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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曉濤_18世紀西江中游的客商與鄉村社會——以潯州府碑刻為中心
  发布时间: 2015-11-14   信息员:   浏览次数: 815


18世纪西江中游的客商与乡村社会

——以浔州府碑刻为中心

广西民族学院  唐晓涛

 

    学界探讨特定时空中的商人活动与地域社会的发展,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不过,关于商人与地方土著的关系、地方权力格局的演变,尤其是关于商人与乡村社会的互动及其历史影响,目前还缺乏较为深入的区域研究。本文主要依据地点集中、时间序列明晰的系列碑刻材料,考察18世纪浔州府河谷地带因应两广米粮贸易而开发,大量粤东客商进入当地及其与地方力量冲突调适的过程,探讨商人与地方社会的互动问题。

    地处广西中东部的浔州府是明代大藤峡“猺乱”核心区,也是清末太平天国起事地,由明至清的两次动乱期间,该地区以两广米粮贸易为中心的粤商的活动承上启下,既改变了明代以土著“猺”、“獞”为主体的族群构成与认同,又成为引起地方经济开发的动力,更将珠江三角洲的士绅化和宗族化意识形态导入当地,深刻塑造了浔州府清初直至太平天国发生的历史面貌。因此以粤商在浔州府的活动为蓝本,是研究商人与乡村社会互动的非常有意义的选择。

一  两广米粮贸易下浔州府的开发与粤商的进入

    西江是两广流通的大动脉,依托西江航运而进行的两广贸易早已展开,不过,明清时期的两广米粮贸易则是真正促使广西西江流域地区大规模开发的关键。

    关于两广之间的米粮贸易,自宋代文献已有记载,明中期之后,沿西江进行的米粮贸易在两广贸易中占有了更大份额,正德间任职横州的王济就记载过横州侯姓商人贩谷龙州遇险而获“素与侯善”的广东商人救助的故事。而广东缺粮的局面正是从明万历年间开始的,其时“广东民间资广西之米谷东下”、粤东前往粤西“游食辐辏,岁仰粤西粟数十万斛”。明末清初这种贸易局面也没中断,地方志就记载了当地士人在清初动乱期间,不求闻达,耕种薄田,并在农隙时“贩籴浔梧城埠间”之事。清代,两广米粮贸易迅速发展,康熙间广东已“全赖西米接济”,乾隆《广州府志》称:“广东一省,非山即海,田地本少,烟户繁庶,每年食米全仗广西运贩接济。”其中直接依靠广西米粮的包括广州、肇庆、惠州、南海等府县及佛山等市镇,谓“缘广、肇、惠三府附近省城,食指浩繁,全赖西贩流通”、“(佛山)举镇数十万人尽仰资于粤西暨罗定之谷艘,日计数千石”。正因为粤东对粤西米粮之仰赖,所以18世纪后期广西巡抚常向广东通报收成、田禾情况。学者的研究认为,沿西江进行的两广米粮贸易是珠三角地区解决粮食短缺的贸易网络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18世纪中后期广西每年向广东供应的稻谷常可达300万石,而且两广已呈市场一体化趋势,商人一般自广西运米谷到广东,再将广东日用百货和手工业品返运广西。西米东下及东货西来都直接影响了广西的社会经济生活。

    在此贸易网络体系中,浔州府又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清代广西最著名的三大贸易市场“一戎二乌三江口”所指梧州戎墟、平南大乌墟(今大安镇)、桂平江口墟(又名大湟江墟、永和墟,今江口镇),后两者均在浔州府境。浔州府地位之重要,一者因其地处西江、郁江、黔江三江交汇处使其成为交通运输的中心。当时浔州河道被认为是“全省之襟喉,各府之脉络,最为吃紧”。乾隆年间梧州戎墟重修粤东会馆,题名碑上所见捐款商人的经商地展示出了一个以佛山为核心,以戎墟为中心枢纽,辐射到西江流域广西各地的等级市场网络体系:由梧州往东是广东的各个米粮消费市场如佛山、顺德等城镇;由梧州往西进入浔州府境后所辐射的区域,一是浔州府辖各墟镇,数量最多,遍布府属各县;二是黔、郁两江联结的桂西、桂北各市镇,如郁江沿线的南宁、百色等,黔江沿线的象州、柳州等,而浔州府城桂平恰好处于黔、郁两江交汇之枢纽位置。清朝在广西境内最主要的税源地是梧、浔两税厂,雍正三年(1725)浔州厂年入税银达二万两,其最大宗税源即为米谷和盐,正是出于交税的需要,来自上游黔、郁各市镇的船只途经桂平时都需停留到税厂“照则例盘验输纳”。可见,作为商业贸易网络重要中转站的桂平,其实起到交通枢纽和市场次辐射中心的作用,相比于梧州与广东的连接作用,浔州府的作用则体现在对广西西部、北部市镇的连接上。

    浔州府地位之重要,二者则因浔江平原是两广米粮贸易依托的最重要米谷产地。浔江平原是广西少有的拥有众多大小平原、土地肥沃的优良稻谷生产基地。在两广米粮贸易网络中,梧州戎墟是商品集散地,处于中心市场地位,而浔江平原众多的基层市场则是网络的基点。其时,西江上游的米谷商和下游的粤东商人各自运载米谷或日用百货至戎墟,依托设在该墟的“筏”(批发商的经营场所)进行贸易,据此统计出现在戎墟重修粤东会馆捐款题名碑上的各地商号可知,出现在戎墟中心市场、直接参与此一交易网络的西江上游各府如浔州、南宁、柳州等府中,以浔州府辖的市镇数量及市镇商号数量为最大,共计桂平33个,贵县20个,平南24个。上述商号分布较多的市镇如桂平、大湟江、大湾、贵县、大乌、平南等,从其本身还辐射着一定数量的基层市场来看,大致都可划归施坚雅所称的中间市场一类。而这些市场又多以谷米为最大宗商品。乾隆年间,番禺商人林大懋在贵县开设林宝昌铺号,最大宗的商品即是谷米,口传资料称其从贵县采购大米运至广东,每次都有十万、八万斤以上。一些地处浔江沿岸稍具规模的集市,每墟交易的谷米数量相当可观,如地方志记称贵县东津旧为谷米聚处之地,周围各村乡民收谷后均碾米运至此埠,沽与商家,载往东路,每日不下数十万觔,使东津每日皆成市贸易。此虽为前事追述,但一定程度上可视为清中期浔州府那些处于“各里通衢”位置的墟市的写照。

    浔州府有数量如此众多的中间市场,正是浔江平原的米粮贸易迅速发展的结果,反过来又促进了浔江平原的大开发,从而深刻地、全方位地塑造了清代以后的浔州府社会面貌。

    以浔江北岸为例,明代这些地方大部分还是未开发的瑶人聚居地。地方志列出桂平在明代就成“墟”的共23个,其中22个在南岸,而北岸只有一个即大湟江墟,且名为“猺墟”,是“猺人贸易场”,主要交易物为“猺山土货”。 不过,随着清代米粮贸易的繁盛,巨大的米粮需求和畅通的商业流通渠道使北岸广大河谷平原迅速得到开发,新的墟市形成并发展起来,这是一个相互促进、同步发展的过程。可以大宣二里(今桂平金田镇)的新墟及其所依托的大宣里和紫荆山河谷地带的开发为例来说明。大宣里河谷土质肥沃,一年二熟,不受水旱之灾,为桂平最优良的米谷产地,新墟就位于大宣里中心。新墟三界庙的乾隆六年《重建三界庙第一碑记》记载了该墟建立发展的过程。碑中提到,新墟始设于顺治年间,其时在商铺旁的思明亭中有土人所奉神明,随着客商的进入,他们也入乡随俗尊奉亭中神明。康熙间人们将神明由亭中迁至墟中创建了三界庙,不过庙宇甚为简陋,雍正初新墟已是农商庶士“比室盈宁”,乾隆初商民们遂有能力筹资扩建三界庙。从题名碑看,修庙的主导力量是大宣里“阖乡绅士”,但捐款碑上也出现了一些店铺名号如万合店、粤生店、王广和、广义和等,虽然数量少,捐款额小,店铺规模不大。不过,由碑刻内容看,作为新墟象征的三界庙,从奉祀于小亭到独立建庙以及后来的扩建,一直都有客商的参与,表明客商是新墟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而三界庙由简陋到颇具规模正是墟市发展的体现。

    从紫荆汛被大湟江巡检司取代的过程也可见大宣里的发展。大宣里最初设置的官方机构康熙年间设立的紫荆汛,随着汛的设立,官府“招复人民进隘内开辟洞田,渐成村落,受赋税,当夫役,与大宣里民无异。嗣是移山口营汛,迁大湟江口之巡检司于新墟,其隘口之深林日供斫伐,山中之田洞日治畲菑,耕樵商旅趾相错于道,而隘口遂若通衢矣。”在雍、乾年间,撤去紫荆汛这一军事设置,而代之以行政机构大湟江巡检司,并从原位于浔江边的大湟江移驻接近紫荆山的新墟,反映了这一带地方由军事管制到一般行政管理的变化,表明此地已成为地方开发的中心。并且,其时除汛口及新墟平原外,自紫荆汛深入至山内的河谷盆地也已被开发,至乾隆末年,垦种的田地已纳入国家征税体系,山内十多个村落被编入宣二里保甲组织中。紫荆山区的改变使汛外之人更方便进山垦种,进山者有不少外来客商,即所谓“耕樵商旅趾相错于道”。从族谱资料看,进山者也有不少大宣里村民,如古程村的黄氏在康熙末年就购买了紫荆山的茶余、里禄两村田产及山林木场作为宗族蒸尝,而王谟村的刘氏和鸡母凼村的黄氏也有迁入紫荆山耕作的记录。古程、王谟和鸡母凼村均位于新墟之旁近,可以推知,这种大宣里乡民进入紫荆山垦种的情形在当时可能并不少见,并可相信这与米粮贸易的市场导向有密切关系,从一个侧面展示了大宣里地区的开发程度。

    两广米粮贸易的繁盛对浔州府更深刻和长远的影响体现在大量粤商西来对于地方的经济文化生活的强大影响,这种影响被称为“粤化”。“粤化”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其时两广米粮贸易以商营为主,而从事米粮贸易的商人中,又以定居广西,开铺经营的广东商人占绝大部分。桂平的大宣新墟、大湟江墟和平南的大乌墟都是因应米粮贸易而开发并形成发达市场的典型,均聚集了数量众多的粤商。如前面提到被称为“猺墟”的大湟江墟到清代时已是“猺人远遁,外籍日众,墟渐繁盛”,清中期以后成为广西的三大市镇之一,且该镇数量众多的客商又以粤商为主体,墟中唯一的商人会馆即为粤东会馆,据现今镇中居民的记忆,以往墟中的游神仪式即以粤东会馆为中心举行。粤商的到来,取代土著而成为地方事务的主宰,如联接大湟江墟和新墟之间的小大江、水巷、新街码头重修的巨大工程,其发起者及主持人即为“客长傅君”,傅氏先祖来自广东英德,于崇祯间到武宣、桂平开矿经商,故可作为粤商之代表,在其主持下的码头重修工作的主导力量也当以两墟商人为主。平南大乌墟粤商作为主体的情形更典型。大乌墟在县城东南,上接平、贵,下通藤、容,四方客商云集,在清代广西商业市镇中仅次于戎墟。康熙六十一年(1722)以粤商为主体的墟商在大乌墟创建列圣宫,其创建题名碑记载:“是役也,两粤之人咸有事于土木。东人客也,以庙为家,故从之者众,六百有余人;西人主也,视家如庙,故助之者稀,仅数十人耳。”在康熙年间大乌墟还处于发展初始阶段,参与建庙的粤商就多达六百余人!

粤商的大举进入,必然对地方原有秩序形成了冲击,涌入了大量粤商的浔州府各商业市镇如新墟、大乌墟、大湟江墟等都经历了迁入者与土著间的由分化到冲突再到整合的过程。

 粮贸易利益竞争下客商与地方力量的冲突与调适

客商的大量迁入对地方原有秩序和原有利益群体最初表现为一种侵犯,正如罗一星对佛山的研究所表明,移民因与土著不同的营生方式,不同的语言而导致两者的紧张关系,但更重要的是,移民入籍意味着分享为数甚少的学额,移民对社区的侵入,或导致土地使用方式的变化,或导致土地占有者的更迭,因而在最初阶段往往出现移民与土著竞争的尖锐化,表现为公开的冲突。 

学者关于移民入籍导致学额争端问题的研究,以对江西的棚民入籍和土著罢考的个案研究至为深入。而在浔州府当地,明末清初因国家政策的鼓励和地方恢复发展的需要,不少移民客商在迁入地通过承垦荒地的方式,比较容易取得土地占有权并顺利入籍,并且在当地也未见有专门的客籍、棚籍之类的户籍划分,所以,清初因为入籍问题而导致土著对客籍的仇视问题比较少见。就笔者所见,随着地方开发以及更多粤商进入,浔州府粤商与土著发生的冲突更多表现为对米粮贸易经济利益的争夺。

大宣新墟和大湟江永和墟,地理相邻,又有通畅水路联结,是联系紧密的基层市场与中间市场。乾隆年间两墟的粤商与土著、地方官府发生了比较激烈的冲突,粤商以周魁国、刘懿章为首直接到两广总督府状告,事情经过及解决办法,事后被刻碑保存在新墟三界庙与永和墟粤东会馆中。新墟三界庙至今保留了当时颁布的禁革碑(下文所引各碑除标注外均存于三界庙内),而永和墟粤东会馆的碑文亦在《太平天国在广西调查资料全编》中部分保留下来,为我们提供了当时粤商与地方社会互动的极有价值的研究材料。兹引据各碑并作解说如下:

碑一为《奉爵阁部堂福大人饬禁妄扳碑记》(乾隆五十五年十月),是直接向广西分巡右江兵备道和两广总督状告而获批的批示。批示首先转述了自称为“永和、大宣二墟铺民”的粤东商民周魁国、刘懿章为首写的状词云:“蚁等生长东粤,向在广西永和、大宣墟开铺营生,……近因婪差土棍垂涎赀本,虎视眈眈,每缘赊贷不遂,掯买不从,挟恨成仇,奸谋百出,……蚁等二墟远贾,亟欲邀仁宪之大德。虽县属示禁,亦有首严诬陷之文,但琴堂流响,尚有不尽革之鸮音,而公相垂恩,断无敢复张之棍役。乞视同仁,府赏示禁,勒石遵守。”粤商首先状告“婪差土棍”(即地方官衙差役及地方土著势力)对客商经营进行破坏及中饱私囊的行为,并开列了差役土棍的名单。其次指责县府地方官只做官样文章,知情故纵,因而要求以总督府名义示禁。此诉状最后交由右江分守兵备道查处,并将粘单内所开棍役严讯究办,还将批示进行张贴、刻碑,严厉告诫地方官员称:“一有告发,或经访闻,官即严揭请参;蠹役土棍,严拿治罪,以除民害。”

碑二为《奉两广部堂福公宪饬禁供应碑记》(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与上碑时间只差一个月,仍以刘懿章为首,有可能两单诉状是同时进行的。此次是直接向两广总督状告地方上的官府衙门称:“(蚁等)冤遭差蠹串噬,凡遇修整衙署、仓廒、塘汛、船只,所需木料铁器,逼当应用;又绸缎、布匹、海味、磁器,以及鱼肉、杂货、零星各物,铺中所有者,短价勒取;其柴炭、鸡鸭、乳猪、羊只,铺中所无者,差票派办;……官用私用,派累无穷。……更有采谷上仓,差役借官以一派十,大为惨累。……匍叩宪辕,伏乞俯准示禁勒石遵守!”此处状告差役们短价勒取货物,强行派差,扣尅货价,采谷以一派十等,并将额外差派的粘票一并奉上,要求省府将粘票上的额外差派全部取消,并勒石示禁。结果两广总督基本上按照粤商的要求,指示广西按察司将粘票上开列的额外差派发到浔州府逐一禁革,并示谕府衙,若经告发或被访闻,将受到严究。

碑三为《奉宪加禁抽买铺谷米并短价派累遏籴肆拢碑记》(乾隆五十七年闰四月),此碑由桂平知县恩准勒石公布于永和墟,内容是两广总督先前颁布的禁止抽买、遏籴的示谕。时间上看,与前事相距两年,看来客商们在获得总督府之批示后,在实际经营中仍受到桂平地方力量之阻扰,遂向桂平县堂请求将督府批示勒石示禁于大宣、永和两墟。从内容上看,较之前述,除了强调禁止地方官府采卖仓谷时派丁役向铺贩派抽外;还提到与粤商对立的力量中一个称为“船行”的地方组织,并称粤商的船只装满米谷后却被“船行”及地棍、吏役共同封留,不得行船。此类行为一般称为“遏籴”,即是广西地方商民阻止粤商采买米谷外运的行为。广东士绅彭泰来曾就道光时广西的一次“遏籴”记载如下:“自浔、梧达到南宁,皆东方泛舟之役所必至。浔之贵县、南宁之横州,尤市贩所聚。然贩之稍殷,则遏商塞涂,颗粒不使东下。官微贿而遏曰官封,奸人聚党倡众而遏曰民封。农粟内死,估运外废。”遏籴之事,粤东认为是粤西商民欲抬高米价而阻止外运,而粤西则认为米谷外运导致当地粮价上升,损害了本地利益。可见冲突的焦点是粤商与广西地方力量各自从米粮贸易中获得利润配额的问题,是基于不同立场而引起,但两广总督特别针对桂平各里民人而发的批示宣称:“查谷米固贵流通,难容遏籴,毋许地棍勾串吏役、船行封阻留难。至凡遇买补仓谷,遵例选派丁役,持银赴产谷墟市,时价现银公平采买,……不得派买、抑勒、短价滋扰。该属内各里民人等,亦不得违例,把玩居奇,故意高抬价值,抗公病民干咎。”完全站在粤东的立场,指责广西地方的遏籴是为抬高米价。

碑四为《蒙刘太老爷给奉宪发司码秤钻示碑》(乾隆五十七年闰四月),此碑与碑三是同时颁布,应是粤商对桂平县堂所提系列要求之一。核心内容是要颁布司码较准的标准秤钻,保证市场买卖公平。属于粤商依赖官府控制地方市场的系列行动之一。县府批示案准客商之要求,示谕商民出入货物务须遵用正式颁发的司码秤钻,并由墟长,保甲长协助维持市场秩序。

碑五《奉督宪行潘宪永禁派抽阻挠接济碑记》(乾隆五十八年二月)是由广西按察司直接颁布于永和墟的示谕。碑文中透露的信息有四:其一,以广西省府名义表态支持两广米粮贸易,碑文一开篇就明确宣称“粤东民食,全赖西省米谷源源接济,一有阻滞,客贩便稀,民食有碍”,鲜明地表达了广西省府的态度。其二,碑文指出,两广总督对于地方势力阻挠粤商在浔州府的米粮贸易之事已多次饬行查禁,但并未平息,现今南海商民刘懿彰、周魁国等又赴两广督部堂告状,此示谕即应此而发。其三,此碑文提到当时与粤商对立的地方力量中除土棍、胥役和船行外,增加了“衿”、“衿民”即地方士绅和乡民。其四,碑文提到粤商所在墟镇除永和墟和新墟外,增加了桂平南渌墟和石嘴墟,表明共有四个墟镇的粤商加入到状告桂平地方力量的队伍中。

此碑还附有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以两广总督名义颁发的《发桂平县永和墟实贴晓谕》,此为总督府应刘懿彰、周魁国代表的粤商的要求而刊发,刘、周罗列了多次到宪府衙门告状的过程,声称此次要求发布晓谕,是因为先前虽获官府批示,仍被地方派差留难,故再次请求宪府将批示向桂平县属永和、大宣、南渌、石嘴四墟乡民出示晓谕。并明确宣称,总督衙门的示禁勒石可以“免抽除弊,早济流通,民食有赖,全恩不朽,两粤均沾”。结果,两广总督照旧同意了刘、周的要求,明确指示“事关米谷接济民食,毋得迟延未便!速速!”此实贴晓谕碑在新墟三界庙和永和墟粤东会馆内均有发现,按碑意可知,其时在南渌墟和石嘴墟内也都竖立了此晓谕碑。

总概上述各碑,我们注意到几个事实:

其一,可以清楚看到,有三种地方力量联合一起与粤商对抗,即“吏役”、 “棍衿(衿民)”(包括了被称为地棍者以及地方的绅衿乡民阶层)和“船行”。

第一种力量“吏役”,如果不考虑其个人的因素,他们其实是代表桂平地方官府向客商派差、派役和抽买,甚至遏籴,大体上是代表桂平地方官衙之利益。

第二种力量“棍衿(衿民)”具体所指为何?从新墟三界庙的捐款题名碑可作大致推测。前文指出,奉祀三界神并参与三界庙修建的力量包括了地方里民与来墟客商。不过,三界神是土著神明,新墟最初奉祀三界神的是地方土民,主持修庙的主要力量也是“里中父老”和“阖乡绅士”,客商对三界神的奉祀是入乡随俗以融入地方,因此,奉祀三界的主体为地方里民。三界庙中另有康熙十八年(1679)颁布的《总督布政裁革碑记》,碑中要求裁革良泗埠头,过往商船采买米谷只能到府城,提出此倡议的是“大宣两里里冬乡老、地方人等”,从列出的名单看,他们的身份有两类,一是“绅衿通学”,即是在地方有户籍且有生员身份者。不过,有意思的是其中的刘万宣和赖振宏两位,翻看其族谱,均明确宣称先祖来自广东,不过到康熙十八年时刘氏家族已落籍于宣二里王谟村,赖氏家族落籍于古秀村,均是占有大量土地的米谷生产者,并已获科举功名,故以“绅衿通学”身份代表宣二里;第二类是里老,他们的名字中,有命名方式较特别者如黄扶安、黄扶陈、覃扶哥等,这是典型的土著命名方式,《苍梧总督军门志》记载大宣巡检司土副巡检之名为“黄扶弟、潘扶续、零扶寨”即为明证,而陈玄安、王玄蕴、班玄意等名字则为瑶人常用的法号。由此推测,其时地方上的绅衿与里老既有原为“猺獞”的土著,也包括了较早迁入当地的粤东客民,只不过这些粤东客民已经土著化,遂以地方力量的身份出现在对抗新来粤商的队伍中。

第三种力量是“船行”。“船行”为非官方组织,其基本成员无疑是浔江上的船家即土著。新墟位于蔡村江支流,谷米运输若通过水路需沿蔡村江下南渌江,由南渌江或西出驽滩入浔江,或东出大湟江入浔江。驽滩为大藤峡之入峡口,而峡江航道是西江流域内最险要的航道,明代为瑶人盘踞,瑶人擅于导引船只进出,在渠魁操纵下把持峡江埠头,嘉靖中期大藤峡山区受抚的瑶人被迁至藤峡江口的崇姜里安置,单独编保甲,最重要的职责即为护送船舶出入峡江,因此,崇姜里土著一直以行船为业把持着峡江航道。当然,因资料匮乏,我们不清楚崇姜里这些在明代以行船为业、把持峡江航道的土著是否与乾隆间的船行有直接关联,不过,有资料表明,至少在嘉庆初以前,崇姜里已形成了以甘王祖庙和甘王正殿为核心的地域组织,而且这两个组织分别控制了以驽滩为界浔江的上、下航道,可以相信,三界庙碑刻中所言之“船行”应该就是类似的控制浔江航道的组织。

其二,可以看到,粤商的力量在此时已被组织起来。一个并非巧合的事实是,正是在乾隆五十五至五十七年粤商与地方势力冲突的同一时间,桂平永和墟和大宣墟的粤东会馆和会栈正式成立,当时的《创建粤东会馆碑序》记言:

桂平邑在粤西浔州,古百粤地。远接桂林,近连藤峡,诚一方之要区,西粤之门户也。是以四方商贾,挟策贸迁者,接迹而来。……而以我东粤之商旅于桂平永和、大宣两墟者为尤盛。我乡人之客兹土,见其杂处纷纭,散而无纪,诚欲有以萃其群而联其好也。今建两墟会馆于永和,以为宴集同人、筹公事之所,复于大宣创立会栈。……夫会馆之设,岂特为联声气而聚俦类已哉?

由上可知,粤东会馆的创办,是为了将杂处纷纭、散而无纪的粤商联合起来,提供宴集同人、筹办公事的联聚声气机构,即是粤商整合力量、对抗地方势力的依托。会馆建立时间与粤商大肆状告地方势力时间上的一致性决非偶然。两墟粤商联合直接上诉至两广总督的控告行为,应视为粤商凭借粤东会馆和大宣会栈进行整合、整体力量得到加强后所采取的一个步骤。因为此碑附录的捐款题名是以商号来标示,无法得知商号所属何人,因此无法明确创建会馆者与前述告状者之间的关系,值得庆幸的是笔者在偶然情况下得到1960年代广西地方学者在浔州当地调查太平天国遗迹时的调查资料的部分原始笔录卡片,其中有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的《创建会馆永远碑记》,该碑有其时桂平知县的示谕,碑云:

据永和、大宣两墟客民周魁国、刘懿彰等呈称:蚁等籍隶粤东,寄迹两墟营生,地当冲衙,上接南北二江,下通东西省会,商贩辐辏,是以建设会馆并栈房,……兹已落成伊始,荷蒙锡衔赐匾,示禁在案,蚁等均沐恩光,因念仁廉指日高升,诚恐异日奸徒籍端侵弊,有负深仁,……伏乞恩准勒石久垂,俾奸徒知儆,商贾安宁。……据此,除呈批准外,合行给示勒石,……倘有不法奸徒胆敢籍端滋扰侵占情弊,许尔等商贾人等据实赴案禀报,以凭按律究惩。

上述碑文非常清楚地表明,创设永和墟粤东会馆和大宣会栈的粤商集团,其首脑正是前述一直控告桂平地方势力的周魁国、刘懿彰,显然,是整个粤东会馆会栈的集团力量在支持对桂平地方势力的诉讼。当然,或许也正是这一联合控诉的行动推动了粤东会馆和会栈这一地缘组织的建立,而在与桂平地方势力对抗中的胜利,无疑又会进一步加强会馆会栈的凝聚力。而会馆会栈创建时,有可能也遭到永和、大宣墟地方势力的干扰,所以,客商们为防“奸徒籍端侵弊”遂趁知县高升之前请求其勒石示禁。

其三,刘、周为代表的粤商之所以敢在短时间内几次三番诉至两广总督府,甚至连带地方官府一起控告,与地方官府和地方势力对抗,原因在于,他们清楚地知道,朝廷及两广总督府对米粮贸易的大力支持。清廷对全国米粮贸易一直给予政策性的支持和鼓励,乾隆年间对运送米粮的船只给予优惠,贩运米谷前往旱涝歉收省区的船只可免税放行,回船时载有他货,也只征货税,免其船料。虽然未见广西有严格执行此免税政策的记载,不过,国家的鼓励应是米粮商人大胆行动的力量来源。从前引碑文看,在处置冲突时,两广总督就反复强调米粮贸易对于整个广东的重要性,所谓“照得粤东民食,全赖西省米谷源源接济,一有阻滞,客贩便稀,民食有碍”、“事关米谷接济民食,毋得迟延未便!速速!”可见对米粮贸易的全力支持。粤商对此也有清楚的体认,所以他们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和力量,在控书上宣称“谷米得藉流通,非独蚁等戴德,即合粤均沾鸿慈不朽”。事实上,我们看到,对于冲突双方,两广总督的处置原则基本上是偏袒粤商,上引禁革示谕碑大都对土著势力的行为加以指责,并以总督府权威示谕或者由分巡右江兵备道出面迫使广西按察司及浔州地方官府采取措施保护粤商,在此压力之下,广西及浔州府县各官都不得不屈服,对粤商在诉讼中所提的各项要求,从规范市场,到免除差派抽累,到惩治差役土棍,到勒碑示禁,几乎全部照准批示。可见在粤商与地方势力的对抗中,完全呈一边倒的情形,这是粤商在浔州府处于强势地位的最重要原因。

正因为如此,在浔州府地方我们没有看到象江西万载县那种土、客两大集团壁垒分明,势均力敌,长期对峙的情形。相反,在清前中期,浔州府粤商与土著的分化和冲突时期比较短暂,在永和墟和大宣墟,双方在此次冲突之后,很快就进入整合过程。

嘉庆九年,新墟三界庙大规模重修,此次重修使三界庙成为大宣里地方势力与粤商整合的象征。《重修宣里新墟三界庙碑记》一开篇就强调,三界神是大宣里本里之神,庇佑本郡之民,又是东、西两粤之神,庇佑两粤之民。所以,修庙之事同时得到粤商和土著的鼎力支持,所谓:“居斯地者咸慨然曰:神之功,物阜家丰,弗可忘。客斯地者咸慨然曰:神之德,财通货殖,弗可忘。”在捐款题名碑上可见,此次重修的捐款者包括了大宣里各土著大宗族,如乾隆六年撰写碑文的黄体正仍为碑序撰写人,而那些原为粤商但在乾隆六年已“在地化”作为土著力量代表的板霞村罗氏、古秀村赖氏、王谟村刘氏等均继续作为首事出现。引人注目的是,在首事名单中出现了梁恒吉、刘远利和邝义和的店号,而他们正是创建江口粤东会馆的首事!他们无疑是以粤商的身份参与到三界庙的重建中,且成为三界庙的权力阶层。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捐款题名中店铺数量特别多,据现有的五通题名碑的统计推测,全部店铺应在二百家以上,十分清楚地表明粤商已成为新墟地方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后,他们与地方绅衿联合一体,成为地方社会的主导力量,共同缔造大宣里地方的新秩序。

如果说桂平永和墟和新墟的粤商与地方势力经历了分化冲突后才走向整合,粤商才最终在地方事务中占据一席之地,平南大乌墟的情况则略有不同。如前所见,墟中的大王庙在康熙末年重建时,捐款粤商就多达六百多人并以庙为家,而本地商人只有数十人,力量对比非常悬殊,因此大乌墟粤商可以将自己带来的北帝取代原庙的主神贤化大王而立为列圣宫主神,表明大乌墟粤商早在康熙末年就已取得了对地方经济和宗教文化事务的控制权。之后,大乌墟粤商在乾隆五十八年(1793)也创立粤东会馆,而馆址就在列圣宫旁,事实上两个组织的主导力量均为粤商,几乎不分彼此。而且从原存于大乌墟粤东会馆中立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的《奉两广部堂禁革碑记》看,虽在永和墟和新墟粤商上控两广总督时大乌墟粤商也有上控之事,但针对的全是地方官役的差派和勒索,并无类似永和墟和新墟粤商对于棍衿、船行此类地方势力的控诉。表明在大乌墟并无强大土著势力与粤商的对抗。到嘉庆十六年(1811),大乌墟重修列圣宫,关于经费来源,碑言“众韪其议,而难捐资,更酌签题外,随货抽丰,每值百金抽银叁钱。朔望则令诸铺户诣词吐款,必诚必信,阅岁余,得金叁千有奇”。此处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这个以列圣宫为依托的组织势力之大匪夷所思,竟以筹款修庙之名直接向商户按货抽金!且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就抽金3264多两,按碑中所言每值百金抽银叁钱推算,说明在一年多时间内,大乌墟流通的货物量价值就达一百多万两,大乌墟粤商力量之强由此可见。二是捐款者除大部分为店号外,尚有不少以个人名义捐款者,其中不乏有功名身份者,如撰写碑记者即为地方士绅,并且此次重修加祀了文昌神,既表明地方力量与粤商的整合,更重要其实表明不少粤商已融入地方,他们参加当地科举考试,奉祀文昌神,成为地方的组成部分。

结语

商人与乡村社会的互动既是商业史,也是区域史研究的重要命题,不同区域的研究,一方面可拓宽对该区域的社会面貌及历史进程的认识,另一方面,借助于不同地方的个案研究及与其他地区的相互比较,才有可能对商人与地域社会关系的命题做出更全面、更有说服力的整体把握。此类研究在江南、广东等个别地区因地方文献丰富而成果颇丰,但广西等西南地区因材料所限而难于深入。

本文主要凭据地点集中、时间序列明晰的系列碑刻材料,深入考察粤商与浔州府地方力量之间因经济利益而导致的冲突与调适。概言之,两广米粮贸易的繁盛使浔州府成为两广市场网络的组成部分,大量粤商的进入及其商业经济行为促进了地方的开发。诚如学者的研究所表明,客民的“在地化”是一种常见现象。浔州府的粤商,与各地客商一样,都有一个由“客”到“土”,如何由迁入到融入地方的问题。在此过程中,粤商的在地化经营方式及对经济的掌控导致与地方力量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不过,在浔州府,客商与地方社会的互动情形与江西万载或成都等地有所不同,在江西万载等地,移民的入籍导致当地出现严重的学额争端,引致土著罢考;而成都的山陕会馆在创建时因受当地人阻扰,以致不能在当地取土填地基,而不得不在两年内每位商人从陕西背一袋土到成都建会馆,等等。本文的研究可见,浔州府与这些地方形成鲜明的对照:

首先,粤商与浔州府地方力量的冲突期相对短暂,粤商很快就与地方力量整合,成为地方的主导力量之一,正如前文所论,导致这种情形的最重要原因在于粤商的贸易行为得到了国家和两广督府官员的支撑,因此,在与地方力量的竞争中,粤商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力量占据了主导地位,尤其在平南大乌墟,更表现为客商自此至终对市场及地方社会的主导格局。其次,在浔州府,粤商的在地化过程呈现出不同批次的情形:清朝以前迁入浔州府的客商,到康熙年间已完成了在地化过程,他们定居村落,获得当地科举功名,化身为地方“绅衿通学”,以土著身份反对新进入的粤商;而经过乾隆年间的冲突和嘉庆初的整合后,又一批粤商经历了在地化过程,成为地方主导力量,与土著一道塑造着地方的社会秩序。笔者的研究表明,正是这两批已经在地化的粤商,日后成为了道光年间以土著身份反对新涌入浔州山谷地带、被称为“客”的惠潮移民的主导力量,从而导致了表现为“客土”冲突的太平天国起义。可见,对于客商与土著在乡村社会互动的研究需要有更多的个案,并挖掘更细致的地方材料,结合不同地方的历史进程加以阐析,而此类研究反过来又能促进我们对地方社会历史进程的新认知。

最后,笔者想说明的是,客商移民与地方力量在经济层面的竞争调适只是他们在地化过程中经历的一个侧面,事实上,两者间文化习俗的冲突调适是更重要、更本质的方面。以浔江平原为例,可以看到,粤商还通过建立宗族,参与地方事务等方式融入地方,而且,双方的文化冲突与调适更突出表现为双方在神明崇拜、礼仪制度上的相互影响或对立,融合或分化最终会体现在礼仪的整合或分歧上,而这正是造成太平天国表现为上帝与地方神明冲突的历史情形的最主要根源。有鉴于此,我们在对客商与地方社会互动的命题进行研究时,文化习俗的冲突与整合也应成为我们关注的重要内容。

(原文载郑振满主编《民间历史文献论丛(第二辑):碑铭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注释从略。)

唐晓涛《18世纪西江中游的客商与乡村社会——以浔州府碑刻为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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