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甲午战争后,日本海军在福建的秘密租地活动大部分是在《公立文凭》和《福建不割让来往照会》交涉的“掩护”下进行的。日本海军省试图借由厦门专管租界的交涉获得一块备用地。交涉不成,则借义和团运动之势炮制“厦门事件”。占领厦门不遂,又转而秘租大屿山海滩地以作备用。辛亥革命期间,日本海军还企图在三都澳内秘密租地,被福建当局发现并阻止。甲午以来,日本海军在福建沿海的秘密租地活动遭到福建官民绅商层层阻滞,屡屡受挫,未能形成据点;而此时传来美国在厦门港及三都澳活动的消息,特别是中美关于三都澳的海军借款新闻,最终刺激日本海军将“福建问题”植入了“二十一条”之中。
关键词:日本海军;福建;军港;厦门港;三都澳
甲午战争后,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台澎被割让给日本,澎湖成为日本的海军要港(改名马公港)。1896年,在《马关条约》下又派生出《通商行船条约》和《公立文凭》(又称《通商口岸日本租界专条》)。随后,德国强占胶州湾;俄国租借旅顺、大连;法国租借广州湾;各国纷纷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面对这一形势,日本政府发出《福建不割让照会》,希望借此确立在福建的优势地位,日本海军对闽台沿海港口地区的关注度也持续上升。在《公立文凭》开启的厦门专管租界交涉中,日本海军省曾提出划拨“海军备用地”的要求,后又延伸出大屿山租地计划。目前学界对甲午战争后日本在福建地区活动的研究,主要集中于1900年的“厦门事件”、辛亥前后的中美“军港借款”事件,以及割台后日本殖民机构——台湾总督府的对岸经营政策,未见专文论述日本海军在福建沿海的秘密租地活动。鉴于此,笔者拟梳理1895年甲午战争后日本海军在三都澳及厦门港秘密租地活动的历史脉络,及其与“二十一条”中“福建问题”的关系,揭示其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西太平洋局势的影响,以期深化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对中国渗透与扩张之研究。
一、《福建不割让来往照会》与日本对福建海港的关注
甲午战后,列强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其中日本先后提出一系列对福建省的要求,尤以海港地区为多。1896年,日本在《马关条约》中延伸出《公立文凭》,其第1、3款规定“添设通商口岸,专为日本商民妥定租界,其管理道路以及稽查地面之权专属该国领事”,“中国政府亦允,一经日本政府咨请,即在上海、天津、厦门、汉口等处设日本专管租界”。这导致了厦门日本专管租界的交涉。
1898年,日本驻华公使矢野文雄当面向时任总理各国事务大臣的李鸿章及张荫桓要求不割让福建省于他国,并照会总理衙门。李鸿章经与兼署总理衙门大臣翁同龢商议,答应了日本的要求。学界将日本的照会及中方的照覆合并称为《福建不割让来往照会》。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福建不割让来往照会》都有将福建变为日本“势力范围”之嫌。
同年,矢野文雄又借“沙市案”要求清政府在岳州、三都澳、福州等地设立日本专管租界。“沙市案”发生在湖北,案件关涉的是日本在湖北的利益,日本却借此要求扩大其在福建的权益。福州是福建省会,马尾船政局所在;三都澳又称三沙湾,是闽东天然良港、水深港阔。面对日本政府的要求,清政府答应日本在福州设立专管租界,并决定将三都澳、秦皇岛、岳州自主开放通商,三都澳由此成为中国最早的三个自开商埠之一。不仅如此,福州、厦门、三都澳还都适宜做军港。厦门、三都澳两港位于台湾海峡南北两端,对掌控台湾海峡制海权十分重要。福州、厦门的日本专管租界交涉,为日本海军在福建沿海驻留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在福州,日本的关注点在马尾船厂附近的罗星塔。1900年,日商上海顺泰洋行曾通过海军大佐吉田,向日本海军大臣山本权兵卫递交一份在马尾罗星塔船政局造船厂附近建筑煤油池栈的请愿书。1902年,日本驻厦门领事上野专一还建议购买福州罗星塔附近土地。在厦门,日本海军直接在专管租界的交涉提出海军备用地的需求,后文详述。
三海港中,唯有新开埠的三都澳没有日本专管租界,但也受到日本持续关注。1897年,《时务报》转译日本《国民新报》刊登的《记三沙湾形势》所言:“如此天然形势,佐以人工而为港埠,则巩固莫若焉,岂不优于胶州湾万万乎……据有此地非惟足以握中国南方一带之海权,并可南控台湾,东制南洋诸岛,南扼香港以北海岸。”关于三都澳开埠的进度,矢野文雄密切关注,及时向日本外务大臣禀告,并迅速以外务省告示的形式刊载在日本《内阁官报》上。日本政府对三都澳的关注和“经营”,包括商业贸易和台湾海峡制海权两个方面,分别来自日本外务省和海军。
三都澳主要产茶,上野专一获悉三都澳筹备开埠,向外务省表示,希望日本邮船会社开通福州——三都澳航线。1899年10月,日本驻福州领事丰岛捨松以备起盖领事馆的地基的名义在三都前岐村租用土地。1900年,大阪商船会社“纪摄丸”轮船开始往来福州——三都澳之间,运送茶货及乘客,但当时码头仅供舢板停泊。退潮后,离海岸线180多米的地方有淤泥露出,大轮船和大型民船都不能靠近海岸。由于码头条件不佳,英国永昌洋行和日本大阪商船会社先后与福宁府以及福建洋务局交涉,获得往福安县盐田(现霞浦辖境,位于三都澳北部)运载茶货的许可。
三都澳开埠之时,台湾总督府海军幕僚也向日本海军省汇报三都澳的位置及形势。日本“八重山”舰舰长也曾呼吁日本政府在三都澳设领事馆,并称:“所缺憾者,惟潮满时岛旁只深二十七尺耳。”1904年,福建闽县人林森出版《闽警》,揭露日本人觊觎福建港口之情:“若日本筑军港于此地(三都澳),备以强盛舰队,与台湾澎湖相呼应,而扼之盖易易耳。台湾海峡,一归日本制海权之下,我(日本)海军位置,于支那海及东海,绝非如今日之比也。”
日本通过《福建不割让来往照会》建立了自身在福建的优势地位,福州、厦门专管租界交涉,乃至于三都澳的开埠,给日本海军提供了深入闽台沿海军港的可能性。鉴于扼控台湾海峡南北之需,日本海军对三都澳和厦门港的关注尤多,且具有持续性。三都澳开埠早期,口岸基础设施不佳,日本海军未有实质性动作。1907年,日本“高干穗”舰巡航至三都澳,绘制了《三都海关及邮政分布图》,尔后又有长腰岛秘密租地计划。在厦门港,日本海军则借专管租界交涉植入“海军备用地”计划,计划受挫,又试图在大屿山租地,下文详述。
二、厦门专管租界交涉与“海军备用地”计划
相比于福州、三都澳,同时期日本在厦门的行动更迅速。1896年,中日签订《公立文凭》,厦门专管租界的交涉随之而来。1897年3月26日,内田康哉代理日本驻华公使,向总理衙门提出:“日本政府愿将厦门城外对鼓浪屿之火仔按(垵)沙坡头及其中间各该沿海一带背后至山岭之地方十二万坪,又生屿及大屿内对鼓浪屿之沿海地方十万坪共合二十二万坪作为日本专管租界,宜速咨请总署转饬该地方官会同本国领事和衷商办。”总理衙门以大屿、生屿(即嵩屿)不在厦门通商界内之辞转复日本,此议因而被搁置,日本厦门专管租界的交涉转至厦门沙坡尾及鼓浪屿海岸地块。而日本在鼓浪屿海岸的专管租界要求,又遭到美国驻厦领事的干涉,英、德等国也发声反对,故只能将专管租界范围聚焦在厦门岛内。
1899年,为推动厦门专管租界的划定,日本转向索要虎头山。虎头山是厦门岛制高点,地理位置重要。5月至8月,厦门民情愤慨,坚决反对日本这一要求。8月,署福建布政使按察使周莲率领上野专一踏勘虎头山插界,这一行动遭到厦门民众的抗议和驱赶。在此期间,日本海军“高千穗”舰在鼓浪屿登陆,扬言要借用厦门港作为海军操场。亦有台湾总督府欲将数千士兵派往福州、厦门的言论。
10月25日,周莲、署兴泉永海防兵备道延年与上野专一在厦门签订《厦门日本专管租界条款》。该约同时传送给中日政府,日本海军大臣获悉相关信息。1900年1月16日,山本权兵卫向外务大臣青木周藏表示,希望在厦门日本专管租界地水运便利之处为日本海军预留备用地。海军大臣是日本海军最高长官,山本权兵卫的介入,将日本海军的预留备用地置于厦门专管租界交涉之中,给该交涉增加诸多复杂因素。
1900年1月19日,外务省向上野专一转达海军的意思。2月21日,上野专一回复青木周藏,专管租界内“虎头山脚下东南石油仓库至海滩地”可勘为海军备用地,并称其已照会台湾总督府,请台湾总督府民政长官后藤新平派专业技师来厦门测绘。3月1日,日本驻华公使西德二郎照会总理衙门,提出《厦门续约十二款》,就上述虎头山相关地界的中日居民权益进行划分。1900年4月3日,后藤新平在上野专一的引领下巡览虎头山。4月5日,山本权兵卫回复青木周藏,厦门领事所指地块“极适当”。
1900年5月,义和团运动爆发。中国北方局势不定,台湾总督府秘派陆军少将中村、大尉若见去厦门、福州进行军事侦察。8月24日,在厦门的日本东本愿寺着火,日本海军陆战队以保护日本侨民为由持枪上岸,分驻厦门各街,并搬运大炮架于虎头山顶,“厦门事件”爆发。至此,日本海军在厦门的活动从通过外交机构秘密谋取一块备用地,转为直接登陆并占领厦门岛。事实上,直接促发“厦门事件”的是一封“密电”。当时厦门道台延年探知日本驻厦领事上野专一是获得“本国秘电”才登陆,但并不知晓该“密电”是日本政府的哪一部门发出。据《后藤新平文书》记载,8月14日,台湾总督府收到陆军大臣桂太郎的电报,告知山本权兵卫已经秘密训令日本海军在厦门的“高千穗”“和泉”“筑紫”等舰舰长及士兵,在必要的时机占领厦门港两岸的炮台。在占领厦门炮台的同时,占领福州川石山的电信局。该电报在日本海军档案和内阁公文中均有保留。
梁华璜曾对中日学界关于“厦门事件”的各方观点及案件始末进行考察,但未留意到日本海军借厦门专管租界交涉在厦门港谋求“海军备用地”的举措。由于“厦门事件”的发生,日本专管租界交涉停止,日本的“海军备用地”谋划随之搁浅。台湾总督府曾考虑将“海军备用地”纳入对岸经营政策,计划在厦门沙坡尾置海军屯煤栈,但未见下文。
二、“厦门事件”后大屿山租地计划的搁浅
早在厦门专管租界的最初交涉中,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即向清政府提出租借大屿和生屿的要求,但当时被清政府驳回。1900年“厦门事件”导致日本山县有朋内阁倒台,厦门专管租界交涉停止。1902年,日本再次将目光转移至大屿山,驻厦门领事上野专一启动大屿山秘密租地计划,此计划是“海军备用地”计划的延续。
大屿山隶属漳州府海澄县,日本人将之称为“虬松岛”,英文为Whale island。大屿东南面向嵩屿(今海沧),两地距离极近,中间仅有几个低潮岩。日本人以鼓浪屿和虎头山为界,将厦门港分为内港和外港,认为鼓浪屿与厦门本岛之间为内港,虎头山以北属于外港。厦门外港是天然军港,连接大屿和嵩屿便可控制厦门外港,同时又可进入漳州腹地。
1902年7月,上野专一以日商三井洋行欲在大屿建设煤油池栈的名义向兴泉永道延年交涉,希望租地作为煤油池栈地基之用。延年回复上野专一,称大屿属漳州海澄县,由汀漳龙道管辖,并将上野专一的函件转给汀漳龙道。10月,汀漳龙道李毓森到任,经与海澄县令、三井洋行负责人现场查勘,发现该海滩地临近居民祖坟,且为居民养殖蛤蜊之处,当地居民均表示不愿出租。李毓森将详细勘办情况汇报给闽浙总督、福州将军以及福建洋务局。
1903年1月,上野专一表示愿意保护坟墓,给予本地居民补贴,并向海关报销捐款,再来催办。是年,双方就海滩地租金、海关报销捐款数额、租地年限等反复函商。4月17日,内田康哉告知日本外务大臣,驻华英国代理公使就日本在厦门港租地一事与日方在北京会面。英方称该岛屿的租借引发了厦门当地民众的不安情绪,驻厦门各国领事也均向本国政府通报。说明此事在厦门、北京两地均有发酵,驻北京各国使节均知晓,并已有物议,英国基于与日本的同盟关系,特提醒之。
交涉期间,上野专一回日本东京述职,向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以及海军次官斋藤实汇报了该交涉情况,二者均表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推进。7月,日方出租金洋元4000,并强调可一次性付清。李毓森及海澄县县令认为租金需洋元八九千。后双方议定租价为洋元8000,一次性交清,租期以25年为限,并拟定报销防险章程10条。报销防险章程约定,“行主应先出具保款银一万两甘结,缴存漳州道署,由汇丰银行担保,或由台湾银行亦可。每年照换保单一次,以备赔偿抚恤之用”以及“自第一载油之船进口起算,计每加仑缴洋钱七分半,作为报销捐款”。
1904年4月8日,上野专一与李毓森草拟租约及报销防险章程10条,上野专一将该契约二纸呈报外务省。4月27日,外务省发文将相关信息同时转给山本权兵卫和儿玉源太郎,请二人出具意见。当时日俄战争已经爆发,日本财政紧张,29日,台湾总督府回文称租地金额与原定数额不符,认为没有必要购买此地。30日,海军大臣回复,依台湾总督意见处理。5月5日,外务省将台湾总督以及海军大臣意见转给上野专一,并表示加之北京外交界传言日本政府将在厦门获得大量土地,物议纷纷等情况,命令上野专一中止此次交涉。大屿山秘密租地计划遂被搁置。
日本租地案搁置后,大屿山又受到美国“光顾”。1904年,美孚石油在闽南开创三达洋行,三达洋行也将目光投向了大屿,请求租地建栈,兴泉永道以该地已许予日本三井洋行为由予以回绝。美国遂将关注点转向嵩屿、火烧屿海滩。日本驻厦门领事菊池义郎向外务大臣内田康哉报告此事,内田康哉将美国三达洋行在嵩屿租地建池栈的动向转给日本海军大臣斋藤实,并一同抄送了美国领事与福建通商总局及地方官员的交涉文件。
1900年前后,是西方国家在华设立煤油池栈的高峰期,美国三达洋行确有在厦门港与三都澳的煤油池栈租地交涉。1908年,日本制定《帝国国防方针》,日本海军同年出版的《帝国国防史论》均以美、德两国为对手,并将美国作为其在东洋的假想敌。日本海军一直有在福建港口租地的计划,因此,美、德两国在福建的租地活动受到日本格外关注。1912年3月,菊池义郎向内田康哉汇报福建境内美国三达洋行和德国宝记油库及栈房的分布情况。美国三达洋行选租之地又恰好在日本海军关注的厦门、三都澳两港口,引得日本浮想联翩。在厦门的日本海军大佐竹下也向海军省汇报了相关进程。
1912年,日本海军再次将1904年搁置的大屿山租地计划提上日程。3月中下旬,日本海军军令部大佐竹下、参谋山川一行抵达厦门,与驻厦门海军中佐平井、台湾总督府爱久泽直哉及菊池义郎会面,商议租借大屿山之事。3月19日海军方面的电报显示,爱久泽直哉提出两个建议:一是由他自己以办养鸡场为由,向与其有金钱借贷关系的程氏租地,再徐图卖地;二是通过台湾籍民向当地居民租借土地的方法推进大屿山租借一事。
此事的后续,在1915年菊池义郎继续向外务大臣加藤高明和大隈重信的报告中得以窥见。该报告称,1914年,日本指使台湾籍民曾厚坤、大屿当地人蔡两村向所谓的“前清中军参府署理吴锦堂”购买大屿海滩地,由吴锦堂用清朝旧印章伪造光绪二十七年执照颁给“蔡景坤”[52]。曾厚坤当时是厦门台湾公会会长、厦门三井洋行的代理人,菊池义郎称其手腕为“籍民中第一流者”。该交易假托“蔡景坤”之名进行,“蔡”即蔡两村,“景”即吴锦堂,“坤”即曾厚坤,三人串名,各取一字,实为盗买盗卖。尔后三人又执此伪执照,赴思明县署蒙混过户,企图造成买卖已成的事实。日本外务省称此事是来自海军省的授意。[53]不过,1915年3月,日本当局感觉这一做法在当时形势下会引起麻烦,且对于用骗术买得之地是否可靠也不放心,鉴于此,日本海军决定放弃大屿山租地计划。
可见,大屿山交涉的重启,理应置于美孚石油在厦门港、三都澳的租地活动以及辛亥革命的背景之下理解,再次揭示了日本海军趁乱进入福建地区的野心。
三、辛亥乱局下的长腰岛秘密租地计划
与大屿山租地计划同步重启的,还有长腰岛秘密租地计划。1893年,郡司成忠任职日本海军水路部。1912年,他化名山本太郎奔赴中国,受海军大臣的“密命”来对闽浙沿海港口进行调查。山本太郎计划以闽浙沿海的三都澳、罗源湾、兴化湾、金门岛为调查重点,后日本海军参谋竹下建议增加浙江乐清湾。山本太郎抵达厦门后上书海军省,表示铜山湾介于厦门港和汕头之间,也有必要对其进行调查。该调查除采集渔业、社会治安等信息外,还进行军事测量并借机探查沿海可为海军购买的荒地。这是一次以商业为名、军事目的非常明确的对闽浙港湾的调查活动。
山本太郎指定三都澳东北的长腰岛南部为可购买土地,长腰岛由此进入日本海军省的视野。山本太郎在调查结束抵达厦门后与在厦门的台湾总督府爱久泽直哉会面,计划由厦门绅商薛棠谷和台湾籍民林某在厦门开设渔业会社,聘山本太郎为教习技师,会社成立后,以会社的名义,由林某出面,购买长腰岛及向匏岛土地。时任日本第3舰队海军大佐的东乡吉太郎将二人关于渔业会社的计划报给海军省。又议以薛棠谷的名义购地,以台湾人殷雪圃管理实际事务,殷雪圃当时任职于厦门台湾公会。
1912年年底,东乡吉太郎表示将对三都澳附近进行考察,当年11月,第3舰队提交了中主计相宗史视察三都澳的报告。同时期,台湾总督府海军幕僚也提交了类似材料。1913年4月,据已任日本海军少将的东乡吉太郎报告,日本海军省让丸一洋行店员梁世华出面,以经营渔业为由在1913年正月与霞浦县长腰岛黄姓居民签订租地契约,并于同年3月将该地典押给日本丸一洋行负责人桃原良弘。丸一洋行主要从事茶叶、棉布、巴拿马帽贸易,地址在福州台江后洋里利发埕(今洋里利发巷)。《台湾日日新报》载,1916年其转而从事海产物、煤炭输入生意。
长腰岛的土地租用是以通商之名,由日本洋行的华人店员出面,与本地居民进行的私下交易。该交易在日本渔业调查之后秘密推进,表面由外务省主导,实际是海军省在推动。不过,1913年年初,三都澳的地方管理机构出台《三都商埠外国人租地章程十八条》。该章程指出界内土地皆为官有,外国人购买土地需要与当地政府交涉,民间私自买卖无效,并规定租借年限上限为30年。=这一举措打乱了日本私下购买长腰岛南部土地的进程。
1913年5月,霞浦县知事向闽海道尹上报长腰岛土地私相买卖一事,该知县审断将卖主黄元桂等拘押,勒追原价还给梁世华,并取消该项买卖。该事件由此正式进入福建高层的视野。时任福建民政长官的汪声玲态度十分强硬,命令闽侯县知事协助追捕梁世华,但梁世华在日本丸一洋行的帮助下逃遁。1914年6月,福建巡按使许世英在《福建公报》上发布霞浦县知县因未能妥善处理长腰岛土地买卖一事记大过一次的饬令,同时刊登闽海道尹陈培锟禁止私自买卖霞浦县长腰岛土地的告示。
福建当局出面禁止了交易。许世英在《闽海巡记》中提道:“长腰岛海中屹立,最擅形胜。清季民初,为闽侯人梁世华倒卖于附近居民之手,去年经世英查知,严饬送县设法收回,出示严禁。现已饬知霞浦县刊勒石碑于山麓,永远禁卖。”为了避免造成正面冲突,闽海道尹发布的告示中梁世华的丸一洋行店员身份被掩盖,该事件被描绘成一起本地居民之间的不法买卖行为。福建当局发布告示后,天津《大公报》予以报道,将黄氏等卖主描述为“地痞”,以梁世华为“华商”。许世英所谓“设法收回”,实际是赎回,据他所称:“长腰亦一孤岛,民国元年梁某以五千元私售于日本人,予抵闽后,设法赎回。”至此,日本海军秘密购买长腰岛一事遂告终止。
四、日美竞争与“二十一条”交涉中的“福建问题”
1900至1914年间,厦门港和三都澳是日本海军觊觎之处,但遭到福建当局或者当地绅民的防备与抵制。而当时又有美国舰队访华在厦门逗留、利伯恒公司借款、美国实业团福建考察等一系列活动,新闻报纸不断渲染中美关于马尾筑港、三都澳筑港等讯息。日本海军目光所及之处皆有美国身影,“中美海军借款问题”也成为日本海军的“心腹大患”。
1914年2月25日,中美海军借款的消息突然现于报端:“闻斯乞华白君于前载振因调查海军游美时,曾与签定合同,许培司里海姆钢特拉斯代造军舰若干艘,现催中政府践行甚急。因载振曾收有回扣金故也。中政府因目下无需军舰,故已许该特拉斯代造海军军港一所,大约择地三都澳,该特拉斯则允以美金二千万元贷与中政府。”该新闻虽将载洵误作载振,但借款及建设军港之事并非空穴来风,此即引起中国学界热议的关于中美海军合作的伯利恒公司借款合同。1910年载洵访美,受到伯利恒公司的热情接待。1911年10月21日,伯利恒公司总裁施瓦布在北京与海军部大臣载洵签订了一份由该公司帮助清政府重建海军的合同,内含借款内容。此时辛亥革命已爆发,尔后清政府灭亡,1914年该合同再次被提起。
1914年3月3日,日本驻京公使山座园次郎向北洋政府外交部求证中国向美国借款在三都澳建设船坞之事,外交总长孙宝琦表示,“本国政府无此事,亦无此说”。1914年3至5月间,关于中美海军借款的新闻引爆日本国内舆论。日本官媒《朝日新闻》《中央新闻》先后进行了报道,并将海军借款、南浔铁路建设与福建地区的排日氛围挂钩。大阪《朝日新闻》称:“不管是军港借款还是铁路借款问题,在福建美国势力正悄然生长,这是日本最需要保持警惕之处。”1914年3月25日,日本《中央新闻》所指更为详尽:“自现任总统威尔逊就任,美国退出六国银行团(善后大借款)以来,其在支那的活动完全是以个人或者私有公司的名义进行的……特别是最近,诸如美国获得油田开采权以及福建军港借款等事件,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我国(日本)利益的不在少数。”同时还称:“顶着军舰建造费及船坞建造费的名义,向美国借款二千万美元的福建军港贷款,实际上毫无疑问是要在福建建设一处军港。”4、5月,台湾《日日新报》跟进报道,称当年1月份,美国曾派人赴三都澳,并赴宁德县矿山进行考察。煤油池栈之事与煤矿、军港有关,矿山开辟又须铁路支持,个中利益相互勾连、环环相扣,日本所忌惮者即在于此。当时台湾《日日新报》日文版将中美三都澳军港借款称为“本岛(台湾)之危机”“美国的西进”“美国西渐”。
简言之,从1914年3月开始,中日报刊大肆报道中美三都澳军港建设以及中美合作等新闻,营造中美联手以及美日即将在中国福建产生利益冲突的氛围。在这样的氛围之下,日本各界不断引用《福建不割让来往照会》的内容,甚至从中引申出“福建优先权”的概念,即强调日本在福建的利益优先于别国,不仅包含建设军港,也涉及建设铁路、矿山等业务上的优先权,其讨论范围不限于闽台沿海,而是就包括广袤内地的福建全省而言。这种舆论制造和广泛讨论,与日本海军在福建海港屡屡租地而不得,形成鲜明对比,也为日本海军后来在“二十一条”交涉中提出有关福建军港、铁路等条款埋下伏笔。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国际局势急剧变化。5月22日,日本海军指出台湾并无良好军港,强调厦门港和三都澳对日本的重要性:“反之像是福建省的三都澳及厦门,港湾吞吐量大,能够容纳大型舰队停泊并且也有充分的遮蔽”。日本海军省认为,可以援引《福建不割让来往照会》,提出租借港湾的同时着手获得铁道铺设权,包括从广东沿岸经过汕头、厦门、福州(包含从此方面到三都澳的支线)到浙江省杭州线,从福州或恰当海岸经江西省南昌至九江线。此路线即后来“二十一条”交涉中的“南浔铁路”,日本海军强调铺设铁道与租借军港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关系。
8月,中国宣布中立,英日同盟对德宣战。8月15日,日本要求接管德国在华利益。随后,日本登陆山东,占领胶济铁路和沿线矿山,北洋政府照会日、英两公使,提出撤兵要求。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晋见袁世凯,递交“二十一条”要求的文件。日本政府起初的“二十一条”草案中有租借三都澳99年之议,而后提交中国版本的“二十一条”第五号第六款称,“在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之时,先向日本国协议”。此为“福建问题”的核心。“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即涵盖了福建省内所有可能的海港、军港。可见在厦门港、长腰岛租地受阻后,日本海军试图将台湾海峡的制海权植入到“二十一条”交涉中。
美国外交档案中收录一份日本总参谋部就中日谈判问题致日本驻北京使馆军事和海军事务官(可能是日本驻华使馆武官)的信,其中提道:“我国(日本)海军提出的与福建省有关的要求,是对美国最重要的一点。因为如果日本能够确保对三都港和邻近海岸的海军控制,我们(日本)将能够降低菲律宾群岛作为美国在太平洋的海军基地的价值,从而挫败她(美国)在这个方向的政策。”这封信夹杂在有关孙中山“中日盟约”的文件中,似未引起美国当局留意,但它坐实了“二十一条”交涉中有关沿海条款的提出与日本海军的关系。
余 论
若以“厦门事件”和“二十一条”为节点,甲午战争后日本政府对福建地区的渗透与扩张,经历了由暗到明、由隐晦到显露无疑的两次谋划过程。这种虚实相间、明暗交互的海军“南进”策略,对近代福建沿海局势变化产生重要影响。日本海军对厦门港和三都澳的关注,是“一脉相承”的。“厦门事件”和“二十一条”充其量不过是惊涛拍岸翻涌而起的浪花,其背后是伺机而动的汹涌暗流。在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期间,闽台沿海的日本海军势力总是“伺机而动”、频频闪现。1938年5月,厦门陷落,日本海军再次登顶虎头山,此后又对三都澳进行多次轰炸。这说明,一切关乎台湾海峡制海权、中国东南沿海制海权的交涉,都不是简单的外交行为,日本海军总是隐藏在迷雾深处。
1895年至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日本海军在厦门港和三都澳的数次秘密租地活动,是基于厦门港、三都澳天然军港的自然属性和地处台湾对岸的区位优势,得之可挟制中国东南沿海,掌控西太平洋局势。日本海军借助外交掩护进行秘密活动,充分暴露其对1898年从美西战争中获得非律宾的美国的忌惮。第一次世界大战初期,日本有一路向南并占领南洋诸岛的计划。1914年秋,在英日同盟之下,日本海军占领德属太平洋诸岛,“南进论”在日本本土一度喧嚣尘上。由此看来,“二十一条”中“福建问题”的提出,提前开启了日、美两国在中国东南沿海及西太平洋地区的“遭遇”。
1915年5月22日,日本外相加藤高明发表演讲,继续宣扬美国在中国的未来动向不可推测。中日“二十一条”交涉中,美国虽鉴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形势并未强力干预,但该问题已在美国议会引起激烈辩论。这都预示着,日、美两国最终将在太平洋地区展开直接较量。
按:作者舒满君,历史学博士,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清代社会经济史、中国近现代史、区域史;作者王丛,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图书馆馆员。
(原文載於《軍事歷史研究》2025年第1期,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