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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世瑜、申斌_從社會史到中國社會的歷史人類學
  发布时间: 2017-06-21   信息员:   浏览次数: 273

從社會史到中國社會的歷史人類學

北京大學歷史學系   趙世瑜  申斌

關於近年來中國大陸的社會史研究進展,已有很多專著和文章進行描述,類似的學術綜述即便在日本出版的亦複不少。因此,本文不擬對中國大陸所有自稱社會史研究的成果進行全面梳理,僅對區域社會史研究中被稱之為“歷史人類學”的取向略做討論,梳理其所繼承的學術傳統和發展脈絡,介紹其具體研究成果,討論其理念和方法及未來走向。

一、中國的歷史人類學的學術源流

由於當今中國,一些人類學者也使用“歷史人類學”的概念進行研究,他們的學術淵源,與使用這一概念的歷史學者不盡相同,因此在這裡不做討論。

儘管在中國的社會史研究中,使用“歷史人類學”這個概念大體是從20世紀90年代以後才開始的,而且這個概念來自西方,但其具體實踐卻因為從事者的學科背景和知識傳統而與中國自身的學術發展道路直接相關。即,在中國大陸的社會史研究者中,為什麼是這一部分人、而非另一部分人率先提出了這樣的概念,這是與這些學者的學術源流、師承關係以及國際合作夥伴有直接聯繫的。

首先是1918年以來中國的民俗學傳統。

關於中國民俗學運動的早期發展,趙世瑜已有專書詳論。中國現代民俗學的起源,始自1918年的“北大歌謠運動”。當時,主要是由文學家和語言文字學者劉半農、沈尹默、錢玄同、沈兼士、周作人等發動,隨後,歷史學者顧頡剛也加入其中。特別是他自1919年初次到過京西的妙峰山後,又於1925年組織調查了妙峰山進香的習俗,並由北大風俗調查會出版了《妙峰山進香專號》。

顧頡剛調查妙峰山香會的初衷,是希望通過對現實的民眾信仰實踐的瞭解,對上古時期的社神崇拜有所認識。這不僅是歷史學者較早進行的田野調查,也可以被視為中國歷史人類學實踐的早期淵源。傅彥長後來評價說,顧頡剛“不怕辛苦,親自到民間去調查”的做法,貢獻還在其《古史辨》之上。

1927年,顧頡剛輾轉來到中山大學,將民俗學傳統從北京帶到廣州。他在這裡創建了中山大學民俗學會,創辦了《民俗週刊》等刊物,搜集民俗文物,舉辦民俗學傳習班,編輯出版了多種民俗學書籍。這些方式也一直為今天中山大學歷史人類學團隊所繼承。正是在《民俗》週刊的《發刊詞》中,顧頡剛提出了這樣的口號:“我們要站在民眾的立場上來認識民眾!我們要探檢各種民眾的生活、民眾的欲求來認識整個的社會!我們自己就是民眾,應該各各體驗自己的生活!我們要把幾千年埋沒着的民眾藝術、民眾信仰、民眾習慣,一層一層地發掘出來!我們要打破以聖賢為中心的歷史,建設全民眾的歷史!”

顧頡剛在中山大學期間,在學校內外帶動起一批熱衷於民俗學或民間文化研究的愛好者。如業餘從事民俗學研究的張清水認為:“我住在鄉間,時與農夫俗子、牧牛婢女接觸,所得的成績,自然會比在城裡或都市居住的人們的好。他們說‘到民間去’,仍是伏在案上寫些尚模糊腦際的材料,又安貴重之可言?”另一位廣東人鐘敬文在1926年來到廣州,後協助顧頡剛編輯《民俗週刊》,在此期間發表過《汕尾新港蛋民調查》、《惠陽輋仔山苗民的調查》等文章。在抗戰期間,他又曾在中山大學短期任教,他與同鄉、人類學者楊成志等一起,共同構成了顧頡剛開啟的中山大學民俗學傳統的源頭。

就這一傳統與今日中國歷史人類學的淵源關係而言,我們不得不佩服文學家周作人的眼界。他曾說:

假如另外有人對中國人的過去與將來頗為關心,便想請他們把史學的興趣放到低的廣的方面來,從讀雜記的時候起離開了廊廟朝廷,多注意田野坊巷的事,漸與田夫野老相接觸,從事于國民生活史之研究,此雖是寂寞的學問,卻與中國有重大的意義。

其次是20世紀30年代以來的中國社會經濟史傳統。

1934年,出於對前此發生的“中國社會史論戰”的“激昂”和“趨時”不滿,避免“把方法當結論”,時在北大任教的陶希聖創辦了自稱“中國社會史專攻刊物”的《食貨》半月刊。此前,又有中研院社會科學研究所陶孟和支持下創辦的《中國近代經濟史研究集刊》(後改名《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集刊》)。全漢昇《宋代都市的夜生活》、《中國廟市之史的考察》等社會史論文,便發表於《食貨》,梁方仲的《一條鞭法》和《明代戶口、田地與田賦統計》等重要文章則發表於《集刊》。

更有意思的是,顧頡剛不僅是《食貨》雜誌的發起者和刊物名稱的提出者,而且他還向刊物提出要重視搜讀地方志的材料,而對地方志的研讀,日後成為區域社會史或歷史人類學的學者進入地方文獻的出發點。

陶希聖和陶孟和的刊物及班底有不同的側重,前者兼及社會史,時代以中古為主;後者比較強調經濟學,時代以近代為主。前者的中堅後來大多轉入中研院史語所,後者則主要在中研院社科所。

但雙方也有交集,比如後者的中堅湯象龍曾在《食貨》上發表文章,提出有三大宗材料尤其值得重視,一是明清中央檔案,二是地方政府檔案,三是各種帳簿。他認為,司法檔案“是研究中國經濟社會背景、人民的痛苦、社會上爭端的癥結以及社會制度的缺點的好材料”,而“農民或家庭的流水帳、店鋪的生意賬、公司的營業賬以及其它關於量的性質的記載”,“可以看出各時各地的農民經濟、物值、生活程度、工商發達的情形,以及社會的組織”。而這些正是日後區域社會史或歷史人類學研究最為關注的文獻。

幾乎與此同時,中山大學史學研究會所編《現代史學》、《嶺南學報》和《廈門大學學報》均出版了中國經濟史的專號或專論,形成南北社會經濟史研究的遙遙呼應,由此開啟了這幾個大學作為中國社會經濟史重鎮的歷程。

如傅衣淩便在《現代史學》上發表了《秦漢之豪族》、《論中國的生產方式與農民》、《中國佃傭制評論》等文章,他利用民間契約文書研究福建佃農經濟,逐漸形成了“以民俗鄉例證史,以實物碑刻證史,以民間文獻(契約文書)證史”這種“把活材料與死文字兩者結合起來”的研究方法,構成了此後區域社會史的重要研究取向。

而梁方仲在傳統史籍之外特別注意發掘方志、黃冊、魚鱗圖冊、易知由單等地方文獻和契據冊籍來研究王朝制度與地方社會。他的研究秉承的“大處著眼、小處下手”的理念,所追求的“屬於社會的、民眾的”“理想中的新史”與傅衣淩是共通的。

再次則是人類學的中國研究傳統。

20世紀30年代,吳文藻倡導“社區研究”,將功能主義社會學人類學引入中國研究,其弟子費孝通、林耀華以英文撰寫的著作在海外中國研究界也產生了重要影響,成為日後歷史人類學研究重要的學術基礎。

但比較直接的影響是施堅雅(George William Skinner)和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的研究。前者不僅提出了關於中國歷史發展的時空關係的理論,更重要的是他從作為能動者的人的行為出發來理解和解釋市場網絡、區域乃至國家;後者的華南宗族研究則指出了鄉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主動地建構宗族,即強調了普通人的能動性。

於是,歐美中國研究的關注點便開始從社會結構層級轉移到了人以及人際關係的基層制度——市場、宗族,對地方越來越感興趣,並試圖去理解各個區域如何成為一個整體世界。

但在施堅雅形式主義經濟學的分析框架裡,農民是一個理性的經濟人,文化意涵未被認真考慮;而弗里德曼雖把文化置於分析模型的中心,但其基於功能主義假設建立的模型,讓人難以接近具體的歷史過程。

此後,陸續有人類學者以華南為切入點,對中國文化傳統的統一性與多樣性展開討論,如武雅士(Arthur P. Wolf)從民間宗教切入,認為人們的信念和儀式反映了皇朝權力體系的層級,而儀式又體現了人們的親疏之別。華琛(JamesL. Watson)則透過神明標準化和喪禮研究,探討大一統的文化如何在大眾文化層面傳播。

而華德英(Barbara E. Ward)提出的意識形態模型更直接影響了後來的歷史人類學對此問題的思考。她藉由香港漁民研究提出社會認知過程牽涉三套不同社會認知(social consciousness),一是我對我所屬的社群的看法,二是我對我所屬社群所歸屬的社會的看法,三是我對周圍的社群的看法;在認知發展過程中,一和二的看法愈拉愈近,而一和三愈拉愈遠。

作為熟悉社會-文化理論的歷史學者,科大衛(David Faure)在其對香港新界的歷史解釋中,透過禮儀變化來看社會變化,分析國家的傳統如何變成鄉土的傳統,成為華南歷史人類學研究的濫觴。

在中國社會的歷史人類學研究的萌發階段,必須提到20世紀70年代的臺灣濁水溪與大肚溪流域自然史與文化史科際研究計畫(簡稱“濁大計畫”)。此項計畫由張光直、李亦園主持,在對臺灣特定區域社會進行田野研究的基礎上,試圖以祭祀圈模型修正施堅雅的理論。

經由“濁大計畫”成長起來的莊英章、陳其南後來分別成為“閩台社會文化比較研究計畫”和“華南傳統中國社會文化形態研究計畫”的主要推動者和重要參與者,而後者正是華南的歷史人類學研究的起步。

二、中國歷史人類學的研究實踐

今天,人們往往把中國歷史學者的歷史人類學研究與“華南研究”直接掛鉤,而所謂“華南研究”,在被日後的論者視為某種社會史研究範式之前,是若干個研究計畫,以及由此形成的鬆散的研究群體。

20世紀70年代中後期,蕭鳳霞(Helen F. Siu)、科大衛、王崧興和華德英相繼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學,開啟了一些地方研究計畫。在這期間,蕭鳳霞在北京、上海尋求合作夥伴未得,便與中山大學的青年教師劉志偉、陳春聲合作,在廣東中山小欖等地進行田野研究,科大衛也同時開始在珠江三角洲開始進行地方史研究。

1988年,科大衛主持“珠江三角洲傳統鄉村社會文化歷史調查計畫”,與中山大學劉志偉、陳春聲、羅一星、戴和等合作,在珠江三角洲地區開展田野調查。

1991年,華南研究會在此基礎上成立。同年,時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系的陳其南主持的“華南傳統中國社會文化形態研究計畫”(簡稱“華南計畫”)啟動,這個計畫的目標在於“結合人類學的田野研究和歷史學的地方文獻分析,針對華南幾個代表性的地區社會,分別從事幾個主要社會文化層面的深入考察,嘗試透過當代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對中國傳統社會的特質提出一些屬於本土性的觀點。”

與此同時,經由武雅士介紹,臺灣中研院民族所開始與廈門大學人類學系和歷史學系合作。

1989年起,在武雅士、莊英章和楊國楨主持下,斯坦福大學、臺灣中研院民族所和廈門大學合作開展了“臺灣與福建基本民族志調查研究計畫”,用三年時間對閩台兩地二十多個縣市進行民族志資料的採集與研究,舉辦了三次“閩台社會文化研究工作討論會”。自1994年起,又開展華南農村社會文化研究,在上海、福建、江蘇、浙江四省市調查了16個村。

特別是鄭振滿與加拿大麥吉爾大學丁荷生(Kenneth Dean)自1984年起,就一起開展田野調查、觀看儀式、收集文獻,隨後進行了“閩台道教儀式與民間信仰研究”計畫。從1993年開始,兩人合作對莆田平原儀式系統進行調查研究,並於2010年出版了成果。他們的合作,把歐洲漢學的宗教研究傳統,與傅衣淩重視民間文獻和鄉族組織的傳統結合了起來。

這些有合有分的研究,導致了1995年科大衛在牛津大學召開的閩粵地區國家與地方社會比較研究討論會。這次會議可以說具有方法論提升的意義,此後這個團隊的學者開始比較自覺地明白自己所從事工作的目的。

他們試圖通過對珠江三角洲、潮州地區和莆田地區的社會文化特徵以及歷史進程的比較研究,考察不同地方社會面貌與歷史上文化建構的關聯,追問不同時代的國家(中國)究竟是什麼。

同年出版的《紮根鄉土》(Down to Earth)一書所展現的思考展示了後來歷史人類學的幾個基本視點,即不將區域作為一個固定的地理範圍,而是看作一個有意識的歷史建構過程,並且認為這種建構可以透過與建構相關的文化表達加以把握。市場網路和行政結構並非塑造文化的獨立變數,它們與文化意涵在區域認同的發展中相互纏繞。

1990年,梁洪生因到廈門大學做中國經濟史的訪問學者,從此在“思想和方法論上發生了革命性的轉變”,1992年他開始參加莆田地區的田野調查。

邵鴻則自先秦兩漢經濟史轉入鄉村社會研究,他們對樂安縣流坑村的考察開啟了江西區域社會史研究。

趙世瑜則在同一時期獨立展開了華北廟會的調查研究,並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結識了科大衛、陳春聲、鄭振滿等之後,開始了對北京東嶽廟及妙峰山、丫髻山碧霞元君信仰的碑刻調查。特別是他在攻讀民俗學博士學位之後,與人類學者、民俗學者有了較多的交流與合作,在不同的傳承系統之下產生了與華南研究的共識。

也正是從這一時期開始,以閩粵為中心的華南研究開始匯入了來自華北和長江流域研究的支流,並成為日後在中國各地開展歷史人類學研究的基礎。

正是在與人類學者的合作與互動的過程中,社會史研究悄然出現了從制度取向到文化取向的轉變,而這與國際學術界由於人類學影響從社會史和舊的文化史中衍生出“新文化史”同出一源。

陳春聲最初研究的是清代廣東的米價,他始終把物價問題放在社會經濟整體中加以考慮,與貨幣結構、倉儲與社會控制等問題聯繫起來考察。劉志偉的早期作品是關於明代戶籍賦役制度的研究,他將戶籍放在地方社會運作中加以理解,從而揭示了戶從人丁事產結合體轉變為納稅帳戶這一制度轉變為社會轉型所提供的可能性。鄭振滿雖然早就聚焦於明清時期福建的宗族,但與日後相比,還是更加側重于作為社會組織實體的宗族制度及其不同形態。趙世瑜的早期研究則是明清的胥吏,力圖把這一群體從制度史的框架中帶到社會分析的框架中去。

但進入90年代,他們的研究主題幾乎全都轉向了寺廟、民間信仰、宗族、族群等等人類學研究中最常見的主題,更加強調文化象徵的解析和文本批評,這是討論這一研究取向的學術史時必須注意的一個重要轉向。

但此時“歷史人類學”還沒有成為這群學者研究取向的正式標籤。儘管法國年鑒學派史學家如勒高夫、比爾吉埃爾,英國人類學家普理查德、美國人類學家薩林斯等早已強調了歷史學與人類學的互動意義,在歐洲人類學和史學中已開始了歷史人類學實踐,但各自的理解和目的是很不同的。

直到20012月,中山大學成立歷史人類學研究中心;20034月《歷史人類學學刊》開始出版,同年8月開始在全國範圍內舉辦以閱讀民間文獻和田野考察相結合為特點的歷史人類學高級研修班,歷史人類學這一概念才被正式使用。

此後,這一研究群體繼續展開一系列工作。作為這一取向較具代表性的成果,自2006年起,三聯書店開始出版“歷史田野叢書”至今。2010年,在香港政府大學委員會的支持下,開展了為期八年的“中國社會的歷史人類學研究”項目,研究成果也在陸續出版中。

在已出版的研究中,對珠江三角洲地區、韓江流域、莆田平原地區的研究顯然走在前面。科大衛、劉志偉、蕭鳳霞通過考察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民田-沙田”空間格局和聚落形態,揭示了這一複雜的社會與文化結構是如何經由明初國家制度的推行、正統末年的黃蕭養之亂和亂後的秩序重建、明中葉士大夫的興起和禮儀秩序、明末清初的動蕩和清中葉的糧戶歸宗等歷史過程形成的。可以說,珠江三角洲“民田—沙田”格局體現的是一種文化權力的結構,形成了珠三角獨特的、鮮明層級化的聚落格局。

陳春聲對韓江流域的研究把視角從朝廷的軍事行動措施轉移到地方社會的具體場景,超越了皇帝視角中的治亂敘事,將韓江流域地方社會自16世紀以降四百年的動亂、聚落形態變化與社會轉型視作一個連續的過程。在從明到清的整個歷史過程中,韓江流域各個不同的人群經歷了不斷的分化和重新整合,鄉村社會的權力結構幾經顛覆和重建,族群標籤也多有變化,並且逐漸產生了新的“我群”認同(如“客家”的產生)。

鄭振滿、丁荷生在近30年的田野調查和民間文獻搜集基礎上,嘗試建立一個綜合性的歷史地理信息系統。通過這個系統,可以考察莆田平原歷代的水利建設、聚落形態、行政系統、士紳分佈、家族遷徙、社區關係等,由此再現一個較長時段的整體史。在重建莆田平原聚落發展史的過程中,鄭振滿重點討論了影響聚落關係的各種因素包括了水利、政區、械鬥和儀式聯盟的空間分佈。他從民間信仰及其相應的社會組織的層面,來看官方政治體制和意識形態如何對民間社會文化產生影響,也就是要說明國家如何“內在”於社會的問題。

關於華北的研究起步較晚,且由於華北進入王朝體系的歷史更加悠久,層累現象更加明顯,因此需要更加艱苦、細緻的努力才能理出區域的內在脈絡。趙世瑜通過對北京東嶽廟、晉東南以及晉祠地區等地的研究,認為華北研究要特別要注意國家的在場、長時段與連續性和北族南下的影響。此外,不僅要關注華北腹地、中原地區的社會歷史,還要重新審視長城沿線內外的社會歷史。

上述研究帶動了較為年輕的一代學人在空間的廣度和問題的深度方面的拓展。

沿著制度史傳統的區域分析,黃國信等討論了食鹽專賣制度在湘贛粵界鄰地區的調適機制,並且從灶戶的視角出發描摹了鹽場社會;楊培娜則從船隻管理制度切入,勾畫了瀕海倚舟維生人群的生存空間與組織形態。

從區域的角度看,對廣東的研究有賀喜、黃海妍、肖文評前揭書;在華北方面,杜正貞將山西澤州的村社傳統放在一個較長時段加以分析,力圖發現晉東南地區鄉村社會結構的獨特性;喬新華探討了山西洪洞在明清時期的變化如何營造了類似大槐樹傳說之類文化現象產生的情境;郝平等人的研究使近現代山西歷史的變革在鄉土中得到了更深刻的理解。

長江中游地區的研究也獲得了長足的進步,如黃永豪、謝曉輝對湖南水利垸田、信仰禮儀的研究,張小也、楊國安、徐斌對湖北的叛亂、宗族、水利與保甲團練的研究,以及李平亮、饒偉新對晚清以至土地革命時期江西士紳與地方政治、生態、族群與階級的研究;在既有福建區域研究基礎上,劉永華對閩西四保地區禮生的研究重現了“文字下鄉”對鄉村社會的影響。

特別是對西南地區的探討,除溫春來、張應強、連瑞枝、陳賢波前揭書外,馬健雄對拉祜族的研究、梁勇對四川巴縣移民社會的研究等,都揭示了不同的區域歷史過程。而吳滔、謝湜以江南地區為對象,把歷史人類學研究路徑運用到區域歷史地理的小尺度研究中,提出了歷史地理學研究的新視角。

可以說,這些研究成果雖然未必都很成熟,有些也只是長期研究的起步,但已經可以使我們對以往傳統中國、特別是明清中國有了重新認識和解讀的可能。同時,無論是在使用材料、涉及問題,還是在區域歷史脈絡把握上,也較海外中國研究中同類成果有所推進。

三、歷史人類學的理念與方法

在上述區域歷史研究實踐背後,蘊含著這一具有“歷史人類學”標籤的群體所共用的一些研究理念與方法。

從國家的歷史到人的歷史。傳統史學,無論是王朝史館制度下的修史還是20世紀後實證主義主導的學術潮流,無不是以國家,或者說集體行動者作為敘述主體,“人”的因素被不知不覺地埋沒了。具體表現為:

第一,內容上以治亂更替為中心或以進化論觀念下的文明“進步”為中心。這二者本質上是相通的,要麼是把王朝國家替換成了“中國”、“中華民族”或“中華文明”等概念,勾勒出其類似有機生物體的進化過程,要麼將其抽象為一種社會形態的進化。

第二,在史料上,以官方檔案、典籍(經史為主,子集輔之)為史料。

第三,在表達方式上,使用的是文人話語。易言之,研究者與其研究對象(文人士大夫寫作的史料)是思維同構的。

第四,在認識論上,將國家、文化等概念當作本質化的實體,而不是將其視作人的行為建構的結果。在這種認識論下所謂的人,被看作“人民”、“群眾”等抽象集體,而不是活生生的、有利害關係的、懂得運用文化策略的、具有歷史經驗、有矛盾的心理和情緒的“人”。

所以,傳統史學與新史學的根本區別不在於英雄還是人民、眼光向上還是眼光向下、王朝國家還是民間社會這種二元對立的選擇,而是究竟如何理解“人”。歷史人類學秉承的基本理念是要把作為能動者的人當作歷史的主體,以人的行為作為歷史解釋的邏輯出發點,而不是把國家等集體行動者作為歷史主體。

具體生活中人的行動,導致了各個區域社會不同的“結構過程”,它或可成為區域社會史研究的方法論平臺

蕭鳳霞指出,過去的人類學家一直不必要地把“結構”和“變遷”這兩個概念截然二分,實際上社會文化結構應被理解為一個歷史過程。要明白能動者“人”的作用,必須探討“結構過程”(structuring)而不是“結構”(structure)。人透過他有目的的行動,織造了關係和意義結構的網絡,這網絡又進一步幫助或限制他們作出某些行動,這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

劉志偉進而指出,對歷史學家而言,一旦用一些固定化的概念去表述變動中的結構, 就會影響人們對歷史事實的瞭解和歷史的敍述,史學家應該致力於展現了地域社會文化結構的動態過程。

儘管各個區域性研究所揭示的區域歷史面貌、特徵與機制不同,但它們卻有著共同的學術指向和方法論平臺,即都旨在揭示該區域的結構過程。正因如此,各個區域性研究才可以相互比較,並構成理解更大尺度的區域的組成部分。

在這樣的理念之下,為什麼歷史人類學的研究實踐一般體現為區域社會史這個問題也自然就有了答案。歷史人類學所言的區域,既不是一個沒有人的自然地理範圍,也不是以國家為基準劃分出來的“次國家單位”。區域是一個分析工具,而不可以簡單地外化為社會歷史的事實。

對“區域”的界定是與人的活動和認知相聯繫的,換言之,區域是能動者的人通過其行為建構並且藉由其認知表達的場域。既然區域是與人緊密相連,是作為探究人的分析工具來被考察,那麼“區域”是否典型、區域的“微觀”研究是否與“宏觀”的全國性討論具有同等價值之類問題就不再是問題,所謂跨區域也就是區域研究的應有之義而不是需要回應的挑戰。

從區域社會史研究出發,探討中國“既統一又差異”、地方傳統多元性和中國文化大一統之間的關係是近年來歷史人類學的重要課題,也是前述卓越領域計畫項目《中國社會的歷史人類學研究》的主題。在研究中,團隊成員圍繞著科大衛提出的一個重要分析概念——禮儀標籤(ritual markers),來分析明清時期各個區域的地方傳統如何整合起來。

地方信仰和儀式所體現地方傳統的延續,是一個不言而喻的事實。但地方傳統的歧異性,可以同樣是人們文化正統性認同標籤的多樣性。在不同的時空,通過師承關係、文字傳播和國家力量推行製造出來的正統化樣式在概念和行為上可以有相當大的差異,漫長的歷史過程製造了很多不同層面意識模型的迭合交錯,形成表現不一但同被接受的正統化的標籤。

我們要研究的,就不只是中國文化的“大一統”的結構本身,而是形成其結構的複雜歷史過程,尤其需要對不同地域歷史演變作比較的研究。不同於以法律為核心的歐洲社會,中國社會秩序是以“禮儀”為核心,建築形式、行政制度、產權代表、武裝力量等都是禮儀的表徵,因此可以作為理解統一性的切入點。

在這樣的理路下,歷史人類學重視民間文獻與田野調查的研究方法也就很好理解了。通過百姓日常生活中生產和使用的文獻,可以藉此發現歷史上官府與士人以外生活世界的思維與行為邏輯。在田野中不但可以搜集資料,還能在現實中尋找歷史的痕跡,幫助我們回到文字記錄的歷史現場或者說文本的語境,乃至理解我們文字傳統以外的世界。

“田野的意義絕不僅僅在於彌補歷史文獻的不足,對於一位有心的研究者,田野往往能夠呈現出另一個層面的歷史——普通百姓眼中的歷史,這種歷史在一個僅習慣于解讀文獻的史學工作者看來或許失於雅訓、甚至荒誕不經,但它卻是鄉民們心態的真實表達,是他們詮釋過去與現實的方式。”在這個意義上,田野也是歷史學者反思自身歷史認識的機會。

在某種意義上說,也可以把歷史人類學研究表述為“在空間中理解時間”。即研究者總是從人們生活的某個具體的空間坐落入手,通過描述和理解這一空間坐落中的文化標籤(如上述形形色色的“禮儀標籤”)是如何生成和演變的,以重構其歷史過程。

趙世瑜曾以民國《宜章縣志》的地圖和談及當地人群分佈的描述為例,指出這樣的一個空間結構所呈現的,實際上是一個歷史的或時間的過程。在這個被敘述的空間結構中,北部的縣城以及章、武、黃岑三條河流域起初幾乎佔有了這個結構的中心和大部;因為這是這裡最早的漢人聚落地區,而中部的三堡地區則反映了明代中葉漢與傜此進彼退的歷史過程;至於南部的莽山、西山等傜人生活地區到清代中葉後才進入人們的視野。

把地理空間還原為一個時間過程,“這個過程中既有客觀的動力,也有主觀的因素,不僅一個縣如此,一個流域,一個國家乃至更大的區域,均是如此。區域社會史或歷史人類學所要做的,便是尋找造就這個空間結構之歷史過程的各種動力和要素”。

中國的歷史人類學研究雖已經歷了30年左右的時間,但如果按照這樣的做法,其實還有大量工作亟需進行。

首先,從空間的層面上說,其它各個地區的研究還很少做到珠江三角洲地區那樣的程度。就北方地區而言,不要說河北、河南、山東被觸及的地區很少,就是像山西、北京這樣的地方,相對其豐富的資料來說,所做研究還遠遠無法說是把握住了比如汾河流域、冀中平原之類區域的歷史脈搏。至於今天被特別重視的“內亞”地區,由於以往團隊中存在的語言文字及宗教、民族知識欠缺,也幾乎沒有任何涉及。在這樣的情況下,在區域研究基礎上的整體認識與把握是不太可能做到的。

其次,從時間的層面上說,假如我們以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結構過程”作為基準的話,其它地區可能經歷了若干個“前結構過程”,或者說,到了珠江三角洲的明清時期,其它地區已經是經歷“再結構過程”了。所以,對於不同的區域來說,比如江南,唐末五代到宋初這一段是很關鍵的;而對長江中游的兩湖地區以及江西來說,宋元時期的“湖區”開發是很重要的,都很像珠江三角洲的明代。但是,對這些地區的更早時段的研究,還沒有提煉出很好的方法,即趙世瑜所謂“文獻民族志”的方法。

但恰恰是因為存在這樣的問題,中國的歷史人類學的工作才有更為遠大的前景,還需要若干代人的辛勤努力。如果持之以恆,以一種開放的、尊重所有研究的風格,而非墨守成規、固步自封的方式來工作,這種研究是可以在國際歷史學術中佔有一席之地的。

(本文收录于日本中国史学会《中国史学》第25卷,201510月。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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