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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钱荒是发生在以江淮浙为核心的东南地区的区域性钱荒,铜钱铸造量不足、铜钱退出流通、政府财政收支时空分布失衡等北宋以来有关其钱荒主要成因的观点无法有效解释钱荒的区域性。东南地区以输出商品换取铜钱的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但受运销成本、物价变动等因素影响,商品输出和铜钱输入并不稳定,这是东南地区钱荒产生的根本原因。

作者简介
徐东升,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唐宋史、中国古代经济史的教学与科研。开设“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中国史学史”“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等课程。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福建省社科规划课题1项;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福建省社科规划课题1项;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福建省社科规划课题1项。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著作2部,合作出版著作3部。
摘要:北宋钱荒是指引起产品或商品以及劳务不能正常转化为铜钱的货币缺乏,因发生在以江淮浙为核心的东南地区而具有区域性,因其影响存在着明显的阶层之间的差别而具有阶层性。东南地区经济发达,有条件向其他地区大量输出商品以换取铜钱,这是其面对中央财政对铜钱不断增加的索取还能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秘密所在。但受运销成本、商品输出地与输入地物价差变动的影响,商品运销的预期收益不断变动,决定了东南地区商品输出量不稳定,铜钱输入量也不稳定,这是东南地区钱荒产生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北宋;钱荒;商品流通
“钱荒”一词始见于北宋,作为新的现实问题,北宋人对其密切关注,分析其成因、影响,探讨应对措施,并付诸实施。现代学者自20世纪以来,运用历史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分析方法对北宋钱荒进行了多角度研究,取得了大量成果。然而,无论是北宋人还是现代学者对北宋钱荒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如关于北宋钱荒形成的主要或根本原因,涌现出铜钱铸造不足、铜钱储藏、铜钱销毁、铜钱外流、财政收支导致铜钱时空分布不平衡等观点。这些分歧严重的观点表明北宋钱荒的研究尚需进一步深入。
一、北宋钱荒的概念与特点
关于北宋钱荒,北宋人和现代学者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共识,但仍存在较大分歧。这些分歧产生的根源在于对钱荒的概念与特点的把握存在偏差。
(一)北宋钱荒的表现与概念的关系
北宋人对钱荒的表现有诸多表述。熙宁八年(1075),张方平《论钱禁铜法事》云:“自比年以来,公私上下,并苦乏钱,百货不通,万商束手……钱既难得,谷帛益贱,人情窘迫,谓之钱荒。”熙宁九年(1076),张方平在《论讨岭南利害九事》中言:“东南六路,灾荒已甚,官私匮乏,莫相救恤。又缘青苗、助役、市易之法,农民困于输钱,工商窘于射利,谓之钱荒。”元祐元年(1086),苏辙《乞借常平钱买上供及诸州军粮状》云:“东南诸郡犹苦乏钱,钱重物轻,有钱荒之患。”这些表述的共性可概括为铜钱缺乏,但在此基础上,有些表述还把百货不通、万商束手、钱难得、农民困于输钱、工商窘于射利、钱重物轻等经济现象,与铜钱缺乏一起并称钱荒。这些经济现象之所以与铜钱缺乏一起被称作钱荒,原因在于它们是由铜钱缺乏引发的,是铜钱缺乏的外在表现和结果,这就决定了它们在被称为钱荒的场合都是与铜钱缺乏同时出现的,不能脱离铜钱缺乏而单独被称作钱荒,而铜钱缺乏则可以单独被称作钱荒。庆历三年(1043),欧阳修言:“南方库藏岂有剩钱,闾里编民必无藏镪,故淮甸近岁号为钱荒。”庆历三年,余靖《上仁宗论两税折纳见钱》云:“当今天下钱货至少,江淮之地名为钱荒。”熙宁(1068—1077)初,郑獬说:“两浙累年以来大乏泉货,民间谓之钱荒。”由此可见,北宋人的钱荒概念是明确的,就是指铜钱缺乏。
从上述铜钱缺乏的外在表现和后果看,被北宋人当作钱荒概念的“铜钱缺乏”的含义很明确,它不是指公私贫困意义上的铜钱缺乏,而是指引起产品或商品以及劳务不能正常转化为铜钱的货币缺乏,是流通中的铜钱数量不能满足流通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货币短缺现象。这与多数学者的看法是一致的,但也有学者将“钱重物轻”或“钱少物多”等同于钱荒,并由此将钱荒产生的时间追溯到宋代以前。北宋以前是否已存在钱荒固然不宜贸然否定,但这种研究问题的思路值得商榷。“钱少则重”“钱重则物轻”本是源自《管子》轻重学派的观点,是一种错误的货币数量论。在一定限度内,货币增加或减少不会引起货币购买力的明显变化,钱重物轻也未必引起钱荒。唐贞观三年(629)至十六年(642),米每斗常至四五钱,甚至二三钱,而太宗统治时期被誉为“贞观之治”,不闻何人有钱荒之感。显然,将“钱重物轻”等同于钱荒,无论在理论上或是在史实面前都难以站得住脚。
(二)北宋钱荒的区域性
关于北宋钱荒发生的空间范围,北宋人的表述可分为两类。
一是区域性的。上引欧阳修、余靖、郑獬、张方平、苏辙的表述分别提到“淮甸”“江淮之地”“两浙”“东南六路”“东南诸郡”。此外,元祐四年(1089),苏轼称“两浙中自来号称钱荒,今者尤甚”。苏轼《上吕仆射论浙西灾伤书》云:“去岁恩旨,宽减上供额米三分之一,而户部必欲得见钱,浙中遂有钱荒之忧。”绍圣(1094—1098)、元符(1098—1100)间,苏轼称“岭南钱荒久矣”。显然,北宋人表述的区域性钱荒均分布在淮河以南的所谓东南地区,其中江、淮、浙均不止一次被提及,或为东南钱荒较为严重的地区。
二是全国性的。上引张方平《论钱禁铜法事》已述及全国性钱荒,不仅如此,张方平还在其他场合表达了此意,其《论免役钱札子》云:“天下之民皇皇无所措手足,谓之钱荒”张方平撰,郑涵点校:《张方平集》卷二五,第393页。;《论率钱募役事》云:“每年两限,家至户到,科校督迫,无有已时,天下谓之钱荒。”此外,元丰八年(1075),苏轼对司马光说:“免役之害,掊敛民财,十室九空,钱聚于上,而下有钱荒之患。”刘挚《乞复钱禁疏》云:“天下诸路监冶所铸,入于王府,岁亡忧数十百万缗。自国朝以来,积而至此,其数几何?谓宜公私沛然有余裕矣。然今都内之藏,既不闻于贯朽;而民间乏匮,时或谓之钱荒。”显然也都把钱荒发生的范围指向全国。
既然说钱荒是全国性的,就不可能只限于东南地区,其他地区也当存在。然而,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东南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发生钱荒的明确记载。并且,有关全国性钱荒的表述具有明显特点:第一,从发生时间看,全国性钱荒集中于神宗熙宁、元丰(1078—1085)年间,这与区域性钱荒发生时间较为分散明显不同;第二,从表述者身份看,他们都是新法的反对者,是所谓保守派的代表人物;第三,从表述语境看,都是在反对全国性新法过程中提出的。因此,所谓全国性钱荒的表述实际上是保守派为反对王安石变法而将发生于东南地区的区域性钱荒夸大的结果。
(三)北宋钱荒的阶层性
上引北宋人关于钱荒的表述涉及受钱荒影响者的困境,如“公私上下,并苦乏钱,百货不通,万商束手”“农民困于输钱,工商窘于射利”“南方库藏岂有剩钱,闾里编民必无藏镪”“天下之民皇皇无所措手足”等,似乎是天下之人不分阶层、不分公私均无差别地遭受到钱荒之苦,但实际上钱荒对不同阶层的影响有明显差别。
北宋钱荒作为商品流通中的一种铜钱短缺现象,其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产品或商品以及劳务不能正常转化为铜钱。所谓“不能正常”转化为铜钱,是指或者以极低的价格出售,或者根本无人购买。这在北宋人关于钱荒的表述中多有体现。张方平说:“钱既难得,谷帛益贱,人情窘迫,谓之钱荒。”苏轼《吴中田妇叹》诗云:“今年粳稻熟苦迟,庶见霜风来几时……汗流肩赪载入市,价贱乞与如糠粞。卖牛纳税拆屋炊,虑浅不及明年饥。”吕南公《山中即事寄上知县宣德》诗云:“一钱重丘山,斗粟轻粪土。昔闻丰年乐,今识丰年苦。东家米粒白如银,西家稻束大于鼓。再三入市又负归,殷勤减价无售主。”元祐四年,苏轼言:“两浙中自来号称钱荒,今者尤甚。百姓持银绢丝绵入市,莫有顾者。质库人户,往往昼闭。”绍圣、元符间,苏轼提到岭南钱荒时称:“见今质库皆闭,连车整船,载米入城,掉臂不顾,不知如何了得赋税役钱去。”苏辙《送鲜于子骏还朝兼简范景仁》诗有“钱荒粟帛贱如土”之句。
在这些表述中,涉及的受钱荒影响的商品基本上出自农业生产者之手,最多的是粮食,其次为丝织品,其他商品很少。这是因为粮食质重价轻,价格变动比较频繁、剧烈,受输出地与输入地价格差的影响比较明显,输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比较多、变数大。同时,由于受钱荒冲击的主要是商品出售者,所以,如前所引,北宋人在论及钱荒时出现了诸如“万商束手”“农民困于输钱”“工商窘于射利”等表述。其中商人虽然是商品的出售者,但同时也是商品的购买者,得到了商品价格低廉带来的好处,受到的冲击远不如农民。至于手工业者,作为专业的生产者,其生产的产品自然比普通农民的产品质量要好,因而也易于出售,而且价格较高。此外,大土地占有者虽然和普通农民一样从事农业生产,需要出售粮食,但因富于财力,在遇到价格低廉时不必像普通农民那样急于出售,有规避钱荒冲击的余地。这说明钱荒的影响存在着明显的阶层之间的差别,其中以普通农民首当其冲。
总之,北宋钱荒是指发生在以江淮浙为核心的东南地区的引起产品或商品以及劳务不能正常转化为铜钱的货币缺乏,是流通中的铜钱数量不能满足流通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货币短缺现象,对各阶层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别。
二、北宋钱荒主要成因的观点评析
关于北宋钱荒形成的原因,自北宋至今已有众多观点,基本上可归结为铜钱铸造量不足、铜钱退出流通领域和政府财政收支问题三个方面。这些因素作为北宋钱荒产生的原因无可挑剔,但作为主要或根本原因则难以令人信服。
(一)铜钱铸造量不足
持此观点者认为,北宋商品贸易活动频繁,货币需求量骤增,而铜钱铸造量远远不能满足市场之需求,这是钱荒形成的主要原因。然而此观点自北宋以来一直都不是主流观点。刘挚《乞复钱禁疏》云:“天下诸路监冶所铸,入于王府,岁亡忧数十百万缗。自国朝以来,积而至此,其数几何?谓宜公私沛然有余裕矣。”张方平《论钱禁铜法事》说:“自太祖平江南,江、池、饶、建置监鼓铸,岁至百万缗。积百年之所入,宜乎贯朽于中藏,充足于民间矣。”显然,刘挚、张方平这两位北宋人都不认为钱荒是由铸钱量不足引起的。现代学者则通过估算铸钱总量以及户均、人均铜钱占有量来论证铸钱量不足说是站不住脚的。但是,就目前看,无论认为铸钱量足或不足,多不免陷入某种程度的推测,因为缺乏足够的客观依据,并且仅通过笼统地讨论铸钱量足或不足,根本无法揭示北宋钱荒的真相,毕竟北宋钱荒是区域性的。
(二)铜钱退出流通领域
沈括在论述铜钱减耗的原因时,提到了铜钱自然损耗、销毁、贮藏和外流。这些因素导致铜钱程度不同地退出宋朝国内流通领域,自北宋以来一直被公认为钱荒成因的组成部分,只是其于钱荒之作用大小被做了不同的评估。刘挚论及钱荒成因时提到铜钱外流、销毁,而又认为“其故大者在泄之于四夷而已”。李觏指出:“旧泉既不毁,新铸复日多,宜增而却损,其故何也……是有奸人销之也。”袁一堂认为,北宋中叶以后钱荒的主要原因是币值与币价失衡引起私销与私铸。高聪明认为宋代商品生产不发达导致货币流通间断,大量货币被贮藏,是钱荒的根本原因。显然,铜钱外流、销毁和贮藏三者均分别被认为是钱荒产生的主要或根本原因,孰是孰非,殊难判断,尤其是铜钱外流、销毁和贮藏作为铜钱退出流通领域的三种方式举国皆然,而钱荒何以只发生在以江淮浙为核心的东南地区?
(三)政府财政收支问题
北宋人论及钱荒,多将其成因归结为政府过多地聚敛货币。欧阳修言:“今三司自为阙钱,累于东南划刷,及以谷帛回易,则南方库藏岂有剩钱,闾里编民必无藏镪,故淮甸近岁号为钱荒。”余靖《上仁宗论两税折纳见钱》云:“累年之间,科率频并,当今天下钱货至少,江淮之地名为钱荒。”苏轼言:“免役之害,掊敛民财,十室九空,钱聚于上,而下有钱荒之患。”
现代学者在北宋钱荒与政府财政收支的关系上,主要着眼于分析财政的收与支的特点,并由此建立其与钱荒的关系。汪圣铎认为,百姓纳税时,由于税限所迫,钱币的需求和运行都较为集中,而钱币从官府流出,却相对分散。官吏、军兵的特殊分布又使钱币的流向不是原路退回,流出的钱币又进行了新的分配。宋朝财政收支导致数以千万贯计的铜钱周期性循环运行,这种运行导致铜钱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分布不均匀,最终导致暂时和局部的“钱荒”。熊燕军认为,北宋农业税收的集中性与财政开支日常化的矛盾,以及东南“财源之地”与财政开支“内赡京师,外实边鄙”的矛盾,使得货币供需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最终形成“钱荒”。
毫无疑问,北宋政府财政收支的特点对钱荒的产生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把这种作用作为钱荒的主要成因则不妥当。相对于政府财政开支日常化,赋税的征收确实显得集中,但这种“集中”是相对的,其时间期限实际上也是比较长的。端拱元年(988)四月诏:“开封府等七十州夏税,旧以五月十五日起纳,至七月三十日毕;河北、河东诸州,五月十五日起纳,八月五日毕;颍州等十三州及淮南、江南、两浙、福建、广南、荆湖、川峡,五月一日起纳,至七月十五日毕。秋税自九月一日起纳,十二月十五日毕。自今并可加一月限。”即端拱元年四月以前,夏税征收期限最短者为两个半月,秋税则为三个半月;端拱元年四月以后,夏税征收期限最短者为三个半月,秋税则为四个半月。这样的期限不能算短,并且各地税限秋税是一样的,夏税只是微有差别,这恐怕不足以解释钱荒为何仅出现于东南地区。
至于说东南“财源之地”与财政开支“内赡京师,外实边鄙”的矛盾,这在北宋一直存在,其所导致的结果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中央财政从东南地区收取的多、投入的少”。然而,政府财政收支在钱荒中的作用不宜夸大,因为政府货币性财政收入在货币总量中的比重有限。根据彭信威估算:“北宋到元丰末年为止,已铸造的铜钱,当在一亿四五千万贯,无疑还有私钱,合计当接近两亿贯……前朝旧钱无疑还有大量在流通,特别是开元钱,大概要占全部铜钱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根据高聪明估算,至元丰八年为止,北宋官府累计铸造铜钱15284万贯。而《元祐会计录收支叙》云:“一岁之入……钱以千计者四千八百四十八万”,占元丰八年为止北宋官铸铜钱的比例不足三分之一,如果再加上前朝旧钱和私铸钱,其所占比例更低。
三、东南地区商品输出不稳定与钱荒的产生
北宋钱荒既然是指引起产品或商品以及劳务不能正常转化为铜钱的货币缺乏,是流通中的铜钱数量不能满足流通需要而形成的一种货币短缺现象,决定了对其原因的探讨仅仅局限于货币流通领域是不够的,更应基于货币流通的基础——商品流通的考察。
北宋钱荒发生在以江淮浙为核心的东南地区,具有明显的区域性,而现有关于北宋钱荒成因的讨论除认为中央财政从东南地区取多投少外,其他原因都无法解释钱荒的区域性。至于中央财政从东南地区取多投少,如上所论,也只是北宋钱荒的一个原因,根本起不到决定作用。同时,值得关注的是,面对中央财政长期取多投少,东南地区不仅能照常完纳赋税,而且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势头也未受明显影响。这说明东南地区因中央财政调拨赋税导致大量货币流出的同时,也有大量货币流入。这些流入东南地区的货币主要由民间力量所致,因为政府在东南地区虽然长期进行各类物资的购买,但“在东南地区从事政府购买的铜钱,外部流入的增量很少,大部分都是本地存量的就地循环”。
东南地区,尤其是江淮浙地区,是北宋经济发达地区。漆侠在论述宋代经济发展不平衡时指出:如果以淮水为界,淮水以北的北方地区的农业、手工业生产不如淮水以南的南方地区,即北不如南;如果以峡州为中心,北至商洛山秦岭,南至海南岛,划一条南北直线,西部地区的农业、手工业以及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城镇贸易不如东部地区,即西不如东。这为东南地区大量输出各类商品提供了条件。李觏《寄上富枢密书》云:
当今天下根本在于江淮,天下无江淮,不能以足用;江淮无天下,自可以为国。何者?汴口之入,岁常数百万斛,金钱布帛,百物之备,不可胜计……吴楚之地,方数千里,耕有余食,织有余衣,工有余材,商有余货。铸山煮海,财用何穷?水行陆走,馈运而去,而不闻有一物由北来者。
据全汉昇研究,东南地区是汴梁输入商品的主要来源,“是汴梁大量粮食的取给地。其他饮食品如茶,水产,水果等,均由此输入。此外,工业品如各种丝织品,漆,腊,灯,纸,笔,砚,书籍,碑帖等,奢侈品如贵金属,珍贵花木等,均输入汴梁”。除汴京外,东南地区向其他地区输出商品的情况也多见诸记载。元丰七年(1084)三月癸丑,范纯粹言:“关陕以西至沿边诸路,颇有东南商贾,内如永兴军、凤翔府数处尤多。”秀州金华县城中,“民以织作为生,号称衣被天下”。福建印书,“多以柔木刻之,取其易成而速售,故不能工;福建本几遍天下,正以其易成故也”。
大量商品的输出通常意谓着大量货币的输入。叶适言:“往者东南为稻米之区,石之中价财三四百耳,岁常出以供京师而资其钱。”通过大量输出商品换取货币,是东南地区长期面对中央财政对货币的索取还能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秘密所在。然而,中央财政对东南地区货币的索取自北宋初至神宗时期趋于增加,以东南地区上供钱而言,张邦基记载:“发运使,淳化四年始建官焉……运六路之钱以供中都者,常不下五六十万贯。”庆历三年,仅江南东西、荆湖南北、浙江东西路上供至京师的钱即达到224万缗。元丰七年三月癸丑,范纯粹言:“东南诸路岁以见钱上供,不知其几百万。”面对中央财政索取货币数量的不断增加,东南地区需要输入更多的货币才能维持平衡,这意谓着东南地区需要输出更多的商品。然而,商品输出受限于诸多因素。
(一)运输成本
北宋商品运输主要靠水运和陆运两条途径,限于交通工具,运输成本成为水陆运输的突出问题。嘉祐六年(1061)四月,详定宽恤民力所言:“检会《庆历编敕》,上供及支拨官物等,如官有水陆回脚,并许差人管押,附搭送纳。其陆路无官般及无军人者,许破官钱与管押人,和顾脚乘,仍依图经地里,每百斤、百里支钱百文。”这是官府和雇脚乘陆运官物所规定的运费标准,这一规定在南宋时期仍在沿用。据《庆元条法事类》:“支地里脚钱者,依《图经》,每一百里一百斤,陆路一百文;水路溯流,三十文,顺流一十文。”这样的规定自北宋至南宋沿袭不变,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是不可行的,实际执行过程不可能完全按此标准。至道元年(995),“自同、华抵环、庆,运粟一斗,为钱七百”。熙宁七年(1074)三月辛丑,泾原路经略使王广渊言:“自渭州至熙州运米斗钱四百三十,草围钱六百五十。”沈括言:“运盐之法,凡行百里,陆运斤四钱,船运斤一钱,以此为率。”显然,这几条史料所载比上述嘉祐六年和《庆元条法事类》规定的运费标准要高得多。
宋代官价一般要低于市场价,但即便如此,官府运送物资也感受到了运费的压力。端拱二年(989)四月,国子博士李觉言:东南至京城的汴河漕运,“凡运米一斛,计其费不啻三百钱,侵耗捐折,复在其外”。熙宁二年(1069),侯叔献言:“汴河岁漕东南六百万斛,浮江溯淮,更数千里,计其所费,率数石而致一硕。”熙宁八年,神宗欲“运米百万石往澶州、北京”,计费钱“约三十七万贯”,神宗“怪其多”,只得作罢。
和官府运输出于政治、军事等目的而不顾成本不同,出于赢利目的的民间商品运输则不能不考虑成本,较高的运输成本会压缩利润空间,影响民间商品输出的积极性和商品输出量。
(二)商税
商品运销成本除运输费用外,另一项重要费用是商税。宋代商税主要是过税、住税和力胜钱。《宋史》云:
行者赍货,谓之“过税”,每千钱算二十;居者市鬻,谓之“住税”,每千钱算三十,大约如此。然无定制,其名物各随地宜而不一焉。行旅赍装,非有货币当算者,无得发箧搜索。凡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岭南商贾赍生药及民间所织缣帛,非鬻于市者皆勿算。常税名物,令有司件析颁行天下,揭于版,置官署屋壁,俾其遵守。应算物货而辄藏匿,为官司所捕获,没其三分之一,以半畀捕者。贩鬻而不由官路者罪之。有官须者十取其一,谓之“抽税”。
此载概括了宋代商税征收范围、税率和对偷漏税的惩罚。表面看,商税税率不是很高,但是对长途运销而言则是一项较重的负担,因为并不是每次运销只交一次过税,而是每遇到税务都要交一次。同时,宋代商税场务趋于增多,征税网络越来越密。如在仁宗嘉祐(1056—1063)年间至神宗熙宁十年(1077),全国商税场务由1867处增加到2060处。这无疑会增加商人的运销成本,影响商品的运销。苏轼《论纲稍欠折利害状》云:“祖宗以来,通许纲运揽载物货,既免征税,而脚钱又轻,故物货通流,缘路虽失商税,而京师坐获富庶。”但元丰二年(1079)十月己亥,宋廷应宋廷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之请规定:“自今商货至泗州,官置场堆垛,不许诸纲附载,本司置船运至京,令输船脚钱。”此举虽然未提及所载商货是否仍旧免税,但毫无疑问,船脚钱比原来加重了,由此导致商旅不通。元丰末,罢导洛司堆垛场,“议者以为商贾必渐通行,而今八年,略无丝毫之效,京师酒税课利皆亏,房廊邸店皆空”,原因是“自导洛司废,而淮南转运司阴收其利,数年以来,官用窘逼,转运司督迫,诸路税务日急一日,故商贾全然不行,京师坐至枯涸”。元祐(1086—1094)间,福建南剑州乡贡进士吴味道言:“味道今秋忝冒乡荐,乡人集钱,为赴都之赆。以百千就置建阳小纱,得二百端。因计道路所经,场务尽行抽税,则至都下不存其半。”由此可见商税对商品运销影响之深。
与过税、住税主要以价计税不同,力胜钱主要是根据车、船装载能力和实载数量征税。如宋初沿袭五代之制,陈州城北蔡河置琐以算民船,“船胜百石者税取百钱,有所载则倍其征”。力胜钱也是由商税场务征收的,与过税、住税合在一起称为商税,文献中并未单列,但征收规模不可小视,也是影响商品运销的重要因素。熙宁五年(1072),“苏、湖大稔,米价视淮南才十之五,客船贩米,以缘路场务收往来力胜,故苏、湖之米不至淮南”。为此,宋人还把蠲免力胜钱作为救灾措施。
(三)商品输出地与输入地的物价差
买贱鬻贵是商业经营的一项基本原则,这决定了商品运销必须建立在商品输出地与输入地存在物价差的基础上,而且其差价还要让经营者在扣除运销成本后能有一定的收益预期。然而,北宋的情况并非总能满足这一条件,因为和一定时期内运销成本相对稳定相比,物价则处于不断变动中。宝元二年(1039)二月四日,流内铨言:
京东、京西、河北、淮南、两浙、江南皆物价中平,其幕职令录以岁收一百五十石已上、判司簿尉一百石已上者为有职田。陕西、河东、荆湖、福建、广南土薄物贱,即幕职令录以二百石、判司簿尉以一百五十石为限。唯川峡谷贵,与〔诸〕路不同,其幕职令录断自百石已上、判司簿尉五十石已上并为有职田处。
这实际上是将诸路粮价按高低分为三等:第一等为川峡四路,粮价为第二等的1.5—2倍;第二等为京东、京西、河北、淮南、两浙、江南路,粮价为第三等的1.3—1.5倍;第三等为陕西、河东、荆湖、福建、广南路。其中东南诸路与粮食需求集中的京东、京西、河北、陕西、河东等北方诸路在粮价上处于同一等级。这虽然是一时的概括性分类,未必完全准确,但也足以说明在正常年份、相同季节东南诸路与北方诸路的粮食市价差别并不悬殊。景德三年(1006)五月戊辰,三司言“富商大贾自江、淮贱市粳稻,转至京师,坐邀厚利”。此史料被广泛引用,但富商大贾何以能“贱市粳稻”“邀厚利”,则未被重视。其实,这是多种非正常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景德二年(1005),“江、浙大穰,谷价尤贱,舳舻衔尾,入凑京都。会汴河干浅,故辇下粮斛涌贵”。第二,景德三年,京城周围的京东、京西、河北路以及陕西路发生饥荒。第三,用官纲搭载货物,“既免征税,而脚钱又轻”。
显然,由江淮向京城运销粳稻之所以能获取厚利,是因为其粳稻大丰收引起粳稻价格尤贱、京城周边诸路发生饥荒等因素促成的商机存在。一旦这些因素发生变化,如商品输出地与输入地同时获得丰收或发生饥荒,商品输出即因差价过小而难以实现。事实上,北宋人历次提及的东南地区发生的钱荒,除苏辙说东南诸郡熙宁以前即“有钱荒之患”和绍圣、元符年间苏轼称“岭南钱荒久矣”在时间上比较笼统,无法确定外,均伴随着严重影响商品输出的因素。庆历三年,欧阳修、余靖分别提到“淮甸”“江淮”钱荒,而该年包拯所上奏议云:“江淮、两浙、荆湖南北路近岁旱涝相继,粒食踊贵,淮南西路蕲、黄等州尤甚。去秋霖雨陨霜,损害苗稼。今夏大水,飘流居人”;“淮南、江浙、荆湖等州军,数年以来,例皆薄熟,去秋亢旱尤甚”。熙宁初,郑獬提到两浙钱荒,同时指出:“本路饥馑,官出廪米赈救,温、台之民或至相食。”张方平在《论讨岭南利害九事》中论及东南六路钱荒时,明确指出“东南六路,灾荒已甚,官私匮乏,莫相救恤”。元祐四年,苏轼称“两浙中自来号称钱荒,今者尤甚”,而当时“浙西七州军,冬春积水,不种早稻,及五六月水退,方插晚秧,又遭干旱,早晚俱损,高下并伤,民之艰食,无甚今岁”。苏轼《上吕仆射论浙西灾伤书》说浙中“有钱荒之忧”,同时提到“浙西淫雨飓风之灾”。由此可见,远距离运销粮食这种质重价轻的商品,在一般情况下很难获取厚利,这也决定了质重价轻商品的输出量不可能稳定。至于粮食以外的其他商品,虽然也会出现价格波动,但远不如粮食那么频繁、剧烈,其输出量也不如粮食受输出地与输入地的价格差影响那么明显。
总之,受相对稳定的运输、商税等运销成本和变动不常的商品输出地与输入地物价差的影响,运销商品的预期收益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决定了东南地区商品输出量不可能稳定,与此相适应,东南地区的货币输入量也不可能稳定,这是造成东南地区钱荒的根本原因。当然,东南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也会存在影响本地商品输出的因素,但北宋人并没有明确指出其存在钱荒,其原因不尽相同。河北、河东、陕西三路和京城是官府货币集中投放的地区,不需要远距离输出大量商品即可获取足够的货币。京东、京西则靠近以上这些货币集中区,输出商品遇到的不利因素比东南地区要小得多。川峡四路是铁钱区,又有交子发行,与铜钱区的情况不同。
综上所论,北宋钱荒是商品流通中的铜钱数量不能满足商品流通需要而形成的货币短缺现象,发生在以江淮浙为核心的东南地区,对不同阶层的影响存在明显差别。铜钱铸造量不足、铜钱退出流通领域、政府财政收支问题等关于钱荒产生的主要或根本原因的解释,在面对钱荒的区域性特点时显得苍白无力。而商品输出不稳定引起的东南地区经济运行不利局面,在自然灾害的加持之下突破了极限,最终导致钱荒发生。
(本文經出版方授權發佈,原刊於《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5年第2期第107—115页,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