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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永華 | 文化傳統的創造與社區的變遷——關於龍岩適中蘭盆勝會的考察
  发布时间: 2020-08-25   信息员:   浏览次数: 206

中位于福建省龙岩市南部,处于龙岩市、漳平市、南靖县和永定县的交界处。自宋元以来,来自四面八方的移民移入这一带定居,逐渐形成了一批新的聚落。适中就是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形成的社区。明代中叶以来,适中住民逐步创造了精致的文化活动——兰盆胜会,在这一文化活动中,花费了大量人力与财力,极尽炫耀夸富之能事。兰盆胜会自明代创制以来,几经沧桑,于今不替,1994-1996年将连续三年举行兰盆胜会。可以说,兰盆胜会已成为当地文化传统中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 

笔者于1993年夏天在适中进行社会历史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当地人频频同我谈起兰盆胜会的传统。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们所炫耀的富足,而是这种隆重热烈的仪式所包含的复杂内涵。在这篇论文中,笔者试图根据田野调查资料,结合历史文献中的记载,透过对兰盆胜会的考察,分析文化传统的创造与社区格局变迁的关系。

龙岩适中


适中位于龙岩南部。东与漳平交界,南与南靖、西与永定毗邻,北与龙岩曹溪镇相连,西北与龙岩东肖镇接壤。适中四面环山,中部地势平坦,形成一个小盆地。全区平均海拔640米。境内有大小山峰20余座,东有龙伞岽、笔架山、白石岐,北有石宾岐,西北有岩山头,西有清凉山,中部有元宝山、上方山、龙华山等,南部有坂寮岭。境内河流分成三个系统:适中溪发源于兰田、盂头,向南贯穿适中盆地注入南靖县境,这是适中最为重要的河流;象山溪发源于南坑,向东南流经象山、溪柄入南靖县;小溪发源于竹仔坂,向南流经新祠、折而向西北至合溪,然后流入曹溪马坑,为龙川上游支流之一。 

适中古称上坪,嘉靖《龙岩县志》载上坪有三社,即上坪上社、上坪中社与上坪下社。明嘉靖年间(1522-1566)在此置驿站,因地近龙岩城与漳州城之中点,故名之为适中驿。此后适中变成上坪的代称,而上坪三社亦为适中社所取代。 

适中的开发至迟在宋代就已开始。据说适中最早的开发者是筱姓。至今适中柳溪尚有筱溪坝、筱河仔等地名,龙埔有筱太监城与筱氏祠堂,枣坑口尚存筱太监遗址。宋元以来,陈、林、赖、谢四姓先后移入,对当地进行开发,四姓裔孙成为适中历史上的主要开发者,目前成为适中人口的主体。四姓中,据说陈氏迁入最早。宋高宗(1127-1162年在位)即位之初,陈元光后裔陈七七率弟八八、九九等,由河南光州固始迁入龙岩,定居于龙坪岭头。陈七七之孙陈小十,讳古峰,开基适中,为适中陈氏一世祖。目前陈氏分布于上亲、敦古、东甲、洋东、上屿等村落,1986年有人口1,247人,占适中总人口的4.3%。其次是林氏。宋末林文德自河南入闽,第九子林九郎迁龙岩,宋亡后再迁象山。林九郎长子三十五郎为仁和缘岭林姓开基始祖;次子四十二郎为龙埔林氏始祖;四十二郎长孙分支王墘,成为王墘林氏始祖。目前林氏分居于东甲、象山、永溪、龙埔等村。1986年林氏共有5,864人,占全乡人口的20.4%。赖氏据说也是在南宋末年迁入的。宋末上杭古田赖五郎后裔兄弟三人先后迁居适中开基,现分居于上亲、上赖、敦古、东甲、长塔等地。1986年赖氏共有1,316人,占全乡人口的4.6%。谢氏迁入时间最晚。元至元间(1264-1294),上杭古田谢澄源第十二代裔孙万十二郎携子小五郎迁居适中鸟笼坑,为适中谢氏开基祖。现谢氏分居于中心、洋东、莒溪、中溪、营坑、保丰、温屿、坂溪、蓝田等村。1986年谢氏共有16,634人,占全乡人口的58.8%。这四大姓的人口1986年占全乡的88.1%。四姓以外,适中还有郑、卢、黄、杨、潘、吴、马等姓,多是明清两代迁入的。 

适中的兰盆胜会是在适中驿附近的白云堂举行的。白云堂是适中最大的寺院,陈氏的祭文称之建于唐代,《龙岩县志》则称之乃“始自宋时”。据现存于白云堂的碑文《甲申班公田记》称“稽白云堂肇自大宋”,《白云堂公田记》更清楚地指出“龙坪白云堂剏自有宋嘉定间(1208-1224)”。综合上述说法,南宋说应该是比较可信的。现存的白云堂包括大云宝殿、东宫与西宫(又称天宫)三部分。堂中奉祀神明很多,奉于大云宝殿者有三宝佛、玉皇上帝、陈真祖师、定光古佛、目莲、地藏王、弥勒佛、神农、观音、龙王及圣王公等;奉于东宫者有十殿阎罗、花公花婆、马夫、文昌帝君等;奉于西宫者有十八罗汉等。其中三宝佛是本寺主神。不过,从下文分析看来,兰盆会的主角不是三宝佛,而是圣王公。何以如此,正是本文讨论的一个关键问题。堂中佛道诸神与地方性神祗(如陈真祖师)混杂合祀的情况,乃是明清时期福建民间宗教的普遍现象。

白云堂 

兰盆会的传统,大约是在明代后期形成的。此时适中开发已达到一定水平,经济和文化都已有所积累,适中历史上的第一位举人谢兆甲于天启七年(1626)中举,他成为适中科举出身的第一位知县。上坪作为一个墟市,也在嘉靖《龙岩县志》中出现。同时,宋元时期迁入适中的汉人移民,在明代早期落籍定居,至明代中叶子姓已繁,收族的任务也就提上日程。正德(1506-1521)初,适中谢氏之子孙已传十余代,“衣冠济楚”,成为“吾岩巨族”,在这种情况下,裔孙谢殷“读书尚义”,“爰托始于本源而推及于流派,辑为一族之谱”,使得“派系有源,世代相继,宗支详明,昭穆有序,尊卑分定,族谱一览可知其属矣”。嘉靖四十二年(1563),林氏双涧公亦创修族谱。至万历二十四年(1596),万历四十年(1612),谢氏阳高户与阳明户亦先后创修本支族谱。稍早,谢氏阳周公(1424-1498)曾组织当地人重建白云堂,东宫可能就是在那时建立的。兰盆会的传统,很可能就是在此期在当地被创造的。 

笔者用“创造”一词,并非指兰盆会的起源而言,而是指适中今日富有地方特色的兰盆会传统,是在明代后期创造的。实际上,就源流而言,适中的兰盆胜会的传统,可以追溯到中古时代的盂兰盆会。盂兰盆又作乌蓝婆拏(ullambana),为梵文音译,是救倒悬的意思。人们一般于每年七月十五日奉施佛僧之功德,为救先亡倒悬之苦,故称盂兰盆会。根据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与南朝梁人宗懔《荆楚岁时记》的记载,盂兰盆会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很流行。但是,适中的兰盆胜会与普通的盂兰盆会并不相同:从时间上说,一般的盂兰盆会是在每年七月十五举行的,而适中的兰盆胜会则是逢甲、乙、丙才举行,也就是十年三次。其月份不是在七月,而在十月,甲、乙两年举行具体时间是从十月初一到十五,丙年则从十月初一至十九,加起来共是四十九天;从目的上说,一般的盂兰盆会是为了救祖先倒悬之苦,而适中的兰盆胜会则是“以祈年熟,报亲恩也”, 实际上融入了祈报丰收的农业崇拜的观点;从组织上说,一般的盂兰盆会是由佛教寺院的僧侣主持的,而适中的兰盆会是由当地的乡族组织“四姓七团”组织的。前人不明此点,遂将适中十年三建的兰盆胜会的时间上溯至宋代。比如道光《龙岩州志》云:“白云堂:在适中驿后,建庵奉佛,始自宋时。旧俗逢甲、乙、丙阳月,乡人祈年报赛于此。历今千余年,相沿不改。” 民国九年《龙岩县志》亦承此说。但此说不知所自。现存最早的《龙岩县志》系嘉靖志,但该志“白云堂”条仅云其在上坪中社,连建置年代都未提及。康熙《龙岩县志》与乾隆《龙岩州志》则连白云堂之名都未载入。民国三十四年《龙岩县志》存白云堂之名,却未作任何注解。这可能是因为该志编者郑丰稔据前志对道光志和民国九年志进行的修订。从兰盆胜会的组织与民间传闻看,兰盆胜会传统形成的时间,不会早于明代中叶。延续至今的“四姓七团”的组织形式,是在成化十八年(1482)以后才可能出现,因为“七团”之一的谢氏阳高户,景泰四年(1453)才开始在适中出现,而谢氏阳明户,则是由谢氏广生公于成化十八年方始从他姓购得;再者,民间传闻谢氏原与白云堂无缘,后通过修建,谢阳周计充正梁而谋得一份,自此举行兰盆胜会。阳周公之孙裔所写《阳周公赞语》说阳周公“精于地理,巧以经营,白云堂殿四姓奉祀”。按阳周公生于永乐廿二年(1424),卒于弘治十一年(1498), 其盛年亦当在明中叶天顺、成化年间(1457-1487)。从谢氏宗族发展的过程看,这个传闻不应视为毫无事实根据的杜撰。因此,兰盆胜会在明中叶以后创造出来是很有可能的。 

嘉靖末年以后,适中兰盆胜会逐渐进入制度化时期。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缘首的指派,一是公田的添置。根据白云堂所存木版《缘首班录》,兰盆胜会最早的缘首,是嘉靖甲子(1564年)班的都首(即都缘首)谢裕与林华炜。此后每班都换届推举。这表明兰盆会在组织上已经制度化。《缘首班录》载有明嘉靖甲子班至清康熙甲子(1684年)班共13班缘首。每班设有都首2人,惟独康熙甲子班除载都首2人外,又记录有劝缘首18人,说明在都首之下设有劝缘首以夹辅都首。兰盆会十年三建,而都首和劝缘首当是十年一班,十年一选。推举都首当与其财产与地位有相当大的关系。如明万历甲寅(1614)班都缘首为谢莱璘 和林魁际,前者曾“乐施庙田数亩,铜钟壹对”。该班又有众首(当即众缘首)林魁陆、陈文备、赖君福等人,他们也曾“各施银两”,资助兰盆会。林魁际可能是林氏柏芳户户长,《长林世谱》说他“躬行孝友,总理户务,凡大父母坟墓,皆公置筑。县主施进士 报授冠带,举为乡正,约束里闾,时人方之马氏之白眉云”。 

公田的设置,是明嘉、万年间兰盆会走向制度化的另一个表现。据白云堂的乾隆二十三年碑刻,白云堂最早设置公田,是在万历三十二年(1604),该年干支为甲辰,“旧历甲辰班上元乐充石地墘厝前[土敢]脚田,税壹石贰斗伍升驲”。本年还进行募捐活动,以所募银钱放贷。《白云堂公田记》记云:“龙坪白云堂剙自有宋嘉定间,递甲岁有庸建兰盆会,三载会之。缘首非即心是佛,□□□可□莫与□至□也。万历甲辰,佥惟谢莱璇、陈大诰综其事,□□、林万桂诸人□之,洵得人也。以故不假木毯,檀越乐香纸,为迨望妆土木端役长有微□,不令乌有也。仍万桂诸人权子母而殖之,会计系毫不爽。阅年十二,积金四十有奇。因白众立庄,为定光主持计,众可之。”万历四十二年(1614),都缘首谢莱璘又“乐施庙田数亩”。崇祯二年(1629),将建会所余银两放贷生殖所得“白众立庄,实葺庙戏花计也”,又置买了许多公产。天启四年(1624),白云堂举行保苗仪式,又有许多人捐充田亩。顺治元年(1644),值甲申班庆祝佛诞(四月初八),将这次乐捐银两置田。经过这几次大大小小的乐充买置,至明末清初,白云堂的庙产已初具规模,为兰盆会的举行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来源。 

明清之际的社会动乱,基本上没有对兰盆会的举行产生多少影响。《缘首班录》所载历班缘首俱全,从侧面说明了兰盆会从未间断的历史事实。甚至在明王朝灭亡的那年(1644),兰盆会亦照常举行。当年“(公)推谢懋道、林谨请综其事,擢谢中彦诸人为副,即心是仸(佛),善乃戢(职)矣。适当风鹤之际,未得报竣,幸有继志起而共襄(?)厥事,□粒十余载,稍期仰答谢(?)佛务,较铺金施园,良可恍已矣”。此后社会重归于稳定,兰盆会的活动,一直延续至二十世纪中期。 

有清一代,适中商人盛极一时,成为龙岩商人的主体。适中商人多经营烟业,在全国各地设立的烟店、烟行达53家,他们还经营棉布业、布庄染房、制香业、神麯业、京果业等。适中商人的足迹,遍及赣、粤、冀、豫、沪、黔、台、甘、鄂、湘及省内汀州、漳州、石码、厦门等地,他们在上述地区设厂精制水旱烟丝,盈利极厚。又将经商所获,投资于地方社会与民间文化建设,在适中造就了壮观的方形土楼群。当然,举办兰盆会活动,也是商业利润的一个重要用途。清代白云堂的公田已趋稳定,数量不多,收入不足以供给支出。这是因为兰盆会历时较长,且极事铺张,据说每建一会,就得花费几万至几十万光洋。即使在经过十四年抗战洗劫后的民国三十五年(1946),适中举行兰盆会的费用仍高达九百万元,适中四大姓每丁敛六百元。(即便是兰盆会的举办权,亦可以卖到好价钱。据说上赖赖氏在经济衰退的影响下,无力再在当地举办兰盆会巡游的工作,就将在当地巡游的举办权转售给谢氏阳明户,其价高达一千光洋。)适中兰盆会的大会戏,规模宏丽,装饰奢豪,所费更为不赀。《长林世谱》云:“我乡兰盆胜会每逢甲、乙、丙三年,费用浩繁,所有应开银项,向来应聿修添丁尝付用。” 也就是说,由于兰盆会费用很大,林氏专门抽调添丁尝收入以应付这笔开销。为解决兰盆会的经费来源,当地采取了向各姓户摊派的制度。这项制度在嘉庆朝以前就已实行,至嘉庆十一年(1806),对各户应开分数(即摊派比例)进行了调整。该年六月适中社中甲八户订立的《乡规保约》,保存了各户应开派的分数(见下文)。在适中调查期间,笔者没有发现乾隆二十三年以后白云堂置买庙田的材料,这并不是说此后白云堂的公田所入,已足以支付举办兰盆会的开销,而毋宁是说,自明后期至清前期,以公田为主体举办兰盆会的形式,已逐渐让步于此后向各姓户摊派为主的形式。通过这种摊派制度,兰盆会应基本解决了经费问题。这一制度一直维持至民国时期。


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适中的兰盆会已形成了自己的传统,具有独特的魅力。

兰盆胜会 

兰盆会举行的时间,是干支甲、乙、丙三年的农历十月初一至十九。其中逢甲、乙两年举行15天(从初一至十五),丙年举行19天(初一至十九)。对于这种时间安排,适中人往往联系到圣王公。圣王公是当地人对正顺圣王的简称。适中人认为他就是历史上的谢安(320-385)。在整个兰盆会活动中,圣王公起着核心的作用。当地人认为,旧时只有王侯才有资格建醮,谢氏祖先谢安身为宰相,功比王侯,有半驾銮舆的威风,故请他为主祀(醮主),但仍然不敢在一年之内举行长达49天的大醮,而是分成三年来举行。至于兰盆会在下元举行的原因,是因为谢安死于九月份。同时,十月份进入农闲时间,空闲时间较多。 

但是,仔细分析起来,上述解释穿凿之处很多。首先,史书上对于谢安死于何月何日并无记载,适中的《谢氏族谱》也是如此。其次,适中圣王公的塑像与谢安之身份颇不相符。谢安身为魏晋名士,当颇具士人风度,而白云堂中圣王公的塑像,却是面部漆黑,双眼圆睁,满脸凶像,且坐于虎皮凳之上,更像一员凶猛的武将。大概是由于圣王公的形象和文献中对谢安的记载相去甚远吧,连一些适中谢氏文人都发出疑问:正顺圣王,究系谢安吗?他们倡导对此进行考证研究。其实,正顺圣王确实不是谢安,而很可能是灵惠将军谢祐。对这个神明的情况,《续文献通考》载云:宋度宗咸淳七年(1271),封尤溪正顺庙神为广惠将军。神谢祐,尤溪人,从剑浦黄裳学,素慕张巡忠烈。及卒,数著异迹。嘉定二年(1209),立庙以祀。绍定二年(1229),封灵惠将军。至是加广惠。《永安县志》的记载稍有不同:正顺庙:在贡川。康熙五十九年(1720)重建。祀神谢祐。祐沙县尾历水西人。宋元丰五年(1082)至建宁,遇异人于水晶洞,遂体骨不凡,精道术。元祐二年(1087)化去。屡著灵迹,乡人立祠祀之。绍兴九年(1139)敕封,赐庙额曰正顺。明正统间(1436-1449),有捍御寇兵之异,都督范雄、尚书金濂尝诣庙,祀以少牢。有关谢祐的记载与白云堂圣王公的形象十分相符。适中人称谢祐为正顺圣王,大约是因为其庙额为正顺的缘故。至于适中人之所以误认谢祐为谢安,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谢安的名气比谢祐大,另一方面则很可能与谢氏势力的扩张颇有关联。圣王公最初很可能是适中的地方保护神,元代谢氏迁入后,在宗族势力扩张的过程中,慢慢将其祖先谢安附会到圣王公之上,因此,这点可视为谢氏宗族势力拓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圣王公作为地方保护神的功能,我们在当地流传的两种《行孝歌》中,仍可找到一鳞半爪的证据。兰盆会中歌童所唱的《宋朝行孝歌》,开篇即云:正顺圣王,显赫灵通。……护国庇民,亲身下降,救度群生,邪不干犯,鬼不留停。而《行孝歌》中敬祷诸同鉴格, 四时呵护我坪乡。民安物阜淳风播,富贵荣华姓字扬。岁岁门庭趋百祟,家家男妇纳千祥等句,正道出了圣王公保护神的角色。圣王公的形象,经常也是和地方保护神联系在一起的。圣王公的巡游,带有清除地方野鬼邪神,维持地方安靖的目的。有适中人指出:十月半(兰盆会)就是求熟与下元普度的结合。这种说法让我们注意到圣王公的另一面,也就是农业丰收神的一面。《宋朝行孝歌》中有合乡男女仝祈祷,乞求五谷大丰登。岁岁田禾都大熟,行行业业尽兴隆之语。《行孝歌》也唱道:王政足民推首重,五风十雨以为常。田畴高下都丰稔,咸咏千仓与万箱。供奉不曾亏俯仰,太和门内乐无疆。诚心弟子更朝拜,手把金钱献圣王。而且,兰盆会是在十月农闲时节举行的,其目的之一正如上文所引,在于祈岁熟,供奉圣王公具有祈年报赛的性质。因此,似乎可以说,在圣王公崇拜和兰盆会仪式中,还融入了对农业神崇拜的成分。 

谢氏迁入之后,随着族众增加,势力扩大,遂创造出谢安的种种传说,并将之附会于圣王公身上。在谢氏的祖先谱系中,周朝申伯是第一代,谢安系第三十八代。适中谢氏族人在为谢安所作祭安石公祝文云:恭维尊神,赫声濯灵。恩敷赤子,泽被苍生。力战符 坚,自昔功高淝水;官居太傅,于今惠及岩坪。合四姓以祈年,历宋元明恪遵旧典;萃七团而报赛,逢甲乙丙庆缵(赞)下元。幸圣驾之遥旧,车随甘雨;喜王灵之鉴降,道载福星。适中人又将谢安的交游比之于当地兰盆会的出巡:在东晋时谢安为(相),礼贤纳士,和团结各姓族,曾以王、桓、庾、谢四姓为主,邀集中外子侄和敦请其他小姓,如陆、车等姓,随同歌妓,到各姓户登门拜访,而本圣王公出巡时,亦同时以陈、林、赖、谢四姓为主,联系了潘、萧、张等小姓,随同歌童歌唱孝歌而到上赖赖姓,到水尾、新安的谢姓,再到石桥仔林姓,及到黄田岭头陈、赖等地登门拜访。他们甚至还认为谢安在浙江会稽东山之中建有白云堂,因此,适中东山之麓亦有白云堂的建筑。若联系到明中叶以后谢氏宗族不断扩张的事实,这些附会传说就变得容易理解了。 

在陈、林、赖、谢四大姓中,谢氏迁入的时间最迟。适中谢氏开基祖万十二郎公,约于元至正年间(1264-1294)与妻吴氏携子小五郎,由上杭迁入适中鸟笼坑。从二世至五世,谢氏四代单传。至第六代,始有兄弟2人,第七代有9人,至第十代人丁增至142人,第十一代就出现了适中第一位举人、知县谢兆甲。在历史记载看来,第六、七是谢氏家族史上重要的发展时期。第六代的广宁公于景泰四年(1453)癸酉,年方四十九岁,与弟广生公同油坪从堂叔文进公开户,应当龙门里三图二甲里长,自立门户。至其弟广生公七十五岁时,其子兄弟四人于成化十八年(1482)买得吴德高里长,与阳高公兄弟更册一户,应当龙门里五图六甲里长,即阳明户是也。第七代谢氏有兄弟九人,时称九阳。九阳之中的阳周公曾捐资建东宫,并在大云宝殿屋梁上订上上祝黄帝万安信士谢阳周充木匾,此匾至今尚存于白云堂。这说明谢氏家族的势力在明中叶以后逐渐强大起来,谢安附会于圣王公的传说,应当是在这一时期创造出来的。 

兰盆会是由所谓的四姓七团组织的。四姓是指陈、林、赖、谢四大姓,七团是指这四大家族的七个分支,根据它们在图甲制中所立户籍,当地人分别称这七个分支为谢氏阳高户、阳明户,林氏芳高户, 赖氏朝恩户、阳高户、万良户与陈氏家隆户。兰盆会的所有活动,实际上是在户的层面上运作的。组织兰盆会的缘首是从四姓选出的。根据《缘首班录》,从嘉靖甲子班至康熙甲子班共十三班缘首中,四姓共选出26名都首(每班2名),其中谢氏占13人,平均每班1人;赖氏占5人,林氏、陈氏各4人。兰盆会的经费也是向四姓户摊派的。根据嘉庆十一年(1806)所定的《乡规保约》,兰盆会共需经费32.2分,其中谢氏阳高户、阳明户各派10.1分,林氏柏芳户出3分,永高户派2.7分,陈氏家隆户派3.3分,赖氏朝恩户派3分。 

兰盆会始于十月初一。自此日始,和尚在白云堂内诵经,歌童在堂中念《行孝经》,如此一直持续到初九上午。初一这天,又在堂中供奉公鸭,这是给圣王公开的小灶。据说圣王公之死与公鸡有关,因此供品是公鸭而不是公鸡。歌童亦称香童,总共200人,他们也是从四姓选拔出来的,其中谢氏100人(阳高户、阳明户各50人),林氏50人(柏芳户、永高户各25人),陈姓25人,赖姓25人(朝恩户9人,万良户、明高户各8人)。四姓歌童念经的具体地点,历来都有规定。白云堂的三个部分,分别由四姓管理。大云宝殿由陈氏和林氏管理,西宫由赖氏管理,东宫由谢氏管理。因此,四姓歌童分别在本姓的管理范围内念经。十月初二,兰盆会理事人员(即缘首)开始吃斋。初六,适中普通老百姓也开始吃斋。本日,圣王公开始过案。所谓过案,是办公的意思。平时,圣王公的神像供奉于大云宝殿左前侧,而不是大殿正龛。据说,这个方位是白云堂风水最好的地方。至初六这天,人们将圣王公移至大殿正中,这一仪式就叫过案。自此日始,有所祈求的善男信女,就可向圣王公祈祷了。当天从早到晚要做连台戏,中间不得停顿。通过过案仪式,圣王公正式取代堂中的三宝佛,成为兰盆会的醮主。 

从初十开始的游神活动,将兰盆会推向高潮,而圣王公是高潮中的主角。巡游活动声势浩大,队伍极其壮观,适中老人一尼记其盛况云: 

仪队起动了,三声响炮,仪队启行了,又是三声响炮;是擎着三响铳的连路鸣炮开道。四面金字大黄挂着大锣,哐噹哐噹跟着喝道。两对高高支起的大勾灯摇晃在锣后,一对冲天竖式长条大红彩旗,是四姓七团的总旗在此领队。一面肃静,一面回避,四扇銮拜圣王的牌匾,跟上龙头巴掌三付木銮驾。来了一座四抬的香亭,檀香流溢。道士跟班,穿红着皂,口念巫咒,脚踏罡步,园(圆)钹锵锵,翘笛呵呵。接来四姓七团队列,一对黄锣,一付虎滴(嘀)嘟(长管大吹叭),一双肃静回避,两对銮拜圣王匾,两杆直条大红彩旗,腊腊(猎猎)迎风,一批唢呐手,吹吹打打。一排木銮架,随上香童祈歌班。款款手把金钱献圣王,翩翩黄钱漫天飞。一姓一彩旗,一旗一队伍,七团七排班,七班吹打,七班歌童,歌声嘹亮,乐声悠扬,快乐在人间。由此引来四支长幢幡,出现神驾目莲和地藏。随后十八对的半副銮驾,金爪银鎚,拳头巴掌,斧钺矛戟,金光银闪。黄背甲,大红,古王朝卫戍一班。驾前八名曹吏,头戴无箬高筒笠,手持五尺长戒尺,七团授权,丐者显身,吆吆喝喝,维护风纪(故称丐者有三年红运)。吏后有斯文,四对长袍马挂(褂),温温雅雅的捧炉擎灯,四盘炉香,四盏宫灯,金炉锃亮,红灯流苏。神驾圣王公椅拥虎皮,八面威风,黄龙伞百叶遮阳,老香童一派持香。随来队队管乐,一路絃歌,满途雅曲。阵尾,长列五彩缤纷的大旗小旗,擎天大黄龙巨幅三角绸旗镇后。浩浩荡荡,何止千人! 

旧日巡游之时,适中还做大台戏,即建造一块高台,上面背耸险峰,衬以灵芝白鹤,瑞鹿祥云,三星拱照,降福祯祥,松龄龟寿,丹凤朝阳,着红挂绿,飘灯垂帘,置八名姣童,饰为将相佳人。大台戏耗费极多。甲、乙两年台上姣童八名,其中甲年大台戏台高约三丈余,由谢姓负责;乙年台高降为二丈八,由林氏负责一台,陈氏与赖氏共同负责一台;丙年仅饰四童,台高仅几尺,称为桌仔戏,共两台,由四姓共同负责。 

从初十开始的圣王公巡游,从巡游路线、带路送客的姓户,到停留吃饭的地点,都有严格规定,具体做法见表一。据说圣王公巡游路线是八卦走法,通过这种巡游来克制适中恶劣的风水。这种巡游路线据说是由朱熹教的。从日程安排看,六日巡游中,圣王公在谢氏居住的聚落停留4天,林氏1天,赖氏半天,陈氏半天。


适中的兰盆会,自组织至仪式表演,自圣王公巡游至大台戏的建造,处处表明它已成为一种相当精致的文化传统。我们应如何解释这种文化传统呢?下面笔者想从四姓七团内部关系、四姓七团与适中社区的小姓小族的关系、适中社区与龙岩社区的关系这三个角度,来把握兰盆会对复杂意义。 

适中是龙岩县开发较迟的地区。龙岩城及其附近坊社,早在晋代就开始有汉人拓殖,至唐、宋时期,开发已达到一定水平。相比之下,适中则至宋代始有汉人拓殖,经济一度比较落后。明代中叶以来,随着土地的拓垦,人口的繁殖,经济情况逐渐好转。也正是在此时,谢氏、林氏等家族开始进行最初的收族实践,而兰盆会传统的创制与制度化,大致也是在这一时期。尽管适中的收族实践和兰盆会的创制孰先孰后,目前没有明确的资料,但是,明代中叶的资料,如《缘首班录》,表明适中的大族一开始就与兰盆会有密切的关联。 

在兰盆会的具体组织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七团。七团就是七户,亦即陈、林、赖、谢四个家族以户籍为单位形成的七个分支。在兰盆会中,具体操办的组织是这些分支而不是家族。通过举办兰盆会,七团从仪式上肯定了各自的独立性。我们发现,适中七团中的谢氏阳明户与阳高户,就在文化上制造差别,以划清界限。兰盆会中反映出的这种家族分化,可能与明中叶以来的社会变迁及适中的边缘地位有关。明中叶以后,政府逐渐退出地方事务,这给地方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而适中的边缘地位更增加了这一发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因此,此期的收族实践与兰盆会的创制,均可视为地方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而兰盆会中反映的家族分化,则表明了官府逐渐退出地方事务之后,地方社会处理的事务逐渐增多,因而也要求更多的地方社团来组织和处理的事实。七团最初应是交纳赋税的单位,此时乃进而处理地方纠纷和组织地方社会文化活动,如兰盆会、求雨等。顺治五年(1648)发生的一桩案子就说明了这点。本年七月,林氏永高户叔侄在柏芳户五世祖妣贞慎妈坟前强架锡庆堂祖宇,引发了一场官司。柏芳户上告到龙岩县,龙岩县知县判定:祠基既系柏芳户五世祖妣坟地,永高户胆敢持强占为公地,兴建始祖祠堂,既成不毁,凭公立五世祖云溪公专主一座,于始祖专主前第贰级配享,永息争端。在一般情况下,这桩官司本是族内之事,原不需他姓插手,但是,这桩官司最后仰乡长谢笑竹、谢先登协七团乡长等同为劝息,才算告一段落。这一事件表明两点:一是适中的家族分支——户,具有相当高的独立性,家族整合程度不高;二是以各户乡长为主的地方社会的头面人物,在处理地方事务中拥有较高、甚至是地方官无法达到的权威。这种权威应当是在明代中叶以后逐渐形成的。 

在兰盆会中体现出的四姓之间的关系,也很值得注意。在兰盆会的组织中,四姓的作用是不同的。谢氏在组织上无疑起着主导的作用,他们在都首与香童的选定、巡游路线日程安排以至经费摊派的比例上,都是其他三姓所无法比拟的。透过兰盆会的仪式,特别是圣王公在兰盆会中扮演的特殊角色,我们看到的是谢氏在象征层面上表达的宗族霸权。谢氏通过创造传说,改造了圣王公的具体内涵,也改变了他在兰盆会中的地位。圣王公的形象被塑造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谢氏势力不断扩张的过程,两者是互为表里的。 

四姓七团虽然有矛盾与竞争关系,但是,反映在兰盆会中,其基调是互相合作,特别是对于小姓小族而言。四姓七团是适中社区的主体,在他们的聚落的周围,有一些小姓小族的聚落。这些小姓小族诸如潘氏与卢氏,大多是在明代特别是明中叶以后迁入的。他们是黑户,大都没有自己的户口(也就等于没有合法的身份),而是依附于四大姓之下。当然,这种依附不仅是户籍上的,而且是社会文化上的全面的依附。《龙岩上坪潘氏福志公世谱》有段资料,清楚说明了作为小姓的潘氏对于谢氏阳明户的依附关系。对这种依附关系的形成,族谱是这样解释的: 

潘佛胜公在苏州府(阊?)门内穿珠巷。胜公本身武魁,随常熟县翁道台同往扶驾,做巡部来漳州府赴任。因正统十二年丁卯(1447)十二月砂(沙)、尤二县流贼强劫乡村,翁道台委胜公领兵三百,前去永定县丰田里吴福云湖雷石坑民楼中安营驻宿。因半夜时候贼匪抄营,胜公彼(被)贼捉本处鸭母潭浸死,身尸无踪。妣游一娘因夫被贼伤亡,今(经)二(当作一)载,正统十三年戊辰(1448),妣生下一男潘福志,又家丁十余人,同往到湖雷鸭母潭收魂。因又彼(被)匪冲散,家丁不知何处生死。妣无奈,生下一男福志幼四岁,随身一路走到坪路尾,遇逢谢广生公,承来家中潜安。至二年,并无家人查寻,又无人探问,未能回梓苏州。妣年三十二岁,下堂与谢广生公为继配。生下一男潘福志随母来年四岁,谢广生公抱养成人。以后谢、潘结婚,游妈遗下两姓不可结婚,合为一本根源。潘家以后如有读书拷(考)到,要写阳明户护户。 

根据笔者调查,潘氏在户籍上依附于阳明户的情形,一直到民国时期都没有改变。历史上,潘氏族人基本上充当道士,是名副其实的道士世家。有一个传说认为,潘氏道士师承于谢广生,谢氏在谢广生之前,也是道士世家,此后便无人从事道士行当了。此外,潘氏祭祖方式颇为独特,他们专门在夜间悄悄举行,当地人士认为这是谢氏控制的结果。这种大姓控制小姓,小姓依附大姓的现象,到清代前期还相当普遍。从大、小姓关系看,小姓既无权利也无能力举办兰盆会,四大姓则借助兰盆会来炫耀自身的人力财力,同时把自己的社会圈子与小姓小族的社会圈子区别开来。从这种意义上说,兰盆会在文化上划定了大姓小姓之间的界限。当然,小姓也以不同方式参加兰盆会的仪式表演,如萧姓师傅通过参加制作大台戏,而潘姓通过在会中充当仪式的具体组织者,为地方文化的创制做出贡献。 

自圣王公的巡游到大台戏的建造,适中兰盆会自始至终都弥漫着炫耀财富和表现势力的气氛。适中举办这种夸富宴式的兰盆会,不仅与大、小姓关系有关,而且与适中社区的发展,也是息息相关的。在明代中叶以前,适中的社会经济水平与文化水平是比较落后的。适中的经济至明中叶开始有所好转,但当地经济的起飞,是在明末烟草传入中国之后才起步的。有清一代,适中商人盛极一时,在高利润的烟业生意中大发其财,成为富甲一方的商帮。在文化方面,适中人在科举考试中一度十分不利,适中的第一位举人出现于天启年间(1621-1627)。但到了清代,这里成为龙岩州科举比较发达的地方。龙岩历史上唯一的翰林即是适中人,因此,当时人对适中科举给予相当高的评价。由适中与龙岩的关系,笔者联想到适中人的地域认同感。许多适中人认为自己不是龙岩人,这是至今仍在当地一些人中流行的认同观。这种认同涉及的不是适中与龙岩地方官府的关系,而是适中社区与龙岩县(州)所属其他坊社,特别是龙岩城周围坊社之间的关系。这种观念的产生,可能与清代适中在商业、科举中取得的成功,适中在地理位置上的边缘性,以及延续至今的适中人与龙岩人之间的矛盾有关。从这个角度看,适中兰盆会是否可说是对龙岩地方权利结构的一种反叛与挑战呢?从适中人看来,兰盆会的规模,与清代适中取得的经济和科举成就一样,是龙岩城坊地区所比拟的。

 

在举办兰盆会的过程中,适中通过长达五天的浩浩荡荡的圣王公巡游,通过规模宏大、耗费巨资建成的大台戏,通过四姓七团紧密的合作与组织,向适中周围的小姓小族,向龙岩其他城坊,特别是向龙岩城区及周边坊社,显示了自己的财势。尽管兰盆会作为一种喜庆活动,一切似乎都是循规蹈矩的,但实际上却隐含了地方豪强对原有地方权力结构的一种反叛行为。适中兰盆会通过夸富宴式的仪式表演,孕育、表达并强化了适中人不是龙岩人的地域认同意识,从文化上确定了适中人与其他龙岩人之间的界限。

圣王公巡游 

非惟如此,兰盆会对于适中社区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经济发展使适中四大姓族成为有钱有势的地方势力,在兰盆会中,四大姓族中的超级宗族通过兰盆会的组织和仪式,表达了其地方霸权,同时又通过联合其他大姓族一同参加兰盆会的组织与仪式表演,组织了自己的社会圈子。因此,兰盆会的组织与仪式,既体现了超级宗族的地方霸权,又反映了超级宗族联系其他大姓大族,在大姓大族与小姓小族之间划定界限的文化现象。随着宗族势力的强大与宗族地位的提高,大宗族内部的分支也日益明显。但这种分支并不是一个随着房支公产增多而节节分化的过程,而是在特定层面(户)上更为深刻的分化。这种分化不仅表现为宗族分支在处理各种社会事务中的独立性,而且反映在他们还有意无意地以各种文化手段来巩固这种分化和独立。兰盆会的举办,实际上是以默认这种宗族分化的社会现实为基础的。笔者将此理解成地方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特殊的插曲。因此,透过兰盆会的组织和仪式,我们看到了适中社区层层分化类似于水波涟漪的现象。这种地方社会构成中层层分化的现象,是在社区发展中形成的,也是随社区的发展而改变的。 

透过适中的兰盆会,我们看到了与施坚雅所刻画的不尽相同的地域社会。施坚雅用市场网络结构来解释中国乡村文化的异同,视市场交换关系为区域体系形成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适中社区层层分化的现象,毋宁说与萧凤霞在珠江三角洲提出的区域体系分层的概念颇为相符。通过对中山小榄镇菊花会的个案分析,萧氏认为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边缘村落演变为财富和文化的超级中心,是同宗族的剧烈分化和重组相联系的。虽然当地也存在一个市场网络,但它在区域的动态变迁中,并不是首要的决定因素,而是受宗族的分化与共同体形成的过程制约的。这也与适中的情形比较相似。不同的是,适中社区的分层,不是以里面外面这种的用语来把镇内大宗族和乡村中的农民区别开来的。由于适中大宗族是散居宗族,而不是聚居于市镇之中,因此,他们与小姓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姓氏方面(四姓与其他小姓的区分)。 

从适中的兰盆会,我们还注意到文化传统的创造与社区格局变迁的关系。中国文明的演进,不仅包含着一个地方文化在逐渐与帝国高层文化结合的同时形成自己特色的过程,而且有个中华传统文化与地方文化结合而形成自己的地方文化传统的过程。传统创造的方式,不是以传统的相互取代为标志,而是以传统的层层重叠为特征。适中的兰盆会就包含了至少四种文化因子:盂兰盆会的传统,正顺圣王的传统,农业神的传统与谢安的传统。这种文化传统是受地域社会格局的变迁影响而逐渐创造出来的。家族势力的膨胀与萎缩、地域社的控制与反叛,都可能引发文化传统的形成与变化。其中家族势力变动引发的地域社会格局的变迁,在文化创造中表现出很大的能动性,对文化传统的创造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佈,原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4年,第3期,頁57-69。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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