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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向春 | 民間文獻、數據庫與作為方法的總體史
  发布时间: 2020-02-18   信息员:   浏览次数: 169

一、民间文献的定义与性质 

史学范式的更新和革命,以及新史料的发现和运用,是推动历史研究不断取得突破与发展的两大关键动力。正如甲骨卜辞、简牍帛书等文献的出土对中国史研究的意义一样,民间文献的大量发现并被纳入史料与史学范畴,也堪称中国近现代学术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典型的两个例子,一是二十世纪初敦煌文献的发现,不仅成就了西方汉学的辉煌,而且在推进中古史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敦煌学”;二是二十世纪中期徽州文献的发现,推动了区域视角与历史研究的深度结合,并形成了“徽州学”。八十年代以来,各地各类民间文献的发现、庋藏渐成热潮,无论是分布地区、种类还是数量,都大增于前,如“清水江文书”的发现,其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也越来越得到学界重视。特别是在厦门大学、中山大学既有的社会经济史学派学术传统基础上,在“眼光向下”的学术旨趣感召下,华南、西南、华北、西南各地存留的民间文献,不但得到了大面积的普查、整理、收藏,而且被广泛运用于宋明以来区域史以及制度史、经济史、文化史、法律史、宗教史等专题研究中,极大地推动了以民间文献、典章制度、社会理论与田野调查相结合的跨学科取经的发展,并开辟出以“华南研究”为代表的历史人类学这一近年来颇受瞩目的学术领域。

所谓民间文献,一般泛指在民间日常生活中形成并留存的历史文本,包括族谱、碑刻、契约文书、诉讼文书、宗教科仪书、唱本剧本、账本、书信、日记、医药书、堪舆书、日用杂书等等。其中如谱牒、科仪书、唱本剧本等文类,虽较早即已进入世族史、宗教学、文学和民俗学等研究领域或学科范畴,但对于总体上何谓民间文献,学界尚无明确一致的定义。不过,尽管这些文献数量巨大、文类庞杂,所涉历史时段也长短不一,我们仍然能够为之归纳出某些基本的共性特征。首先是书写性,它们是以文字为载体的书写文化的组成部分,在知识体系与社会形态的关系上与口头传统相区别,反映的是“文字下乡”的历史过程及其文化统合的结果。其次是民间性,尽管并非完全与官方无关,有的甚至是官方介入的结果,如碑铭、诉讼文书等,但它们产生、使用和传承的场合或领域、使用者及其群体的目的以及所具有的功能和反映的意志大体是非官方的。其三是地方性或地域性,它们应对的事务、涉及的人际关系、使用的语言、因循的习俗以及文类的格式及其流通范围等,都属于地方或地域社会的范畴。其四是实践性,它们不是单纯的文人创作活动的文本,而是民众书写实践的产物,是嵌入于权力关系、组织行为以及个体和群体的社会能动性的一部分,既体现了客观历史过程与制度、话语、观念的互动,也包含口头与书写之间的互动。其五是日常性与民俗性,它们都是因日常生活的惯例和处理各种事务的需要而形成的,因此是宏观历史过程在民间社会所展开的“细节”和“实态”,并在约定俗成中成为地方共享的习俗。概言之,民间文献既是包罗万象的日常生活领域中对文字的实用性、工具性的运用,同时也是构成大众生活世界及其意义结构的一种文字形态。因此,民间文献不仅极大地丰富了文献系统的内容,而且更完整全面地呈现出中国历史上以文字系统为载体的文化在基层社会中的存在、传承和演变方式,深刻反映了国家与地方、一体与多元的复杂关系及其内在逻辑。 

 

二、民间文献数据库与社会理论及田野研究的关系 

民间文献的性质,决定了对于民间文献的研究以及以民间文献为资料的研究,在方法和视野上必然是多学科、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并必然强调民间文献与其他文献以及文献与田野的结合,在理论和概念上则必然更深刻地受到社会科学的影响。对于民间文献的总体价值和学术定位而言,不同文类本身的历史如何?人们为何需要、如何制作和使用它们?以及它们如何有助于对中国社会文化和历史进行新的理解?是首先要面对的问题。而更进一步的,则是基于对民间文献全面深入的梳理和研究,是否有可能在传统文献的基础上,更新中国研究所依凭的资料库与知识体系,并最终从中国本土的经验事实出发提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概念体系这一宏大问题。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在数字化技术发展所提供的便利条件下,为这些文献建立数据库,并以之为基础开展数字人文的应用和研究,已经成为当前学界的普遍共识。在九十年代公藏机构大力推动传世典籍数字化的背景下,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先后启动了“中国地方史与民间文献数据库”、“徽州文书数据库”的建设,上海交通大学的“中国地方历史与文献数据库”则率先实现部分目标并已投入试用。各种史料数据库为史学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进而借助数字人文工具发现和提出新的议题,这一趋势实际上正在改变历史研究的工作方式,有望为当代人文社会学科的更新和发展带来广阔前景。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就目前而言,数字人文与人文思想之间仍然存在鸿沟。数据库本身并不能产生新的人文思想,数字人文工具的开发亦离不开研究者、开发者的人文关怀和思考。同时,既有的利用数据库与数字人文工具进行的研究,也已经暴露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可能面临的挑战。例如,默认数字化更能确保“客观性”判断,对可视化证据的迷信,“黑箱作业”式的因果关联,以及急于追求从“关联性”到“普遍性”等等。由于数字工具的运用很容易进行类型化、模式化的分析,因而更有可能会产生的一种弊病是“去脉络化”(decontextualized)——用数字人文工具“发现”和抽象出来的“脉络”去替代具体的文献、人事所处现实中的情境性脉络,从而掩盖了人文世界的复杂性。因此,即便是数据库与数字人文有更成熟的发展,它们不但不能取代传统上研究者对人文世界的体认以及对社会思想、社会理论的探索,更不能抛弃田野研究或者把“跑田野”简化成“拿资料”,反而更加突显这两方面的重要性。厦门大学与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心合作共建的“中国地方史与民间文献数据库”,始终坚持民间文献与长期深入的田野调查并重,并以对田野的整体性理解和资料的时空脉络化,与GIS系统作平台整合,体现和坚持的正是不能以数字人文和数据库取代人文思考和田野工作这一基本理念。

民间文献的地方性、多样性、零散性以及不同文类的特殊性,往往被认为易于使研究流于“碎片化”,而数字人文工具在大量零碎资料之间发现或建立各种关联的优势,可以有助于避免这一问题。不过,数字人文工具的开发和利用,归根到底是服务于人文研究的。从民间文献中提炼出何种具有历史深度、人文价值和社会理论潜质的议题,完全取决于研究者自身的人文素养、学术敏锐和理论检视和反思、创新的能力。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数据库和数据挖掘等工具来系统分析处理明清土地交易契约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有关“找贴”的使用、表达、变化等具体情况,并可为之建立起类型及其时空序列,从而揭示出地权和地方习俗演变的某些规律。在缺乏数据库的情况下,要做到这一点已属不易,但若仅仅做到这一点,仍然是不够的。真正有理论意义的问题是:传统中国的产权制度下“找赎权”的核心意义是什么?它受到哪些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影响?与王朝制度/乡族占有/阶层分化/道德体系等超经济因素有何关系?与西方历史背景下的产权制度究竟有何异同?是否可以由此提出基于传统中国的国民关系、人地关系、社会经济关系的另一套产权制度的概念体系?显然,这些问题都难以由数据库和数字人文工具“自身”提出和解答,而是必须来自于并回归于研究者探索人文社会课题的深入思考。 

民间文献的另一个特征——“在地性”,决定了研究者要做的既是“在文献中做田野”,同时也是“在田野中读文献”的工作。其理由有四:一、民间文献的内容和形式都是特定“文化”的一部分,也就是构成总体的“田野”的一部分;它们也不只是有“内容”的“史料”,本身还是作为“物”的形式和象征,其创造、书写的事件性、空间呈现方式、“用”、“看”和“读”的人和场所等等,都是嵌于文献内外的重要信息。二、民间文献只在特定人群及其社会脉络中传达特定的意义,研究者只有在这个脉络中才能读懂它们,因为它们既是有目的有意识的“工具理性”的表现,也受到多种“集体无意识”结构的制约。例如,族谱无疑是研究家族史的核心资料,但族谱的文字内容并非家族历史意涵的全部,对家族无论是作为系谱结构、观念形态、社会组织或者财团法人的理解,亦不能局限于其字面的表达。华南研究表明,族谱的本质是运用一套特定语言进行的“文本创作”,它并不是对“天然”世系人群的记录,也不完全是人类学意义上的亲属制度的文本化形式,而是创造以祖先认同与权利义务关系相结合的特定社群的手段,也是这个社群在历史上所形成的特定档案系统,因此只有把族谱“留在”田野、从具体历史情境下的地方人群及其社会文化实践的过程来观察和解读,才能读懂族谱并认识家族的实质。三、民间文献的形成,本质上是具体生活场景中人的活动的产物,因而也是其社会网络缔结过程的组成部分。田野中文献的多少,除了取决于保存状况的好坏之外,“不够多”、“不够好”还有可能是因为这个地方的许多社会互动并不是通过文字而是其他非文字的方式。而且社会网络及其形成过程也并非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文字,但如果要整体地理解这个网络,又不能缺了那些不需要文字的部分,这恰恰是以民间文献为基本资料的研究为何总是需要去“跑田野”的根本原因之一。四、民间文献与其他历史文献最大的不同,就是我们仍然可以在田野中看到这些文献的生产、使用、传承的过程。除了土地交易等契约文书因土地制度的变革而失去当代意义之外,其他的许多文献,例如族谱、分家文书、社团文书、仪式文书、榜文、碑铭、剧本唱本、账本、书信、日记等等,在当代民众生活中仍然处于不断被创造和使用的过程中。而“在田野中读文献”即相当于我们可以身处“文献的现场”,一方面去体会其历史情境下的行动策略,以帮助达到“同情之理解”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可以去到不同的个人及其群体如何以文字来建构和表达其生活世界的现场,来深入观察人际网络、社会秩序及其意义系统如何在社会行动者的主体实践中成为可能。因此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文献的现场”就是“社会再生产的现场”,也就是“历史的现场”。

目前,以民间文献数据库、社会理论与田野调查相结合所产生的具体研究成果并不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郑振满、丁荷生对莆田平原开展的区域史研究。基于二十多年对莆田平原从唐宋至现当代的历史进程和社会文化构造全面深入的考察,这一研究涉及七百多个村落,七十多万人口,一百多个姓氏,其中包括一百五十多个被称作“七境”的仪式联盟,及其二千多座宫庙、万余尊神明,所收集的族谱、碑刻、科仪本、榜文等各类文献多达数万件,加上七百多个村落的田野调查记录,以及大量的访谈、各种仪式活动的影像资料等等,构成了一个庞大的资料群。为处理这些资料并充分发掘其内涵和相关性,他们结合GIS系统,历时数年建立了“莆田平原数据库”。以这个数据库为依托发表的成果《莆田平原的仪式联盟》,综合文化地理学、田野调查和文献解读等方法,对莆田平原的聚落、宗族、宫庙、水利网络、仪式系统、士绅、海外移民等社会文化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做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在理论上,该研究试图修正诸如“权力的文化网络”等传统社会变迁论的局限性,对“理性”、“现代性”等经典概念用以解释中国社会的“传统-现代”转型也提出了基于具体区域史经验的反思和批判;在历史阐释上,该研究通过考察莆田平原从唐代的宗族依附于寺庙、到元明之际宗族独立发展、再到明中叶以后由里社与神庙系统结合而带来超宗族社会联盟的演变,指出了宗教、理学和王朝制度的“在地化”过程及其对地方社会的规范和制约,从而以整体的区域史维度揭示了地域社会发展史与大历史进程(包括全球史)之间的复杂互动和有机关联。 

 

三、民间文献与作为方法的总体史

从方法论的角度说,莆田平原的研究,可以说是近四十年来中国史学界普遍兴起的“总体史”追求的一个典型代表,但它无疑只是“总体史”的一种模式,而且是最不易复制的一种模式。不过,由于民间文献极大地补充和丰富了史料库,数据库与数字人文工具也极大地增强了研究者更完整掌握史料的能力,这就使得历史研究对“总体史”的追求有了更多新的可能。“总体史”(total history)这一概念,由二十世纪初法国年鉴学派第一代学者费弗尔提出,并由布罗代尔发扬光大,进而发展成为该学派追求“科学的、综合的、比较的、全面的”的新史学的典范。早期的“总体史”,是在划定的一个较大时空范围内,全面考察这一时空中包括地理、气候、生态环境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各要素的共同作用下,由自然、社会与个人的互动在不同时间节奏上所形成的结构和变动,来呈现宏观历史“变与不变”的态势。随着该学派的迭代更新,微观史、心态史、新文化史等取向逐渐取代了“总体史”,但“总体”的理念和关怀并未被完全抛弃,只不过已由历史过程的史实上的总体,转向了关系视角和方法上的总体。与此同时,在对年鉴学派有很大影响的社会学、人类学领域,源自功能主义的整体论也受到了挑战,人类学传统上的研究对象的整体(部落社会或社区)被质疑只是人类学家的想象和建构,但整体观至今仍是人类学最基本的方法论之一,并经萨林斯等人的提倡,一种本体论上的整体以及关系主义的整体,已成为当代人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中国史学界对“总体史”的关注,固然受到了八十年代以来引入的年鉴学派学说的影响,也离不开史学整体上社会科学化的大背景。不过,由于中国学术自身的特殊传统,当代史学强调的“总体”,并不囿于年鉴学派的理路 ,而是具有更宏观的学科转向的意义,它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内涵:首先,是历史实践的总体。在延续“新史学”思想的基础上,对日常生活、民俗与民间的重视带来了一场“眼光向下的革命”,在王朝国家、重大历史事件和帝王将相的历史之外,补充了民间社会和普通大众的历史,让“沉默的大多数”发出应有的声音,在学术上实现“人民创造历史”。这是第一层次的“总体史”。其次,是社会体系的总体。把传统政治史、经济史、制度史、文化史纳入更具社会总体性的认识,例如:从对官僚政治体制及其行政职能等的论述,拓展为关注权力体系的构成及其生成运作机制,揭示权力的象征实践与社会分层和社会秩序的关系;从对典章制度的考据,拓展为注重制度的“在地化”过程,以及其中人的能动性及其与制度互动的社会后果,从而揭示政治架构何以在基层社会得以实现的机理;从探究上层和精英的思想、文化与意识形态,拓展为关注地方的、民间的、族群的文化主体性与多元性及其与上层的复杂互动,以阐释文化一体性与多元性的关系,等等。这些从单向、片面到双向、多维的转换,正是关注中国作为一个复杂“有机体”的“总体史”的第二个层次。其三,是时空脉络的总体。从截取不同时空中的史料来连缀通史的某些片段,转变为区域史的整体视角,聚焦于一定空间维度内各历史要素的有机关联,关注时间流程以特定社会空间为依托的情境化展开方式,从探寻相对微观的“局部的总体”来把握宏观历史的向量。既主张从地方史、区域史的整体性、内在性和有机性对大历史作脉络化理解,也强调大历史过程、国家体制和制度化力量对于型塑区域、地方、村落、族群、个人等的深刻影响。其四,是关系的总体。在学界普遍对“社会/宗教”、“王朝国家/民族国家”、“传统/现代性”、“非理性/理性”、“东方/西方”等二分体系提出质疑和挑战的大背景下,把历史从既有概念的切割下“拯救”出来,从人的主观间性与参与客观历史实践的过程本身出发,注重从关系和网络的角度探寻个人生活史、村落生命史、事件史、制度史乃至全球史的连接,通过把各种文献作为网络的节点和传达特定意义的符码,批判性地重建其共时性和历时性的多重解释,以揭示历史中的人及其实践活动的本质。 

显然,这四个层次的“总体史”,在视野上都跟民间文献被纳入史料和史学范畴有密切关系,在理论方法上都有赖于对民间文献的价值判断和深入解读。这不但是因为民间文献充实了史料的类型与数量,丰富和提高了历史信息的内涵与完整度,而且还在于它们的书写、使用和传承,本身就是“文字下乡”的历史过程,是“国家内在于社会”的体现,是构成中国大历史乃至文明发展史至关重要的一部分。而借助数据库与数字人文工具,并结合深入的田野调查,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一过程中,众多层次的历史脉络如何能够在如此广泛的领域经由文字实践而打通和关联——一方面,国家通过文字及其文牍系统渗入基层社会,从而达到政治上的“治”与意识形态上的“同”;另一方面,民间则习得和运用文字来应对社会生活所需及处理地方公共事务,并吸纳或“挪用”文字蕴涵的价值、权力与象征来建构和传承其日常生活的意义体系,从而最终在维系地方社会的内在秩序和创造地方文化传统的同时,也达成了多元性、流动性与国家大一统格局的辩证统一。而这一点,正是“总体史”之于中国史研究的要义之一。

 

(本文經作者授權發佈,原載《光明日報》2020217日。注釋從略,引用請參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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