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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英俊|17世紀末東亞貿易背景下的北河瓷器貿易
  发布时间: 2020-10-21   信息员:   浏览次数: 138

粗糙灰色的北河瓷器品。然而,他们做出大量容积为半品脱或稍大的杯子。这些杯子杯口比杯底宽,以便人们可以把一个杯子套到另一个杯子里。一些欧洲人曾经在马来西亚的很多地方卖这种杯子。

William Dampier, 1688年到北河旅行

 

一、前言

近年来,由于国内外一些较大规模的考古学挖掘工作的发现,对15-17世纪越南陶瓷出口的研究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在学术论坛和专业的学术刊物上,关于越南陶瓷的生产、销售情况以及越南进口国外陶瓷的情况出现了许多不同观点。1998年年末,在河内举行的“从陶瓷交流考察15-17世纪越南与日本的关系”国际研讨会对这一主题的展开比较深入的讨论,研讨会汇集了13篇论文,主题涉及陶瓷生产、在日本挖掘工作中发现的越南陶瓷、在越南被发现的日本陶瓷等。由于此次研讨会以越日双方关系为主题,加上缺乏文献资料的支撑,因此该研讨会没有引起学界重视。此次研讨会没有注意到17世纪越南向东南亚出口陶瓷的情况,而这一世纪在贡德·弗兰克(Gunder Frank)看来越南北河已经崛起成为当时亚洲陶器生产和出口的主要中心之一。

2004年,在“越南学”(Vietnamese Studies)国际研讨会中,学者罗萨纳·布朗(Roxanna Brown)在分析占婆岛沉船挖掘数据的基础上认为,提出从1510年至17世纪,越南陶瓷出口到国际市场的情况是一个空白。这一观点引起了越南国内一些学者激烈的反应,因为传统上这些学者相信由于莫朝的对外贸易开放政策很自然带动越南陶瓷出口的繁荣。而罗萨纳·布朗的观点是,如果放在当时的国际贸易趋势以及16世纪大瞿越国的政治背景下是完全不可能的,这正如后文将讨论情况一样。三年后,在“16-17世纪亚洲贸易体系中的越南”学术研讨会上关于这一阶段越南陶瓷贸易的激烈争论再次发生。 尽管如此,各类文献资料尚未被完全挖掘利用仍然是深化研究17世纪越南陶瓷贸易情况的一大障碍,同时陶瓷考古研究的成果也尚未得到充分利用,因此一些观点并未真正具有说服力,或只在有限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准确性而不具有普遍性。

17世纪是东南亚和国际陶瓷贸易史上较为复杂的一个世纪,要准确和客观地评价这一世纪下半叶越南在陶瓷贸易史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是很容易的。本文在分析荷兰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档案数据的基础上,参考一些西方资料中有关越南陶瓷贸易的记载,同时根据现有档案资料以及国内外学者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意见和观点,展示在东南亚和国际贸易背景下越南(北河)陶瓷出口的基本情况。

 

二、资料和观点

(一)17世纪区域和国际间的陶瓷贸易

当欧洲人在15世纪末找到前往东方的航海之路以前,陶瓷在区域和国际贸易中已经是常见商品。葡萄牙人找到了通过好望角的航海线后,建立了连接印度、马六甲、中国和远东地区的贸易体系,常常运载东方的产品去欧洲市场销售。各类陶瓷,尤其是中国的高级陶瓷品是欧洲较为畅销的商品之一。自17世纪初荷兰东印度公司(VOC)和英国东印度公司(EIC)先后进入亚洲,也都逐渐加入到国际陶瓷贸易的市场网络之中。

1603年圣卡塔林娜(Sta. Catarina)事件使该地区和国际上的陶瓷贸易情况发生了巨变,这一年荷兰舰队在新加坡海峡攻击并强行扣下葡萄牙的圣卡塔林娜号商船。翌年荷兰人将收获的多数战利品带回阿姆斯特丹拍卖,中国陶瓷贡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利润,金额超过了300万荷兰盾。而这一事件又促使了荷兰人大量收购中国瓷器以供应欧洲市场。然而这一贸易活动并不能持续进行,因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中国这个陶瓷供应源。

17世纪30年代,中国陶瓷经荷兰东印度公司出口至欧洲的贸易总额显著增长,但不久出现衰减,因为中国陶瓷产业受到当时国内政治动乱的影响而遭到严重的破坏,所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陶瓷贸易也很快萎缩。在清朝日益增强的压力下,明朝于1644年灭亡,之后延绵20多年的内战使得中国的陶瓷手工业,特别是作为陶瓷生产中心的景德镇遭到了毁灭性打击,市场上高质量陶瓷商品严重短缺。1647年之后,质量上乘的中国陶瓷商品几乎完全消失在国际市场中。

为了替代中国高质量瓷器商品供应源,荷兰东印度公司转而收购日本的肥前(Hizen)瓷器。1650-1651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日本出岛(Deshima)的交易站向公司在越南北河的交易站依次寄送了145个风格各异的肥前碟盘和176个肥前瓷板。1652年,出岛交易站将日本的陶瓷商品转贩到台湾的热兰遮城(Zeelandia),自此荷兰东印度公司经常出口肥前瓷器至巴达维亚(Batavia),成为荷兰人销售日本上乘陶瓷的一个里程碑。1657年,荷兰东印度公司转运了一定数量的肥前陶瓷回荷兰销售,并取得了可观的利润。 这一贸易相对稳定地持续了十年。由于进口日本陶瓷运回欧洲的成本过高,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日本的陶瓷贸易渐渐衰落,至1665年基本中断。

(二)中国粗陶瓷短缺和越南北河陶瓷崛起

17世纪高质量的陶瓷只是国际瓷器商品贸易体系的其中一部分。当西方的商人将中国和日本的上等陶瓷运销到欧洲市场之时,华商继续保持中国粗陶瓷的贸易流动,主要是将在福建和广东生产的粗陶瓷销售至海岛东南亚地区,但粗陶瓷的贸易也受到中国大陆政权更迭的严重影响。17世纪60年代初,由于中国南方的内战日益升级,传统中国粗陶瓷出口至东南亚市场的贸易也被阻断。1662年,在清朝越来越强大攻势压力下,郑成功的反清复明势力放弃中国东南部,占据台湾。为清除郑氏势力,清朝颁布海禁政策,同时疏散沿海居民以达到孤立,进而平定台湾的目的,结果造成了郑氏无法控制的中国瓷器商品对东南亚的出口,在这一区域市场上粗陶瓷也成为稀缺商品。

17世纪60年代以前,越南北河的粗陶瓷偶尔会出口到区域市场上,但是每年的贸易总额并不显著。1662年这一事件导致区域陶瓷市场产生巨大变化。1663年,巴达维亚的荷兰人发现中国商船带来了10000个越南北河生产的粗陶瓷。 在随后五年里,大约有250000个越南北河的粗陶瓷被华商转运至巴达维亚(见表1)。至此,中国的上等瓷器在欧洲市场上被肥前瓷器替代,在东南亚市场上被越南北河粗陶器所替代。从此,越南北河的粗陶瓷得以相对广泛的出口到区域市场,并一直持续至17世纪80年代初。由华商大规模运到爪哇的越南北河粗陶瓷给当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促使巴达维亚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和理事会参与到这一贸易网络中来。1669年,越南北河大都会(KChợ)的交易站大批收购越南北河粗陶瓷,并运回巴达维亚,总数达381200个。自1669年至17世纪80年代初,荷兰成为越南北河陶瓷的出口国家之一。

总之,随着中国粗陶瓷生产衰落,越南北河替代中国一度成为东南亚区域贸易市场内生产和出口粗陶瓷的一股势力,这一现象就像1516世纪越南在国际粗陶瓷贸易市场上崛起的情形一样。

就荷兰东印度公司而言,刺激其在17世纪60年代初进口越南北河粗陶瓷的因素主要有两个: 一是1662年中国粗陶瓷对东南亚市场的出口突然中断,二是荷兰东印度公司与越南北河丝绸贸易减少。第一个因素已在上文作了分析,第二个因素则需要作一个简要解释。17世纪60年代末,荷兰东印度公司为挽救与越南北河的丝绸贸易做出了努力,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1669年,荷属巴达维亚指示在大都会河内的交易站收购越南北河的粗陶瓷作为压舱物(ballast)运回爪哇,交易站的人员收购了大量的瓷杯运回巴达维亚。 第二年,大都会河内交易站的人员向荷属巴达维亚总督汇报越南北河粗陶瓷的质量已有改善,并为返回巴达维亚的船舶准备下一批货物。因此可以说,在这一时期荷兰东印度公司面向海岛东南亚出口越南北河陶瓷的贸易出于两个目的:一是在丝绸贸易衰落的阶段维持与河内昇龙的贸易往来,二是通过销售越南北河的陶瓷商品谋取利润,尽管这些利润并非特别丰厚。

在经济方面,越南北河陶瓷的年出口量随海岛东南亚市场的需求量而上下波动。图1显示了越南北河陶瓷在1663-1681年间对巴达维亚出口总额的波动,图2则显示了越南北河、中国和日本各陶瓷产品在东南亚市场相对激烈的竞争态势。


16世纪60年代初,越南北河陶瓷成为主要出口产品没多久,在1669年、1670两年间就占领了东南亚市场,至少有772600个越南北河陶瓷标准品由荷兰东印公司运往巴达维亚,然后分销到东南亚各地区市场。

(三)中国陶瓷的回归和北河陶瓷的衰落

越南北河陶瓷占据东南亚市场的时间并不长久,接下来几年里,被商人运销到国外的北河瓷器产量迅速减少。自1672年起,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罗什(Baros)、彻里奔(Ceribon)、透露标伍(Touloungbeuw)和万丹(Banten)的交易点由于滞销而将陶瓷产品退回巴达维亚(见表2)。与此同时,就在北河陶瓷大量出口到东南亚市场后三年,日本成为一个强大的陶瓷出口力量。1673年,大约有563098个日本陶瓷标准品被运往巴达维亚。同时自1677年起,中国粗陶瓷开始再次大量出口至东南亚市场。清廷平定台湾郑氏势力并于1683年、1684年废除闭关锁国的政策后,中国各类著名的商品,特别是款式各异的瓷器随着华人商船运往东南亚,充斥各地市场,这意味着在日本和越南北河陶瓷占据了东南亚区域市场十余年之后,令人赏心悦目的中国传统陶瓷商品重返东南亚市场。

根据一些荷兰资料记载,17世纪60-80年代期间,大约有150万件越南北河陶瓷标准品出口至东南亚市场。因为统计资料不完整以及我们尚未能够完全挖掘现有资料等原因,实际出口的数量肯定更多。忽略上述情况,依据荷兰东印度公司档案资料提供的数据,仅在1663-1681年间,越南北河陶瓷数量占出口南海市场(自日本延伸至非洲东海岸)份额的30%,而其余陶瓷产品的份额分别是日本:33%,中国36%和中东、近东接近1%(图3)。如果我们认可握克(volker)的“保守估算”,即在1602-1682年间,荷兰东印度公司已进口了约1200万个亚洲陶瓷标准品,那么,越南北河陶瓷占比约12%(仅仅在20年间),日本陶瓷占比约16%,中国陶瓷占比约72%(图4)。

北河陶瓷产品主要在海岛东南亚市场受到欢迎。这一时期除部分商品被英国人运回万丹和印度,在被运到万丹、彻里奔(Ceribon)、巴罗什(Baros)、巴邻旁(Balembang)、帝汶(Timor)、邦达(Banda)、格雷西克(Gresik)和苏门答腊(Sumatara)西岸等地销售之前,北河陶瓷商品主要被华商和荷兰东印度公司专门运至巴达维亚,同时被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印度公司运至菲律宾群岛南部销售,还有被运到日本和印度次大陆,不过数量上相对少得多。在返回欧洲的英国货轮上也运载北河陶瓷器,但数量也不多。

荷兰东印度公司资料显示,17世纪后半叶出口至东南亚的北河陶瓷产品种类单一,有杯盏、碗、茶盏和瓦。在出口陶瓷产品的名录上也没有发现精巧的、带有艺术性和宗教性的产品,如玉瓷祭台、蓝花水壶、高级搪瓷瓦等,尽管在爪哇的考古挖掘中发现了这些产品的存在。有鉴于此,我们大体可以从多个角度去推断,例如现存资料并没有具体细分产品种类,或是荷兰人并不关心上述这些产品的销售。无论如何,根据现有资料可以断定,17世纪末越南北河出口到东南亚市场的大部分陶瓷产品是由越南八长(Bát Tràng)陶瓷中心生产的日用产品。

现存关于北河出口的陶瓷产品的信息相对简略,多是关于运载货物的简要通知,其中包括运到巴达维亚的北河陶瓷产品。信息细节的缺失给复原这一时期北河出口陶瓷产品的原貌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但可以肯定的是,由于商品的特殊价值所在,跟多年前的丝绸贸易相比,北河陶瓷产品的投资和利润均较小。167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用2650荷兰盾(guilders)买了214160件北河陶瓷器标准品,即约1.24分(cent)一件。据此,荷兰人在16691670两年收购的772600件标准品约花9560荷兰盾,与这一时期荷兰东印度公司拨付与北河进行贸易活动的150000荷兰盾相比,只是一个小数目。同样,1693年末,英国在大都会昇龙(河内)的交易点以每个标准品3.7元小钱的价格为印度的珍珠号(Pearl)邮轮收购5万个北河陶制杯盏。 因此,可以推断出外国商人在陶瓷贸易活动上获得的利润确实不高。

(四)运销至越南北河的外国陶瓷

外国商人除了往北河市场采购陶瓷产品外,还运销外国陶瓷至越南北部。表3显示的主要是从中国、日本运销到北河的陶瓷产品情况,同时反映出荷兰东印度公司对这一情况漠不关心的态度,因为荷兰人对北河的进口贸易只重视金属货币(主要是银和铜)的交易,以及皇帝和官员要求携带的一些商品,陶瓷一类的商品不受荷兰东印度公司关注。大部分荷兰人运送陶瓷产品至北河地区都与皇室的订单有关。与荷兰人相反的是,华商对在北河运销陶瓷产品较为主动。仅1676年,华商运到北河的陶瓷标准品(很可能是中国产品)就有9000件,其中包括各类杯盏、碟、瓶、罐、酒杯等,进口到越南北方的各类日本陶瓷标准品约达10万件。

上述从中国和日本运来的大量陶瓷产品是否全部在北河销售,或是再从北河出口到其他地方目前不好判断。荷兰人长期抱怨日本陶瓷收购价格太高,很难断定像北河这样富有的市场,成百上千的陶瓷产品能即刻被售出。不仅如此,越南朝廷还下诏严禁平民在此使用外国货,其中就包括陶瓷产品和进口布帛。

(五)郑王在日本订货引发的陶瓷问题

4明确展示了越南王府在日本订购陶瓷,即学者陈德英山常提及的“计较”日本陶瓷的生动事实。近来的一些研究显示,黎朝或郑朝也通过使团在中国订购陶瓷。 但由于1644年中国政局的变动,明朝灭亡之后中国南方内战延续至17世纪60年代初年,致使中越朝贡活动一度停止,严重影响了黎、郑陶瓷的订货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郑柞和郑根皇帝要求荷兰人在日本订购陶瓷器的事情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在特定的年月,例如16947月,世子要求来自澳门的葡萄牙人在一些特定的年份里,按照已经制定好的样本为皇室从中国订货。但订货数量通常都不大,一个订单通常只有数十件和标准品。现货的种类也较单一, 主要是各种较大规格的瓶子,这些对宫廷生活具有较强的装饰作用。通常皇室订的产品均用木头制作订货模型,具有相当的规格和装饰纹理。

 

结论

西方资料反映了17世纪607080年代越南北河陶瓷产品较为活跃地出口至海岛东南亚市场的境况。正如前文所述,越南北河地区陶瓷出口的兴盛是一个暂时性的替代(1662-1683),而原因仅仅是由于满清帝国旨在孤立、进而打垮在台湾岛的郑氏势力采取闭关锁国政策,导致中国东南各省(福建、广东等)的瓷器供应中断,因此在清朝收复台湾并重开中国贸易大门之后(1684),中国的粗陶瓷恢复生产与出口,并再次占领了东南亚市场,无法与之竞争的北河陶瓷理所当然地失去了自己在区域市场中的地位。这正如15-16世纪明朝在海禁政策影响下,中国传统陶瓷产品不能满足区域及世界市场的需求,越南的陶瓷强势崛起并出口海外。

西方资料同时描述了北河的外国陶瓷商品的进口情况。越南限制使用外国商品的政策,同时本地市场也不具备较大的消费潜能,使得外国陶瓷商品的数量,与欧洲的各种布匹一样,在北河销售情况并无起色。荷兰人的记载显示,除了在中国订货的同时,黎朝、郑朝同时还利用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日本制作并购买陶瓷产品,尤其是在中国大陆发生政局变动造成越南无法向北方邻国派出使团之时。

17世纪越南北河扩大对外贸易、向东南亚生产和出口陶瓷的背景,以及这一时期国际陶瓷贸易形势观之,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越南融入世界是很自然的。而在历史上,与南海区域的国际贸易主流相比,北河很早被看作一个相对封闭的世界,尤其是在近代的大航海萌芽时代。最近一些研究显示,17世纪北河曾是连接各国海商与东亚、东南亚、南亚和欧洲的海洋网络的有机一环,70年代初北河陶瓷成为吸引国外商人将其运销到海岛东南亚之前,北河的丝绸吸引了华商、日商以及荷兰、英国、葡萄牙、法国、西班牙、泰国等地的商人来到越南北方,从事贸易活动。可以预见,基于西方资料,拓展北河经济社会与对外开放及其影响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全面了解北河在区域和国际商贸中的重要地位。

对于在17世纪北河商品经济的转变中陶瓷的作用,目前无论下任何一个结论,都有可能言之过早。当然,无可置疑的是,在这一世纪,除丝绸制品外,陶瓷是几个对越南北河汇入亚洲商业纪元起到决定性作用商品之一。

 

作者黄英俊(HOÀNG ANH TUN)系越南河内国家大学所属社会与人文科学大学历史系教授、荷兰莱顿大学博士,译者刘志强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东方语言文化学院教授。

本文经出版方授权发布原载《海洋史研究》第十五辑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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