰船攻击,其中许多是大型战舰。公司的海寇联盟,被芝龙军队的力量和决心惊呆了,迅速逃离现场,任由芝龙的两列船队围攻荷兰人的主力并摧毁了两艘荷兰舰船。由于他们的海寇联盟的背弃,荷兰人撤退到台湾。

他们曾一度尝试延续战斗,甚至设法与中国海寇发动联合袭击,但在失去贸易期间战争是昂贵的,并且更重要的是,芝龙准备用和平谈判的办法和解。芝龙允诺授予三个中国商人在台贸易的许可证,只要荷兰远离中国。这不是荷兰人为之奋斗的自由的、“不需经当局许可的”的贸易,但这比他们之前所受待遇要好。荷兰无法战胜芝龙,但他们显示了当他们被激怒时可以是一个威胁,尤其当他们与其他海寇联盟时。可能正是这种威胁使芝龙同意给予更优厚的贸易条件。

海寇战争还没结束。1634年,刘香袭击了重要的贸易城市漳州。海寇们要求普特曼斯重组联盟但收到了一个模凌两可的回复。普特曼斯说当前的形势正合他意,但如果芝龙的承诺如烟云散,他明年会帮助刘香。然后刘香要求许可他的舰队可以在台湾休整。当普特曼斯拒绝其请求后,那个海寇俘获了一条荷兰舢板并将俘获的三十六名船员散布于自己的舰队上当人盾。从那以后不久,台湾的中国居民报告说刘香遣兵攻击荷兰要塞。因为有预警,荷兰毫不费力击退了刘香的进攻。

尽管刘香攻击,普特曼斯仍相信海寇对公司有利。没有他们,中国将变得“自大”[hoochmoedigh]而更少愿意与公司打交道。事实上,他说,所有都进展良好,因为与中国的贸易较此前任何时候都更快更繁荣。“我们已经显示了”,他写道,“我们能加诸于他们什么样的损害和混乱,并且看起来即便他们控制了活动范围,摧毁了我们两艘快艇,并迫使我们离开他们的海岸,他们仍然寻求与我们和平,并给予我们前所未有更好的贸易条件。”每一年会有四或五艘满载丝绸的舢板以及八艘左右运输瓷器和少量贵重货物的小型舢板到达台湾。荷兰以武力威胁及与新的海寇联盟的办法向中国官员施压以图保持这种贸易。

芝龙这边也是欣欣向荣的。刘香是一个难缠的敌手,但芝龙最终击败了他,并且到1637年芝龙的船可以在东亚和东南亚从日本到马六甲自由穿行。许多海寇商人购买芝龙的旗号悬挂,以获得威望与保护。他在泉州府建了一个华丽的堡垒,由一条运河连接直达大海。1640年他升为福建总兵,是明代官僚机构中最高职位之一。1644年,当满洲人进入北京并宣布建立清朝时,芝龙选择了旧政权一边,宣告自己忠于明朝并承认唐王(朱聿键,一个明后裔,世称隆武皇帝)为帝国合法的继承人。感激不已的皇子晋升芝龙并且,更重要的是,象征性地收养了芝龙的儿子,给他封了一个“国姓爷”的头衔,意为“国姓贵族”。由于这个头衔在福建闽南话中发音“Kok-seng-ia”,芝龙的儿子后来以“Koxinga”闻名于荷兰人和其他西方人。简言之,郑氏家族成为明皇族的名誉成员,这是无上显赫的地位。

然而芝龙对于明的事业摇摆不定,他更愿意选择将他的资源投于贸易而非兵戎复明。明皇子开始不信任芝龙并在1646年进行了一次没有芝龙帮助的陆上远征,比更谨慎——也更有希望——的海上战略先行。被满洲武力挫败后,他的军队溃败,本人也被俘处死。芝龙开始与满人妥协,他们开出了一个诱人的提议:如果他加入他们,他将被任命为闽广总督。他的高级军官和他的儿子郑成功敦促他拒绝这项提议,但164611月他去福州表示他对清朝的归顺。这是一个骗局,满人带他回北京并软禁在家。

郑成功接手了。不像他的涉猎政治的商寇父亲,成功完全是政治化的【人物】。他的反清是意识形态的,甚至是“狂热的”。他以海上贸易的收入进行对清人持续而灵活的战争。他把厦门作为主要基地,称它“思明州”,并基于明代的行政管理结构建立了一个政府。成功不仅仅是商人或海寇,他自认是复明的主要希望,而其他人也认可。许多遗民到厦门助其一臂之力。然而成功反清有些困难。福建人描述他们家乡是“山多田少”,因为福建地区只有百分之十的地方是低于200米海拔的。山脉阻隔了福建与中国内地的联系,这也是福建人趋向海洋的一个原因。福建的地理保护了成功免受清人的陆上攻击,但也使他很难扩展对内地的控制。在海上他有决定性的优势,可以快速地沿着中国广阔的海岸运送他的军队,但是他的陆上武力只能在靠近他海岸基地的有限区域内取得胜利。 1656年他开始计划一场战役去振兴他的事业:夺取南京。165977日,他的舰队驶入长江口包围了南京。然而就在他的武力包围这座城市时,一支从贵州向北行军的满洲军队碰巧到达这个区域。它匆忙进入南京并发起激烈的反击。坚毅作战的满洲旗人压住了他的军队,编队被打乱并溃逃。

一个月后,成功的残军到达厦门。许多经验丰富的指挥官和成千的士兵已被俘或被杀。因为其他明遗民中心已被粉碎,清人已不再需要多面作战,成功意识到他需要找一个新的基地。他的家族对台湾已有广泛的经验。他的父亲甚至在离开台湾去为明廷服务后,似乎仍保持了与台湾的中国居民相关紧密的联系。中国的材料显示在福建一次严重的饥荒期间,例如,芝龙曾计划运送几万旱灾受害者去台湾,准备“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荷兰文献中没有证据表明这项提议曾被推行,但这和其他的证据都显示郑氏家族与台湾保持了紧密的联系。1661年郑成功攻入台湾,他的军队由当地的中国人帮助上岸。他的武力横扫台湾西南的平原,很轻松地击溃荷兰军队。最重要的荷兰堡垒坚持了九个月,但也最终被击败。

这个海寇子孙的胜利给欧洲近代早期扩张的研究留下了课程。正如卫思韩在他的资深研究领域所指出的,欧洲人在亚洲的成功主要是因为“组织、凝聚和【欧洲】国家与法人组织的支撑力量”。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和日本在中央集权和毋需赘言的规模上如同欧洲的国家一样强大,但他们无意于海上扩张。这就是为何欧洲贸易组织在国家的支持下,得以达到他们所取得的成功。然而欧洲在东亚的地位是脆弱的。举个例子,澳门的据点依赖于中国人的善意。如果葡萄牙自己不好好表现,一份广东官员的布告就足以停止对港口的食物供应。葡萄牙人和荷兰人被允许在长崎开设的小工厂同样脆弱。荷据台湾和西属菲律宾是欧洲人在东亚仅有的殖民地,然而都处于中国人的竞争威胁下:西班牙殖民地险些丢给中国海寇林凤;荷兰殖民地失给了郑成功。

当荷兰人1624年在台湾建立他们的据点时,他们很幸运地发现没有中国的组织足够有力阻碍他们控制该地区。可以肯定的是,李旦和颜思齐控制了大量的贸易和海寇组织,但他们和其他中国的商寇都没有合法权力。即是说,没有人受国家的保护。另一方面,荷兰东印度公司是世上最大最资本化的海寇私掠机构。参加寇掠行为的权利——或者,从荷兰的观点看,经济战争——写于其宪章中。在东亚的背景下,它对来自中国的竞争对手有明显的优势。他可以在自己的家乡公开筹集资金,对外订立条约,依赖荷兰的法律系统解决争端和保证合约,并且甚至有时可以依靠本国政府的军事和财政支持。缺乏法律上的正当性,中国的商寇组织在十七世纪前半段只不过是讨厌的竞争者。许多海寇领袖在中国获得官职,但这意味着他必须停止他的掠夺,直到他的一个属下叛变并开启另一轮循环。

然而在1650年代,郑成功在中华帝国晚期的历史上创造了一个异数:一个热衷于支持海外贸易和海外扩张的中国海洋政权。荷兰拥有的主要优势——国家支持——被抵消了。鉴于他们之前与非法和涣散的海寇联盟竞争,他们现在要面对一个有凝聚力的、有法统声明支持的结构,并且郑可以做他的前辈所未能做到的:把荷兰人从台湾赶走。事实上,成功的思明州与荷兰政府所建的东印度公司基于同样的原因推动商业发展:为对抗外国统治增加收入。只要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海寇交战,他就有优势。但当其开始与一个政权作战,即便是一个短命而且处在中华帝国边缘的郑成功政权,他的优势就消失了。最伟大的欧洲私掠组织遇上了它的对手。

(陈博翼翻译,原载《海洋史研究》第七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年,第 231257 页,注释从略)

欧阳泰_荷兰东印度公司与中国海寇(1621—1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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