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题:论佛教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以隋唐法律为中心
讲者:周东平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
时间:2018年3月20日(周二)下午2:30-4:30
地点:厦门大学人文学院南光一320室
讲者简介:周东平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历史系本硕博。曾先后在日本佛教大学文学部、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学习和担任人文研客座教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及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东方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等。出版有《中国法制史》《犯罪学新论》,主编学术集刊《法律史译评》系列,在《法学研究》《历史研究》《东方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译文近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