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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民間歷史文獻論壇系列演講及研討議程
  发布时间: 2021-11-24   信息员:   浏览次数: 301

錢杭:1950年代浙江里安新譜解說五則

本文節選自筆者主編之《二十世紀中葉以來中國新譜圖文選錄》(第一輯)“輯序”及對浙江省里安1950年代5部(1950年、1955年各2部,19591部)新譜的解說。通過盡力復原和理解當年在浙江基層社會曾經發生過的一部分新譜編撰活動及其意義,族譜這一反映中華民族文化特殊類型的民間文獻在新中國建立後仍在繼續發展的連續性,應能從時空的廣延和持續角度得到較好的展示,同時,也為這一連續性此後沒有得到應有的評價深感惋惜。

丁荷生:新加坡「石頭記」

從碑文講歷史變化:本場演講引用1911-2019年間約250多座廟宇與會館所珍藏的1,200多塊華文銘刻文物來討論華人社會從民國時期至新加坡開埠200周年的演變。內容包括華人社團對孫中山的支持、新加坡總商會的形成、九皇大帝信仰的發展、潮州善堂與德教會的網路,以及華人社會的中層領導人物。這些華社機構從下而上地塑造了新加坡。新加坡從1965年獨立後,這些華社機構又是如何協調各種社會功能,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課題。本場演講會讓石頭(銘刻文物)講它們自己的故事。

蔡志祥:本土化、區域化和全球化:華社與故鄉及世界的聯系——以新加坡潮州八邑會館為例

通過新加坡潮州八邑會館出版的紀念刊,討論華人地域社群的發展過程和宏觀環境的關係,從而探討不同世代的海外華人社群在本土化、區域化和全球化的過程中(1)如何面對不同的國家(祖國、殖民帝國、民族國家)和國家政策;(2)與他們或他們的先祖的故鄉之間經歷了怎樣的實質的和想像的親和與疏離關係;(3)如何透過本土的、區域的和世界的聯繫,建構其在地的、區域的和世界的族群身份。

謝國興:海商與海盜的後裔:從九龍江到許縣溪、曾文溪

漳、泉兩府為明末清初臺灣早期移民的主要原鄉,就中又以漳泉交界的九龍江流域下游至出海口,起自漳州府城、長泰,下至龍溪、海澄,以及漳泉交界的泉州同安縣南境為早期臺灣移民的主要原鄉。所謂同安南境,包括安仁里、積善里、 嘉禾里(廈門),以及乾隆40年將同安縣翔風、民安、同禾(五、六、七都)三里共58保劃出,加上金門(10保)成立的馬巷廳。在清代,上述同安縣「南境」的區域行政上雖屬泉州管轄,但語言、文化、生計卻與九龍江出海口南北兩岸的漳州地區整合在一起,幾可視為一體。而這個「九龍江出海口」區域,正是16世紀後期到17世紀(或延伸到18世紀初的康雍時期)臺灣移民的主要原鄉,其語言風俗文化對臺灣社會後來的發展影響最大。

臺灣早期移民主要開墾的地域是今天臺南的許縣溪與曾文溪流域,本文主要論述16世紀晚期開始,九龍江移民在許縣溪、曾文溪流域的祖籍分布、漳泉語言的交融變化、1895乙未之役曾文溪流域民眾抗日表現的移民文化精神、臺南地區王爺信仰文化與九龍江原鄉的銜接輝映等議題。

黃瑜:合款立禁:南方「溪峒」人群的口傳與文字實踐——以都柳江流域為中心

以都柳江流域流傳下來的口頭款詞和文字款碑為主要分析與研究材料,考察該流域侗人村寨中“合款立約”活動的社會背景、歷史情境及流變過程,初步探討南方“溪峒”人群村寨中的口頭性“合款”習俗與文字性“立約”行為之間的互動與依託關係,進而思考與理解中國南方山區社會中“文字”進入的歷史過程和實踐意義。

覃延佳:多面的清明:廣西上林壯族祭祖禮儀中的文化疊合與主體交互

清明節作為中國的傳統節日,其文化意涵疊合了國家傳承發展優秀傳統文化的意志與多樣的地方禮儀傳統。廣西上林壯族在清明節的祭祖活動既融合了大一統中國文化的諸多要素,亦融合了地方“三月三”節日的文化內容。當地清明祭祖活動的核心基礎之一是日常生活中的生命衍生邏輯與禮儀實踐。祭祖活動中的禮儀互動,既是上述文化結構的集中展現,又凸顯了現實生活中人們構建彼此關係的核心路徑,成為當地人主體互構的重要方式。

韓朝建:地方傳說的儒家化——明清山東德州四女傳說與運河社會

今山東省德州市武城縣四女寺鎮境內有一四女祠,是為紀念當地傳說中的“四女”而建。四女傳說由來已久,隨區域社會變遷不斷地被刪改、拼接,乃至重塑,逐漸形成了多個版本。明初,該傳說的核心情節是四女植槐,內容是女性間的友愛,反映了女性祈求蠶桑豐收和女紅技藝的風俗。明成化以後,四女寺地區成為運河重鎮,四女寺閘、水次倉、稅收機構,乃至各種廟宇相繼設立。往來的官僚、文人將故事刻碑,從口頭到文字的變化對地方傳說的流傳影響甚大,此後宣揚四女守貞不嫁、矢志養親的“傅氏四女說”成為四女傳說的基本形式,但是這個“四女孝親”的版本帶有濃重的佛、道色彩,四女常以尼姑、道士的形象出現。清康熙時期,四女寺行政地位繼續上升,設立縣丞署、社學、城隍廟,地方官紳繼而從正史中“考據”出了饒州司馬宋廷芬五女的事蹟,提出了“宋氏五女說”的版本,進一步塑造了五女出自官僚之家,忠君識禮、熟讀經典的儒家形象。儘管地方官紳積極宣導“宋氏五女說”,排斥“傅氏四女說”,甚至有毀祠之議,但是民間關於“傅氏四女說”的聲音卻從未消退。地方官員很快就發出了“漢唐並祀”的聲音,結果四女、五女並祀於廟。

從“四女植槐”到“四女孝親”到“宋氏五女”再到四女、五女並祀,四女傳說與祭祀的流變,展現了魯西北運河社會地方文化的變遷過程。運河帶來的地方經濟繁榮和行政地位的提升,為佛道、官紳文化、文字等“大傳統”的進入提供了條件。四女傳說內容的變異、衝突和融通,展現了地方社會建構過程中,官僚士紳階層奪取話語權的努力與地方文化韌性之間的衝突與妥協。

蔡志祥:1907 年新加坡的中元節與驅瘟逐疫

1907年新加坡的華人雖然和往年一樣,舉行了安撫、賑濟和救贖孤魂野鬼的中元普度活動。然而,這一年因爲疫病的關係,社會底層的群衆舉辦了驅瘟逐疫的儀式,希望藉此紓解在他們生活範圍的地區發生的災難所帶來的精神上的和經濟上的憂慮和不安。我們也不能知道福清、福州和興化以外的方言群、以至人力車夫以外的華人職業團體,在一向的賑濟幽魂以外,有沒有舉辦類似的驅瘟逐疫的儀式。然而,在霍亂肆虐的地區,印度人也進行了類似的巡游逐疫儀式。也許,衛生危機的對應方法,跨越了族群的界限。最後是在人群的心裏,疫鬼應該放逐到什麽地方?香港究竟是福清、福州、興化人心中的污穢、骯髒、敵對的地方;還是華人資料提供人在面對洋人的詢問而提供的方便的答案?英文報章從他者的角度,描述了和洋人自身生活方式不一樣的節日情景。然而,華文報章在報導以外,强調了對國人教化的倫理責任,在精英文化的驅動下,無視了洋人唧唧稱奇的華人下層階級的儀式行爲。

許源泰:新加坡福建義山研究——以恒山亭和武吉布朗墓碑資料為中心

新加坡開埠之初,來自不同方言群的華族移民便紛紛建立墳山義塚,以解決同族鄉親客死異鄉、靈魂依歸香火祭祀之生死大事。各大方言廟宇或宗鄉會館最初成立的主旨之一,便是集資購地開闢義山以葬親友,安頓亡靈。後來隨著市區重建土地規劃的展開與影響,大多數的方言義塚已先後被殖民地政府和獨立政府封山遷葬,墳山文化與管理模式遂轉型為不同風貌,反映了新加坡社會急速變遷的另一個側面。由於閩幫是新加坡方言族群的第一大幫,本項研究課題是以福建幫恒山亭的開山建墳與封山遷葬作為研究個案,並分成三項研究區塊追溯和探討其開山緣由與管理模式、拓展墳山與封山遷葬,以及結合新加坡歷史地理資訊系統(Singapore Historical GIS, SHGIS)和新華歷史人物資料庫(Singapore Biographical Database, SBDB)分析清朝古墓群閩籍先民之原鄉分佈和人物關係網絡。本文是這三份研究區塊的第一部分,初步簡介新加坡各大方言群創辦的墳山義塚與封山年代,進而著重追溯福建幫最早的義山恒山亭的開山緣由與管理模式,分析恒山亭與其參照淵源麻六甲寶山亭之維持模式與異同。

曾衍盛:馬六甲青雲亭善信結構之恆與變——以捐緣簿和植福疏文為中心

馬六甲青雲亭(簡稱“甲亭”)約肇建於公元1673年,在當地屹立超過343年之久,是當地聞名遐邇的開基佛剎。荷蘭殖民時期,華人甲必丹鄭啟基(號芳揚)為了便於統率當地華人,始把官署附設在甲亭內。自此,舉凡與華社有關的大小事務,均交到附設在該亭的官署辦理。此舉無形中開啟了甲亭作為政治和宗教複合體的先例,使她的影響勢力遍及華人社區,成為當地華社活動樞紐。縱使英殖民時期廢除了甲必丹制度,華社乃共同推舉亭主四大理取而代之,繼續領導和處理華社事務,似乎無法動搖她在地方社會的地位。遲至1949年馬來亞聯合邦立法院通過《青雲亭法令》後,其領導人“四大理”礙於權限受到限制,遂從華社領導層的身份退下,讓甲亭重新回歸肅穆莊嚴。作為馬六甲華社政教核心,過去政治勢力和宗教力量劃上等號的甲亭,當她失去了政治角色的依附,其宗教宣導力量和社會地位是否依然?再者,佛、道、儒三教道場林立於馬六甲市郊的情況會否對其社會功能構成威脅?因此,本文擬探討甲亭過去與現在的善信結構形式,透過田野考察和文獻輔助,從而剖析其變化和發展趨勢。

鄭莉:教派與同鄉:詩巫華人社團文獻研究

在海外華人社會,廣泛存在以教派與同鄉為標誌的社團組織。本文主要依據東馬詩巫興化社團系列紀念文獻與口述資料,考察詩巫興化人社群的發展歷程。自晚清民國以來,興化人逐漸進入沙撈越詩巫地區。其中大多數為教會組織的墾殖移民(仙游人為主),漸次為自主進入詩巫墾荒的興化移民(華亭人為主),另有來自莆田江口平原的移民。近百年來,興化人內部發展出不同的社團組織,如詩巫莆仙公會和詩巫興化場邊同鄉會。據初步研究,詩巫興化人的社會文化網絡,逐漸突破了教派與信仰的原有界線,促進方言群之間的聯繫與認同。

董乾坤:晚清鄉村的傭工、身份及其家庭結構——以胡廷卿帳簿為核心的考察

因民眾的各類需求,在晚清時期的山區鄉村中存在著一批滿足不同需求的勞動力群體,在不同季節、不同場合與雇主結成雇傭關係,雇傭價格較為固定。這些傭工者的身份各異,與雇主的關係也錯綜複雜。傭工者中,婦女占主要地位,她們在家庭中有著相當的經濟自主權。透過這一群體的微觀考察,可以對傳統鄉村社會的多元性質多一重新的認識。 

 

黃權生:邊緣「中心地」的人口流動:明清苗疆「麻陽」移民研究

麻陽移民聖地是“江西填湖廣湖廣填四川”歷史移民運動的活化石,其應當和麻城孝感鄉、山西大槐樹一樣,載于中國移民史的史冊。麻陽:她就是武陵的移民聖地,是清代“江西填湖廣湖廣填四川”的“麻城”。作為“冰凍”和遺忘的“麻陽”移民聖地,等待著學者們的挖掘和文化界的研究的經濟界的開發。

江田祥:清雍正年間廣西驛傳制度改革研究——從桂林府興安縣《萬古沾恩》碑說起

清雍正年間廣西驛傳制度有較大幅度的改革,本文通過細緻解讀桂林興安縣嚴關口下雍正二年《萬古沾恩》碑,結合檔案、文集、方志等文獻,剖析雍正年間廣西驛傳制度變革的具體過程,進而分析驛傳制度與地方社會不同人群關係的變動。

郭廣輝:族規生成與社會變遷——清代中後期成都劉氏族規碑刻研究

清代中後期,由於人口劇增、社會動亂等多種因素的作用,民間社會出現了訂立家法族規的高潮。以往有關族規的研究論著,多集中於討論族規的內容、性質、作用及其與國法的關係等,對族規生成的過程和原理卻鮮有涉獵。現存于成都市龍泉驛區洛帶鎮寶勝村的劉氏族規碑刻為探討這一問題提供了較好例證。碑刻記載了光緒三十一年該族訂立的族規條文以及道光至光緒年間的三種合同文約和首狀。從內容看,族規是綜合三種合同文約和首狀而制訂的。通過將各合同文約、首狀和族規的內容及其所涉及的拆屋風水、堰塘管理、偷盜焚殺、會黨動亂等問題置於清代中後期成都平原地方社會變遷和家族發展的脈絡中加以闡釋,可以發現族規的生成並非“一次性”的知識生產,而是家族為解決現實問題而陸續採取的舉措、合約的層累結果。劉氏族規碑刻的內容,對從微觀角度深入理解清代中後期成都平原地方社會的結構過程,頗具啟發意義。

李宗翰:魂歸異鄉(祖仲宣)

墓主出身不高,至其父才進入低階統治階級。墓主同樣以文職幕僚進入仕途,從此宦遊四海,不歸故鄉。他首先以司法能力受長官拔擢,並在吏治上同樣有不錯的表現,位至縣令。其長子祖岳最初亦以司法專才入仕,官運相對順遂,撰寫墓誌時已任河南府通判兼留守司事,成為祖家三代仕宦成就最高者,並將祖父、祖母、父親移葬洛陽。祖家在五代的發展策略為主走文途,但並未完全放棄武途,反映五代並不必然輕文,然文武兼仕對家庭維持統治階級地位可能更有保障。祖家以為為主的家庭策略亦反映在祖家的聯姻對象:墓主與其子女均只與文人家庭通婚。祖家三代持續成功向上流動,其原因可能有六:一,習文;二,家庭教育;三,司法能力;四,吏治能力;五,人脈;六,聯姻。

山口智哉:周旋八朝於亂世(邢德昭)

墓主以恩蔭入仕,後續職業生涯的維繫,或許與人際關係(同事、皇族)、婚姻有關,但其本身政務處理能力亦不容忽視。在官員墓誌中常見的忠節論述,在此一墓誌中顯然較為模糊,只強調其孝的表現,明顯刻意淡化了忠君對象的論述。對照墓誌中曖昧的「出入三紀,周旋八朝」的表述,更加顯示出墓主身處改朝易代頻繁的時代,立身處事微妙的困境。

劉祥光:妻弟與妾子(吳藹、曹氏、李氏)

吳藹寡妻之墓誌可用來一探男女之相對地位。丈夫位至尚書而寡妻無封號,自是男尊女卑,但從內容來看卻無重男輕女。就篇幅言,夫之事蹟只有52字,不記名諱,較為少見,妻之事蹟96字,亦無名諱,較為多見;就貢獻言,夫是蔭補兒子,妻是在丈夫驟死之後一路扶助她的獨子和嫡子繼承門戶。妻弟的篇幅竟然居次,凡82字之多,主要是因為他承受寡姊之遺言,扶助未成年的外甥,讓妻家重返統治階級。妾李氏墓誌篇幅以李氏居冠,其子次之,詳記的主要原因,應是兒子憑父蔭起身,努力向上,三十歲不到便擔任御史臺主簿,為家庭維持統治階級作出貢獻。由此視之,墓誌中妾勝於夫和子勝於父,皆因兩者對維持家庭作出重要貢獻。

陳韻如:庶姓家庭的崛起與衰落(龐令圖)

龐令圖墓誌銘說明唐末五代時,三代布衣的家庭向上流動的可能方式。龐令圖吏員出身,歷任攝磁州錄事參軍、許州忠武軍錄事參軍、定州義武軍節度判官、鄆州天平軍節度判官、鴻臚少卿等職,還可能擔任過左威衛將軍樞密院副承旨、司農少卿。龐令圖能力爭上流,除了自身的行政能力優秀外,兄長、幕主、姻親、後唐明宗都可能曾提攜過他。他的官歷對學界未來研究五代節度判官的遷轉、和九卿在五代的職能,都提供了珍貴的資料。龐令圖本人與妻子似皆布衣出身,子輩聯姻對象則多出高門。龐令圖的仕途和子輩的聯姻安排都顯示向上流動的努力,可惜雙子俱亡。凌亂的墓誌書法和版面也反映了龐令圖一家唯一的繼承人龐守訥過世後,其家走向衰敗。

魏德毓:晚明以來佛教與地方社會關係初探——以福州宗教碑銘為中心的研究

晚明佛教與地方社會關係是學界關注的問題之一,本文以寺誌、地方誌、碑刻的資料為基礎,探討晚明以來福建佛教寺院的發展形態與民間信仰的關係,認為明代為了彌補軍餉不足,開始向佛教寺院徵收賦稅,導致了寺院經濟的不振,地方士紳進一步介入寺院管理,影響寺院的獨立性。同時,僧人和廟宇之間的關係轉變為雇傭關係,主要負責寺院日常祭祀活動。

王濤:天海齋藏福建家族契約文書述略

十年來,天海齋(筆者堂號) 效古人采山之銅以鑄新錢之法,搜集、入藏七萬餘件未刊古舊文獻原件。其中藏福建家族契約文書原件百余戶,計萬餘件(成冊和多聯契約文書按1件計),拍成圖片兩萬余張,分佈于福建省全境,目前以閩東為主,上起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下至2010年,綿亙400餘年。內容涉及經濟交往、賦役制度、風土民俗、名鎮名村、兩岸關係、人口遷移等。具有歸戶性強、系統關聯、時間跨度大、數量較夥、種類豐富等特點。天海齋將所藏福建家族契約文書整理、刊佈,化私藏為公器,為學界提供一批新史料,既可與傳統典籍互證,又可補記載之疏略,有裨于文化遺存的保護和相關學科的縱深研究。

徐斌:1950年代初期湖北水產市場的社會主義改造

漁民與市場有著天然的親近感。民國時期,湖北地區已經形成了以魚行為紐帶,連接起漁業生產者與市場的局面。新中國成立後,首先在新堤、黃石、沙市等處建立水產市場,從規定稅率開始,一步步逐漸取締原有魚行,建立起對水產市場的直接管理。繼而,在一些主要水產集散處進一步推廣這種由政府管理的水產市場,並且由於水產品不易保鮮儲存,政府進一步建立水產加工廠,以利流通。1950年代初期對於內陸地區水產市場的社會主義改造,既是政府系統性管理內陸湖區水域與漁民的一環,又屬於流通領域管理的組成部分。它打斷了明清以來的歷史變化軌跡,促使現代國家政權深入到了湖區水域及流通環節,從而完成了水域社會從傳統向現代的轉型。

羅桂林:“銘刻”歷史與“樹立”權威——日據時期臺北碑銘研究

臺灣歷史上發展出的豐富碑銘文化,在日據時期仍然得以延續,構成漢人文化傳統維繫發展的載體和重要表現形式。但隨著殖民統治的深入,當局也嘗試改造碑銘傳統,強推以殖民主義為導向的碑銘敘事框架,同時引入新式碑銘形制,推動公共空間的殖民化。日據時期臺北碑銘的演變,不僅昭示了殖民者與被殖民者共處一島,卻難掩相互區隔和各行其道的現實,而且也為展現碑銘在文化傳承中的關鍵意義,更提供了重新理解殖民統治之表現形式、本質所在和限度方向的可能。

陳啟鐘:永定西陂村紅色革命與宗族內部糾紛——以《民國檔案》為中心

永定西陂村革命運動從建立組織和武裝暴動開始發動與地主的鬥爭,隨後更設置蘇維埃政府及學校,成為上級紅色機關駐在地,並且組織了中國第一個紅色農信合作社。其後即使革命轉入地下活動,但是群眾依然堅持革命,成為紅旗不倒之地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反動勢力重新佔領蘇區後不僅取消紅色社會改革措施,還強化地方反動武裝力量及建立地方反動組織。革命與反革命的鬥爭導致林姓宗族內部糾紛程度變大且多元化,甚至發生對內搶劫情況。

李平亮:鄉例、會約與官法:清代會館與社會秩序的構建——以江西會館文獻為中心

有清一代,在地方政府職能不斷下移的背景下,江西會館的活動和治理空間逐漸從同鄉同業之事擴大到地方公務,乃至行政事務,成為社會秩序建構和維繫的重要民間組織。這種能力的轉變,既來自于會館日益增強的經濟實力和日趨完善的管理體系,又源於其根據不同的治理物件,將鄉例、會約和官法融為一體,達到規範鄉人行為和行業秩序的目的。清代江西會館在社會秩序建構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多元面相,從一個側面折射出會館這一民間組織構成社會治理體系重要一環的內在機制和歷史邏輯。


(論文摘要經作者授權發佈,引用請聯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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