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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瑤_以今日之我與昨日之我相戰——《福建佃農經濟史叢考》與《明清農村社會經濟》校讀
  发布时间: 2016-12-15   信息员:   浏览次数: 727

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相战

——《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与《明清农村社会经济》校读

陈瑶(厦门大学历史系)

傅衣凌先生曾经说过:“我和古人相反,不自悔其少作,读书得间,颇有新见杂出其间,也不惜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相战。”[1]如若先读傅先生的遗作《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再溯时回看他1980年代、1960年代、1940年代的中国社会经济史论著,对于他的这句话,便有真切地感触,而深知其分量。

傅衣凌,原名家麟,笔名休休生,19115月出生于福建省福州市。1929年进入私立福建学院经济系。1930年转入厦门大学历史系。1935年东渡日本,进法政大学研究院,师从松本润一郎学习社会学,准备研究日本史,因中日关系恶化,1937年提前回国,在福建省银行经济研究室工作。1939年,傅先生在永安城郊黄历村的一间无主破屋里发现一大箱子明代嘉靖到民国年间的土地契约文书,其中有田地的典当买卖契约,也有金钱借贷字据及分家合约等,还有二本记载历年钱谷出入及物价的流水账。傅先生以永安发现的这批农村契约文书为中心,查阅一些有关地方志,从地权的转移与地价、租佃关系、借贷情况等方面系统地研究永安农村社会经济的结构,写成《明清时代永安农村的社会经济关系》和《清代永安农村赔田约的研究》,1941年,又发表了《福建佃农风潮考略》,在1942年编成出版《福建省农村社会经济参考资料汇编》一书之后,于19448月,将前列三篇文章结集出版,编成《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一书。[2]《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是由福建协和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会作为“《文史丛刊》之二”发行,包括《集前题记》、上编《明清时代福建佃农风潮考证》、下编《近代永安农村的社会经济关系》和《永安农村赔田约的研究》、《校后跋》几个部分。[3]这本小册子,是傅衣凌先生开创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的奠基之作,也是我国学者第一次引用民间契约文书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著作。

1950年代,傅先生的研究关注点和深度、广度以至理论和方法都在不断变化,转而比较侧重探讨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然而在1958-1959年的学术大批判中,特别是在对尚钺先生关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研究的错误批判中,傅先生也遭到了冲击。《明清农村社会经济》便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和思想环境下艰难编辑成稿,于196111月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发行第1版,包括《明代徽州庄仆制度之侧面的研究》、《明清时代永安农村的社会经济关系》、《清代永安农村赔田约的研究》、《闽清民间佃约零拾》、《明清之际的“奴变”和佃农解放运动》、《明清时代福建佃农风潮考证》及《后记》等7篇文章。其中《明清时代福建佃农风潮考证》、《明清时代永安农村的社会经济关系》、《清代永安农村赔田约的研究》三篇文章是在《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的基础上经过精心修改增删而成。把建国前后的论著汇集一书,毫不掩饰地展现前后的矛盾变化,不仅真实地反映了傅先生早期学术研究理路的变化,也让后学们有机会细细体会在当时的时代氛围下,傅先生在思想转变中经受的艰辛的心路历程。本文对《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相关文章进行全文校异,在阅读、查核、理解异文的基础上根据异文性质稍加分析,尝试解释作者修改增删文稿的原因。文章若有任何错漏之处,请各位师友不吝赐教。

一、《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的《集前题记》、《校后跋》与《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的《后记》

《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的《集前题记》于民国三十三年元旦记于邵武,傅先生称,该书所收的三篇文章,是他那几年研究中国农村经济史的长编,刊行本书的目的与其理由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我常想近十数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至今尚未有使人满意的述作,其中的道理,有一大部分当由于史料的贫困。这所谓史料的贫困,不是劝大家都走到牛角尖里弄材料,玩古董;而是其所见的材料,不够完全,广博,因此,尽管大家在总的轮廓方面,颇能建立一些新的体系,惟多以偏概全,对于某特定范围内的问题,每不能掩蔽其许多的破绽,终而影响到总的体系的建立。所以近来有一般的社会经济史家颇积极地提倡经济社区的局部研究,以为总的体系的解明的基础。本书即是站在历史学的立场上,考察福建农村的经济社区的一个尝试。这一块园地,目前虽尚在试作期间,不过我相信当不会使大家感到完全失望的。

第二,在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论坛上,对于秦汉以后的中国社会经济形态,异说颇多,有一派的研究者,都否认其属于封建社会的范畴之内,他们所提出的有力的证据,说是秦汉以后的中国已看不见有农奴制度的存在,所谓佃客、客户、佃户等等都为国家的自由佃农,其与地主所发生的关系,是契约的,而非为身份的隶属,这一个推论,和历史的事实是否相符合呢?我愿意提供本文所搜集的资料,让大家好好推敲一下,看看他们——主佃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呢!

第三,本书的内容,虽侧重于福建农村的经济社区的研究,然亦不放弃其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形态之总的轮廓的说明,尤其对于中国型封建主义的特点的指明的责任。譬如中国封建社会史的分期和氏族制残存物在中国封建社会史所发生的作用这一些问题,从来论者都还缺少具体的说明,故本书特搜集此项有关资料颇多。惟为行文的便利起见,多附述于各编的注文中,其中所论,虽不敢说有什么创见,但为提醒国人的研究,亦不无些微意义。此点,希读者注意及之。

第四,谁都知道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应注重于民间记录的搜集,所以近代史家对于素为人所不道的商店帐簿、民间契约等等都珍重的保存,利用,供为研究的素材。在外国且有许多的专门学者,埋首于此项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完成其名贵的著作,而在我国则方正开始萌芽,本书对于此点也特加注意,其所引用的资料,大部分即从福建的地方志、寺庙志以及作者于民国二十八年夏间在永安黄历乡所发现的数百纸民间文约类辑而成,皆为外间所不经见的东西,这一个史料搜集法,为推进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似乎尚值提倡。[4]

总结起来,傅先生在这本开启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路径的书中,开门见山地提出了自己的学术见解。他所反复强调的,是看待史料的眼界、解读史料的办法和搜集史料的新途径。他所倡导的,是福建农村经济社区般的小社区的局部研究,以及从福建农村经济社区研究对整个中国社会经济形态总轮廓进行有效说明。他所关心的,是农村中佃农与地主之间的关系,并由此考察秦汉以来中国社会的性质,与当时学术界所讨论的中国社会形态演变史问题中的一些观点进行商榷。

《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的《校后跋》更像是一篇日记,记录了傅先生在日常生活中对民间史料的细心收集和记录,也提示读者,在福建乡村以至中国各地城乡,诸种有重要史料价值的契约文书、账本、碑刻只要稍加留意,便能有所发现,更需要悉心收集保存

本书校印已半,我以送友江干,偶于邵武东郊外临溪的一间破庙边,获见石刻一块,倒置墙畔,其文如下:佃送主家者,照此斗式,呈奉各宪颁定送城斗式,主自往挑者,照此斗式。雍正十年十一月日公立。

按此段记事,知雍正八年邵武南乡人争斗式,虽经知府任焕酌颁定式,然纠纷实并未已,故在雍正十年十一月復有呈奉各宪颁定送城斗式、勒石立碑,以杜争端。至此石原在何处,有无附镌其他文字,及于何时被折毁为筑墙材料,现均无从考。兹以足补上编所引邵武县志记载的缺漏,且亦有关地方文献,特附录于此。八月八日夜记于樵川寓庐。(p78

先生在《校后跋》中录下所见碑文,并附上简要分析,展示碑文对于本书所论问题的缺漏具有重要的补足文献的价值。这实际上是作为一种示范,再一次提醒读者,要注重民间记录的搜集、保存、整理、利用。而这一点的直接体现,是在1961年出版的《明清农村社会经济》正文中增补了这一通碑文资料以支持论述。

然而,到195912月,傅先生在北京的寓所撰写《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的《后记》时,他的思想和认识已经经历了重大的变化,立场的转变在《后记》中直白地坦陈。他在《后记》中写道,“本稿是以拙著《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为基础而辑成的,原书于1944年由福建协和大学印行较少,因限于当时的学习条件,其中若干提法是有错误的。这次在收入本书时,曾作了自我批判,并使我进一步的认识到旧知识分子的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首先从改变立场始,尤其要学习毛主席的对阶级的分析的重要性。”对于史料分析的转变,傅先生接受学界的批评意见,承认本书在写作时,为提供更多的史料,颇有堆积史料之嫌,并更特别说明,原书中史料分析的关键问题在于“在引用时,不免有客观主义的倾向,特别其中关于阶级斗争的记载,都于封建地主阶级之手,未曾删削改正”,提出希望读者阅读时予以注意。正如傅先生在建国后的诸种著作中反复诉说的,1961年版的《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的后记也表明自己“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还很差,其中论点可能有错误之处”,但,“还是如实的把个人意见写出来

这种如实的披露自身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转变历程的记录,傅先生不仅在新著《后记》中直陈心迹,还通过对三篇文章内容大量而细致的修剪增删来呈现。1944年与1961年三篇文章的两个版本比较起来,后者在史料的使用和增补、分析和论述方面都有很大的改进和加强,总的来说,这次修改不论是从史料来说还是从史识来说,都是值得称道的。其中增补的史料,跟傅先生早期论著中所引用的史料一样,一部分在今天已经看不到原始文献本身了,傅先生论著替我们保存史料的意义毋庸置疑。从这一基础认识出发,我们再看两个版本的其他增删修改之处,便能更深刻地认识到1961年版处理过程的复杂性。三篇文章中,《明清时代福建佃农风潮考证》一文的增删修改最为显著,《近代永安农村的社会经济关系》和《永安农村培田约的研究》二文则改动之处较少,增删不多,观点的修正主要体现在文末的史论部分。三篇文章,除了字词文句的常规修订疏通和新见史料的补充调整,重要的变动表现在遣词用语的定性型修正,分析立场转变的指导下对史料的增删与剪裁,舍弃中外社会经济史比较的论述,以及部分小节的重写。为行文简洁,下文提到《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一书,都简写为《佃农》;《明清农村社会经济》则以《农村》代替。

二、定性农民“起义”

由于立场改变,学习阶级分析法,对农民反抗风潮的性质有了明确的定性,故而1961年版的书中,所有“出于封建地主阶级之手”的佃农“叛乱”、“乱事”、“纠众为乱”等用词都修改为“起义”、“革命”、“反抗地主”等,并对佃农风潮的负面描述史料予以处理。

所有提到邓茂七较桶事件之处,原本在阐释和分析中称“邓茂七之乱”的都改为“起义”。如,《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14页“自然要算明正统十三年的邓茂七之乱了”改为“自然要算明正统十三年的邓茂七起义”(《农村》第172页),这样的地方全部修改,可谓细致地扫遍全书,并未遗漏一处。

《佃农》1415页“茂七所提出废除送粟冬牲的苛例,正适合在封建制压抑下的农民的素朴的要求,故这个风潮立即扩大起来。旁近龙溪垛民、永泰客民、尤溪墟丁、都闻风并起,蔓延全省,震动东南诸省,曾使封建的明朝感到极大的不安。但终为了其他社会条伴的缺乏,邓茂七的叛乱,不免失败,而且连作为租佃间的障碍物的旧制度,都仍旧维持着。”这一段,在《明清农村社会经济》中,“风潮”被改为“运动”,各地叛乱民众被称为“起义军”,这一系列的活动都被称为“起义”。(《农村》第172174页)

与邓茂七起义相关的福建各地佃农反抗地主的行为,也都定性为“起义”。如“张六角等之倡乱”(《佃农》第15页)亦改为“张六角等的起义”,称其“立在闽南农村中掀起一个空前的革命高潮”(《农村》第175页)。

前者将自邓茂七而始的农民反抗行动统称“这个乱事,一直迁延到顺治十三年,才告结束。当时清流、明溪、连城、上杭、永安、沙县、泰宁诸地的佃农,亦均有同一的举动。”(《佃农》第18页)后者改为“关于这一次革命运动,分布极广,影响甚深,闽西北诸县,如清流、明溪、连城、上杭、武平、永定、永安、沙县、将乐、泰宁诸地的佃农,皆群起响应。”(《农村》第179-180页)

这样的定性不仅限于福建佃农风潮,对于太平天国战争的评价也捎带涉及。《佃农》提到太平天国时期福建的状况,称“其时福建所受兵祸之惨,虽不像苏浙皖赣诸省”,“然闽西北一带却屡受太平军余党的骚扰,而会匪林俊黄有使等则负嵎于沙永之间,农民大多流亡死丧,曾弄成地旷人稀的现象,直到左宗棠督闽之后,招集流亡,民始复业,这苛例大约即因此故,而被废止”。(《佃农》第52页)而《农村》中则改成“其时福建僻处东南,虽不是革命运动的中心,然闽西北一带却在太平军的势力范围内;同时,本省会党林俊、黄有使等亦活跃于沙永之间,在农民强力的斗争下,这苛例大约即因此故,而被废止。”(《农村》第36页)其中对太平军负面的阐述转为正面,“骚扰”变成“革命”,“会匪”变成“会党”,对于“封建官僚”左宗棠的功绩,则一笔勾销,变成“农民强力斗争”的胜利果实。

三、裁画阶级对立

阶级斗争立场的坚定鲜明,表现在《农村》裁剪史料以勾画农民与地主阶级之间紧张对立的局面,或直接改变、加强分析语气以确立阶级对立的样态。

裁剪史料的策略有两种,其一是删除一切体现主佃之间和谐交往的史料字眼,其二是删除一切正面描写地主、官僚阶级的史料字句。

最为明显地体现第一种意图的,是《佃农》第11页所引史料在《农村》中被有意识地剪裁,《佃农》中引文如下:

泉地隘而硗瘠,濒海之邑,耕四而渔六。……邑东十余里属惠,其隶晋者巨浸耳。邑西五里为南安,正南多滨海埭,田未旱而涸。西南不十里,又南安界也。惟岭北四五十里,其东复为惠安,北连仙游,稍稍称沃壤。每春冬征租,旧皆由田主亲履田亩,以丰歉为完欠。田丁例供一饭,田主上坐,田丁之老傍坐,举壶觞田主,或缙绅之林下者,亦和颜与谈农事,劳苦而慰藉之。共饭毕乃退。租完将归,以只鸡白粲二三斗为赆,田主答以巾扇之类,主佃相与以礼如此。(温陵旧事:据泉州府志卷二十:风俗引)

而《农村》第166页则径自史料原文中删除“或缙绅之林下者,亦和颜与谈农事,劳苦而慰藉之”、“主佃相与以礼如此”两句。我查对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风俗》里面确有被删除的两句。窃猜度,这两句描述了地主缙绅与佃农平和有礼的交往场景,赞誉泉州地区主佃互相以礼相待的相处模式,这种取向违悖了《农村》以阶级对立为主导的基调,故而被修剪。

为了营造阶级对立的紧张氛围,诸多表述被直接调整。如《佃农》第15页中“租佃之间常起纠纷”,“有明末造,泉属各县即以斗栳问题,纷扰达数年之久”一段在《农村》中被改为“在万历末年至天启间,清流农民曾有“较秤斗”之争,在崇祯间,泉属各县即以斗栳问题,掀起相当激烈的斗争”(《农村》第175页)。

一些史料由于言论立场的问题而被取消引用。《佃农》第18页引用《泰宁县志》卷一《风俗》一条“顺治三年,上高保佃户因较斗生衅,几杀田主,顽佃刁悍之风,固应惩创,在田主亦不可刻意诛求,自取耻辱也”,后半部分对“顽佃”的评述和基于田主立场的建议也在新的版本中被删除。(《农村》第180页)

对地方官员的正面描述也被删除干净。如《佃农》15页引乾隆《泉州府志》卷三十《名宦》记录:“此次乱事虽暂告平,然崇祯十年,南安又有乡闾奸宄,藉输租斗斛太重,聚党请禁。阙士琦……崇祯十年令南邑,爱民礼士,一以长厚为治,时乡里奸宄,藉输租斗斛太重,聚党请士琦禁革,实生乱阶,士琦毅然斥之,众一拥而出,径夺而去,当事者闻之,廉知士琦长厚,然于奸宄亦不能有创惩也。”到《农村》一书中,描述阙士琦的“爱民礼士,一以长厚为治”等字句即被抽除。(《农村》第176页)再如,《佃农》第18页引《泰宁县志》卷七《寇警》,记录“顺治四年正月初九日,上高永兴二保结六七百人,白昼持刀横行城中,无有撄其锋者,时邑令许文胄怜其痴愚,置不问。”到《农村》中即删去时邑令不置问的应对办法。(《农村》181页)而这一句或许可以说明地方官对于农民的同情之心。还有诸如“地方官应实心劝化,实力惩儆”(《佃农》第58页)之类说明官方对农民风潮并非一味武力镇压的记载也在新版(《农村》第43页)中删掉了。

直接改变史料解读取向和加强分析语气以确立阶级对立的样态,是1961年版修改中常见的方式。如《佃农》第48页写的是“近人虽有云:永安现尚有八二分租的恶例,我想这或非一般的现象,而只是某特定区域之一个极端的例子罢。”,之后则修改为“解放前曾闻永安仍有八二分租的恶例。据此而论,则其分额当是很重的。”(《农村》第33页)再如《佃农》第58页“然也因此租佃关系的密切,双方自时有交涉”改为“然也因此租佃关系的对立,双方的斗争是剧烈的”(《农村》第42页)诸如将“知其(主佃)关系谅亦非十分圆满的”(《佃农》第58页)改为“知其矛盾是相当尖锐的”(《农村》第43页)之类的改动,随处可见,这些都直观地体现立场转变带来的史料解读倾向的变化。

四、舍弃中外比较的相关评述

目前并不清楚,傅先生是出于学术的考虑,还是基于其他什么原因,要将《佃农》正文和注释中谈及中外社会比较的相关评述几乎全部舍弃掉。我们能够找到以下几处修改的痕迹:

其一,《佃农》第29注十六写道我认为正显现出中国型的封建主义的分割性,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创生,不是采取清扫氏族制的形态,而是与其妥协之下而发展,故中国型的封建领主在其庄园内不像欧西的封建领主具有完全的支配权。但他们却常利用氏族制的残存物,以为统治农民的工具。”《农村》第1704改为:“我认为正显现出中国封建主义的分割性,就是中国的封建领主常利用氏族制的残存物,以为统治农民的工具。”同一注释的最末一句“这又是中国封建主义与西欧封建主义的一个不同的地方”在《农村》中也被删掉。

第二,《佃农》第53页“我们可以认识长期的中国社会,虽不是停滞的,不过他所走的路线终不像西洋资本主义国家那么直截快捷,在清扫封建主义的残余之后迈步前进,而係与其妥协的解消之下,作迂曲迟缓的发展”,在《农村》第38页改为“我们可以认识长期的中国封建社会的迂曲迟缓的发展

第三,《佃农》第59注二最后一段写道“所以中国都市发生的原型,率由政治都市嬗变而来,而很少直接基于经济上的必要而独立发展的,这点,我认不失为重要的理由,而又是中国封建都市和西欧都市在社会经济史上所发生不同作用的原因”,这几句在后来的修改中被全部删掉了。

惟一一处没有删除的是,《佃农》第2425页《明清时代福建佃农风潮考证》一文结论处谈到“总之,依据上述,我们可以得到这么一个结论,就是中国史上的佃户(包括客户、庄户、地客等异名)和欧洲中世纪的农奴,我们将其作一缜密的比较,两者之间的社会身份和经济地位,在本质上,到底有了怎样的差异,可否因为名称的变换,与在中国史上不见有严格的农奴制度,就可否认秦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的存在。”在《农村》中,这一段并没有做出大的改动,只是为行文逻辑通畅和严谨而在“差异”之后加入“那末”二字,并将“严格”改为“西欧式”。(第189页)

五、新增佃农风潮类型

《佃农》上篇《明清时代福建佃农风潮考证》一文是三篇文章中改动最大的一篇,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旨在说明明清时代福建农村社会关系及农民的实际社会经济生活状态,后半部分则分类辑录福建佃农风潮的史料,在例举了“由于封建贡纳与劳役所引起的风潮”和“由于量器纠纷所引起的风潮”之后,继而叙述“由于纳租数量所引起的风潮”。而《农村》中这一篇文章相对于《佃农》改动得最大的部分即在最后这一小节,进行了大幅度的增删史料、更改结构的动作,使得文章观点更为鲜明,结构更为清晰。

首先是将这一部分归类为“由于平仓、平米所引起的风潮”,增补列举大量新见明清时期福建各地农民要求平仓而引发斗争的资料,以论证“封建时代的农民是具有朴素的均产主义的思想,他们在严重的封建压榨之下,盼望有一个自由平等的小天地”,“在这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的复杂错综的矛盾中,以及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的特点,于是明清时代平仓、平米遂成为农民反封建斗争的一个很有号召力的口号”。通过引证示例说明,“在这些斗争中,是充分的体现出农民对剥削者的坚决的反抗”,也反映农民的“平均主义的根源是个体农民的思想方式,是平分一切财富的心理,是原始的农民‘共产主义’的心理。”这后一句,是本书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引用斯大林的话。

其次,删除了反映“一二地主的殊恩”的史料。如《福建新通志·孝义传》所载“林怀忠以行义称……会大霜杀稼,谷不实,佣田者以为忧,怀忠曰:‘灾一也,奈何令佃独受病乎’,纳其获,不问坚好,佃德之”一条,以及《泉州府志·国朝乐善》所载“王纶礼,南安人……雍正十年,邑亢旱歉收,凡佃丁应纳租谷,悉免之”一条。

第三,删掉了体现佃户抗租带来负面影响的文献与论述。如《同安县志》中小刀会因佃农抗租而发起谋乱的资料,以及《漳州府志》所载“诏邑霸田抗租,积习相沿,业主无利可收,徒受纳课之累”等从地主立场撰写的文字。

六、结语

如果1961年版《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的《后记》不足以让现在的我们理解傅先生修改文稿的动因,我们或许需要设身处地地体会建国初期傅先生等诸多从中国传统教育和自由开放的学术氛围走进新时代的知识分子的现实境遇、学术兴趣与思想转变。而这些现世处境遭遇、研究取径转向和立场坚定过程的多维复原工作,由于诸多线索的隐晦,暂时还不成为本文能够讨论的对象,实际上,我们对于社会史论战之后中国经济史和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学术走向和影响因素,也还有待进一步的梳理。但傅先生后来的自我说明和科研实践,实际上已经解开了很多校读过程中涌现的矛盾带给我的纠结。

先生在70岁时所作自传中提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国讲学期间,亲眼见到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在生产技术方面是进步的,但在社会制度上存在着许多不可克服的矛盾,“通过两种社会制度的对比,深深感到社会主义好,坚信中国共产党是光荣伟大正确的。我感到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全国人民实现四个现代化。因此,回国以后,提出了入党的要求,1980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傅先生说,“这是我一生中最光荣,也是最高兴的事情。”[5]

1984年,先生在几篇谈治史经验的文章中,回首自己接触和学习马克思列宁思想的历程,是从三十年代社会史论战开始,在日本留学期间更有了比较系统的学习和借鉴。[6]在谈及研究明清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心境时,他坦诚地说,“解放后,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学习了毛泽东同志的‘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论述后,我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研究的信心增强了。”[7]

杨国桢先生回顾和总结先生建国前后这一阶段的思想变化称,“在坎坷的经历中,傅先生经受了考验。在政治上,他不断进步,从民主主义者转变为共产党员;在学术上,他重加反省,敢于承认错误,也敢于坚持真理,六十年代以后的文章显示了他在理论学习、研究方法上的不断探索和进步。”陈支平先生则在傅先生另一部同样撰写于六七十年代的著作《明清封建土地所有制论纲》的《跋》中揭示了当时傅先生正在经历不公正遭遇,“为了使自己辛勤写成的著作能够在当时的环境下出版问世,他的这部著作也不能不带上那个时代的某些烙印”[8]

傅先生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从未放弃对于自己学术追求和思想历程表白,他一生不断地在剖析自身思想的变化,这种坦然表露实情的勇气,折射出他终身都未丢失强大的反思能力。到1980年代回头看待自己在60年代的论述,傅先生自我批评那时“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学习很差,虽力图用历史唯物论的观点来研究中国的历史,但所得结果并不满意,存在不少旧传统的影响痕迹和堆砌史料的毛病,甚至难免以史料代史学的错误”。[9]1980年,《明清农村社会经济》得以再版,在《再版后记》中,傅先生也说:“本书文稿写作时间,相距甚久而我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又很不够,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敬希读者教正。”[10]傅先生的遗作《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体现了在生命最后阶段对自己一生的学术研究的反思,不仅在历史认识上总结提升了他终生的研究成果和理论方法,更郑重地给后辈学人留下最重要的遗训:“每一位有时代感和学术责任感的史学工作者都有必要重新反思自己的思维方式、学术观点和价值观念。[11]就像他一样。

(原载《忧虑与危机——厦门大学人文经典系列讲座讲演集(第三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1]傅衣凌:《集前题记》,《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

[2]傅衣凌:《傅衣凌自传》,《文献》1982年第2期。

[3]傅衣凌:《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福建协和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会发行,1944年。

[4]《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第1-2页。

[5]傅衣凌:《傅衣凌自传》,《文献》1982年第2期。

[6]傅衣凌:《治史锁谈》,《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35页,原载《书林》1984年第1期。

[7]傅衣凌:《我是怎样研究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的》,《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第47页,原载《文史知识》1984年第3期。

[8]陈支平:《跋》,傅衣凌:《明清封建土地所有制论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

[9]傅衣凌:《集前题记》,《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

[10]傅衣凌:《再版后记》,19791023,《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

[11]傅衣凌:《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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