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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祥_孝道與宗教慈善:新加坡義安城的濟幽法會與潮人族群傳統的再造
  发布时间: 2018-08-20   信息员:   浏览次数: 341

孝道與宗教慈善:新加坡義安城的濟幽法會與潮人族群傳統的再造

香港中文大學歷史系  蔡志祥

摘要:本文嘗試以新加坡的潮人為例,討論旅外華人從移民暫住到定居的過程中, 如何處理死亡、客死異鄉、靈魂歸屬的問題。義安公司(1845年)是新加坡潮人最早創立的上層架構的組織,是一個控產的慈善機構。在20世紀中期以前,它擁有多個墳山。 這些墳山的墳塋先後遷移,餘地用作建設發展。在新加坡鬧市的烏節路泰山亭是義安公司擁有的最早的潮州墳山,在20世紀50年代初即已用作發展。2002年開始,義安公司以連辦三年、停辦三年的方式,聘請潮州善堂舉辦大型的濟幽法會。本文嘗試從祭祀幽魂的傳統節日的再啟動,討論21世紀的救贖儀式與海外潮人文化和身份的建設、家鄉文化的在地化的關係;同時考察海外潮人的儀式如何糅入原鄉和在地的元素,在再造的族群 “傳統”中,植入孝道和宗教慈善的跨族群普世標準。

關鍵字:救贖儀式;宗教慈善;墳山;新加坡;義安公司

一 、前言

唐志強 (Tong Chee-Kiong)指出, 近代化並沒有取代新加坡華人的傳統信仰系統, 在社會急劇變動下,宗教實踐依然強固地深植社會。這樣的信仰系統一方面來自中國傳統的“宗教靈魂觀念”,另一方面,如曾玲指出,在新加坡市政建設的過程中,海外華人社團通過總墳的建設,建構“社群共祖”。換言之,海外華人社群在傳統宗教信仰的延續上,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然而,19 世紀末以來,東南亞華人精英不僅面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問題,他們也同時面對科學和反迷信的問題。他們“譴責封建迷信、疏遠與政府禁止的秘密會社結合的遊神、中元等祭祀活動”,墳山組織、祖先祭祀和宗教慈善成為上層精英與草根民眾結合的有效工具。為旅外鄉人解決養生送死,是 20世紀中期以前華人社團的重要任務。這些團體也因此控制了很多墳山。在社區發展的步伐中,很多墳山需要遷徙、在地的先人靈魂也無可避免地受到幹擾。如何安撫過去的、受幹擾的先人靈魂,使之不致成為擾亂社會的無主幽魂,是考驗當代社群精英的重要課題。

義安公司(1845)是新加坡潮人最早創立的上層架構的組織。是一個控產的慈善機構。他在20世紀中以前,擁有多個墳山。這些墳山的墳塋先後遷移,餘地用作建設發展。在新加坡鬧市的烏節路爲義安公司擁有的最早的潮州墳山泰山亭,在1950年代初即已用作發展。2002年開始,義安公司以連辦三年、停辦三年的方式,聘請潮州善堂舉辦大型的濟幽法會。本文嘗試從祭祀幽魂的傳統節日的再啓動,討論21世紀的救贖儀式與海外潮人文化和身份的建設、家鄉文化的在地化的關係;同時考察海外潮人的儀式如何揉入原鄉和在地的元素,在再造的族群“傳統”中,植入跨族群的普世標準。

二、義安城酬恩濟幽法會(2014、2015)

20154月24至26日在新加坡市中心的繁榮商店街烏節路的大型商場義安城前的廣場,舉行了一連三天的「酬謝天地父母衆位諸神鴻恩暨濟幽大法會」。法會的主家爲新加坡義安公司、義安城和義安發展私人有限公司。主持法事的是新加坡修德善堂養心社。三天的佛教法會儀式。修德善堂養心社是1916年由潮州籍旅新華僑所建立,善堂崇奉大峰祖師。在三天的法會中,先後進行了34場儀式和兩場潮州鑼鼓表演。儀式除了諷誦三經(金剛經、妙法蓮華普門經、藥師本願尊經)、三懺(千佛寶懺、十王寶懺、三味寶懺),第一天先進行發奏上表儀式,以五匹使馬。分別通知五方神祗。然後進行啓請儀式,邀請天地衆神。在爲場上各神、靈開光之後,善堂經師開始諷誦經懺,并且每日午時,向在壇場各神祗供飯、鹽、酒。經懺之外,第一、二天晚上有獻燈的儀式,由善堂經生手提燈籠,在壇上、壇下奔走。第二、三天下午,有潮州鑼鼓的表演。第二天早上有豎幡儀式接引神祉、幽魂到壇場。第三天早上進行向各神祉供奉祭品(十獻奇珍)的儀式,中午有放生飛禽的儀式、晚上有向救贖和施食孤魂的儀式(瑜伽焰口)。焰口儀式完畢后,隨着各紙扎神像、神位、神袍、寶船、梵船以及衣紙冥鏹等以貨車運送到修德善堂養心社的大芭窯分堂焚化的同時,在壇場的善堂經師和義安公司的領導人向(大峰)祖師和善堂神祗酬謝後,儀式和三天的齋戒也完全結束。

在三天的觀察中,衹有第一天的啓請儀式和第三天的十獻和焰口以及酬神儀式,義安公司的主要值理有出席并參與祭祀外,其他主要是善堂經師執行。一般在經懺進行時、除了游客稍微駐足外,參觀者也不多。第二、三天的獻燈、祈福儀式以及潮州鑼鼓的表演,皆可以吸引了大概100人參觀。 十獻儀式完成後,大概三、四十參觀者會取去原來擺放在地藏和十王供桌上的五色米。焰口儀式後段,經師進行施食、投擲法包、糖果等時,也吸引了四、五十人在臺下等候「搶拾」。                   

經懺分三天,主要在壇上進行。其他儀式則會走到壇下。從儀式的角度來看,三天的儀式和善堂在七月執行盂蘭盆會的儀式差別不大,同時包括了懺悔、祈福、宗教慈善和靈魂救贖各部分。從壇場的佈局,我們也可以察覺到法會和祭祀幽魂的强烈關係。除了接引神祗的寶船,大抵都和中元盆會的佈置一致。這包括了善堂的祖師大峰、管理天、地、水三界的三界官、地獄十王以及救贖幽魂的地藏王及其副手道明和尚和閣老敏公、地神(十二張黃色椅子,代表生老病死苦生老病死苦生老中的生老,黃色代表孤魂)和天神(十二張紅色椅子,代表衆神)的位子、天地父母(椅子兩張)、管理游魂的的大士以及接待孤魂的鬼子廠。壇外爲五土龍神和幡神。在大壇對面爲義安城伯公(香爐)。在大壇左張貼了五張文榜,分別爲(1)綠色的「崇佛報恩、贖放生靈」的「海闊天空」的奏文;(2)紅色的「祈安植福金章」的總棒;(3)黃色的普施孤魂、放焰口時用的「上師戒諭」的諭文;(4)給「值日守幡使者、降臨福場、肅清垢穢」白色的「調御梵壇」帖; 和(5) 黑色的「普施餓鬼」與面然大士部下孤魂『鬼』子等眾受財享用的「佛施甘露」示白色爲神幡「調御梵壇」的帖以及孤魂的「佛施甘露」示。接載神祗的寶船和接在孤魂的梵船。在壇場上放置了三個紙製的神主,一個是「男女『鬼』子神位」安放在有紙造的男女沐浴更衣場所的鬼子廠。在鬼子廠的前面爲給與孤魂的食品以及包括潮州功夫茶、鴉片、五色紙牌等紙造的早期潮州勞工的娛樂用物品。在地藏王和祭品之間,有兩個巨大的紙造神主,即「義安公司、義安發展私人有限公司諸先賢暨三代門宗考妣位」和「面然大士部下十類孤魂河、沙等眾神」兩個巨大的神位。

從儀式的角度來看,修德善堂養心社在義安城執行的儀式,與其七月中元在醉花林執行的儀式,雖然規模有別,但祈福超幽的主體内容相若。在整個壇場中,主要的佈局也是和靈魂救贖有關。因此,從壇場佈局、文字資料和上文所述的儀式内容,一連三天的「酬謝天地父母衆位諸神鴻恩暨濟幽大法會」與善堂在農曆七月施行的盂蘭盆會的差異不大,主要的内容還是和救贖幽魂密切相關。義安城的停車場内,供奉據説是過去泰山亭的土地神「大伯公」,義安城職員在每年中元節,都會在此焚化寶牒,祭祀幽魂。既然每年七月義安城和新加坡的很多大廈、市場、街區一樣,有祭祀幽魂的活動,在這裏必須要提出的問題是(1)假如祭祀對象是孤魂的話,爲何不在農曆七月中元時進行?(2)假如是爲了安撫無祀幽魂的話,爲何要到2002年才邀請善堂執行儀式?要回答這些問題,我們必須理解烏節路和義安城發展的歷史。

從墳地到商業街

義安公司是1845年佘有進和12姓潮州籍華人建立的團體,「宗旨在酬神及聯絡鄉僑感情,並增購墳山,以供同僑埋骨之所。」義安公司原來是佘家族掌控、澄海海陽兩縣潮州人設立、服務旅新潮人的宗教慈善團體。1928年在新加坡的潮籍人士不滿佘氏操控公司,成立「潮州公產維持會」,組織「潮州八邑會館」,并且通過法律訴訟,在1930年重組義安公司,并于1933年在立法議會通過新公司的章程和宗旨。新公司的五條宗旨中,有三條與宗教信仰和儀式習慣,其中第三條「本公司對所有各墓地及其他產業,皆負有維持管理及改良之責,遇必要時得擴大發展之,其無需用爲墓地者得自由發展,以爲建築或其他事業之用。」據1933年8月9日《南洋商報》的報導,義安公司經政府特許注冊,有包括七個墳山在内約400英畝公地。(見表一)潮人最早的墳山爲位于東陵烏節路的泰山亭。泰山亭除了墳墓外,有泰山廟一座,并且有各姓氏的會館和公冢。義安公司很早就察覺墳地的經濟價值。在1935年開始填平一部分山地,預留作爲建築之用。據1936年的報導,泰山亭有園地出租爲種植花卉之用。

二戰後,新加坡急促發展,人口劇增,生活和經濟發展的空間嚴重短缺。加上戰後很多墳塋無人祭掃的景象,歷歷在目。如義安公司在1950年爲了配合政府興建肺癆醫院(即現在的陳篤生醫院)。遷葬在淡申路(Thompson Road)的廣恩山毗鄰半畝地的墳塋。遷墓工程在1950年9月20日竣工,共起遷出6186穴,其中自行遷葬396穴,由公司雇工遷葬者5790穴。也就是説,有約95%的墳穴乏人照顧。公司衹有把這些沒有後人認領的骸骨合葬在井水港廣德山的公墓。因此,二戰前反對政府徵收墳山,認爲華人的死亡是生命的延伸,因此死者的安頓之所和生者的生活空間同樣重要的的聲音,也逐漸淡化。住房不足和荒冢處處的現象,加上房地產發展的前景,令到政府徵收墳地面對的壓力相對地減少。遷葬和推動火化的聲音越多。

我們沒有很多關於二戰前義安公司管理泰山亭墳地的記載。從報章的記載,戰後義安公司的營運和資產,主要來自墳地。1953年連瀛洲新任總理,在就職大會的答問時指出:「…本公司所有產業,均是未經開闢之墳地…義安公司產業,自從一九三十年重新組織管理以來,已經廿余年,其所有產業,就是幾片墳地及一些屋業,但歷年收入屋租,及逐年出賣墳地,平均每月所得不過三四千元,除繳納政府門牌稅及維持管理墳地人員與公司内工作人員工薪,及公司先人規定酬神等開支外,每年盈餘不過萬余元,勉强  夠維持義安女校費用。」也就是説,假如公司要滿足陽間的慈善和宗教開支,他主要的財政來源,來自出賣墳地。泰山亭位于新加坡市區熱鬧地點的烏節路。來自政府發展市區的壓力和公司對慈善事業,尤其是營運學校的開支的需求,驅動公司董事局從賣地收租的消極經濟策略,轉爲積極的地域發展的策略。在1948年的董事會議,決定「烏節律潮州義山,五百萬元建屋大計劃,作商業區或住宅區在考慮中…目前一部分作爲球場及花園之義山,應改作商業區之用。」這樣的聲音,不斷在公司的董事會議提出。如1949年5月新董事會「以泰山亭地處市中心,極可開闢,故無論如何,應進行建設”,建設成功的話,會增加公司收入,對潮人之公益慈善各事,皆可興辦」。1951年公司向政府申請發給遷墳許可,積極辦理遷墳。在1951年6月開始,在華文報章登載啓事,希望墳山後人到公司登記,在6月11日至7月15日之間自行遷葬。同年12月再登啓事,進行第二期的登記遷葬墳墓。逾期未登記者由公司遷葬於井水港十二條半石廣德山之公墓。在遷葬期間,估計東陵泰山亭共有23000餘墓穴,到1953年底公司周年大會的報告指出該山由公司雇工起遷之先僑骸骨,共爲二萬一千零四十八穴。遷葬泰山亭空出的約53英畝土地,以1254528元割賣13英畝土地與政府。其餘土地用作公司發展。

遷葬私人墳地後,義安公司也相繼要求在泰山亭的潮州社團的公墓遷出。如1953年7月27日潮州江夏堂在報章登載啓事召開潮州黃氏族眾大會,討論關於「義安公司來函催促遷移本族泰山亭公墓一案」,指出「該公墓係本族先人于八九十年前與十三姓人士集資購地建立、歷史悠久、每值春祭之期、宗人集體祭掃、相機不輟、苟一旦變遷,難避非議…。」黃族最終在8月2日全族大會議決通過遷移公墓。我們不知道泰山亭究竟有多少社團公墓。然而,從結果來看,1952至53年之間,在泰山亭的各姓公墓,分別遷移到在井水港軍港路的廣德山第四區預留于社團的公墓。 

1  泰山亭墳地改建理想市場地形圖

資料來源:《南洋商報》1952年7月12日,第5頁。

遷墳之後,由於資金缺乏,義安公司乃以合作投資的方式發展泰山亭地段的土地。同時積極推動以教育爲中心的慈善活動。義安城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以合資方式,由四大本地銀行貸款興建。義安城占地304858平方英尺,主要由義安公司以義安發展私人有限公司的名義的投資。義安城主要租與高島屋經營大型商場,在1993年9月21日開幕。因此,在濟幽法會的福主分別爲義安城、義安公司和義安發展私人有限公司。

四、孝道與慈善:清明vs中元、祖先vs幽魂

歷時兩年,義安公司在1953年年底完成泰山亭遷葬。并且把新加坡潮人在泰山亭墳地,安撫無祀孤魂的公共祭祀,遷往廣德山新建的「潮州先僑公墓」。原來是墳地的烏節路,逐漸發展成爲繁榮的商店街。烏節路第二個重要的發展階段是1993年完成的義安城。伴隨着義安城地標的完成,在義安城和義安城對出的廣場,成爲城中購物、旅游和活動的中心。然而,從1994年6月印度男童從扶手電梯掉下死亡到2001年12月14歲少年在廣場練習脚踏車特技時意外摔死,這裏大小不一的意外頻生。坊間流言,不僅是因爲這裏過去是墳地,在遷葬時,如上文所述,大部分的墳墓,都沒有後人登記領遷移。也就是説,這裏有很多死者是無主先人,需要公司的照顧。更重要的是在起骨遷葬時,發掘了不少未化古屍。如1952年11月12日《南洋商報》記載了〈東陵泰山亭墳山遷葬,發見八十年前女蔭屍〉:「…星期一上午十一時,當工友發掘一穴時,當啓棺,即發現一具肌膚·潔白,身體完整之女蔭屍…查該女蔭屍之棺材甚大且厚,係最佳「吉黎□」之材料所造者,墳墓築得相當富麗,墓庭占地頗廣,料係富有之家。唯此次該公司自發出通告后,未有親屬前來遷葬,不得不由公司設法。」同一報導,記者從拾金工友處,知道上月在附近先後發掘二具不化之男性尸體。同年11月15日報導「未化古屍,泰山亭又發掘二具」這樣的「未化古屍」的報導,和無祀先人衆多的墳場的過去,加上意外頻生的當代現象,帶出耐人尋味的都市傳説。據説義安公司和高島屋曾分別聘請中、日僧人,舉行超度潔净儀式,但皆無結果。2002年義安公司的主席,也就是修德善堂養心社的主席張昌隆通過扶乩,在大峰祖師的指示下,決定以執行三年,停辦三年的方式,在清明節前後,在義安廣場執行三天的儀式。聘請修德善堂養心社執行儀式,無疑與兩者的人脈關係有關。儀式舉行的方法和間隔也通過扶乩而合理化。

在這裏必須要注意的是義安城所在的地方原來是潮州籍人士最早的墳山。安葬在這裏的有私人墳墓、有附屬於潮州社團的公墓、也有由義安公司或潮州八邑會館收埋的沒有親屬認領的客死新加坡的潮人。也就是説,無論是私人墳墓或公墓,都是有主的或爲家屬祭祀、或爲社團照顧的「先僑」。1950年代初遷葬,凸顯了大量原來是有主的先人、爲後人遺忘、變爲無主孤魂的可能性。不能讓有主先人成爲無主孤魂是會館、社團的重要任務。從泰山亭遷葬的是「先僑」而非游魂野鬼。因此,義安公司祭祀的是「集體的先人」(collective ancestors)。在清明前後執行的祭祀儀式、毋寧是過去在墳山祭祀祖先的延伸。因此是宗教性的孝道、而非宗教性的慈善行爲。這樣的强調「追思先人」的公共祭祀行爲,迄2002年,每年在公墓前進行。然而,被逐漸淡忘的半個世紀墳山經驗,因爲義安城的興建和一系列意外事故,把墳山的過去歷史和對亡者作祟的不安,重新嵌入主事者的心裏。沒有文字記錄的謠言、對迷信行爲隱晦的避忌、高度經濟效益的烏節路和義安城不可能恢復成爲墳地、90%以上的無主亡魂也不可能找回親屬。在這樣的背景下,公司的責任是要繼續提示死者并非無主游魂。因此,祭祀必須在祭祀先人的清明前後進行。法會并非迷信,而是孝道的延伸。祭祀不僅爲死者救贖、而且爲生者祈福。

(本文經授權發佈。原載《華僑華人文獻學刊》第二輯,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6年,第195—210頁。注釋從略。引用請參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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