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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永志_「聖賢後裔」與宗族建構——河內縣兩程夫子祠碑刻研究
  发布时间: 2017-08-06   信息员:   浏览次数: 903

“圣贤后裔”与宗族建构

——河内县两程夫子祠碑刻研究

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   宋永志

引言

明清时期,朝廷对儒学尊崇备至,孔庙配享制度日臻完善。历代许多大儒不断获得朝廷表彰并从祀孔子庙庭,获得“先贤”、“先儒”的称号。许多从祀孔庙的圣贤的嫡派后裔,被地方官从各地寻访出来,授予翰林院五经博士的荣誉职衔,且世袭罔替,使之负责祭祀圣贤的事务。这些圣贤嫡派后裔还享有免除差役的优待,充分体现了朝廷“尊贤崇儒之意”。圣贤后裔的优免权,从明至清沿袭不断,成为明清时期地方社会宗族建构过程中一种特殊的资源。在明清时期官方记载的文献之中,可以看到冒充圣贤后裔的现象在清代时有发生,争夺圣贤“嫡派后裔身份的纠纷也曾惊动圣听。圣贤后裔不同支派的跨地域联宗活动,一时成为乡村社会中的“盛事”。从散落乡间的地方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圣贤后裔的优免权在宗族建构过程被运用的实际案例,从而反映了更为复杂的历史面向。

笔者在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清属怀庆府河内县)的田野调查期间,曾数次穿行于县城清化镇周边的乡村,访得族谱若干卷,碑铭数十块。其中在博爱县城西不远处的西阳邑村的两程夫子祠内,发现了二块碑刻:其一名为《西阳邑程祠碑记》,其二正反两面,分别刻有《程贤籍图碑记》和《程贤籍图议约碑记》。据碑文记述,在本村生活的程氏是宋代理学家程颐的后裔,而这个两程夫子祠既是祭祀程颐、程颢兄弟的地方,也是该村程氏的祠堂。碑文还清晰地描述了该村程氏谱系,以及道光年间其族人联名请求河南巡抚程祖洛颁发贤籍图,以免除程氏族人杂派差徭的过程。

本文尝试以上述二碑为中心,结合在其他邻近乡村收集到的地方文献,考察当地民众利用朝廷制度建构宗族的过程,探讨朝廷制度如何影响乡村社会。

二  圣贤后裔:《西阳邑程祠碑记》中的程氏谱系

     《西阳邑程祠碑记》是两程夫子祠内现存二块碑刻中最早的一块,立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是年也是西阳邑村两程夫子祠创建之年。碑文开头引用程氏族谱的序文,追述了程氏历代先祖以及该村始迁祖的来历:

      程氏世系,俱载于两程谱序。谱云:始祖伯休父者,乃上古高阳氏之苗裔也,仕周佐宣王伐淮、徐有功,封于程,其爵伯,后遂因以为氏。由周至宋,代有伟人,光昭史册。宋太宗时,有祖讳羽,授礼部侍郎、文明殿学士,赐第东京泰宁坊。子讳希振,授虞部员外郎,生子三,次讳遹,授黄陂县令,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生子二,长即太中公,讳珦,字伯温,授大中大夫、司农少卿,赐归居洛宅天门街履道坊,生子二,长讳颢,字伯淳,即豫国公明道先生,次讳颐,字正叔,即洛国公伊川先生,皆迁居于嵩。明景泰六年,诏録两程后裔,比颜、孟例,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着为令典。伊川生子三,次讳端辅,宋高宗南渡,随驾池州,传三世至沛祖,归洛无依,遂徙居怀郡河内县之金城。又传六世,至庆元祖,因元末之变,河北屡受干戈,人多流离,莫安其业。后庆元祖没,而大方、大兴祖遂家于西阳邑焉。

这篇序文清楚地追溯了西阳邑程氏与程颐、程颢之间的渊源,并述及西阳邑始迁祖与河内县始迁祖之间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碑文提到了二程后裔在明代景泰六年得到朝廷的恩典,被授予了翰林院五经博士的职衔,且可以世袭。这一职衔并无实权,更多是一种荣誉和象征,其主要职责是守护其祖先祠庙和墓地,主持祭祀事务。对于西阳邑程氏来说,五经博士的头衔与他们关系不大,因为,只有两程故里”——河南府嵩县的嫡派后裔才有资格获得。不过,无论如何,这块碑记开头还是将河内县的程氏与先贤二程联系在了一起,表明西阳邑村程氏是圣贤后裔

三  贤裔有图:《程贤籍图碑记》中的朝廷制度

自程氏沛祖定居河内县以来,房派渐多,传至耀祖,“生庆先、庆光、庆魁、庆林、庆元。庆光祖值元明之乱迁彰德府,庆元祖迁西阳邑,庆魁祖迁居卜昌。我庆先祖守死不去,生四子曰浩、福、敌、聚,敌祖次子应贤迁居武德镇,三子应孝传六世世奉,迁居北朱营”。到了明代,程氏族人已经遍及河内县数个村庄。从目前笔者收集到的资料来看,在乾隆年间之前,这些不同村庄之间的程氏族人之间的互动很少,而到了嘉、道之际,有关程氏各村庄之间的资料非常集中。这些资料基本都在讲述同一件事,这就是道光二年程氏族人要求河南巡抚程祖洛为其颁发贤籍图以免除杂派差徭之事。

道光二年,新任河南巡抚程祖洛前往怀庆府(治河内县)视察水利事务,河内县西金城村(该村也有两程夫子祠)程氏族人程就都、程中贤等人到行辕拜会,请求巡抚为河内县的程颐后裔颁发贤籍图,以使其族人享受到圣贤后裔可以免除杂派差徭的优待。两程夫子祠内现存的《程贤籍图碑记》记载:

      窃思德盛者福自永,道大者泽弥长,此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也。如我祖明道洛国公、伊川豫国公二夫子者,阐明正学,兴起斯文,本诸先圣,淑我后人,道德之隆亦云至矣,福泽之荣其有极乎?故先王尊贤崇儒,诏录两程后裔,于明景泰六年赐翰林院五经博士。弘治十三年,恩赐祭田,修理坟墓,改民籍为贤籍,豁除丁徭,着为令典。乃吾族迁居河内,已十余世矣。顺治八年立祠怀城,春秋祀事,俎豆维馨。至乾隆三十七年,祠宇倾圮,博士圭璋会同金城、阳邑、武德、尚香等村族人,同力捐修,立像奉祀,以展孝思。但祠庙久见,而籍图未拨,杂派差徭与平民一律办理,岂先王尊贤崇儒之意哉?故于道光二年抚宪阅境,族人就都、中贤等具禀行辕,恳拨籍图,蒙批拨图立籍,是否合例,并即查明,议详察夺。邑侯袁公遵批谨查,具实呈详。蒙抚宪批,如详饬缴。此贤籍图之所由立也。第恐年远日久,好事者妄为扳扯,特将告示谕帖,勒之以石,以垂不朽,口口口口。

这里记载的所谓“贤籍”图,应该与顺治八年怀庆府城内祭祀两程的祠堂有关。由此可知,这块碑刻原本立于怀庆府城中的祠堂内,后来才移到西阳邑村两程夫子祠内。碑文内提到程就都拜见巡抚程祖洛要求拨立贤籍图一事,应该是程就都等人向程祖洛讲明了碑文中的“前朝故事”,希望作为两程后裔的程氏族人也能享受到“免除杂派差徭”的权利。程祖洛批准了程就都的请求,经过河内县知县袁通的详细调查,最终贤籍图得以拨立给程就都等人。程就都等人能达此一目的,也许和程祖洛的籍贯有关。程祖洛,号梓庭,为徽州府歙县人,歙县是“程朱阙里”,两程先祖也出自那里,歙县程氏也是当地望族,与嵩县“两程故里”的程氏为同宗。明代,徽州府休宁县人程敏政曾撰文论述了河南两程与徽州歙县程氏的关系,并为嵩县两程夫子祠的重修撰写碑文,谈及二者之间的同宗关系。不仅如此,他还与嵩县的五经博士互相通信,称呼嵩县的五经博士为“宗长”。在程敏政为徽州程氏的统宗谱撰写的序文中,同样追述了徽州程氏与河南嵩县程氏之间的同宗关系。也许正因如此,西阳邑村程就都等人得以拜会程巡抚,从而获得他的认同。

碑文还提到,直到弘治十三年,程氏后裔才由民籍改为贤籍,获得了免除丁徭的优待。那么,在明代是否有此“贤籍”?在笔者收集的西阳邑村程氏所编修的族谱中,最早出现的族谱序文是引用嵩县程氏正宗族谱中的《河南程氏正宗世系序》。该序文由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程宗孟撰写于隆庆六年,但并未提及二程后裔由民籍改贤籍一事。到了康熙四十五年,清代第一任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程延祀所撰《重纂河南程氏正宗谱世系序》中,才提到此事:

      景泰六年,诏录两程后裔,授翰林院五经博士,世其官,盖自克仁祖始也。弘治十三年,先博士继祖奏请数事于朝廷,遂给田、修理、免役,改民籍为贤籍,豁除丁徭。

在道光二年《程贤籍图碑记》中所说的弘治十三年“改民籍为贤籍,豁除丁徭,着为令典”,可能就是出自这篇序文。序文中所言先博士继祖奏请数事于朝廷”,见于《明孝宗实录》卷一五九:

      弘治十三年二月,宋儒程颐十八代孙、翰林院五经博士继祖以二程祠堂日久倾坏,兼迫近繁河,恐致冲损,乞赐地改建;又守坟人役有司不肯全给,并宋时原给赡坟地土多被人据占,内亦有为繁河所渰没,产去而税存者,乞赐处分。礼部覆奏请,行令河南有司,如继祖所奏。上曰:河南程氏有功于道学甚大,继祖所奏宜令所司量处,以称朕追崇先贤之意。

这里说的很明白,程继祖所奏只关乎嵩县“两程故里”的二程夫子祠异地改建、二程祖茔守墓人的差役以及祀田田赋等事,并没有说将二程后裔由民籍改为贤籍。有司最后的处理结果,则是程延祀序文中所说的“遂给田、修理、免役”,也就是拨给被人侵占和被河水冲没的祀田、修理两程夫子祠以及免除程氏族人守墓的差役,只有这样才能称朕追崇先贤之意”。至于免除两程后裔所有的杂派差徭,则可能并非有司量处的范围。那么,为何改朝换代之后,到了康熙四十五年,五经博士程延祀所撰《重纂河南程氏正宗谱世系序》中,夸大了程继祖所奏请的数事,增加了“改民籍为贤籍,豁除丁徭”等内容呢?在程延祀写这篇序文的前四年,即康熙四十一年,礼部议覆了程延祀要求给与程子祭田一事,《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八记载:

      礼部议覆,五经博士程衍(延)祀请给程子祭田,应不准行。上曰:程子,宋之大儒,祀典不可有缺,但给与祭田,或为其子孙之不肖者变鬻,则祀典仍缺。其令该巡抚藩司,善为酌处,务令程氏子孙世世奉祀,永远无缺。

可见,由于担心程子后裔之不肖者将祭田卖掉,所以康熙皇帝并没有同意程延祀的请求,只是下令河南巡抚等官员自己处理,其结果是河南有司每年拨给四十两白银,以供春秋祭祀两程之用。那么,是否程延祀在撰写序文时,私自加进去“改民籍为贤籍,豁除丁徭”等内容呢?

在明代,圣贤后裔是否拥有“贤籍”,还值得继续考察,但优免圣贤后裔的差徭却有明文规定,其来源为正统元年顺天府推官徐郁上奏英宗皇帝所建议的四事之一。《明英宗实录》卷二十记载:

      正统元年秋七月庚戌,顺天府推官徐郁言四事:一、国朝尊崇圣贤,宠及来裔,或荫封爵,或复征徭,甚盛典也。惟宋袭封衍圣公孔端友扈从南渡,今其子孙流寓衢州,与民一体服役。他如宋儒周敦颐、程颢、程颐、司马光、朱熹子孙亦皆杂为编户,乞令所在有司访求其后,蠲其徭役,择其俊秀而教养之。祠墓倾圮,官为修葺,庶君子德泽悠久而不替。

时隔七年之后,此事才有了结果,《明英宗实录》卷一百七中说:

      正统八年八月,壬辰,诏复宋儒周敦颐、程颢、程颐、司马光、朱熹子孙。先是,顺天府推官徐郁言:诸儒俱有功圣门,宜恤其子孙,俾修祠墓,免致夷圯。上命所司访求,至是以闻。上曰:我朝崇儒重道,有隆无替。今去诸儒未远,苟弗恤其子孙,岂崇重之意乎?然恩典亦不可滥,其嫡派子孙宜免差徭。

可见,历时七年,与之相关的各地方有司才访求到诸圣贤的嫡派后裔,而只有这些圣贤的嫡派子孙才有资格获得优免差徭的待遇。《明会典》对此有明确记载:

      正统元年,……凡先圣子孙流寓他处及先贤道国公周敦颐、豫国公程颢、洛国公程颐、温国公司马光、徽国公朱熹之嫡子孙,所在有司俱免差役。

从这里还能看到,所在有司,即地方官拥有免除圣贤嫡系子孙差役的权力。在徐郁所奏中提及诸宋儒后裔子孙杂为编户,但并未给予他们“贤籍”,那么“贤籍”到底是什么呢?由明入清,是否有“贤籍”呢?道光二年,为何并非程颐嫡派后裔的西阳邑村程就都等程氏族人请求巡抚颁给他们贤籍图?

关于程贤籍图,道光《河内县志》中记载:

      两程夫子祠,在县署东。顺治八年,十九世孙程毓灵创建,程圭璋重修。道光元年,知县袁通详请列贤籍图,除应征粮米,优免差徭。

      这里只是简单地提到了贤籍图,而时间却有些出入,这可能是编修县志时的一点纰漏。参与拨立贤籍图的则是河内知县袁通,并未提及程就都等人。因此,所谓的“贤籍图”直接与河内县城内的两程夫子祠有关。

关于河内县城中的这座两程夫子祠,西阳邑《程子世系宗谱》中也有记载:

      清顺治八年,郡庠生、中宪大夫、仪宾讳毓灵祖,会同金城、武德、尚香等村族人在城内县署街察院东,创建两程夫子祠庙,春秋祭祀,世传不爽。至乾隆三十七年,翰林院五经博士圭璋复会同各村族人协力重修,立像奉祀。府宪大人春秋二季奉丁致祭,永为令典,详载县志。

河内县城的两程夫子祠不仅是先贤祠,同时也是程氏各村全族的宗祠。上文提到顺治八年创建两程夫子祠庙的程毓灵为仪宾,他应该与明代就藩于怀庆府的郑王有婚姻关系。虽然经历明清易代, 程毓灵作为郑王宗室的女婿,在地方上依然很有威望,能够联合河内县内的金城、武德、尚香等村族人共襄盛举。到了乾隆三十七年,五经博士程圭璋重修了这座两程夫子祠,这已经是西阳邑村创建本村的两程夫子祠之后十二年的事了。但程圭璋并非西阳邑村的程氏,而是河南府嵩县两程的嫡派正宗后裔,乾隆三十六年他刚刚从其祖父程倓那里承袭了五经博士的职位。可见,此前西阳邑村的程氏与嵩县程氏早有联系。此后,自乾隆五十四年至五十八年间,此祠又经历了大修。从乾隆五十八年开始,这座祠堂由河内县各村的程氏族人轮流管理,但到了嘉庆二十二年两程夫子祠却卷入一场诉讼,导致祠堂被封。现存于博爱县西金城村两程夫子祠内的《伊川二十三世辛福墓碑记》,详细记载了这场诉讼:

      (两程夫子祠)自乾隆五十四年至五十八年,五年之间鸠工庀材,仍旧日之规模,而其工告竣焉。厥后,述通请合族公议,派族人轮流照管宗祠。不意大清嘉庆二十二年,祠前本街保地仗恃门虎,鳄(讹)诈门差,且串通巡场捕廉,藉端捏控,封禁祠门。至是,程祠体统几乎失坠矣!有长男就都挺身而出,不惧死生,与捕廉抗衡。自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在府县控告三年,蒙府周大老爷、县陈太爷断案,准免门差。嗣后,军民人等永不许入祠鳄(讹)诈。怀庆府工房、河内县礼房各有存案。……

      一百二十五代孙奉祀生就都撰文。

      道光元年三月清明谷旦立石。

这场诉讼的核心就是有关河内县城内两程夫子祠的“门差”,本街保地肆意“讹诈”,其目的是要求两程夫子祠担负衙门摊派的杂派差役,但遭到了程氏族人的拒绝,因此,两程夫子祠被封。撰写此碑文的作者,正是出面代表程氏族人拜见程巡抚的程就都。在此次诉讼结束不久的道光二年,当程巡抚视察怀庆府时,以程就都为首的程氏族人前往拜会巡抚大人,请求为其族颁发贤籍图,以免除差徭。程就都是负责两程夫子祠祭祀事务的礼生——奉祀生,因而对宗族事务起到了主导的作用。在历时三年的诉讼过程中,程就都为捍卫两程夫子祠的体统尽心竭力,最终虽然赢得了诉讼,但这样的事是否还会发生,谁也说不清。因此,拜会河南巡抚程祖洛,以求得贤籍图,免除程氏族人的差徭,可以一劳永逸地避免这种事再发生。可见,所谓的“程贤籍图”就是地方官颁给河内县程氏族人免除杂派差徭的凭证,凭借着贤籍图,程氏族人就可以免除差徭,避免被地方“保地”等人肆意驱使了。

四  图分七幅:《程贤籍图议约碑记》中的同宗乡村

颁发贤籍图,需要经过若干复杂的手续。从道光二年开始,河内知县袁通历时一年多,才调查清楚了河内县程氏族人的情况;直到次年,才依照县内许衡后裔的先例,拨给程氏贤籍图,除应征粮米外,其余一些杂派差徭全部免除。《程贤籍图碑记》记载:

      特调河内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次袁,为尊批核议事。道光三年十一月府宪牌,道光三年十一月初五日蒙藩宪牌,道光三年十月十二日蒙抚部院程批,本司呈核议河内县程就都、程兆旺等恳拨图籍详由,蒙批如详饬遵办等因到县。蒙此,合行图各花户,并清上二、三、四,清下一,崇上三、四等图总小保地、催头知悉,所有程氏后裔丁粮、地名业(缺数字)始,每年完纳粮米,其余一切杂派差徭概予优免,尔等各保地、催头遵照示谕,毋得□批,故为妄派,致干查究。各房□遵毋违,特示。谕各房经画知悉,照得程就都、程兆旺等在抚宪案下,呈请拨立籍图,优免杂差一案,本县仿照许儒籍图优免杂差之例,拨立籍图,改编为程贤籍图,详请抚宪批饬遵办等因。蒙此,除出示晓谕总小、催头人等知悉照外行谕知。为此,谕仰各房经画,所有程贤籍图,与许儒籍图一例完办粮米,其余一且杂派差徭概予优免,该房遵照办理,毋得妄派滋扰,致干查究。凛之,慎之,毋违!特谕。

河内县知县袁通仿照许儒籍图的先例,拨给程氏贤籍图,可见此前在河内县的先儒许衡嫡系后裔已经立有儒籍图。河内县是许衡故里,其后裔乃有此优待。在元代,许衡与二程一起从祀孔庙。明正德年间,河内县有三处许氏祠堂,“一在河内县儒学之侧;一在县东北李封村,公坟墓、子孙在焉;一在景贤村,公别墅也。”虽然许衡的后裔没有被恩赐为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但位于河内县儒学之侧的许氏祠堂,由河南有司“行令河内县均徭内编银六两,于春秋祭丁后,府官率各官师生致祭;又于均役内取附近人户,审编门子一名,责令看守本庙,司其启闭,时其洒扫,庶庙貌常新”。可见,县城内的祠堂不仅有河南有司拨给的官银,还有官给的人役,应当是归地方官府管理。该祠似乎与河内县的许衡后裔关系不大,其他两座祠堂才归其后裔子孙管理。

许衡后裔何时得立贤籍图,现在已经无从考察。不过,故里为怀庆府的大儒韩愈的后裔,却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线索。乾隆三年,怀庆府孟县的韩愈后裔韩法祖被恩赐为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这是韩愈后裔首次获赐五经博士。是年夏,他就在孟县编修族谱,到两程故里嵩县与那里的韩氏同宗联宗,与那里的韩作相等人商议本宗源流,并寻访韩愈后裔。虽然此前韩愈后裔没有获得五经博士,但早在康熙十五年,时任孟县知县胡希铨就将孟县韩愈后裔的差徭“与邹鲁之圣籍、贤籍、河内许文正公之后裔儒籍,一例优免”。此后,到了乾隆末年,第二任五经博士韩九龄“禀请于邑侯仇公案下,公准优免兵需车马杂派差徭,除漕粮外,一切不与焉”。可见,在康熙年间,地方上已经有了圣籍贤籍儒籍的分类。

在明清时期的官方文献中,将孔庙中的孔子、孟子,以及武圣关羽等先圣后裔称之为圣裔,恩赐五经博士为其奉祀的先贤后裔称之为贤裔,其余从祀孔庙但未获赐五经博士的先儒后裔则有儒籍。儒籍本为元代户籍之一种,而到了明清时期,则专用于那些先儒的后裔。在众多的古圣先贤中,王朝政府也是按照一定的等级给与不同的优待,以昭示王朝崇儒酬勋。因此,所谓圣籍、贤籍和儒籍,应该就是这种等级观念的体现。虽然王朝典章并未明确规定,但在实施王朝制度的地方社会却能看见诸如此类的词汇,以显示这种差异。

如前所述,道光三年十一月,贤籍图终于拨给河内县的程氏族人,使之与二程的嫡派正宗后裔享受到了同样的优待。不过,如果按照明代的规定,河内县的二程后裔并不能享受免役的待遇。但在改朝换代之后,似乎并未严格遵守这一制度。

程氏族人获得贤籍之后,就可以免除差徭,从而避免“好事者妄为扳扯”,重蹈诉讼的覆辙。这对于不久前曾陷入三年诉讼的程氏族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此,藉此时机,河内县的程氏族人重新制定了对河内县城内两程夫子祠事务管理的条规,明确了各支派的责任和义务。以金城村程就都等人为首,联合周边的西阳邑、程卜昌、尚香镇、北朱营、武德镇等六个村庄的程氏族人,订立了议约。该议约主要是规定了这六个村庄如何轮流管理县城内两程夫子祠。以及共同办理纳粮等事务。议约碑全文如下:

      立议约程就都、兆旺等,因拨立贤籍图事,合族公同商议:贤籍图分为七幅,每幅每年报一执事,催办粮米;每年报一总执事,七幅轮流充应,以首幅起源,周而复始。至于工食,各照本幅所出,与别幅无干。总执事管理春秋祭祀及祠内一切事务,院、府考试俱随总执事照理。每逢祭祀时,总执事邀同各幅执事,祭祀化费钱文按图中粮银均认。祭祀胙肉,除送礼以外,余胙肉按粮银均分。考试赁钱,除化费外,下余钱文二月祭祀毕开清。账传与新总执事,以备祠堂兴工使用。除议约之外,倘图中祠内有事,合族共同商议,随时□度。议约已成,各无异说,恐口无凭,立此一样七纸,每幅各执一纸存证。后批:院、府考试赁钱,与总执事除火食钱三千文,与看祠堂除火食钱三千文,府考试同。西金城首幅凤鸣,尚香镇二幅□彰,西金城三幅桧材,西阳邑四幅中庭、五幅元芳,武德六幅道存,北朱营、程卜昌七幅有官、学诗。

      再记西阳邑议约:长门玉凤等分为四幅,内首束;二门中庭等分为四幅,内二束;三门法祥等分为四幅,内三束;四门守乐等分五幅,内首束;四门元旦等分为五幅,内二束;四门元方、龙阁等分为五幅,内三束;以上六束六人,各束轮流充应,两大幅□□报二正执事,六束公举妥人春秋完粮。六执事各催收钱文,交二正执事完纳办米化费。六执事麦后收麦,交二正执事办理化费外,所余□□□□□□□□□开清,账传与新执事,出□□□□□□□□正执事出各俱系二人伙办。至于外村族人在图中者,当日某人承揽,某人永远照管,与别人无干。村名、人名详开于后:怀德屯族人,元川照管;小中里村族人,可缵照管;南石涧族人,禄堂照管;内有元法、户保、元友、元海照管;清化马营族人,元德照管。

      元芳 守乐元川 元贞

      中庭 法祥龙阁 禄堂

      玉凤 元旦可缵 元海

      二月初八日。

      文中提到的这几个村庄,分布在河内县清上二、三、四,清下一,崇上三、四等图。从议约中可以看出,贤籍图被分为七幅,由六个村庄的程氏族人分别保存,其中西阳邑、西金城村等较大的村庄分得两幅,而一些较小的村庄共同拥有一幅(程卜昌、北朱营)。这六个村庄每年派一执事,轮流负责六个村庄纳粮与两程夫子祠的管理等事务。此外,西阳邑村又单独订立了一份议约,规范本支系各房派的责任与义务。通过贤籍图以及各村订立议约,河内县程氏各村的族人形成了一个以祭祀两程、管理城内两程夫子祠事务为核心的共同体,明确了具有圣贤后裔身份并且享有朝廷优待的程氏族人之间的关系。

五  结语

明清时期,朝廷优崇圣贤,根据圣贤在儒学发展的历程中所作贡献的大小以及其影响力,按照等级化给与其后裔不同的待遇。贡献大者如孔子,其嫡派后裔赐予衍圣公,并且世袭罔替;下一等从祀孔庙的先贤先儒,嫡派后裔恩赐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再次一等的先儒,地方有司优免嫡派后裔差徭等等。恩赐五经博士制度,肇始于明,盛行于清。圣贤嫡派后裔获封五经博士,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程序:首先由地方官奏请朝廷,省级有司下文查访圣贤嫡派后裔,并加以甄别,圣贤故里是其首选之地;嫡派后裔选定后,地方有司奏请皇帝,经礼部认定下文,给与关防。到了清代,越来越多的圣贤后裔获封此职。

明代,优免权虽仅及圣贤嫡派后裔,但进入清代以后,这些限制逐渐宽松,圣贤支派也藉此制度获得相应的利益,优免对象的范围有所扩大。到了晚清,优免圣贤后裔的制度渐趋废弛,日益混乱,已经不那么严格执行了。因此,朝廷制度在地方上呈现出不同的面向,那些乡村中的“圣贤后裔”可以依据自身的利益,灵活利用这些制度。

访寻圣贤嫡派后裔的依据,主要是根据族谱之类的民间文献。地方有司寻找圣贤后裔的过程,促进了不同地区的圣贤后裔之间的互相联络。科大卫在《皇帝与祖先》一书中,讲述了明代山西夏县司马光后裔的故事,生动地说明了寻访圣贤嫡派后裔对地方宗族建设以及跨地区同姓之间的联宗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因此,朝廷制度成为地方宗族发展的推动力,五经博士则成为不同地区同宗族人的“宗长”,肩负起祭祀祖先、看守祖庙、编修族谱、联络宗族以及与地方有司交涉争取本族利益的责任。他不仅是圣贤后裔的代表,同时也是朝廷制度的体现。

(原载郑振满主编《碑铭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522536页。注释从略。)

宋永志《“圣贤后裔”与宗族建构——河内县两程夫子祠碑刻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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