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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楨,洪鈺琳 | 鄧茂七起義與明中葉的社會治理
  发布时间: 2024-11-26   信息员:   浏览次数: 10

杨国桢,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教授;洪钰琳,集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

正统年间,明初盛世的局面被一系列变故戳破,危机四伏,史称:“正统而后,或变生于腹里,或衅起与边陲。”正统十三年(1448)是一个历史节点,二月爆发邓茂七起义,“不两月间,天下震动,闻风而作,若火燎原,不可扑灭”,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崩坏。三月,英宗发动第三次“麓川之役”,命靖远伯王骥总督军务,都督宫聚为总兵官,发南京、云南、湖广、四川、贵州官军十三万再讨思机发,重新建立了边疆安全环境秩序。九月,广东黄萧养揭竿而起,“旬月至万余人”。正统十四年(1449)五月,湖广、贵州、广西少数民族地区,所在蜂起。八月,土木堡之变发生,英宗被俘,国力军威由盛转衰。

邓茂七起义虽历时不长,却在明史中占据重要位置。以往学界主要从农民战争史或地方反乱史的视角,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关于邓茂七起义的既有研究集中于闽西北、赣东南山区民众的反抗斗争,而对其历史作用和影响的探讨则侧重于赋役制度的变化、卫所屯政的影响、山林开发和社会经济变迁等方面。本文拟从社会治理的视角,考察邓茂七起义波及闽浙粤三省部分地区,其陆海联动所引起的明朝统治危机,就明朝官方的危机处理与邓茂七起义的溢出效应进行初步探讨,提出新的解释,冀能对明代的变迁与社会转型提供一个具象化的认识。

一、明朝官方对邓茂七起义的危机处理

明朝官方对邓茂七之变的危机处理,体现出国家强制能力、地方执行能力、社会治理能力的变化。对此,本文从危机认定、管控响应(包含从地方层级提升到中央层级)、执行成效三方面来加以考察。同时,邓茂七及其追随者生前没有留下自己的记述,有关邓茂七之变的信息都是由其对立方官府提供的。第一手资料包括相关地方官府、出征将领、兵部的奏报,朝廷的谕旨,御史弹劾调查,利害相关方的自辩,地方人士的记忆,有用的参证资料有家族档案如墓志铭、神道碑、族谱,地方民间文献如祠庙碑铭等。我们广事搜罗,从“碎片”中提取出有用的证据,还原危机处理的时机和决策到行动的全过程,分析其得失和结果。现简述如下:

1.正统十三年二月,危机初现,属地管控破防

正统十三年二月,邓茂七以福建沙县二十四都陈山寨为据点起义。“茂七沙县人,充巡警总甲,时郡邑长吏受富民贿,纵其多取田租,倍征债息,小民赴愬无所。茂七因扇怵之为盗,劫其富民尽杀之。复拒捕,杀巡检及其县官,遂大肆劫掠,伪称铲平王。”此时的属地政府责任人为福建三司和延平府及沙县、尤溪县等府县官员,驻军福建行都指挥使司及下属延平卫所各级军官。事发之初,属地官员没有及时处理,“福建三司失机,致贼徒邓茂七等为乱”,甚至掩盖瞒报军情,“巡按御史柴文显当贼势微时匿不以奏”。福建二都司“节次将腹里福州等六卫原调出海并补造战船官军二千八十三员名,沿海永宁等五卫守城出海官军二千五百员名,俱各调往沙、尤二县捕贼”。但调拨的军队迟迟不能会集,“时都指挥同知雍埜不即起发近卫所官军扑灭,却调隔远卫分以致延缓,养成贼势”。

正统十三年八月初二日,英宗从兵部的奏报中得知,“福建强贼邓茂七攻劫沙、尤二县,杀死千户杨琮,虏去千户张能。其时延平卫千户张聪及行都司委指挥师镇程俊及都指挥佥事范真、参议金敬、副使邵宏誉,各领军督捕,俱不获一贼,其畏缩坐视如此,乞行巡按御史究治其罪”。但英宗过于相信官方治理社会的力量,判断这是一起属地政府和驻军可以自行扑灭的地方暴乱事件,寄望他们扭转局势,指示兵部“且俱不问”,即令巡按福建御史张海前去处理,“依前提督,奋力捕贼,以赎前罪”。这就延误了中央层级应变响应、及时止损的时机。邓茂七于八月十一日围攻延平府城,事态进一步扩大。“埜领军与都指挥范真等,于延平城外秋竹铺与贼对敌,而埜辄先登舟以为众先,致贼乘机追逐,将真与指挥彭玺等杀死水中。埜隐其败,却称真暮夜行舟溺死,欺瞒朝廷。”

2.八月二十一日,启动应急响应,派丁瑄抚捕,刘聚、张楷听候征剿

八月二十一日,英宗得知邓茂七势力很快向延平、建宁、邵武等地蔓延,命监察御史丁瑄往福建“抚捕”,又“恐贼众军寡,猝不能制”,命左军都督府左都督刘聚、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楷往福建,并选调南京官军、达官达军人听候征剿,下旨说:“尔至南京,即将所选官军加意操练,如遇瑄遣人催接,尔等即率之会同瑄及彼处四司官,相机征剿。”

张楷时在畿辅一带巡视,九月初一日赶回京师。初三日,英宗宣谕张楷:“昨晚福建报到,贼人招抚不服,必须出师,今添差都督刘得新、陈荣与你每调用。”初五日,敕浙江、江西三司并巡按监察御史,“各选官军三千,委都指挥一员,领赴福建,听都督刘聚等调度”。十一日,张楷等陛辞,又奉面谕:“听着,你每不可迟,福建一方百姓望你每来救他,务要将贼人杀灭尽绝,回时陞赏。南京止许住三日。”

十月初一日,张楷才到达南京,即从决策到开始行动用了20天,从北京到南京又走了19天。他下令分遣都督佥事刘得新调江西官军三千,从建昌至邵武汇合,自率南京官军等从浙江出发。然而,当时军备废弛、卫所兵额减少是普遍现象,永乐年间全国卫所军额约279万,正统十四年全国逃亡军士则达163万。南京选派操练官军“清出私占之数居多”,缺额严重,张楷为召集兵士操练而滞留。英宗“南京止许住三日”便出发的命令,成为一纸空文。

九月十五日,英宗接到张海的奏报后,得知“邓茂七等畏服从化”,同意通过招抚的方式平息动乱,还令张海等明正官吏激变之罪。十月初八日,英宗收到丁瑄奏报:“贼徒闻调天兵将至,俯伏跪拜,祈恩悔罪”,遂下令丁瑄会同福建四司继续抚谕,令刘聚、张楷如若入闽,暂且在建宁行都司操练,“酌量进止,务在得宜,不许轻进”。实际上,丁瑄这次招抚并无成效,刘聚、张楷寄希望于招抚,在南京消极观望,未如英宗预期那般迅速入闽。

3.十月二十八日,危机响应升级,陈懋佩征夷将军印紧急驰援

十月二十七日,英宗“得奏贼首聚众陈山寨,不服招抚,又遣贼徒各县抢掠,延缓之久,愈肆奸谋,侵扰地方,为患甚大”,下令调在京五军神机等营官兵二万增援福建。二十八日,英宗以“此贼非老将不能平”,决定派宁阳侯陈懋前往福建镇压,调浙江漕运军二万、江西漕运军七千人听候派遣。十一月初四日,正式任命宁阳侯陈懋佩征夷将军印充总兵官,保定伯梁珤为左副总兵、平江伯陈豫为右副总兵,都督佥事范雄为左参将,董兴为右参将,刑部尚书金濂参赞军务,太监吉祥、王瑾提督神机铳炮,征战福建,“合前调南京官军捣贼巢穴”。

宁阳侯陈懋等征战福建,体现了英宗对邓茂七之变的态度,即由招抚转向武力镇压。但临时组建的援军队伍多仓促应征、士气不振,“福建征进官军多系山东、河南及江北直隶卫所,赴京轮操之数,居京日久,衣装敝坏”。此外,从浙江、江西派去的漕运兵“又皆运粮甫毕,未得休息,彼此迫于贫困”,以致军律涣散,违法乱纪时有发生。户部原令将江西广信、建昌、赣州三府贮仓粮,由地方大吏从长计议,斟酌多寡,运往福建延平备用。然而,浙江、江西运粮至闽路程险阻,“有分水、仙霞二关,山岭险峻,车不得进,惟人背负肩挑”,并且“其经历之处,贼盗不时出没”。这就延误了行动计划,导致行军缓慢。

对于陈懋南征,明廷决策层是有不同意见的。十二月初七日,兵部尚书邝埜奏请预赏犒官军、别派将卒、留京军于南京操备,被英宗怒斥:“埜等皆掌兵政官,乃不量事情言事,朝廷赏功自有定论,如何要先给赏?既命总兵官统大军剿贼,又要别选将卒?南京已有重兵操备,又要留在京操备官军?此等小寇尚尔,设有大事,何以处之?今姑记罪。若再尔妄言,俱重罪不宥。”

4.十一月十三日,张楷入闽,固守建宁,畏缩退避

十一月初一日,刘聚、张楷行至江西广信(今上饶市信州区)。此时,浙江处州叶宗留率军声援邓茂七,占据江西广信府铅山县的车盘岭和福建延平府的建阳县,阻碍明军入闽道路。初六日,刘聚率军绕道建昌(今江西南城县)入闽,进击建阳县。张楷驻兵铅山,寡谋躁进,匆匆派都督佥事陈荣、指挥戴礼等进兵剿捕叶宗留。十二日,陈荣等领兵二千至玉山县的阴浆源山,被叶宗留伏兵狙击,损兵折将,陈荣及指挥刘真等俱死。十三日,建宁知府张瑛等率民夫与官军击退建宁城外的邓茂七部众,张楷遂抄小路进至建宁,就地建立行营。

但是,张楷在等待陈懋大军到来的八十多天里,“安坐建宁城中,贼徒劫杀,既不率军救援,又将官军取回,惟务宴饮,污浊彰闻,故将贼情文饰妄奏,欺瞒朝廷”,“奉命剿贼半年,并无捷报”,“笙歌为乐,笑傲自如。楷以平时所和唐诗逼令建宁府刊行,其于军政置之度外”。“又楷在彼所作《除夕》诗……流传京师,人多传诵,迹其为诗如此,则其存心可知”。直到正统十四年二月初六日,邵武卫指挥同知刘福斩杀邓茂七之后,张楷才进军延平,甚至谎报军功。英宗令往浙江剿办,刘聚、张楷等以“建宁、延平、邵武等处贼盗未息,难便起程”为由,奏请暂缓前往浙江的行程,等待陈懋到后同进。

刘聚、张楷没有圧实危机管控责任,使英宗对他们的信任度降到冰点。二月十一日,英宗下旨:“刘聚张楷进兵,月久全无实效,只虚文支吾,再不用心,必杀不宥。”三月初三日,又斥责说:“尔聚、楷到建宁凡三月,未闻效尺寸之劳,乃酣歌贪黩,苟延月日,畏缩退避,为下所讥诮,以为妇人女子不若,深负委付之重”,无奈一将难求,只好“以尔等受命捕贼,姑暂宽容,其痛自改悔……复尔重罪不宥”。

5.正统十四年三月初三日,陈懋抵达建宁,危机外溢东南沿海

正统十四年正月初六日,陈懋大军来到浙江富阳县东安镇,此时距受命南征已过去63天。陈懋等到东安镇时,驻扎在贤明山下,“大军一临,山川改色,居民骏奔,官吏逃匿,合用粮料,无处支给”,暴露了行军粮草供应缺乏、兵丁抄掠盛行、百姓逃亡的窘境。幸有当地新登致仕教谕罗寿与同随军刑部郎中陆矩是旧识,出面督同粮长袁檖,才将官贮粮料依数放支。

正月二十三日,从京师出发80天后,太监曹吉祥、王瑾的先头部队抵达建宁。接着,保定伯梁珤等率官军陆续进入福建。二月初六日,邓茂七在延平之战中阵亡,战场形势反转。“反寇邓茂七余党复纠众烧毁县治,邀截粮道”,梁珤率官军民壮镇压,“斩首九百级,生擒七十余人,贼众溃散”。“福建尤溪贼首郑永祖胁从四千人来攻延平府,都指挥雍埜、蒋贵等各帅官军民壮三千人分路剿捕,生擒永祖及其徒十八人,斩首五百余级。”月底,都督佥事董兴进军建宁,“擒贼首伪都指挥翁觅等四十八人,斩首七十余级”。按察副使邵宏誉在南平“擒伪都指挥朱子华等十二人”,江西指挥吴玉在建阳杀敌千余,“擒伪百户朱永贵及从贼三人,俱获其木印、铜印、飞虎旗号”。

三月初三日,历经100天,陈懋率军抵达建宁。随着入闽明军的大军压境,邓茂七余部节节败退。四月,陈懋率官军攻破沙县陈山寨,邓茂七的直属部队被歼灭。然而,危机并没有解除,邓茂七之变的战火已外溢到东南沿海各地,形成山呼海啸之势。

二、邓茂七起义的溢出效应

对于邓茂七之变的溢出效应,诸多因素起作用,除王朝制度体系与治理能力、地方管控能力外,国家与民间社会之间、官民之间、军民之间以及空间上的海陆互动关系,都是重要的参数。笔者以府级行政区域的范围为单位,观察东南地方社会人群在危急时刻的不同表现。

1.闽东浙南民众响应起义

正统十四年三月,邓茂七余部占领南平县武步铺,又“驾舟二百艘”截古田县水口驿,向福州府转移。三月二十日,英宗命陈懋等调兵扑灭外溢战火,敕曰:“福州犹未靖,俱宜调兵扑灭,毋令滋蔓。”梁珤向福州方向进兵,夺水口驿,“斩伪都指挥及从贼四百余级,生擒六十四人,尽获其舟”。水陆并进,兵至福州府,“备榜遣官分谕各县,复业者五千余人”。

闽东沿海民众响应邓茂七,在福宁州,“佃民柴显五率党百余,诈称伪王邓茂七副将,结寨西门外,日夜攻城”。所辖县地出现“愚民啸聚,所至劫掠”的情景,福安县“旁近愚民乘机啸聚,侵掠县境”。四月,“强贼”千余人攻陷罗源县及延亭巡检司,“官军敌死者甚众”。五月,宁德、连江等县相继为起义军攻陷。七月,“贼党四起……侵劫宁德县藏,取累年册籍”。官方文书往往将响应邓茂七起义的民众定义为“寇盗”之徒,将抵抗起义的民众塑造为“良民”的形象,符合王朝统治、国家治理的主流叙事。

叶宗留余部在叶希八的率领下转回浙江,“丽水杨希、鲍村陶得二各领众数千往投之”。正统十四年正月,陶得二率众从丽水向处州府城进攻。都指挥沈鳞、参议耿定、佥事王晟领军四千,从绍兴踰台州支援处州,被困城中。总兵徐恭领军二千星夜驰赴,也被困据城自守。二月,起义民众攻破松阳、龙泉、青田等县,逼近兰溪县。三月,遂昌县民苏才、俞伯通等趁势兴起,“伪称王号,纠众千余行劫乡村,遂攻兰溪县苏村寨”。陈鉴胡又带领“千余徒攻金公岩,分劫义乌、武义、东阳境,烧毁县治”。四月,“伪大王苏记养”率众进攻金华、义乌等县。五月,张楷率军从建阳赶到处州镇压,在丽水铜山寺大败陶得二,招降四万余人,余众退入山中。六月,民军再次围攻处州城,不克,散往各地。七月,“庆元大社贼徒万余搬抢粮米,官吏居民悉逃,丽水、青田小民皆往从焉”。

动乱的火花同时从福州和处州两个方向蔓延至温州府。正统十四年三月,福州“流贼”窜至温州府平阳县,“攻围蒲门千户所”;福宁县流民、矿徒自宁德进入温州境内,金乡卫指挥同知李上守蒲门所抵抗;平阳县民众“千余啸聚塘村,杀温州卫指挥刘安”。瑞安县罗阳地处闽浙交界,受邓茂七、叶宗留煽动,“人心稍有摇惑,不服事于攸司矣”。正统十四年春,“括寇叶无敌等来迫众从谋,富义者悬金募客数人,勠叶无敌等四人首级,里中叶友名、□文习、彭孟通等献之于郡,粗定一时。未几,群党昌炽,众附渠魁王□□□□肆劫掠,□□□之东林寺松□□□□堂围之,时军士竟日立□□□□□店火含□□□□奋刃□□□□披靡,延颈受刃而已”。处州丽水陈鉴胡等人也趁势进入温州,“温郡汹汹,平阳、瑞安山乡,被其党劫掠”。四月,陈鉴胡进攻平阳等县,与总督浙江备倭都指挥使李信、都指挥王瑛等官军在仪山大战,“杀死巡海都指挥等官王瑛等一十九人”。景泰元年(1450)四月,罗阳民变复起,“钦差总戎李信、侍御陈璚、布政使孙原贞、按察使轩輗、都指挥张永等总兵讨之”,“分兵驻于三港台湖为后援,中军坚壁莒冈作连珠营,知府黄玘总民兵进屯仙居。瑞安县丞陈醇同□长潘尹序入罗洋,诱谕群盗”,因一鼓而并擒之,余党奔寿宁县官台山。八月,再次“劫掠”罗阳,与官军在交洋交战,指挥顾铭、平阳所正千户洪珍等战死。十月,山寇白鹞等围平阳县城,温州卫指挥王宇屯兵东门外军桥抵抗。温州境内动乱不断的局面一直持续到景泰二年(1451)。

2.漳州海上势力兴起

邓茂七起义后,其势力迅即往东南的漳州、泉州二府及沿海方向扩散,并得到了民间海上力量的响应。

正统十四年初,邓茂七派遣杨福部南下漳州府龙岩县,“岩民有为之向导者,遂大求贿于岩,且令胁众,不尔且屠邑,邑人骚动。时王源、刘锐谋薄贿以缓其锋,而急求救于郡”。事情败露后,邓茂七怒而派遣杨福、姜京五以数万众向龙岩压境,官军迎战于铁石洋,败绩,“(杨)福等乘胜追至岩山之阳,官民死者甚众。贼遂入城,官民居储焚掠殆尽”。

接着,长泰县、南靖县也相继被攻陷,杨福率军包围漳州城。龙溪县义民陈舒突出重围,前往漳州卫求援,指挥佥事顾斌引兵进入漳州城内。杨福围城达五十余天,“驰突不得入,乃纵火燔民居及庙以去”。

邓茂七“多胁良民从乱”,九龙江地方民众借机响应。当时的地方官府用“邓茂七作乱,漳寇乘之”来形容这一局面。龙溪县九都《霞苑黄氏族谱》载:“红巾贼邓茂七倡乱,乡寇张牛仔聚集匪类,贼党綦多,又有巨魁张胡狮等乘风响应,剽掠村落,势甚猖獗。”九都地处九龙江出海口,是月港的核心区域,地尽斥卤,人多地少,民众以海为生,活跃于琉球、南洋诸国之间。海禁政策阻碍了当地民众的谋生之路,所以当邓茂七队伍进入漳州之时,“乡寇”张牛仔、张胡狮等地方民众趁势响应。

其间,另一海上武装势力也趁机兴起。陈万宁本是漳州海商,早年在浯屿、铜山一带从事走私贸易,因违背禁令入狱。正统十四年,陈万宁、郑利贞、郭乾孝、郑本成等人在解京途中趁势逃脱,下海行劫。严启盛是福建龙溪八都人,“积年下番,劫掠海道”,趁乱纠集同县的蔡佛保、郑礼谟等一百八十余人下海起事,“抢得福州地面大海船二只,小船四只,节次劫杀官军人”。

接着,杨福部转而向九龙江南溪一带进攻,漳浦县被攻陷。“县官奔潮州,人民携老抱幼孺,提挈衣装食物,仓皇走匿无所,遇贼杀死殊众”,漳民张福荣、曾钦童、陈皓、蔡孟贞在城中接应。其中蔡孟贞为漳浦县西坂村的地方豪强,带领地方民众响应。

成化年间,漳浦人陈亹回忆邓茂七之变时,有这样一段表述:“吾闽盗起沙尤,蔓延至漳,漳无赖子弟被胁为党与,出入向导,五县为罹其患。”不难发现,杨福部进入漳州府龙岩、南靖、长泰、龙溪、漳浦五县,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积极响应,冲击了旧的统治秩序。

3.泉州民众从贼如崩

正统十四年秋,邓茂七余部陈敬德、吴都总、乌脚毛率军南下,从尤溪大官岭入泉州府德化县境,“烧德化县治,结寨山谷”。接着,由德化天马格、苏坑隘等处入永春境内,永春县大姓尤麟儿拣其子弟及乡骁勇百余人,推拳师三都福鼎(覆鼎)岑楼人郭荣六为帅,结寨白鹳山抵抗。陈敬德等攻入永春县城,毁公堂,向小姑方向挺进,与郭荣六率领的乡兵在钉岭、半岭等山区地带展开激烈战斗,陈敬德被郭荣六斩杀。余部退至永春、南安交界的上塔结垒休整,转而进攻安溪,地方巨贾李森“率敢死士掩击之”。随后,横穿南安县境逼近泉州府城,据说,“攻郡城贼首帅则治民也,南安民陈欧子”。

泉州府城守备空虚,卫所官军一时调动不到,“郡将王指挥观望不武”,民情骚动。泉州知府熊尚初请求支援未果,只好和晋江主簿史孟常、阴阳学正术杨仕洪前往城南古陵坡抵抗。八月初二日,知府熊尚初兵败被杀。

位于晋江、南安交界的黄山,本地人吴四官组织地方民众啸聚而起,“人皆望风奔投”。“大营、小盈、周岭、洋尾地方贼寇”闻风而起,陈敬德余部顺势攻克同安县城。至此,形成德化、永春、南安、晋江、安溪、同安、惠安七县地方民众响应,“七泉从贼如崩”的局面。

是年三月,“海贼”张秉彝、郑尾仔驾船二百艘进犯永宁卫中左千户所(今厦门),同安县民叶秉乾率乡兵击退。随后,“海贼”又进攻安仁里高浦所,并袭击高浦所城周围的村庄。三月二十八日,进攻安仁里十四都后溪头(今集美后溪镇),城内人许厥猷领兵抵抗,战死于豪南山。四月初一日,进攻仁德里兑山村(今集美兑山村),兑山李氏六世祖普兴公死于兵乱。四月十四日,又逼近积善里瑶山乡(今集美瑶山社),当地人周彝训战死,遗体被海浪冲到屿仔尾。

在台湾海峡活动的海上武装与永宁卫指挥同知钱辂在黑水洋作战,“海寇严启盛恃险为乱,(钱)辂躬率舟师追七日夜,至黑水洋及之,大小十一战”。官府加强浯屿的海上防守力量,分遣崇武所战船前往浯屿防守。

金门浯州盐场同样遭受海盗袭击,“明正统十四年,沙尤邓茂七作乱,贼党陷同安,引夷艘焚劫浯洲仓盐,毁民舍,杀掠兵官”。这里的“夷艘”指的应该是海商海盗群体。金门青屿张氏族谱描述了“海寇登岸”的历史场景:

正统乙(己)巳年,乡寇为孽,邑里递为保障计,以叔益彬有谋略,举为民兵之总以御寇。众约遇警以螺声为号,务相援救。未几,海寇登岸,大肆劫掠,叔率本宗子弟往御之,里有黄、陈二家负约不赴。叔欲闻官正其罪,二家惧,潜先于总戎处反间之,檄下。金门百户陈回往按其事,回竟受二家赂,逼叔首实,锻炼成狱。叔自分非力可支,饮恨慷慨就死,回尤阴附总戎,陷以拒捕,延祸全家五人皆从戎。

据族谱记载,青屿张氏为灶户家族,张益彬为浯州场“千夫长”,组织乡兵剿捕海寇,却被诬以非罪,蒙冤而死,并“延祸全家五人皆从戎”。青屿位于同安县浯州十七都,“在太武山之西,其出盐之地,大率亦居其半”。正统年间浯州盐场实行“盐课改折”,盐户获得了盐业经济的自主权,金门灶户得以与海商、卫所军户等群体一同加入私人海上贸易的浪潮,而有官府眼中的“海寇”活动。

4.潮州海域的海上激变

广东潮州府地处闽粤交界,民间走私贸易活跃,柘林、樟林、南澳等都是私商船只停泊的良港。潮州毗邻漳州的诏安湾,双方往来密切。早在宣德元年(1426),“倭夷犯上里……通事刘秀勾引倭舟入泊于湾港,威召各村各里之保长,赴舟领货,名曰‘放苏’。邻村皆靡然从之,遂以肆掠”。正统九年(1444),“广东潮州府民滨海者,纠诱傍郡亡赖五十五人,私下海,通货爪哇国,因而叛附爪哇者二十二人,其余俱归。复具舟将发,知府王源获其四人以闻”。这里所谓“傍郡亡赖”,就是漳州海上人群,而漳州海寇也频繁出现于潮州海域,“漳寇林乌铁等拥众扰郡之三饶甚猖獗”。正统十三年还发生了“漳州海寇陈万宁攻劫潮阳”的事件。

随着邓茂七余部向漳泉沿海地区进攻,广东地方官府开始留意潮州海防局势。正统十四年正月初七日,广东备倭都指挥佥事杜信奏称,“沿海东、西二路备倭官军累次调入腹里操备。即今福建贼邓茂七余党奔窜海边,劫掠官民,乞将原调官军退回守备”。正月十三日,广东都司、布政司、巡按监察御史,收到潮州府“程乡县递到伪文书,开称:邓社长等诱惑良民,并镇海卫地方贼船从海洋登岸劫掠,被官军杀退等情”。“邓社长”指“福建沙县贼首邓茂七社长”,也就是说潮州地区出现以“邓茂七社长名色”聚众起事的现象。地方官府随即奏报朝廷,并提升战备。

明英宗接到广东官员的奏报,指出:“今此所传诈伪文书,乃言贼首未死,奸诈所为,诱胁人心之事。及海洋登岸贼徒,盖是贼首凶党逃遁散漫偷生之徒。又闻有漳州旧贼陈万宁积年在海劫掠,或是其人。”英宗乃下诏:“尔等即便星夜添委堂上能干官往沿海地方,会同杜信等提督守海官军及沿海官军及沿海一应备倭、巡司、弓兵人等固守城池。及广置器械预备,仍严督军官昼夜哨探瞭望。有贼徒登岸及近海边,即相机剿杀……军卫有司但有一应诈伪文书,即时收贮,不许虚传,惊惑人民。”“伪文书”的存在,也说明邓茂七余部或在潮州的追随者,打着“邓社长”旗号发动群众,继续抗争。

正统十四年三月十三日,巡按广东监察御史沈衡奏报,“海贼驾船十余艘泊福建镇海卫玄钟千户所,攻围城池”。考虑到“玄钟地邻潮州,恐敌犯境”,明廷即檄备倭都指挥杜信等严督隄备。玄钟千户所置于洪武二十年(1387),坐落梅岭半岛,是诏安湾的门户。“海贼”围攻南诏把截所城。南诏把截所建于明初,属漳浦县,是漳潮间交通的重要节点。宋为南诏场,后为沿海寨,元时筑有石城。是时,“海贼”以蛇洲为基地,与“山贼”轮番攻围把截所,义民涂膺入城率众抵抗:“山贼制梯,作长匮障身,至城下。膺严号令,分垛备守……明日海贼至,御复如之。”涂膺又写信赴潮乞援,调来援兵,方才解除所城之围。

四月二十四日,“福建海贼陈万宁攻广东潮阳县,劫官库银钞,杀主簿邓选,潮州府知府刘湛劾奏守备指挥高亮、千户周诚畏缩不援之罪”。二十九日,广东按察司佥事张忠向朝廷奏报,“闽贼二千余徒攻劫海阳县,杀伤人民甚众”,“潮州卫指挥佥事高璚等哨守黄冈,不即䇿应”。陈万宁等“诱致漳、潮居民入海驾船,累次登岸杀伤县官,劫掠官库”,得到了大部分滨海民众的响应,于是潮州海域不断出现“海寇登岸”的事件。

5.腹地与海疆共振

瓦剌犯边,威胁首都北京的安全,明廷将官军主力集中在北方,而刘聚、张楷和陈懋等南征大军因战火尚未平息无法回调。八月,英宗北狩,发生土木堡之变。九月,代宗即位。十月初五日,刘聚、张楷还朝,六科十三道交劾之,被免官。十一月初四日,叶盛弹劾“陈懋等典握重兵,罔效劳瘁,有逡巡畏缩之状,无奋勇克敌之心,出师几及一年,功迹曾何分寸,亏折军马,贻患生灵”,“又访得陈懋等奢侈恣肆,供亿浩繁,公私之括索骚然,上下之征求无厌,不顾人怨,不恤民艰”。代宗念及“今贼寇已平矣”,并没有降罪,初六日,“特恩”加宁阳侯陈懋为太保,升平江伯陈豫为平江侯,都督佥事董兴为都督同知,刑部尚书金濂兼太子宾客。初九日,保定伯梁珤往福建讨贼未平而归,法司论当斩,命降为事官,送武清侯石亨处自效。

明廷从邓茂七起义的危机处理中得到惨痛的教训,认识到防止外溢的重要性,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正统十四年十二月初五日,因“海贼”黄萧养围攻广州城数月不退,来援的安乡伯张安战败溺死,都指挥使王清被俘,巡抚监察御史沈衡派人间道告急,朝廷命都督同知董兴充左总兵官,调遣广西、江西、南京官军前往征讨。景泰元年二月,董兴率江西、两广的狼兵三万至广州。四月十一日,董兴帅官军至大洲头,大破黄萧养船队,萧养中流矢而死。董兴将其首级献上京师,论功升为右都督,留下镇守广东。

景泰元年四月十四日,朝廷起用保定伯梁珤佩平蛮将军为总兵官,统领官军剿杀贵州“苗贼”。十二月初二日,“苗贼劫掠湖广安化、湘乡二县,命总督军务、右都御史王来,总兵官保定伯梁珤,及都布按三司调兵剿捕”。梁珤平定贵州、湖南少数民族起义立功,景泰五年(1454)二月二十七日,朝廷赐保定侯梁珤券诰。

三、邓茂七起义溢出效应的历史影响

邓茂七起义的溢出效应使明朝进入由治入乱、动荡不安的时代,对地域社会转型产生了持久而深刻的历史影响,这一影响不局限于陆地社会,更是渗透到海洋社会。

1.县域治理体系的调整

邓茂七起义的溢出效应破坏了明朝统治的底层,恢复县级政权为当务之急。正如天顺二年(1458)的《龙岩县重建县治记》所说:“今之县治,犹古之百里侯国也,有民人有社稷,朝廷张官置吏于斯为重。”

首先,重建县治公署城池等基础设施成为地方官府的首要任务。景泰元年三月,英宗命筑古田、宁德两县城。同年,泉州卫指挥使杨海重修同安县城。景泰四年(1453),知县黄希礼奏请重修上杭县城。天顺二年重建龙岩县治公署。天顺六年(1462)漳州府城重建东门内外楼。弘治、正德年间,福建迎来修筑县城的高潮。

其次,调整地方行政区划,在动乱地区增设新县。景泰三年(1452),浙江温州府置泰顺县,处州府置宣平县、景宁县、云和县,福建延平府置永安县。景泰六年(1455),福建建宁府置寿宁县。

再者,加强军事防卫体系,增设千户所。正统十四年,都督范雄奏请以沙县浮流巡检司置永安千户所。景泰二年十月,“设沙县、永安、尤溪、龙岩四千户所,调福州左、右,邵武,漳州卫四千户所官军实之”。与此同时,福建各县设置机兵,增强地方防御能力。福建地方卫所军已经呈现衰败的现象,自正统十四年后,不得不设置机兵,“地方官各募民壮,随处操练,遇警调用”。

此外,调整海防,内迁水寨。景泰三年,镇守福建尚书薛希琏奏称:“今备倭军船分为九澳,星散势弱。看得烽火门、小埕澳、南日山、涪㠗(浯屿)、西门澳五处,俱系要地,欲出海军船分立五寨哨捕。”薛希琏将铜山水寨从井尾澳迁往西门地。

2.底层社会结构的重新整合

邓茂七起义使明代民间底层社会重新整合,形成了与海洋生存模式紧密相连的强宗大族,以及以“义民”为代表的新地主群体。这些人成为地方社会重建的新地方精英。

《皇明世说新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尚书金濂、宁阳侯陈懋征邓茂七,道经广东某村,见居民以铁为墙,问之知为“铁墙”。陈氏二公入其家,盛馔相款,犒军牛酒皆遍。其堂以文木为柱,白金为砖,碾玉为四龙承其梁,几案桮桊亦加金玉,服玩极天下之巧,以钜万计,且藏甲兵壮士千人防盗贼。金公恶其僣,奏籍其赀,法书名书至不可尽,但揭绢素而已。有司鎔其墙,数月始尽。

广东沿海某村居民以铁为墙,“白金为砖”,建筑堂室,陈列俱文物,法书名书,价值巨万,过着奢华的生活,还私藏甲兵壮士千人防备盗贼,无视官府的法度,僭越逾制,不受官府的约束。

二十年后,来闽担任福建按察副使的何乔新指出:

八闽自沙尤之变以来,民多桀骜,下凌上,贱犯贵,相帅成风。而强宗大族依凭城社暴横尤甚,盖吾江右所无也。郡县吏宁违上司之令,而不敢违势家之一言,以为上司不过督责,而势家能陷以重罪故也。凡为政者,脂韦媕婀,辄得美誉,不再岁而迁,否则怨诽纷然,或因以得罪……天下日入于弊,而未知所以救之之方,此大可虑也。

民间风气大变,“民多桀骜,下凌上,贱犯贵,相帅成风”是指旧的社会秩序已经崩坏,而所谓“强宗大族依凭城社暴横尤甚”,在沿海地区就是形成了谋求海洋利益的强宗大族,即后人所描述的:漳州龙溪、嵩屿等处“素以航海通番为生,其间豪之家,往往藏匿无赖,私造巨舟,接济器食,相倚为利”。漳泉“各澳之民,僻处海隅,俗如化外,而势豪数姓人家,又从而把持之,以故羽翼众多,番船联络,遂贻东南莫大之害”。“闽、广、隶、浙沿海大造楼船,公行贸贩,仕宦豪右为之聚薮,守令无识,多欲少刚,明知而莫敢问,或以赂通;其细民苦于困穷者,又协助而驾船,党与日繁,酿成厉阶。”这些强宗大族挑战官府的权威,影响地方官员的施政,甚至“能陷以重罪”,所以“郡县吏宁违上司之令,而不敢违势家一言”。

嘉靖四十年(1561),吏科给事中郭汝霖“奉使琉球,道沿闽省往来经历者四载”,对“先朝尝遭倭宼及土豪邓茂七之变,所以制驭之者数载而始定”的影响深有体会。他指出,福建崇山巨海,深林僻谷,“自两关入延平,自延平入福州,自福州抵漳泉,皆崎岖,一路无他途可以救援,一方有事,则西逼江西,北扰浙直,南骚广东,三方为之不宁”。其民多轻剽好利,“当无事之时,凭山海之险,犹或时未静……有司稍急赋税,则动辄竖激变之旗”,“福建之民力穷极而事不可已,事不可已则劳费繁滋于此,而无以处之。臣恐其变之无息日也”。

同时,支持官府平乱的义民成为地方社会重建的新地主群体。为解决南下明军的粮饷供应不足的问题,正统十四年二月,英宗令户部右侍郎储懋前往延平、建宁、福州、漳泉等地,向民间劝借饷军,“其愿出米三五百石以上助官者,具奏旌异”。于是,龙岩县民杨廷瑞出米八百斛。据现存的《旌表杨政忠义碑记》载:“诏命郡县长官躬率耆老诣殷实之家,劝借米粟,以助不给。能输纳者或冠带荣身,或请敕立石旌异。廷瑞遵奉惟谨,命其子杨政运白米捌百斛,赴雁石营以给军饷。”龙岩县义士王璟、翁实、陈邦止、邓肃林“各运白米四百石赴雁石营交纳”,赐冠带荣身。丘存质“令子兴输粟一千石”,官府赐其子丘兴冠带,赐其子丘昂官封顺天府治中。丘存质、陈邦止等人成为新的地方精英,乐于捐资,参与重修龙岩县城,在地域社会重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龙溪县民郭秉敦“运私米千余石助防守。寇灭,事闻,赐旌表”。海澄县富民周世纲捐输米谷400余石,协助官军守卫漳州府城。天顺二年,漳州知府谢骞旌表周世纲,里人立义民碑。同安县民叶秉乾率领民勇抵抗“沙尤寇”与“海盗”的侵袭,中左所、高浦所城得以保全。成化四年(1468),福建御史涂棐上疏旌表叶秉乾“忠义”。他们皆因义民身份获得免除杂役泛差、表门立石等福利,并被官方赋予“表励乡俗”的地位和威望,在地方社会掌握了话语权。

3.治理制度创新,增设跨省域的南赣巡抚

弘治八年(1495)四月,因江西南安、赣州二府“界福建、广东、湖广之交,流贼出没,事无统一,难于追捕,以致盗贼猖獗,地方不宁”,明廷决定设置跨省域的南赣巡抚,升广东布政使金泽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首任南赣巡抚,驻扎赣州,巡抚江西南安府、赣州府、建昌府,福建汀州府,广东潮州府、惠州府、南雄府,湖广郴州府,“会同各该镇守官严督兵备、守备分巡分守军卫有司,剿捕盗贼,抚安军民。凡事干各该府州地方贼情、军马、钱粮,各该都布按三司官员俱听节制调度。平时民情事务不须干预”。弘治十年(1497),划除建昌府,增广东韶州府、福建漳州府。南赣巡抚的军事管辖范围从内陆山地延伸到闽粤沿海地区,即邓茂七起义外溢的地区,于弘治十七年(1504)因讨贼顺利而被撤销。

正德六年(1511),因江西、福建、广东交界地方烽火再起,明廷复设南赣巡抚。周南为南赣巡抚,集诸道兵击汀州大帽山张时旺、黄镛等,于正德八年(1513)移师会总督陈金,平姚源王浩八之乱。正德九年(1514)正月,进周南为右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但南畿巡抚与地方官职权存在矛盾,责任不专,类多因循苟且,不能申明赏罚,致令盗贼滋多,地方受祸,在实践中社会治理效果不彰。正德十年(1515)八月,升陈恪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地。十二月,改陈恪为大理寺卿,命服阕都察院右副御史公勉仁接任。正德十一年(1516)正月,改公勉仁抚治郧阳等地,升南京太仆寺少卿文森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地。半年之中换了三任,没有作为,而文森称病未赴任,南赣巡抚又空缺了半年。正德十一年八月十九日,以兵部尚书王琼荐,升南京鸿胪寺卿王守仁为都察院左佥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正德十二年(1517)正月十六日,王守仁到任。二月十九日选兵二千,自赣起程,进军汀州、上杭,会福建、广东兵,征讨福建漳州詹师富,攻破南靖、平和、漳浦交界的长富村、象湖山、可塘洞等处。四月班师。五月回到赣州,“疏言权轻,无以令将士,请给旗牌,提督军务,得便宜从事。尚书王琼奏从其请”。“特改命尔提督军务,抚安军民,修理城池,禁革奸弊。一应军马钱粮事宜,俱听便宜区画,以足军饷。但有盗贼生发,即便设法调兵剿杀,不许踵袭旧弊,招抚蒙蔽,重为民患。其管领兵快人等官员,不问文职武职,若在军前违期并逗遛退缩者,俱听军法从事。”这一特殊的制度安排,改变“地连四省,事权不一”的状态,对由乱入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结 语

明朝官方对邓茂七起义的危机处理,内容复杂、内涵丰富,尽管持续时间不长,但对明王朝乃至地域社会的影响是深刻而持久的。

邓茂七起义体现出明代官方与民间、政府与民众、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冲突和对抗。邓茂七起义所引起的危机反映了上到朝廷决策、机构运作,下至地方执行层面能否有效处理危机、平息危机的问题。邓茂七起义打破了明初建立的社会秩序,基层治理体系分崩离析。景泰、天顺年间进入地方社会的重建过程。明王朝为加强对地方社会的管控,调整县域治理体系,重建地方官署,调整地方行政区划;加强军事防卫体系,设置机兵、民壮;重新整合底层社会结构,旌表义民;增设跨省域的南赣巡抚,管辖范围从内陆山区延伸至闽粤沿海地区。

然而,明代地域社会秩序的转变已经悄然发生,不可逆转。邓茂七之乱过后,明代社会经济、民风、习俗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景泰以来,岁频饥馑,俗渐浇漓,讦讼繁兴,踰越法度。乃至乡谷愚顽,梗弗率化。”地方乡族势力逐渐兴起。地方民勇乡豪在镇压动乱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官府旌表义民的形式,成为新的地方精英。他们重建地方社会,参与公共事务。而于东南海洋社会而言,这些地方精英成为谋求海洋利益的强宗大族,挑战官府的权威,航海通番。明代民间海洋贸易活动愈发活跃,“亦寇亦商”成为东南海上人群日常的生计模式。

从长时间段的历史脉络来看,邓茂七起义不仅是一个单独的历史事件或农民起义,其影响范围也不局限于福建或闽赣山区。邓茂七起义应该被看作明中叶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一个缩影。通过对邓茂七起义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明中叶历史变迁的多维互动关系,包括王朝与地方、官方与民间、陆地与海洋之间的复杂联动。


(本文轉自「社會科學戰綫」公衆號,原載于《社會科學戰綫》2024年第11期,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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