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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海剛_虞和平與中國商會史研究
  发布时间: 2017-08-04   信息员:   浏览次数: 220

虞和平与中国商会史研究

厦门大学历史系 水海刚

[摘要]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当时中国史学研究的新方向和新进展。虞和平对中国商会史的研究,反映了他与时俱进的学术敏锐性;而他对中国近代商会独辟蹊径的研究,也确立了他成为引领中国商会史及中国史学研究潮流其中一员的地位。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具有鲜明的特征:即强调运用多学科理论和具备广阔的国际视野。他不仅成功地将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和西方现代化理论引入到中国近代商会史研究当中,还通过对比中外学界关于中国近代商会史研究的成果,从而富有远见地为这一领域的研究指明了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和新的研究生长点。

[关键词]虞和平;资产阶级;商人;商会史

  

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商会史研究,由于研究群体具备的思想解放和理论自觉,故在相当程度上也代表了当时中国史学研究的新方向和新进展,并大大促进了中国近代城市史、经济史、社会史和现代化史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的虞和平研究员,自学术生涯伊始即开始投身于中国商会史的研究,反映了他与时俱进的学术敏锐性;而他对中国近代商会独辟蹊径的研究,也确立了他成为中国商会史及中国史学研究潮流引领群体中重要成员的地位。

一、与时俱进、立足潮头

    众所周知,中国商会史的研究的萌发与起步是与学术界对辛亥革命、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研究密不可分的,事实上,早期的商会史研究即是后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近代史乃至整个中国历史的学术话语体系中,“资产阶级”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关于此方面的研究更是不可胜计,其也因此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一个热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十余年间,学界集中于讨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生与发展、民族资产阶级的形成、买办资产阶级的形成与发展、民族资产阶级与买办资产阶级的关系问题等,且侧重于讨论旧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水平的“低下”及资产阶级反动性与软弱性的一面,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过多地受到了现实政治的影响,因此具有较明显的时代局限性。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受思想解放潮流的影响,学界对资产阶级的研究也进一步走向深入和全面化。19838月,上海举行了由《历史研究》编辑部与复旦大学历史系联合举办的“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研究”学术讨论会,八十余名与会学者就20世纪以来的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的产生发展、内部结构、政治派别及其活动、历史地位及作用等展开了热烈讨论,在此次讨论会上,学界对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的评价趋于多元化。

学界当时集中于关注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研究的一个目的是深入研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汪敬虞先生即称:“要研究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必先研究中国的近代资产阶级,而要研究中国的近代资产阶级,又必先研究中国的近代社会。”而依章开沅先生的看法,当时学界对辛亥时期中国近代社会状况的研究是很不够的,“往往满足于‘民族资本主义获得初步发展’、‘民族资产阶级区分为上层和中下层’之类现成的结论”,少有“对二十世纪近代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与阶级结构进行系统而又深入的具体研究。”他进而指出,对于资产阶级研究而言,“应该扩大我们的科学视野,要从这个阶级的整体着眼,认真考察他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同时指出当时甚少有学界关注的中国近代商会,其实是“从整体上考察资产阶级不可缺少的重要课题”。

在章开沅先生等前辈学者的倡导下,中国商会史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受到国内学界的重视,与此同时,天津、苏州、上海等地的商会档案也开始陆续整理出版,成为学界商会史研究得以开展和深入的重要基础,相关学术讨论文章纷迭问世,形成中国商会史研究的第一个热潮。该时期的商会史研究成果不单数量突出,同时“从一开始就不仅仅局限于一般的历史叙事和厘清线索,而具有较为宽广的理论视野和很强的问题意识”,因而迅速成为海内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一个热点,“不仅自身发展迅速,而且还带动了经济史、社会史、城市史、现代化史等相关领域的发展”,商会史研究更是成为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学术领域,“并初步提出了以大陆本土话语为中心的一套话语体系和早期的理论框架”。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商会史研究更是进入了高潮期,各地商会档案资料纷纷得以整理,众多学术专著得以出版。这些著作多在前一时期研究的基础上取得了突破性的学术进展,且对后继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世纪8090年代中国商会史研究堪称中国近代史乃至中国史的研究热点之一,对改革开放后的史学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系列研究成果甚至为“形成具有中国风格的学术流派奠定了可靠的学术基础”。

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即是这一潮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研究生涯初期的他也是以辛亥革命、资本主义以及近代资产阶级为研究对象的。与之前该领域的研究相比,虞和平显然也趋同于对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持与以往不同的正面看法,如他认为辛亥革命后中国出现的实业救国热潮,之前论者所持的基本观点是片面的,通过具体的史料爬梳和仔细研究,他进一步认为这一“实业救国热潮”实际是辛亥革命所带来的其中一项成果,“它反映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要求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迫切愿望”,“不仅直接推进了这一时期实业的发展,而且为接踵而来的中国资本主义的‘黄金时代’作了精神和物质准备”。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不能因为中国近代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的软弱和妥协性而对其作用持全面否定甚至抹煞的态度,强调学术研究的客观性和中立性。

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研究是虞和平中国商会史研究的衔接点。从1986年发表关于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与中国资产阶级形成之间关系的研究论文开始,他先后以中国近代商会的国际交往、中国近代商会的性质、中国近代商会与行会的关系、商会与中国资产阶级的发展、近代商会的作用、中国商会史研究领域的回顾与展望等为主题撰写了一系列学术论文,并出版了以博士论文为基础的学术专著,一方面积极参与中国近代商会史研究领域内的诸热点问题讨论,同时也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己对中国近代商会及商会史研究的系统观点,由此成为20世纪90年代中国商会史研究阵营中的重要一员,引领了该领域研究的潮流和风向。步入21世纪后,虞和平在中国近代商会的社团性、经济功能性、对外交往研究等方面继续深入,并在此基础上开拓了中国现代性社团、商人外交、商会经济功能、商会国际交往等新的研究领域,可以说他一直身处中国商会史研究领域的先行群体内,或深耕细究,或拓殖新枝,长久立足于该领域研究的潮头。

二、独辟蹊径、自成体系

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自一开始就具备了自己鲜明的特征。具体来说即是从自身积累出发,寻找具体研究问题和兴趣点,同时积极回应该领域研究的诸热点问题,以自成一家之言,试详叙如下。

(一)商会与资产阶级的形成发展以及整合问题的讨论。前文叙及,资产阶级研究是虞和平中国商会史研究的衔接点,藉着在中国近代民族资产阶级研究领域内的良好积累,他顺利地实现了两个研究领域的对接。

首先,他以全国商会联合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比分析清末的华商联合会、民国成立之后出现的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研究其组织过程和活动情况,指出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成立,实际上是中国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发展的结果,其政治前提是辛亥革命,在革命运动创造的有利条件下,资本主义经济得到空前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和政治活动领域也大为扩展。“商联会的成立过程,是中国资产阶级中一部分上层份子带动中下层份子共同走向联合的过程,这个过程应该是资产阶级进一步克服封建性,加强资本主义性的过程。”因此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成立在中国资产阶级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提高了资产阶级的政治深情、增强了阶级意识”,“形成了中国资产阶级的领导中心”,“使资产阶级严密了队伍,增强了力量”,同时还“提高中国资产阶级的国内和国际地位”,从而“使中国资产阶级在经济上、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渐趋成熟”,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完整形态的真正形成。

其次,虞和平进一步放宽历史的视野,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自在”与“自为”的论述,提出对资产阶级的分析也可运用这一分析概念,同时比照经典作家利用工会来分析无产阶级的做法,利用商会组织出现、发展作为分析中国资产阶级发展状态的参照。他以1904年商会成立为起点,将之前19世纪末中国的资产阶级称为“自在”状态;1904至民国成立的1912年为中国资产阶级由“自在”向“自为”状态的过渡阶段;1913年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正式成立之后,中国资产阶级进入了基本“自为”的阶段。

在此可以看出的是,在介入中国商会史研究的初期,虞和平采用的方法和选择的突破口均来自于自身原有的研究积累。在早期对辛亥革命、资产阶级研究的基础上,他以商会这一资产阶级组织的成立、发展为参照,将之前对中国资产阶级的研究细化和体系化,与此同时,也强化了自身对中国商会发展历史的认知,为随后开展的商会史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商会的组织结构问题讨论。沿着“商会通过自身组织的发展来整合资产阶级”的思路,虞和平也系统地关注和回应了学界对中国近代商会的组织系统问题的讨论。他提出,“商会作为一种地区性社会团体,具有与团体组织规模相应的内部组合结构和组织外延系统”。就内部组织结构而言,主要是指商会往往都由所在地的各业行会和新式企业的代表组成,可以区分为个人会员和成员会员;而商会的外延系统则更为复杂,他将其区分为三种,其一是同一省区内的商务总会与商务分会、商务分所的纵向系统,它们分别分布于各省省城或通商大埠、县治或商业较为发达的城镇、其他商业小镇,总会、分会、分所在组织上和联络关系上上下贯通,从而在实际上形成了一种“逐级控制体系和信息互传体系”,做到了声气相连,联络互通。其二是商会与其从属团体的系统。中国近代的商会多为其他社会团体的创办者、兼任者或经费资助者,如商团、商学公会等。虞和平通过考察发现,商会的从属团体“由于与商会有着人事渗透、经费资助和目的相共的关系,所以基本处于商会的直接控制之下。”其三是商会与本地其他社会团体的关系系统。由于商会成员具有多重社会属性的缘故,商会也往往与本地其他社会团体在人员上有着程度不一的重叠关系,故商会能与本地的各式社会团体之间产生常态式的联系和影响,这也决定了商会在各地社会中的地位。事实上,在近代,商会往往能成为地方社会的领导力量,如近代厦门商会的领导人即称:“厦门为通商口岸,商会为领袖社团。”这一说法也许含有自夸的成份,但就商会对其他社会团体的影响力而言,料不为过。

上述商会的内外组织系统显然是就单一地区内的商会及商会系统而言的,就全国的情况来看,商会的组织系统也有进一步演化的趋势。虞和平通过研究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的组织情况后指出:在商联会成立后,其本身内部组织系统呈现出三级二线体系。所谓的三级即全国商联会总部、各省事务所、各省总分会所;二线是指由上述三级逐级传递形成的组织联系,也是主线,另一线指由商联会总部直接与各省总分会所之间的联系,也称为辅助线。同时由于商联会各省事务所往往设于各该省最有影响的总商会内,其干事长和评议员也从全省各商会的正副会长中选出,故上述主、辅两线通过各省事务所相互交叉,从而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全国商会的组织和权限体系。就商联会的外部系统来看,虞和平也将其称为“三级二线”,这里的三级是与商联会内部系统三级相应的三级政府和工商团体,即中央政府和全国性工商团体、省市政府和省市工商团体、县级政府和工商团体;二线指商联会与各级政府的关系为一线,它与各级工商团体的关系为另一线。

(三)商会与行会关系讨论。学界早就注意到中国近代商会与行会之间和复杂关联,一方面有学者从“传统与现代”的角度出发,认为会馆、公所为代表的传统行会与商会这一近代组织之间势必存在着“原则和本质区别”,进而判定近代商会的产生即是对传统行会组织的历史否定;另一方面商会与传统行会之间往往也会呈现出某种组织联系,如商会在成立时往往会借用会馆或公所的场址,再比如行会也会以商会组织成员的面貌出现,即行帮会员。虞和平从商会整合会员的角度出发,认为正是因为行会成为了商会的组织性会员,这使得前者的性质必然会发生变化。他进而指出,其实早在商会成立之前、鸦片战争之后,“随着通商口岸的开辟、增加,对外贸易的发展,城市经济结构和功能的外向化和资本主义化,使通商口岸特别是上海、汉口、广州、天津等外贸中心城市的传统行会走上了近代化的历程,逐步向适应对外经济往来和本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的方向转化”。传统行会组织的近代化主要表现为组织构成的近代化和社会功能的近代化,具体而言是指传统行会组织通过自我调整,以适应通商口岸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并非行会原有基本组织形式和功能的完全消失或改变。传统行会近代化转化的推动因素一方面来自通商口岸城市经济的外向化和资本主义化,另一方面也是行会组织本身存在的对近代化的潜在适应性使然。也正是因为发生了近代化的转化,传统行会才能在辛亥革命之前普遍成为近代资产阶级社团即商会的成员和基层组织。在此基础上,行会与商会还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结构性相通和依赖关系。可以看出,在这里,虞和平把行会和商会置入到一个长时期的历史动态发展过程中,清楚地呈现了两者间关系的演变历程,同时也兼顾了“传统”与“现代”关系的讨论。一方面把自己之前关于商会整合会员的论断进一步细化向推向深入,同时也对商会史研究中的商会组织成员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回应和判断。

(四)商会的社会属性讨论。无庸讳言,学界最初之所以关注中国近代商会,在于它的产生和发展同近代中国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等方面息息相关,特别是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活动密切相关,而由于民族资产阶级本身的特性(如其与生俱来的软弱与由此产生的妥协性),导致学界普遍关注商会这一资产阶级集中存的社会组织的社会属性或政治属性。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学术界有关商会的社会或政治属性的看法主要有三种不同观点,即认为近代商会是“官办机构”、“半官方机构”和“官督商办社团”。对于此三种看法,虞和平认为它们“是从商会与政府关系的角度进行考察”的,因而过多地强调了政府对商会的干预和控制,他另辟蹊径,借鉴社会学和法学的学科方法,提出中国近代商会实际是一个社团组织,并且还是一个法人社团。

具体而言,虞和平认为,中国近代商会虽是在清政府的“劝谕”下成立的,但究其实际,是某一地区或行业的商人对商会的宗旨先有了一个基本的认同,然后在此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其次,商会对其成员有着明确的界定,从而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成员的同质性和规模性;它同时还具备一种“与团体组织规模相适应的组织协调体系”,这一体系一分为二,分内外两个系统:在商会内部设置一系列职位,各职位负责人“各有责成,各有权限”,对外则以省区单位,形成以各地商务总会为核心的组织联系网络,从层级上区分为总会、分会和分所三级,这三级组织虽没有明确的统辖关系,但相互间的联系十分密切,在众多议题上同气连枝,互为响应。通过这三种方式,中国近代商会实现了对区域乃至全国工商群体的社会整合,使之成为工商群体的社会代表。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近代商会既是商人的社会团体组织,也完全符合社会学对社会团体的定义。除此之外,虞和平还依据法学原理,从组织、财产、社会资格及活动类型等方面论述了商会的法人社团性,他指出,中国近代商会“依法组成,有完整的组织体系,有自己的固定组织机构和职能,有一定数量的成员”,“有自己独立支配的经费和财产”,“有法律所赋予的‘人格’权利”,“有法律所赋予它的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因而具有法人社团所具有的特性,那种“认为商会是官方、半官方机构或认为商会是官督商办社团的论者,恰恰是把上述商会的法人性特征看成是官方特征”。而作为社团法人的中国近代商会,其与政府的关系即为政府依法来管理商会,但在中国近代历史演变的大环境下,“依法”是一个非常态,“超法”(即超越法律和法规的界限与范围)反而是一种常态,商会与政府的关系遂演变为“超法的控制与反控制”关系,严重影响了商人社团法人作用的正常发挥。

(五)商会的功能及作用的讨论。中国近代商会的功能一向多被放在社会功能的视野下来考量,论者也多讨论其在促进中国近代社会发展、转型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如学界关于从“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第三空间”等角度对商会作用的讨论。从商会的社会属性和其与政府的关系讨论出发,虞和平鲜明地提出:近代商会的功能,其一是促进自身现代化;其二是促进近代社会的现代化,包括对经济、政策制定、社会变革、政治等方面的参与的施加影响。其虽是以“现代化”的维度来进行考量,但显然已给学界关于商会功能的讨论给予了自己系统的回答。

首先是中国近代商会除了通过日常性的事务促进各地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外,还积极地参与了近代经济法规的制订,在清末时,全国各商会代表两次在上海集会讨论商法制订问题,提出和确定了制订商法的大纲;产生了引进西方商法与中国商事习惯相结合的立法方法; 通过了《公司法》和《商法总则》草案。在民国时期,商会不仅在舆论上敦促政府加速经济法制建设,而且对政府所拟订和颁行的各种经济法规详加讨论,提出不少修改、补充和实施意见,大多为政府所采纳,促使经济法规初成体系,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也较多地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从而在较大程度上改善了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秩序。

其次,以商会的商事仲裁制度建设出发,提出商会对中国近代司法和法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等现代性变革方面的影响。中国近代商会的商事仲裁制度,产生于清末,确立于民国初年,并从“商事裁判所”演变为“商事公断处”。这一转变说明了“随着清末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司法制度改革运动的兴起,商人开始不同程度地产生了扩大司法参与权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始认识到给予商人以一定的司法参与权的必要性。”而随着商事公断处的商事仲裁功能的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方面“使商会的组织体系和功能臻于完整,也成为近代中国司法制度现代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再次,虞和平还从资产阶级对近代中国的民主政治和民族平等及独立运动的参与阐释了商会对近代政治的参与。作为资产阶级的集中代表,商会自清末立宪运动开始即开始积极投身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尝试,同时商会也作为社会主要群体的代表出现在民初的各项政治风潮中,努力在民初的政治变动中追求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在中国的实践,此为其一。其二,中国近代的民族平等和独立运动中,资产阶级是一支主要的领导力量,这也主要反映在商会的积极参与上,它们不仅对涉及自身具体利益的条约、协定发声,同时也很大程度上回应了民族独立与解放的时代呼声,从一个侧面显示了资产阶级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总的看来,虞和平关于中国商会史的研究,是在强烈的问题与关怀意识基础上,透过中国近代商会这一载体实现了对既有问题的解答,同时也大大丰富和促进了已有关于中国近代商会的研究与讨论。从方法论上来看,他的这一研究具有以下鲜明的特征。

首先,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是一个总体的研究,带有明显的大局意识。关于这一点,章开沅先生早已指出,他在《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一书的序言中即称:“和平著力最深的,则是商会的总体研究。”这一总体研究的实施并非是以全国各地商会已有的研究为基础,而是以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这一全国性的组织为研究对象,提纲挈领,透过对商联会的考察,实现对中国近代商会组织的整体把握。与此同时,虞和平也时刻注意利用已有的各地商会档案,在充分了解各地商会组织特性的基础上加强对商会的总体性研究。

其次,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是一个带有“开拓性”的研究,这里所讲的“开拓”,指的是他的中国商会史研究主题和时段上的拓展。第一是研究主题,中国近代商会史研究的主题多为政治性的,这首先表现在商会是被当作辛亥革命史研究、中国资产阶级研究的一个分支领域被开拓出来的,研究者多强调商会在近代革命运动中的表现;与此同时学者早期曾集中讨论的商会的社会属性,其根本问题也是商会与政府关系的讨论。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当然也延续了这一主题,但同时他也强调分析商会的经济功能,在其《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这一专著中,他着重分析了商会在制订经济法规、维护经济秩序;提倡实业教育、培养实业人才;寻求平等互利的对外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功能及影响。当然,以今日的眼光来看,商会的经济功能在微观层面上如何体现仍是一个亟需研究的领域,但以当时的情形来看,虞和平显然已在有意识地扩展中国商会史研究的主题。第二是研究时段。早期中国商会史研究的重点时段在于清末民初,下限往往止步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这其中的原因当然在于近代商会所处的特殊社会环境。章开沅先生曾指出:“中国商会稍能奋发有为并体现独立品格的岁月,多半是在中央政府衰微或统一的政治中心已不复存在的时期,及至相对稳定与统一的中央政府建立以后,它反而堕为附庸,湮没独立品格,很难有大的作为。”他同时对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这是由于中央集权乃是中国的传统政治体制,统治者著意加强归于一统的各级政府,却无意(甚至害怕)扶植各种社会团体的独立、健康发展。”早期中国商会史研究的学者往往为清末民初商会的“活跃”而吸引,对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的商会缺乏兴趣,或认为该时期的商会只是政府的一个附庸,没有学术讨论的空间和价值。相比较而言,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在时段上不但没有自我限制,反而一以贯之。这一方面使得历史进程不致人为地中断,另一方面在长时期下的研究,更能对商会史研究中的诸多问题进行全面的解释和说明。

其次,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是一个比较的研究。这里所说的“比较研究”包含两个方面含义,其一是指他时刻注意商联会与各地商会之间、各地商会相互之间的对比;其二是指他的商会史研究是在中西比较间得以起步和发展的。毫不讳言,作为组织性的中国近代商会,是在对近代在华西洋及日本商会的模拟与效仿间产生的。早在1902年组织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其倡议者盛宣怀即称是“依照西人商会之意,设立华商公所”,其后张之洞与袁世凯分别在汉口、天津设立了类似组织,日本学者仓桥正直评价这三个尝试“都是企图把欧美、日本式商业会议所制度引进到中国”。1904年在商部的“劝谕”下,各地纷纷组织商会,制定章程,规范成员构成、会董资格、会章制定、设立手续等,大多数中国近代商会的章程是参照欧美和日本商会的章程制定的。以此历史实际为基础,虞和平顺理成章地指出:中国近代商会与西方及日本商会一样具备社团性和法人性,只不过当时西方社会的民主和法治远较当时的中国发展充分而完善,所以其社团性和法人性比较完备,而近代中国由于法制建设的滞后,故商会的法定权限和自主性受到限制,但只是程度大小的差别,并不影响对中国近代商会属性的判断。虞和平关于中国近代商会的“法人社团”性提出后,在商会史研究甚至中国近代研究领域均产生了较大影响,而这项研究结果归根到底与其所持的中外商会比较研究的视角是分不开的。

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虞和平对于日本商会史研究的关注及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商会史研究的前景展望。他于199610月-12月赴日本东京大学进行短期访问,在此期间对日本商会史研究及商会史档案资料的收藏进行了翔实的考察,在此基础上,他还结合日本商会史研究的现状,对中国商会史研究进行了逐一比较,提出了许多在今天看来仍十分重要的判断,在《访日归来谈商会史研究》一文中,他进行了详细的归纳,为明其详,简列如下。

其一是借鉴日本近代商会的经济调查提出应重视商会在政府经济政策制定和实施中的作用,他认为当时学界缺少对商会在经济法规实施中的角色和作用问题的考察,这“既是商会参与经济政策研究的一个缺陷,更是经济政策研究的一个缺陷。”其二是从日中商人外交活动专项资料出发,提出应重视商人外交与国际经济关系问题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开辟出“商人外交”、“民间外交”等中国近代史研究新领域。其三是借鉴日本在华商会的活动,提出应重视研究国外的华商商会问题,他提出,“研究国外华商商会,理清它们与祖国商会之间的关系,考察它们与祖国的经贸活动及其对祖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它们在沟通国际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对研究中国商会史、中外经济关系史和国际商业网络,都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2012年,“近现代海外中华商会研究(南洋地区)”课题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虞和平学术眼光的敏锐与超前。其四他提出应注意研究在华外国人商会问题及日占时期东北地区商会问题,这些问题时至今日仍是中国商会史研究的薄弱甚至空白。

再次,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从研究方法上来看,早在上世纪8090年代,他已开始将多学科理论引入到自己的研究中。前文叙及,中国商会史研究之所以能成为中国近现代史学科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甚至在学科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其中一个原因即在于该研究领域对新的学科理论的引入和使用。马敏在谈及商会史研究与新史学进展的内在关联时即曾指出,“商会史研究能在不长的时间中异军突起,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首先便在于广大商会史研究者能够勇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学地将社会学、社会心理学、法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及方法引入史学研究,从而带来了研究视野的开拓和研究层次的提升”,上述引文里谈及的社会学和法学的理论和视角均反映在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当中。如他引述社会学关于“社团”的定义,将商会视为“一种认同作用体系,由具有某种共同目的或利益的一群人自愿联合组成;具有明确的成员界定;拥有众多的成员”等;与此同时,他还从法学的角度出发,将商会进一步界定为“法人社团”,即在组织上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拥有自己能够独立支配的财产或经费,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并为政府有关部分所认可,在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与统一指导下开展活动等。除此之外,虞和平在跨学科理论引入方面最突出的成就即是将现代化理论与中国商会史研究相结合。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化思想和西方现代化理论的基本原理,以商会为考察对象,一方面对中国自18401949年的早期现代化历程进行了典型透视,显示了他强烈的历史与时代关怀;另一方面也在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历程中对中国近代商会的产生、发展、作用及影响进行了系统和全方位的研究。

最后,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又是一个具有全球史视野的研究,强调中国近代商会的世界交往及影响。众所周知,中国近代史既是一部争取民族独立、由落后趋向发展的历史,与此同时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部与世界交往不断增强的历史,在全球史视野下关注中国近代史近年来已是一个主要研究趋向。虞和平较早就关注了清末民初中美商会的互访与合作, 1910年美国太平洋沿岸联合商会代表团对中国进行首次访问,1915年中国各商会组织代表团回访美国,虞和平认为,这种中美商会间的互访和合作,一方面促进了中美贸易的扩大,与此同时增加了中国资产阶级对美国先进资本主义主义经济的认识和了解,还大大加速了中国资产阶级在全国范围内的联合和走向世界的前进步伐。在此基础上,中国甚至于1928年加入了国际商会,成为世界商会联合组织中的一员。

三、上下求索、开拓进取

从时间上来看,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其一为20世纪8090年代,其二为21世纪初至今。在第一个阶段,虞和平以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研究为基础,以商会为研究对象和研究视角,构建了一个中国资产阶级研究和中国早期现代化研究的体系,同时在此过程中对中国近代商会进行了总体性的考察,系统地回应了中国商会史研究领域内的诸多热点问题,形成了自己体系化的观点和认识;在第二个阶段,他在前一阶段研究的基础上,以商会和商人为研究基点,从组织和个体出发探讨深化中国商会史研究的可能性,并逐步开拓出数个新的研究领域,如商人对近代政治及经济发展的参与、近代商会的国际交往、近代商人外交(民间外交)等。

(一)关于商人对近代政治、经济发展的参与

早在2001年,在接受一次学术访谈时,虞和平即指出:从商会史的角度出发,研究商人与近代政治的关系是一个很好的课题,他同时也指出,已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考察商会对一些重大政治运动的参与,但对于商人在近代中国政治中究竟处于何等地位,在近代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状况的发展变化中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则缺少翔实的研究。言外之意,他对商会史研究与近代政治史、社会经济史的微观结合充满了期待。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商会对近代政治活动的参与对于虞和平来言并非一个全新的课题,他有关这一关系的讨论早见于《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这一专著。该书的出版曾被誉为“通论性的商会研究专著”,“它不仅探讨了商会发展的全部历史过程,探讨了商会的内部关系,而且也探讨了商会的外部关系,探讨了商会的功能与作用。”但它对商会与近代中国政治发展演变的关系讨论,则是建立在对重大政治事件关注的基础上。进入21世纪后,虞和平进一步努力把早前对这一关系的讨论予以细化。以近代的“废督裁兵”运动为例,在《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一书中,他认为“废督裁兵”运动的提出与开展,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政治觉悟的提高,并从“革命史”的角度来评判以商会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群体行为,认为他们在不断破灭的政治理想面前,“逐渐与军阀政权离异,重新与自己的政治领袖携手,走上了回归革命的道路。”从理论视角来看,这一评判仍带来较强的时代烙印,即着重强调中国资产阶级在革命过程中的表现及其转变。相较而言,2012年虞和平发表《1920年前后废督裁兵运动中的商会与孙中山》一文,将之前关于此一政治事件的研究予以细化,通过详细考察后他提出:1920年的“废督裁兵”运动因与商人的自身最大利益息息相关而获得了他们最大的支持,这一支持与孙中山的革命行动不谋而合,遂形成一股合力,在20世纪20年代成为推动中国政治演变的重要力量。商人及商人组织的这一努力在客观上为国民革命和北伐战争的兴起做了一定的社会动员,成为国民革命的前奏,“也因此成为近代中国人民争取和平民主历史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对照前后两种评判我们可以看出,虞和平关于商会对近代政治参与的研究一方面的进一步细化,另一方面也在此基础上对商人群体对近代政治的参与给予了尽可能客观的评价。

(二)关于近代商会的国际交往及商人外交的兴起与发展

中国近代的商人外交是属于国民外交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国民外交则是形成于20世纪初期,“是近代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相结合的产物”,故研究者多自近代中国政治事件史中追踪和研究国民外交,虞和平一开始也是沿着这一思路开展商人外交研究的。他以五四运动为切入点,讨论其对近代商人外交发展的影响,从而也丰富了学界关于五四运动的讨论。

具体而言,虞和平通过对五四前后中国商人外交活动的长时段考察后认为:“五四运动的特殊国际和国内环境,使商人外交从萌芽阶段进入到基本成熟阶段。以五四运动为界,中国近代的商人外交活动有明显的进步,如由被动变为主动、由间接转向直接、由依附走向独立,并日益趋向频繁化和国际化,商人的外交意识进一步强化,其出发点由原来的谋求自身的国际商务合作和作为政府的外交后援,日益发展争取国际和平平等关系、自主开展外交斗争、获取中国应有的国际待遇,并由‘在商言商’观念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观念转变。”商人外交的特点为渐趋成熟,具体标示为“在组织上由自由联合转向全国统一,在目的上由防御走向进取,在认识上由感性发展为理性,在手段上由经济上升到法律”。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聚集于五四运动影响之下中国近代商人外交的日渐成熟,但虞和平仍清楚地指出,五四时期的中国商人外交仍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民间经济外交的意义,这事实上也成为他之后构建“商会与商人外交研究领域”的重要链接点。

沿着“民间经济外交”的视线,虞和平凭借其对商会及其关联组织国际交往活动的持续关注,理清了早期世界博览会对中国近代商人外交的重要影响,他甚至明确提出:中国商人及其组织对早期世界博览会的参与在事实上促生了中国近代的商人外交,而这一外交在早期主要是利用世界博览会的外交功能而展开的经济外交活动,随着世博会的持续举办,中国近代商人外交也得到持继进步,并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近代中外经济关系。

商人是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重要构成,由此也是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的重要推动群体。但作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相结合的产物,包括商人外交在内的近代国民外交被更多地赋予了政治史的含义,从而也在很大程度上模糊了商人群体的原本面貌。随着虞和平对商会史研究的深入,他不仅成功地通过商会的世界交往梳理了商人外交的发生与演变历程,最大可能地将历史的动态进程再现于后人眼前,而且还将政治史意义上的商人外交予以丰富化和生动化,可谓是慧眼独具。与此同时,他还藉此开拓出了近代商人外交这一新的研究领域。

之所以说这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首先指的是它虽是中国商会史研究深入的结果,但更多的是中国近代政治史研究的视野,且更注意这一研究视野下的商人群体。进入21世纪后,中国商会史研究似乎遇到了一个瓶颈,众多学术综述性文章纷纷出炉,一方面标志着这一研究领域的成熟与壮大,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已有研究需要反思和改进的地方仍为数不少。由于遭遇到了研究视野、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同质化,许多商会史研究的成果在研究思路和结论方面呈现出相当的重复,虽然全国有众多的商会个案研究,但却没能为研究的深入提供深厚的积淀。在研究视野上,虞和平一向重视中国近代商会的国际交往,从早期对中美商会互访及合作的研究、对中国商会参加太平洋商务会议的研究,到对商会组织参加世界博览会的研究,他一直在研究视野上寻求商会史研究的扩大化。但“商人外交”研究概念的提出,则是传统中国近代政治史研究思想的延续,以五四运动为例,商民在这场声势浩大运动中的参与一向是学界关注的重点,虞和平一方面沿着这一思路细化出商人群体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将关注焦点还原到商人身上,形成了一次思想上的回归,进而提出“商人外交”的概念,并对其定位和演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其次,之所以称“商人外交”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还在于它一方面丰富了近代国民外交,同时还将这一研究聚集化,突出近代商人个体、群体及商人组织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商人外交”中的商人可以是群体,可以是组织,当然也可以是个体。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80年代初商会史研究作为一个新领域被开拓出来,其部分用意在于改变原有中国资产阶级研究和辛亥革命史研究中对特定资产阶级个体和代表性人物关注过多的现状,但这不等于说商会史研究可以完全覆盖特定商人个体的研究,恰恰相反,特定个体商人的研究仍具有其典型性和代表性。以虞和平对吴锦堂的研究为例,作为特殊的商人个体,吴锦堂对中日两国间商人外交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大大丰富了我们对20世纪20年代中日关系的认识。

在虞和平的开创和带动下,近代商人外交成为21世纪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一个热点,他同时也引领了众多学者的参与,从而也涌现出一批新的成果,如贾中福对1905年至1927年中美商人外交活动进行了考察,认为该时期中美商人团体间开展的商人外交是国民外交的一个组成部分,且与本国的政府外交形成了较强的一致性,商人外交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外交的主旨,由此成为政府外交的重要和必不可少的补充。于文浩对19191928年商人团体为主体的中日民间经济外交进行了讨论,她认为随着该时期日本在中国侵略和扩张的加深,起源于晚清的中国商人民间经济外交意识被进一步强化。她以时间为经,重大历史事件为纬,从七个方面详细考察了巴黎和会后至1928年的以商人团体为主体的中日民间经济外交。在此基础上,于文浩认为中日民间经济外交对两国政府的外交而言不但具有补充、监督作用,且当政府外交与民间外交发生冲突时,还具有折中交涉的作用;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而言,这种民间经济外交也起到了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强化经济交流意识的作用。同样以对日商人外交为主题,王静考察了1935年发生在中日航运公司间的一桩航运冲突事件,随着该事件的妥善解决,王静认为在国民政府时期,商人外交成为民间外交的主体,它虽是半官方性的,是政府外交的一种补充,但在实施中却较政府外交更具多样性和灵活性。除此之外,也不断有研究生以此为选题撰写学位论文。不难看出,学界以“商人外交”为主题,实质上是对中国近代政治史、外交史的补充,在宏大的政治叙事史背后,为我们丰富和深化了近代国民外交的内涵。

四、结 语

以虞和平的学术成就来看,中国商会史研究可谓其研究的基础和切入点,是其构建学术体系的重要视窗。以中国近代商会的自身发展和社会影响出发,他以“现代化”为理论依托,着力构建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和演变的线索;同时以商人群体及商人组织为对象,他构建了中国资产阶级与近代社会转型关系考察的宏大体系。中国现代化研究和中国资产阶级研究均成为中国近现代史学科研究中的重要领域,由此确立和巩固了他在中国近现代史学科研究中的重要领军地位。

时至今日,中国商会史研究仍是虞和平关注的一个重心,他仍在该研究领域内着力开辟新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热点。值得一提的是,虞和平的中国商会史研究体现了他作为一个历史学家和一个中国人对近现代中国发展前途和命运的诸多思考;与此同时,结合今天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他也不遗余力地在具体研究中体现时代变迁的主题,如他将对改革开放后中国日新月异变迁的关注融入到他对商会现代化的研究之中,也将当今中国活跃的对外经贸往来融入到近代商会的国际交往研究之中。除此之外,他还从知识普及和学术体系构建的角度加深社会对中国近代商会的了解,同时也深化商会史的相关研究。2000年,他撰写《商会史话》一书,回顾百年来中国商会的发展历史,在严谨的学术研究之余致力于向外界系统地普及中国商会的发展历史,该书因其科学性和知识性兼具,颇受公众好评,2011年由出版社再版发行。2015年虞和平参与编写《中国近代商会通史》,负责对19121927年的中国商会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并将其研究与其他时段的商会研究相结合,由此形成了体系化的中国近代商会史研究。

20世纪80年代起至今,虞和平对中国近代商会的研究仍在持续。从早期的立足潮头、引领学科新发展到开辟新的研究路径、自成体系,再到对该研究领域的不断探索,努力寻求新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热点,他情有独钟、孜孜不倦、上下求索,不仅成果斐然,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可,同时也为后辈学者树立了一个为学和研究的典范。

(原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7年第2期,注释从略。)

水海刚《虞和平与中国商会史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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