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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琳浩、谢湜、梁育填|明清時期軍屯制度對南嶺山地鄉村聚落變遷的影響 ——以藍山縣南部村落為例
  发布时间: 2020-09-06   信息员:   浏览次数: 489

摘要:南岭山地作为沟通中国内陆与沿海以及南中国周边地区的重要通道,是多族群分布区。通过以南岭地区蓝山县南部 400多个村落为对象,本研究充分挖掘该区域的历史资料和数据,从历史文献分析出发,结合历史地理学和历史人类学的方法,通过GIS的构建,分析明清时期军屯卫所对南岭山地乡村聚落变迁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明清卫所军屯的转型及其带来的土地拓展趋势,一方面造成社会组织的重组,一方面使得人群和聚落关系发生改变,导致瑶人瑶地向更高海拔的山地集中,造成了部分村落间的依附格局。这一进程形塑了南岭山地存留至今的历史事实和族群聚落景观。

 

关键词南岭山地;卫所军屯;乡村聚落;族群;景观;

 

中国南部的南岭山地,因夹杂其中的丘陵所形成的多处孔道,成为沟通中国内陆与沿海以及南中国周边地区的重要通道。历史上这片地区除了汉族以外,还包括苗、瑶、壮、侗等少数民族,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称之为“南岭民族走廊”。伴随着交通和市场的拓展,王朝的军政势力逐步嵌入到山地社会,在山地中流动的人群随之被赋予各种族群的标签,他们的交往和融合,使南岭山地呈现出特定的族群聚落景观。这种族群聚落景观在明清时期逐渐成型,很大程度上缘于明清两朝的疆土管理体制对南岭地区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并成为留存至今的历史事实。在明朝的疆土管理体制中,属于军事系统的卫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和行政系统中的州县都是一种地理单位。军事区划和行政区划的边界划分,以及卫所军屯和州县民地的分布,往往体现出“犬牙相制”的现象。这种制度设计以及由此带来的复杂空间关系,深刻影响了既是行政边区又是多族群分布区的南岭山地。军事驻防体制中的卫所、军屯及其变革,对乡村聚落,或者说是族群聚落景观的形成和变迁有何影响,目前受学界的重视程度仍嫌不足。

1:湖南省蓝山县南部村落

以往对明清军制中的卫所军屯研究已较为深入,除了整体制度的沿革外,还涉及区域间的差异、实施过程上的参差,以及卫所体制何以能够延续并产生深远影响。赵世瑜认为,对于一些内地卫所而言,诚如于志嘉等学者所言,一方面在制度上部分卫所承担漕运,另一方面在地方上卫所土地、人口与州县不相统属又犬牙交错,由于屯地有利可图,有必要保持军户身份。对于整个王朝而言,大量卫所的设置有利于拓展疆域、控制人口,所以体制得以长期延续。这一问题取向和分析角度,超越了直线式的制度史梳理,启发我们在具体的地域空间中继续考察体制的延续和社会的重组。陈春声指出,“区域历史的内在脉络可视为国家意识形态在地域社会的各具特色的表达,同样,国家的历史也可以在区域性的社会经济发展中‘全息’地展现出来。只有认识了这一点,才可能在认识论意义上明了区域研究的价值所在”。具体到南岭山地的地域空间,区域内的族群是多元化且极具流动性的。他们常常与斯科特所谓的“不被统治的人群”有相似性和可比性,而活动于该区域被纳入国家军户的人,更创造出一套包含当地社会惯例和互动形式的生存策略。这使得我们在探讨南岭山地卫所军屯制度的实施和转变,以及由此引起的人际关系与人地关系的变化时,需突破以卫所改制简单分析明清两朝变化的框架,将卫所军屯的制度原型,化约为人群、身份、资源、制度之间的各组关系及其转变的可能性,更好地将文本、记忆与人居格局放入历史序列中去考察和重构。本文以南岭地区的蓝山县南部村落为研究范围,围绕该地区的重要资料《宁溪所志》进行个案考察,并结合GIS等方法,在具体历史场景和社会机制中去分析卫所军屯体制影响下族群聚落景观的变迁,并借此寻求一种结合历史地理学和历史人类学研究的探索路径。


一、研究区域概况与资料来源

1.区域概况

蓝山县现属湖南省永州市管辖,地处湘南边陲,南岭山脉中段北侧,九嶷山东麓,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山、丘、岗、平区相互交错,以山地为主,全县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峰258座,是较典型的山区县。蓝山县东毗邻临武县、南与江华瑶族自治县和广东省连州市接壤,西与宁远县交界,北接嘉禾县。民国时期的《蓝山县图志》形容蓝山为“山国”,称其为“楚尾粤头,实居险要”。

宋代蓝山隶属桂阳军,元朝时改属桂阳路。明初隶属郴州,后改属衡州府桂阳州。1732年,桂阳州升为直隶州,领蓝山县。1915年,因废州府厅,蓝山县直隶于湖南省。194912月,蓝山县成立县人民政府,属郴县专员公署,1952年属湘南行署,1954年属郴县专署,1961年属郴州专署。196212月改隶零陵专署,1995年撤销零陵地区,建立永州地级市,蓝山县遂隶属永州。本文以蓝山县南部山地的400多个村落(图1)为研究范围(这一区域是18世纪至20世纪蓝山县下辖五个乡中的“舜乡”)。

2.资料来源

随着区域史研究的拓展,民间历史文献的研究价值逐渐得到挖掘,尤其是契约文书、族谱、地方碑刻等,其整理和使用也逐步引起学界的重视和反思。在南岭地区的研究方面,除了利用以往的典籍资料外,我们还特别留意搜集当地的文献资料。在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南部舜水流域的实地考察中,我们便发现了一部难得的卫所方志——《宁溪所志》,并在不少村落收集了族谱、碑刻等民间文献。1933年编成的民国《蓝山县图志》收录了相当详细的村落姓氏、人口等数据,这些村落大多可以对应到1980年代编纂的《蓝山县地名志》和《蓝山县瑶族志》的地名和相关信息。通过对这些数据和信息的整合,借助GIS技术,可以重建历史时期蓝山县的村落分布、人群分布等情况,并使之结合已有的文献进行相互印证和综合分析。

 

二、卫所军屯制度的转变对人群和村落的影响

明代的卫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地理单位,卫所内除了有驻防的军士及其家属等在籍人口外,还有分给军户的大量屯田。这些军事屯田的设置,是乡村聚落形成的动力机制之一。随着世代推移,军士逃亡和屯田转卖的情况日趋严重,卫所军屯制逐渐崩坏,军屯逐渐“民田化”,卫所也在清初裁撤并入州县管辖。这种制度的变迁对山地的人群和村落产生了重要影响。蓝山县的军屯土地所有者在此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生存策略,联合签订合同户,将原先的军户身份转为民户,并缔结为拥有权力且富有成效的社会组织,保证其权势的延续。通过这种新的组织方式,他们进一步拓垦土地,山地间的村落格局也因此发生改变。

1.卫所军屯的崩坏及归并州县

明王朝军事系统的卫所一般以若干个府级行政区设立一个防区,称作卫,卫以下设千户所、百户所。根据明代初期的制度,以5600人为卫,1200人为千户所,120人为百户所,卫所的兵士被编为军户,世袭当兵。明永乐年间,卫所的数目达到最高峰,全国共设置了493个卫,359个千户所。明初设立卫所,亦相应创设了军屯体制。一般而言,卫所军士有三分守城七分屯种或二分守城八分屯种之制。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通常每个军士可分到20亩至100亩土地进行耕种,并缴纳一定赋税,但无须像民户一样承担徭役。后来,随军家属也可顶替军士耕种屯田。湘南地区在明代前期总共设置了4个卫,10个千户所,其中就包括了蓝山境内设于1396年的宁溪千户所。该千户所筑有所城一座,所城南面水陆要冲之地设置了大麻营军营和大桥堡城堡(见图2)。这些军事卫所、军营和城堡的设置,除了防御南部山区的叛乱者入侵之外,也相应促进了该地区卫所屯田的发展。

根据明代的户籍管理制度,军户世袭,且按规定屯田不可买卖或转移,一旦军士逃亡、改调,屯田须交还官府。然而,随着世代推移,明代中期以后,大部分卫所出现额军大量逃亡的情况。一些卫所的户籍和屯田的管理已变得十分混乱。许多屯田或被地方豪强占夺,被军士转佃、典卖,甚至达到“流水接买”的程度。结果造成一些非军户的人群实质上控制了卫所的屯田,并借此获得减免徭役的利益。尽管许多屯田的占有者承续了军户的身份,但其所占土地在实质上已转变为民田。官府为了防止屯田抛荒,只能默许这种转变,尽可能通过各种政策向屯田占有者征税。在湖南南部,这种军屯“民田化”的现象尤为突出。值得指出的是,军屯“民田化”不只是简单的土地占有形式的转变,其本身就是土地拓垦的动力之一。

2:宁溪千户所及其军营和城堡的分布

明清鼎革之初,明代设立的卫所在许多地方依然延续其聚落、人居格局,随着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八旗、绿营等军事建置在地方的展开,卫所内部的“民化”和辖地的“行政化”过程逐渐加快。至雍正初年,大部分地方完成了卫所裁并或改为州县行政系统的改革。清王朝对湖南的军屯进行了清理和整顿,经过一番政策的辩论和实践,湖南省官府实施了较为温和的改革,强调宗族担保、民间自行报垦以及税收优惠等措施,确保屯田不至于流失或抛荒。“三藩之乱”一度打乱了改革节奏,直到叛乱被平定后,官府才得以真正施行土地改革。清廷虽然在1678年已下令湖广“归并卫所,屯丁亦令照州县人丁例一体编征”,但宁溪所户籍的转变和屯粮归并州县直到1688年前后才正式提上日程。

2.军户的生存策略

虽然军屯卫所崩坏过程中一直出现正额军士逃亡的情况,但到了卫所归并州县之后,新产生的重要问题是原先卫所军屯不再具有合法性,军屯所有者也失去了军户的有效身份,面临着成为无籍之徒,失去屯田所有权,且无法参加科举考试的境地。面对这种人地关系的困境,地方官府为了稳定地方秩序,实行了较为灵活的户籍重组政策,即“联里朋甲”。该政策允许军屯的所有者通过缔结契约合同,结成联合户口,转为民户。

宁溪千户所的军屯所有者,就在这种情况下,联名申请朋充里甲,缔结了所谓“九所八户”的契约,成立了由李、黄、朱、阮、利、周、古、潘八个主要姓氏构成的合同户籍,立名为“兴宁一”,承顶了蓝山县西隅里第十甲逃绝的户籍,获得民户身份,从而确保了对九个屯田所(即屯田单位)的土地所有权,并在后来的聚落拓展过程中展现了他们的权力。这种转变不单只发生在宁溪所一处,从同治《蓝山县志》所录户口表我们也可看出,康熙年间联里朋甲政策颁布以后,以朋户方式承顶绝户,乃至以朋户方式再增入朋户的情况还在增加,绝户的数量也相应地逐渐减少。这与同一时期发生在东南沿海闽粤地区的“粮户归宗”改革有异曲同工之妙。

宁溪所的“九所八户”成立了“兴宁一”的合同户后,在往后的几十年间,进一步发挥了社会活动中的人群组织功能,超越了单纯的户籍登记的意义。他们在清代一直保持着稳固的联盟关系,还通过合股经营、缔结科举基金会、兴办团练等手段壮大财力,加强自身的延续性。直至民国以后,1933年刊印的《蓝山县图志》还明确记载着这一户籍组织。

民国《蓝山县图志》记录了各村庄的姓氏及其分布情况,通过对该志书中的地图、各方志的地名以及相关民间材料进行整合,并结合GIS技术,我们重建了可能与“九所八户”组织相关的村庄分布情况(图3)。这些村庄大部分分布在宁溪所城以南、自北向南呈长条状的河谷盆地。根据1933年的人口统计资料,可以发现该地带也是蓝山县南部山地中人口相对较为稠密的地带。关于明代蓝山县屯田的分布情况,尽管和全国大部分地方一样缺乏确切的记载,然而,通过对明清时期军屯向民田转化的过程的追述,我们可以大致推测这一长条状河谷盆地,即是明代蓝山军屯的主要分布区,由此也可看到“九所八户”各姓在土地开垦和村落拓展上的权力。同时须强调的是,它更多地反映了1516世纪军屯变迁之后的分布情况。这种乡村聚落分布背后所隐含的历史过程和社会机制颇为复杂,而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南岭山地人群的流动性。南岭山地的历史,可以说是不同地区的人不断地进入、频繁地流动并长期互动的历史。


三、流动的人群与聚落的拓展

随着王朝国家权力和文化的不断渗入,军事征伐和族群互动成为形塑南岭山地社会文化特质的重要机制。明王朝在南岭山地设立宁溪千户所,主要目的便是遏制山贼和瑶蛮的侵扰。面对“无山不有瑶”的南岭山地,军事行动、人群流动性和族群互动等相关因素深刻了影响南岭山地聚落的空间拓展。

3:与“八户”有关的村庄分布

1.征伐与招抚

明代初年,南岭山地设置卫所的目的,主要在于抵御来自山区各种族群的叛乱。作为民族走廊的南岭地区,其重要特征便是汉族中的客家人与瑶、畲等少数民族的生态共存和文化互动。在众多的少数民族中,则以瑶人为主。中国传统的文献中把南岭以及岭南地区的人统称为“蛮”,并分别用“瑶”、“僚”、“俚”、“僮”等等一些族类名称加以标识。李默曾指出,宋以前为文献用“俚僚”指称岭南原民,明清之后逐渐多用“瑶僮”之名,并把这种变化称之为“瑶化”。刘志伟进一步发挥这种变化的含义,他认为所谓的“瑶化”,其实是南岭土著溪峒之人(俚僚)被拉入王朝统治下的国家体系过程。

1113世纪,宋王朝在开拓南方疆土的过程中,对瑶族的态度徘徊于征伐与安抚之间。1043年,数千瑶人集聚于蓝山境内称作“华阴峒”的地方发动叛乱,宋王朝派兵征剿,致使蓝山境内的瑶人撤往广东北部地区结寨自保。从12世纪开始,宋朝在湖南南部的治理面临不少困境,不少官员主张委任瑶人领袖协助官府治理地方,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元代。

4:新、旧“瑶地”的空间分布

明朝建立以后,官府开始招抚瑶民,并分给他们土地耕种。于是,李姓、赵姓、盘姓等各姓瑶民,开始迁入与湖南南部山区,以江华县锦田为中心,开垦了所谓“九冲六水四十八源”的一些地方,其中就有不少在蓝山县境内。至明代中后期,瑶人又陆续迁入蓝山县南部山区进行拓殖。在这一历史过程中,瑶族内部形成了高山瑶、过山瑶和平地瑶等分类。

16世纪中叶,大桥堡一带的军士和民户与瑶人产生土地纠纷,导致以赵朝胜为首的南岭各地瑶人联合向官府发起冲击,湖南地方官府派遣宁溪所千户张世恩率军围剿。张世恩任命的大桥土官成世仁、钟富光诱杀了赵朝胜,并在随后的战斗中击败瑶人。此后,成、钟二人分别被任命为西山、东山世袭抚瑶官,他们的后代各自统领西山、东山两大瑶区长达300年之久,跨越了明、清两朝。这场大桥堡战争事件,对后来的聚落变迁产生深远的影响。(大桥堡位置如图2所示)

明代后期,东山、西山瑶区分别将赋税上交给蓝山县相邻的江华县的锦田所。到了清代,官府在蓝山县设立了锦田仓,专门管理两大瑶区的赋税。后来,锦田仓与管理九所八户土地赋税的机构合并,成立了蓝山县管辖下的舜乡,也即是本研究所关注的地域范围。在这一历史过程中,王朝国家不断扩张,权力、文化不断向南岭渗入,从征瑶、抚瑶到设立瑶区,深刻影响了山地聚落的拓展模式。同时,随着族群间的交往和融合,特定的族群聚落景观也逐步形成。

5:各村落姓氏的始祖迁入时间

2.新旧瑶地分布的形成过程

新、旧瑶地之分隐含了瑶人原有田地逐渐被汉人占有并重新开垦田地的过程,也即旧瑶地已通过各种途径流转到汉人手中。根据1933年《蓝山县图志》中有关“新瑶地”和“旧瑶地”的记载,并结合实地考察,可推测两者的分布如图4所示。从图中可见,“旧瑶地”的分布,分散地坐落于蓝山县南部的山地和河谷。将旧瑶地与新瑶地的分布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原来靠近中部舜水河谷的瑶地逐渐消退,瑶地分别向东部和西部海拔更高的山地集中。联系前一节的分析,舜水河谷恰恰就是军屯拓展的主要区域。军事行动、长期的族群互动和山地人群的生存策略,深刻影响了南岭山地族群聚落景观。16世纪军户、民户与瑶人之间的战争,实际上源于15世纪卫所军屯体制变迁所带来的土地扩张和人群重组,上述大桥堡之战和抚瑶官管区的划定,进一步扩大了军屯拓垦的空间。从16世纪中期至17世纪后期,军屯占有者(或假借军屯名义的土地所有者)沿着舜水河谷向蓝山南部继续进行土地垦荒活动,拓展了聚落空间。经历明清鼎革的混乱期之后,18世纪地方官府对户籍与赋税进行“理性”改革,也即上文所说的“卫所归并州县”和“联里朋甲”等政策和措施。使得这些土地所有者及其后代通过缔结合同户获得了合法的身份和土地占有权,延续了17世纪后期的人地关系格局。在此基础上,他们所缔结的社会组织,一方面拓展原先的组织关系,另一方面也萌生了更丰富的社会功能,正是这种制度变迁及其在山地社会的呈现,新、旧瑶地的分布和族群聚落景观逐渐形成。

6:本文逻辑框图

在蓝山县的实地考察中,我们曾拜访了大麻镇西侧的军屯村,该村总共有三个主要的居民点,分别是赵姓、利姓、谢姓的村庄。根据访谈资料以及三个姓氏的族谱叙述,可以梳理出18世纪以后军屯村聚落发展的大致线索。利姓是“九所八户”之一,他们较早地占据了这一舜水之流的土地,其村庄名称直接被称作“军屯”。赵姓祖先于19世纪中期迁入军屯种,成为利家的佃农,其后与利家关系密切,获得在军屯村的定居权,并加入了“九所八户”联盟中的经济组织。①谢姓的祖先据说十分贫困,大概在20世纪初才迁入该地,依附于利家,后来得到利家的同意,在军屯村西面山岭一处称作“禁山头”的地方居住。②“禁山头”这一地名带有很强的界限色彩,实际的地理情况也是如此,因为翻过这座山岭,即是紫良瑶族聚居区。在访谈中,利家非常强调他们的祖先在明清时期的战功,而赵家和谢家也十分肯定他们祖先的瑶族身份。由此可见,在“九所八户”新的屯田组织的发展下,军屯继承者与瑶人、山地与平原的人群产生了更为复杂的联系。

通过上述历史过程的追溯,我们可以看到军屯、民田以及瑶人等问题所涉及的制度对聚落格局的重要影响,我们由此可以进一步深化对山地社会与国家扩张历史的认识。南岭山地在行政上、经济上和文化上均属于边缘地带,对于南岭或者其他边缘地带的研究和认知,应发挥施坚雅所谓的“人之互动的空间形构”的区域理论,从跨地方边界的人与物的流动重新建立对区域的理解。人群的跨区域流动是山地社会的常态,当国家制度嵌入山地社会并发生转型之后,山地间的土地成为需要控制的重要资源。在王朝体制之下,对土地的控制依赖户籍身份,而户籍身份的获得,意味着土地权利和拓殖的合法化,这也就造成了山地社会的再结构化过程。这一过程并不是国家制度变迁造成地方社会响应的简单逻辑,而是国家内在于社会、国家制度和意识形态在地方社会呈现的双向关系。在此过程中的身份建构和族群互动,成为影响山地乡村聚落格局重构的重要机制。

3.聚落的空间拓展

我们追述新旧瑶地形成的历史过程,前提是基于对20世纪以前南岭山地人群流动的活跃程度的充分估量。舜水河谷盆地并非封闭的区域,南岭走廊这一区域本身便具有流动性的重要地方传统。我们根据1933年《蓝山县图志》所记载的村落各姓氏迁入时间,并利用GIS技术呈现各村落成型的空间时序,如图5所示。

由该图可知,在清代以后成型的村落占大多数。其中,清代初期(顺治至雍正)村落的拓展主要位于明代军屯区,清代中后期(乾隆至光绪)迁入的各姓氏则主要向西部和东部的山区拓展。这显示出了在卫所裁革以及“九所八户”组织发展之后聚落格局发展的趋势。这一时期的地方志和当地石刻文献中也出现很多关于民户购买瑶地导致的纠纷事件。

卫所军屯的设置、裁革所带来的社会重组,并不是简单的军户向民户的转变,也不是单纯的军户、民户在土地拓垦过程中不断挤压瑶人的生存空间。而是应对制度的身份建构和长期的人群互动,使得民、瑶的身份界限渐趋模糊,其居住空间也呈现交融的形态。我们从民国县志所记载的民户、瑶户姓氏分布就可以看到这一点。另一方面,明代中后期后,官府推行的瑶区治理政策,赋予世袭瑶官家族掌控了山区的部分主导权,这使得东、西山瑶区中瑶族的土地分布形态从分散走向集中,这种土地分布形态影响了后续的人居格局和族群聚落景观。


四、结论

通过南岭地区的个案,我们从跨区域的研究理论出发,在具体空间中考察卫所军屯体制的变迁、社会的重组和人群的互动,运用GIS技术重建该地区聚落拓展的空间时序并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又将分析判断重新回归村落考察和文献解读中去检验,可得到以下几点认识:

1.明清两朝在南岭山地实行的疆土管理体制,特别是军事驻防体制的改革,以及随之而来的户籍与赋役改革,通过地方官府的具体施政,深刻地影响了南岭地区的社会结构和聚居方式。南岭各类人群为应对官方政策时所采取的生存策略,也使得特定的乡村聚落格局最终得以形成。

2.蓝山县的个案显示了乡村聚落变迁受到卫所体制改革后的强烈影响。该县南部村落大多数在清代以后成型,其分布和拓展过程系由明代军屯的河谷地带逐渐转向西部和东部的山区,反映了卫所体制变革及社会组织改变之后聚落格局的发展趋势。在南岭山地,各类人群的分布、定义和定居形态是变动不居的。卫所军屯的转型及其土地拓展趋势,一方面造成社会的重组,一方面造成人群和聚落关系的改变。以汉人为主建立的合同户,不只是简单的户籍单位,更是稳定的社会组织。他们在土地的拓殖活动直接导致了瑶人的村落和土地向更高海拔的山地集中,形成今天的族群聚落景观。

3.结合我们在当地的调查及访谈所得,各姓氏迁居的故事提示我们,南岭山地的各个地方从来都不是凝固的空间,新旧瑶地的变迁固然反映了瑶人聚居区集中化的趋势,然而,日常的社会交往和市场交易必定造成错杂而居的格局。九所八户所成立的社会组织,在自身不断经营和拓展的过程中,又吸纳了其他姓氏群体,形成村落间某种程度上的依附关系。相对于疆域尺度的国家普通历史地理信息系统,多尺度的区域性专题历史地理信息系统(HGIS)建设及综合分析,是国内外学术界在历史地理信息化发展中的一种新趋势,由此带出的新问题、新方向以及对时空进程的新理解和新表达,或可打通不同学科的畛域,更新和拓展区域历史地理的研究视角。如何在研究路径和成果展示方式上,希望尽可能探索和拓展交叉领域,构筑新的时空进程解释体系,探索更具前沿性的学术合作形式,是值得探索的方向。

4.本文对于南岭山地的历史地理研究,以蓝山县为个案,结合历史人类学的研究理念,在田野考察中把握资料的收集范围和历史数据的整理,厘清资料产生的机制,搭建合理性的历史数据结构,通过文献分析的问题预设和数据分析的相互检验,一方面帮助完善此前定性研究不够深入和细致之处,一方面将历史过程的阐述回归到聚落时空,分析人地关系的互动,同时,以此个案分析作为试验,以有助于进一步搭建多尺度的专题历史地理信息系统专题。在此研究理路之下,本文同时尝试对时间和空间进行更为弹性的理解,从描述文化要素的空间分布差异转向对文化景观及其整合的阐释,从区域社会、文化、政治体系的变动过程中理解人地关系,从而考察政治地理景观形成的机制。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原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三十五卷第三辑,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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