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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丹《香藥貿易與明清中國社會》緒論(下)
  发布时间: 2017-01-11   信息员:   浏览次数: 205

二、研究现状

(二)关于香药贸易的研究

学界关于香药贸易的研究多集中于宋元时期,研究内容涉及香药的种类、特性、产地、运销、流通、用途、影响等诸多领域。截至目前最为权威和全面的研究成果当属林天蔚的《宋代香药贸易史稿》一书,该书分为三个篇章,详细探讨了宋代香药贸易兴盛的历史背景,介绍了香药的种类、性质、产地、用途等基本特性,并对香药的输入路线及在国内的运销路线进行了论述,此外,该书还对香药贸易与市舶司条例、香药朝贡、香药专卖、香药的储销机构等问题进行了全面阐释,从内外两方面论述了香药贸易对宋代财政及与安南各国关系的影响。可以说,该书的撰写不仅为后人从事香药贸易研究起到了提纲挈领式的指导作用,而且为日后东西交通史、南洋史的研究做出了较大贡献。然而,由于当时搜集资料的困难,作者对于文集和地方志中的资料运用较少,同时对某些问题的阐释亦不够深入,对于宋代民间海外贸易的探讨亦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然瑕不掩瑜,本书仍是研究香药贸易的一部力作。关于宋代民间香药贸易问题,夏时华的《宋代香药走私贸易》一文有部分探讨,该文从走私的区域、走私人群、走私原因、走私影响,以及政府的措施五方面,对宋代香药走私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

关于宋元时期中国与阿拉伯的香药贸易交流问题白寿彝先生的《宋时伊斯兰教徒底香料贸易》一文最早对此做了阐释,该文系统介绍了宋时伊斯兰教徒所从事的香料贸易在南海贸易中的地位,以及这一贸易对宋代经济的影响,和输入香料在中国的销售、药用情况,最后介绍了宋时来华的几位伊斯兰香料商人。随后,宋大仁的《中国和阿拉伯的医药交流》一文,分别从阿拉伯医药传入中国的情况和中国医药在阿拉伯的传播两个层面进行了论述。该文指出,宋元时期,从阿拉伯传入中国的不仅有如何配制药材的香药方,亦有阿拉伯花露水及丸散制作方法。李少华的硕士论文《阿拉伯香药的输入史及其对中医药的影响》,不仅对由汉至清阿拉伯香药入华的历史进行了简要梳理,而且对阿拉伯香药的种类及应用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对中国药材的功效与阿拉伯香药进行了比较,进而从药物学、方剂学等角度阐释了阿拉伯香药传入对中国医药发展的影响。

宋元时期泉州港香药贸易的情况,叶文程、李玉昆、聂德宁等学者曾撰文论述。叶文程的《宋元时期泉州港与阿拉伯的友好交往——从“香料之路”上新发现的海船谈起》一文,以1973年发掘于泉州的沉船中的香料、药物为线索,论述了宋元时期泉州港香药贸易的繁盛情形,以及与阿拉伯国家间的贸易往来。李玉昆的《宋元时期泉州的香料贸易》,从香料贸易的种类、数量、用途,市舶司与香料贸易的关系,香料贸易对社会的影响三个方面,论述了宋元时期泉州港香药贸易的盛况。作者指出,宋元时期,泉州进口的香料品种多、数量大、用途广,在满足统治阶级奢侈生活需要的同时,亦对政府财政及社会风俗产生了较大影响。聂德宁的《元代泉州港海外贸易商品初探》一文,以汪大渊的《岛夷志略》为核心资料,探讨了通过进口和舶商转销两种途径进入泉州的香药品种,作者试图从进出口贸易商品的角度来探讨元代泉州港海外贸易的发展状况。

刘冬雪的硕士论文《宋代海外贸易对中医药发展的影响》一文,以香药方为中心,详细探讨了香药在宋代医方、医案和传说中的广泛应用,及其对宋代医学的推动。同时,作者还对宋人滥用香药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胡沧泽的《宋代福建海外贸易的兴起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一文指出,香料和药物为宋代福建海外贸易进口的最大宗商品,且时人已对香药的诸多药用价值有所认识。

目前学界关于明清时期香药贸易的研究,并无太多集中的探讨,但研究明清海外贸易的论著多对此有所涉及。

万明、严小青、包来军等学者关于香药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明初。万明以《敬止录·贡市考》引《皇明永乐志》中的物品清单为中心,并结合宋元方志的相关记载,发现宋元明三代,香药在进口货物中所占比重极高,且明代进口香药的种类及仓储规模皆超过宋元时期,并由此指出,明初朝贡贸易的繁盛超过了宋元,其“海禁并未影响海外贸易的繁盛,海禁不能等同于闭关锁国”。严小青、张涛的《郑和与明代西洋地区对中国的香料朝贡贸易》一文,在探讨郑和下西洋采买香料的原因和方式、香料朝贡贸易及民间香料贸易等问题的基础上,指出香料朝贡贸易及郑和下西洋活动不仅引发并推动了民间海上香料贸易的发展,而且增强了中国与世界的经济文化交流,扩大了当时中国在全世界的影响范围。与此同时,受朝贡贸易影响发展起来的民间香料贸易的价值并不能用单一的税收利润来衡量,其对时人社会生活的影响更值得关注。包来军将明代的香料朝贡贸易与西欧香料战争贸易比较分析,指出“围绕着香料,东西方不同的经济观念、贸易方式使得双方的历史发展及结果显得如此对比鲜明:重名与重利,和平交换与战争掠夺,保守放弃与进取扩张,结局是中国的衰落与西欧的崛起。”

田汝英的《葡萄牙与 16 世纪的亚欧香料贸易》一文,探讨了葡萄牙的香料贸易活动及其重要影响,作者认为,“香料贸易是前现代最能体现全球一体化进程、最适宜以全球史视野进行考察的活动”,葡萄牙人在16世纪从事香料贸易的活动,不仅实现了欧洲人直接参与香料贸易的夙愿,而且改变了欧洲人的香料观,改变了欧洲香料市场的结构,降低了香料的价格,促使其从奢侈品向大众消费品转化。

小约翰·韦尔斯、大卫·布里贝克、卜正民等西方学者多从全球史的视野探讨14-18世纪的香药贸易。小约翰·韦尔斯的《胡椒、枪炮、战地谈判:1662-1681荷兰东印度公司和中国》和大卫·布里贝克、安东尼·里德等人所著的《14世纪以来东南亚的出口贸易:丁香、胡椒、咖啡和糖》,以详实的贸易清单为基础,深入探讨了地理大发现时期西欧各国对东南亚香药产地的争夺及在东亚海域的贸易角逐。卜正民的《塞尔登先生的中国地图:香料贸易、佚失海图与南中国海》一书,以一幅被遗忘350年的中国航海图为切入点,以香料贸易为纽带,生动呈现17世纪中国在东亚及东南亚地区的海外贸易,以及中国在亚洲海洋世界中的位置。

李斌的硕士学位论文《明代中国与东南亚的香料贸易》,将明代中国与东南亚的香料贸易分两个时期,分别介绍了香药贸易的性质、方式、路线、价格、数量及对明政府财政所造成的影响,分析了香料在明朝对外关系中所起的作用。作者认为,第一个时期的香药贸易,“以香料作为贡品输入中国为核心,以朝贡贸易为重点,以香料走私作为辅助;第二时期以西方殖民者东来为起点”。郑甫弘的《明末清初输入中国的南洋物质文化及对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影响》一文,分别从“新物种的引进与传播”、“南洋物产及日用品之输入”、“中介文化:欧式生产品的间接传播”三个方面,对16-17世纪南洋物种(香药占有极大比重)输入中国的情形进行了系统介绍。田汝康的《郑和海外航行与胡椒运销》一文,论述了郑和下西洋所运胡椒对明人社会生活及政府财政带来的影响,作者认为,“胡椒在中国由珍品变为常物是郑和远洋航行所促成的改变”,利用胡椒、苏木折赏支俸的方式,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明廷的财政危机。李曰强的《胡椒贸易与明代日常生活》一文,以胡椒进口贸易为切入点,对胡椒传入中国及其早期影响、明代胡椒进口贸易的兴盛、胡椒与明代日常生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除上述专文研究外,关于明清香药贸易的问题,明清海外贸易的论著中亦多有涉及。如李金明的《明代海外贸易史》、《明初中国与东南亚的海上贸易》,万明的《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明与清前期海外政策比较研究》、《中国郑和与满剌加——一个世界文明互动中心的和平崛起》、《郑和下西洋终止相关史实考辨》,李庆新的《明代海外贸易制度》,黄启臣的《清代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陈希育的《清代中国与东南亚的帆船贸易》,田汝康的《中国帆船贸易与对外关系史论集》,等等。

综合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外学界关于香药贸易的探讨,多集中于地理大发现时期西欧各国对东南亚香药产地的争夺及贸易角逐。对香药的研究,除关注其食用、药用、防腐等实用功效外,更注重探讨香料的味道对人的心理及性格产生的影响。国内学术界对于香药贸易的研究,从时段上看,大致划分为汉唐、宋元和明清三个时期。汉唐时期的中外香药交流,学界的研究多集中于陆上丝绸之路这一区域,对于海上贸易的情况则较少探讨;宋元时期的香药贸易受到学术界较多关注,且取得了丰硕成果,研究内容涉及香药的种类、产地、运销、贸易状况、储销机构、用途、影响等多方面;明清时期的香药贸易,无论是史学界,还是中医学界,皆鲜有学者问津,其研究成果零星地散落在研究海外贸易的相关论著当中,探讨时段亦多集中于明前期,且多将其看作朝贡贸易或郑和下西洋的分支问题进行探讨,很少将“香药贸易”作为研究的核心将其置于东亚海域的大背景下,从海洋史的角度进行深度考察,尤其是15-18世纪长期执东亚海域贸易之牛耳的华商从事香药贸易的问题几乎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盲点。截止目前,关于明清时期香药贸易的研究尚无专门论著出现。

21世纪以来,随着新史料的不断发掘、新理论的相继诞生,以及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战略的提出,从海洋史的视角出发研究明清香药贸易与中国社会的关系,无论从研究资料、研究手段、研究条件,还是制度保障来看,相对于前辈学者皆具有更多优势。本研究力图通过对明清时期东亚海域香药贸易的探讨,在丰富中华海洋文明的基础上,提供了一个站在东亚海域看中国的新研究视角,并希冀为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尽以绵薄之力。

三、研究思路及史料介绍

本书选择明清香药贸易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对香药概念、种类、产地、功用及输入路径的梳理,勾勒东亚海域香药贸易网络的构建过程,探讨香药贸易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香药如何被应用的过程,以此追寻以香药为代表的物所承载的海洋文明对陆地渗透与影响的痕迹,思考官方和民间、中央与地方围绕海洋政策为核心进行的斗争与妥协。

本书正文共分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第一章在对香药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对香药的种类、产地及功用做了细致梳理。笔者认为,不同时期香药的产地并非一成不变,在自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香药主产地常随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更,香药的多元功用亦在长期的实践中不断得以发掘。

第二章以时间为线索,对汉唐、宋元、明清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香药贸易背景做了简要介绍。从总体上看,香药贸易的规模由汉至清,呈不断扩大的趋势;香药贸易的区域,由陆地转向海洋;香药贸易的主体——官方和民间势力,呈此消彼长之势。

第三章主要介绍了香药贸易的航线及输入途径。由明至清,香药贸易航线远涉东西洋多国,贸易网络呈“小”→“大”→“小”的格局。香药输入中国的途径主要有朝贡贸易、郑和下西洋、民间贸易、西人中转四种方式,明前期以朝贡贸易和郑和下西洋活动为主,明中叶以后,民间贸易和西人转运占据主导。

第四章从香药贸易与政府财政、沿海经济、个人财富三个层面,探讨了香药贸易对中国经济带来的多重影响。透过分析我们发现,在香药贸易对中国经济产生影响的过程中,时常充斥着官方与民间、中央和地方为了各自利益而进行的斗争与妥协。

第五章从宗教祭祀、医疗保健、日常饮食三个方面,阐述了香药在中国社会的运用情况。各类香药在中国社会的应用过程不仅完成了其自身从奢侈品到日用品的身份转化,而且彰显了海洋文明对陆地的辐射与影响。

由于香药贸易与明清中国社会这一课题,既涉及到海外交通史、日常生活史的相关内容,又离不开对医学史的探讨,因此资料分布十分零散。根据笔者的搜罗、查阅,与本研究相关的资料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香谱、医书、本草类书籍。目前史学界关于香药的研究对香谱中的资料有所涉及,但较少运用历代医书和本草类书籍中的资料。目前保存较为完整的香谱主要有洪刍的《香谱》、陈敬的《陈氏香谱》和周嘉胄的《香乘》,三种香谱中记录有各类香品和大量香方。《唐本草》、《海药本草》、《本草衍义》、《证类本草》、《食物本草》、《本草纲目》、《本经逢源》等本草类书籍,详细介绍了每种香药的特性、功效及使用禁忌,通过对历代本草类书籍中所记香药种类及内容的详略性和准确度的分析,我们可以大致梳理出香药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历程。外科精要》、《寿亲养老新书》、《丹溪先生心法》、《局方发挥》、《卫生宝鉴》、《普济方》、《医宗必读》、《赤水玄珠》、《证治准绳》等医书中,记载有丰富的医方,从总体上看,添加香药的医方在各类医书中所占比重呈逐渐增加的趋势。

第二类,日用类书、食谱。《居家必用事类全集》、《遵生八笺》、《多能鄙事》、《便民图纂》、《群物奇书》、竹屿山房杂部》、《万宝全书》、《墨娥小录》等日用类书中,记载了大量使用香药的香方、医方和食单,而这类书籍中关于香药应用的记录,最能反映香药在广大民众中的使用情况。万历九年重刻本《居家必用事类全集》,黄希贤所作的《序》中即说道:“《居家必用》一书,由来久矣。首尾凡十卷。其书事兼四明,录及九流,博大知悉,罔不具备。大都摘群书之关要,诚家居者,必不可少也。”《饮膳正要》、《易牙遗意》、《随园食单》、《食宪鸿秘》、《老饕集》、《养小录》、《醒园录》、《调鼎集》等食谱中,记载有诸多使用香药作为作料的食单,通过比对发现,不同时期香药运用于饮食的情况有较大差别,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时人饮食观念的转变。

第三类,海洋图书。《岭外代答》、《诸蕃志》、《岛夷志略》、《真腊风土记》、《瀛涯胜览》、《星槎胜览》、《西洋番国志》、《西洋朝贡典录》、《顺风相送》、《指南正法》这类图书的作者或亲赴海外,或听人描述、各方搜集,记录了大量有关香药特性及其产地的知识。东西洋考》则系统记录了官方视野下海外诸国的概况、海洋贸易的航线和税收等相关问题。《郑和航海图》、《明代东西洋航海图》、《清代东南洋航海图》等航海地图,分别从官方和民间的视角,详细客观地呈现了明初至清中叶,华人在亚洲海域的香药贸易网络。

第四类,日记、文集。明中叶以后,西方人开始进入亚洲海域,并积极参与到中国与东南亚、南亚的香药贸易中来。江树生译注的《热兰遮城日志》(共四册)详细记录了1629年至1662年间,大员与东南沿海及巴达维亚间的贸易往来,该日志虽以流水账的形式记录,却大量保存了大员与东南沿海间的贸易清单,其中涉及香药运销和交易的资料十分丰富。马士所著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大量记载了清代以英国人为主体的西方人参与对华香药贸易的情形。《东印度航海记》、《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中国和东印度群岛旅行记》、《东方志——从红海到中国》、《热带猎奇——十七世纪东印度航海记》、等书,生动描绘了西方人眼中的中国,以及亚洲海域的香药贸易活动。林次崖文集》、《典故纪闻》、《菽园杂记》、《陶庵梦忆》、《镫窗丛录》、《墨井集》等文集中亦散落了大量有关香药贸易及应用的信息,值得仔细搜罗整理。

第五类,官方正史。主要包括明清实录、(正德)《明会典》、(万历)《大明会典》、《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明经世文编》、《明史》、《清史稿》等。明清时期,统治者屡次颁布禁海令,海外贸易政策多有变动,官方正史中的相关史料对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香药贸易的性质颇为重要。同时,这类资料中记录有大量关于朝贡贸易的信息,成为探讨明前期香药贸易不可或缺的资料。

第六类,地方志书。主要包括省通志、府县志、乡镇志等。诸多方志的 “番夷志”、“赋役志”、“风土志”、“杂物志”等门类中涉及有香药进口种类、香药税额、香药在当地的应用情况等相关问题,但由于其分布较为零散,加之时间有限,笔者未能很好地将不同方志中有关香药的记载进行比对分析,有效利用。

(本文为杨国桢主编《中国海洋文明专题研究》第五卷,涂丹著《香药贸易与明清中国社会》绪论,人民出版社2016年,注释从略。)

涂丹《香药贸易与明清中国社会》绪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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