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伐军进军上海前夕成立的海关华员联合会,是上海江海关内外班华员联合成立的行业组织,其最大诉求在于借助国内反帝爱国主义浪潮,改变中国近代海关中长期存在的华洋职权不等、待遇不均的现状,进而谋求收回关权。联合会在成立后,以革命组织自视,一方面配合南京国民政府的革命外交,参与各类政治性集会和政治宣传,积极投身于要求关税自主运动,另一方面寄希望通过关税自主,改革海关旧有的人事及行政制度,进而改善群体待遇。然而,随着南京国民政府“关税自主”的实现,中国近代海关的“关制改革”也以维持旧有的外籍总税务司制度而告终,海关华员群体的政治诉求被国内外政治演变的浪潮所遮蔽,其组织也以解散而告终。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及对社会管控的收紧,北伐前后兴起的以反帝爱国主张为主要诉求的各类社会组织逐步转为注册登记的社团组织,各类自主性政治性活动也趋于式微,海关华员联合会可视为一典型个例。
关键词:海关华员联合会;南京国民政府;革命外交;民国政治
对于北伐期间及之后活跃于上海各类市民运动中的海关华员联合会,学术界早已有所关注。但既有的研究,或将之笼统地纳入工运史或上海工人运动史研究中,失之对其作为一个行业权益组织的微观考察;或以革命斗争史的视角切入,聚焦于该会的系列抗争活动,但对抗争活动的外部环境及影响因素失之翔实考察;又或在中国近代史及近代海关史研究的大脉络下关注该会关活动,同时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联合会内部的人员、组织及相关活动。此外,学界一般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后,对社会团体和民众运动的态度经历了从动员到控制的过程。以此而言,对于海关华员联合会的成立、活动、解散及其与民国政治演变间的关系,仍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在研究资料上,本文主要以海关华员联合会会刊、中国近代海关档案、近代报刊、民国档案资料等为基础。
一、华员罢工与海关华员联合会的成立
第一次国共合作实现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和领导下,多地海关开始纷纷组织工会,积极投身于大革命运动。各地海关工会组织均为华员发起组织,诉求也多围绕提高职权和改良待遇展开,斗争对象即为中国近代海关独特的外籍税务司制度。1927年3月13日,上海江海关外班华员发起成立“海关外班华员俱乐部”,主要目标亦为提高职权、改良待遇。海关华员联合会作为江海关内外班华员群体的联合组织,则成立于1927年4月24日。
1927年3月20日,北伐军进抵上海近郊,次日上海总工会发布总罢工令,随后转为武装起义,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爆发并取得成功。3月23日,海关外班华员俱乐部派员持通告书知会内班华员,要求“一致停止办公,以表示欢迎国民军及拥护国民政府之意”。在此情势下,江海关内班华员同意联合行动,并将停止办公的时间确定为三天,同时将这一结果派内班帮办杨明新通知时任江海关税务司的梅乐和(F.W.Maze)。梅乐和虽不赞同,但也没有当面表示强烈反对,被华员们视为默认同意。

梅乐和(F.W.Maze)
围绕着如何切实实行“停止办公”,先由海关内班各级华员选出临时代表2人,包括帮办级、同文供事级、就地供事级、文案级、录事级、听差级,一共12人,加上外班代表5人,组成代表群体,以杨明新为主席,商定成立组织事宜。各级各方代表经投票表决,决议成立一内外班合作组织,同时组成章程起草委员会,成员来自内外班各个部门。以海关华员的名义向上海各报馆发表通电,称“上海海关全体华员议决,对于党军抵沪,特于二十三日起停止办公三天,并于海关华员总会升旗表示欢迎”。
江海关华员群体拟定于3月23至25日停止办公,此时距离上海工人总罢工和武装起义已过三天,可想而知,海关华员群体迫切需要以停止办公来响应革命,表达与上海总工会与上海工人群体的共同立场。在正式停止办公的第一天即3月24日,为防止江海关各级华员未能获悉这一通知,内班帮办杨明新奉派到关内巡视,并通知各华员停工,同时派人在关门守看,以确保无人在关内停留、办公。但杨氏在关内巡视、通告华员的过程中,被税务司梅乐和告知,停工只能为一天,并非三天,要求全体海关华员当日必须复工,且称这一决定是基于北伐军东路军总指挥白崇禧的命令,如若不从,则会将各级代表名单送交白氏处理。
这是一个意外的突发事件。华员各级代表获悉后反应不一,再见税务司者,更有主张强力反击者。众议之下,决定派代表面见白崇禧,一则求证梅乐和说法的真伪,二则如若梅乐和的通知确出于白氏,那么海关华员即使进行复工,也可视为遵守政府命令,而非听从税务司的指示。
面见白崇禧的代表们没能见到白氏本人,其副官陈维沂出面会见海关华员代表。针对海关华员代表的陈词及诉求,陈氏一一进行了答复。陈氏的答复至少可表明三点:第一,梅乐和在23日面见白崇禧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第二,白崇禧不赞成海关华员于此时停止办公;第三,白崇禧认为梅乐和足以能代表和传递当局的意见和看法,他本人及国民党上海当局不需要也不必要与海关华员群体代表面谈。
在获知白崇禧的态度后,海关华员群体的“停止办公”动议及实践均已无法维持。华员代表们遂决定自动复工,与此同时,继续推进新联合组织的章程起草工作,章程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则请税务司给假,在26至27日继续工作,次周周一复。

白崇禧
对于海关华员群体谋求成立新的联合组织,税务司梅乐和没有表示反对,他向时任代理总税务司易纨士阐明这一做法的理由时称:“我的看法是,在这种情势下,他们有一个自己的联合会是更为安全的,比他们加入上海总工会更为安全。同时考虑到,就算我们能够阻止他们建立工会——这对我们就非常危险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对海关联合会施加一些影响,高级职员(华员帮办等)可以查出极端分子,并阻止或者尽力阻止他们提出一些不可能实现的需求等。对我们来说,阻止民族主义情绪在我们庞大的华员群体中蔓延(从根本上说这是合理的)是不可能的,我能做得最多是尝试着引导它走在一条安全线上,并将它限制在安全范围内,这是我所遵循的政策。”易纨士于4月12日自北京回函,称“你做的相当正确。阻止或者尝试着阻止日渐高涨的华员的民族主义情绪是徒劳的。实际上不仅是徒劳的而且还会起到反作用,因为我们这方面的任何企图都会立即被解释为偏袒某一方,并把我们与令人厌恶的帝国主义军队联系在一起。当然,海关的每个人都被允许自由地持有任何政见;但是他们不得让这种意见的表达或行动损害到海关,因为海关的安全在于避开所有政治。”成立新联合组织的筹备工作显然非一日之功,章程起草委员会未能于28日前完成工作,之后,该委员会已转入假期和晚上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在此期间,3月27日江海关监督沈竹筠本计划至外班华员俱乐部,后称因蒋介石抵沪而临时取消。这一时期,上海已为白色恐怖气氛所笼罩。3月30日晚,章程起草委员会委员集会,临时主席翁毓甫(时任职于内班征税课)提出在起草章程时应特别留意的三个问题:其一为参政问题;其二为统属问题;其三为罢工问题。翁氏对这三个问题逐一进行了说明。他认为,首先,海关为政府机关,有服从政府命令之必要,将来新组织不宜参政;其次,新组织为职业团体,既非农工商学团体,亦非其他自由职业团体,新组织是否应统属于一个更高的团体,应由海关主管机关负责解决;再次,海关职责所在,权责关系国家社会,关于罢工问题不宜轻举妄动。翁氏提议未遇到任何反对意见,这几乎已意味着即将成立的海关华员组织即海关华员联合会已不再寻求通过加入上海总工会、举行罢工来表达自己的革命立场,而是将新组织定义为一个行业团体,同时接受政府的各项指令。

推动成立全国海关华员联合会的海关外班华员俱乐部
但国民党上海当局方面对即将成立的海关华员联合会的态度如何呢?4月24日江海关华员群体举行大会,宣告正式组成海关华员联合会。北伐军东路军总指挥政治部、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江海关监督、上海市总商会、上海南北市报关公所均有代表出席且致辞。除商界和业界外,东路军总指挥政治部主任陈群的代表尹子衡、东路军总指挥政治部代表李公朴、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代表冷雋、江海关监督代表李荪石均为官方代表,四方致辞中均提出了对海关华员联合会的认识和期望。
综合来看,国民党上海当局对联合会的成立持欢迎和鼓励态度,其逻辑在于,第一,系的表达下,海关华员的行动与国民党政权对外表达的话语基本保持了一致;第二,海关华员的行动虽最终指向收回关权和行政权,但现阶段的关税自主,却正是国民党政权的最大关切。在此背景下成立的华员联合会,开始理所当然地自视为一个新生的“革命”组织,并誓言要一改八十余年来海关华人职员的公众形象。
二、行业福利与革命目标
会应具备一种革命精神,包括牺牲的决心、团结的能力、遵守纪律的习惯。这表明,新生的海关华员联合会,俨然自比为一个革命团体,也要求以进步的标准衡量整个华员群体,对群体加以改造。
海关华员联合会的成立,脱胎于大革命时期的反帝爱国主义浪潮,故自视为一个革命的组织,并宣布该会应具备一种革命精神,包括牺牲的决心、团结的能力、遵守纪律的习惯。这表明,新生的海关华员联合会,俨然自比为一个革命团体,也要求以进步的标准衡量整个华员群体,对群体加以改造。
但事实上,前文已叙及,中国近代海关中以华员为主体的各式组织,其最大的也是最直接的诉求是职权及薪酬待遇平等,主要针对的是外籍税务司制度。在以反帝浪潮为主要标志的大革命兴起之前,针对海关主权及行政权的诉求反而并不明显。联合会在成立后,首先也要直面华员群体提高职权、改善待遇的基本诉求,并围绕这一诉求形成重要活动主线。
1927年6月26日,联合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讨论联合会的主要任务。翁毓甫提出:“本会负三个重大责任,(一)谋全国民众利益,即实现关税自主;(二)谋中国海关利益,即改革现行海关行政制度;(三)谋全体华员利益,即改良待遇。本席主张三案一同提出,以示我华员有远大眼光,不仅在计较私人利益而已。”执行委员黎彭寿表示赞同,并认为“欲达到收回关税自主之目的,我华员对于关税问题,不可不作深切之研究及充分之预备,非仅改良待遇所能济事。”执行委员会中另派则认为,“第一步必须华员有权行事,庶可进行二步三步,故以改良待遇为目下切要之图。关税自主与改良行政二事,不必相提并论。”两方争执不下,焦点即在于是否将翁氏所提出的三个目标汇为总要求,向当局提出,抑或单独以“组织改良华员待遇特别委员会,考虑各级华员待遇应行改良之点,故要求先行改良待遇最为迫切。”后经投票形成决议,组织成立改良待遇委员会。
一个新生的自视为革命的组织,在其成立之初,将工作和活动重心明确为提高职权、改良待遇,似乎有高举轻放之嫌。联合会中部分有识之士已认识到,国民政府应该很快就会设立税务处,统辖全国海关,联合会应“组织一恢复税权讨论会,讨论实现关税自主及改革海关现行行政制度,两项一俟议有具体办法,即可与改良待遇之要求向税务处一同提出,庶可得全国人民同情,而要求亦易于达到。”相比起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最终决议来看,这一看法充分考虑到了国内政治格局的演化趋势,认为联合会只有依此大势,方能获得活动空间,收获最大成果。
改良华员待遇特别委员会成立之后便积极展开工作,于1927年6月27日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工作办法,后又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广泛征求各级华员意见,最终形成一份提高职权、改良待遇请求书。这份请求书从海关华员角度出发,阐明了华员群体的主要呼声,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联合会的主要活动。请求书后附联合会要求改良海关各部门华员待遇的各项条款及理由,涵盖江海关税课司、海政局、工程局、江海大关及吴淞分关、海关造册处五大部所属华员。
就请求书的行文语言及内容来看,首先,联合会诉求的重心在于改善待遇,提高职权方面的诉求所占比重明显偏低,且只针对内班高级华员群体,如帮办等,更多的海关各部门华员只聚焦于待遇及福利条件的改善。上海报界的观察也称“本埠海关华员联合会呈请江海关税务司转呈总税务司(请求书),内容关于上级华员者以提高职权为主,关于下级职员者以补救经济偏枯为主。”其次,联合会虽自视为革命组织,在反帝话语下配合国民政府收回关税及海关行政主权,但很显然,这份请求书只是针对海关总税务司的一份“和平渐进式”的吁请,将华员群体权益的改善局限于并寄希望于行业内部的调整,其目的在于“俾免将来受人利用,发生不稳现象,致妨碍国家税收。”
7月31日,该请求书送交联合会第四次代表大会作最后之研究,随后众议通过,并拟计划于8月15日前由江海关税务司梅乐和转交北京代理总税务司易纨士,后因南京政权宣布自9月1日自行实行关税自主,联合会认为“政府既已明令宣布关税自主,于九月一日实行,则各主权不难逐渐收回,同人但求苟于国家有利,何必再多此一举,以阻碍政府进行,故全体代表议决,将请求书暂不送出,俟主权收回后再议办法。”显然,联合会认为在国民党南京政权的关税自主政策之下,外籍税务司制度废除指日可待,此事已无必要与总税务司进行相关交涉,留待将来再议。在获悉南京政权自行宣布的关税自主无法推行时,联合会遂将请求书于10月17日递送给江海关税务司梅乐和,由其转呈北京代理总税务司易纨士。
梅乐和之所以能替联合会递交请求书到北京,是因为自联合会开始筹备成立始,虽然他不赞成成立海关华员联合会,但他很早就意识到“试图阻止导致该联合会成立的行动一般是徒劳无益的。我们必须接受事实,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努力说服和指导,而不是反对和威胁他们;尽管我们可能迟早要必须采取反对立场,但在目前则是不明智的,我们必须等待时机。我相信,这是一个很明智的政策,也是我们目前所应该坚持的政策。”在此认识下,梅乐和在海关华员联合会的成立上,并未设置明显的障碍,甚至他还配合联合会的要求,通知银行办理联合会会员的会费代扣。但代理总税务司易纨士却不同意梅乐和的做法。易纨士认为,同意由银行代扣联合会会员的会费缴纳,就等于官方地承认这个组织,而在当时大的政治环境之下,他也没有明确反对成立联合会这个组织,但并不等于他要对该组织给予正式的官方承认。梅乐和对易纨士的看法并不认同,在梅氏看来,联合会本身的成立获得了上海当局和海关监督的官方认可,事实上无法反对该组织的出现和活动。由于联合会本身的活动宗旨已经与海关现行外籍税务司制度有着内在的冲突,税务司的权威已经存在被削弱的危险,在具体的细节问题上,他更不可能采取与联合会公然对立的态度和做法,在他看来,由银行代扣会费就属于此类细节问题,不值得深究。

梅乐和就任海关总税务司宣誓典礼合影
可以看出,梅乐和与易纨士在针对海关华员联合会的看法上并无不同,但在具体做法上,两者有所差异。在联合会成立后的活动上,尤其是针对请愿书的递交,梅乐和采取的做法是回避冲突,将问题上移至北京,从而形成了联合会与易纨士之间的对立。
1927年10月,海关华员联合会重启请愿书工作,将原稿修改后于27日由联合会执行委员、海关造册处帮办何智辉等交与江海关税务司梅乐和。11月8日,梅乐和向易纨士报告称,他收到了联合会送来了一份冗长的备忘录,提及普遍的工作待遇问题,并要求更高的薪水等。梅乐和又称,他告知联合会代表,海关华员目前的薪资待遇比其他部门的公职人员要好得多,在他看来,可用的工作经费现在并不可能满足更进一步的要求,他建议问题应该暂时搁置。何智辉等人回答道,联合会已经被迫采取行动。随后时任汉文秘书丁贵堂将请求书译为英文,11月14日,请求书被送往北京,两周之后,被北京退回。
获悉这一结果后,联合会马上召开紧急会议商量对策。会上有人提出要“马上积极的动起来,回击;也有人主张先同梅乐和进行商谈,激烈的行动应先予以保留。最后,采用稳妥做法的建议占了上风,联合会推举三名代表面见梅乐和。据代表之一的黎彭寿记载:“税务司一见,却很同我们表同情。他说这件事不光是我们没有面子,连他都没有面子。他又说,联合会的工作同功劳,他都知道,很感激。但他不是当局,无能为力呀。结果他答应我们的原呈由他保留,因为他不能违抗北京的命令,北京教他不要寄,他不能再寄的。但是我们可以写一封公函给他,将实在情形仔仔细细叙出来,他就可以把我们的信寄去北京。北京训令他不准寄我们的请求书,可是没有不准他寄我们的信呀。”三名代表遂回报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决定采用梅乐和的建议,以公函的方式形成反馈,为表示不满,决定“词句间必须充分表现我们不平的气,明白责备总税务司之昏馈糊涂等。”公函由翁毓甫主稿,译成英文后送交梅乐和,由其递交易纨士。
易纨士退回请求书的理由为“未曾承认该会,故未便接受。”须注意的是,在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在以公函的方式回复易纨士的同时,决定暂缓召开会员大会,以免“各走极端。”
“书是我们华员用以实现关税自主以后和收回海关管理权的预备,是全中国民众生活疾苦和我们全体华员被束缚的解放,是中国在国际上立足的必要条件。总税务司不加慎审,贸然原璧退回请求书,即是制止我们有实现关税自主和收回海关管理权的预备,是欲增长全中国民众的疾苦,是欲继续束缚我们全体华员,是把持中国的内政。我们在此生死关头中,绝对不可松放下去,而须以全力应付这种局势。”宣言同时提出旗帜鲜明的斗争口号:“攻击打倒歼灭媚外的走狗,拥护并督促海关华员联合会努力进行它应做的工作,团结海关华员全体的力量和精神,扩大关员运动。”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汪文卓(外班华员)也以个人名义发表告全体同事书,大声呼吁:“总税务司原封通还请求书,完全是因他眼中毫无我们华员的印象,为要永远把持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政治特权,恐怕这请求是动摇洋人操纵海关的开端!”“我只愿我们认识了总税务司的阴险和自身的恶劣环境及地位以后,赶快从睡梦中惊醒,从卧榻里起来!”海关外班华员俱乐部本为联合会的发起组织,该群体的对外发声,一方面显示了外班华员群体在大革命风潮影响下的思想认识,另一方面似也暗示了联合会内部在抗争路线选择上的严重分歧。
联合会请求书第二次递送的结果是仍被北京予以退回。此后,联合会遂将注意力彻底转向北京的总税务司,并试图运用革命话语来为联合会的主张进行背书。1928年2月,联合会派代表赴南京面谒时任关务署长的张福运,向张呈请指示办法。该呈文开篇即称“我国亡关之痛者将八十年,主权旁落,太阿倒持,爱国志士孰不为之椎心泣血而长叹。”联合会既在于平等待遇,更在于挽回国权。将海关华员待遇提高的问题直接与外籍税务司制度、帝国主义对中国海关权的把握这一政治生态联系起来,行业福利问题明确上升为反帝斗争。与此同时,联合会更是频频参与上海当局尤其是国民党上海党部、上海特别市社会局组织的各类市民集体及对外示威活动,上书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要求实现关税自主,收回关款保管权与海关行政权。在此压力下,易纨士被迫南下上海,与联合会代表在2月16至18日进行三次面对面谈判,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1928年5月,联合会开始公开通电声讨易纨士,称“现今代理总税务司易纨士,劣迹多端,久为国民政府罪人,尤不能令其充任(总税务司),以免实行关税自主时动被掣肘。”外班华员则更是激烈,称易氏“为极端帝国主义者。挟其侵略的传统思想,一意孤行;身为国民政府雇员,而处处惟英国外交官之马首是瞻;以己利为前提,视华人若刍狗,擅封海关,违抗长官训令,护庇私人……际兹国府努力中央集权,澄清吏治之际,此伧一日不去,事权统一无方,刁吏铲除亦无望!”在这场肇因于行业内部福利待遇调整的争斗中,海关华员联合会成功地将群体福利待遇问题与反对帝国主义、维护国家主权联系起来,而易纨士也迫于内外各种压力,于1928年12月31日选择辞职,黯然下台。8月7日,《申报》全文报道了联合会呈国民党中央五次执监会的建议,认为“身为代理总税务司的易纨士轻视华员,就是抵制关税自主。而北伐战争的目的之一税自主。我们要得着真正的解放,要收回海关行政管理权,须一致起来打倒易纨士滔天罪行,但也违反了中央。”
三、社团与政治:市民大会中的海关华员联合会
在1927年4月24日的海关华员联合会成立大会上,来自北伐军东路军总指挥部政治处、江海关监督、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等方的代表在致辞时,无一例外地将联合会成立之后的活动与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税自主诉求联系在一起,希望联合会在成立之后能在该领域发挥大的作用。联合会成立大会的宣言也公开称:“吾国最近八十年间国家财政社会经济所呈种种罗掘枯穷之现状,几无一非受不平等条约之束缚所致,而不平等条约中最不利于国计民生之点莫如关税自主权之丧失。”联合会方针首先在起全国人民对于关税解放之决心,以促进关税自主权之早日实现。虽然联合会的主要活动线集中在面向京海关总税务提高待遇吁求,但作为对官方期许的回应,联合会也集中参与了以关税自主为主题的各种集会与公开活动。迨至请求书被北京退回后,联合会逐渐将提高待遇问题与关税自主、海关主权等革命性诉求联系在一起,它对关税自主运动的参与度更是大为提高。
1927年8月12日,《申报》以《上海民众拥护国民政府关税自主筹备大会启事》为题,报道了该会各组成团体共同组织执行委员会,讨论各项事务,海关华员联合会即为当选团体之一,与上海特别市党部中央宣传委员会驻沪办事处、海军政治训练部、上海学生总联合会、各界妇女联合会、银行公会、航业公会等20个团体共同组成大会的执行委员会。联合会与各路商界联合会、妇女团体统一会负责交际科,计划于十日内召开大规模市民大会,表示拥护关税自主。由此可见,联合会俨然已被上海当局视为一个行业团体代表。不仅如此,8月14日,大会的第二次执行委员会在海关华员联合会二楼开会,会后对外发布宣言,称“现在我们的口号是:废除片面的关税协定,拥护国民政府实行关税自主;贯彻中国国民党的党纲,中国关税自主万岁。”从“拥护自主大会各团体联席会议”之后的活动来看,联合会称得上是一个关税自主运动的一个中坚组织。
1927年8月21日,上海举行了拥护关税自主市民大会,会场设于公共体育场和上海总商会,到会人数约有四五百人。海关华员联合会主席汪文卓出任大会主席,并在大会上报告了开会宗旨。在报告中,汪氏将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与海关管理权丧失相提并论,论述中国关税自主的意义,事实上也将海关管理权的收回提到相同地位。如大会到会者高呼的口号即包括“收回海关权”“关税自主万岁”“拥护国民政府实行关税自主”“打倒帝国主义”等。上海各团体拥护关税自主大会筹备与召开的背景,为南京国民政府寻求自行宣布关税自主。南京方面原定于1927年9月1日在局部地区实行,后因列强反对而宣布展期,上海拥护关税自主市民大会“因时制宜”“缩小范围,俾能持久。”
可以看出,在上海各界团体拥护关税自主市民大会中,海关华员联合会被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纳入其宣传和动员体系,成为各界社团中的一员,这与联合会自成立之后的寻求备案活动一拍即合。早在联合会第一届代表第一次大会上,临时主席翁毓甫即以联合会立案问题付众讨论。在联合会的立案与否问题上,全体代表一致同意需要立案,即需要取得政府或上海当局的认可甚至支持。代表中有人提议经监督立案,但并非向江海关监督呈请立案,而是由监督向上海最高当局如国民党上海政治分会呈请立案。这表明,海关华员联合会从一开始就欲把自身定位为一个社会团体,直接参与民国政治。而关于立案手续问题,联合会第一届代表第一次大会未进一步讨论,只是模糊地表述为“不必讨论”,立案经历了不少波折,立案的呈请对象也一再发生转移。
联合会的第二届执行委员会继续推进立案事宜,但立案的呈请对象转移为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部。1927年12月,据联合会秘书科报告,联合会第二届执行委员会已“向国民政府财政部立案,以坚本会基础。”报告并称“已公推黎彭寿主持,业已由某会员面托财政部秘书吴君及第七军参谋陈君,先向财政当局接洽,俟接洽妥帖,再行遣代表赴宁面递呈文备案。”时值联合会第一次向易纨士递交请求书,虽然南北政府仍处于分立状态,但南京国民政府下属的财政部及财政部下属的关务署,已事实上掌控了全国大部分的海关,联合会显然是欲借南方政府财政部的力量来积累与北京总税务司的谈判资本。以此逻辑而言,该时期联合会的立案呈请,已将自身的定位悄然改变,以南京国民政府财政关务系统下的一员自视,在这北伐尚未结束、南北政府尚对立的情况下,显然有助于其标榜自身革命性的一面。

《海关华员联合会月刊》出版刊物
但面向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的立案呈请没有得到联合会所期待的后果,直至1928年2月,联合会的立案问题仍悬而未决。当月,联合会推举三名代表赴南京面见关务署长张福运,为“问他可否准我们立案,他说本会一合法团体,本无立案之必要,即不立案,亦不成甚么问题。张署长是法学专家,说的自然是对的,但是本会执行委员总觉得立案是应该做的,于是仍在各方面去进行。”《月刊》中提及的“在各方面去进行”指的是联合会向上海特别市政府农工商局提出的立案申请。在呈文中,联合会自叙为一独立的职业团体,其宗旨为“联络感情,交换智识,统一海关华员之精神与能力贡献应有之服务,谋中华海关之美满利益及保障华员个人之幸福。”3月10日,获得农工商局批字号的批文件,内称“察核该会宗旨,不仅个人保障幸福,并为谋中华海关之美满利益,所见正大,深堪嘉慰,应准备案。务宜本此初志,淬厉进行,本局长有厚望焉。”至此,联合会的立案问题终宣告解决。需要注意的是,上海特别市政府农商局掌理上海特别市的农工商事宜,内设五科,其中第二科负责公司、商号及商业团体等的注册,第三科负责劳工团体的注册及保护监督事项,海关华员联合会无疑被其视为一个劳工团体,换言之,联合会被定位为一个工会性质的行业团体。
学界的研究表明,南京国民政府的民众社团管理中存在着双轨体制,其一为政府管制,其二为国民党各级党部管制,一为监督,一为指导,但在两者实际权限上存在很多重合之处。联合会呈请立案后,本应处于上海特别市农工商局的监督之下,但其活动却受国民党上海党部指导,参与了多种政治性社会活动,如庆祝北伐胜利、庆祝国庆大会等各类市民大会。这类政治性社会活动受国民党各级党部领导,往往事先组织和筹备,在对外宣传口径上保持了高度的一致,事实上从属于国民党政权“温和型革命外交”的组成部分。如1928年5月3日“济南惨案”发生后,联合会本于5月10日向南京国民政府呈文,要求“明令所有海关日员一律停职。”集中于中国国民党指导之下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反日运动,“按定步骤、按定计划的长久的应付。”这种应付是要“从经济上要找出抵制日本帝国主义的方法,教全国民众以有系统的、有计划的方法作长久对日的奋斗。”在此精神的指导下,上海成立“上海各界反抗日军暴行委员会”,不仅如此,联合会也名列“上海工界对日外交后援会”,抵制日货进口。
随着南京国民政府各类社团立法的出台,社会领域内的民众社团活动越来越受到国民党及南京国民政府的强力管控。海关华员联合会在“请求书”事件中,以行业群体利益为出发点,借助革命性话语与对政府主导各类市民活动的认可与参与,寄希望于在反帝话语表达下实现华员群体“提高职权、改良待遇”的集中诉求。而在实际上,随着联合会由自发的行业组织向受政府管控社团的转型,其群体诉求须越来越多地以国民党政权的意志为前提,当这两者表现出某种冲突时,联合会的命运实际上已经被提前决定了。
四、关制改革的达成与海关华员联合会的解散
早在联合会成立之初,代理总税务司易纨士在给江海关税务司梅乐和的函件中讨论过联合会的前途,易纨士认为:“该会的宗旨之一是将海关的管辖权移交给中国人。从总体上看,这本身是一个完全合法的目标;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的话——如果并非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是,对于这些为这个目标而努力的人而言,同时让他们又要保持对现政府的忠诚,这将是一场。”基于此,易纨士一直告诫梅乐和,不要与联合会发生官方、正式的联系。与易氏的静等联合会“自行界”不同,梅乐和则一步断言“海关服务的中国本土化势在必行,事实上它一直在稳步地向前推进;但是,所谓的海关联合会企图不适当地加快这一进程,强迫公认的主管者采取行动,这只能以灾难而收场。”梅氏进一步断言:“根据我的观点,国民党全面镇压工会运动的时间还没到来,因为没有大众的支持其就无法立足,群众支持可以弥补军事装备的不足。但当这样一个时机到来之时,我毫不怀疑,联合会也将得到有效处理,或者将其羽翼剪除,或者更好的是,将其完全废除。”梅氏还指出并试着说服地方政府,该会的存在对于海关服务纪律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并且通过削弱海关行政机构的法定权威,它最终可能会对税收和附加税征收造成不利干扰。在联合会可以被取缔或者限制其活动之前,这一切必须仔细准备。

代理总税务司易纨士(ArthurEdwardes)
易纨辞职后,联合会对外发布对继任人的意见,称“对于海关长官继任人选,主张任用华人。惟为顾虑关税自主实行在即,免致引起外交纠纷起见,不妨暂委海关中富有经验、素孚众望者,执行总税务司职务。”布对继任人的意见,称“履行条约之中,寓顾全国权之意。”更是认为梅氏“自任江海关税务司以来,外对中外商民,内对大小员属,遇事均能和衷共济,持平处理。”“任何人士,凭其背后之政治势力或金融势力,欲窃据总司一席,以冀束缚中国财政割裂中国之课税权者,全体华员誓不与其合作,一致反对,坚持到底。”结合联合会对梅氏的评价,可知在易纨士之后,梅乐和几乎是联合会的唯一看好且坚决支持的总税务司人选。
基于此,在梅乐和继任总税务司前后,联合会将请求书动议重新提出,并将呈文同时递送至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关务署。1929年1月11日,联合会派代表面见梅乐和,递交函件,要求梅氏书面承认联合会请求书十五条内容,并随即实行。梅氏答称“现关务署已组织关制讨论委员会,本总税务司已奉令派员参加,日内即行开会。所有一切问题,自有相当解决。总之,本总税务司对于华员之请求,如可办者,必竭力商承关务署,早日核准施行。”
然而,梅乐和在与易纨士的海关总税务司职位争夺过程中,已充分得到了南京国民政府的信任,即实现了他本人计划的、争取政府与他站在同一立场的前提预设。在此背景下,他一方面以各种活动影响关务署,另一方面又以关务署的命令回复联合会,最终导致了联合会的被迫解散。
在获悉关务署将组织“关制讨论委员会”决定海关改革的重大问题时,联合会于1月12日晚召开紧急会议,议决拟就书面通知给梅乐和,积极要求派代表参与该委员会,同时呈文关务署,要求派代表一人列席讨论。梅乐和则批复联合会,称其已奉令派海关总署铨叙科税务司卢立基(LucaLde)及江海关暂署税务司梅维亮(MyersWB)二人出席关制会,他无权多派代表出席,联合会应静候关务署的决定。关务署则称关制会委员五人,其中一人拟就海关华员中选派充任,该名成员即为当时任总税务司汉文秘书的丁贵堂。

1929年1月,梅乐和接替安格联和易纨士担任海关总税务司,派员到南京开设名义上的“总税务司署”
1929年的关制改革是中国近代海关史上一次历史性的变革,海关华员的职权待遇的不平等现象有了较大的改善。但这一变革延续了外籍税务司制度,未能恢复和收回中国海关主权。海关华员职权待遇的改善,不能与中国关政上的主权收归画等号。这一时期的联合会为保障海关华员权益的完全,多次致函梅维亮和梅乐和,一为催问结果,同时也要求对于请求书的内容一次性完整解决。3月14日,梅乐和以总税务司通令的方式向各海关下达了按华洋平等原则修改海关华员待遇的指令。4月5日,在请求书被总税务司分股零星发表后,联合会向各会员申告,“凡各部各级所发之改良待遇原则、细则及名单,若未得本会充分考虑表示满意前,任何会员不得单独接受,须一致步骤,遵照本会之命令行事。并须在整个解决前,对于所给之薪水待遇,只可暂照旧例领取,切勿领取新加之数目。”并向梅乐和要求将请求书各款公布,联合会将参照通令来对照与原案的不符之处,从而决定是否接受。4月18日,联合会召开会议,讨论是否接受新颁布的待遇细则,会议认为已经公布的各款细则,对于上级华员非但未曾增加,而中下级人员的待遇,也增加无几,远远不及财政部之前议定的一百一十万五千元额度。联合会遂决议致函梅乐和,一方面强调自身为代表全体华员的合法组织,另一方面宣称联合会只受国民党党部指导,并非从属于江海关税务司或总税务司,故“所有细则是否依照案令执行,此集中全体华员之团体为其切身利害关系,实任所在,自应有相当之表示,以唤起当局之注意予以修正,并非干涉行政。”
但梅乐和的回应大出联合会的预料。5月9日,梅氏将联合会函件转呈关务署,声称如按联合会所述,该会对关务署颁行的改善待遇细则有接受或驳回之权,他进而向关务署发问:是否联合会可以代表关务署管理关务?总税务司是否要先经联合会审核接受方能颁布改善待遇细则?这显然是梅乐和以退为进的手段,借以挑拨联合会与关务署之间的关系。他进而攻击联合会的行为“殊属逾越范围,妄行干预。”不免影响关政,进而影响海关税收。事实上,在关税自主大局已定的情况下,海关华员联合会已失去了以革命性主张和行动来实现群体权益诉求的基本前提。南京方面,关务署很快以指令的方式命令总税务司,“政府机关人员,不得设立职工会名目……该联合会若仅为关员等联络情谊而设,尚无不可;倘假团体名义,妄事干预行政,要挟长官,是即以违反纪律论,依法应受严厉之处分。仰该总税务司凯切诰诫,立予纠正。如该联合会仍敢故违,部、署决不能为之宽容也。”随着国民党政权对民众社团及工会组织的严密控制,海关华员联合会的各项活动也趋于式微,1929年8月20日,国民政府财政部下发第一〇八二四号令,要求梅乐和会同各地官厅,将各海关的职工会立予解散。而在此之前,联合会的会务已于当年6月即已陷于停顿,延至1931年6月7日,联合会代表大会决议,结束全部会务,是年12月31日正式解散,并将公款拨充抗日军饷。
五、结语
1927—1931年活跃在上海各类市民活动中的海关华员联合会,其本身为一个行业权益组织。它产生的大背景为中国近代海关华洋不平等的现状,在风起云涌的大革命影响下,借助于北伐军进军上海,海关华员联合会应运而生,在革命性话语表达和群体权益争取之间形成相互借力,这是联合会活动的基本逻辑,也是联合会对民国政治的参与。具体而言,作为行业权益组织的海关华员联合会,一方面强调其身为政府雇员,听从政府指令、不逾越政府所划边界的属性;另一方面,积极借助于南京政权的反帝话语表达,以关税自主为重要切入点,以在册合法社会团体的身份积极投身于各类社会集会活动,以期实现提高职权、改良待遇的群体诉求。
行业团体对官方话语表达的借用现象,说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政治实践中,政府与社会团体间的关系并非单一的管控与被管控的关系。以海关华员联合会为例,在其提出的变革近代海关的各类措施中,涉及总税务司及关务署的关系调整、各海关组织的设置调整、海事行政权的收复、税款保管权与海关管理权的收回、华洋职权待遇平等等。革命性话语的表达并非产生于自身,均为借助式的表达,故其虽自视为一个革命性的组织,但究其实质,仍只是一个向南京国民政府注册成立、依法活动的社会团体。步入20世纪30年代,在国民党当局政府不断收紧对民众运动的管控,以各项立法约束社团活动时,联合会的社会团体属性与其自身诉求之间只有限制,而非支撑,其活动受限进而走向奉令解散,也就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海关华员联合会的活动时间虽然不长,但其仍不失为一个观察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后民国政治演变及社会变迁的一个丰富个例。联合会曾计划组成一个以江海关华员联合会为总会,以各地海关华员联合会为分会的全国性组织,总会与分会在运行过程中的关系,以及联合会内部华员的上下层、内外班之间的关系等,都构成了讨论该组织活动及其成效的可能路径,限于主题和篇幅,留待专文另行讨论。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佈,原載於《學術月刊》2024年第4期,頁198-208,註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