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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春聲_16世紀閩粵交界地域海上活動人群的特質——以吳平的研究為中心
  发布时间: 2019-04-17   信息员:   浏览次数: 326

16世纪闽粤交界地域海上活动人群的特质

——以吴平的研究为中心

 

陈春声 


笔者近年正致力于明清时期闽粤交界地域海商、海盗、海防与沿海贸易口岸相关课题的研究。这片海域活跃着一大批在明清时代的历史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风云人物,其中也包括了许多在时人和后来者的记述中被称为“海盗”的人物。本文试图以16世纪该海域著名海盗吴平的身世及其身份问题的考察为中心,从一个侧面说明这类曾经具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的面相,是如何随着国家制度与地方社会的变迁而被型塑出来并发生变化的,从一个侧面体验当时海洋历史活动的实际场景。

 一、闽粤交界地域与吴平海上势力的兴起

明代嘉靖至清代康熙前期的一百多年间,中国东南沿海地方社会经历了一个急剧动荡、由“乱”入“治”的历史过程,原有的社会秩序和地方权力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在这一过程中,围绕着“海盗”问题所开展的种种活动,对后来的地域社会与地域文化的形塑,有着意义深远的影响。

一般说来,明代后期东南沿海所谓“倭寇”和“海盗”问题的产生,直接与明王朝厉行“海禁”的政策有关。明朝立国之初,一反宋元时期政府容许、鼓励海上贸易的做法,除有限度的由王朝直接控制的朝贡贸易外,规定“寸板不许下海,寸货不许入番”,以严刑峻法禁止私人的海上贸易活动。然而,东南沿海的粤、闽、浙诸省百姓至迟从汉唐以来就一直进行海上贸易,从中获利颇丰,这种地方文化传统与明王朝的法令之间的矛盾,蕴含了由此而引发地方动乱的可能。而嘉靖之前地方官员和市舶太监出于稳定地方社会、增加军需供应和贪图贿赂等各种考虑,对这种状况实际上采取了默许的态度,常常是“听其私舶往来交易”。

嘉靖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1521年嘉靖皇帝即位之初,重申了明初有关海禁的规定,嘉靖二年至嘉靖八年(15231529年)一度停止广州市舶,嘉靖二十六年至嘉靖二十八年间(15471549年)提督浙闽海防军务的朱纨进剿宁波附近下海通番者聚集的双屿港,上疏揭发浙闽势家通倭谋利,又追击海上私商和葡萄牙人于福建诏安之走马溪,大获全胜。这一系列事件,正好发生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商品货币关系空前发展,商人和地方势家力量增强,社会组织和社会权力结构正在转型的关键时期,从而引发了长达百年的东南海盗之患。正如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福建巡抚谭纶所奏:今岂惟外夷,即本处鱼虾之利,与广东贩米之商,漳州白糖诸货,皆一切禁罢,则有无何所无通,衣食何所从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为盗也?嘉靖后期开始,能够自由来往于海上,并操有实际海上利益的,绝大多数是违法犯禁的武装集团-----海盗,其中又以活跃于广东、福建界邻海域的所谓漳潮海盗牵连最广,影响最深。吴平就是嘉靖末年在这一带海域活动、震动朝野的著名海盗之一。

与吴平生活在同一时代的广东潮州知名士大夫林大春,在一封信件这样描述吴平及其它海上活动集团的大致情况:

窃照海寇林道乾者,与曾一本、吴平等乘倭啸聚,其初不过数十人,寻投入倭中为别哨,遂称勍贼。及倭灭,平遂统有其众,流劫地方。而道乾、一本亦各自树党,与平为犄角之势,以抗拒王师。后官兵追急,平窜海外,莫知所往,党渐溃散,夺食海上。于是道乾、一本复稍稍收之,以益其势。两贼者势复大炽,两不相下,各自雄长,为岭东连年巨患。潮海之区,半为贼有,生民涂炭极矣。

关于吴平的身世,明代文献大多语焉不详。现存文献中记载最为详细的,应属成书于清康熙三十年(1691年)的《诏安县志》卷七的说法:

旧志:巨贼吴平,四都人,为人短小精掉,有智略。为是与群儿牧,即部署诸将,号令皆如法,群儿已畏服之,往往多奇异。已为人家奴,厌去之为盗。盗掠其主人,德主人翁,善遇之。主母尝苦平,平令贼以壶水系其两乳,令裸身磨米,身动则壶水摇,以此为乐。

平既为盗,不甘居人下。先后巨贼,如许朝光、林道乾、曾—本等,皆骁勇,胆力过人,然必退平。平亦偃然居群贼上。

上引记载中所谓“旧志”,指明崇祯十年(1637年)成书的《诏安县志》,该书在康熙县志编修时尚存,且被一再应用,现已散佚。至18世纪后期成书的乾隆《潮州府志》,转抄的应是《诏安县志》的说法:

吴平,诏安四都人,短小,狡诈。幼与群儿牧,部署号令皆如法。为人奴,其主善遇之,主母尝苦平,遂逃去为盗。掠得其主母,以壶水系两乳,令裸身磨米,身动壶摇,水淋漓以为乐。为盗势甚猖獗。同时许朝光、林道乾、曾—本诸贼皆推崇之。

1939年陈懋恒先生出版《明代倭寇考略》,在倭寇的首领一节讲到吴平身世时,则主要引用乾隆《潮州府志》的说法。

而出身为奴的吴平“逃去为盗”后能“势甚猖獗”,似乎与他娶了当时在闽粤界邻地区影响更大的海盗林国显的侄女为妻,有很大的关系。成书于明代万里年间的《东里志》对林国显与吴平的关系,有如下说法:

四十二年,梅岭林国显寇上里。

林国显,人号小尾老。自结发为海贼,拜徽人徐碧溪为干儿,导之至南澳。及游击黑孟阳诛碧溪,小尾遁入海,勾倭,导之南掠。至是,寇上里,据林厝围,时哨掠东里诸村。

国显家梅岭,与东里密迩。梅岭人悉从为盗,凡倭遗粗重器具,悉搬运而去。东里室如悬磬,为祸尤酷云。国显之子,先系漳州狱,漳守释之,使招其父。遂不还,势益猖獗。林凤、林逢阳皆其侄孙,吴平,其侄婿也。连曼延株,为闽粤之害二十余年。

所谓“东里”,所谓“东里”,并非乡、都之类的行政区域,而是广东与福建交界处的饶平县东南部沿海的一个半岛,亦称“东界”,明代为饶平县宣化都的一部分,即所谓“下宣化”。以上引文中提到的上里、林厝围等,皆为东里的村落。而林国显居住的梅岭,属福建省诏安县,与东里隔着一个海湾,可互相眺望。行政区划上虽分属两省,实际海上航行距离仅10余里(参见附图)。也可能正因为这样,上引《东里志》的记载称国显家梅岭,而陈懋恒《明代倭寇考略》则根据同时代人郑若曾所做《筹海图编》的说法,称林国显饶平人。顺治《潮州府志》记林国显”为“林国宪”,亦称其为“饶平人”,康熙《潮州府志》更是直呼其为“饶平贼”。正如下文将要详细讨论的,传统时期海上活动人群的籍贯问题,由于政治和制度的原因,常常众说纷纭。

林国显在该海域的活动一直持续到嘉靖四十四年,是年国显“寇潮阳,始死于哨”。而前文提到的林风、林逢阳、许朝光、林道乾、曾—本等都是其时吒叱风云的著名海上活动力量的领袖。吴平或与他们有族亲的关系,或者曾经是他们推崇的首领。

一般认为,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前后,吴平集团势力逐渐壮大,开始在福建漳州、广东惠州、潮州的地方文献中,不断看到吴平活动的记载。《东里志》就把嘉靖四十年初大城所被倭寇攻陷一事,归咎于吴平的导引:

四十年正月初一日,倭陷大城。

先是,倭陷黄冈,大城戒严。倭移移营诏安以懈之。贼谍城中备弛,遂自东北隅入,杀传筹者,倡言兵反,居民莫敢出。平明贼大至,城陷,焚掠无算,积尸填道。东里累世积蓄,尽付煨烬。据城凡三十余日。

倭之来也,贼酋吴平为之导。所过村里,屠戳不可胜计。

《东里志》还记载了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本地的一些灾异现象,将其描述为次年倭寇之变的先兆:

三十九年,东里变异。

是年大城所榕树出血,或生绿豆仁色。

又上里民家煮白米粉丸,化为血。明年有倭寇之变。

又梅岭林家,冬至日次早,欲熟丸以荐,启函皆变为血。越明年吴平据其村。二事相类,气候之异,可骇也。

从以上的记载中,可以发现东里与诏安县梅岭的关系确实相当密切。而“越明年吴平据其村”一句,讲的是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元月,吴平率众袭陷位于梅岭的悬钟千户所,捕抓百户罗伦,杀死千户周华事。根据隆庆《潮阳县志》的记载,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悬钟所又一次被吴平攻破:

四十三年秋八月,海贼吴平攻神山、古埕等乡,陷之。

时倭自潮阳解围遁去,为两广督抚侍郎吴桂芳、总兵官吴大猷所破。会海风大作,倭多溺水死者。至是吴平乃挟残倭流劫惠州海丰等处,复转入县界,攻陷神山、古埕诸村,残破福建玄钟等所,势益炽。事闻,诏闽广两省会兵剿之。

事实上,嘉靖四十年(1561年)吴平引倭寇攻破大城所后,继续活动于福建漳州和广东的潮州、惠州一带。如杜臻的《粤闽廵视纪略》记录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吴平占据厦门湾口浯屿一事:

四十一年倭复大入,多陷卫所、郡县。广寇吴平复来浯屿,据旧巢以应贼。是时贼氛大炽,上命总兵俞大猷、刘显督兵讨贼,二将至,则亲捣浯屿巢,贼始遁去。

而《惠来县志》也有这样记载:

倭贼自寇潮阳,为官兵所杀。兼值飓风大作,溺死甚众。四十三年吴平挟残倭流劫县境劄蔴、竹埔、双溪地方,与降贼黄真谋约星夜袭县。巡检朱景晓巡获之,率兵力击,平乃遁去。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总兵俞大猷一度平定潮州倭乱,吴平一度受抚,但很快又重新作乱,并返回其家乡梅岭一带扎营,攻破悬钟所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

四十三年,贼首吴平营梅岭,总兵戚继光讨之。秋八月,总兵俞大猷既平倭,吴平听抚,虑俞必杀己,乃挟残倭,自潮州渡江,掠下寨、深塗至甲州,所遇焚劫一空,遂营于梅岭,四出剽掠,贼势甚张。事闻,诏闽、广二省会兵剿之。大将戚继光自闽帅师至漳浦,平得谍报,弃营浮海,据深澳,筑栅为自保计。

也就是说,吴平听到戚继光率部会剿的消息后,就主动放弃梅岭,转移到了与梅岭仅一海之隔的南澳岛上。

二、南澳岛与吴平之“筑栅自保”

吴平选择南澳岛作为其对抗戚家军的基地,是有其理由的。因为自从明初开始,战略地位重要的南澳岛就是官府弃守海外荒岛,一直是海上非法活动人群的聚居之地。

从附图可以看出,南澳位于梅岭南面20余里的外海之中,是从闽浙进入韩江流域和潮州府城的必经之路。明代有所谓潮州海寇多从南澳入,山寇多从程乡起的说法。《东里志》这样描述南澳岛的情况:

南澳,在东里南三十里许大海之中,周围八十余里,翔翎于潮、揭、海、饶之境。中分四澳,其最南曰南澳(又名云澳),东曰青澳,北曰深澳,西曰隆澳。南澳之地广衍,然在外海,登陆处皆涉滥。青澳自南澳东折,风波甚恶,是以二澳少有泊舟者。惟深澳内宽外险,有腊屿、青屿环抱于外,仅一门可入,而中可容千艘,番舶、海寇之舟,多泊于此,以肆劫掠。

没有疑问的是,洪武初年已经将岛上居民纳入版图,但具体的情况不很清楚。当时南澳岛属海阳县信宁都,登记的户籍为95户,有53顷田地,田赋共195石。嘉靖四十年(1561年)兵部覆议江广纪功监察御史段顾言题为条陈三省善后事宜等事时,提到南澳实广东冲要之地,原设把总驻札,似乎洪武初年岛上还设有水寨。

关于明朝弃守南澳的时间和原因,各种地方志的记载稍有不同。戴璟《广东通志稿》记载是:“洪武二十六年因民梗化迁除”;黄佐《广东通志》的说法有明显差别:“洪武二十六年居民为海倭侵扰奏徙,遂虚其地,至今不籍,粮因空悬”;嘉靖《潮州府志》则云:“旧番舶为患,洪武间奏徙,遂虚其地,粮因空悬”;乾隆《南澳志》又有“明洪武二十年信国公汤和经略海上,徙澳民于内地”的说法。这些记载提到弃守南澳的原因有“民梗化”和“番舶为患”两类,实际上,这是将洪武和永乐两次迁徙岛民的举措混为一谈的结果。《东里志》的记载,是目前所能见到的各种文献中,对这个过程描述得最详细的:

四澳旧有居民,国初属海阳,与黄隆、海山俱为信宁都地。洪武二十四年,以居民顽梗,尽发充海门千户所军。因误粮饷,仍发回四澳渔耕。永乐间,倭夷越海劫掠,难于防御,将吴宗理等九十五户,徙入苏湾、下外二都安插。原田地五十三顷令抛荒,不许人耕,以绝祸根。原粮一百九十五石,派洒二都赔貱,后乃均分海、揭、潮共纳。

按照《东里志》的说法,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而非二十六年)把南澳居民发充海门千户所(应为潮阳千户所)军的理由是居民顽梗。是年潮阳千户所刚刚建立,发南澳岛民从军的安排,有点象洪武十五年籍广州蛋户万人为水军的做法,时蛋人附海岛,无定居,或为寇盗,故籍而用之。南澳居民顽梗,大概也与广州府蛋民的情况相似。这种征集军户的办法,称为简拔抽籍误粮饷一句,可能意味着这些岛民充当的是屯军。根据《南澳志》的记载,拨澳民复回原籍耕种事在永乐二年(1404年)。五年后再把回迁的岛民徙入大陆安插的理由,就是“倭夷越海劫掠,难于防御”了。“难于防御”的说法,说明弃守南澳,在当时也有其不得不如此的为难之处。

无论如何,弃守南澳的后果很快就显现出来。这个靠近大陆又没有官府管辖的海岛,成为十五、十六世纪100多年间各种海上势力聚集活动的乐土,日本和东南亚各地的海商纷纷来到此地从事贸易,闽、广海商也以南澳作为私市贸易的中心,南澳因为成为当时东南沿海最著名的走私贸易地点之一。从而成为海上走私贸易的理想场所。出前引《东里志》惟深澳内宽外险,有腊屿、青屿环抱于外,仅一门可入,而中可容千艘。番泊、海寇之舟,多泊于此,以肆抢掠的记载外,概述还提到长沙尾,西跨南洋,近于莱芜澳,为船艘往来门户,海寇亦常泊焉。而日本商人亦来此贸易,“定期于四月终至,五月终去,不论货之尽与不尽也。其交易乃搭棚于地,铺板而陈所置货物,甚为清雅。刀枪之类,悉在舟中”。

有明一代,以南澳为根据地或在这里有较多活动的,包括了泉、漳、潮地区所有的重要海盗集团,其主要人物有许栋、许朝光、曾一本、谢策、洪迪珍、林国显、徐碧溪、林道乾、杨老、魏朝义,等等。作为有时拥有数万之众的海上武装集团,他们活动的范围已经远远不限于海上走私贸易,而具有明显的政治和军事性质。杜臻的《粤闽廵视纪略》也有这样的记载:

自后海宼许栋、许朝光、呉平、曾一本等先后据为窟宅,而倭舶之入宼者,盘牙杂处,以互市为名。广捕急则奔闽,闽捕急则奔广。匪茹紏结,非复人境。

从嘉靖年间开始,就不断有官员讨论弃守南澳岛的不利影响,建议在岛上设官防守。例如,福建巡抚涂泽民在其《请设大城参将疏》中,就这样议论:

议得海防之策,惟在设备周密、将领得人。南澳地属广东,原设水寨,移入柘林;又以兵变废掣,遂致海寇纵横,生民荼毒。臣等卷查嘉靖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准江广纪功监察御史段顾言题“为条陈三省善后事宜等事”,随该兵部覆议内开:“南澳,实广东冲要之地,原设把总驻札,不知何年潜移柘林,弃险于贼,委为失策。合行两广总镇官将大金门把总仍旧移驻南澳,督率官军修补战船,专备海寇”等因,题奉钦依在卷。事在隔省,未知曾否遵行?然明命见存,昭然可考。

结果,段顾言的建议未及实行,吴平已经在南澳建立了新的军事据点。时任吏部尚书的姜宝著有《议防倭》一文,其中也提到了吴平在南澳“造居室”、“起敌楼”、“泊蒙冲巨舰”的情况:

而闽、广交界之所为南澳。澳中有柘林、有金屿、有腊屿、有虎屿、有石狮头屿、有鸡母澳、有宰猪澳、有龙眼沙澳、有云盖寺澳、有清澳、有深澳、又有许朝光新旧城山屿;在大海洋,少人屯聚,地甚辽阔而又有险可据。近年海贼吴平曾据以叛,造居室、起敌楼于娘娘宫澳口之前后,泊蒙冲巨舰于澳前深处;我师攻之不克,赖戚将军竭谋悉力,仅能驱逐之于广海,而其地未闻有所以经略。

吴平在深澳湾接近入海口处造居室、起敌楼,该地因此被称为“吴平寨”,地名延续至今。而吴平退守南澳后,仍拥有过万之众,以该岛为基地,继续活跃于闽南、粤东沿海一带地域。《明世宗实录》对此多有记载:

(嘉靖四十四年四月己丑)诏安贼首吴平先闻二省官兵夹剿,惧而请降。总兵俞大猷受之,使居梅岭,杀贼自效。至是复叛,造战舰数有(百),聚众万余,筑三城守之,行劫广东惠、潮及诏安、漳浦等处。福建总兵戚继光督兵袭之,平尽移其辎重入舟,率众遁入海,保南澳。福建巡抚都御史汪道昆以闻,上命督抚等官协力夹剿,以靖地方,不许妄分彼此,及以招安为名餋寇贻患。

(嘉靖四十四年八月丁丑)广东巨寇吴平等驾船四百余艘,出入南澳、浯屿间,谋犯福建。把总朱玑、协总王豪引兵击之海中,贼奄至,围官军数里,玑、豪俱陷没。事闻,诏闽广抚镇官严督兵将,协心夹剿,以靖地方,不许推调误事。其各官功罪,俟勘议处。

与南澳仅一海之隔的广东饶平县东里地方,更是在吴平的威胁之下。《东里志》记其事曰:

或言东里人欲导官军劫营,平怒,分哨欲掠东里诸村。方发舟十余艘先行,猝遇戚遣都司傅应嘉往哨探,与战,获二舟乃止。既而涂理投降。

戚仍令应嘉之兵,从宰猪澳间道破其巢穴。

“涂理”在其他史料中也写为“涂礼”,他原是吴平的部属,据说戚家军攻陷吴平的城寨,与他投降并担任向导有关:

继光都司傅应嘉直入其地与战,获其两舟。既又降其党涂礼。戚喜,令为导,使应嘉从之。由宰猪澳间道捣其穴。

关于戚家军“从宰猪澳间道破其巢穴”的经过,在万历十一年(1583年)潮州同知何敦复和南澳副总兵于嵩等所立《南澳镇城汉寿亭侯祠记》中,有非常具体的描写:

夷考闽粤,在汉季始入舆图,而海外岛屿不与焉。迨我皇帝,龙飞汛扫,混一区宇,于是薄海内外,罔不宾服。而南澳越在南海外,当两省之交,盖汪洋中一培嵝也,故为鲛人渔子之宫。顷疆围不靖,逆党往往据此以抗王师,遂视为盗薮焉。

嘉靖间,命都督俞大猷、副总兵刘显率舟师三万人讨吴平。吴平走匿南澳,若虎负隅,相峙三月,罔绩。事闻,复命都督戚继光提婺兵五千自浙来援。都督夜赭面美髯伟丈夫决策曰:若从后攻,贼靡不破矣。诘旦如其言,留二千人殿后,潜率三千人从澳之云盖寺芟刈林莽,且息且进,三日道开。布列已定,铳炮齐发,军声震天,贼众大惊披靡,以为王师从天而下也。一日夜,俘斩三千级,贼自杀死无算。

吴贼获小舟遁外洋,仅以身免。然自是挫损,寻亦扑灭。

上引文中,关公以“赭面美髯伟丈夫”的面貌半夜托梦给戚继光的情节,可能是后人的传说,也可能是大敌当前鼓舞士气的手法,除此之外,仍有数点是值得注意的。首先,该碑立于万历十一年(1583年),距吴平败走的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仅18年,且建立于当地,所述细节当有相当大的可靠性;其次,在戚继光率军进攻之前,俞大猷已经在此地与吴平对峙了三个月,久攻不下,此事成为次年俞大猷被朝廷免职(详见下节)的一个前因;再次,参与在深澳镇关帝庙立碑者包括了何敦复、于嵩等10余位地方文武官员,反映了其时南澳已设官治理,不再是海外荒岛”的事实。

吴平“获小舟遁外洋”的具体过程,康熙《诏安县志》有如下说法:

平败遁南澳,料大师且迫之,与其徒百余人驾小舟遁去。舟用短桡,如今俗名鲎脚桡,百人齐荡,舟小力疾,虽淤泥浅水,其行如龙。平竟以此得脱。

其实,嘉靖四十四年戚继光率军在南澳登陆,驱赶吴平的力量之后,朝廷并未马上在南澳建立有效统治。被称为吴平“遗孽”的曾一本仍继续在南澳及附近海域活动,隆庆元年(1567年)俞大猷等再歼占据南澳的曾一本于附近海面。直至万历三年(1575年),明朝终于在南澳设副总兵。但其时对是否守御南澳,仍有争论。万历十年(1582年)任潮州知府郭子章专门写了《南澳程乡议》,提出在南澳设副总兵的所谓为利者四

以南澳言之,镇设副总,最为得策。今议者不谙,猥言海外斥卤,何烦重兵。而将士苦涉风涛,乐于撤戌,又从而和之。此寒俭小人之议,未睹国之大计也。以子章权之,为利者四。

澳昔称饶野,田五千亩,自贼穴其地,粮悬潮籍,以桥盐利,岁时代内。今兵环其外,农耕其壄,即不能尽补虚税,而岁入稍稍少济兵饷,使会稽得人,可收充国孔明屯田之利。一也;

澳面海背山,往吴平、许朝光据之,缓则入山,出寇州县;急则下海,要结倭奴。今夷为兵营,寇失其窠。二也;

往海寇之来也,腹困卤水,其力不劲,舟乏火器,厥焰不敡。潜薄澳下,以俟内贼接济,给以米粮,假之萧黄,而后整搠戈楯,入寇我疆。今重兵守之,外贼欲泊以窃淡水,而不敢登岸。内贼欲出为之接济,则惮兵而不敢放舟。故自设镇以来,海不扬波。三也;

澳跨闽粤之交,往分疆而屯,分将而营,彼此推诿。今总以一将,闽粤一家,手足相捄。四也。

嗟乎,守金陵者,不守淮泗,则长江失险;守雷廉者,不守琼崖,则门庭受寇。夫南澳亦漳潮之淮泗、琼崖也,恶可弃也。

郭子章叙述守防南澳的四个有利之处,反过来也就是弃守南澳后的四个不利影响。

崇祯十三年(1640年),原籍福建泉州、先为海盗、后受抚于明朝的郑芝龙就任南澳副总兵,四年后升任福建都督,副总兵一职由其部将陈豹接任。陈豹任此职几达二十年之久。明清鼎革之际,尽管郑芝龙于顺治三年降清,但陈豹管治下的南澳仍然奉南明正朔,南澳成为郑成功反清复明活动最重要的军事据点之一,郑成功多次从这里出发进攻大陆各地。明末清初,郑氏武装集团数十年间一直是东南海上最有实力的控制者,在当时复杂多变的政治环境中,基本上独揽了通洋之利,南澳也成为其海上贸易的重要基地。康熙元年,由于明郑集团的内部矛盾,陈豹降清。同年,清政府在潮州沿海实行大规模的“迁海”政策,南澳岛和大陆沿海数十里居民全部内迁,民不聊生,哀鸿遍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王朝统一台湾,同年开海禁,南澳居民尽复旧业,南澳岛为时近三百年的动荡局面终于告一段落。由于南澳岛在泉、漳、潮海上活动中的特殊地位,清代规定南澳岛为闽粤两省共管,其隆澳和深澳两地属广东的潮州府,云澳和青澳则属福建漳州府。

不过,明初弃守南澳岛的利弊得失,仍不时被清朝的官员提起。蓝鼎元在《潮州海防图说》中就有这样的议论:

明人防海,知设水寨于柘林,而不知南澳之不可弃,迁其民而墟其地,遂使倭奴、红彝盘踞猖獗,吴平、林凤、林道乾、许朝光、曾一本先后盗兵,边氓涂炭。万历年间,始设副总兵守之,国家镇以元戎,游魂永靖。盖闽、广上下要冲,厄塞险阻,外洋番舶必经之途,内洋盗贼必争之地,去留明效,固彰彰若此也。

康熙年间,与蓝鼎元并称“筹台之宗匠” 的陈梦林,在其纂修的《诸罗县志》中,这样反思明初弃守南澳的历史影响:

明初漳、潮间有深澳(即南澳)、泉属有澎湖,江夏侯周德兴皆迁其民而墟之,且塞深澳之口使舟不得入;虑岛屿险远,劳师而匮饷也。及嘉靖间,倭入深澳,澳口复通,巨寇吴平、许朝光、曾一本先后据以为巢,罢敝两省;乃设副总兵以守之,至于今而岿然重镇也。澎湖亦为林道乾、曾一本、林凤之巢穴,万历二十年倭有侵鸡笼、淡水之耗;当事以澎湖密迩,不宜坐失,乃立一游、四哨以戍之,至于今又岿然重镇也。向使设险据守,则南澳不必惫闽、广之师,澎湖不必为蛇豕之窟;倭不得深入,寇不得窃据,漳、泉诸郡未必罹祸之酷如往昔云云也。

在前引郭子章、蓝鼎元和陈梦林的论述中,明末吴平等占据南澳岛的史实被一再引证,作为南澳、澎湖等海外岛屿不易轻言放弃的论据,不难看出,吴平在南澳活动的经历,已成为朝廷、官员和文人们有关海防政策“历史记忆”的重要内容。

三、关于吴平下落的传说及其缘由

关于南澳被官军攻占后吴平的下落,当时的记载都讲他去了安南:

平退保南澳,会闽兵先至,围攻之。平得间道去,以小舟奔交趾,军竟无所得。

吴平退保南澳,会闽兵先至,总兵戚继光、都司傅应嘉为攻之,捣其巢穴,平得间道去,以小舟奔交趾,军竟无所得。

事实上,吴平乘船离开南澳后,并未马上进入大洋,而是直接渡海到仅一水之隔的饶平县,溯黄冈河而上,深入内陆的凤凰山区,在那里重集部众。再摆脱俞大猷军队的追击,重新下海,先到闽南一带活动,最后才去了安南。俞大猷则因为在围攻和追击吴平的行动中一再受挫,终于被言官弹劾,革职闲住:

(嘉靖四十五年正月庚辰)革惠潮总兵俞大猷职,闲住,命福建总兵戚继光兼管惠、潮二府并伸威营总兵事。先是四十四年十月初,官军围海贼吴平于南澳,继光将陆兵,大猷将水兵,南北夹击,大破之。平仅以身免,奔饶平县之凤凰山。其众稍稍集,势复振。时继光留击南澳余贼,独大猷所部参将汤克宽、李超,都司白瀚纪、傅应嘉等引兵蹑平后,连战俱不利,平遂趋樟林,掠民舟出海。

事闻,福建巡按御史陈万言奏,平初溃围得脱,系大猷等所分信地,及追战又不力,法当重处。广东巡按御史陈联芳复劾大猷在广数肆民兵相继煽乱,束手无策,宜急择良将代之。上乃黜大猷,而命继光兼镇闽广。时克宽已升狼山副总兵,因广寇未平,复留听继光节制,候功成之日,方许离任。

吴平在凤凰山区以计摆脱俞大猷军队追击,重回海边“掠民舟出海”,再到闽南一带活动的经过,陈天资《东里志》记载颇详:

平以小艇渡陈塘,掠凤凰寨,杀兵夫,夺其衣甲旗号,倒出汤溪。官兵追者,困卧道旁,见其衣号,以为兵夫也,不为动。贼过大半,回掩杀之。遂出樟林,夺渔舟,径奔海岛,官军追之不能得,乃归。

把总许翰计招贼总林逢阳,欲以擒平。平觉,遁至兴化迷州山中,伙贼掉渔舟载而远去,匿迹漳、泉间。许翰杀逢阳,竟以出得罪而没。

“匿迹漳、泉间”之后,吴平应又重组势力,并一路南下,《广东通志》有他攻破琼州府数邑的记载:

崇升,琼州中所千户,以勇力闻。遇敌常冠军锋,所得悉以饷士,故人乐为用。剧盗刘世钊寇雷、廉两道,㑹兵击之,皆溃。升独获贼一舟,杀数十人,乃退。凡升所居,贼必逺徙,嘉靖中触副使戴一俊,置于狱累年。一俊去,姚世熙继之,贼掠白沙,世熙乃出升。海贼吴平攻破数邑,昌化以升获全,为琼海保障者十余年。

但无论如何,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四月官兵终于在安南的万桥山澳,与吴平的军队进行了有历史记录的最后一场战斗:

闽、广官兵追击海寇吴平于安南万桥山澳,大破之。初平自阳江乌猪洋战败,奔安南。提督侍郎吴桂芳檄安南万宁宣抚司发兵征剿,遣参将汤克宽、都司傅应嘉等以舟师会之,夹击平于万桥山下。会暮大风,我军火攻,焚平所乘舟,平军大败,赴水死者无算。官兵生擒贼众及斩首共三百九十八人。

无容置疑,此战让吴平的军事势力彻底瓦解,从此在所有文献上再也见不到吴平活动的确切记载。但麻烦的是,吴平本人的下落成了一个迷。战役刚刚结束的时候,来自前线关于吴平下落的报告有“自沉”、“就戳”和“生擒”等多种说法,但很快都被认为不足以采信:

(嘉靖四十五年八月乙酉)提督两广侍郎吴桂芳、原任巡抚福建汪道昆,各以万桥山澳捷闻。道昆据佥事毕竟初立报,称吴平已生檎。桂芳独疑之,以为平素号猾贼,必不肯自投。傅应嘉哨内已报就戮,今初报生擒,之妄已不待言。即自沉一说,亦止据贼党供报,彼时风火之中,昏黑莫辨之际,何由知其必死也?因劾应嘉妄报当罪,而汤克宽不能乘胜穷追,亦当议罚。疏并下兵部。

尚书杨博等复言,据闽广诸将续报,则平已定死,桂芳止以初闻不实,复有此疑,今各道兵舡劳费日久,倘贼已荡平,而复内自犹豫,非计之得也。请令广东巡按御史严查吴平果系自溺,余党悉平,即具列两省诸臣功罪,奏请赏罚,并议安南助兵剿贼之功。上从部议。

不难看出,福建和广东官员在吴平下落问题上说辞矛盾,且互相指责。而兵部“倘贼已荡平,而复内自犹豫,非计之得也”的判断,表现了“大事化小”,不愿深究的心态。不过,两年以后被吴桂芳指责“妄报”的傅应嘉,终因“受贿纵海贼吴平”罪名被朝廷处斩:

(隆庆二年七月丁卯)福建巡抚都御史涂泽民、巡按御史王宗载劾奏,行都司佥事署都指挥佥事傅应嘉受贿纵海贼吴平,罪当斩。上命:即其处会官斩之。

傅应嘉是福建南安人,本为抗倭名将。在当地的民间传说中,所谓“受贿纵海贼”是受人诬陷。还有一说,他实际上是在金门囚所自杀的。但无论如何,上引《明穆宗实录》的记载,说明朝廷始终相信吴平在安南万桥山澳一役中,是逃脱了的。

吴桂芳本人对于吴平“败没”的消息,也一直抱着怀疑的态度。其《请设沿海水寨疏》有这样的说法:

即今平贼虽报败没,然传闻不一,未敢信凭。而其残徒曾三老辈又复回潮州,劫掠我村落、烧毁闽兵船。

而时任右副都御史的张卤,在《献愚忠以永图善后机宜疏》中,也指出吴平“溺死”的说法仅是传闻而已,同样再三提醒朝廷要重视曾一本等吴平“余党”:

故今言闽、广之乱者,但谓一本继吴平;而不知吴平未死之先,一本已在。当时诸将祇以相传溺死之吴平为目前深幸,而不思存留之一本更所当虞。是一本继吴平者,实诸将贻之使继,而非一本之能陡起以继吴平也。其在今日,尚存余党。

从明代地方文献的记录看,当时民间关于吴平下落是有相当一致说法的,只是记录者称之为“贼人游词”:

陈天资《东里志》:“有言平抱岛中枯树而死,为蝼蚁食之。此贼人游词也”。

隆庆《潮阳县志》:“寻有见平于海岛中抱枯树死,为蝼蚁食者”。

郭棐《粤大记》:“寻有见平于海岛中抱枯树死,为蝼蚁食者”。

入清以后,顺治《潮州府志》、康熙《潮州府志》和康熙《澄海县志》的记载,仍与上说相同。到乾隆年间编修《南澳志》,就增加了更多的民间传闻:

旧志载吴平遁走,继光遣兵穷追于交趾万安洋。诏安旧志言平变姓名浪迹江湖;有人亲见平鲜衣肥马在江浙间为大贾;平灸其面人无有识者,后又复归故巢掘取所藏金宝而去,不知所至。潮州旧志又谓在海岛抱枯树而死,其说不一。

所谓“诏安旧志言平变姓名浪迹江湖”云云,即康熙《诏安县志》卷七记载的传说:

或言林道乾后主东南海岛中,平亦变姓名浪游江湖,皆不可知。然往有人亲见平鲜衣怒马在京浙间为富商大贾,平已灸其面,面皆灸疮,人无有识者。平后又乘肩舆,过故友处,掘取金银诸宝物,后不知所之。

不但吴平,当时许多海盗集团被官军平定之后,其首领的下落都一直成为历史的疑案。再以吴平之后的林道乾为例。道乾原“为潮州府吏,有罪亡命海上为盗”,与曾一本互为犄角,隆庆元年攻破溪东寨,“诸寨风靡。于是拟饮马鳄溪,心窥府城。海、潮、揭、澄诸村落,皆其啖肉饮血区矣”。其时官军正忙于围剿曾一本,无力应付对林道乾,故一开始就作姑息招安,冀图“以贼制贼”的打算,将其安插于广东潮阳县的招收都下尾地方。被安插后,道乾“阴蓄异志,大治宫室苑囿,拟王侯居。门列戟,乘舆张盖,着蟒龙,登堂传呼” 。这些严重违制、无法无天的行径终于为官府所不容,万历元年朝廷发大兵进剿其“安插”之地,据说林道乾逃往海外,继续贸易活动:

扬帆直抵浡泥,攘其边地以居,号道乾港。

清初浙江人郁永河撰《海上纪略》一书,更把林道乾的结局写得活灵活现:

林道乾,明季海寇,哨聚在郑芝龙、刘香老前;图据闽粤不遂,又遍历琉球、吕宋、暹罗、东京、交趾诸国,无隙可乘;因过大昆仑(山名,在东京正南三十里,与暹罗海港相近),见其风景特异,欲留居之。其山最高且广,四面平壤沃土,五谷俱备,不种自生,中国果木无不有,百卉烂熳,四时皆春,但苦空山无人。道乾率舟师登山结茅,自谓海外扶余,足以据土立国。奈龙出无时,风雨倏至,屋宇人民,多为摄去;海舟又倾荡不可泊,意其下必蛟龙窟宅,不可居,始弃去。复之大年(国名,在暹罗西南),攻得之。今大年王是其裔也。台湾有老人,经随道乾至大昆仑者,尚得详言之。

在曾一本之后,另一个在闽粤界邻海域活动,最后也“不知所终”的大“海盗”,就是林凤。他万历二年(1574),率领战船远赴小吕宋玉西班牙殖民者作战,次年战败后也就不知下落。

这么多海盗的首领失败后遁走海外,不知所终的情况,也说明传统时期缺乏可靠的“验明正身”的手段,许多海盗的首领与居住在陆地上的官员和其他人很少有机会谋面,难以确认其真实的身份。还说明在当时一般人的观念之中,这些首领原来的活动圈子就遍及环南中国海的周边地域,他们在中国东南沿海的事业失败后,到这些地方继续活动应该是理所当然的。

另一个有意思的情况是,这些被当时人和后来者一再提起的重要的“海寇”首领,在各种文献记载中,其籍贯似乎也常常不是非常确定。如前述对吴平势力的兴起有重要影响的林国显,一般都曾他为福建诏安县梅岭人,但《潮州府志》也说他是广东饶平人。

吴平的情况也是这样。前引《明世宗实录》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的两处记载中,关于吴平的籍贯说法截然不同,四月份吴平被称为诏安贼首,当是福建人氏,而同年八月就他又被说成广东巨寇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吴平本人原为人奴,可能本来就没有户籍之外,还可能因为他所经营的南澳岛地处闽粤交界海面,明初就被朝廷弃守,在这个被朝廷放弃的海岛上居住的人,其籍贯可能也就变得模糊一些。

再以曾一本为例。曾一本早年追随吴平,吴平败后,曾一本集其残部,先侵寇广东西部的高州和雷州一带,扩张势力后再度回到闽粤交界沿海地区,继续“为祸地方”。隆庆元年曾一本自己到官府要求招安,为安插地点事绑架广东澄海知县为人质达三个月之久,后被安插于潮阳下浍地方。三个月后又再次造反,终于惊动朝廷。隆庆三年(1569年)在广东、福建两省会剿之下,曾一本蹈海死。

关于曾一本的籍贯,万历年间任潮州知府的郭子章有这样的说法:

曾一本者,福建诏安人,招亡纳叛,聚党数万,出入闽、广,大肆猖獗,攻城掠地。

但越到后来,说法越是不同。清代顺治年间吴颖修《潮州府志》,仍记载 “海贼曾一本,诏安人,吴平党也。乾隆齐翀修《南澳志》,则说曾一本是潮州府澄海县人:曾一本,澄海人,贼吴平党也。而且在澄海人后面特别注明潮州志作诏安,以示纠正。而到了民国年间陈光烈再撰《南澳县志》,又写成曾一本,海阳薛陇人,吴平党也。

可能引致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这些所谓“贼首”可能本来就是无籍之人,所谓“素不受有司约束”者,本来就没有所谓籍贯的问题;二是从事海上活动的人群“出入风波岛屿之间” ,流动性很大,不能仅仅从陆上人的行政地域观念出发去理解他们;三是在传统时期,并无真正可靠的能够验明正身的技术手段,许多海盗的首领也没有机会被陆上人所认识,军事将领和地方官员就常常为确定所捕获的贼首是否为本尊而大伤脑筋,在许多情况下,一个成名的大盗的名号,也常常可能为他人所冒用;四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地方官员为了推卸责任,更加愿意把这些大盗”说成外地人氏,结果,在不同地方的文献就会有不同的记载。

只有了解这些,才能真正理解当时许多海上活动势力的首脑人物常常“不知所终”的缘由。

四、余论:区域之界邻地区自成区域

吴平集团长期活动的基地,为闽粤交界的梅岭-南澳-东里一带及其邻近海域。就明代的行政区划而言,梅岭属福建,东里归广东,而万历三年以前南澳乃朝廷有意废弃的海外荒岛,当从吴平及其它长期活动于该地域的海上集团来说,这类政区的划分似乎未对其行为有任何影响,他们在活动于山海之间,纠集武装力量,发展海上贸易,建立军事据点,来去自如,游刃有余。就是当地文人的记载中,也很少存有省界的畛域,如《东里志》提到梅岭之时,从未在其前面冠以福建甚或诏安的字眼。也就是说,在包括林国显、吴平、曾一本等在内的本地人看来,行政上分属两省的闽粤界邻地区及其海域,自成一个区域,他们就是这个区域活动人群活动的主体。

我们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省界的存在,在历史上是无关紧要的。为剿灭吴平集团立下汗马功劳,在俞大猷被革职闲住后奉命“兼管惠、潮二府并伸威营总兵事”的福建总兵戚继光,就为自己应该居住在福建还是广东,破费周章:

臣叨主将之任,领兼摄之司,必居形便而后可以握机,必择材官而后可以分职。自今筹之,臣居闽则广事难于遥制,居广则闽事不无后忧。窃计春、夏急在备倭,宜居闽省;秋、冬利于剿贼,宜住潮州。若非分任得人,未免顾此失彼。

他提出的南澳善后之策,也主张这个处于闽粤界邻海域的海岛,必须由福建和广东两省的军队共同驻守:

为今之计,相应亟为南澳善后之谋:福建设水兵把总一员,充为南澳东路;广东设把总一员,充为南澳西路;仍以参将一员,统领驻札大城。

结果,从明代直至民国初年,南澳岛一直为闽粤两省共管。前引郭子章《南澳程乡议》中,也十分强调在当地设立副总兵的缘由,在于南澳岛位于“闽粤之交”的地理特点:

澳跨闽粤之交,往分疆而屯,分将而营,彼此推诿。今总以一将,闽粤一家,手足相捄。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省界的存在对于官府行使职权和官方军事活动的制约作用,才使具有“反官府”或“非官方”活动性质的人群得以利用这样的限制,在行政区域的界邻地方发展自己的力量,使界邻地区成为一个为其所用的具有完整性的区域。这也提示我们,作为社会史研究分析工具的“区域”,是与人的活动联系在一起的。 

(本文刊于《海洋史研究》第一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129—152 页。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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